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容从宋良那里敲诈了一大笔钱,决定今年过年,村里的一些公共花销,她就掏了。
孙元君带回来的小额银票总算能用了,她也算有钱在身了,格外高兴。
陪着宋良时绣的几双鞋已经锈好。她是托村里会做棉靴的大娘帮忙做了几双棉靴,然后自己在棉靴外围刺绣。
过年了,这是她送给萧路大哥和张家两位哥哥,以及孙二哥和刘大叔的礼物。
为墨哥儿,她请孙元君在通辽镇买了不少布匹,还买了一个厚厚的缝了狐狸毛的蓝色底红狐狸毛披风给墨哥儿。
如今墨哥儿从内到外的衣裳已经都是想容的手笔。
果然那双鞋刚递到孙元君手里,这个家伙就迫不及待的穿上了,哪里还要等什么过年。倒叫跟他一起干事的宁王近侍们羡慕的不行,直说他和萧路他们真是有个好妹妹,知冷知热的贴心。
而且那绣工,即便几个粗人不懂,也看的出来活灵活现的好看,知道是好东西。
想容看着孙元君穿着那双靴子四处宣扬,心里也美美的,骂了他几句让他过年穿,见他不听话,非要现在就蹬着,说早穿可以多穿几天,多合算。
想容便不再管,看着他高兴的四处乱窜,好像穿着那双鞋身子突然就轻如燕了似的。她心里也开心的厉害。
她请孙元君帮忙将她画给萧路的画像裱好,托宁王派去卫所的士兵带给萧路。
那士兵在去卫所前,率先见过宁王,将陈姑娘有东西捎给萧路的事情说了。
宋良正坐在那里喝茶,他手臂的伤如今已经好多了,手臂动一下虽然还疼,但是骨伤本就不好养,半个月时间这般,已经算是好的比较快的了。
他抬起头看了眼那士兵,“陈姑娘让送什么?”
“一幅画,三双鞋,三副绵手套,和一封信。”士兵开口道。
“画?什么画?”宁王皱眉。
“好像是个男人的画像。”那士兵回忆想容卷起那幅画,装好递给他时候的珍重样子,那画像上的人的确是个男子。
宋良抿着嘴唇没说什么,摆了摆手,“去吧。”
士兵见宋良没有反对,便是答应了,这才低着头应声退了下去。
宋良抿着嘴巴半晌没动,随着这次京都来送奏折,他的6个贴身小厮和一个管家也离开京都他的宅子,来到了通北村,如今被安置在刘青院子里其他几个客房里。
他派了最得力的大石去查想容的来历。
不知道会得到怎样的消息,他有些好奇起来。
一个大家族最重视的姑娘,又是怎么沦落到通北村这样的地方做村姑的呢?
而且瞧着她还做村姑做的津津有味,丝毫没有不适应的模样,真是浑身上下都透着奇怪的人。
宋良正在屋子里散步,门突然被推开,一股寒风刺了进来。
会这样不敲门就进屋的,除了想容就没别人敢了。
他并没有停止自己的脚步,继续散步,他还不能剧烈运动,但是走走停停牵动手臂的小幅度,已经不会让他觉得疼了。
想容跑进来,鼻头红红的,抱着一捧红纸,走到书桌前将那一沓长条红纸铺在了桌上。
这些红纸有的是洒金红纸,有的则是普通红纸,有的还很粗糙,品质不一。
她将红纸放在一边,然后铺开一张在面前,长条的,对联纸。
宋良溜达到书桌前,“写春联?”
想容恩了一声。
他看了那厚厚一沓,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过了一会儿,门口有人敲门,宋良还没说话,想容已经抬起头道:“快进来。”
宋良皱了皱眉头,怎么他觉得这屋子好像是她的,而不是他的呢。
进来的是墨哥儿,他歪着头看着想容和宋良,然后将视线落在了想容身上,“姐姐,孙哥哥说你找我。”
想容忙指了指边上的高脚椅子,“墨哥儿来帮姐姐写春联好不好呀?”
墨哥儿眉头一挑,立即高兴起来,几步跑到桌子前,三下两下便敏捷的蹬上了椅子,坐好了。
想容将一根毛笔递给墨哥儿,然后道:“我写一个,你就临摹着写,好不好?”
墨哥儿点了点头。
想容便开始写第一张:和顺一门有百福,平安二字值千金。横批:万象更新。
写好后转到墨哥儿面前,墨哥儿便挺直胸膛,握好了毛笔,开始写了起来。虽然有的诸如‘福’字因为比划多,写的还有些歪歪扭扭,却也是每个字都方方正正的,横平竖直,很是规整。
宋良站在一边看了一会儿,见她一会儿一副对联,一会儿一副,鲜少有重样的,不禁又有些惊异。
喜居宝地千年旺,福照家门万事兴。横批:喜迎新春。
一帆风顺吉星到,万事如意福临门。横批:财源广进。
丹凤呈祥龙献瑞,红桃贺岁杏迎春。横批:福满人间。
“你怎么背了这么多春联?”宋良不禁好奇。
想容微微一笑,“我小时候过年,家里人……”她突然抬起头,怔愣住,随即张了张嘴巴,又重闭上,过了好半晌,才继续道,声音却不似方才那边雀跃了:“那时候在主人家,过年节老爷让小少爷写一百幅春联送给邻里百姓,以此显示府门仁善。也寓意昌盛。还能让小少爷练练毛笔字,积点德行。呵呵……小少爷常常偷懒,请我帮忙代写,那时候我常常模仿了他的字迹来写,结果还是被老爷发现……就罚我跟小少爷一起写,写双倍……”
她想起小时候,爹爹让哥哥和弟弟们写春联,她常常帮着代写,有一年因为代写被爹爹发现,就跟兄弟们一起罚写春联,每个人都写双倍数量的。那会儿背会了好多春联,每天睡觉的时候,手腕都直发酸,曾经一度一看见春联就犯恶心。
那些小时候觉得特别苦的事情,现在想起来也透着甜蜜。
“王爷要一起写吗?”想容歪头问道。
“我?本王这样怎么写?”他指了指自己的右臂。
想容嘻嘻一笑,“我听人说,一般大户人家的少爷,左手也能写的一手好字,怎么,王爷您居然不行?”想容脸带着挑衅,“您写书信这样需要细致的东西不行,莫不是这么大字的春联也写不了?”
宋良知道她是在激他,哼了一声,捏起一根毛笔,在左手上掂了掂,又比划了两下,说真的,他还真的没用左手写过毛笔字。
小时候,家里人对他管教并不是很严,那时候只有母亲望着他成龙,看着他学习,可是母亲那样的人,哪里会顾的到什么左手写字这些事情。
想容忙帮他铺开红纸,宋良想了个春联,便也写了下去。墨在红纸上晕开,很多地方由于用力不当晕开一团墨,不过竟也有几分奇趣。
宋良到底是练武之人,对手指间的力道掌握非常在行。写了一张春联后,力道就能把握得当了。再下笔虽然写出来的字不及右手十分之一,却竟然也有几分意思。
他不禁惊奇,于是大笔舒展,一副一副的春联写了起来。
想容看着宋良的自己,张狂,大张大合,每一个字都在说:写我的人心性很野。个性很狂。
字字都透着不羁和桀骜。
想容想起自己藏在马车里时,看见的那个舞剑杀敌的少年,越认识宋良,她越觉得那晚见到的人就是他吧。
再想起他在对敌时使出的那些计谋。
她第一次遇到他,初识他时,是在小河边,她不知道他是谁。那时候两个人就没有身份地位的考虑。
他也懒得跟她摆王爷的谱,于是她总觉得,他虽然傲慢张狂,却也非常平易近人,性子不坏。
再遇到他,即便已经知道他贵为王爷,可是她无欲则刚,他受伤,身边没有贴身用惯了的小厮,住在刘大叔家里,虽然刘大叔他们都怕他,敬畏他,但是只有两个人相处的时候,她还是觉得很自在。
看着他如一个病虎,没有利爪,没有尖牙,只剩下一身刺猬的刺,不去攻击他,便也不会受伤。
这时候,她觉得他是个别扭又自傲男伺候的大少爷。
可是此刻看着他的字迹,忍不住想起他在战场上,应该如他的字一般,出生入死,长缨在手,叱咤与千军万马之间。
那应该是个不容易交往的人,应该是士兵们敬畏甚至恐惧的王爷。
是个少年英豪,是个杀人如砍瓜切菜的沙场大将。
她总是忽略他那一层身份,老是误以为他就如她所见的一般……温顺,平和。
可是,为什么,他对她……也并不那么介意身份和地位之差,总算凭着她胡来,给她足够的自由和自在呢?
想容突然涉足到了一个奇怪的问题领域里,写了半晌对联,甚至还有些错字,写窜句子的情况。
被宋良嘲讽了几句,她面带古怪的看了看他,瞬间又觉得以后恐怕还会是两个无什么交集的人,多想无益,她忙整了整神,继续专心的写起春联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