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对于“做梦”,弗洛伊德的研究颇深。显然,做梦是人的“无意识” 所为,而“无意识” 的成分更多的是性,因此,梦大多直接或间接地与“性” 有关,是“性压抑” 的常用发泄途径。在弗洛伊德看来,即使你的梦似乎与性无关,那不过也是个伪装。比如,你梦见棍子、蛇之类的“条状物”,是男性阳具的象征,而若梦见屋子、门、杯子等“可容物”,则自然是女性阴户的象征,而登山、骑车、爬楼等动作则象征性交。
除了通过这六种途径发泄被压抑的性欲外,弗洛伊德还提出了另一条通道——“升华”,即把被压抑的性欲转移到艺术、文学和科学等领域的激情创作中去。例如:达·芬奇的成功,就归功于他“恋母情结” 的升华。达·芬奇是一个孤儿,母亲过早地激起了他的性欲活动。达·芬奇也从小就钟情于母亲,但却因为“超我” 的准则而被压抑,以至于日后成功地“升华” 到绘画艺术中。
英国莎士比亚的十四行情诗、美国诗人惠特曼的诗歌、俄国作曲家柴可夫斯基的音乐、法国小说家普鲁斯特的长篇巨著《追忆似水年华》,都被认为是情感升华的体现。弗洛伊德认为,文艺创作的想像同精神病患者的幻想之间,实际上只有一步之隔。“所以艺术家就如一个患有神经质病的人一样,从一个他所不满意的现实中退缩下来,钻进他自己想像力造成的世界中,但艺术家不同于精神病患者,因为艺术家知道如何去寻找那条回去的道路,而再度把握现实,他的创作,即艺术作品,正和梦一样,是下意识(前意识)里的愿望,获得一种假想的满足。”
弗洛伊德进而认为这种性本能的“升华作用” “大大有利于文明”,是人类文化发展的“能量源泉”。一句话,历史不过是少数伟人性压抑后的“升华” 所创造。
弗洛伊德的“泛性论”,遭到了西方“正派” 人士、甚至他的弟子们的指责,被攻击为纵欲诲淫。其实这些指责,对弗洛伊德来说,简直是个污蔑:弗洛伊德的私生活不仅很“圣洁”,而且从40岁起,就停止了一切性活动。
2. 活着真累:快乐与良心的对立
在晚期,弗洛伊德融合了哲学、宗教、伦理学方面的研究成果,提出了一整套人格结构理论,从而构成了他全部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他把人格分为三个层次:“本我”、“自我” 和“超我”。这三个层次称作“三部人格结构”。在弗洛伊德看来,这三个部分相互协调者,才算是健全的人格。
所谓本我,实际是本能的我。这种“我” 是由与生俱来的各种本能、原始欲望所构成的,是人格中最原始的部分。“本我”居于最低层次,它以性欲(里比多)为主,它追求的是快乐原则,即一味追求本能的满足。
本我的特点是:其一,它的活动原则是快乐原则,它的活动目的是立即得到直接的快乐; 其二,它是无意识的、无理性的活动,它绝不顾及任何条件,只是一味地要求满足; 其三,一切被压抑的情绪、冲动和精神活动都贮存在它里边,它是人的内在被压抑的东西的储存库; 其四,它是非道德的,为了满足它的要求,根本不顾及是非、善恶标准。弗洛伊德把本我形容为一口混混沌沌的、充满各种冲动和激情的沸腾的大锅,如果没有任何节制的话,它很可能成为罪恶的渊薮。
弗洛伊德认为幼儿的精神人格完全属于本我。幼儿没有善恶观念,其全部生活都受欲望支配,不管条件和社会道德,处处要求满足自己的愿望,寻求快感。他说,孩子们不管社会的一套常规,“他们都顺其自然地暴露自己的兽性”。人们在幼儿时期常常是毫不隐蔽地表示利己主义。
比“本我” 高一层次的则是“自我”。它实际是面对现实的我,它是从本我中分化出来的,它是人格中受到教化的那个部分。“自我” 代表人的常识、理智,它遵循现实原则,即通过把本我的盲目冲动依据现实、外界加以区分,或压抑之,或满足之,或转移之。
弗洛伊德把自我和本我之间的关系,比作骑手和马的关系。马提供向前行进的动力,骑手决定前进的目标。但问题是,骑手要在马自己要去的方向上来指导马,为马找到一条达到目的的途径,实在是太困难了。弗洛伊德认为,从动力学的观点看,自我是虚弱无力的,它的任务常常难以完成,而且它的处境也十分艰难。自我就像一个仆人一样,同时要为三个严厉的、专断的主人服务,这三个主人便是本我、现实和超我。
人的最高层次便是“超我”。“超我” 是指道德化、社会化和理想化的自我,它代表传统道德和宗教准则,它对自我的选择进行严格监督。超我不断地凭借犯罪感和内疚来惩罚自我不合乎准则的选择。超我主要有两方面的职能,一是对自我进行监督和指导,一是对自我进行谴责和惩罚。
前一种情况,超我逐渐取代了父母的位置,以早期父母对待孩子那样完全相同的方式监督、指导自我,对自我提出警告。超我体现着自我的理想,按照严格的道德标准监督和指导自我同本我进行斗争。超我是禁忌、道德、伦理规范和标准以及宗教戒律的体现者,是人格中最完善、最合乎社会标准的部分。
后一种情况体现了我们通常意义上所说的“良心”,在这种情况下,超我所处的位置是从自我中分离出去,并与自我形成对立状态。当一个人想做某事以获得愉快的满足时,良心会阻止他。当一个人受欲望驱使,不顾良心反对而硬干了某件事之后,良心会责备他,使他感到懊悔和痛苦。
在弗洛伊德看来,现实的人既是本能的人,又是有理智的人和服从社会公德的有理想的人,是本我、自我、超我三者合为一体的人。但是,由于三者的特点和遵从的原则不同,在人的精神活动中,三者之间总是存在着激烈的冲突。
要使三者协调起来活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本我即人的本能欲望是难以约束的,人的理性和理想有时无法压制人的本能冲动。如果自我和超我失去控制作用,人就会只按盲目的本能冲动来活动,为所欲为,就会严重地危害人类和社会。相反,如果理性和社会对人的本能需求束缚力过大,达到不适应的程度,以致抹杀了人的自然本能和要求,使人得不到任何快乐,这种过分的压抑,就会造成人们的变态心理和精神病。这样同样会危害社会和人类。
可见,“自我” 即人的理性部分经常处于难局之中,它要受三方面的压迫:本我、现实和超我。于是,我们常常感慨:生活真不容易啊!
3. “我们生活在一个病态的社会里”
弗洛伊德还把他的“泛性论” 用来研究人与人构成集体的原因,他说,“里比多联系” 是一个把众多个人联系在一起的纽带,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核心力量。
他说,当人群形成一个集体后,“只要一个集体的形式存在着,只要在它的限度内,该认可的个人的举止行为就表现得好像他们是统一的,他们相互宽容其他成员的缺点,把自己和其他人看作是平等的,对其他人也不会产生厌恶情绪。”
处于集体中的每一个成员身上的原来被压抑着的那些无意识本能现在统统得到释放,会使他干出一些以前不会干、或者不敢干的事情,这些行为是不符合他原来的性格的。总之,“在原始集体中,人的情感得到强化,人的智能受到抑制”,而集体也正是在这一过程中得到维护和巩固的。
这是什么原因呢? 弗洛伊德着眼于集体中领袖与个人之间以及个人与个人之间的联系,这种联系是一种“爱的联系”,用弗洛伊德的专门术语说,是“里比多联系”,这种“里比多联系”才是使集体得以构成和稳固存在的关键因素。例如,无论是在一个教会或在一支军队中,每一个成员由里比多的纽带一方面同他们的领袖(基督、司令官)联系在一起,另一方面则同该集体中的其他成员联系在一起。在他看来,在构成集体、社会的各种里比多联系中,最为重要的是领袖同社会成员个人之间的里比多联系。
因为这种联系具有与父亲同儿子的联系相类似的性质。弗洛伊德实际上把集体、社会看作是因为某种情感联系造成的整体,是家庭这样的小范围情感联系体的扩充。基于这种认识,社会成员实际上是在领袖这个共同父亲领导下的儿子。他说,这种“里比多联系” “使人从利己主义走向利他主义”。
据此,弗洛伊德认为,生物的本能、欲望冲动是人类一切社会行为的基础。社会的功能就在于借助“超我” 来压抑人们所特有的本能、欲望,因为不这样,社会便不能存在。人类社会的进步是通过对本能、欲望的压抑来完成的,人类的文明是以牺牲幸福为代价的,是被压抑的本能、欲望得到升华的结果。
一般言之,我们的文明可以说是建立在本能的压抑上面的。所以,社会对于生活在其中的人来说永远都是祸害。整个社会制度的发展都是本能、欲望和在它们基础上所发生的感情的复杂性的相互作用的结果。整个人类历史是“爱罗斯” (代表生存的本能、欲望)和“腾纳托斯” (代表死的本能、欲望)之间相互斗争的一种特殊的有节奏的戏剧。革命和起义是侵略本能的具体表现;战争不可避免的根据在于破坏的本能,即由死的本能来决定。同时,弗洛伊德还认为,人的本能、欲望又是对社会文明和进步的威胁。由于文明与理性不是全能的,人的本能、欲望同社会文明的冲突永远存在。即使社会文明高度发达,社会上由于本能冲动而造成的社会犯罪现象仍然存在,不道德的行为仍然存在。而如果理性和社会道德对人过分约束,人的本能、欲望就无法满足。这样又会使人发生心理变态,甚至造成精神病,造成一种病态社会。
社会苦心压抑那些它认为有害的精神动力,到头来还是一无所得。吃人的社会礼教带来心理症的增加,在个人的牺牲里,社会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
他认为,现代西方文明使社会成了一个病态社会,成了使人受苦的社会。他反对建立在抹杀人的本能要求的基础上的社会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