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世,除了路途遥远的三哥一家,其他人都回来了。大哥全家,二哥全家,四哥及姐姐全家,弟弟,小姨还有多少年没来过的舅舅也急急赶到。
母亲丧事办得比父亲要风光多了,父亲去世时已体现出余福江哥俩在屯中的人缘,左右邻舍那些靠干活吃饭,不怕沾阶级斗争腥味的人都热心来帮忙,给父亲穿寿衣,搭灵床,跑前跑后报丧,跑前跑后买丧事用的东西,做灵柩……有了邻居的古道热肠,父亲顺顺利利蹬上了黄泉路。
但阶级路线的阴影还是让好多人虽然心有余却又心存余悸不敢前来,队长赵永勤和另一个小队的队长(曾是父亲的学生)想吊唁父亲,只能担着风险在晚间偷偷摸摸来看看,急急磕了三个头就怕被人逮着似的匆匆离去,即便这样,我们还是感动不已。
母亲就不然了,母亲去世小队干部不光到场,还亲自帮忙干这干那。母亲去世是火化,但仍然做了口很体面的松木大棺材,这种木料在当时很难买,是四哥利用他当辽中县农业局局长的关系为母亲买的。父亲去世因为没买到一口好棺材,四哥难过不已,所以一直留心要为母亲准备上好的寿材,后来他终于买上了,利用大队到辽中拉苞米种子的汽车运到了家乡。
四哥在辽中农业局工作期间,为家乡办了不少好事,其中一件就是为大队从辽中筹备上好的人工育种,辽中地区一马平川,人工育种很有名。那几年,每年大队都要从辽中买回优质苞米种分给各小队,既高产又省钱。为此大队很感激四哥,母亲火化时,赵永勤派大队仅有的一台汽车去火葬场把母亲的骨灰接回家,这在大队还是首例,大队的干部家属和贫下中农还没有享受过这种特权,母亲终于在她去世之年才享受到了母以子贵的殊荣。
父亲去世没有告诉舅舅,照理说我就这一个舅舅,父亲当年对舅舅还极有功劳,对这个内弟起到了外祖父外祖母都难以起到的作用,是应该告诉他的。但想到舅舅为了儿子们的前途和出路,明白地告诉过我不敢和亲姐姐来往,也就算了,告诉他他也不敢来,倒让他着难。现在母亲去世,舅舅来了,伏在母亲头前大哭,说这些年日子难过,运动也多,弄得亲不是亲友不是友,实在对不起姐姐姐夫,姐夫去世连个面都没有见上,他有愧啊。
不到六十岁的舅舅身体佝偻了,头发早已花白,样子比躺在灵床上的母亲还要衰老。
舅舅这一辈子过得也不容易,在他童年少年的成长阶段,由于外祖父外祖母不正常的教育,让他错过了学知识学本领的良好时机;成年后,一桩包办婚姻让他一辈子都没有尝到什么是家庭幸福。
舅舅也跟他的姐姐们一样,孩提时就由外祖父给定了娃娃亲,女方家远在三十里地之外,那时的规矩男女双方没成亲是不准见面的,所以直到快结婚了舅舅还没见过舅母的面。
不知道媳妇长得什么样的舅舅终归不放心,可自己又没法见到媳妇,舅舅就想了个办法,叫他的大姐也就是我大姨代他去女方家看看,大姨那时已生儿育女做上了奶奶,为弟弟相媳妇名正言顺。而且大姨的丈夫家所在的地方距舅母家最近,由她代看最合适。
从做女儿起到出嫁当上了奶奶,大姨几乎就没走出过家门,这次身负使命感到格外神圣,她倒饬着一双小脚一路打听,走过好几个屯子才好不容易找到了舅母家,在舅母家她看到的是一个细高挑大眼睛长相十分漂亮的姑娘进屋给她倒水喝,舅母家人说这就是她未来的弟媳妇。
大姨自认为她几乎累断小脚走了这一趟还真没白走,回来高兴地见人就说舅舅好福气,找的媳妇是初姓一族人的门顶(顶尖的意思),舅舅听了也很高兴,下决心等娶了媳妇就改头换面,和媳妇踏踏实实过日子,不能老靠姐姐姐夫。舅舅每次去找我的父亲母亲,都要看我爷爷的脸色,爷爷虽然老实,但对父亲这个不务正业,老来吃蹭饭揩姐夫油的小舅子还是厌恶透顶。所以只要舅舅一来,老爷子的脸就耷拉下来,很难看,这些舅舅都心知肚明。
谁知舅舅成亲那天从花轿上下来的舅母完全不是大姨相亲回来描述的模样,人又黑又丑不说,腿还有残疾,走路一瘸一瘸的,到这时舅舅才知道受了骗,大姨看到的那个姑娘是冒名顶替,以桃代李。
如果舅舅是有钱有势的富家公子,舅舅可以不承认这门亲事,或者像当年的刘海粟郭沫若一样一走了之,但舅舅不是,舅舅不但家境贫寒心肠还软,无法做到弃一个身有残疾的可怜女子于不顾,舅舅是见事已至此,木已成舟,只能木然地接受了事实。
所幸的是舅舅没有因此而一蹶不振,而且和舅母生的三个儿子都很聪明,有了儿子后,舅舅改掉了游手好闲的毛病,为供儿子们读书,舅舅拾起一担筐收开了破烂,农村称挑筐收破烂或者挑筐做小买卖这一行当叫挑八股绳,舅舅靠挑八股绳把大儿子送进了大学,让老初家茔地继母亲之后又一次冒了青烟,舅舅从此雄心大增,为了二儿子三儿子也都上大学,舅舅又学会了瓦匠活,长年在外为一些集体单位建房盖楼,可惜二儿子三儿子都毕业于文革年间,泯灭了舅舅的雄心壮志。
1978年的8月中旬,县文化馆突然接到北京《人民文学》的长途电话,打听我公社一个叫余福江(我没敢用自己的名字)的女作者,说这个女作者往《人民文学》投了一篇小说稿子,《人民文学》决定采用,但稿子尚有不足之处,他们要派编辑前来改搞。请县文化馆查查女作者的具体情况,《人民文学》的编辑已从北京动身了。
县文化馆负责人不敢怠慢,立即把电话打到公社,寻找一个叫“余福江”的农村妇女,那天全体教师正好在公社集训,公社很容易就把余福江找到了,问明真相,才知道是以柱代梁。
那天中午余福江没在公社吃饭,骑上自行车急匆匆赶回来向我报喜,我听到消息第一个反应是我成功了,但母亲不在了,她永远也听不到这令人激动的喜讯了。
上天是不是有意捉弄人?从北京来电话距离母亲去世,刚好一个星期,一个星期的时间之差,却造成了母女之间的误会永远也无法消除了。
《人民文学》派来的编辑是个年轻人,本来负责西北部稿件,他说他很喜欢我这篇小说,所以在编辑部研究让谁下乡改稿,他自动请命前来,编辑部的领导也认为他年轻,下乡能吃了苦,就派他来了。
他说:经研究,我的小说决定在第九期《人民文学上》上发,所以编辑部派他来速速改稿,一定要在发稿前把改好的稿子带回去。还说《人民文学》在第九期要办个《新花集》专栏,我和北京两位新作者的稿子都将发在这个专栏里,还说要把我的小说放在首篇。
我当时心里纳闷:这篇稿子邮到《人民文学》已三个月,他们为什么非要等着用时才急急忙忙前来改稿?
因去县里改不方便,《人民文学》的编辑就住在我家,在改稿过程中编辑拿出几条意见,说这几条意见是《人民文学》全体编辑开会讨论决定的。记得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一定要把毛主席和“四人帮”区别开来,造成小说中男女主人公爱情悲剧的罪魁祸首是“四人帮”,毛主席伟大,“文化大革命”没错,毛主席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一定要树立,抬高。
对于把毛主席和“四人帮”区别开来,一定要树立毛主席的伟大形象我还能接受,毛主席是全国人民的大救星嘛,这个伟大形象还能允许歪曲?可是说文化大革命没有错,说“文化大革命”也伟大我就有点不解了。不错,“文化大革命”是毛主席发动的,应该没有错,可“四人帮”呢?他们不也都是“文化大革命”中的红人吗?又是旗手又是“文革”小组领导者,现在他们都成了罪魁祸首,万恶不赦。万恶不赦的罪魁祸首居然领导了一场伟大的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这不是自相矛盾吗?这正像鲁迅说的“你不说我还明白,你越说我越糊涂”了。我把我的想法说给年轻编辑听,年轻的编辑苦笑,说目前你只能这样改,否则这篇小说就通不过。
就这样,在改稿中又特意增加了些刻意歌颂毛主席,刻意歌颂“文化大革命”,刻意丑化“四人帮”的句子,我自己都觉得稿子越改水分越大,越改越感到矛盾和虚假,已经失去稿子原有的真实和淳朴。
改稿进行到第三天,《人民文学》发来电报,大意是我的小说九月份不发了,所以不要着急,慢慢把稿子改好。《人民文学》年轻的编辑当时还满怀信心,说9月份不发,11月份一定发。因为这篇稿子是经《人民文学》全体编辑研究后定下的。
《人民文学》的编辑在8月19日带着改好的稿子返回北京,不久,我见到了第九期《人民文学》,里面没有《新花集》专栏,原拟定要发的三篇作品发了一篇,是北京新作者王亚平的《神圣的使命》,发表后获得当年优秀短篇小说奖。
后来我弄明白了事情真相,上海有个作家卢新华,写了一篇开了“伤痕文学”先河的小说《伤痕》,最先投给《人民文学》,《人民文学》心有余悸,没有发,后来小说在上海《文汇报》上发了,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人民文学》的编辑就想起他们编辑部还有类似《伤痕》一类的稿子,就把我等几个人的稿子翻出来,对我的稿子感觉是长了一些,写得也不够成熟,但很有生活,其中不乏精彩的描写和催人泪下的情节,于是决定立即发。但8月份已来不及,那就定在9月份吧。
但就在编辑前脚走,后脚《人民文学》就又心有余悸了,又决定9月份先发一篇,后来我的改稿带回去,“伤痕文学”在全国已铺天盖地,编辑们对我的稿子已失去兴趣,再加上改过的稿子确实水分大了,就把它打入了冷宫。
尽管我的小说最终没发,但我还是很感谢《人民文学》,因为《人民文学》首先发现了我,省市刊物的编辑才注意到了住在偏远山村的我。那一阵子,省市级刊物编辑都来过我家,关心我各方面的情况,向我约稿。从此大连文联有什么活动都叫我去参加,省文联举办作者讲习班也邀我去。《人民文学》的编辑走后,大连评剧团来了两个编剧,他们看了我的小说底稿,就住在我家改编电影脚本和评剧剧本……
在辽南文艺界,我成了新闻人物。
后来,这篇稿子经过大连《海燕》编辑部再度修改,在大连的《海燕》上发表了。大连的《海燕》编辑部似乎没有《人民文学》那么多的担心和顾忌,大刀阔斧地砍掉了那些刻意增加的歌颂和美化,只在我写得不成熟的地方稍微做了修改。小说发表以后,反映不错。有人说如果发在《人民文学》上,说不定能和《神圣的使命》一样获1978年全国短篇小说奖。但我一点也不遗憾,小说能取得这样的效果,我已经很满意了。写第一篇小说,我是初生牛犊不畏虎,取得小小的成功后,我才发现写小说并不那么容易,我并不具备多少写作天赋,决不是那种第一篇打响就一发不可收拾的作者。后来我又陆续在省市级刊物上发了一些作品,影响都不太大,即便这样,在县市级我也算是成绩斐然了,并因此而加入辽宁作家协会,辽宁作协对我这个业余作者还挺重视,出钱让我和省里其他几个女作者到一些地方旅游取经,让我这个没出过远门的农村人跑了不少城市,也见识了中国的一些名山大川。
那几年,省市的报纸和电视新闻里都介绍过我,大连电视台还作过十多分钟的专题采访报道,县人大,县政协的代表头衔也安到我的头上,在地方,我算小有名气了。
然而,我还是我,日头每天从东方升起,月亮每月十五圆,一切照常。我并没有因名气大了而改变了我的环境条件。有所不同的是我比以前忙了,外出时间特别多,人大政协会,妇女代表会,民师主任培训,妇幼保健员培训,计划生育宣传会,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宣传会,省市在各地举办的笔会,还有乡里大大小小的会……有的会像宣传计划生育,宣传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并不是开完会就了事,开了会受完培训回来还得唱主角,及时往下宣传……从我出了点小名,乡里有事经常找我,本不该我去的会非叫我去,本不该我写的材料也非叫我写……一个曾被社会遗忘多年的人一下子又处于众目睽睽之下,成了各行各摊的抢手货。有人夸张地形容我在家乡一带的声誉和影响,说我一跺脚,家乡一带的地都颤乎。如果不是曾经经历的磨难让我头脑还算清醒,我真该飘飘然了。
家里的事情也比以前繁多,从1982年开始土地承包到户,我,余福江加上女儿,三人分了九亩地。这九亩地余福江的哥哥帮助给种上,剩下的间苗,除草,追肥,收割全靠自己,余福江当小学教师每天不到点不能下班,大部分活计还得靠我来完成。当然,承包地可以不种,不少农业户想多种点地还捞不上呢,如果把地让给他们种他们是求之不得。但身为农民,人在农村,总不能放着地不种再花高价买粮吃吧?那时国家粮食政策还没放开,走哪儿吃饭都得花粮票,由于三年的饥饿,粮食在我眼里高于一切。
因为经常不在家,家里养的鸡鸭丢光死尽,圈里的猪也是吃一顿没一顿。猪和土地相依相辅,要种地必须得多养猪,没有猪就没有粪,种地不上粪,等于瞎胡混,我在小学上农技课时就知道了这句农谚。
奇怪的是我养的猪倒是每年都长得膘肥体壮,比母亲养的强几倍。母亲在时喂猪很上心,一天五顿,用母亲的话说是没有好的吃,就多喂几顿,顶多人费点事。可一天喂五顿的猪并不按人的心愿长,一天天光知道叫唤,吃东西很挑剔,特别不好喂,养一年不过二百来斤。我和余福江喂的猪像饿了几辈子,吃起食来呱唧呱唧头都不抬,到年底杀时一称就是三百多,难道是我会喂?
我和余福江分析了一下原因,我喂的猪所以不挑食长得快就因为我经常不在家,当家里没人时,猪什么念想也没有,就老老实实睡觉,猪睡觉也长膘。等我或余福江回来喂时,饿了半天的猪就没命似的狠吃一顿,这时的猪就像困难时期饿了三年的我,吃多少吸收多少,所吃的每一个食物分子都变成了营养,变成了肥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