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清晨,辞别乞丐三人,宋璇带着新伙伴二筒,踏上了前往上京的路途。
还需要再过三个城县——安城、闽县、铁城,确认完路线后,宋璇将地图重新揣入怀中。
低头只见二筒耷拉着脑袋,神情颇为沮丧,宋璇理解、宽慰的拍了拍它毛茸茸的脑袋:“你的心情我理解,要不,你还是留下吧。”
一听要撇下它,二筒一个激灵,抬头、挺胸、收腹、竖尾巴,九十度扭头,大眼炯炯,粉嫩的舌头讨好般,舔上宋璇握住缰绳的手。
“嗯,乖,明确立场,我可不要一只没精神的同伴!”手背被舔的簌簌发痒,明明想笑却愣是憋着,表情严肃的看着二筒。
二筒立马挪了挪爪,汪了两声,已显示自己精神抖擞。
“嘶嘶”声响起,两条青蛇滑到了马蹄边,马一见蛇,立马扬蹄,狂躁不堪,宋璇紧紧一拽,愣是将这马拽消停了,末了,摸了摸马鬓鬃毛,以示安抚。
它们是来跟二筒道别的吧,世人都道蛇冷血,可在二筒与它们相处的这阵日子,只怕早就产生了感情,所以分别前才会如此不舍。
宋璇不语,就这么看着一狗两蛇道别,此刻若有路人经过,看到这幅场景,定觉诡异异常。
当马蹄再度扬起,飞起的土尘给黎明的朝阳蒙上了一层薄雾,迷蒙却也伤感,萧萧不尽离别意。
宋璇能感觉到,身前那小生物散发出的离伤之情,许是因为宋璇说过,它的背一直挺得很直,那光泽莹润的皮毛,如初雪般洁白,能看见它身体细微的颤抖。
作为一只太过聪慧而有灵性的狗,情商自然也在一般动物之上。
这让她想到昨日,二筒带着众人来到寺庙中,看到那满地被烧毁焦糊的蛇皮和白色粉末时,它眼中的那抹哀戚,装神弄鬼不过是为了吓走那些过路人。
蛇不伤人,可人天生的明锐感和戒备心,让他们在第一眼见到蛇时,便毫不留情一把火烧尽。那荒废的寺庙本是大片青蛇的居所,却被过路的路人霸占,几乎将它们焚烧殆尽。
她天生对蛇没有好感,说不上讨厌,也说不上喜欢,可看到那满地的蛇骨,一种切肤的哀痛袭上心尖,若有一日,他们成为了它们,面对更强大的物种,惨遭屠族,那时,她还能否保持镇定,冷眼漠视。
毕竟,在这世上,任何物种都没有剥夺另一种物种生存的权利,哪怕是同类!
折腾了一晚上,压根没有怎么闭眼,毫不掩饰打了个哈欠,眼角瞥到二筒,它也疲了,此刻正蜷着身子,窝在宋璇怀中,那样子萌态可掬,不过,联想到昨日那一泡狗尿,怕只是包裹在萌相外表下的一颗贱二心。
至于这活宝狗,为什么一看到她就跟见了亲娘一样,她倒没有细究,同有异能,她觉得也许就是同类相吸吧。
再度经历了三天两夜的长途跋涉,宋璇终于带着二筒,一人一狗,灰头土脸的出现在了金国上京饶城的城门边。
只是……
有汗水从宋璇的额角流下,被她一把抹掉,沾在手心凉凉的。
位于城门两侧的卫兵,手执长矛,庄严肃穆,而身着铮亮铁甲的侍卫统领,正有条不紊,排查着每个路人的行囊,他的旁边则站着一位有些年岁的宫装嬷嬷,两人分别负责对过路男女进行搜身排查。
眼角跳了跳,人声有些嘈杂,宋璇的目光便定格在城墙边张贴的通缉令,眼睛微微眯了起来。
“汪汪——”二筒见她出神,面色有些沉重,不禁出声叫唤。
宋璇望向二筒担忧的大眼,扯了一个淡笑,随即又低下头沉思。
她没有看错,虽然安玉生当初中毒面容有些扭曲,但她还是能够认出,通缉令上所画之人就是他没错,可他究竟是什么人?
对了,那块玉,这几日赶路的途中,有一次夜晚休息她曾经将那块羊皮卷打开,里面是一块色泽莹润,成色极好的玄色扇形玉,拿在掌中还有微微的热感。
而那日想要杀她的上京黑衣卫,究竟是死是活?若是活着,怕是自己还未进城,就先被抓住了,哪怕自己现在立马将这烫手山芋扔掉。
妖孽男人的武功看起来应是极高,从他可以不动声色高居树枝上而不被人发现,可知是个高手,两人交手,必是他比较讨好。
虽这么想着,宋璇仍旧不敢大意,心里不禁浮起一丝悔意,果然父母从小教的都是对的,不要随便接受陌生人的东西,因为看起来是糖的东西,说不定一瞬,就变成了裹着甜蜜伪装的毒药。
而她接手的,不是毒药,是定时炸弹,安玉生说是自家传家宝,现下看来,这玩意儿怕是没那么简单,连带着安玉生的身份……
一波一波的路人从她身前经过,都用奇怪的目光打量这个一直站在土丘上,却不行路进城的英俊小子。
宋璇眼珠转了转,看了看二筒,神秘道:“二筒,你的第一个任务,好好表现,完成有奖!”
一听有奖,又是主人交给它的第一个任务,二筒忍不住狗眼汪汪,得到指令后,猛摇狗尾,就差直立拍胸脯以示担保了。
二筒一溜烟跑下了土丘,不时回头瞅瞅宋璇,看到那意味鼓励的手势时,打了鸡血,又蹦又跳。
宋璇下了马,拉过身旁一挑着猪肉的老大爷,用商量的口吻询问道:“老大爷,我用这匹马加二两银子,换你手上的一个肉筐和一块肉,您看成不?”
大爷眼瞪宋璇满脸警惕,这人脑子有毛病吧,他可不相信这种西瓜换芝麻的好事,严肃道:“小伙子,我眼睛虽花,脑子却没糊涂!”说完便要走。
“大爷,晚辈本在外地做生意,怎料祖母病重,于是连日连夜快马加鞭赶回,就为见祖母最后一面,而她生前最爱吃我做的蜜汁肉,眼下再去市集买,只怕时间来不及,您便可怜可怜我一片孝心,我给您磕头了……”一番声泪俱下,眼看就要跪下。
“使不得,使不得,难得小伙子你有这等孝心,老头子我不成全就太没人性了,这样,大爷我再送你两块肉。”同为有子有孙的老人,老大爷感同身受,抹抹泪,扶住宋璇,本不欲收钱,怎料在宋璇的一番推辞下,终于答应收下了她的马。
一转身,担着肉筐,拎着肉的宋璇就收起了眼角的泪水,向着城门方向走去时,狡黠的笑容攀上了嘴角,却没发现一道目光正紧紧追随着她。
“主子,可要属下将那丫头抓来!”赤鹰看向负手立于城楼穹顶,若天神般丰神俊朗的楚晏。
紫色衣袍猎猎鼓动,连带银线绣制的优昙花涂涂盛放,他嘴角勾起的淡笑直逼高阳,狭长的凤眼沾着玩味,薄唇如樱,气吐幽兰:“不急——”
“是——”赤鹰很快消失在了楚晏面前。
波光潋滟的眸子紧锁下界的宋璇,玉管般修长如玉的手指轻抚上嘴角,风情绝俗,醇醇如酒香的迷离音调若仙乐奏响:“让我看看,你有什么本事——”另一只手掌中,反复摩挲的,是一块棱角未平的顽石。
宋璇在一众入城人身后排着长队,在前面还排着两三个人时,她状似无意,四处乱瞅,对着已在暗处做好准备的二筒眨眨眼,示意它做好准备。
轮到宋璇,那侍卫统领犀利的目光几乎要将她盯穿,宋璇则一副生意人的讨好笑容,粗着嗓子说道:“军爷,俺这肉可新鲜着呢,要不要来一点,给兄弟们下酒?”
这话出口,自然是不会跟他们要钱的意思,她明显看到站在城门两边的卫兵伸长脖子,顺带舔了舔嘴角,一上午了,他们可是连滴水都未沾,更别说肉了,可被那统领一瞪,立马缩回脖子,抬头挺胸,目不斜视。
也是,光天化日,若是接受了自己的肉,便等同于受贿了,虽然只是几块不值钱的肉,但那么多双眼睛看着,传出去毕竟不好。
宋璇嘿嘿一笑,在那统领靠近,正欲搜身时,贴着他耳边道:“军爷辛苦,一会俺给您送过去。”
侍卫统领点点头,颇为满意的拍了拍他的肩膀,宋璇则抖了抖身子,一副险些被拍散的样子。
那侍卫统领笑的满意,丝毫没有注意到身边,飞速蹿过来的一个小小身影。
“唰!”布帛撕裂的声音,一时间倒吸抽气声无限。
周围的大媳妇小媳妇,全都面露羞涩捂住眼,撇过头,有几个大胆的还透过眼缝偷看。
统领大人的长裤被拉下,露出了里面大红的亵裤和两条满是汗毛的罗圈腿,周边侍卫一看,忍不住暗道,原来统领大人好这口,喜欢大姑娘们喜欢的颜色。
统领王力面色青紫,竭力隐忍怒气,不出今日,他侍卫统领王力当街耍流氓的流言,将传遍饶城的每个角落,家里那极好面子的恶婆娘知道非将他打残不可。
宋璇同情的望了一眼王力,瞅了瞅叼着城门钥匙的二筒,她只叫它偷钥匙,谁想到它竟将人家裤子也给拽下来了,罪过罪过。
不过,二筒你傻站着干嘛,偷了钥匙就该快跑,等那些人反应过来,可就晚了!
似乎体会到了宋璇的意图,二筒撒腿就往城内跑。
王力反应过来,看向那脱了他裤子的罪魁祸首,以及罪魁祸首嘴中叼着的城门钥匙,肺都要气炸了,一边提着裤子,一边气急败坏的冲守城侍卫们大声吼道:“给我抓住那畜生,快!”
于是,整个城门鸡飞狗跳,某个提着鸡篮进城的大娘被撞倒,鸡蛋摔了一地,公鸡母鸡齐飞舞,踩了那些卫兵一脸鸡爪印。
好不容易提起裤子的王力,冷不防宋璇肉筐一砸,裤子再度掉下。
宋璇则呼天抢地大叫:“你这贼狗,害我好找,还我肉来,站住,站住!”
踩过两个踩到鸡蛋而滑倒的卫兵,宋璇张牙舞爪跟在卫兵身后狂追。
于是,宋璇以被狗偷肉的受害人身份,逃过检查跑进了城,最终从恶狗手中夺回钥匙,交还官兵,还获得了褒奖。
而等王力回想起不对劲,还没给那人搜身时,宋璇早就携着二筒消失,此刻正在一家客房中捧腹大笑,一人掌一狗爪相握,大呼一声:“来,握个小爪,干得漂亮!”
当然,这句呼喊由宋璇代二筒欢呼。
另一边,楚晏微怔,望了望手中顽石,嘴角牵出一抹悠扬的弧度,那丫头给他的感觉,像个狡猾的小狐狸。
“主子,今日总算见到比您更无……阴险,不对,狡诈,哎呀,还是不对,应该是……”目睹这场好戏的黑鹰也从暗处现身,看着楚晏喋喋不休。
看着不知死活,敢触主子逆鳞的黑鹰,赤鹰飞速,面无表情扯住黑鹰后颈衣领,很快消失,唯留天际袅袅余音。——————————————————————————————————大声吆喝,求收藏,收藏~二筒:汪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