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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这些都是你给我的爱(1)

几秒钟的一次彼此相望,会是爱情吗?回答是肯定的,那是灵魂里的爱情,就像自己和镜子中的自己恋爱一样,说着相同的誓言,流着相同的泪,皱着同样的眉,翘着同样的微笑。

日期定在,不期而遇

张爱玲说,于千百人中,遇到你所要遇到的人,于千百年中,在时间的无垠的荒野中,有两个人,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就这样相逢了,也没有什么可说的,只有轻轻地道一声:“哦,你也在这里吗?”

或许,每个人都期待着那样的相逢。

爱情是一种遇见,不能预期,也无法等待,当它发生的时候,谁也不知道。是冥冥中的注定,还是前世今生的轮回?

有些人注定只是匆匆的过客,而有些人,却会一步一步融入你的生活,融入你的心。

飘忽不定的爱情,像柳絮,飘满春天的窗口,无时无刻不在吟诵着相聚和离别,喜乐与哀愁交相辉映,在小提琴上幻化出火焰和月光。

我的一个作家朋友,有着某种别人无法理解的思想。他没结过婚,但他坦承他的爱情。他说他的生命中,念念不忘的竟然是与一个陌生女子的相望。他说他的爱情摸不着看不到,他的爱情在回忆里。更确切地说,那只是一双眼睛和另一双眼睛的爱情。

他说他的爱情(他确信那是爱情)只有短短几秒,这短短几秒钟让他领略了尘世的所有美好,他说藏在他内心深处的从前世奔波而来的所有爱恋,就是为了这一次眼睛和眼睛的重逢。他说他并无遗憾,有的只是对那几秒钟的深深回味!

这太像一个无厘头的现代神话!

那是两列相向而来的火车,他在这边,她在那边,不知道对方去往何处,只知道时间在铁轨上奔跑,带走了一些人的苹果,带走了另一些人的云朵。那美丽的女子若有所思地望向窗外,似乎正是为了一朵莫名其妙的云,却不想正好与他的眼睛撞了满怀。几许哀怨伴着几许欣喜的眼神,在他的心底扎下了根。

因为陌生,因为转瞬即逝,他勇敢地把目光迎了上去,彼此相望,若无其事。

火车徐徐开过,毫不留情地把他们眼神中的绳子挣断,他们彼此探出头来,想把那绳子挽个结,绳子却断成千丝万缕,理不清的千头万绪。

短短几秒,似乎是为一段浪漫掀开了红盖头,又似乎是拧开了葡萄酒的盖子,满怀满心地荡漾着芬芳。回忆里便有了红颜,有了醇香。在茫茫人海中,再找到那样的眼神,已是不易,那样胸无城府,充满爱意的对望,令他心绪难平。在彼此短暂的目光停留中,展开了一幅浪漫时代的画卷。这么多年来,他一直喜欢坐火车,或许就是希望对面的车窗里,能重现那令他生命悸动的惊鸿一瞥。

他期待,能与那双眼睛,不期而遇。冥冥之中相信着,会有那样一天,再一次遇到那双眼睛,或许依然不会开口说什么,只是那样深情地望着。  很久以前,在圣城麦加,有一个富商的仆人上街买菜,结果就在人群中,他看见了死神对他露齿而笑。他吓得连菜都不买了,回去向主人请求帮助。

好心的主人借了他一匹快马,让他去麦地那城暂避一时。随后,主人自己上街买菜,又在人群中看见了死神。主人上前质问:“你为什么要对我家仆人那样险恶地笑,莫非你要不利于他吗?”死神的表情非常无辜,他说:“当时我不过是觉得奇怪,明明今天晚上我要在麦地那城带走他的,他怎么此刻还在麦加逗留呢?”

我无意用美好的爱情同丑陋可怖的死神来相提并论,但它们确实很相像。

它们都具有极端的不确定性和浓厚的宿命色彩,遇见和错过,不是我们说的算的事情,全看上帝他老人家的心情。他可以让爱在某个瞬间路经你的屋檐,令你的眼神秋水盈盈,他也可以让爱在某个瞬间销声匿迹,令你的眼神黯淡无光;他可以让爱在某个瞬间光临你的陋室,令你的灵魂温暖芬芳,他也可以让爱在某个瞬间逃之夭夭,令你的灵魂不寒而栗。

我的朋友现在依然很快乐,时间在行走,思念却在他的门槛前停留下来。

那个清晨,我伫立在他的屋子里,听他放一首歌,是孙燕姿的《遇见》。响在耳畔的,依然是宿命般的美好:“我听见风来自地铁和人海,我排着队,拿着爱的号码牌,我遇见你是最美丽的意外……”

我想,如果真的有神话,上帝一定会为他和她再安排一场相遇吧,哪怕依然只是眼睛和眼睛之间飘落的那两朵羽毛的重逢。会有那一天的,没有固定地点,没有固定班次,没有约好的日期,没有电话,没有信笺……只有偶然,只有意外,因为那个日期定在,不期而遇。

最灿烂的世界

在马老大死去的前一天,他曾向我要一根红粉笔,我没给他。为这件事,我后悔了很长一段时间。

马老大一辈子孤身一人,在粮库几乎扛了一辈子麻袋,年纪大了,库里领导考虑他无人照顾,就让他到水房烧水,粮库供他吃住,也算是安享晚年了。

他不愿说话,所以很少有人知道他的过去。他每天机械般地做事,再无一点声响。他像一块灰色的布,毫无生气,黯淡无光,让人感觉他仿佛就住在死亡的隔壁,时刻听得见死神的鼾声。他大字不识一个,一辈子没沾过女人的边,除了喝酒之外再无其他嗜好。他的生命中没有年、月、日,没有“滴答”作响的时间,所有的日子都像一块一块灰色的补丁缝补出的一件外套,他穿着它,走过一生。

在一面墙上画画,大概是马老大唯一的乐趣了。每天吃过晚饭,他都会在那面墙上精心地涂抹。没有粉笔,他就用烧过的炭灰,日复一日,乐此不疲。他用他自己的方式记录着生活,虽然整面墙都是灰色的,但画面的内容却是鲜活而真实的,仿佛一幅幅温馨的田园风光:房子、篱笆和袅袅炊烟,土地、天空和小桥流水;晒太阳的猫、啃骨头的狗,下蛋的鸡、戏水的鸭;一对亲亲热热的小夫妻,手拉着手,一双精神抖擞的老两口,扭着秧歌;赶着毛驴车到处叫卖的货郎,骑在牛背上吹笛子的牧童;扛着柴火回家的汉子,坐在炕上低头纳鞋底的妇人……无病无灾的一个人就这样去了,多少有些意外,况且他昨天还向我要过一根红粉笔,他到底要用它做什么呢?

当我再次站到那面墙的前面时,终于找到了答案。我在整面灰暗的墙上找到了唯一鲜艳的红色:一个女人的红盖头!

画面上一个男人背着新娘过一座独木桥,那个新娘的盖头红得让人心惊!

听同事们说,有人看见他昨天喝醉了酒,咬破了自己的手指,用血涂红了那个盖头。

我后悔没能早一点将彩色的粉笔给他,那样,他墙上的画一定会是春色盎然、多姿多彩的,他的心或许也会跟着多出一道彩虹,多出几声鸟鸣。而我却如此吝啬,没能把生命中那些艳丽的色彩传递给他,哪怕只是一点点。

我想起去年结婚的时候,他硬是凑够了一百元钱给我随了份礼,然后把他自己认为最干净的衣服套上,等着我领他去吃喜宴。我却没领他去,嫌他的脏会影响客人们的食欲,只是草草地端了几盘菜,拿到水房给他吃。他一边喝着我的喜酒,一边“嘿嘿”地憨笑着说:“俺只想看看新娘子长啥样……”

上个礼拜天,好像是他生命中极为特别的日子,他特意炒了几个小菜,买了两瓶酒,邀我跟他喝两盅。因为我是单位里唯一一个肯和他说话聊天的人。

那天夜里,他贪喝了两杯,醉倒后含糊不清地念叨着一个人的名字,还从最贴心的口袋里掏出一个红纱巾来,并对着它老泪纵横。那纱巾的红色,已经被岁月褪去了艳,淡淡的只剩怀念。

这可是件稀罕事,我一把将它抢到手里,高扬着取笑他这么一大把年纪了还想着“彩旗飘飘”。他不停地哀求我把纱巾还给他,而我却像发现了重大秘密一样,越发得意起来。我用一根长长的竹竿把纱巾挑挂到他门前的树上,强迫他“从实招来”,否则,我会让所有人都知道这个秘密。马老大支支吾吾了半天也没说出什么,那条纱巾也不知被哪一阵风吹得没了影踪。

马老大入殓当天,听他的一个同乡说,他年轻的时候曾经有过一个恋人,可是就在他们要成亲的前一天晚上,那个女人在过独木桥的时候,不小心跌进河里,被汹涌的河流冲走了,等他赶到的时候,只在岸边找到她的一条红纱巾。

从此,这条红纱巾就成了他心中永远也无法抚平的伤口,鲜艳地、醒目地日日开放着,一刻也不曾凋残。

我深深地自责起来,没想到这条红纱巾竟然浸染着那么多的血泪,没想到一个苍白灰暗的生命竟然蕴藏着如此强烈而又挚热的情感,他用伤心做酒花,用回忆发酵,在心底默默地酿着生命的酒,尽管那杯酒很苦,但回味绵长,无际无涯。

或许是他预感到自己离大去之日已不远,所以才在临终的时候,尽力把自己新娘的红盖头涂得红红的吧。人们只知道他是灰色的,其实,他的心里有个最灿烂的世界。那里,炊烟袅袅,那里,霞光满天。

我买了一条红得耀眼的纱巾放到他的墓前,算是弥补一下自己的愧疚之心。

风吹着,红纱巾像一捧烧得正旺的火,烘着我羞愧的灵魂。

单位要粉刷墙壁,在粉刷那面墙之前,我用五颜六色的粉笔将它们上下涂抹,整个“田园”顿时生机盎然起来:春光明媚,姹紫嫣红,那个用血涂染过的红纱巾已变成黑紫色,却依然那样耀眼,在阳光下释放着醒目的哀伤。这便是马老大眼中的世界,他用自己的方式拨弄着阳光的琴弦,弹奏出五光十色的生命之音。画面上的人仿佛静静地走下来,就围绕在我的身边,与我倾吐久违的乡音。

我坐下来,静静地欣赏,我知道,我已经把它们保存了下来,我放心地往墙上倾倒大桶的涂料,洁白开始铺展,一切都消失了,像那个在灰暗中蕴藏着烂漫的生命的消失。

唯有那爱,唯有那醒目的红,唯有那前世今生的记忆,永不褪色,永不会消失。

关于狐的一张CD

那么薄的一扇窗子,最微弱的风也能将它吹破。狐微闭双眸,从内心搬出咒语,将它紧紧地罩住,不让一丝风惊吓窗子里睡熟的书生。

狐轻轻地将书生手中厚厚的诗书扔掉,那是书生用来换取功名的一块块砖。这些砖,铺在通往仕途的路上,这些砖,正在压扁一个疲惫的灵魂。狐将压在书生心头的砖块拿掉,把自己温热的手送入他的手中。这就够了,书生已经在梦中与她相爱了。幸福就这样乘虚而入,悄悄降临。蹑手蹑脚的,像雾,像懒惰的猫,甚至带不动一丝风,惊不起一粒尘土。

狐在屋子的周围插满蜡烛,狐在营造一座天堂。这些,睡熟的书生一无所知。

狐把雪地上所有的脚印盖住。想让自己迷失,想让自己永不回头。狐知道,在自己的路上,只有激情能熄灭激情,只有伤痛能埋葬伤痛。狐的内心,爱是永恒的方向。

那样的夜晚,注定要孕育出爱情。

天上的月亮为情守夜,地上的狐为爱咯血。柔弱而又坚强的狐,在雪地上很古典地燃烧成不熄的火焰。

书生醒来了,寻找遗落的诗书。他把诗书握在手里,却再也无心翻阅。他不知道自己已置身天堂,他不知道狐已经住进了他心底的洞穴。

那么薄的一扇窗子,甚至一瓣雪花都可以将它压垮。狐,再次从内心搬出咒语,温柔地将它缠绕,不让一瓣雪花落进爱人的心里。

狐,带着墨香、带着古典的尘,姗姗躲入书生的怀——书生的藏满爱意的井。

一张关于狐的CD在漫天的雪花里读完它的最后一秒,可是它栽在我心头的火焰并没有熄灭。曾经歌唱着从青春的中心走过,又满怀忧伤地将昨天的风花雪月刻录成光盘反复播放。总想再找回一些年轻的感觉,再找回一些年少时因为无知而带来的喜悦。轻易地说爱又轻易地抛弃,太多的承诺里早已没有了承诺。当幸福的时光需要回头去看的时候,才知道生命中有一些美好靠承诺无法拴住,有一些誓言用梦的手臂也无法缠绕。

有时,命运是一个刽子手,持一把利刃干净利落地切割着生活。在它面前,没有完整的昨天和今天,只有明天是完整的,因为明天在想象中、在期盼里。

一场轰轰烈烈的爱足以融化漫天的雪花,就像这狐一样,提着一盏盏悲剧的灯笼走来,为我们的灵魂撒满了雪花。她用真实抵御着这个世界铺天盖地的谎言,用柔情缠绕着这个世界如履薄冰的冷酷,用爱意化解着这个世界的刀光剑影,血雨腥风。

一张关于狐的CD在寒冷的夜里拯救了我,让我的心灵找到了退路。

上帝赐给男人一颗珍珠

她的前夫曾经在一个国企上班,一年前企业效益不好,下岗在家,整天无所事事,东游西逛,现在每天光着膀子在楼下和别人下棋、打牌、打麻将成了他雷打不动的事业。他每天在家饭也不做,家务活一概不干,经常和一群狐朋狗友喝酒闹事不回家,今朝有酒今朝醉,过了今天没明天,醉生梦死。她在企业打工,家里的大小事情也要她张罗,真是忙里又忙外,心烦的时候,她对老公稍有微词,便会引来老公暴风雨般的拳脚相加。她只好每天委曲求全,度日如年,以泪洗面。一家三口住在三十多平方米一室一厅的房子里,每次我去她家,心里都有种莫名的心酸:为她含辛茹苦的日夜操劳,而那个男人却熟视无睹;为她忍受着痛苦的煎熬,既而对幸福的憧憬一点点地湮灭;为她用孱弱的双肩,独自一人承担着生活的全部苦难,曾经笑靥如花的美丽容颜,日渐憔悴、凋谢。

可是当我一年后再次见到她的时候,却发现她变了一个人似的。40岁出头的人,重新焕发了青春的光彩。她告诉我说,她逃离了那个男人。我问她现在做什么,她说就在家里做全职太太,现在的丈夫就让她在家里待着,说上班又累又受气,他养活她没问题。

他只是个普通的出租车司机,但我却由此断定他是个好男人,因为他愿意养一个女人,愿意为这个女人吃苦受罪。尽管他们的生活是那样的平淡与清苦,但因为有那样一个男人,她的家充满芬芳。

由此,我想起我的一个朋友,他是一个称职的好男人。吃饭时,挑你喜欢吃的菜来做;坐车只有一个座位时,让你坐;生病时,着急地带你去医院;拎着东西时,主动为你拿……妻子和女儿,是他手心的两个宝贝。为了区分开来,他叫她们大宝和小宝。

小宝都上初中了,他还是不放心她一个人上学放学,总是偷偷地跟在后面,看到小宝进了学校,他再折回来,一路小跑着去赶公共汽车。

在大街上走路的时候,大宝总是喜欢往道中间走,他就一次一次不厌其烦地往边上赶她,左顾右盼地替她看着车辆。

男人插门,关窗,到院子里巡视,给老婆和孩子掖被子,这些都是他的责任。

在夏天的夜里,他总是袒露着上身睡觉。他说,他要把蚊子都吸引到自己身上,就不会去叮咬他的大宝和小宝了。

他就是这样一个男人,无声地履行着一个男人的职责。

上帝赐给男人一颗珍珠,名字叫责任。那里面包裹着爱心和博大的情怀,它让一个男人伟岸、高大,充满人性的魅力。

其实上帝赐给了每个男人一颗沙粒,只是,有的人随意将它丢失了,有的人,把它当作生命,藏在了心灵深处,磨砺成了闪光的珍珠。

烟花美丽,因为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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