任何困难和风险都无法阻挡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前进的步伐。——江泽民
不管前面是地雷阵还是万丈深渊,我都将勇往直前,义无返顾,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朱镕基
追溯邓小平同志开拓的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历程,作为改革的参与者都会感受到他那句“观念更新是一场革命”所散发出的特有的热和力。正是由于革命性的观念更新,才有了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伟大转变,也才有了深圳等经济特区所取得的巨大成就。这种更新作为推动改革与发展的“另一只看不见的手”,不断地推动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就是制度创新,而制度创新的前提在于观念更新。由此,打破旧的利益格局,并建立新的利益格局是个艰难而复杂的过程。新一届政府既面临挑战,也面临巨大的机遇。
一、刚性利益格局的形成及改革艰难性
将极为复杂的国家经济运行过程进行高度抽象,我们都会发现,整个国家经济运行呈现出下列基本程序:经济运行的成本投入——经济收益的产出——分配与再分配——利益格局的形成。按照这样的思路,我们可以将建国以来所形成的利益格局分成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或称第一个利益格局是计划经济时期的利益格局(1949—1978)。这一利益格局以“高积累、低消费”为其显著特征。
具体说来有以下几个特点:
1.经济运行的成本投入主要包括两大部分:国家集中的财力投入和社会成员的贡献型人力资本投入。
2.其分配特点是保证国家、照顾集体,最后是个人。以这一时期的最后阶段为例,1979年,政府财政收入为1103.3亿元,占GDP比重达到26.7%,加上债务收入则占到32%;而1978年居民银行存款仅有210.6亿元。
3.整个分配是以财政再分配为主,市场性的分配几乎不存在。再分配的作用明显表现在越来越多的非工资性福利上,如公费住房、医疗保障、某些商品补贴等,而反映在工资收入上,只是其中极小的一部分。
4.“相对共贫”是这一利益格局的重要形态特征。1953年至1977年,中国保持了较高的经济增长率,国民收入的年均增长率保持在5.98%。但这一速度的取得是以经济效益低下和人民生活水平长期提高缓慢为代价的。以基建投资为例,“二五”时期占财政支出的46%,“三五”时期占38.7%,“四五”时期为40.2%。1970年至1978年,年积累率达33%。而直至1976年,中国的老百姓有相当一部分连温饱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以工资一项为例,1976年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的年平均工资为605元,比1957年的637元还下降32元,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1957年至1976年全国零售物价指数上升了10.7%,考虑物价因素,这20年中职工的年平均工资没有提高反而下降了。进入70年代末期,中国的贫困人口仍然高达2.5亿人之众。
5.利益格局的刚性化。在这一时期,社会成员实质上是将其人力资本作为巨大的机会成本进行投入。从某种意义上讲,制度也是一种公共产品,制度产品的选择或“消费”是需要付出一定成本或费用的。社会成员选择了这种制度,付出了低收入、低消费、贡献性劳动等巨大代价,是因为他们在“成本投入——利益收益”的均衡中,对就业保障、医疗保障、住房保障等福利保障收益抱有长久的预期,并为之放弃了其他成本的投入和可能获得的收益。
换言之,大量的不可重复的机会成本的丧失,使他们决不会轻易地放弃已做出的制度选择。从这个意义上讲,制度安排的制度化和定型化过程,同时也是一种利益分配格局的塑造过程。一种制度安排延续的时间越长,选择这种制度并为其投入成本的人越多,其形成的利益格局的刚性就越强,制度变革就越为艰难。
从建国初到70年代末,中国的老百姓处于普遍性的“共贫”状态,“高就业,低收入,低保障”构成了中国高度计划经济的特色,由此形成的相当平均的刚性利益格局存续了数十年之久。
二、中国目前利益格局的刚性特征
通过20年的改革开放,中国打破了计划经济时期所形成的第一个刚性利益格局,摆脱了“共贫”状态,形成了一个新的利益格局,这个新格局随着时间推移,亦逐渐显示出其刚性特征。由于其存在着不合理的成份,决定了它还不是目标性的利益格局。
第二个利益格局主要是国家政府通过“放权让利”而形成的,该格局明显表现出如下特点:
第一个特点就是,利益格局是通过“非帕累托变革”塑造而成的,资源最优配置必须通过既得利益格局的改变而得以实现。
从考察成本一收益变化角度看,体制变革可划分为(准)帕累托变革和非帕累托变革。“(准)帕累托变革”:所有人在新的制度安排中其收益大于或等于零。在此情况下,制度创新易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社会支持。“非帕累托变革”:新的制度安排虽然也为人们提供了一种新的机会,并可能使人们获得更大的利益收益,但所有这一切都是以现存利益分配格局的改变为前提的,总会有一些人的利益在这种制度安排中受损,如果没有至少一个人的利益受损,其他人的利益就不可能通过新的制度安排而获得增进。
关于“体制变革与利益分配”观念,主旨在于从“非帕累托变革”到“(准)帕累托变革”。中国目前的改革在很大程度上属于非帕累托变革,资源最优配置必须通过既成利益格局的改变而得以实现。
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的体制改革已进入了“攻坚阶段”,如果体制改革把变革(如国企改革)成本费用主要转到企业职工特别是老职工身上,那么长久生活在国企单位保障体制下的职工,无论从价值认同上,还是从财力支撑方面,都很难接受这样的变革。因此,最关键的问题是尽可能地促进从非帕累托变革向帕累托变革的转变,把由体制创新所导致的利益格局的变动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利益冲突的紧张度降到最低点(譬如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策略),以赢得社会多数成员的价值和利益认同。实质上最易奏效的方案决不是纯粹理性化的方案,而是能达到利益平衡的方案——这种方案可以不是最优,然而却是最有效的。
第二个特点是“再分配的主导地位”逐步削弱,市场化分配开始占据上峰,突出表现为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
从国民生产总值来看,收入分配已明显向居民倾斜,并呈继续强化之势。据有关部门测算,1996年国家所得占14%,集体所得占16%,居民所得占69.8%。
第一个利益格局中的“相对共贫”状态被打破,贫困人口大量减少。1978年全国贫困人口主要是农村贫困人口,高达2.5亿人之众;到1985年减至1.25亿人,年均减贫1780万人,贫困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比重从1978年的31%下降为1985年的14.8%;1992年贫困人口降至8000万人,年均减贫640万人,贫困人口比重也由1985年的14.8%下降到1992年的8.8%;1994年降为7000万人,1996年降为6000万人,到目前已降至5700万人左右。
1978年至1996年共减贫1.9亿人,年均减贫速度为76%。在第二个利益格局期,利益群体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并在短期内难以控制,在摆脱了“共贫”状态的中国,关于贫富差距的反响也开始强烈起来。1996年国家统计局对全国3.5万户城镇居民、7万农户进行了大规模的抽样调查,其基本数据如下:按东、中、西三大区域划分,城镇居民收入差距在继续扩大。1995年,东部地区居民收入最高,人均可支配收入5218元,而中部和西部地区居民收入分别为3546元和3669元,和东部地区相比,绝对收入差距均比上年扩大。广东、上海、北京、浙江、天津城镇居民收入高居前五位,最高的广东省人均可支配收入达7439元,是人均收入最低的内蒙古的2.6倍,比全国城镇平均水平高出73.7%。1995年我国农村人均纯收入达1578元,比上年增加357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5.3%,但各地区收入增长不平衡,收入差距再度扩大。东部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2127元,比中部地区高724元,比西部地区高1066元,三个地区农民收入之比为2:1.32:1,与1994年相比,东部同西部的差距扩大12%,同中部扩大3%,中、西部差距扩大5%。农民集团内部的收入差距正渐渐拉开。1995年城镇居民家庭工资性收人人均2922元,比上年增长22.8%。
其中国有企业职工人均工资2590元,增幅低于平均水平0.2个百分点;集体企业职工工资增长24.3%;三资企业等其它所有制企业职工全部收入比上年增长45.2%。1995年城镇个体劳动者净收益比上年增长45.5%,个体被雇佣者收入增长53.4%,远远高于城镇居民收入的平均增幅。
第二个利益格局期仍然具有刚性。这一利益格局是对第一阶段的利益格局的打破,但并不是改革的目标性利益格局,因为这一利益格局尚存在着社会公平等方面的严重欠缺。而要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目标之一即社会公平,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成改革任务,就必须触动若干既得利益群体,而这其中最大的利益群体正是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个人”,触动他们的利益内核,其难度是很大的。
社会公平问题可以看作是利益格局是否合理的一条准绳,关于“社会公平”的观念,主旨在于将收入平等与市场平等和社会公平区别开来。关于究竟什么是社会公平的观念,可以说其争论从人类社会发元开始,迄今已争论了数千年。新型的社会公平观首先应与收入平等观区别开来,收入平等仅指工薪收入的平等,而社会公平指对整个社会资源(物质资源、人力资源与符号资源)的共享,后者的外延要比前者大得多;新型的社会公平观也要与市场平等观相区别,市场平等仅指市场上的等价交换原则,但市场本身是一种残缺的平等,因为即使给每一个人以平等参与市场的机会,但其先赋素质与后天造就本身又是“不平等”的,由此实现的市场平等就只能是一种残缺的平等。而社会公平观首先指的是一种人权平等的价值观,是对市场残缺部分的修正;市场往往受“马太效应”。
作用,而社会公平则是要“打抱不平”——即通过国民收入的二次分配来弥补一次分配所造成的“不平等”,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应该成为社会公平的仲裁人。
三、新时期的两大问题
新的刚性利益格局所存在的问题有两个:一个是国家所得减少巨大,导致国家再分配能力与宏观调控能力降低,有人因此将中国政府称为“世界上最穷也最累的政府”;另一个是社会成员利益收入水平的整体增长与贫富差距的拉大。
如何看待整体增长与贫富差距,下列分析有助于我们对这个问题有一个比较理性的认识:
1.大多数中国城市公众以为自己的生活水平处于温饱与小康之间。零点调查公司将目前中国3.3亿城市公众暨居民家庭分为5种类型,各种类型家庭在总户数中的比例分别为:贫困型占全国城镇家庭总户数的4%;温饱型占全国城镇家庭总户数的34%;小康型占全国城镇家庭总户数的55%;富裕型占全国城镇家庭总户数的6%;富豪型占全国城镇家庭总户数的1%。
2.关于中国收入差距的衡量。从全国居民个人收入的平均差距来看,若用国际上通行的基尼系数来衡量(小于0.2表示绝对平均;0.2至0.3之间平均;0.3至0.4为基本合理;0.4至0.5差距较大;0.5以上表示收入差距悬殊),中国城镇为0.37,农村为0.33,尚处于基本合理的空间,还没有达到“两极分化”的程度。
3.中国市民对“贫富分化”的关注情况。据有关部门对“中国市民对国内社会热点问题的关注点”的抽样调查:1993年京沪两地市民对贫富分化的关注居第八位,抽样调查百分比为6%,其他列第一到第七位的分别是住房改革(15%)、廉政建设(13%)、价格改革(11%)、工资改革(11%)、通货膨胀(10%)、子女教育(8%)、社会治安(6%);1994年京沪调查表明:市民对贫富分化的关注居第七位,抽样百分比为7%,其他列第一到第六位的分别是:通货膨胀(21%)、住房改革(18%)、价格改革(14%)、工资改革(12%)、社会治安(11%)、子女教育(1106);1995年3月京沪穗汉哈调查表明,贫富分化的关注程度已列至前八位之外;1996年10月京沪穗汉的调查再次表明,贫富分化的关注程度已列至前八位之后,名列前八位的分别为社会治安、社会保障、廉政建设、通货膨胀、住房改革、职工下岗、子女教育、国企改革。
4.倒U型理论的解释。研究两极分化的理论首推“倒U型理论”,能否拿它来分析中国的贫富差距扩大的状况呢?倒U型理论指分配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由美国经济学家S库兹涅茨提出。
他认为收入分配状况的长期变化趋势呈现为一条倒U型曲线:在经济发展初期,社会的财富总量有限,收入分配相对平均,共贫是基本特征;进入向工业文明过渡的起飞阶段以后,社会收入的差距会迅速扩大,尔后是短暂的稳定,在进入增长后期和达到较高发展水平后,随着财税、福利制度的改善以及社会流动的增强和中间收入阶层的扩大,收入差距会逐渐缩小。
四、新一轮改革的焦点:谁让国企走出困境
新一轮改革的突出特点是什么?与以往改革向地方、企业、个人放权让利相比,新一轮的改革作为一种制度创新,本身是一个巨大的成本投入过程,它更为强调“成本共担”问题,而目前存在的刚性利益格局在许多方面都不利于合理的改革成本分摊机制的建立。
改革本身就是一种制度创新,如前所述,制度创新是需要巨大的改革成本投入的。据有关方面匡算,国有企业技术改造与规模经济扩张,需要有近2万亿元的资金投入;解决国有企业的历史包袱(债务负担、多余人员负担、退休人员负担、企业办社会负担等)需要2万亿元。现在国有企业负债率已高达80%,而且死帐及呆帐累计达6000亿元以上,再加上企业赖帐及拖欠等,银行的不良债务的比率已达25%左右。尤其是国有银行的自有资金比率只有3%左右,而国际惯例是8%。据统计,1995和1996年两年间,中国工商银行因企业破产贷款本息损失达238.8亿元,损失率高达85.1%。财政与银行都无法成为国有企业的资金供给主体。
国有企业仍然困难重重。要解决“国有企业”问题,主旨是使国企成为真正的现代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