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准确性有两层意思:一是赏罚的对象要准确。要做到赏其当赏,罚其当罚,明代兵书《阵纪》说:“如果奖励无功者,惩罚无罪者,部下必将背叛你。”所以历代许多将帅都明白这样的道理:“当赏不赏,是为沮善;当罚不罚,是为养奸。”二是赏罚的尺度要准确。要做到赏罚适度,宽严相济。“赏罚不可以疏,也不可以数”,赏罚既不能太少、太轻,也不能太多、太重。赏轻了,人心不动,达不到激励的目的;罚轻了,人心忘惧,起不到震动的作用。赏重了,人心存侥幸,仍不思努力;罚重了,人心存恐慌,个个均自危。
另外,赏罚的尺度不仅要准确,还不能搞随意性,应该依据各种规章制度和军法律令来执行。而要做到这一点,领导者首先要依据被领导者的工作性质、职责范围等具体情况制定出详细、周密、简明、具有可操作性的法规、条例,并公之于众,让部属熟知、牢记。其次,要在实际行动中,认真落实好法规和条例,这一步是关键。如落实不好,法规条例则形同虚设,赏罚必然走样。
其三,教令为先,诛罚为后。
古人曰:“善罚不如善政,善赏不如善教”、“教令为先,诛罚为后”。意即赏罚分明,必以教戒为先。因为教戒可使法令深入人心,从而减少犯罪。三国时,诸葛亮曾作“《八务》、《七戒》、《六恐》、《五惧》,皆有条章,以训励臣子”。但他并不满足于既定“条章”,而以“教令为先,诛罚为后”,所以,后人对此评论诸葛亮“刑政虽峻而无怨者,以其用心平而劝戒明也”。同时教戒可让其了解到犯罪的害处,从而减少重复犯罪。因为有些错误或罪过是由于认识欠缺而致,只要稍加教育,便可使其深悔不已。而且,即使是有意犯错,若能多加教诲,也能使其改过自新,不至于重犯错或重复犯罪。当然教戒还可起到通过一错(罪)而“育万民”的效果。一人犯错若就事论事,一罚了之,则众人不知,无以从中吸取教训。倘若将一人之错(罪)剖析于众,总结教训和危害,则必能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
其四,功过不抵,赏罚有界。
赏罚分明,不仅是指对不同对象该赏则赏,该罚则罚,并且还要在对同一对象的不同事件上该赏则赏,该罚则罚,决不可功过相抵。因为一般来说,任何人都有其功,也有其过,若功过相抵,则必然产生混乱的局面。同时功过相抵也极容易造成官僚特权,大凡有个一官半职者,大多因其做出成绩,或立有功勋而荣登“官”位,著功过可以“相抵”,那么各级官吏必享首惠。加之大权在握,“官官相护”,官僚特权必然更加肆无忌惮,国法政纪在他们面前也必然荡然无存。因此,要想赏罚分明,必须功过分明,各施赏罚。另外,功过相抵容易滋长居功自傲、目无法纪的倾向。立有大功在前,而能谦虚自制者本来就已很难,若再许以“前功可抵后过”,岂不更加目无“王法”?这样做,实质上也就是把前功变为犯罪的资本,违纪的条件。天下之大,立功者甚多,如立大功者可抵大过,立小功者可抵小过,势必天下大乱,“功臣”横行,势必国将不国,法将不法。
其五,赏罚作为领导策略这个大系统来说,只是其中的一个子系统,即指挥领导部属的一个手段,而不是惟一手段。因而不排斥其他手段的作用,有时甚至还需要其他手段的配合,才能更好地发挥奖惩的作用。比如领导者在赏罚严明的同时再作到身先士卒,泛爱容众,往往会收到更大、更好的效果。
穰苜就成功地结合了二者。他一方面严整军纪,以法治人;另一方面爱兵如子,靠关心慈爱吸引人。他与将士同甘苦,共起居,有时甚至还把自己应得钱粮拿出来共用。他还常常探视士兵的宿舍、水井和厨房,慰问生病的士兵,并亲自延请医生诊治。训练数日后,部队正式检阅,连生病的人都自愿出来受检,士气极为高昂。敌军闻之丧胆,不战自退,穰苜乘胜追击,尽收失地。
总之,不管是在政治还是经济上,任何时候,总会有一批人脱颖而出,功绩卓著。善于为政者总能根据每个人贡献的大小,量才使用,论功行赏,在充分肯定已有成绩的基础上,继续激发起下属更大的积极性。对此,韩非子曾论述说:“明主之为官禄也,所以进贤才劝有功也。故曰:‘贤才者处厚禄,任大官;功大者尊爵,受重赏。’官大者,量其能;赋禄者,称其功。是以贤能不诬其能以事主,有功者乐进其业,故事成功立。”此话的意思是:圣明的君主设置官职和俸禄,是为了促进有才能的人和激励有功者,所以他们坚持“能力最强的,赐给高官厚禄;功劳大的人,赏给上等爵位和众多财物”。官大的人,尽力做好工作;拿俸禄的人,各自建树自己应建树的功劳。因此,贤能不遗余力地辅佐朝廷,有功的人更加全力以赴地建功立业,所以天下大治。
不造势,一定是弱者
——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
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有一个经常起作用的基本观念——“正统观念”。正统观念在中国影响之久远,可以追溯到几千年前,而且还会继续延伸下去。“挟天子以令诸侯”之所以能成功,就是借助了这种根深蒂固的思想,因为其在全民之中造成巨大的舆论压势:你尊奉天子,你就得尊奉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人。
古时许多成大事者都颇得“借一种旗号”号令天下的真传与实惠。众人皆知的春秋首霸齐桓公就是通过“尊王攘夷”的做法,而获得其在政治上与军事上的主动权的。战国时,周天子权力衰落,无力统治人民,但他仍是天下共主,谁也不能公开反对,而且一个新国君即位,必须得到周天子的承认,否则就无法取得统治一个侯国的合法权利。所以周天子至高无上的权力,便成为诸侯争霸斗争的一面旗帜,只有盗用这面旗帜,才能有力地控制其他诸侯。齐桓公就是打着“尊王攘夷”的旗帜,才谋取了首霸的地位。齐桓公的霸业曾经煊赫一时,深得诸侯拥护。所谓“九合诸侯,一匡天下”,就是描写齐桓公的功绩。
曹操的“挟天子以令诸侯”可以说又是运用这一舆论威势的经典范例。
初平元年(公元190年)二月,董卓将献帝西迁长安,安置在未央宫中。自己则在城东修筑了一座高度与长安城墙相等的堡垒居住,史称“万岁坞”。并以吕尚自居,自为太师,号曰“尚父”。他擅自乘坐只有皇太子才能乘坐的青盖车,对亲戚则大加封赏。宗族内外,并列朝野,声势煊赫。
可惜他专横跋扈、滥施淫威,没有能很好地利用“汉献帝”这面旗帜,很快便落得个“暴尸于市”、“焚尸于路”的下场。
而此时的曹操也很想借“献帝”之名,达到威震四宇的目的,但董卓的前车之鉴无疑对他的能力和胆识提出了严峻的考验。关于这个重大问题的决策,曹操与他的手下进行了长时间的探讨,建安元年(公元196年),曹操在贺年节的会议中向各幕僚和将领提出了这个问题。
谋士程昱首先发表了意见:“依目前情势,皇上在杨奉、董承等挟持下离开关中,进驻于安邑,如果能趁机奉迎皇上,必能取得公众舆论上的竞争优势。”
荀彧也表示:“豫州离司隶区最近,如果要迎回献帝,应以洛阳及许都为宜,因此要使事情顺利进行,必先清除豫州境内的其他力量。”
夏侯惇有不同意见:“就军事形势观察,豫州连接司隶区和荆州,目前拥有部分倾向袁术和刘表的小军团部署,正好可作为缓冲。清除豫州反而会使自己陷北方袁绍、东方吕布、南方刘表、西北面西凉及司隶区军团的层层包围中,相当不利。”
几乎所有的将领及幕僚都赞同夏侯惇的看法。
曹仁则更进一步表示:“奉迎天子并不一定有利,董卓便成了众矢之的,以我们现有的实力,‘挟天子’不见得便能‘令诸侯’。万一掌握不好,未蒙其利反受其害。”
满宠也表示:“目前最重要的是探询袁绍的动向,奉迎天子,袁绍最有实力。如果这个时候因此事和袁绍闹翻,很可能会遭到倾覆危机,应审慎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