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王朔将金庸的武侠小说与四大天王的流行歌曲、成龙的电影、琼瑶的电视剧合称为“四大俗”,笔者当时虽未加入金庸迷的声讨大军,可对他的观点也是根本不以为然。随着与严肃文学作者及评论家的接触增多,发现他们提起“武侠”竟都显出一副不屑一顾甚或嗤之以鼻的神情。而如今我想看武侠,除去上网,便只能在通俗类期刊或地摊上找到。这使我不禁开始产生了疑问:武侠小说,难道你真的姓“俗”吗?
现代文学大家郑振铎认为:“所谓‘俗文学’就是通俗文学,就是民间文学,也就是大众文学。换一句话说,俗文学就是不登大雅之堂,不为士大夫所重视,而流行于民间,成为大众所嗜好、所喜悦的东西。”
如果由这个定义来判定武侠小说,那它毫无疑问是属于“俗文学”了。
从低层次看,武侠小说满足了普通大众的多种心理欲望,特别是人性中最原始的好奇心和暴力欲。侠客们复仇、寻宝、争霸等传奇故事是常人绝对不可能经历的,自然会吸引生活平淡却喜欢猎奇的市井平民;再者大多数的人都胆小怕事,不敢打架,可偏又爱看别人打架,武侠里那些超乎寻常的热闹打斗,怎能不让他们趋之若鹜呢?这和好莱坞灾难大片深受欢迎的原因极为相似。
从高层次看,武侠小说契合了中国人尚武崇义的民族文化特质,也寄托了长期被封建专制压抑的民众呼唤正义、向往自由的精神渴求。再者武侠作家的眼光关注的多是社会流行趋向,其追求的趣味和价值观也都力求大众化,所以武侠小说从来都是最适宜日常消遣、最为百姓所喜闻乐见的俗文学之一。
但我转念一想,中国古代的所有小说不都是被划归“不入流”的俗文学吗?《三国演义》的全名不就叫《三国志通俗演义》吗?《西游记》的作者不是到了民国时才被考证清楚吗?《水浒传》不是多次成为朝廷的禁书吗?《红楼梦》不更是被迫害成一部残书吗?封建传统的文化观念中,只有诗词文赋才能算雅文学,其余的一概都被冠以“俗”字,植根于民间、娱乐性强的小说当然更是“俗不可耐”了,否则怎么会被命名为“小”说呢?
直到五四新文化运动前后,沦为下品的小说才为主流文化人慢慢认可。然而它的地位刚被扶正,自己内部却又分了家。大批文化精英们一下子赋予了小说许多社会责任和使命,在他们手中原本轻松的小说忽地变得沉重起来,他们怀着一颗神圣的心,以极其严肃认真的态度将昔日的下里巴人瞬间变成了阳春白雪,他们的作品从思想到艺术都与过去的小说有着本质的区别。但这种新兴的纯文学小说一时又不能取代传统小说,从此中国的小说有了雅俗之分。
雅小说是精英文学,曲高就难免和寡,与广大民众的距离明显拉开了,所以它的社会影响力虽也算不小,但阅读面却天生狭窄,只能供受过较高程度教育的少数人欣赏,而在市面上真正畅销的永远是被精英们不遗余力批判的言情或武侠小说。从那时起,中国的文化精英便开始与“武侠”水火不容了。而这些人一旦掌握了文化领域的绝对话语权,武侠小说也就被踩到烂泥里,难有出头之日了。
严肃小说家们越是高高在上,便越将通俗小说视如粪土。但他们再高傲也不敢蔑视老祖宗留下的四大名著,似乎全然忘记了当初的《三国》、《水浒》都曾是处于文学底层的“小说”。
小说界雅与俗的严重对立已八十余年,武侠小说处于被压制地位也有半个多世纪,那它有没有可能“改邪归正”,被归入雅文学的范畴呢?想来也难。
首先是取材的限制。武功只有在冷兵器时代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用,而侠客也明显更适宜生活在古时,所以武侠小说不便于反映现实,这也就难以起到雅文学所提倡的启迪民智、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
其次是主题的限制。武侠小说一般来讲也就是行侠仗义、惩恶扬善、除暴安良、为国为民等屈指可数的几个浅显立意,再高点便是《天龙八部》的佛家悲悯、《笑傲江湖》的道家超脱及“小李飞刀”的宽容博爱,但也不过是侠义精神加入些宗教思想或人文关怀罢了。《鹿鼎记》写得倒是有一定的认识深度,可人们又觉得它不像纯正的武侠了。所以在思想上,武侠小说很难达到雅文学所要求的那种“高度”。
而以上两点又给武侠的情节带来了限制。由于取材与主题的束缚,武侠小说的故事选择范围较为狭窄,且逐渐固定成为一些僵化的套路,模式化的现象愈发严重,导致大量武侠小说内容雷同或近似,这自然也要遭严肃文人的白眼。
再者就是人物的限制。不写侠客便不能算武侠小说,可这类侠义英雄的性格又比较单一,很容易造成千人一面。在表现复杂人性方面,大多数武侠都显得欠缺深度和力度。金庸、古龙的作品虽做出了有益的突破,但毕竟所占比重太小,无法从根本上扭转局面。
另外还有语言的限制。武侠小说写的多是古人之事,其语言似乎总要半文半白才有味道,不可能像那些雅文学一样过于现代、过于西化。古龙、温瑞安在这方面走得稍远了些,即遭失败。金庸、梁羽生的语言既通俗平易又古韵浓郁,倒是很受读者青睐,却又被新兴的雅文学家们讥笑为“老古董”。
而武侠小说进军雅文学的最大障碍还是它过分强烈的传奇性。武侠被称为“成人的童话”,这不知是恭维还是嘲讽,但以雅文学的尺度来衡量,武侠讲述的内容确实都太过离谱。金庸等个别优秀作家的一流作品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大俗大雅、亦幻亦真的超高境界,但仍存在着许多有悖情理的东西。比如金庸代表作《天龙八部》里的阿紫、天山童姥、叶二娘、游坦之等人的言行都无法用常理来自圆其说,只能理解成作者用来吸引读者眼球的刻意杜撰。从实质上讲,还是求奇求怪的纯商业思维在作祟,但这无疑是以伤害艺术真实为代价的,也就必然减低了作品的审美价值。所以金庸的作品一直都被认为是最好的通俗小说,却不能跨入雅文学的门槛。
综合上述缘由,武侠小说虽生动好看,却缺乏对社会与人性实貌的深刻反映和揭示,因而很难企及雅文学所要求的那种思想与艺术高度。
既然武侠小说注定要姓“俗”了,写武侠的人是否就该自暴自弃呢?
其实大没有这个必要,因为文学在本质上是并无高低贵贱之分的,雅文学中照样有大量不堪入目的垃圾作品,而俗文学中也照样有在文学史上占有主要地位的经典之作。更何况雅俗的标准都是人定的,综观我们的文学史,就会发现人们对雅俗的认识总是在不断变化的。比如“诗三百”,尤其里面的“国风”,最早时肯定是流传于民间的俗物,后来不也成为“经”了吗?“词”在唐朝绝对是俗文学,但到了宋代不也变成高雅文人最重要的表情达意的文学形式了吗?《红楼梦》不也是由禁书逐渐才变为人们心目中雅文学的至宝了吗?
身为武侠作家无须妄自菲薄,更无须介意当下批评家们的论调,只要你不急功近利、不投机取巧,抱着一颗真诚的热爱文学之心,充分发挥自己的才华,把故事讲好、把人物塑造好,努力表达出你对社会、人性的深沉思索,并加入必要的文化内涵,你的小说就是出色的作品,或许百十年后还会被那时的人们认定为又一部《水浒传》呢。即使你最终不能变成雅文学家,像金庸、古龙那样做个中国的大仲马又有何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