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王婆的头已祭在武大郎的灵案前,眼睁得大大的,盯得屋里的每个人都心寒。
武松说辛苦各位邻里,剩下的是武二的家事了,你们可以走了。
话音刚落,屋里众人如洪水般泄退,只剩下武二与金莲。
无声,只有烛火放肆的在寂静的屋里乱舞。
武松眼睛盯着嫂子,眼睛里有痛苦、愤怒、无奈。
为什么?他的眼睛问。
从王婆人头落地那刻起,潘金莲反而坦然了,她不再迷茫、不再愧疚、不再挣扎。很快故事会有一个俗套的结局。人们会记做一个为兄报仇的英雄,一个伤风败俗恶毒万分的骚货,而他们之间有或没有发生过的故事,将成为虚晃的往事。
潘金莲看着面前的男人,这个男人在她眼里有时是英雄,有时是小孩,有时是情人,有时又是魔鬼,是他点燃了自己体内那不可遏制的情欲,然后又跑得无踪无影抛弃自己在欲海中苦苦挣扎,最后他又回来了,收拾一个女人的残局。
潘金莲笑了,说来吧,武二,做一个英雄应该做的事。
她扯掉了发夹,褪去了上衣,故事的开始一如去年的那个醉酒后的冬至。
武松闭上了眼睛,不敢再看眼前绝美的身体,手中的刀几乎就要脱手。
潘金莲扑到了武二的怀中,让刀剌穿了她的胸脯。
不要再推开我,武二,你的怀抱很温暖,武松的泪落在了潘金莲的若桃花般的脸颊上。
能死在你的手中,是我最大的幸福,县衙的牢太黑,我怕。
死前,潘金莲对小叔子武松如是说。
而嫂子的体温,是行者武松很多年后在六合寺的禅堂上圆寂前对女性唯一的记忆。
1
熙宁元年夏,登州的夏夜酷热难挡,村民韦大郎在坑头上翻去覆来难以入睡。
一是因为夏夜的热,二是因为心头的欲火,未婚妻小云俏美的面容一次次的映入脑海,让韦大郎全身热血沸腾。
很快,韦大郎的坑头上就不再是一个人,会有另一个热腾腾软绵绵娇滴滴的身子在这个被窝里,想到这里,韦大郎嘴都笑歪了。
最后,韦大郎自我满足了一番后,开始沉沉入睡。
夜深人静,一个黑影轻轻的串入了韦大郎的家,来到了韦大郎的床前,偷偷的看着床上的丑汉很久。
最后黑影拔出了刀,向床上的韦大剌去。
杀猪般的嚎叫惊醒了登州的夏夜。
接到村民报案后,当地县衙捕快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却发现韦大郎没有死,杀手并不太专业,尽管韦大身中十多刀,但都是轻伤,没中什么要害,最重的伤势只是被砍掉了一个手指(杀手的力道显然比较弱),经过并不太专业的抢救后脱离生命危险。
接下来是追查谁是该起刑事案的凶手了。
案子的技术难度并不大,韦大郎虽然家贫人丑,但还是纯善之辈,在村子里和人没什么过节,通过各种证据分析,办案人员将重点锁定在韦大郎的未婚妻小云的身上。
县尉传讯少女小云,在县衙公堂上没有动用大刑,小云就主动招了,父母双亡的少女小云被叔叔卖给了相貌丑陋的韦大郎当老婆,小云不甘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一时糊涂,起了杀人之心,捎上家里的菜刀,潜入韦大郎家中,意在灭口。
从事发到破案,当地警方的办事效率很高,仅用了几个小时。
案情简单,证据确凿,县级司法部门的判决也有法可依——根据《宋刑统》,少女小云弑夫,属于十大不赦恶罪,按律应判死刑。
在北宋的死刑制度堪称严密复杂,一个地方政府是不能擅自决定一个罪犯的生死的,县一级的司法机关审结案件完结(县令、知县、县尉)认为罪犯应判死刑后,要将卷宗送至州一级的司法机关(知州)复核,州级机构又送至路级司法主管部门(提点刑狱),最后送到中央,在那里还有三个程序,先由大理寺审核,大理寺这关过了之后,由大理寺移呈审刑院。审刑院审核完毕报送至帝国的最高权力机构——中书省。等宰相大人们在审批表上落笔签字。犯人的脑袋才算正式宣告落地。
当然,之中刑部如果认为案件有重大疑问或影响,也可以提交到刑部审理。
如此严密的审核程序说明一件事,在北宋,草菅人命不适用于北宋帝国的刑法制度,赵匡胤在立国之初,就为他帝国的官员们确立下了二字真言——慎刑。
登州小云弑夫案的卷宗首先是报到了当时的登州知州许遵那里。
许遵字仲途,是泗州人,除了进士出身的身份外,许知州还通过了帝国级别最高的法律专业考试(中明法),曾经任过大理寺详断官,又任过几任地方官,无论是在中央司法机关任职还是在地方为父母官,许遵的口碑都很好,办案经验丰富,是一个对百姓负责准青天级地方官的好官。
许遵审阅案宗后,并不同意下级司法部门的判决,他认为少女小云被监护人(其叔叔)许配(卖)给韦大郎的时候,小云正处于服母丧期间,而母丧未除就将其许配(卖),这样的婚姻本质上是有违《宋刑统》法的精神——孝悌原则,韦云二人的婚姻是不合法的,不受宋律保护,既然二人不存在婚姻关系,那么少女小云也谈不上弑夫十恶不赦之罪,只是一般的谋杀未遂,而少女小云很主动的坦白了自己的罪行,可以属于自首的范畴,有从轻情节。
于是许遵对此案重新作出的判决,对小云从轻发落,免死。
卷宗上报大理寺审刑院后,回来的却是和初审一样的判决,当然,大理寺和审刑院也考虑到小云与韦大郎是在小云母丧期间订立的婚姻关系,但是大理寺和审刑院却是将板子打到了小云的屁股上,罪名成了“违律为婚,谋杀亲夫”,也就是说违律不违律,那是小云和她叔叔的事,而韦大郎出了银子签了契约买了老婆,那他中国大男人合法的夫权是必须要受到了保护的。
上级主管部门都这样发话了,换一般的庸官俗吏,也就顺水推舟,反正许遵为拯救小云的性命也作过努力了,无愧于良心了。
许遵却较上真了,他要拯救少女小云。
许遵再次上奏,认为少女小云的案件是适用于神宗元年皇帝亲自颁发的一诏令,“谋杀已伤,按问欲举,自首,从谋杀减二等论”,少云的命是该留的。
许遵的动作终于惊动了刑部,案子移交到刑部。
刑部审判后得出的结果与大理寺审刑院一致,依然是死刑。
也是天不亡少女小云。这时候皇帝赵顼很配合的下达了一项人事任命,许遵从知登州升任判大理事。成为了大理寺的新当家。
新官三任三把火,许遵上任的第一件事就保少女小云的命,对刑部的判决,许遵认为不公,一是弃敕不用,二是不符合疑案惟轻的司法原则,奏请刑部再议。
许遵楞头青的做法很不给原来帝国中央司法机构的精英们面子,也惹毛了御史台的谏官们,他们上奏弹骇有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大理寺新当家许遵。
许遵不服,反奏请皇帝将此案提请两制议(注:唐宋时期翰林学士受皇帝之命,起草诏令,称为内制;中书舍人与他官加知制诰衔者为中书门下撰拟诏令,称为外制。翰林学士与中书舍人合称两制)小小的一起刑事案件,终于惊动了整个帝国的高层,一直在关注这起事件的神宗皇帝终于发话了——那两制就来议议这起登州版潘金莲弑夫案吧。
司马光,王安石,你们都出来,给个话!
好戏,才刚刚开始。
2
王安石与司马光,这对北宋帝国史上第一冤家,一生永远的敌人,在王安石还没成为拗相公之前,司马光还没有成为顽固的保守派头目以前,他们还是朋友。
或者说他们是同一类人。
物以类聚,比较一下王介甫和司马君实的个人前期个人档案上,不难看出二人能在嘉佑时期成为密友是不无道理的。
司马光字君实,陕州夏县人,据说为西晋司马皇族后嗣,出身书香门弟,其父司马池曾任过兵部郎中,天章阁侍制等官,官声清廉,在良好的教育环境下,司马光少年时就被人们视为天才儿童,八岁即能给家人讲述《春秋左传》,后来更是演绎了司马光砸缸的千古传奇,被时人绘成漫画故事成为北宋第一儿童漫画畅销书,堪称北宋版一休哥。
成年后的司马光并没有成为流星,他先后两次放弃了荫职的机会,真刀真枪的参加科考,就在西夏李元昊称皇帝的那年,司马光参加科举中甲科进士第七名,从此开始了仕途之旅。
司马光性格沉稳低调,不喜张扬,当年科考进士,在闻喜宴上,士子皆戴花,唯司马光一人不戴,同年士子说这是皇帝的恩赐怎么能不识好歹呢?司马君实才勉强戴上小花一枝,略表意思。
司马君实看似沉稳的性格又有着非常拗固的一面,和他的对手王介甫有一拼,王介甫不好女色,曾经退却了夫人买来的小妾,司马君比起王介甫来更胜一筹,司马光结婚和原配张氏多年未生育,在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北宋,这是司马家的头等大事,司马君实不急张氏也急了,忙着给他纳妾,司马光予以回绝,说老婆我的眼里只有你这辈子就只娶你一个。
张氏感动归感动,但为老司马家传后的荣光任务还是要继续下去的,裴氏以为丈夫老学究抹不下这面子,于是和王夫人一样买了一个小妾送到司马光卧室。
那日司马光下夜班回家来到卧室,见床上躺着一个美娇娘,已明白了几分,自己转身离去,到书房。
美娇娘轻披薄衣起床,随着司马大人来到书房,在司马光面前摇来晃去秀身材,并开始言语挑逗司马君实,娇柔嗔声的说长夜漫漫无心睡眠怎么相公你还在看《中丞》这等无味的书,陪人家聊聊天嘛。
司马光不解风情一脸正色说,错,大错特错,中丞是官名不是书名,和美女讨究起了学问。
美娇娘最后不得不失望而归,给司马先生留下了木头呆瓜的定论。
外来妹钩不动司马光这头大鱼,张氏心想莫非老公喜欢家里人,便让身边的侍女出马,再次上演美人计。
结果一样,司马光还是做柳下惠坐怀不乱。
张氏失望了,知道司马家传后无望,自己将来到了阴府无颜见公婆。
终其一生,司马光冒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罪名,恪守着自己不纳妾的承诺,最终他和自己的老板赵桢一样,没有子嗣,最后只能在族中寻一子侄沿续香火(司马康)。
在这件事上,可以看出司马相公的“拗”。
抛开政治理想(在嘉佑时期二人都未走到北宋帝国政治舞台中央时这个因素可以忽略),同样的品行、才华、个人兴趣,司马君实和王介甫这样的两个人想不成为朋友都难。
从在嘉佑时期宋人赐予给他们共同的雅号就不难看出他们的关系。
——嘉佑四友。(另外两位是韩维、吕公著)。
后来大量的杂谈野史证明了,嘉佑年间,东京的朝堂外,王、司、吕、韩等人常常聚会于东京的各种高档会所,构成了一个精英文化群体。
在仁宗朝,特别是嘉佑年间,王安石进京后,四人“同在从班,特相友善。暇日多会于僧坊,往往谈燕终日,他人罕得而预”。
尽管日后王介甫司马君实二人对于当初二人曾经的亲密关系欲盖弥彰,王安石说我和君实的交情还是比较深的,只是二个人看问题的视角和处理方法经常不同,难免有争执。
在洛阳闭门修书的司光光话语却有些酸,说王介甫素来对我淡漠,和他不过是普遍同事关系罢,仅此而已。
决裂后的冷漠并不能掩盖当年的热情。
且不看王安石每作一新词,司马大人热情应和(如《明妃曲》),游吟唱和间,司马光微醉时也挥笔写下《和王介甫烘虱》这样风趣的戏谑之作,“但思努力自洁清,群虱皆当远逋播”,意思说哥们你那个人卫生也该清理清理了,别老带上虱子和我们做朋友。
这样调皮轻快的作品在司马光的一生中很少见,里面包含着嘉佑四友当初怎样的快乐时光。
当年轻的赵顼成为北宋帝国的新东家后,寻找合适的大掌柜成了他的当务之需,这时,不停的有人开始在他的耳边提起了王安石的名字,而一向老沉的司马光对王安石的那句总结性评语更是彻底打动了他。
司马光说:“介甫独负天下大名三十余,才高而学富,难进而易退,远近之士识与不识,咸谓介甫不起则已,起则太平可立致,生民咸被其泽矣。”
司马光余生不知有多少次为当初他作出的评价而后悔,但是当初的赞美却出自于肺腑。
王安石对司马光亦是崇敬推重有加,嘉佑六年司马光的堂兄司马沂逝世,墓表司马光没请别人,就是王安石,向来架子大的王安石没有推辞,写了篇情真意切的墓表,面子是给谁的大家都知道;嘉佑六年王安石任制诰,期间王介甫拟写过四篇给司马光升官的诏书,里面全是对司马君实的赞美,“操行修洁,搏知经术,庶乎能以所学施于训辞;文学行治,有称于时,政事艺文操行之美,有闻于世,行义信于朝廷,文学称于天下”。
给司马光的赞美,王安石从没有觉得肉麻,那亦是来自王介甫的一片真心。
那时他们都不知道在以后的历史舞台中,他们将会水火不容,“犹冰炭之不可共器,若寒暑之不可同时”。
这一切是怎样开始的呢?垂暮之年的二人回忆起往事,节点都不约而同的想起了当年的登州小云案。
3
在这场辩论赛中,王安石站到了许遵同志的一边,他抛出的观点和许大人差不多——“谋杀已伤,按问欲举,自首,从谋杀减二等论”,这是皇帝之前发过的敕令。
而司马光则是戴着老花镜翻出《宋刑统》法条——“於人有损伤,不在自首之例”。
很明显司马光已经避开了小云弑“夫”这一重大争议,他显然意识到小云是服孝期间被强配的案情,如再强调小云弑夫这一事实,必然会让对手抓做把柄。
祖宗之法大于天,《宋刑统》上黑纸白字写着,是抹不掉的。
对案情的讨论很快变成了另一个法理争执——国家的法律大还是皇帝的敕令,发生矛盾冲突时谁具有优先效率。
如果以今天的视角看待,我们大可断言司马光是好样的,维护法的尊严,强调依法治国,依法办案,王安石则是皇帝的打手走狗,是为皇帝君主专制摇旗纳喊。
换个角度看历史舞台的这出戏,你会发现真正决定这出热剧的是那位叫赵顼的特殊观众——年轻的新皇帝刚刚上台,太想有所作为,来改变这个帝国的运行轨道,他的前面有太多的障碍,最大的一座山叫“祖宗之法”。而小云案像上天赐给他的一把刀子。
当然,他也找到了为自己卖命的最好的刀客——王介甫。
几乎所有的帝国重臣都加入了这场神宗元年的辩论,王安石出乎意料的获得了大多数的支持,嘉佑四友中的另两位,韩维、吕公著很明显的都支持老王。
第一次辩论赛的结果是王安石胜出,赵顼作出判决,王许方胜出,少女小云的薄命得保。
结果出台,司马光当然不服,刑部、大理寺的官员们更不服,皇帝的结论意味着他们之前的判决是错判,要背负司法过错责任不说,最主要的是脸面挂不做。
于是大理寺的官员们集体上书,要求再议。
赵顼无奈,只有再开廷议,让帝国的司法精英们与王介甫过招。这次司马光的阵容里多了一个强悍的对手,仁宗时期的第一“吵架王”——时任参知政事的唐介。
唐介虽凶悍,但廉颇老矣,已不是拗相公的对手,辩论赛的结果是唐介丢掉了参知政事这个位置(很快王安石会坐上去的),于次年在家背疽而死(原来帝国也不仅仅是武将会患这种病)。
小云案在帝国争议了一年多,最后赵顼发话,说都闭嘴吧,以后这类案件,一律由我来裁决。
结果是双方都不干,大家玩命争了一年多,输赢得说清楚,这算怎么一回事,知制诰拒绝草拟这首诏书,已经当上了参知政事的王安石也说虽然皇帝的敕令是有法律效力,但也不能如此草率,依“法”该怎么判就怎么判,不能草草了事。
赵顼吃了个闭门羹,于是只得重新拟了一个诏书,重新下了一道新敕令。
登州少女小云最终被判编管流放,之后不久遇到天下大赦,重获自由。
她不知道,她的命运,成为了帝国潘多拉魔盒的盖子,揭开之后,改变了一个帝国的轨迹。
十六年后,垂垂欲老的司马光终于坐在了北宋帝国的相位上,他没有了敌人——当年的朋友后来的敌人王安石已赴黄泉。
他在相位上一年的所为很简单——推倒王安石建立起来的一切东西。
一切新法废止后,司马光仍觉不足,好像还有一件事没做。
想了很久,他才想起来,登州少女小云的命。
十六前的往事重提,中年妇女小云的命又没了。
人头落地的小云不知婚否有无子女,但可以肯定的是王安石和赵顼所进行的变法虽然最终没能挽救帝国的命运,但是带给了一个卑微的女子十六年的平凡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