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修建镇朔楼,以雄姿镇服羌人。针对羌人偏居一偶,孤陋寡闻,范仲淹于战马倥偬之间,在庆州之北城门上修建镇朔楼一座。高大雄伟,层檐晕飞,极具观瞻。“朔”,北方的代称,古有“朔方”之词。“镇朔楼”,就是镇守北方的城楼。据《庆阳县志》云:“镇朔楼,一名威武,又名筹边”。这些名称,充分反映出范仲淹建楼的良苦用心:既是一种富庶的炫耀,更是树立一种凛凛不可侵犯的感觉。以威严形成震慑,用文化进行感染,达到取代战争的厮杀、血腥的镇压的目的。于此同时,范仲淹还曾计划新修庆州帅府,但因调往泾州任四路经略安抚招讨使而作罢。后在其子范纯仁、范纯粹相继知庆州时,承先父遗志而完成。元佑三年(1088年)九月二十三日,宣德郎秘书省正字钜野晁补之在书写的《庆州新修帅府记》一文中说:“先是,庆州官府库陋,朝廷间遣使劳边,冠盖傍午,及岁时燕犒,蕃酋将佐皆在,坐于堂者肩相摩,立于庭者足相重(踵),庖厨吏舍马羊之所养,檐属垣比,殆不足称连帅。自文正公固欲辟大之,至丞相增葺殆半而未备,独韩廪公尝建鼓门为闳壮,余或倾侧朽腐矣。公(指范纯粹)曰:居室苟美,谓施诸家也,至官府所以临人听治、布礼而出威者,虽一邑必饬。逾月而公堂成,明年春仪门成,夏视事之堂成。周廊广除,博大而沉深。蕃酋将佐,若民兵之来,执事听命者,知连帅之尊,礼行而威申,不待闻其号令,见其指麾,而其精神气象,已足以折冲而御侮矣。”晁补之此记,不仅将范氏父子继修庆州帅府的过程说得清清楚楚,而且将新修帅府的作用与意义也说得明明白白,也可作范仲淹修建镇朔楼的用意的注脚。
实际上,范仲淹在夏宋的边界上并未进行过较大的战斗,夏人也未尝受过范仲淹兵锋的厉害,范仲淹仅靠善待羌人、精练士卒、增修城堡、实施军屯等方面造成的威严之势,就征服了夏人,取得了“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
范仲淹所采取的这些措施,实是对羌人的安抚与施恩,与前代大部分统治者“穷兵黩武、嗜杀成性”的做法大相径庭。这些措施的实施,既达到了保境安民的作用,而且又赢得了羌人的爱戴,争得了他们的人心。他们呼范仲淹为“龙图老子”,“皆画像立生祠事之”。当范仲淹去世后,消息传到环庆,“羌酋数百人哭之如父。斋三日而去。”作为敌对方的羌人,对宋朝一位官吏如此崇敬,在宋代乃至中国历史上仅范仲淹一人,可见范仲淹的人格魅力。
范仲淹对待羌人何以与大部分统治者不同?深究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从思想深处看,范仲淹是反对战事的。他冒险致书赵元昊就是例证。在书中,他痛斥唐末以来,“天下恟恟,群雄咆哮,日寻干戈,血我生灵,腥我天地,灭我礼乐,绝我稼穑,皇天震怒,罚其不仁,五代王侯,复亡相继。老氏曰:乐杀人者,不可如志于天下,诚不诬矣。”他盛赞宋太祖赵匡胤,“不血一刃,受禅于周”,“罢诸之兵革、五代之暴,垂八十年,天下无祸乱之忧”;“真宗皇帝,奉天体道,清净无为,与契丹通好,受先大王贡礼,自兹四海熙然同春。”他还说:“朝廷以王者无外,有生之民,皆为赤子,何蕃汉之限哉?何胜负之言哉?”他还在其后作《王者无外赋》,其中有一句:“五霸何如?据山河而一战;三王有道,流声教于四夷。”同时,他在《攻守议》中,积极倡导汉文帝的和乐之德,反对汉武帝的穷兵黩武之举,这都说明,在范仲淹的思想深处,以天下苍生为重,反对战争,反对杀戮,让人民过上安稳的日子。当然这个“民”,既包括汉民,又包括羌人在内的少数民族。
二、认真分析形势,掌握了实际情况。范仲淹熟读兵书,深知“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的这一军事规律精髓,不但对宋夏双方的态势做了客观的比较,又对属羌的状况也进行了认真分析。认为当时的属羌有三个特点:一是数量多、分布广,而且接近庆州。他在《书环州马岭镇夫子庙碑阴》一文中说:“庆历二年春正月,予领环庆之师,出按边部,过马岭镇,四望族落,皆镇之属羌,而戍城之中,有夫子庙貌。”马岭镇属今庆阳县管辖。他在庆州写的《渔家傲》一词中“羌管悠悠霜满地”一句,也说明庆州郡城的四周住有羌人;二是属羌因处于宋夏两国攻伐战争之中,为了生存,常习弓马,所以最为强悍,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军事力量。对于这一点,范仲淹有着清醒的认识。他在《奏陕西河北和守攻备四策·陕西攻策》中说:“元昊巢穴实在河外,河外之兵懦而罕战。惟横山一带蕃部,东至麟府,西至原渭,二千余里,人马精劲,惯习战斗,与汉界相附,每大举入寇,必为前锋。故西戎山界蕃部为强兵,汉家以山界属户及弓箭手为善战。以此观之。各以边人为强,理固明矣。”对于“山界之内”的属羌,如果边臣能很好地争取和驾驭,无疑增强了宋王朝防守的力量;三是属羌具有两面性:一方面他们与西夏的党项羌同属一类。范仲淹说:“予谓夏戎日夜诱吾羌,羌爱其类,易以外向。”事实上,他们已经同赵元昊相勾连,为患边界。另一方面,属羌又与党项羌不完全相同,他们之间存在着许多矛盾,而且他们长期在宋朝境内,耳濡目染,羡慕和向往于中原富庶的生活,这就有了争取与利用的可能性。有了这种细致的分析,为正确的选择战略战术奠定了基础。
三、借鉴古人的经验教训,作出了正确的抉择。对于少数民族包括羌人在内,历代统治者基本采用两种办法对待:一种是屠戮,一种是安抚,前者多于后者。东汉末年,汉朝廷选派段纪明即段颍征剿羌人,用兵两年,经百八十战,斩首三万八千六百余级,获牲畜至四十二万七千五百余头,使羌人元气大伤。虽然段纪明受到汉朝廷的封赏,但遭到后人的谴责。如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记述了这一历史事实后叹到:“夫蛮夷戎狄气类虽殊,其就利避害、乐生恶死,亦与人同耳。御之得其道则附顺服从,失其道则离叛侵扰,固其宜也。”“若乃视之如草木禽兽,不分臧否,不辨去来,悉艾杀之,岂作父母之意哉!”最后他指责:“然段纪明之为将,虽克捷有功,君子所不与也。”实际上,这种镇压的效果只是暂时的。过了二三百年,羌人又在西北迅速崛起,建立了后秦政权,为政三十二年。与此相反,在三国鼎立时,西蜀丞相诸葛亮为了安定西南后方,七擒七纵孟获,以德治统驭少数民族,才免除了后顾之忧,专心致志地北伐曹魏。根据古人的这些典型事例的比较,加上宋夏边界的实际情况,范仲淹深知“不战而屈人之兵”与瓦解敌人、壮大自己的内涵。他认识到:如果使用驱杀的办法对待边界的羌人,单靠环庆一路兵力,犹如“入渊驱鱼”、“入丛驱雀”,难以如愿,而且羌人会闻风而动,投向西夏国,增加西夏的军事力量,终成大患。他还认识到:当时与汉末的形势不同了,属羌后面有一个强大的西夏王国作为后盾,你压迫得过紧,他们便消除矛盾,结为联盟,抗拒宋军,使你的屠杀难以奏效。只有利用他们与西夏之间的矛盾,争取他们,安抚他们,给他们以好处,他们会趋利而动,背夏投宋,这不但削弱了西夏的力量,而且斩断了为他们通风报信的耳目,陷西夏于被动。要使战争获得胜利,取得主动权最为重要。范仲淹安抚属羌,就是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变被动为主动,取得了防守边疆的主导权。这就是范仲淹在边疆时采用“只征不战”而选择的高明策略。
四、勇于坚持真理的性格使他始终坚持安抚政策。范仲淹的性格有些倔强,凡是他认准了的事,一以贯之,坚持到底。如他初任官职、在广德军司理参军任上,为审理案件常与太守争辩是非,惹得太守大怒,他仍据理相争,不屈不挠;他在朝中,经常上书言事,在许多方面侵犯了当朝的丞相吕夷简,受到吕夷简的多次迫害和排斥,但他毫不畏惧,上书的言语更加激烈;当他出任延州知州时,朝廷议定讨伐西夏,令他与韩琦合谋出兵,他深感事情重大,连上三表,呈说出击的危险性,反对主动出击,作为陕西主帅夏竦按照朝廷的意见又派尹洙专程去延州劝说范仲淹出兵,范仲淹仍然执意不肯。范仲淹在反对无效的情况下,仍然上表,要求留鄜延一路兵力作为策应,宋仁宗勉强答应了他的请求,只令韩琦选将出兵。任福纵兵冒进,兵陷好水川,主将战死,全军覆没。实践证明范仲淹坚持的意见是正确的,但这种坚持要承担多大的风险和压力啊!当然,在对待属羌和降羌的问题上,他认定采用安抚的政策会增强宋朝的防御能力,带来边界的相对安宁,就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这一政策,而且执行到底。就在他离开宋夏边境回到朝廷任参知政事时,还反对原州出兵讨伐属羌部族敏珠儿、灭臧、康奴等,建议修筑古细腰城,隔断这三个部落与西夏的联系,使这三个部落在不战的情况下,自动归服。
五、儒家的思想发挥了作用。范仲淹是一代大儒,儒家的仁人爱物的思想在他身上根深蒂固,加之他又吸收了佛教中的“济生戒杀、诱善祛邪”的教义,因此他不会以杀戮的办法对待羌人。当他来西北边疆时,宋仁宗叮嘱他:“有征不战,不杀非辜,王者之兵也,汝往钦哉!”(《答赵元昊书》)宋仁宗的这句话正合范仲淹的反战思想。他认为原来诸将出兵侵扰西夏,虽获胜利,那不过是“多务小功,不为大略,甚未副天子之意”。所以,他认真执行了仁宗的这一告诫,而且常常默念在心。同时他以拯救天下苍生为己任,大胆与赵元昊通书讲和,以及在后来实施“庆历改革”,充分体现了他的这种思想。在古代,“国家”与“天下”是两个概念。作为朝代指称的“国家”,只是代表以汉族或者其他民族为统治者的君臣利益,而“天下”则包含了华夏范围内各个民族的广大民众。范仲淹提出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思想,突破了古代国家的范畴,涉及到了宋王朝之外的民众。基于这种认识,范仲淹善待羌人就毫不奇怪了。当然,范仲淹还是宋王朝的一位臣子,维护宋王朝的国家利益、保持宋王朝边界的安宁,这是他必须做的事情,因此,范仲淹的儒家仁义思想便化作怀柔的政策施治于羌人。怀柔是指用政治笼络人心、使之归服的一种手段。归服才是目的。当羌人不服从管理,别有企图时,他的部下稍作惩诫,他还是默许的,他有时也出兵作小规模的征讨,就是为了忠于君王的那个国家。
诚然,范仲淹采取的安抚羌人的措施,其目的是为了保境安民,但它的政治影响远远超出了这个范畴。他的成功,为宋王朝提供了正确处理民族之间关系的范例,影响了其后许多将帅。在此之后,宋王朝在处理西夏、辽国,以及处于其它边界的少数民族之间关系时,通和多于战争,安抚多于屠杀,感化多于驱逐,恩施多于苛待。特别是在宋仁宗皇佑五年(1053年)正月,宋朝廷任命由范仲淹识拔起来的名将狄青,以枢密副使专征广西西路僮族侬智高的反叛割据,就是一例。当宋军取得了胜利,狄青正确地处理了善后:将曾被侬智高胁从的七千二百多人,慰遣归业,减免租赋;将没有参与依智高割据活动的各种首领,“悉加恩赏”(《宋史·狄青传》卷290及《金石续编平变三将题名》卷14)。并在僮族居住区,“分析其部落,大者为州,小者为县,又小者为洞,凡五十余所”(《文献通考》卷330,《四裔考·西原蛮》引《桂海虞衡志》),任命当地的僮族首领为知州、知县,有争讼不决的,可以上诉到邕管以至广西帅司。宋朝廷还改变了歧视僮族官吏的做法,有立功的与汉官同升。民族关系的融合,大大促进了当地的经济、文化的发展。我们将范仲淹对待羌人的办法与狄青的一些做法相对照,不难看出,后者法承于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