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到老兵连,和我分同一个班的新兵是个大个子,起初我极不待见他。
他块头大,往人面前一站,像横了一堵墙,堵得人透不过气来;抽烟,牙都熏黄了,走到人跟前就有一股烟油子味;语言少,不怎么和人沟通,不知他成天在想什么;行军时,重机枪要分解成枪身和枪架,由两个人扛,他为显摆自己有力气,非要枪身枪架一起扛……老兵叫他“傻大个”,他也不吭声,翻个白眼了事。
一次夜里拉紧急集合,我听到激越的号声,一骨碌爬起来,穿衣、打背包、扛枪、集合,在跟随部队跑步行进时,突然觉得裤子不对劲——又宽又长。我来不及探究原因,挽起了裤腿继续跑。情况解除后,“傻大个”放低声音对我说:“你这家伙,没给我穿小鞋,却给我穿了一条小裤子!”原来是我急忙中先穿了他的裤子。我说:“你当时赶紧说呀!”他说:“来不及了,再说,我一嚷嚷,说你穿错了裤子,班长还不批评你吗?”他这一说,让我很感动,从此再看他就不觉得那么傻乎乎的了。
挖电缆壕,是国防施工任务中算不着太苦太累的活儿。那天,我们全团大会战,任务一层一层划分下来,分工到班排,责任到人头。我来自农村,干这种活儿本来不成问题,但那天却遇到了难啃的骨头,挥镐下去,一串火花,一块坚硬无比的大石头横在中间。这也没什么可怕的,我向四周扩展着挖,让石头逐渐凸显出来,然后用大钢钎从一边撬,终于把它撼动了。但这个过程费了太大周折,耽误了施工进程,到下午晚些时候,我的手上打满了血泡,两臂也肿胀酸痛得厉害,而任务量还比较重。眼看别人的任务很快完成,下班时间也快到了,急得我嗓子都要冒烟了。就在这时,“傻大个”过来了,他二话没说,一会儿抡镐,一会儿挥揪,三下五除二,帮我共同完成了任务。我看着他,像看着救星一样,说你真厉害,他说厉害个屁,还是石头厉害。他让我看了看双手,也是血泡连着血泡。我赶紧摊开手让他看,我们俩相对而笑。这就是战友情、同志爱,很纯朴、很挚诚。
相处久了才知道,“傻大个”内秀,写一手好字,文采也不错。那个年代,我们对组织、对领导、对战友,没有什么秘密,也不懂得什么个人隐私。一个班,日记可以互相传看,写得好的还要推荐参加连队的展览或评比。“傻大个”的日记便是我的必读之物。“妈妈,今天是个悲痛的日子,毛主席逝世的噩耗传来,我们全连干部战士无一不在哭泣。中国的天塌了,未来的路不知如何走。我们进入一级战备,日夜坚守在阵地上。如果敌人胆敢来犯,我们将与阵地、与祖国同生死、共存亡。假如孩儿为国捐躯,妈妈应为此而自豪,因为您的儿子做了最应该做的事情。悲伤的时候,幸福的时刻,每个平平常常的日子,我都思念亲爱的妈妈。一九七六年九月九日夜”。我把他这篇日记抄在了我的日记本上。
后来,连队调“傻大个”去养猪种菜,他愉快服从,我却闹起了情绪。班长问我有什么想法,我说“傻大个”干得好好的,凭什么让他去养猪种菜呢?班长说,正因为干得好才让他去呢,最不放心的岗位,选最放心的战士,这既是连首长对“傻大个”的信任,也是对我们班的肯定。“傻大个”果然把养猪种菜的活儿干得很漂亮,当年就增产增收,年终总结时他荣立三等功一次。“傻大个”复员后,运用在连队学到的养猪种菜技能,干起了养猪专业户,成为我国改革开放先富起来的那一部分人。
交往过许许多多的人,有的过后不思量,早已淡出记忆,而有的却常常想起,并且充满敬意。为什么?我想,一个宁愿自己受委屈也要包涵别人的人,一个忍着伤痛也要帮助别人的人,一个随时准备为祖国、为人民牺牲自己的人,一个不论放到哪个岗位都能干出成绩的人,是值得怀想和敬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