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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林轩

现在,让我们来回顾一下各自的爱情历史。

林轩第一次注意到杜夏是因为她有着婴儿般蓝色的眸子,这蓝不同于海的蓝——深不见底、神秘莫测,而是天空的颜色,怎么看都只是薄薄的一层。于是中间的瞳仁就像是一片小小的云彩,虽淡却突出清澈透明的主题。可是云总是会飘走,他常常这样想,于是对她说话时他的语调总是很轻柔,生怕吹散了它。

他极不愿意承认自己喜欢她就是因为她的眼睛,因为这实在是浅薄。但当他沿着学校的路往前走,抬头的一瞬间看到路旁的杜夏,那一刻阳光绸缎般在他眼前铺展,尘光中不羁飞扬的是年少的轻狂。他的目光幻化成春风得意的才子,踩着锦帛铺成的大道去面圣。他的心里莫名产生强烈欲望,当这强硬与她眼神的柔软相遇,道旁的樱花忽然就如雨般成阵落下。

那一年林轩刚上大学。春天来得特别早,像是突如其来的温柔,不知所措的后面是巨大的喜悦。漫舒的柳条像是喜庆的飘带,它绽放出的白色礼花使整个城市都盈溢着虚幻的浪漫。他可以目不斜视地穿过整个校园,不动声色拾起一个个顾盼的眼神,细细玩赏又不屑一顾地抛掉如视鱼目。他喜欢抬起头望着天眯起眼睛,天依旧沉默高远,他总把自己想成站在高峻的山顶,有着旷古才华的同时,又有着辽远的寂寞。

杜夏恰在他目光涣散时突然出现在眼前,其惊艳给他的视觉强烈一击后,就再也回不到原来的状态。他看着晨读的她,细长柔软的发丝包裹着她瘦小的身材,一连串单词从她嘴里吐出,蓝色的眸子温婉如水,映衬着一地的樱花花瓣,让他一瞬间心生怜悯不忍靠近。

这就是与他同级的杜夏,就读于日语专业,家境极为优裕,风姿自然绰约。而他亦风头正盛。专业不学就会,率领校篮球队横扫一切对手,得胜之后携美人同归,夕阳映衬下她刚刚好一个影子镶嵌在他身边。就是这样浑然天成无法用语言来做人工雕琢,如今他回想起来只有那么几个场景,虚幻的连自己都质疑是不是真的发生过。

她留给他的,就是这样写意的水粉,而不是工笔,可以细描出生活的纹路。对于未来他有野心但无蓝图,而杜夏的轨迹早已经被家族书写完毕。他预感到自己根本无法获得通行证,但这种委屈一旦与爱情有关,便变为通往幸福的必要途径,甚至成为一种享受。因为杜夏就像是游戏中的公主,他是前去拯救的勇士。那是一条朝圣的道路,她只愿把高贵给他,至高无上的荣誉让他心甘情愿九死一生。

这就是林轩的缺点,从来都是我要这个我要那个,从未问过自己何德何能。杜夏的家族在经济大潮的风口浪尖乘风破浪,自然不需要一个篮球小子来与之匹配。林轩不久之后就有幸参加了一次鸿门宴,杜夏的父母给他生动地上了一课什么叫做“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他骄傲的自尊被看做一钱不值,没有高贵的血统,注定当不了王子。返回去找杜夏?别忘记,公主也是别人授予的头衔,她怎可能放弃一切跟他做落跑的新娘?

几年的时光就这样一刀切下,整齐利落,连血都来不及渗出。那天夜晚他沿着繁华的街道走了很远,身上是异样的熨帖,然后突然一下,仿佛被人拔掉了电源,内心顿时漆黑一片。天上依旧是密密的星,璀璨像他手里刚买来的戒指。它们交相辉映倒映在河心,就如同那些过去,成为无主的幽灵,永远无法靠岸。

林轩太过骄傲,所以当挫败终于降临到他身上时,他无法否定自己,就只能拿别人撒气。球队、课程、他的朋友统统遭殃,销声匿迹数天之后他蓬头垢面出现在学校后街的包子铺,卖包子女孩儿看他说话声音有气无力,念在老主顾的份上多给了他一个。包子捧在手里,林轩直愣愣看了许久,半晌猛地抬头,变戏法般从身上掏出那枚戒指,送到那女孩儿面前。钻石折射出的耀眼光芒,令她头晕目眩:几分钟之前她还亲眼看见他搜遍全身,只摸出可怜巴巴几个硬币。

林轩痛恨杜夏没有破釜沉舟的勇气,为了证明自己有,他故意跑去和这女孩儿谈起恋爱。那一阵只要去后街,都能看见林轩一身油腻的衣服站在蒸笼旁,听见他比谁吆喝声都大的嗓门。一月前还叱咤球场的队长,忽然间系上围裙开始站街,这成功颠覆了他一干粉丝的价值观。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他一直保持这副姿态直至杜夏移民国外。在所有人以为他该消停时,戏码却更加精彩。据说林轩一度闹至要和这卖包子女孩儿去领结婚证,这次终于轮到他的家庭出马,谈判席上林轩一副“壮士一去不复返”的慷慨激昂,让身为心理学教授的老爷子一怒之下与他彻底断绝关系,至今他仍无家可归。

他真的会喜欢卖包子的女孩儿?别扯了,我宁愿相信他喜欢的是包子。他不过使用那女孩儿得到高级知识分子宠幸后的臣服感,来满足自己的心理缺失。杜夏带给他的后遗症,首先是姿态,任何喜欢他的人都必须表现出一种义无反顾的高昂斗志,来和血统论出身论之类的庸俗价值观划清界限。但摒弃它们并不代表我们就有理由平凡庸俗,杜夏生活之宽裕使得一切鸡毛蒜皮都没有机率发生。没有社会的挣扎和苦闷,只有风清月朗,他喜欢的人必得像一棵樱花树,除了让他能笃定的倚靠之外,什么都不该做不该问,只等他来识别每一片花瓣的纹路,每一根枝条的抖动。我们必须时刻准备着。

林轩到底要的是依靠还是可以被依靠,他自己都没搞清。然则像杜夏一般家世的实则罕见,人家何必跟他走?愿意跟他走的大多是卖包子女孩儿,他又不愿意。那么唯一靠近的方法就只能是卖的是包子,但同时还得摆出一副卖钻石的高贵模样。说白了就是装。

林轩学的是心理学,装逼难道他识不破?但一般心理学家的心理问题反而更难解决,因为他们总觉得自己什么都看得很透彻,只有我们这等凡夫俗子才会被假象所迷惑。有一天当我终于忍无可忍,当着他的面把这一点告诉他时,他愤怒到无以复加的程度。呵,我一声不响将他的过去打捞,让他直击腐烂殆尽的骸骨,血肉的荡然无存让他顿感这几年的空虚,他冷笑数声,只说得一句,我从来不会把我的专业代入到生活中去。果然如此,否则他也不会去改拍电影,改行显然更具备勇往直前的精神,而导演又有文艺姿态。至于心理学,只能用来解决实际生活中的家长里短和工资问题,他当然看不上。

我觉得我已经读懂了林轩,当我分析到这一步时,我觉得我已经可以放弃我的幻想和虚荣。是的,林轩的好处在于如果你提供给他姿态,他也会同等回报给你。只是大多数情况下,我们要的不是这些,或者不仅仅是这些。我也得吃饭,为了活着,而林轩显然把这一点等同于活着就是为了吃饭。

陈汨

陈汨的上任女友,是他的高中同学。清水般的恋情,符合他对世界纯粹的构想。

高中时代的陈汨,比大学时放浪形骸得多。这比起一般学生似乎逆向得奇怪,我想这是因为陈汨看似沉默孤独,实则非常希望自己的阴影能把一干众人都笼罩进去。高中时一根筋的学生到底是大多数,而到了大学,这些人也开始笼罩别人去了。他打了个时间差,起舞的早,自然也就早点偃旗息鼓。

所以那时陈汨呼风唤雨,手下一帮兄弟颇成气候。拜入陈汨门下有着极为严格的考核,他要确保三教九流行行齐全,以显示自己强大的号召力。但事实上,他把这些人召集在一起也从未做过什么出格的事情,他的出身决定了他只会享受身份带来的尊严,并不屑利用身份来谋取实际的利益。

但在他的家庭看来,这已然够危险。眼看陈汨的势力日益发展,他爸一声令下,把他转到一所新的寄宿高中,那儿有着严格的出入规定和作息时间,无异于让他这个教主闭关修炼,丢下手下喽啰让他们要么内讧要么一哄而散。

就这样晃晃悠悠来到一个新环境,他作为唯一的插班生,班里几乎所有人都用他们的同窗交情来抵触他。来到这个班时正在上语文课,老师发了卷子,大家一边做一边回头打量他这个传说中的帮主。众目睽睽之下他拿起桌上那张卷子,揉成团,然后以一个标准优美的弧线投进了垃圾筐。所有人的眼睛微微张大了,他悠然自得地接受他们目光的洗礼,觉得自己一战成名。

她是那个班上的语文课代表,一般逻辑课代表成绩都是佼佼者,可是遗憾的是她是个例外。她成绩并不怎么样,却是认真学习的那种。说认真也不尽然,总而言之是白天喜欢搞点小动作,晚上却充满负罪感地挑灯夜战。这种人深陷在自己设置的规则里难以自拔的人我深为他们感到悲哀,当然,这些情况是陈汨后来才知道的。当时她起来收卷子,收到他桌前时站住了,她犹豫要不要问他交卷子,问吧怕他油腔滑调让她难堪,不问吧职责又让她不安。陈汨明白她心里所想,坦然迎向她的目光,她的眼睛里有探寻,也有胆怯,似乎等着他良心发现自己报告。那一瞬间,陈汨便下定决心要以拯救她为己任,这样的拖泥带水,成何体统。

当一个人无所事事许久之后,一旦确立了一个目标便格外容光焕发。那时候陈汨无暇细想怎么会给自己安排这样一个任务,只是调动起全身每一个细胞来找寻机会。陈汨虽然吊儿郎当,成绩倒是相当不错,他迅速崛起为年级的传说。特别是她这种人,没有能力理解他,反倒更可能喜欢上他。因为以鸡犬的逻辑,爱上神仙的结果大致是能一起跟着升天。

机会很快来了,一天陈汨在教学楼隐蔽的拐角听见那里传来争执声。他判断出是她的声音,而另一个男声的身份不言而喻。争执的主要内容是她希望在高考前这段时间内能有更多的时间来学习,男生自然对她的说法很不满,认为是冠冕堂皇排斥他的理由。

若干年后当我回顾往昔,开始感叹为什么情商高的人总是会栽在压根不是一个重量级的选手手里,按道理他们应该根本瞧不上那种劣质产品,但事实是他们时常被自己的内心所蒙蔽,以为自己看破红尘,所以想要简单,但这岂等同于人生的偷工减料?他们真正要的,其实是简约而不简单。

她就是很明显缺少必要工序的人,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又是不是有能力得到。于是把自己弄得疲惫不堪一团糟,却偏偏被陈汨相中。陈汨迫切需要再次找回救世主的感觉,于是他深吸一口气,转过拐角出现在他们面前。

大神毫无预兆的降临,两个人全都有点愣神。那男生先回过神来:“你怎么在这里?”

他微笑审视两个人,开口道:“我听到你们的谈话。”

“你……”她顿时羞愧的说不出话。

“偷听别人谈话,真他妈卑鄙。”男生恼羞成怒,冲上去就要和他动手,被她死死拉住。

“哦是么,托人家后腿就很高尚?”他悠悠地说。

“你******多管什么闲事!”男生冲他怒吼,同时拼命挣扎。她眼看着快抓不住,哭着求他快走,“这不关你的事。”她流着泪说道。

她哭的样子进一步激起他的同情心,他一把抓住她的手,对她说,“从今以后,我给你补课,和他这种人在一起,浪费生命。”他不由分说拖她离开,她像着了魔似的就松开了那男生。在他还没扑向他们的时候,陈汨及时虚晃了一枪,“有本事就放马过来,我的兄弟们随时候着。”

就这样陈汨当起了补课教师,用尽全力开发她并不怎么灵光的大脑。按说朽木不可雕挺让人气闷,但谁让中国知识分子的通病就是喜欢通过教老婆识字来自慰呢。这一场漫长的拉锯战中陈汨充分享用了至高无上的尊严,他开始发现原来满足自己只需要一个人而不是一帮,于是树倒猢狲散,这次还是陈汨亲自下的解散命令。后来很多年他昔日那些部下们都不肯原谅他,为了一个女人抛弃兄弟情义,何况她还无才无貌,从她身上他们看到了自己在陈汨眼中的模样。

众叛亲离倒成了把陈汨推向她的反动力,他打心眼里渴望通过一些人和事物来证明自己的超凡脱俗。而大俗即大雅,他每天和这女生一道上下学、做习题、去水房打水、去买零食,正常得让所有人都觉得有点不正常。他们在下了晚自习后偷偷约会在黑暗的教学楼顶楼,所做的却是促膝长谈。他有时甚至还在黑灯瞎火中考她背诵。我特别想知道若干年后陈汨和别的女人在黑暗中做正儿八经应该做的事的时候,会不会回想起那一幕。我猜那时的他一定笔直地端坐在黑暗中,声音义正词严,他应该让她背诵一篇《邹忌讽齐王纳谏》,“邹忌修八尺有余,而形貌昳丽。朝服衣冠,窥镜,谓其妻曰:‘我孰与城北徐公美?’”,这样该多完美啊。

陈汨苦心孤诣的最后结果是高考时该女生仍旧本色演出,而他却发挥失常,结果来到了我们这所高不成低不就的学校。她跟他不在一个城市,于是陈汨从教书先生变身为空中小姐。大一时他大部分的钱都贡献给了中国航空事业,为此他连续数月早晨去食堂打回一盆两块五的美其名曰肉饼,以此加白开水解决一日三餐。我相信这给他留下了严重的心理阴影,因为后来有次我请他吃火锅,当点的各种原料花花绿绿铺满一桌时,我看见他眼里绽放出一般人没有的异彩。他一定想到了当时每天面对灰不溜秋的肉饼时的欲吐不能。再后来每当我惹恼了他,我就请他吃火锅,此举屡试不爽。

他为什么坚持坐昂贵的飞机呢?我想他一定是爱上在云端的感觉,以及降落时透过舷窗看到越来越清晰的城市轮廓,心中与她无限接近的喜悦心情。所以每一次会晤在没见之前其实就已经完成,后来陈汨念念不忘的,都是些个人的感受,比如说住在破败的小旅馆,冬天被南方阴冷的空气冻得浑身哆嗦。他通过这些获得自我价值的实现,仿佛是朝圣的苦行僧,什么时候到终点不重要,重要的都是在路上的虔诚,以及必要的肉体折磨。

隔三差五就有一个人从天而降落在你的面前,你是什么感受?在我看来简直就是一种负累。想想吧,基本每个周末都有一套例行公事,接机、轧马路、逛校园、汇报生活。他因为高考失误已经丧失了已有的光环,却仍旧在扮演神的角色,一厢情愿以己度人。那女生却上一所理工科院校,别人都排队等着她来普度众生呢!

机会很快就来了。那个在她身边潜伏长达一年之久的男生,自从鬼使神差也被扔到这个学校,终于开始相信命运的安排。他主动释放和好信号,她自认亏欠,于是接受作为偿还。结果一来二去她发现,陈汨的角色其实任何一个人都可以代替,何况还不用周六起大早赶赴飞机场。她的天平开始倾斜,不过拖泥带水的一贯作风让她还在犹豫时就被陈汨发现了苗头。他连夜长途奔袭至女生宿舍楼下,把整栋楼几乎都敲醒。怨声载道之中她吓得不敢出门,结果一年前对峙的一幕再次重演,那个男生出现在他面前,只不过这次角色互换,而且,还有主客场之分。

一个月后电编的课堂上,所有同学都欣赏到了陈汨的传世之作,其主题可以解读为一个理想主义者的死亡。这部影片陈汨自导自演,发挥得淋漓尽致。黑白的画面无时无刻不在宣告着那段凄惨的肉饼岁月,以及他自取灭亡的无畏精神。教那门课的老师一向极为苛刻,看到烂片会当场把导演同学骂得狗血淋头。据说他在观看了陈汨的作品后半晌没说出话,然后自顾自点燃了一根烟,抽完后就挥手让大家散了。这颇有点阅后即焚感的行为连同陈汨的作品一道被传为院系佳话,但我以为,那老师只是不敢否定这作品,因为那里面传达出的强烈自恋情结和他自身的行为不谋而合。拍这么差的作业还敢在我的课堂上放映?不仅侮辱我的人格,还侮辱我的智商!我相信那个夜晚的陈汨也深刻体会到了这一点。

周染颜

在国外时周染颜只在拍摄记录他们生活的短片时短暂出现,面对镜头她说:青春无悔包括所有的爱恋。

这成为她出现在公众面前最后的影像。画面上的她着烟熏妆,头发烫着大波浪,神态憔悴但薄的嘴唇依旧抿成坚毅的弧线。说完那句话她迅速消失在众人面前,旋风一般不为任何人停留。

如果要讲清周染颜所有的爱恋,恐怕纪录短片是远远不够的,所以我只拣她最近的一次恋爱说事。

周染颜那一任男友,在大一旅行时的小酒吧里认识,那时她刚结束上一段恋情,因此出来散心。她的大学生活到那时为止都是轻描淡写,并不算太好的学校里她轻易就可以出众,家境也让她有条件吊儿郎当。化浓妆、买品牌,出了课堂她摇身一变就从一个优秀女生转换到烟视媚行的性感女人。那诡异的张力只有敢于在黑暗中停下流连欣赏的人才能够识别。也许正因为这个原因,她的男友换了一茬又一茬,身价却从来只涨不跌。

烟雾缭绕的狭小昏暗空间里,音乐声不断旁敲侧击干扰判断,那个男人一眼择出她,那个坐在高脚凳上伏着吧台独自抽烟的红唇女子。他径自过去跟她搭讪,她回头看着这鬼佬,依旧不慌乱。对付林轩那套,全球通用。

这个大她几多岁的男子,来自世界的另一端,如今出现在这个古城,闭口不谈是什么让他在世界地图上来了一道纵贯线。他与她谈摇滚、谈书籍、谈路上的见闻,她样样应付得来,让他深为折服。他买了玫瑰给她,只有一枝。那是个晴朗的夜,他们走在青石板路的街道上,两旁是绵延不断的红色灯笼,远处的山峰可以用肉眼目击。这个原本安静偏僻的小城,如今被开发的面目全非。聚集到这里的来自世界各地的旅者,如同每一个店铺里卖的同质化商品,一样的T恤仔裤球鞋,一样比头还高的背囊,一样因风尘而显得神秘莫测的内心,仿佛是一种原始的驱动力促使他们不顾一切总要踏上旅程。他们选择在这个群魔乱舞的地方休憩,就如同不远处的休眠火山,似乎只是在寻找时机喷发。所以我在旅行途中,从来都不轻易跟任何人搭话,因为那种蠢蠢欲动让人心生不安。而周染颜不同,她的内心还是流动的炽热岩浆,尽管她知道拨开大多数人的伪装,看到的只是一团团冷却的灰烬,她还是选择扑过去。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周染颜当天就一锤定音决定和这老外交往下去,原因是那晚他就跟她表示了爱慕之情,她的几段恋情最后都在疲惫不堪中耗尽,这一位的直截了当颇令她欣赏。

从此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在她的宿舍楼下都能看到那老外的身影,他是周染颜历任男友中唯一没有开车前来的。但他本身就很说明问题,人高马大往那里一站,和其他中国男生一比,所有人都佩服她不畏浮云遮望眼的战略高度。周染颜的才华有目共睹,她有很多艳羡者,只是敬仰,却不敢模仿。因为这种才华不能给任何人带来幸福,甚至她自己也时常被伤害。它像是她体内独立分裂出的细胞,却又和她寄生共存。让她有时看着眼前的一切,觉得根本不属于自己,而一旦离开,又失魂落魄。

谁也无法猜度到底是什么让她具备这种能力,多少次她的室友看着她的背影离去,再次回来时神情大多有所不同。要么艳阳高照,要么阴云密布,她情绪恶劣时如同那个城市的夏日暴雨,乌青迅速布满天空,狂风骤雨紧接着席卷整个大地,其来势之猛让人无处逃避,因而每每殃及无辜。她又时常独自痛哭,无人能解她的悲伤根源。她似乎也并不要别人同情,如同必修课一般是个必须完成的任务,下了课就神态自若做别的事去,跟之前判若两人。

周染颜和那外国人颇过了一段甜蜜的日子,两人形影不离。他等她下课,必须跟她牵着手才愿意同行;不分昼夜打电话,好像时差仍旧没倒过来;张口闭口叫HONEY,换成任何一个中国人这么做大概都觉得齁得慌。但谁让这叫文化差异,一个词轻易解决了所有问题。

周染颜十分高兴地享受着异域风情,那外国人不通中文,有一搭没一搭淡定做着自己的音乐,倒也合作过知名制作人和歌手,但不入乡随俗,终究穷困潦倒。她毫不介意,全力资助他,帮他做翻译,给他找合伙人,她的能力发挥到极限,像是用千金报一饭之恩,不觉得是被敲诈,反而是感谢,感谢他总算给了她不同于以往任何一段恋爱的感受,开创了全新的风气。

周染颜也曾经找过我帮忙,给他正在制作的一部音乐剧做现场翻译。当我按照所给地址连倒好几次车摸到时,展现在我眼前的是一间地下室,且弥漫着一股汽油怪味,仿佛点个火就能把整个房间炸上天。我坐在一旁看他们排练,脚本是他写的,他迫不及待地展示给我看,还当场朗读,绘声绘色手舞足蹈。我听了没有任何表情,一个简单到无以复加的爱情故事,被他吹得神乎其神。“我们正在做中国最好的音乐剧。”他说,一副传道士的神情,好像前来拯救我们这帮无知的****。

演员是一些三流音乐学院还没毕业的学生,对这说鸟语的外国人惟命是从。整个过程仿佛一次布道,他声情并茂讲述自己如何放弃了在国内几百美元一天的工作,不远万里来到这间地下室追寻自己的梦想。当他进行这“I HAVE A DREAM”的演讲时,我在一旁直打哆嗦,地下室阴冷的出奇,而他们连午饭都没有,我实在没有任何激情和动力再来翻译这些毫无实际意义的华丽辞藻,因此在他长篇累牍的讲述完毕之后,我只大手一挥,说:“鼓掌。”

到了下午就更加扯淡,居然还有剧本研读时间。那些学生人手一本如红宝书般刻苦钻研,他居然连我也不放过。研读完毕之后还要发表心得,学生们挨个站起来歌功颂德,一个接一个的形容词令我张口结舌。终于轮到我时我说,我想谈谈我对这个剧本的看法。

他说,好啊,很欢迎。

我说,我觉得整个故事太肤浅,而且什么都巴不得表达出来,没有一丁点留给观众思考和想象的空间。第一幕一上来就把什么都交代了,这不符合戏剧的表现方法,你后面还演个什么劲儿?

他不高兴地说,那是你不懂,现在的观众都很白痴,你不说出来他们就不会明白。

我说,现不动大脑并不表示他们没大脑。表演到分手的场景,谁都知道这是悲伤的时刻,你何必画蛇添足非得来一句旁白:SAD STORY?

结果可想而知,他对我很不满意,因为我这第三世界的孤陋寡闻青年居然胆敢挑战他的权威。我回去把一切都倒给周染颜,谁知她哈哈一笑,说:“我也这么认为。”

“你也这么认为?那你怎么不跟他说,还让他四处现眼。”我忿忿不平。

“他听得进去么?”

我知趣地闭了嘴。周染颜的所有朋友在他眼里都一钱不值,几天之后我忍无可忍,提出辞职,在问他要这几日工钱时,他表现得很惊讶。

“你难道不记得那天排练到很晚是我给你付的回家的打车钱吗?”

“我当然记得,”我说,“可我现在说的是工钱,我们讲好的,一天两百。”

他说他到现在也还没拿到一分钱,但仍旧兢兢业业在做,这是最困难的时刻,但光明就在眼前,为此他情愿忍受黎明前的黑暗。眼看着讨薪水又要演变成一场个人秀,我当即夺路而逃。

后来据说那些学生们也被逼上梁山,维权未果集体罢工。天下无双的音乐剧终究成了泡影,他一分钱没拿到,反倒欠下周染颜很多债务。再后来怎样不得而知,但他和周染颜的关系也确实如我解读的那出戏一样,上来就把什么都交代了,以至于后手不接。面对困境的消沉可没有国界,消极怠工、吃垃圾食品、沉迷电脑游戏、躺在床上如一堆死肉,鸡毛蒜皮开始逐一摆上台面,唯一的不同是因为人种的差异而威力倍增,争吵过程中玻璃门、橱柜、微波炉等相继被摧毁,周染颜把他锁在门外不让他继续施暴,结果他趁她有次不在直接换了门锁,彻底把她扫地出门。

周染颜在那日丢盔弃甲跑到我这里,向我控诉人性的黑暗,并发誓要报仇雪恨。我听了只有沉默。我说过周染颜从小就是个先行者,她具备大无畏的精神去披荆斩棘,但这也导致她不会总结。在每一段恋情开始时,她都以为是一个全新的开始,但实际上,这世界上很多路都是同一条路,就像不管哪个国家的男人都不过是人一样,我们把这言简意赅称之为殊途同归。

徐慕

我再次见到我原来的男朋友时已经是大学的尾声,他来到我所在的城市读研究生,渡尽劫波兄弟在,我们相逢一笑泯恩仇。

我们在饭店见面,在他看来也许算是叙旧,但对我来说,是想从他那里得到职业规划的建议——我打算找份实习工作,赚点钱。那时的我已经知道把我的大脑像电脑硬盘一样进行分区,我的不同朋友有着不同功用,编目之后放入不同文件夹,必要时调阅出来,进行更新维护。他们之间基本上毫无关联性,也绝对不会出现在同一个聚会上,我向来只喜欢一对一的格局,也许只有到了我的葬礼时,他们才能共聚一堂。

我们约在一个很高档的饭店,席间算是谈笑风生,相当和谐。我觉得我已经放下了芥蒂,不再觉得对他愧疚,包括这顿饭,着实花了他不少银子。而他似乎也已经淡忘了往事,我们热烈探讨当前局势,简直像参加一台对话节目。我知道他是非常具备功能意义的人,我至今清楚记得那次和程轶重逢的小学同学聚会上,我们目瞪口呆聆听他对奶粉三聚氰胺事件的经过报道,5W完备不说,还包括毒奶粉的成分分析,他学的是理工科,专业精神令我们所有人叹为观止。

情人最后难免沦为朋友,走在回家路上我有点感慨,但实际上能成为朋友证明你从来没爱过他,因为爱会让人变得敏感,就像最后让他去自助餐台取水果时,他流露出的一丝关怀一样,他会走过去又绕回来,仔细问我:你吃什么?

我喜欢这种敏感,那一瞬间我有一些感动,他真是一个持久的人,只可惜爱对于他,真的只是一蔬一饭,而于我,却是大是大非。我从不相信真正爱过的人分手之后还能心平气和再见面,让我面对过去自己犯下的所有错误,我宁愿选择一个都不宽恕。

因此我的敏感只用在我觉得值得的人身上,因为敏感很费神,对一个人内心的探索就像潜入深渊,那时断时续的恐惧不断啮咬侵蚀你的神经,就像个临刑犯,惶惶地把每一天都当成最后的晚餐。这实在是太累了,所以敏感的最终结局往往是,你预见到会一条道走到黑,所以顿时弃暗投明。日光之下或许并无新事,但是好处在于,你还可以看见同类。

可是很遗憾,我的男朋友在高中时就给我补了这一课:能看见同类不假,但若非我族类,照样觉得自己是个异类。别的女生也能和男朋友一起上下学,一起分享小卖部粗糙的食物,唯一的不同就在于她们的男朋友没有漂亮的分数,而我们即使早恋也被称之为“优秀的男人背后总要有一个女人”。我是怎样的女人他们不管,他们只管我是谁的女人。人的逻辑有时候就是这么无敌。

贴着这个标签我很光鲜,但包子有肉岂在褶上。当我第一次被安排与他同桌时我难以抑制自己的兴奋,我迫不及待等到下课,正襟危坐说咱们来谈谈各自最喜欢的课外书。结果他一句话回给我:我很少读书。我想他对我的兴趣也仅止于“我喜欢读书”这一行为层面上,这让我显得与众不同,这样他也可以给自己贴个烫金标签了。

于是可想而知,直到毕业我们都处于貌合神离的状态,每天一起上学一起下学,同桌时互相抄作业。我们配合相当默契,但这默契只对别人有羡慕的意义,因为这简直能让我想到若干年后,我们一起上班一起下班,同床时互相看看对方身体然后熄灯睡觉。我一辈子都要面对同一个人做同样的事,并因为顶着默契的帽子而有口难言,还有比这更令人绝望的事情么。

所以渐渐我开始懂得,我绝对不能妄想在一个人身上找齐所有能与我对照的优点。互补倒是可能,但这无疑时刻提醒着你的缺点,要接受就得放下身段。再要么,就是在对方身上也看到自己所有的弱点,这就更加极品了,我后来有了深刻的体会。

从那以后我就开始变得刁钻刻薄,任何正常的世俗快乐在我眼里都如粪土,找到另一半让自己变得完整的鬼话最让我鄙夷。生活给了我想要的东西,同时也让我意识到那其实没什么意义。我绝少给承诺,也不想轻易确定一段长时间的亲密关系。我害怕那种形影不离的累死累活感觉,时刻提醒我要交出自己,而且还得交的完美。就像我与他分手的前夕,他突然神秘兮兮告诉我有样与我有关的宝藏在他那里珍藏,我逼供数日后他交代是我高中时语文考试写的作文,他是想以此显示我在他心目中的重要****,但我的头还是不可避免的胀大了。那种干巴巴硬生生的八股议论文,有什么价值收藏?且不说审美有问题,它简直是我的一个耻辱,不得不屈服于分数的意志来满篇谄媚,这本质和我维持与他的关系如出一辙。

最后我声色俱厉让他交了出来,当着他的面咬牙切齿撕得粉碎。一地碎纸中我扭头扬长而去。后来每当我跟别人吃饭,听到许多女人意气风发主动讲自己的男人,我都听见自己的暗笑。虚荣的女性啊,非得用一段关系来证明自己生命的存在价值。别再跟我讲找个男人是为了相依为命,我养条狗一样相依为命,我还能在同一屋檐下同时养好几条呢。

我的故事就是这么平淡乏味,就像《红楼梦》中凤姐说的笑话,正月十五赏灯喝酒,团团地坐了一屋子,看似热闹非常,也不过吃了一夜酒,就散了。那顿饭后我们又回到形同路人的状态,极少联络,他过节倒还主动给我发短信,叮嘱我过得开心点。哎,事实上我过得挺好,准确地讲是有他没他都一个样。你问我他后来怎么样,好啰唆,十五过完就是十六日,年也完了,节也完了,我自己的事还闹不清,哪里还知道底下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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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为《春秋战国:一段你应了解的历史》第二卷第一章:赵氏孤儿赵文子。本章从破解赵氏孤儿这个千古迷案开始,讲述赵文子赵武经历家族劫难,通过自身努力,一点点小心翼翼地将赵氏家族复兴起来的故事。本系列共分五卷,春秋霸主卷、赵国卷、齐国卷、秦国卷和诸子百家卷。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带你领略春秋战国五百多年的恢宏历史,体验英雄人物的精彩人生。春秋战国的历史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可谓既熟悉又陌生。熟悉的是那个时代有我们耳熟能详的历史人物,比如勾践和屈原;陌生的是那个时代距离我们实在太过遥远了,这段历史的故事和背景对我们几乎是一片空白。虽然是很遥远很陌生,但是春秋战国历史却是我们最应该了解和学习的一段历史。中国数千年的封建文化和民族文化就起源于此,它是我们中华文化的“孩童时期”,深刻影响了我们中国人的政治、思想和文化。茅庐小生,80后广告人,历史爱好者,网络写手。为创作本作品,翻阅史书不下30种,并对诸多春秋战国史料的错误进行了甄别,保证了作品的严谨和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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