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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持有手枪

亚虎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对这样一份简历情有独钟:

隆美尔,男,德国将军,外号“沙漠之狐”,著有《步兵在进攻》,对女人不感兴趣。

心中的偶像就这样深埋在一个少年的记忆里,留下难以抹去的痕迹。这位二战时期曾为法西斯国家立下赫赫战功的将领,在多年后的今天,依然使我保存着那份对他独特的情感与一份神秘。而随着岁月的成长,简历中愈发熠熠闪亮的最后那句话,似乎使我多年的梦想永远不再成为可能。

生活中的许多女人令我心驰神往,假如让我放出“对女人不感兴趣”之类的话来,连最亲密的朋友也会觉得我这人够不上诚实。闭上眼睛,我可以感觉到一张张女人姣好的面容在晃动,恍惚游离间的情景,犹如细碎浪花处的波光盈盈。

“文亚,你很多情,许多女孩会喜欢上你。”李思雨总是斜躺在沙发上,用着一副慵懒的神情望着我,“但是你的面相不好,恐怕……将来只落得个婚姻徒劳,生子多妖的下场。”

我说:“你是在夸我吧!望子成妖可是许多现代人追求的境界。”

李思雨说:“老实点坦白吧,与最近的这位无照驾驶多长时间了?”

我笑了起来,反问道:“这话应该我先问你才对。”

李思雨的脸上滑过一丝不易觉察的黯然,顿了顿才说:“有人说与女朋友交往,头两年可以当饭,中两年不紧不慢,后两年躲之如避难。我们之间是头两年与后两年的区别。”

与李思雨的交谈常常这样散淡而漫不经心,我们是多年的朋友,高中时他看上学校旁边一个卖粉条的女孩,先是缠着我一块去吃粉条,后来索性把递条子的任务交付给了我,再后来是每天晚自习后李思雨必定要去吃一碗麻辣粉条。考虑到我功不可灭,不时也让我跟随同往,粉条当然应该是免费的,这也符合我当时的逻辑。这件事发展到高潮,是卖粉条女孩临别前与李思雨在学校后面的大石头旁抱头痛哭一场。

“瞧你的神色,看来这次你是在劫难逃了。”李思雨舒缓地燃起了手中的香烟。

“艾晨,”我重复了一遍她的名字,接着说,“我们现在可是时尚组合,每周仅周末才在一起。我们彼此都好像朝圣一样,从那天早晨起便盼着了。”

“难怪报上说顾客不愿意买星期五出产的商品,说是次品最多,看来的确有点道理……你们现在是钟点房,还是一六八(指168元的单人间)?”

“你蛮有研究啊!”我说,“我们可不像你那样挥金如土,艾晨也是很随便的。”

“艾晨,艾——晨——,这名字怎么这么熟,我好像在什么地方听到过。”

“大概是与我心有灵犀吧,艾晨可是我迄今最喜欢的女孩。”

我和艾晨算得上挺有缘分,三年前我们在一次火车上相遇,彼此间的谈话加起来都够不上十句,但如今我们却手牵手走在情人街上,平均每次热吻前所说的情话都大于这个数目。她是半年前才来到北京的,主要目的是想日后去德国求学,现在一家网络公司做美术编辑。

刚来北京的艾晨对一切都充满了新鲜和好奇,见到五棵松就兴奋地擦亮眼睛放出光来要寻找五棵小松树,途经公主坟就暗自激动地嘀咕这可是当年格格都曾留恋的地方。她的工作是一个朋友早就联系好了的,上了整整一个月班以后,她还依然辨不清东西南北找不到主席在城楼上曾面对过的方向,但欢快的她却唱起了无数人民多年前献给他老人家的情歌:

北京的金山上光芒照四方

毛主席就是那金色的太阳

多么温暖多么慈祥

把我们农奴心儿照亮……

艾晨唱时还神采飞扬地有着舞起来的冲动,这是她多年前在学校参加一次扇子舞排练时留下的后遗症。此刻的我已作为一个她曾熟悉的朋友来到她身边,我们刚从展览路的麦当劳出来,红黄交相辉映的大M标志成了傍晚时分近处的背景,从无数喧嚣杂乱声中脱颖而出的秧歌舞鼓点似乎已经为我们奏响了序曲。

面对艾晨出门后的一脸茫然,我胸有成竹,随后优雅地耸了耸肩,手心向上朝着正北的方向轻轻地一挥:“往北走,再往西一拐,就是北京最迷人的紫竹院。”

艾晨的脚步有些犹豫,顿了顿才说:“往东往西的,我一个人走肯定会迷路。”

我笑了起来,说:“我是指南针,以后跟我在一起,你就什么也用不着担心了。”

艾晨说:“谁知道呢?你是不是故意让我找不着北啊!”

一个卖花的小女孩举着一大束玫瑰,咿咿呀呀地跟在我的身后:“买一束吧,买一束送给姐姐。”

艾晨笑着回过头,对小女孩说:“买什么买啊!都买N次了。”

“上帝之所以让你还不结婚,是因为还有许多事情等着你去做。”在很长时间内,这句话让我为自己的独身生活找到了足够的理由和慰藉。

我在一家集团公司的企业策划部任职。在与艾晨恋爱以前,我的标准生活,平均一周共有:

1. 3小时情绪低落

2. 3小时情绪高昂

3. 2小时煲电话粥

4. 6小时上网

5.工作时间共35小时

6. 12小时阅读

7. 7小时看电视电影

8. 6小时与朋友交谈、聊天

9. 2小时想入非非

10. 1小时思念故乡

需要特别强调的,这指的是非夏季时间。夏季赋予了我特殊的意义,那是一个美丽且迷人的季节,虽然某些日子曾令我愈加备受煎熬,但我依然时时刻刻地盼望着它的早日到来,如同我每一次对想像中情人的想念。

在夏季,想入非非的时间被延长至每周六小时以上,这显然是受外界因素影响过多的缘故,花花绿绿的颜色与周围起落有致的曲线,时常使我屏住呼吸甚至听得见自己的心跳。

我喜欢水和水给我带来的感觉,水让我得到快感与安宁,使我在喧哗与寂静中没有腐烂。我像鱼一样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直到我精疲力竭。潜入深水,我想像着海底世界的斑斓,做着和十三岁小女孩妮基一样关于深海的梦。

像一颗硕大的水珠,我融入水中,在飞溅起无数水花的一瞬间,我偶尔会忆起大学校园生活中曾经的恋人,那些让我受过伤而自己也同样带着伤痕离去的校园女生,如今已成为了别人的女人。三次简短的恋爱史决定了我不可能再像过去那么单纯和年轻。在李思雨的眼里,我似乎已积累了丰富的情爱经验,而伤口是我最好的老师。

颇有心情的时候,李思雨会与我相约在游泳池里见面。他的身体并不是很结实,来去几个回合便挂着湿漉漉的水珠上岸。坐在遮阳伞旁漂亮的白色塑料椅上,他的神态显得悠然而恬静,俨然不像一个经营艰难的公司小老板,倒像一个懂得享受生活情趣的花花公子。

李思雨说:“整个下午我的脑海一片空白,我觉得自己无所事事,后来接连给单杉打了几个电话,也不知道胡说了些什么。现在竟有一种梦醒过来的感觉。”

我说:“思雨,说真心话,你和单杉将来会在一起吗?”

李思雨想了想,伸展着胳膊说:“谁说得清呢?我现在的公司,有一半的资金其实是单杉的。上个月我发不出工资,单杉取了自己的一万块钱,悄悄地夹在我抽屉的记事本里,连借条也没打一张。这样的事情,都有过好几次了。更何况,我们在一起的时间,算起来差不多可以再打一个两伊战争了。”

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这时,水面上传来几个孩子击打一个漂亮橡皮球的欢快的吆喝声,李思雨神色镇定地站起身来,说:“中国有句古话,叫做水可载舟,亦可覆舟!……不谈这些了,来来,我们比一比赛,看谁先追上前面的那个女孩。”

“身材像莎朗·斯通的那个吗?”

“你怕是三围都估计得出来啊。”话音未落,李思雨的身体已抢先一步,先我跃入了池中。

闪烁着金属光泽的电梯像一个优雅的英国绅士,徐徐而极有节制地上升着。一个鲜亮的女人穿着恰到好处的“黛安芬”内衣,上半身被放大成特写,用微笑在墙上向来往的人群诉说着她的舒适。

艾晨轻挽着我的手臂,为了回报我上次请她去音乐厅听的一场音乐会,她想买一件衬衫送给我。我推辞不掉,只得显得勉强地答应给对方一次机会。

我说:“我的衬衫很多啊。”

“可没有一件像样的。”艾晨冲我扮了个鬼脸,然后再小鸟依人地把脑袋朝我的肩膀蹭了蹭,笑嘻嘻地说,“不好意思,我没有别的想法,只是希望把你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我说:“你是想让我参加选美吧?”

艾晨说:“你如果想获奖的话,那就只能是我当评委了,快来巴结巴结我。”

我打断了她的话,一脸坏笑:“美不美,看大腿……”

艾晨在手臂处轻轻地掐了我一下,说:“你好色哦!谁让你臭美去。”

正说着,她的目光被旁边一个抱着胖嘟嘟婴儿的中年妇女吸引了过去,此刻的小家伙正在认认真真地啃着自己的拳头,两只近乎透明的大眼睛圆睁着,像只可爱的大熊猫似的一动也不动地望着艾晨。

艾晨拉扯着我的手,恋恋不舍地想多看几眼:“好好玩的BB哦!”

“二十年后又是一条……”我难以辨出婴儿的性别,欲言又止。

我们所去的商场,是艾晨定下来的。她说这儿舒畅,软硬件都不错,而且是餐饮娱乐购物一条龙服务,心情佳时,可以一整天泡在里面,既是休闲又是采购。

我们把新买的“雅戈尔”衬衫装好,坐在五楼的快餐厅里。

伴着汉堡,我大口地喝着可乐。艾晨则要了一份鸡翅套餐和一杯果汁,有滋有味地品尝起来。望着近在咫尺的艾晨,我忽然发现自己是多么地喜欢看一个人尽情地享受美食——那种把肉从骨头切离的皱眉的专注神情,嘴角偶尔闪过的粉红舌头,以及赞不绝口的声音,而时间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流逝了过去。

我的手机响了起来,是李思雨打来的电话。大概是听见电话里杂乱的人语声,他问:“你是和艾晨在一起吗?”

我说:“你真是诸葛孔明。什么事?”

李思雨“哦”了一声,说:“其实也没什么事,向你问个好,晚上再说吧。”

挂上电话,我发现艾晨在冲我挤眉弄眼,她把未喝完的果汁倒了一小半在我的空杯里,一脸幸福和满足的神情。

“瞧!多好看的颜色,”她指了指我杯中的果汁,“这是奖给你的。”

“在下谢主龙恩。”

我望着艾晨,她举杯的模样优雅极了。此刻的她就好像一件精美的艺术品一样,而周围所有的人和物都是她的陪衬。她整个脸部的妆化得恰到好处,头发也做得浑然天成,只是嘴唇处的口红已无法避免地有了一丝缺憾。不过,这些细节都是可以弥补的。

我们在附近的一家中等旅店要了一个标准间。像两个贪婪的孩子迷恋自己心爱的玩具,我们转身一关上门,便紧紧地抱在了一起。

艾晨见我的行为渐渐开始越轨,便把一颗梅子塞进了我的嘴里。

“哗哗”的水声从浴室传来,令我心旌浮动,这将是我们又一个充满激情和魅力四射的夜晚。我坐在床沿边,扭亮了光线柔和的床头台灯。

我记起李思雨白天为我打的电话,便拨了过去。

电话中的李思雨奇怪地问我:“你是一个人在吗?”

我说:“神秘兮兮的,你把我当克格勃了。什么事,快说。”

李思雨说:“我们大一军训时,当时上一届有一个男生在宿舍里自杀了,你还记得这件事情吗?”

我笑道:“记得记得。我们不是都跑去看了,这么大的事,我敢不记得吗?”

李思雨说:“对了,那个男生自杀前,用纸条在床边写了几个大字,你还有印象没有?”

我晃晃头,说:“好像是有张什么纸条的。”

李思雨说:“那张纸上就写着四个字,叫‘我爱艾晨’。听说他是为情而自杀的,所以我记得特别清楚。那时我俩都挺小,才十几岁。”

我吓了一大跳,顿了顿才说:“真是这四个字吗?”

李思雨说:“绝对没错。只不过那个男生是江西人,与你现在的艾晨风马牛不相及,仅仅是同名而已。”

我说:“……同……名……”

挂上电话,我发现卫生间的水声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停了下来,我的心忽然怦怦直跳。我的脑海里,又隐隐约约地浮现出八年前的那一幕。那是大一的头一个月,我刚满十八岁,还完全沉浸在升入大学的喜悦之情中。当时只记得那个男生长得有些削瘦,额头上冒着一个古怪的血洞,他是用手中的长步枪倒过来打死自己的。大家都说,那么长的枪,真不知道他怎么能反过来扣动扳机。现场很快被隔离开来,后来还有人怀疑过他是被人谋杀的,当然这是谣言传闻,不能当真。再后来,这件事被大家慢慢地淡忘了。

伫立在窗前,我把金黄色的垂地窗帘拉开。窗外黑的夜伴着远处的灯火阑珊,往昔这些支离破碎的沉睡的记忆被一点一点地打捞上岸,整个世界正悄无声息地滑入喧嚣过后的宁静。

这是北京一个普通的夜晚,我瞬间的思绪与身处的环境几乎格格不入,尽管这一切仅仅是一个极其短暂的时间而已。

我回转身,看到美丽的艾晨从浴室里出来,她像一棵丰满的桃树,身上绽放的花朵即将被我一朵朵地打开。她的神色安详且平静,而面对她的我,却多少有点急。

周六的早晨总是让人昏昏欲睡,空气中弥漫着一丝慵懒而颓废的气息。

轻靠在单人床的床头,我看到同宿舍的兄弟还在熟睡之中,他的一只手搭拉在身旁一台电脑的鼠标上,睡梦之中大概还在回味着聊天室里未尽的余温。

三年了,我们就这样一起生活在筒子楼的集体宿舍里,彼此似乎适应了对方的好坏脾性,还有磨牙、汗脚、煲电话粥以及深夜对精彩射门的欢呼声。

我穿衣下床,趿着破旧的拖鞋走在去洗涮间的路上。这条十几步的路曾无数次使我厌烦过,如今竟奇怪地有一种即将临别的亲切感。

水有些凉。我伸伸手臂,做了几个扩胸动作。我把牙刷伸进嘴里,刷出满嘴带有血丝的泡沫来,忘了关龙头的水声在空阔的集体宿舍楼里显得肆无忌惮。

我开始清理陈旧的物品,为那些过去曾酷爱的东西擦去尘埃,该洗的洗,该扔的扔。在一大堆被列入清洗名单的物品中,我意外地发现了自己的大学文凭静静地躺在一个牛仔包的夹层里,那是一本带镀金字样镶花纹红底的毕业证书,我把它装进一个未沾湿水的塑料袋里,挂在身旁一个被废弃的水龙头上。

我立起腰来,抬抬头,似乎若有所思地擦了擦额角的汗珠。

在把门随手关上的那一刻,我快速地扫视了一眼有些狼藉的宿舍。室友依然恋床未起,只是身体已侧向了另一个方向,他窄窄的床头摆放着整整一排书籍,据说这源自于毛泽东的生活习惯,“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书法悬挂在墙上,在他的头顶微微含笑。

我记起与艾晨的有约。新房已经租好,我们俩约定下午一起去商场购买床上用品。

这半个月的劳累大概一直来自于租房的苦恼,网上搜索租房信息、买来《为您服务报》寻找、通过熟人朋友打听、在附近住宅区张贴求租启事……我向来讨厌中介公司,这使得我不得不在工作之余为此四处奔波。有位欲出租房的大妈,见面的第一句话便问:“你们是非法同居吗?”还有一位老太婆,在得知我参加了工作以后,立即摇摇头:“我们要租给学生,他们清静,不闹事。”而随后的另一个大爷问我是否是学生时,我则含含糊糊地点头称是,他头也不抬地说:“不租,你们学生租不起这么贵的房子。”

走在途中,我远远地看见首体的铁栏杆内人潮涌动,迪斯科的劲曲激情而又极有节制地奏响着,科比·布莱恩特在球场上飞跃一瞬的倩影被定格在一块巨大的广告牌上,阿迪达斯杯街头篮球挑战赛正在如火如荼地举行。

比赛分为少年组与青年组,伴着音乐的进行,球场上跃动着一个个矫健的身影,那一张张年轻且富有朝气的脸,在不时尖锐响起的哨声下,像一团团火焰般印入了我的眼帘。传球,再传球,过人,再反传回来,三步跨篮……突破成功,得分了。妙啊!

12:13,比分拉得很近,双方的防守能力都很强,好,再次组织强大的中路进攻,球传给左前锋,突破防守,快速捣回中路,传给右角占住空位的队员,三分远投……哎!球弹在篮圈上,太可惜了,中路队员紧跟上,空中补投。球,中了。哇噻!太棒了,全场一片“噼噼啪啪”的掌声。

几乎是情不自禁的,我隔着栅栏,目光被场内的球赛所吸引。不知什么时候,天空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可球员们的斗志丝毫未减,反而越来越高涨。而我的脸上,同样也成了细细雨丝的播种之地。“好球!”我又一次失声地叫了出来。

一把带着碎花的小伞轻轻地罩在我的头顶。我回转身,望见艾晨在伞下绽开的微笑,她穿着时尚的黑色小背带衫,下身是一条Lee牌牛仔裤,冲我一抿嘴:“好一个优秀的球迷啊!”

“什么时候到的?”我有些惊喜,用微笑向她致歉。

“会感冒的,文亚。”艾晨的语调中充满了疼爱之情,她边用手为我擦拭去脸上的雨水,边故作嗔怒地看着我,“雨水太凉了。”

“路上顺利吗?”

“挺顺的。嘿!告诉你,我刚才下车时买了几组电脑体育彩票,你就等着当百万富婆……不,应该是百万富姐的男朋友吧。”

睁开双眼,我完完全全地感觉到了一片温馨的世界。淡蓝色的百叶窗,浅绿格子的被罩,搭配着色调和谐一致的双人枕头。更令人陶醉的,是身旁触手可及的可爱的小人儿。

我把手轻轻地伸了过去,触到了那曾使我如火焰般燃烧起来的细腻柔滑的肌肤。艾晨也苏醒了过来,她在朦胧中眨巴了几下眼睛,用柔软的小手抚摸着我的手背,像一名优秀的辅导员似的鼓励着我勇敢地继续向前探索。

我的另一只手从艾晨的颈旁绕了过去,把她搂在怀里。我缓慢地摩挲着她的头发,那齐肩的黑发,一丝丝,一缕缕,成了她娟秀脸庞的一个小小陪衬,是她整个迷人肉体惟一的掩饰之物,同样也是我心灵最美好的一份缠绵。

“好好的艾晨。”在如水的柔情面前,我不战自败,简直有些语无伦次。

“我的宝贝情人。”她开始主动接招了。

我在她的脸蛋上亲了一口。为了回应我,她用手指尖在我的左脸颊上一笔一画地写了一个字。

“是个‘爱’字。”我头猜即中,笑逐颜开。

艾晨不甘示弱,于是又写了一个。依然被我猜中,第二个是“亚”字。

“雕虫小技,岂能瞒得过我。”这二猜二中的概率使我顿时生出两个胆子来,“我去帮你拿一本汉语词典来吧!”

“好啊你。”艾晨让我换了另一边脸颊,紧接着写了第三个字,“事不过三,再认一个算你厉害。”

我绝没想到右脸颊是如此不争气,这一撇一拐的汉字即刻让我有些死机。我大言既出,悔之晚矣。

“这个字可是形容你的。”艾晨提示着我。

我闭上眼睛,顺着她的手指,又细细地辨认了一遍,才认出这是一个“坏”字。

“b-a-d(坏),”我掏了她的胳肢窝,“艾晨好狡猾啊!”

她边叫着“别下毒手”边“咯咯”地向我求饶个不停。

笑够了,我把温柔的她抱在怀里,我感到一股崛起的力量从我的体内升腾而起,我的手开始在她的后背游动,我的唇伸向了她的发,她的小耳垂。我把被单撩开一角,就在我低下头的一刹那,一种温暖的情愫涌遍了我的全身。我忽然觉得,即使是世界上最漂亮的衣服,也远不如肉体好看。渐渐地,我一步一步地感觉到了我的爱情,我的舌头,还有我的呼吸……我与她完整地合为一体。我听到了那种来自遥远的像水一样神秘的深情的呼唤,我像不知疲倦的潮水,在一声声冲击着迷人的堤岸,退去,复又卷土重来。我融入水里,被水包围。

待波涛平静,我惬意地坐在床头,与艾晨商量着下厨的事。

“要不,就买些鸡蛋吧。”我说。

“不能天天吃鸡蛋的。”艾晨反驳我。

我摸摸她的脸:“为什么?”

“你过来,”艾晨拉着我的手,有些神秘兮兮的,像是怕她的秘密被别人偷听了去,“吃鸡蛋会生女孩。”

“谁说的?”我可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谬论。

“就是。书上都这么说的,这是科学。”

“男的不能吃还是女的不能吃?”我问。

“都一样。”

“不会的不会的,你这样说,母鸡听了都会不高兴,这是不承认它的劳动成果。”

……

这是一幅清晨的北京的图画,阳光还未从窗口透进来。我们快活地争辩了一阵,便歇了下来。

我坐在床沿边,望着艾晨天真地冲我扮了个鬼脸,她的鼻梁两侧闪过两条漂亮的褶皱。我想,生活中的一大乐趣,便是这样轻松地坐在床边,欣赏自己喜欢的女人,愈看愈美、愈有趣,而时间就这样继续延长。

窗外,不时响起几串早出上班族自行车清脆的铃声,小摊上炸油条的香味缓缓地飘散开来。

车奔驰在三环主道上,像一把锋利的刃无所顾忌地划向夜的肌肤,但城市的夜空似乎早已熟谙了它的野心,它睁着一双巨大而宽容的眼睛,不停地诱惑着却又永远也无法让你真正地抵达。路旁的街灯一片透亮。

爱尔兰音乐在舒缓、柔美地弥漫,深入人心,细听甚至可以感触到那温柔的手鼓声。李思雨加快了车速,他把所有的车窗摇了下来,风像一个调皮孩子似的直往里钻,亲吻着我们的脸,带着它亲爱的小手的丝丝凉意。

李思雨忽然说:“在我很小的时候,我最大的愿望,是希望长大以后,能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那时候我常常躺在床上做着美梦,假如有一天我能开着自己的车,即使是像现在这种二手车,我也会带上自己心爱的人,一起去云南,去西藏,去离天最近的地方……那该多美啊!可如今真有了车,却再也找不回以前那份激动的感觉了。”

“你现在的眼光高了。”我说,“我呢?小时候最渴望的,是拥有一把漂亮的六四手枪,我想像自己腰上别着枪的样子,那该多神气啊!”

我扭过头去,冲李思雨扮了个笑,却发现他故意回避着我的眼睛。

我们选择了一家环境优雅而又僻静的小酒吧,酒吧的名字有点意思,叫“男性日记”。一个看上去还属于男孩行列的歌手在吧台的一角低低地吟唱,质朴的歌词在桌面几张扎麻花辫子的女生旧照片中起起浮浮,大概是这家酒吧故意营造出来的一个独特的氛围吧。

如果她是个单纯的女孩

那就让她单纯一辈子

如果她是个快乐的女孩

那就让她快乐一辈子

不要用你的成熟

去惊动她的心思……

大学四年的校园生活,我和李思雨几乎同时选修了爱情这门课。三次失败的恋爱一点点地挥霍着我的青春,同时也让我不得不相信自己未到的缘分。如果说前两次仅仅是一个练习和入门的过程,那么第三次的失败却让我产生了深深的挫败感。望着女友的身影消失在最后的夕阳小径,我身心憔悴,竟然有一种万念俱焚的感觉。

人的记忆像一面筛子,每过一段总要记住一些新的东西,而又忘掉一些旧的东西。这些往事被零星地忆起,昔日的刺痛化作了今天的点点滴滴,竟是恍惚朦胧间的一份甜蜜。

李思雨在大一的下学期爱上了学校高年级的一位女播音员,那种狂热痴迷彻夜构思情书的情景至今让我自叹弗如。我不知道他是通过何种方式打听到对方的家庭地址,只记得他当时许多的情书都是以“致未来尊敬的岳父、岳母大人”作为开头,末了写一句:“请把你亲爱的女儿交给我吧!”他把这种方法称之为“里外夹攻”,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他执著着他的长远计划,但终未成正果。

肝肠寸断的李思雨在播音员离校以后,曾像幽灵一样在学校的角落里徘徊过。不久后,他在一家舞厅里认识了已走向社会的单杉。就在一次通宵未归的清晨,他带着极其疲惫的神情回到了宿舍,仰躺在床上,他自言自语地念起一首诗来:“男人露出自己的把柄,女人亮出自己的漏洞,我们都这样了,我们还怕什么?”他两眼空洞地望着天花板,独自“哈哈”地笑着。

彬彬有礼的酒吧小生又一次送上新鲜的扎啤。这种让男人们心动的金黄色的液体,此刻是多么的令人倾心。

“你知道吗?单杉是一个离过婚的女人。”李思雨呷了一大口啤酒,故意装作很镇静的样子望着我,“一个离过婚的女人。文亚,你知道吗?她是一个离过婚的女人。”

尽管我感觉到李思雨的言行举止有些反常,但我听后还是微微有些吃惊,我说:“怎么可能呢?这怎么可能呢?”

“她确实是一个——离——过——婚——的女人。”

“你以前不知道?”

“她一直瞒着我。她说她不愿意告诉我,是因为她爱我。”李思雨的语气逐渐地和缓了下来,“五年多了,尽管我们在许多方面有着不和谐的地方,可她一直对我特别好,而且——她比我想像中的还要有钱。她非常关心我,有时甚至到了很谨慎的地步,只要我的语气比平时粗一些,脸色难看一些,她便会主动跑过来,询问我是否遇到了什么困难或是身体不舒服。在我创办公司最艰难的时候,她经常陪伴在我身边,帮助我,安慰我,鼓励我。……可当她把这件事告诉我时,我还是觉得自己有些接受不了。”

“一切都会过去的,”我站起身来,决定不再让他伤感下去,“思雨,你应该开心些才是。我今晚的心情可不错,想搭你的便车去玩一回通宵保龄,不知是否愿意同往?”

“我很乐意。现在就出发吗?”

“别忘了,输了可是要受惩罚的哦!”

“我还是一贯的四字方针:奉陪到底。”

一只大鼻子卡通精灵鼠,在酒吧门页一行彩色的网址下挥手与我们告别:“All, for you(所有,为了你)。”

“我可是一再提醒过你的。”

“你又不是没有看见,每次我都采取了安全措施。”

“那为什么这次推迟了这么久还不来?真是急死人。”

“这我怎么知道,我心里也担心啊。”

“你担心什么?……受罪的又不是你,瞧你的样子,好像还挺有成就感的。”

“这是你的错觉,我可不像你所说的,有什么成就……”

“你的声音再大一些吧!我去给你借个麦克风来,你站起来做个报告,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你没成就感。”艾晨气得抛开了我的手臂。一个四五岁的男孩单腿立在一辆小滑板车上,带着一丝不羁的神情从我们身旁一晃而过,而后迅速地消失在不远处已披上了暮色外衣的街心花园里。

“艾晨,你听我说。”我的声音显然比刚才降了一个八度,“你先别急。要不,周末我陪你去医院做一次检查。”

“不!我最怕去医院。”艾晨回转身剜了我一眼,随即又扭过头去。

“别怕。在医院里,你不过是一个病人……”

“我是艾晨。我不是病人。”

“好了好了,你不是病人,那我就做一回病人吧。说不准还会像《英国病人》一样爆出冷门,获一回奥斯卡金奖呢!”

“你真是有病啊!”艾晨“扑哧”笑出声来,“以后谁也别搭理你。”

“我有预感,今天晚上一定会来的。你不是告诉过我,这种事以前也经常发生吗。”不知不觉中,我们的手又重新牵在了一起。

“你好像比我还有经验,到底是谁教给你的?”

回到家中,艾晨已先我一步下了厨房,而这正是我日常生活中最乐意见到的景象之一。透过门页上的玻璃,我看到灶台旁边所插的一束鲜花被油烟一熏,已难以避免地有了一丝枯萎的痕迹。

我走进厨房,准备把已做好的菜端进小客厅。

“谢谢艾晨为我做饭。”我伶牙俐齿。

“我自己也要吃啊。……你以为是为你做,想得倒美。”她有些娇媚地一努嘴。

我望着她的侧影,欣赏着一个美丽女子为她心爱的男人炒菜时的神情。

“艾晨,我们还是抽时间一起去趟医院吧。”我想乘虚而入。

艾晨一脸认真地回过头来:“我早就想好了,我要把他生下来。”

我大吃一惊,盘中的汤汁差一点撒在裤子上:“你刚才不还在和我谈时尚的丁克一族吗?”

艾晨说:“我要把他带到德国去,一个人把他带大。”

我微微一耸肩,有些猜不透她的心思,只说:“和朱迪·福斯特那样吗?要孩子不要婚姻。”

艾晨说:“对,像朱迪·福斯特一样。”

我望着她一时难以判断的眼神:“不会的,我知道你是在开玩笑。”

艾晨说:“我爱孩子,他是我的孩子。如果你不喜欢,你可以与他没有任何关系。”

我的脸上写满了尴尬,说:“这实在有些为时过早,艾晨,一切才刚刚开始,还有许多事情等着我们去做,比如……事业。”

“瞧你紧张的样子,其实你不督促我,我也会主动去医院的。”艾晨回头瞅了瞅我一脸惊诧的神情,紧接着笑了起来,“文亚,你太严肃了,这会让你起皱纹的。”

“知己者莫如艾晨,我们可真是两情相悦啊!”我如同获得大赦,用腾空的一只手轻拍着她的臀部,以示对她的鼓励。

“还有一句呢?”艾晨故意卖了个关子,在我刚探过去的耳边轻轻地说,“学你的,叫两性相合。”

“快快快——菜煳了。”在“咯咯”的笑声中,锅里的菜早已心甘情愿地当了一回牺牲品。

饭后,我打开电脑,准备登陆上网。正在卫生间的艾晨却失声尖叫起来,待我赶了过去,她像一头激情的小鹿似的猛扎在我怀里,随即在我的脸上狂吻了几下:“红色啊!我的老天!终于把它给盼了来。”

“今晚你可以安稳地睡个好觉了。”

“才不呢?我可要挥毫泼墨,痛痛快快地画一张世界地图。”

在一张小报的中缝,我无意间看到了这样一则报道:

苏联军队最近将装备最新式的斯捷奇金自动手枪,这种手枪主要用于特种部队。

斯捷奇金自动手枪是最受欢迎的手枪之一。在“黑市”,枪贩子把它视为手枪中的骄傲,常以这种枪夸口。现在,车臣武装分子最常用的就是这种武器。

五十多年来,斯捷奇金自动手枪的发明人伊戈尔·斯捷奇金几乎每天都要听一听新式武器的“响声”,所以慢慢地患上了一种职业病——耳聋。

我把这则报道小心地裁剪了下来,准备夹进剪报。我喜欢它的原因,一是源自于对斯捷奇金敬业精神的一种敬重,二是对斯捷奇金自动手枪本身的喜爱。

而当我随后兴致勃勃地把它推荐给艾晨时,她所关注的焦点却与我大相径庭,仅对末尾一段无足轻重的文字怀有兴趣。

斯捷奇金谈恋爱很早,但一辈子只爱过一个人,那就是他的妻子叶连娜。斯捷奇金对她一见钟情。

斯捷奇金同叶连娜交上朋友两年以后,战争爆发,两人没有山盟海誓和生死相许,他被疏散走了,而她留在了家乡,此后只是书信来往。

1943年,斯捷奇金回到了叶连娜身边,两人结了婚,过上了幸福的家庭生活。

艾晨边看着“留学ABC”的电视专题节目,边随手用一枝红笔在“一辈子只爱过一个人”的字行下重点标出:“瞧瞧人家,多专一啊。”

“这种话很多人都说过,可不能当真。”我反驳道,“一个人真正的内心世界,记者又怎么能知道呢?难道系着领带的克林顿会在演讲台上,对世界人民说自己很爱莱温斯基?”

艾晨的目光移到我脸上,笑说:“看不出来,你还挺贼(哲)学的。”

我说:“深刻的还在后面呢!”

艾晨侧过身来,一只手抱住我的腰,另一只手在我的屁股后面轻拍了几下:“实话告诉我,文亚,迄今为止,你最爱的一个人是谁?”

我在她脸上亲了一下:“你先告诉我。”

“不嘛!我先问你。”

“你先说,说完我一定说。”

她的眼珠飞速地转了转,顿了片刻,声音先是有些欲言又止,继而像一颗子弹般地发射了出来:“我……我爱毛主席。”

我笑了,说:“既然你对主席情深意浓,那我就只好十里长街送总理了。”

她顾不上我的依葫芦画瓢,兴奋地爬了起来。她把电视声音调低,把房间中央的桌椅挪开,左右手各拿着一张电脑喷绘图纸,以代替想像中的彩扇。她姿态婀娜,莲步轻盈,继而忘情地载歌载舞起来。

北京的金山上光芒照四方

毛主席就是那金色的太阳

多么温暖多么慈祥

把我们农奴心儿照亮……

我一边不停地为她鼓掌,一边漫不经心地翻看着我的剪贴本。一页一页,记录着我每一个时间段里获得一块剪贴豆腐块时的欢欣。待她舞得差不多了,我忽然问:“你知道隆美尔吗?”

她望着我:“一种新的软件?”

我摇头。我完全是无意识地问出这句话,想收回已经来不及了。

她把嘴俯在我的耳边:“一种避孕药的名字?”

我还是摇摇头。

“龙……妹……儿……”见我脸上流露出一丝慌乱的神色,她两眼望天,高兴地拍起巴掌来,“我知道啦!一定是你过去情人的名字,还念念不忘吧。”

此刻,电视屏上正红来绿去,善走恶出,像一个喋喋不休而又不厌其烦的陌生人,在向你推销着一种十年内你根本就用不上的产品。

李思雨的婚宴设在二环路旁一家豪华的海鲜大酒楼。

我没有想到李思雨这么快就会结婚。就在半个月前的晚上,我们俩还彼此相约着见过一次面。我们先是在永和豆浆店要了简单的食物,一小盘榨菜,两碗甜豆浆,两根油条和两个双面煎鸡蛋。两个鸡蛋都是给他的,对于我近期对鸡蛋的回避,李思雨表示出从未有过的难以相信,并以其享受美味的丰富的脸部表情来证明我的失策。我们又要了一碗豆浆,各分一半迅速地予以解决。

车开出不多远,我们便感到体内水分有些过剩。一时间找不到厕所,便把车拐进附近一条僻静的小道。两人在路旁并肩而立。

“寒冷的天气……就要来了。”李思雨一边微微颤动着身体,一边面对着广袤的大地喃喃自语。

“你到底准备把车开向哪里?”我问。

“随便,这么大的城,反正怎么走也走不出去的。”

指尖细嫩白净的服务小姐把一盘盘精美的菜陆续端上了桌。大象拨蚌刺身、一帆风顺海鲜船、大连石斑鱼、白灼基围虾……李思雨穿着一件普通的白衬衫,只是脖颈上多了一根带斜条花纹的领带。他身旁的新娘单杉,一条暗红色的真丝连衣裙紧裹着略显肥胖的躯体。她的妆化得有些过浓,脖子耳垂手指上都戴了不少金银首饰,行走起来活像一家能移动的小珠宝店。

四桌酒席,单杉的朋友占去三桌,而李思雨的一桌都没能凑齐。有人在酒桌上谈起他们在回龙观文化小区新买的按揭房,一时间大家来了个集体口水大爆炸。每桌迅速地推选出能喝酒的代表来,轮番向他们叫阵。

单杉看着李思雨的脸红了起来,接过客人递过来的一杯酒要替他喝。

客人说:“要疼老公晚上疼去,现在可不是时候。”

单杉回头看了看李思雨,说:“他真不能喝了,他平时连我都喝不过。”

客人不依,说:“你如果要喝,就得喝双倍,这叫好事成双。”

单杉便果真仰头喝了两杯。李思雨站在旁边,也不阻拦,只是不停地对大家说:“喝好,喝好啊!”他的手指间夹着香烟,另一只手轻搭在单杉的肩膀上,两人靠肩微笑着站在一起的神情,在相机闪光灯不时的照亮下,竟然给人一种十分和谐的感觉。

酒继续喝下去,便有人有了醉意。一位温文尔雅的男士兴高采烈地直奔女卫生间,在大步向前的最后一刹那,被早已留意的服务生客气地“请”了回去。有好事者立即在餐桌上对他进行了现场采访,比如他当时的心情如何,感官上有何不同等等。

李思雨从另一张酒桌上重新绕了回来,他的目光出奇意外地落在艾晨的脸上。

“祝你们的婚姻像鞋子一样……”艾晨语出惊人,众人皆有些目瞪口呆。

“永远也不分开。”艾晨随即补上了后面的一句。一时间,掌声如雷。

“其实早在八年前,我就认识你了。”李思雨的脸的确已超出了酡红的程度,顿了好一阵,他说。

我的心一愣。毕竟这是喜气洋洋的婚宴,我担心李思雨万一被酒精烧坏了哪根神经,说出什么与此刻身份不符的话来。

艾晨站起身来,微微一笑,说:“哇!那我可真太荣幸了。”

李思雨说:“你知不知道?那时候便有人爱着你啦。”

艾晨胸前的小白兔手机套一跳,笑道:“是吗?说出来让我听听。”

我吓了一大跳,立即抢在李思雨的前面打断了他的话:“还是谈谈你与单杉之间的罗曼蒂克吧!”

李思雨白了我一眼,他那尽管被烧红却依然不慌不乱的眼神似乎证明了我的担心有些多余:“文亚,我可是才说有人喜欢艾晨,你的神色就不对了。是不是今天的汤里放多了醋,不然味道怎么这么浓啊?”

众人吆喝声四起,一致说我的情表得不合时宜,定要罚酒三杯。单杉也赶了过去,她微笑地依偎在李思雨的身旁,脸上洋溢着一层幸福的红晕。

我走了过去,看见李思雨正在台上吞吞吐吐地朗诵一首诗。细细地一听,却又听不太真切,只有一些诸如“垃圾”“女婴”之类的词语在空中飘来浮去。掌声响起,极具个性的痴情头颅,如汤圆般滚动的黑色的脑袋。

我高声喊道:“李思雨,别冒傻气了,还是趁早些下课吧。”

可李思雨依然视若无睹,他已经被台下的狂热彻底给掀了起来。紧接着“咣”的一声响,门被撞开了,单杉披散着头发,像个疯婆娘似的一头闯了进来。两人继而像斗红了眼一般扭打在一起。忽然,李思雨伸出手去,恶狠狠地掐住了单杉的脖子……就在一刹那,我同样感到胸口一阵窒息般难受,喉咙仿佛被一只大手死死地掐住,喘不过气来。

我使劲地睁开眼睛。我醒了过来,发现自己一个人仰躺在床上。后脑勺斜靠在一只枕头上,而另一只枕头被我胡乱地遮挡在胸前。

夜冉冉降临,暮色灰暗的大手在墙上留下最后一抹淡淡的亮光。站在镜子前,我看到镜中的人冲我扮了个苦涩的笑脸。

一只躯体干瘪的蚊子从我的眼前飞过,像一架油位不够的轻型飞机停落在百页窗上。我伫立在窗前,望着窗外几辆被雨水淋湿的汽车顶部。雨后的空气显得格外清新,那个穿着女式健美裤的中年男人又一次出现在对面的阳台上,摆摆腿儿扭扭腰,一脸与世无争的神色。

“文亚不败。”我用力捏了捏拳头,给自己增添一份自信。

走进泳池,我觉得今晚的场地格外的空阔,大概是由于天气寒冷人少的缘故。池边橘黄的灯光已次第亮起,映着满目碧蓝而又清澈的池水。我越来越欢快地被水包围,感受着一丝难以拒绝的凉意。

不知不觉的,我发现整个泳场已仅剩下我一个人。月亮不知什么时候挂在高空,有些羞怯地露出半边面孔。我奋力前游,月亮便追随着我向前;我潜入水底,月亮便化作一道逃逸的闪电;待我拨弄水花,月亮又变成了一堆银色碎片……周围乳白色的建筑群好像一双巨大而又温暖的眼睛,在宽容地看着我所有激情的一切。我仰着头,看着天上的月光。

世界好宁静哦!没有人知道这是我一个人的泳场。

十一

艾晨从德国来信,信中说:“我终于知道了大名鼎鼎的隆美尔将军,我像你想念他一样深深地想念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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