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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美好的马里兰(2)

苏珊太太把逃之夭夭的海特骂得真够尖酸刻薄。要知道,喂猪这种脏活儿,对白人压根儿不相宜。“黑嘴脸!”“可恶的小偷!”“坏种!”“臭非洲的懒鬼!”诸如此类的骂声,冰雹般噼噼啪啪打了下来。不过还好,没见到狗和捕奴人丝毫影子。海特躲在干草堆里,大气也不敢出,直等到门砰然关上,骂声在远处消逝。

“他们什么也不会告诉布罗达斯老爷的。”海特猜想,“老爷知道了,一定要向苏珊太太索赔我的身价,我值多少钱呢?”

这一点海特从没想过。她听说黑人的价码提高了,成年“劳力”能值上1200美元。但海特不是“劳力”,她不能在种植园里摘棉花,这么说,她还只是一个……小姑娘。一个小姑娘又值多少钱呢?

小姑娘?真奇怪啊。她从来没有这样想过:她是小姑娘,而不是狗!

于是,海特突然想到,也许她完全不比苏珊太太蠢。要是苏珊太太偷吃了糖,她能想到跳出窗外,躲进猪圈吗?

海特竟感到有些自豪了。这一切干得真棒!他们简直没料到海特藏在这儿,离他们的房子只几步远。无论今天还是明天,她都不会出来,说不定她还能逃回村子,找到自己的父母呢。无论如何,这一切干得漂亮极了。

不,决不能再回到那个红头发苏珊太太跟前去,不能再看见她那暴戾无情的面孔!最好先藏在这儿,骗骗她,然后跑掉。反正,决不再俯首贴耳去挨她狠毒的皮鞭。因为海特也是人哪!

可人能值多少钱呢?苏珊太太又值多少钱呢?

过了几小时,海特感到饥渴难忍。她从猪食槽里夺过一只马铃薯,几口把它啃着吃了。一昼夜啃一只马铃薯,实在难以充饥,海特弯腰想再夺得一只,这时墨米向她进攻了。它一口咬住海特的手。

墨米哺育着一群猪崽,所以拼命捍卫它们的美餐。看它那架势,就像要把海特咬个粉身碎骨,一口吞下肚去。它那双猩红的小眼,闪着凶恶的光亮。它呼哧呼哧喘着粗气,用笨重的身躯怒冲冲地往海特身上拱。

海特也怒火中烧。难道连这头蠢猪也不让她吃一丁点儿东西?她眼睛里冒着怒火,紧握着拳头。说打就打!海特挽起衣袖,从隔板后面找出一根劈柴,向墨米冲过去。啊,天哪,这家伙竟大声嚎叫起来,叫得多厉害呀!海特猛然想起,这样吵闹会引起人们注意,发生危险。她虽然把对手赶到圈角,又在食槽里抓到一根腐烂的胡萝卜,可再也不能这么干了。她决定同墨米和解。和睦共处虽然勉强,却胜似打打闹闹。她把猪食向墨米投去,手中仍然握住一根劈柴以防万一。趁墨米叭哒着嘴大吃大嚼,海特也啃了好几根没剥光的玉米棒子。就这样,她今天是对付着填了填肚子。但一天中要同这畜生斗几次是不行的。白天其余的时间和整个夜晚,她都呆在干草堆里。她试着吃了吃干草,可这跟嚼青草一样,又没味,又不能充饥。第二天,海特又向墨米发起进攻,但收获微乎其微,只弄到两块面包皮,一撮土豆渣儿。她的肚子阵阵作痛,而最使人烦恼的是闲得发腻。海特不习惯无所事事,这里连唱唱歌也不行,只好小声用鼻子哼起来:

黑人栽种棉花,

心怀一个希望;

收成全归白人,

黑人两手光光。

唱歌没有给她带来快乐,这样又过了一天一夜。第二天,海特熬到天黑,悄悄爬出了猪圈。

一阵清风使她陶醉,她眯缝着双眼,身体摇摇晃晃,在那儿站了好几分钟。

屋子里灯火通明,海特清楚地看见苏珊太太丈夫的身影映在窗帘上。他低头坐在窗前,正给火枪上弹药。

要逃离庄园,必须绕过这所房子。海特沿木板墙蹑手蹑脚溜过去,看家狗威尼向她走来,用脸擦擦她的膝盖。威尼不会出卖她——他们是老熟人了。苏珊太太似乎没在家。真要这样,海特可就走运了!

屋后那条路是最危险的,海特平安地通过了。她两步跳到栅栏旁边,跨上栅栏。忽然,一只有力的手抓住了她的肩膀,把她扔到草地上。

海特刚跳起来,就被人紧紧抱住。她想咬,想抓,但两只强壮的手死死地钳住她,把她向屋那边拖去,借着窗户射出的灯光,海特看清了追踪她的人,原来正是苏珊太太的丈夫。

“放开我!”海特喘着气喊道,“反正我再也……再也不留在你家了……”

主人没吭声,把女孩抓进厨房,苏珊太太正坐在火炉边。她一看见海特,淡蓝色的眼睛就发出一种特殊的光亮。

苏珊太太一句话没骂,她站起来,从容不迫地从小橱柜里拖出一根新折下的胶树条儿,这是专门抽打不肯循规蹈矩的黑人的。这种枝条的汁水浸入伤口,伤口久久不能愈合,叫人疼痛难忍。

“她在猪圈里藏着,从礼拜五直到礼拜一。”苏珊太太的丈夫说,“真是倔骨头,这鬼女子太倔了!”

“黑人必须百依百顺。”苏珊太太不动声色地说,“要把他们的性子打掉!”

说罢,她就动手来“打掉”海特·罗斯的性子了。

傍晚,老丽特从家里出来打水。一座座用破木板拼凑钉成的房子里,黑人正在生火做饭。青烟从房门里直往外窜。“田里的劳力”们在熬玉米粥——这是他们一天中的惟一一餐饭。

老丽特没碰见任何人。只有一个身影——穿一件衬衣、光着脚——从圆木栅栏边往街心摇摇晃晃地走去。

丽特丢下打水用的小木桶。

“海特!”她惶然地叫道,“海特,上帝保佑,你怎么回来啦?”

海特踉踉跄跄迈了两步,一头栽倒在地上。

丽特抓住她的双手,嚎陶大哭起来。这哭声引动了所有村民,老老少少的黑人都从家里跑出来,一片吵嚷。母女周围,立即聚满一大堆人。

“她被打死了?”

“没打死,打残废了。”

“看样子不是打的,像落进了捕狐狸的陷阱。”

“她是遭了管家的毒打!”

“姐妹们,我向你们发誓,管家到巴克镇买酒去了!我亲眼看见的。”

“这有什么要紧。”赛基大婶取下叼在嘴角的烟斗——这是她成天不离口的家什——煞有介事地说,“要是打残了,就不能卖掉她。残废人没人要。要是打死了,倒更好,她可就自由了。你要死了,也就自由了……”

一个身材魁梧、肌肉结实的黑人向这群妇女走来。七嘴八舌的叫嚷顿时安静下来。他双手抱起孩子,走进茅舍。

他就是海特的父亲本·罗斯,一个肩宽膀圆的大力士,出色的伐木工、漂运工和猎人。他在布罗达斯那儿当黑人领班。

本·罗斯砍伐一棵又一棵遮天盖日的老橡树,每次,当他又砍下一棵高大壮观的橡树时,总要喟然长叹一声:

“过不多久,这儿就会变得光秃秃的了。”然后又埋怨道:“这空荡荡的地方,河水也会干掉……主人的境况也会越来越糟;他只能种点玉米、小麦什么的,总共也就这点点。兄弟们,从前这里种过烟草,我记得很清楚。可今天烟草连影儿也没有了,再也没有了。”

“没有了,谢天谢地!”他的下手约克里·金布斯接过话头,“这该死的烟草,是用我们的血汗浇出来的。”

“眼下,”本严峻地说下去,“主人要破败了,就会把你们卖到大南方去。他拿这么多黑人干什么?一个黑人,值1200块呀!算算看,要是卖掉40个,那是多大一笔收入?”

“老爷不会卖人的,”一个年轻的漂运工说,“说不准他只卖掉一两个,可是不会卖掉40双手。”

本微微一笑,又动手砍树了。

“你倒好。”金布斯说,“老爷答应过不卖掉你。”

“我嘛,他倒不会卖,可是他会卖掉我的老婆孩子。我的两个孩子已经下了火坑,”本低下头来,“黑人不能有自己的家。我们黑人的家就像一窝狗。狗崽长大了,就卖掉……我简直不想给他们送行,我觉得他们已经死了。”

“本,可不该这么说。”金布斯说,“他们应该逃跑。”

“逃跑?逃进森林?让恶犬在那儿把他们逮住?”

“不往森林跑。”金布斯阴郁地答道,又小声添上一句:“根本不进森林,往北逃。”

“谁知道北方又怎么样。”本疲惫地说,“听别人讲,那儿一年中好几个月都是冰天雪地,人们冻死在街头……唉,伙计们,起来,砍树吧!”

本·罗斯默默地把女儿抱进屋里,放在火塘边上,老丽特咬着牙,查看女儿的伤势。

“是用胶树条抽的!满背没一块好皮肉哇!”她说。

“胶树条!”一个女邻居叫起来,“这可是苏珊太太打的,我敢发誓!这一定是她打的。”

“只要偷了东西,他们就这么打人。”另一个妇女插上一句

“什么偷东西!”赛基一个劲地抽烟,伤感地说,“准是苏珊太太自己搞丢了什么!她要是搞丢了东西,总要吆喝说是黑人偷了。”

“一点不假,是用胶树条抽的,就跟我那在弗吉尼亚的兄弟一样,人家一直把他抽到咽气!”

“可怜的海特,你死得这么早!”

“海特,真可怜哪,主啊,救救她吧……主啊,你听见吗?她快死啦!”

“你们这些女人,各自回去吧!”本喃喃地说,“你们在这里哭哭啼啼,她也好不了。”

她们立刻四散回去了。她们带回去一条新消息:本的女儿海特·罗斯被打成残废了。

丽特一言不发,从屋角拖来一只麻袋。这是她每天睡觉的“床”,她让海特俯卧在上面,随后在一只大口袋里翻寻起来,里面装着从森林和草地上采来的各种野草。

她抽出几把干草,放在锅里,搀上水,祈祷一阵,把锅放到火上。

在这座黑人村寨里,人们絮絮叨叨地闲聊了很久,断定海特·罗斯小命难保,不在今天就在明天,一定会死去,说这是上帝从罗斯家中夺去的第三个孩子了。

罗斯的两个孩子已经被驱赶到了大南方,而第三个正在床上发着梦呓……这些罪孽都是那个绰号叫“豌豆泰斯”的泰斯·戴维茨招来的。他上月逃往北方,而且走得巧妙,连巡逻骑兵也没追上他。现在,白人总是惶惶不可终日,使出了胶树条抽身的酷刑。看来所有人都逃不出“打成残废”的厄运了。

“想打死海特·罗斯吗?”老赛基从嘴角抽出烟斗,一本正经地说,“那是办不到的。海特的脾气可倔着呢!”

……直到第二天傍晚,海特终于悠悠醒来,她躺在屋里的泥地上,身下铺着一床垫子,双脚插在暖烘烘的草木灰中。身上缠满的破布,散发出一阵阵苦涩难闻的草汁味儿。

她仿佛感到,被浓烟翻得油黑的屋架在摇晃,破屋被幽暗的炉火映照着,好像整个儿在迷茫的大雾中飘飘荡荡。在约里克·金布斯的颧骨上,在他那双眉紧锁的额头上,在他那浓密的胡须上,炉火黄铜色的反光正闪烁跳跃。父亲背对火炉,正坐着刨木片。

茅屋里还有一个人,肩膀窄窄,身材瘦小,两手和脑袋都很大。他就是全村惟一识字的黑人萨姆·格林,号称“先生”。他一辈子只读完了一本书——《圣经》。

每逢礼拜日,他都把黑人召集到一块林中旷地上,教他们唱赞美歌,然后以《圣经》为题布道,讲得娓娓动听,有时连主人也坐了马车前来聆听。在南方诸州,人们都喜欢能言善辩。

此外,布罗达斯先生和他的侄女杰西,偶尔也到这旷地来呆一会儿,满意地欣赏黑人歌唱。这歌声里到底有多少真情实感,男女合唱到底有多少和谐庄重,却很难说。

摩西啊,快降临我们身旁!

快来到埃及土地上!

请你告诉法老,

把我的黎民百姓释放!

黑人唱歌从来不受禁止,白人监工反而在田里一边把鞭儿抽得啪啪响,一边高声喊道:“唱起来呀!闹起来呀!嘿,快唱啊!”

“闹起来”对白人大有好处。要是黑人不吭声,便会在心中盘算什么,这样的奴隶准会想出什么坏点子。弄不好会打主意逃往北方,或者还会更糟……

“这是坎布里奇的马克-阿朗告诉我的……”书生悄声说道。

他的眉眼舒展开来,额头布满了皱纹。

“这人叫什么名字?”本问。

“小声点儿……他叫奈特·特纳。”

“从来没听说过,”本嘟哝道。

“这是马克-阿朗亲口告诉我的,他不会说谎。特纳通晓《圣经》,《圣经》上说,‘等着吧,主即将来临,这城池定要毁去……’他反复讲这句话。可后来他实在目不忍睹了,便召集了70个黑人,带上割烟刀,高举铁矛,宰了监工,把主人也收拾了……”书生顿了顿,咽下一口唾液。

“得了,我的圣徒!”金布斯说,“你可没有杀死主人的勇气!怎么不吭声啦?”

“我……”书生羞愧地说,“我不行,我从没杀过人。”

金布斯噗哧笑了:

“我们住在马里兰,离自由之邦只100英里,我们用不着杀人。只要走完这100英里路程……”

“停停,”本打断他的话头,“后来这个特纳怎样呢?”

“他起义了,主人们害怕起来。——兄弟们,我敢起誓,种植园主一个个胆小如鼠——他们叫来民族卫队,整编为伍。没一个庄园主敢单独露面。他们都结伙行动,随身带着火枪、手枪和铁剑。夜里,身边总放着荷枪实弹的武器。连鸟儿的叫声也使他们心惊肉跳。”

“主人总是害怕我们的。”金布斯面色阴沉地加上一句,“他们口头上老想让人们相信,而主要是让他们自己相信,黑人全是蠢货,像驴一样驯服。可实际上,他们生下来就怀着恐惧,所以这样没命地折磨我们。”

“对,”本说,“特纳后来如何?”

“他在山洞里躲了两个月。他最勇猛的战士终于牺牲了,他自己也被抓住,送上了绞架。临刑前,他手里还捧着一本《圣经》。”

大家不作声了。

“到底还是条好汉,”金布斯说着,一拳打在地上,“这个特纳,算条好汉!”

“可惜他被抓住了。”本说。

“他不应该逃跑。”书生若有所思地说,“这样的人是不会逃跑的。他为我们献身,我们永远忘不了他。《圣经》上说过:‘我是主,我要引导你们挣脱枷锁,我要拯救你们,让你们不再做奴隶!’”

这最后一句,书生差不多是喊出来的。本急忙用手捂住他的嘴巴,说:

“你从圣书上学得的东西太多了,它会叫你睡不着觉的。黑人不应该拿起铁矛来,这是从来没有的事。”

“那该怎么办?等一个大发慈悲的白人老爷把自由恩赐给你吗?”金布斯问。

“从来没有的事!”本坚信不疑地重复说了一遍。

“你是在懵懵懂懂过日子,”书生说,“连你自己说些什么也没搞清楚。这是常有的事!10年前,大南方有个黑人水手丹马克·维赛……”

“黑人水手?”本困惑不解,又问了一声。“莫非是人家赁去的?”

“不,他花钱赎了身,是个自由黑人。他像特纳一样,读过圣书,书中说,上帝面前人人平等……”

“干吗读书,”本说,往火炉里啐了一口唾沫,“我就不读书!这有什么不好?布罗达斯老爷称赞我是东马里兰州顶呱呱的伐木工,在整个海潮汹涌的岸边……”

“有学问的人讲话,别打岔!”金布斯阻止他道。

“后来,丹马克发动黑人,攻取查尔斯顿。弟兄们,你们要明白,那地方可不是巴克镇这样的穷乡僻壤,那是一座大城市。他们铸造了铁矛,还搞到了火枪。丹马克建立起一支军队,他很会筹划的!但有个犹大出卖了他,他被捕了。另外,城里的130个黑人也被抓起来了。白人用烧得通红的铁棍烙他们,他们没吭一声。有个黑人哼了一下,丹马克对他吼道:‘死了别吭声!’那人就再没开口。”

“后来呢?”本问。

“后来么?绞死了34人。”

“我想也会是这样。”本说。

“可你想过吗?黑人也和白人一样,是热爱自由的!”

“没想到。”本承认说,“这个我倒真没想到。我只觉得我们比白人低一等,因为我们是奴隶。”

书生望着他,皱皱眉头,说:

“谁有这种想法,他就真是名副其实的奴隶。”说完,转身走出茅屋。

“我也该走了。”金布斯说,“要不,碰巧遇上巡逻队,见黑人储备里在外面游荡,会把你抓起来……本,等着瞧吧,我一定要逃跑,逃出这该死的马里兰,我还有一条船……”

金布斯刚要跨出门槛,忽然远处传来一阵低沉而急促的马蹄声。

“巡逻队!”金布斯叫道。

“在田里,不在路上。”本也说,“听,过了赤溪了!没错,这是斯图尔特的马。黑人走路不会一下子跑得这么快。主啊,可别在这里停下来呀……”

可是他们停下了。四周很静。过了几秒钟,本和金布斯都听见熟悉的鞭声抽得啪啪响,有人在痛苦地呻吟。

“是有人从斯图尔特的庄园逃跑,被抓住了。我要说错了,让主宰了我!他们抓住了一个徒步逃走的倒霉鬼!……”金布斯恨恨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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