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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花谢花开(2)

她要我送她回家,她的家就在三里之外。我们并肩走着,她似乎很兴奋的样子,不停的说着话。我又体验到了那种同样的痛苦的感觉。五岁的年龄让我觉得她比我小很多,我不说话,只是沉默和无言。随着我的无声,她也渐渐变得沉默了。我们只是在道上很快地走。天暗下来,黑了,黑暗中,她好像很害怕。但离她家还有半里地,她就不要我送了,说怕被熟人看见。我没有听从她,坚持把她送进屯里。然后往回转。她在黑暗中说了一声“再见”,就向家跑去。

我没有顺原路往回去,只是横穿着田垄和壕沟,向着家的大致方向往回赶。一种无从倾诉的苦恼驱使着我不顾一切的往前走。我走的很快,一点不觉得累,我没有意识到这是在夜里,我的思想专注在我的内心中。我有一种疯狂的念头,可又不清楚这念头是什么,我只是往前走,只是往前走,一刻不停的往前走。有时跌倒了,又很快的爬起来,继续往前走。前面的路被挡住了,我发觉自己走错了路,误闯进了一家葡萄园。我停下来,辨认了一下方向,远处的人家已亮起了灯火,一轮又圆又大的月亮从东南方升起来,挂在一片白杨林的上方。夜是如此宁静,大地是如此温柔。我的心被莫名的感动,平静下来了,从栅栏上扒开一个豁口,迈过去,继续向家的方向走。月亮升的更高了。

接触

我发现她正在行经,厕所里丢弃的经纸暴露了她身体的秘密。我不敢看她,一看她就不能不产生一种生理上的反感。一想到她女性的身体,我就感到恶心,嗓子眼里有一种发呕的感觉。太肮脏了,我还能够爱她吗?别说爱,连不厌恶都不可能。但我只是在缔结一门现实的婚姻,完成一个人生的任务,不要再想到爱吧。但我也知道我不会娶她,即使是完成人生的一个任务我也不会娶她,这不是很矛盾吗?是很矛盾,但我的痛苦把一切都掩盖了。

我还记得那天夜里,我们坐在屋外,没有月亮。黑暗中,她轻轻的拉住了我的手,我迟疑的抽出来,尽力做得不露痕迹。她又拉住我,这次我推开了她。她说:你是不是没看上我,不愿意啊。我说:是。黑暗中她开始哭起来,站起身。说:你已经说出这样的话了,我不能在你家呆了,我要回家。我有些犹豫,她的家在三十里之外,这么晚回去,我是没法交代,也是说不清的。我尽力安慰她,甚至是尽力骗她,劝她回屋,她的哭声才渐渐停了。

第二天早上,我送她回家,在路上,她问我为什么和她分手。我说不想结婚。她说:你不想结婚为啥还要找对象。我说:父母逼的,他们要我娶媳妇。她说:那你就不能听父母的吗。我说:我想听,可自己控制不了自己。她坐在车后架上,不说话了。我骑着车,继续往前走,过了好长时间,她突然说:我不会忘记你的。我说:再过二十年,你什么都忘了。她说:我永远都不会忘了你的。我不想再往下说。只尽力地骑着车子,想尽快把她送到家。她也再没有说话。在屯子外,我停下车子,说:我就不到你家了。她说:我知道你的意思,就算我求你,到我家坐一会儿吧,我妈还以为咱俩儿处的挺好那。

在我离开她家时,她送出来,送出很远。我要她回去,她也不说话,只执拗的走在我的旁边。我骑上车子,走出很远时,回头看见他还站在那儿,心底涌起一股莫名的悲怆,未来在我的眼中一片迷茫。

三生情一世缘

(一)

清晨的阳光透过氤氲的雾气,留给山岭朦胧的光影,鸟儿的啁啾如悦耳风铃般伴着哗哗的溪流声在山谷弥漫。溪水畔,一对狼夫妻优雅的低首饮水,洁白皮毛在山风吹拂下略显凌乱,却丝毫不减那超凡脱俗的气质。看到他们,大部分人心中都会有一个共同的想法:若是人类,他们会是不涉尘世纷扰,离群索居的逸士。身后不远处是他们那静若处子却又动如脱兔的可爱女儿,已长成半大狼的她时尔快速在山花丛中奔跑,让花朵上晶莹的露珠悉数沾附在自己身上,然后像欣赏战利品似的低头看着自己湿漉漉的皮毛;时尔跑到溪边看着在水中悠游的鱼儿,忍不住用前抓碰一下水面,吓的鱼儿们四散开去。

突然,侧后方的草丛中一只小狐狸悄悄向远处窜去,小白狼尾随其后追向山林深处。狡猾的小狐狸猛转身窜进了一簇灌木丛中,小白狼正待追赶,却发现身前不远处一头灰棕色野猪正虎视眈眈的盯着自己,突发的状况使它忘记了快速抽身逃离,带着颤音本能地嚎叫出声,“嗥……”!野猪开始慢慢逼近了,小白狼瑟缩着向后退去。就在这危机时刻,旁边的灌木丛中发出响动,四匹狼钻了出来,她松了口气,甚至有些欣喜。其中一匹毛色金黄、有种睥睨山野、高贵权威的气势,应该是头狼了,甚至更可能是一个狼族中狼王的角色,紧随其身畔的是一匹比小白狼大不了多少的半大狼,同样金黄的毛色,与狼王竟有几分形似,虽是不大,但那份沉着冷静真是让小白狼喜欢!只是,怎么总是一副冷峻的样子呢?像得不到妈妈温情长大的小孩!另两匹身型健硕、修长,应该是狼王随身的保镖角色。狼王未动,小黄狼和保镖发起攻击,小黄狼身型虽不占优势,但攻击力度竟似不逊于俩保镖。

白狼夫妇终于赶过来了,他们急急奔到女儿身边,看到小白狼无碍,两颗悬着的心才终于放了下来,看着场中即将结束的战斗,搞清了眼前状况。他们向头狼微微颔首,施礼答谢!狼妈妈****一下女儿的面颊,示意它该走了。小白狼恋恋不舍的回头看着小黄狼。“嗥……,小狼哥哥,小狼哥哥……”。

结束拼杀回到狼王身边的小黄狼回望着她,眼中竟有一丝温柔的笑意,“小狼哥哥竟然是会笑的!”两保镖拖着野猪的尸身随在狼王身后,四个身影走向丛林深处。

曲易水从梦中醒来,一丝依依不舍的惆怅还在心头盘旋,她忍不住喃喃自语:“奇怪,又是这个梦境,竟然像是在我梦里播放连续剧似的,什么意思?那小白狼的心思我怎么都能体会得到?”铃、铃……,手机闹铃响了起来,不再多想,把怀里抱着的绒绒狗拿开,伸个懒腰准备起床了。收拾妥当走出租住的居民楼,和煦的阳光即温柔的洒在了身上。

“哇!天气真好!今天是个适合出游的好天气,而不是用来上班,真是可惜!”

不忙不闲到了中午,正准备去吃午餐时,高山流水的乐音响了起来,屏幕上来电显示“天天”,这是曲易水给自己好朋友楚天的昵称。曲易水这小女子平时一副散散淡淡的样子,偏偏人缘好的不得了,普通朋友一大堆,但可以让她认定是好朋友的却也仅三个人,这楚天就是其中之一。

“喂,水,下班后一起吃晚饭啊?”

“嘿嘿……,楚大经理,我记得好象昨天刚给你的地盘配过去一批货噢,这么快就搞定了?竟然有时间跑到我这里来请客吃饭。”

“什么事情能有陪我未来媳妇吃饭重要啊!下班后等我来接你哦,亲爱的。”

“又瞎叫,小心今天狠狠宰你一顿噢。”

“呵呵……,不怕,就你那点饭量还能狠到哪去,我倒巴不得你能狠点呢,5点半我会准时在大门口等你。”

接到这个电话曲易水蛮开心,因为平时工作的忙碌,做为好朋友也几乎好长时间才能碰个面的,平时最多的是电话联系,当然喽,跟这家伙电话频繁一半是出于工作上的事情。不过楚天有个规矩,工作上的事情他只会打曲易水办公桌上座机,私事打手机,除非是有非常紧急的事情打座机找不到人,才会破例。他们是同一个老板,只是不在同一部门,公司在家电行业做的很大,楚天是销售部门的大区经理,曲易水属物流部,她专门负责远程联系物流、近区域安排自家公司配货车向各大区发货,用销售经理们的话说,曲易水他们的工作性质就是“物流、客服、外加半个财务”,由此可知,销售旺季时工作强度也是蛮大的。他们的办事处在B城的边缘,类似于公司设在这里的仓储中心,辐射整个华北部和部分华中部的发货。算起来B城正好在楚天的势力范围内,不然,按他们各自的工作性质,恐怕同事多年也未必能够见得上多少次面的,更不用说成为好朋友了。

楚天很有时间观念,曲易水刚走出办事处门口就看到那家伙伸出的士外的大脑门。

“亲爱的,快上车。”仍然是那副皮皮的样子。曲易水早就习惯了他这个调调,只用鼻孔送出个“哼”音作为回应。

在一个湘菜馆落坐后,曲易水就迫不及待的告诉楚天她又梦到那个山岭和那两匹小狼了,这次他们长的更大了些。楚天曾经多次听曲易水提起过这个梦境,开始并没有放在心上,还调侃她是看多了关于狼的作品,有点走火入魔,搞的“梦由心生”了。但是,多次之后就不能说是巧合了,可惜,他不是搞玄学的,也解释不了。

“我可怜的水,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做这个梦的?”

“进咱们公司之后……,好象是从24岁生日那天晚上开始的吧,记不清了。不过我还记得第一次这个梦中的情景噢,大山岭到处都是一片白茫茫的样子,树木上、灌木丛上都压着厚厚的积雪,还不时有雪从梢头滑落,夕阳红彤彤的照在洁白大地上,那种光与影的色彩搭配真是美不胜收。”

“喂,小姐,醒醒了,让你说正题呢,先自己在那里陶醉起来了。”楚天的手在她面前摆了两摆,啪,被曲易水打掉。

“小白狼随爸爸、妈妈在一块小空地上玩耍时看到小黄狼的,看样子像是小黄狼的族群正在跟另一狼群血拼,场面还蛮激烈,地上已经有倒下的伤狼,一块块的血迹染在洁白的雪壤上,刺眼的红!小黄狼也在战阵中,紧挨他那狼王爸爸进行搏杀,身型那么小,眼神中却有一股嗜血的狠。难怪人家说‘虎父无犬子’噢。”

“嘿嘿……,人家应该是‘狼王无弱子’吧。”

“哼!别打岔,小心我削你!”

“嘿嘿……,好好,我闭嘴,你继续。”

作势要打的曲易水放下举起的小拳头。“敌方狼群中一匹较小的灰狼跟小黄狼对阵,它使诈,故意示弱将尾部露出破绽,小黄狼毕竟太小,临敌经验不足,真的中计,向灰狼尾根扑去,灰狼一个急转身,猛的咬向小黄狼的腹部,跟爸妈站在隐蔽处观战的小白狼一时焦急忍不住叫出了声,幸好刚摆平对手的狼王及时发现,一个猛扑向灰狼撞去,才免于小黄狼被咬伤的下场,暂时脱离战阵的小黄狼望向示警处,然后就看到了一直在我梦中出现的小白狼,大体情形就这个样子了。”

“之后呢,这个梦每天都会出现吗?”

“也不会每天都出现噢,只是比较经常而已,好奇怪,真的像放电视剧一样,两匹小狼在我梦中慢慢长大,山岭中也会有四季的更迭。那片山岭真的好美!充满原始的纯天然气息,林木葱茏、山谷深幽、溪流清澈见底,真是如人间仙境一般呢,不过好象冬季特别长!”

“你怎么知道那里冬季特别长?”

“梦中出现的冬季情境比较多喽。”

“唉!我可怜的水,竟然被不同梦境的同一个梦缠上了!咱不说这个了,你这个谗嘴猫对着这么美味的水煮鱼,能喋喋不休的讲这么多话,还真是难得,来,吃鱼。”边说边用小漏勺捞起大大一块水煮鱼放在曲易水的餐盘上。

“嘿嘿……,还是天天好。”

楚天宠溺的摸摸她的脑袋,眼中满满的温柔流泄,低头吃鱼的曲易水不会看到!

饭后例常的散步是曲易水的生活习惯,楚天也乐于奉陪,他非常享受跟她在一起的愉快时光,这也是为什么自从第一次在办事处偶然认识她开始,就时不时跑来“纠缠”她的原因。曲易水这个小女子,恐怕也是让他没了心思像以前一样动不动就喜欢钓个女孩子花心一下的根源吧!这个问题是挺长一段时间之后才意识到的,不过自己竟然丝毫没有排斥这个认知,还很有欣喜的味道。像他们这样做销售的,远离公司总部镇守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忙的时候还好,太久的清闲便会引发寂寞。自己的亲人朋友大都不在身边,平时酒场应酬又多,时间久了,定力不足难免会养成一些不良习惯,比如:花心。从前认识的女孩子中长的比水漂亮的不是没有,但能这么深深吸引住他,让他很有一种据为己有冲动的却是绝无仅有。她处世淡然却做事认真;有女子的柔婉细心却又有男子直爽仗义;静时可沉静如水动时又调皮如顽童。如果再没有那异于常人的爱情观和生命观该有多好!扭头看向走在身旁,像是陷入沉思中的曲易水,仍然是扎着马尾、素面朝天的样子;仍然是白色的衣衫;黑黑的眼睛在黑色的夜空下闪亮,像什么呢?对,像小狼的眼睛,清亮的眸子透着一股执着的光芒,笑起来的时候偏偏又像小娃娃的眼睛一般柔和、可爱。

小狼的眼睛?楚天下意识的摇摇头,真是被这小妮子感染了,动不动就狼呀狼的,搞的自己都神经过敏了,竟想到拿狼眼来形容。

“水……,在想什么呢?”

小巧温润的嘴巴紧抿了一下,偏头向楚天轻轻一笑:“没想什么噢。”

“水,我买房子了,你想好什么时候做我的新娘了没?”

“去你的,我什么时候说过要做你新娘了,我才不会结婚的,而且我也不会让自己活太多年的。”

“去,不许胡说!有时候我甚至在考虑,要不要真的把你带到个小孤岛上,就咱俩一起生活,让你生上几个小孩,我看你还结不结婚,还会不会乱说些不要活太久的话。”

“没办法,这辈子恐怕是改不了了噢,这想法好象从很早很早之前就已经根深蒂固的存在了,我说服不了自己,别人恐怕更是说服不了,除非有一天我突然心性大转,嘿嘿……,不过可能性极渺茫。套句伯纳德?杰森的话说:‘活的够长不一定够好,但是活的够好就是够长了’,我挺赞同这句话的。可能很多人注重的是生命的长度,可我注重的却是生命的亮度,所以,我不会强迫自己去做不喜欢的事情,不会给自己施加什么压力,同样的,碰到自己想做的事情,肯定也不会难为自己不去做噢。天天,你会不会觉得我这样的人活的很没出息啊?。”

“不会,正因为这个样子你才活的这么洒脱,这么无忧无虑,你也才会是你啊!如果除去你那该死的爱情观和生命观就更好了。”

曲易水撒娇似的扯扯楚天衣袖,“好天天,不要讲我了噢,如果可以,我会尝试说服自己的。但是,我仍然觉得爱一个人不能跟他结婚,哪怕是不得不看着他跟别人走进结婚殿堂;而我不喜欢的人又不会跟他结婚,所以,这辈子我注定要打光棍喽。”

楚天气的真想给她一个脑瓜崩,“这是什么鬼理论,为什么你爱的人也不会同他结婚?”

曲易水的脚步突然停了下来,转身正面楚天,直直盯着他的眼睛,神情竟如宣誓般郑重:“因为在我心目中爱情是非常美好而神圣的,我不想这份美好被烦琐的婚姻消磨掉,我宁愿就这么一直一直珍藏在心里,也不愿意它在无奈的现实中腐朽变质。”

楚天爱怜的抚向曲易水的头发,“小傻瓜,这么想是不对的,不尝试怎么知道它就一定会腐朽变质,就一定会被消磨掉呢?也许经过两个深深相爱的人用心营造,慢慢磨合,会恒久弥坚也不一定啊。”

曲易水的眼里有一丝落寞,她摇摇头,如呓语般轻语:“不,我不敢,我害怕得到又失去,那种感觉会像从天堂猛然跌入地狱般让我接受不了。”

“……”

“水,天不早了,我送你回去吧,过几天再来看你,还有,要记得想我,不要太没良心,不然我情何以堪啊!”

“嘿嘿……,我会尽量做到的,乖噢,不要难过的。”曲易水哥俩好似的拍拍楚天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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