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既要顺应历史也要符合民意
改革既要顺应历史潮流,也要符合主流民意。但顺乎历史与符合民意是两个问题。如果仅仅是从改革大方向上讲是对的,而漠视改革举措能否给民众带来看得见的利益,民意往往是不支持的;如果仅仅是以眼前利益去收买人心,看似符合民意,然而,开历史倒车的改革终究是要走入死胡同的。
所以,历史上的改革大体可将之分为4类:既顺应历史又符合民意;顺应了历史但没符合民意;在一定时期符合民意但不顺应历史;既不顺应历史又不符合民意。
只有那些既顺应历史又符合民意的改革,才能获得强有力的社会支持和坚实的社会土壤,否则改革就必然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中国当代改革迄今为止的成功,不仅是因为顺应了经济市场化的世界主潮流,也是因为改革使人民不断走向富裕,大多数人从中受益,从而接受和支持改革。以农村前期改革的成功为例,改革前农村体制特别不公,长期通过工农产品的“剪刀差”剥夺农民。改革过程较好地体现了起点平等。如果农村推行承包制改革不是以平分土地为起点,而是开始就把人民公社改成社长、队长的私人庄园,并把农民一脚踢出去,或变为庄园里的长工,那农民不反“改革”才怪呢!
与之相似,商鞅变法以“废井田,开阡陌”举措,既顺应了经济发展大趋势,又满足了人们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要求。通过承认农民对土地拥有所有权、收益权和转让权,奖励垦荒,满足了农民对土地的需求。加之奖励军功、入粟赐爵等一整套激励措施,赢得了社会中下层对改革的支持。虽然新法极为严厉,几乎达到了顺者昌、逆者亡的程度,但变法力度的重压主要集中在保守派少数人身上。变法的风暴使部分旧贵族失去了世袭爵位和种种特权,大多数民众却从风暴中呼吸到了清新的空气,见到了一线光明,心理得到了某种平衡。借助变法,社会中下层不仅改善了经济状况,甚至还可以得到以前连做梦也不敢想的爵位。
如果是那种顺应历史进步潮流,却不能找到与人民利益结合点的改革,就不一定会赢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历史的曲折性往往就在这里。
就戊戌变法而言,100多年来,不论是持什么政治观点的中国人,都认为它是挽救国家命运的进步改革。但当时并没有获得社会的主流民意支持。就整个中国而言,大多数人并没有从心底发出变法改革的呼声和救亡图存的怒吼,下层民众及绝大多数的统治阶层仍是“鼾声依旧”。变法维新所需的社会大环境之不存在,表现在当押戊戌“六君子”上断头台的槛车经过北京菜市口时,围观看热闹的百姓竟有唾骂、殴击和扔脏物者。普通民众对以西方人为师的变法的不理解,让后人不能不感到悲哀。
即便民意是错的,也会左右历史进程,使追求进步的改革搞不下去。列宁曾指出“千百万人的习惯势力是最可怕的”,这种习惯势力常常对新事物起着一种抗拒的作用。梁启超似乎也认识到了这一点,深感中国民智未开:“中国之弱,由于民愚也,民之愚,由于不读万国之书,不知万国之事也。”有鉴于此,他在变法失败后致力于传西学,办学校,开民智,育新民。
历史上还有一种改革,初衷往往非常好,却既谈不上是促进历史进步,又谈不上是给予了人民某种利益。如果是属于这一类改革,结果必然是误国误民。
王莽篡汉后的改革,不能不说出发点是好的。他以一种政治理想主义,试图恢复西周及以前的井田制,以为那样做就会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建立一个人间天堂。但那种改革不仅是“复古”,也伤及了普通民众的利益,到了影响生计的地步,最后激起西汉末年的农民大起义。王安石变法更是为了富国富民,无论是他的青苗法、市易法,还是均输法、保马法,无一不是为了国家利益和百姓利益。但他以更严密的措施去管制经济,在封建官僚机构的操弄下,结果成了全官经商,政府与民间争利。尽管数字飙升,政绩遍地开花,变法最终演变为搜刮百姓。所以朱熹说:“介甫之心固欲救人,然其术足以杀人。”这一评价形象至极。
至于那种以眼前利益收买人心,尤其是广大社会下层民众的人心,实际是开历史倒车的改革,最后会祸国殃民。
智利上世纪70年代初的左派领导人阿连德的改革,差一点把国家引入歧途。1970年阿连德赢得智利大选,他是一位深受格瓦拉思想影响的左派总统。上台后,他推动国家走名为“社会主义”实为平均主义的道路,实行土改,大搞国有化,将大量的资源分给穷人。阿连德总统在智利的作为,虽使他得到了最底层穷苦大众的支持,但却也使智利本来就脆弱的经济变得更加动荡不定。1973年,陆军司令皮诺切特发动政变,用武力将阿连德政府推翻。
今天在拉丁美洲阿连德有了新的继承人。委内瑞拉领导人查韦斯搞的“21世纪社会主义”,可以称之为“革命”,也可以称之为改革。查韦斯利用国家的石油资源和石油美元,对下层民众大搞社会福利,以一时的经济利益博取普通民众支持,尔后改变了国家的发展方向。政治上把原来民选的总统任期制,转变为取消任期制,搞总统职务终身制。经济上从原有的自由市场体制,走向国有国营,甚至是逐步对面粉厂、港口等经济领域实行军管。其实质是和平时期在一个国家搞政治独裁和经济垄断,与世界潮流反道而行。其他如阿富汗塔利班执掌政权时及伊朗伊斯兰革命后“政教合一”的改革,给各自国家造成的负面影响,同样是极其深远的。
二、成效应当明显
改革能否取得明显成效,是改革成功的重要条件。从这一点来讲,当代中国改革至今的成功就是必然的了。改革开放以来,之所以获得社会的普遍支持,无非是因为不断破除旧体制,释放了生产力,给社会各界都带来了利益。改到农村,给农民带来利益;改到企业,给职工带来了利益。改革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不断用成效来说话和检验的过程,成效愈大,公众的支持度就愈大。反之若是成效不明显,公众的改革热情就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递减,直至衰竭。
历史上商鞅变法能够取得成功,就是同改革中的成效直接挂钩,而不能说是历史注定的结果。“孝公元年,商鞅变法修刑”;“居三年,百姓便之”;“居五年,秦人富强,……诸侯毕贺”。在时间段上,改革举措与人民富裕、国家富强的结果契合度之高,应该说是少见的。
同样的,土耳其凯末尔的改革既是基于国家长远发展,又给民众带来了看得见的成绩。以农村取消什一税等改革为例,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的发展。据统计,1927年土耳其可耕地面积436万余公顷,占全国总面积的4.86%;1930年增加到1266万公顷,占全国总面积的12.25%,仅仅3年就翻了两倍。1938年与1928年比较,小麦产量由161万吨增至427万吨,大麦产量由90万吨增至238万吨,羊毛产量由1.8万吨增至3.1万吨。农业改革不仅减轻了农民负担,刺激了生产的发展,也为工商业的发展提供了基础。这一时期,土耳其建立了制糖、火柴、造纸纤维等工业,扩大了棉纺工业,建立了开采硫磺和炼焦工业。土耳其的注册工业,即每家拥有不少于10人的企业总产值,1927年为0.58亿里拉,1939年增加到3.31亿里拉。1924年到1939年,土耳其修筑了近4000公里的铁路,全国铁路总长达到6950公里。凯末尔改革给土耳其带来的变化,是历史上前所未有的。
彼得大帝改革也是给国家带来前所未有变化的改革。俄国工业史上的“工场手工业”时期,正是从彼得执政开始的。在18世纪头25年内,由于彼得的扶植,私营手工工场企业逐渐增多,工业企业中私人资本的比重不断扩大。1710年,官营的冶金工业企业有14家,私营的冶金企业仅有两家。从1711年至1725年,又创办10家较大的私营企业,而官办的只有5家。在1715年以前,没有一家像样的制造呢绒的私营企业,但到1725年,已有10家较大的私营呢绒企业。到彼得执政末年,俄国有200多家较大的工业企业,其中以冶金业的成就最大。如果说,俄国在17世纪末还需从瑞典进口铁来制作武器,那么,到1725年俄国已可以向国外出口金属。据估计,俄国在1718年的生铁产量为100万普特,英国在18世纪中叶生铁的产量大约为180万普特,相差并不悬殊。改革为俄罗斯资本主义发展奠定了一定的物质基础,基本上摆脱了对西欧的依赖。
三、逆大多数人利益而行必然失败
中外改革史上,应该说,没有任何一场改革的初衷是想伤及社会多数人的利益。但初衷归初衷,设计归设计。在改革方案的设计和政策的制定上,对民众利益的忽视,或者不管其实际后果的做法,还是举不胜举的。
若论中国戊戌变法的败笔,其中之一是没有涉及解决当时的社会主体——农民问题。晚清时,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民众是农民,而农民关注的主要问题,是土地问题和与之相关的温饱问题。戊戌变法前,由于西方商品的涌入,破坏了中国传统的小农经济,加上内外战争的负担和破坏,农民面临前所未有的生计问题。蒙昧的广大农民把自己承受的苦难,往往归咎于洋人、洋教和洋货。所以他们盲目排外的情绪很浓厚。在这种环境中,戊戌维新却不涉及解决农民土地问题,主要是学习、仿效西方政治,因而与广大下层人民的诉求和利益相距太远。更何况一些改革措施,上则严重剥夺慈禧太后、军机大臣、各部堂及地方督抚的大权,下则广泛伤及八股士子、无业旗民的利益,造成了一个几乎涵盖各阶层的巨大的反对面和抵触面。
王安石变法之所以失败,更是因为在变法的实践中,不但未能贯彻“利民”的初衷,还加重了百姓的负担,以至民怨鼎沸。他忽视了“不加赋而国用足”需要发展生产的事实,而发展生产就必须调整政策,减轻赋役,让民众休养生息,甚至还需要增加投入兴修水利,短期内好处却不一定明显。这种情况一般是统治者所等不及,也不愿意的。在强大的财政压力下,他把新法的重点放到了“取天下之财”上,也就是放在如何增大封建国家对社会财富的分割比例上。急功近利之心使他几乎把整个社会作为“理财”、“取财”的对象,结果不仅使富人受到打击,而且使广大老百姓——农民和中小商人都不堪新法重负。
包括王安石深以为自豪的“摧兼并,济贫乏”的青苗法,也是理想与实际相距甚远。王安石在设计时,本意上是充分考虑到农民的利益的,他在鄞县做官时曾经试验过,“贷谷于民,立息以偿”,效果不错。然而当他将此法推向全国,同比例放大,却南辕而北辙了。不识字的农民们去申请青苗法的贷款,要经过以下程序:为了填写申请书,就要花钱请书吏;再拿到衙门去申请,碰到贪官污吏,中间不知要花多少打点费,而且贷款多少完全由官吏写,农民大都不识字。据史书记载,虽然变法规定的利息是二分,但经过中间贪官污吏的层层盘剥,最后农民要返还的实际利息,有的竟达到原先设定的3~5倍,比高利贷还要高许多。陕西农民向官家借陈米一石,至归还的时候是新的好小麦一石八斗七升,差不多翻了一个大跟头。弄得连“中户以下大抵乏食”。中等收入的家庭吃饭都成了问题,更不用说大部分的贫民了。
一种改革,如果改到连京城的水果、芝麻,官府都能想办法刮出钱来,甚至挑水、提茶都要到衙门去交费,“食土之毛,莫得免焉”。这种封建王朝体制内的改革成色就可想而知了。
难怪王安石变法在遭到朝中大臣激烈反对的同时,也遭到社会底层的怨骂;也难怪新法实施中民众上访不断,河北、陕西一带的人民甚至举行反“新法”的起义;更难怪改革会背着聚财、敛财的恶名走向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