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九月,太阳依旧热烈,和盛夏时节比起来唯一的区别是雨下的少了。对于余庸来说这无疑是个非常不错的时节,他几乎每天中午都和罗丝两人在树林里见面,两人谈天说地,聊理想说人生,偶尔罗丝会带一些精致得像是艺术品的糕点来和余庸一齐品尝,作为回报,余庸则从家附近的森林里寻找了各式各样的新奇玩意逗罗丝高兴,有时候是美丽罕见的野花,有时候是形状怪异的种子,要是周末时间充裕,余庸还能亲自抓住松鼠野兔之类的小动物送给罗丝,罗丝特别喜欢小动物,每次余庸送给她的小动物都会小心翼翼地带回去养起来。就这样过了三个月,余庸和罗丝的感情急剧上升,变成了无话不聊的好朋友了。
安德烈屁股受到马蹄重创,听说要在床上躺很久才能恢复,从那天骑术课受伤以后就一直没来上学,没有了安德烈在面前晃,余庸也乐得清静,巴不得安德烈永远别来上课,以免得见面尴尬。
又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眼看着就要结束,余庸和罗丝两人背着书包说笑着往校门外走,出了校门后两人还有一段同路,可以再多聊一会。离校门一千米外的一个巷子里,安德烈把头缩了回来,回头对身后七八名打扮流里流气的青年低声吩咐:“过来了,过来了,都准备好。记住我说的话,你们上去把旁边那个讨厌的小子放倒,把他们俩抓到后面的巷子里,先揍那小子一顿给我出气,然后装作去撕扯罗丝小姐衣服的样子,我跳出来后你们稍微装像一点,千万别让罗丝小姐看穿了。”
“放心吧安德烈少爷,我们保证让你过一回英雄救美的瘾。”一名领头的青年笑道。
过了一会儿,余庸和罗丝走到了巷子口,巷子里冲出来几个长相不善的青年把余庸和罗丝前后左右都包围住了。余庸心里一惊,飞快地护在罗丝身前,拔出手里见习剑壮起胆子喝道:“你们想干什么?赶紧给我让开!”
领头的青年脖子上纹着一头青牛,眼睛直愣愣地盯着罗丝上下不住大量,嘴里啧啧感叹:“好漂亮的小娘皮,老子这辈子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
“可不是嘛,今天兄弟几个有福气了。大哥,待会你拔头筹,完事后让兄弟几个也尝尝鲜就行了。”
“哈哈哈哈……”青年们一起淫笑了起来。
罗丝又气又害怕,缩在余庸背后不敢露出头来。余庸从未见过这样的场面,握剑的手都不禁在发抖,可是身后就是心爱的女孩,就算是死也要护得她周全。
“别废话了,给我上!”
随着纹身青年的一声命令,几个流氓抽出随身携带的铁棍木棒朝余庸一齐砸去,余庸长剑一闪,唰唰两剑,飞快地刺中了两个冲在最前面流氓的手腕,虽然剑未开锋,可那也是精钢打造的剑,戳一下也是很痛的。两个流氓痛呼一声,手里铁棍都掉了下来。他刚才那一招叫做“左右逢源”,是暑假两个月中被姐姐硬逼着学会的流沙剑法之一。余庸精神大振,抖擞精神把流沙剑法使了出来,这些流氓看上去凶恶,嘴里喊得厉害,其实从来没正儿八经学过武技,手上都是些凭经验使出的野路子。余庸因为临敌经验不足,不小心背上挨了一棍痛彻心扉,不过也因此激发了心里的斗志,流沙剑法使得愈发顺手,凭着一柄练习钝剑把六名流氓戳砍得哭爹喊娘,纹身青年脖子上被余庸狠狠地劈了一剑,火辣辣地疼,本想趁余庸一剑戳在面前一名流氓小腹的时候趁机从背后偷袭,哪知道余庸好像背后长了眼睛,随即一扭腰一剑捅在了纹身青年的小腹上,痛得他小腹一阵翻江倒海,眼冒金光几乎要晕厥过去,实在支持不下去了,大喊一声:“点子扎手,快跑!”
躲在巷子里的安德烈看到流氓们都一哄而散,顿时都看傻了,他想不通剑法十分差劲的余庸怎么突然进步这么大,才几个月没见就厉害如斯。这几个流氓虽然没练过武技,不过毕竟是六个手持武器打架经验丰富的成年人,一挑六自己都没可能赢,他怎么可能他做得到?他慌忙缩回头,趁余庸没发现偷偷逃走了。
罗丝兴奋地从余庸背后跳出来,眼睛里全是亮晶晶的小星星,崇拜地叫道:“哇!阿庸你好厉害哦!”
余庸伸手挠挠后脑勺有点不好意思笑道:“哈哈,哪里哪里,是他们太菜啦。”他偷偷地擦了擦手心里的冷汗,心里的大石头落了下来。心中在暗暗庆幸这几个月一直被姐姐逼着学剑,要不然今天可就惨了。
“看来剑术也还是挺有用的,至少可以保护自己所爱的人,以后还是多花点心思在剑术上好了。”余庸渐渐感受到了剑术的用处,心里暗道。
日落西山下,夜幕渐渐来临。
罗丝和余庸并未向往常一样分手各回各家,罗丝派自己的侍女小绿到城里的药铺里买了几瓶治跌打的药水,让余庸上了自己的马车,把车赶到了四方城外的小河边停下来。
“罗丝,我自己来就好了,怎么好意思让你帮我。”余庸红着脸踌躇地说,罗丝虎着脸,手里拿着跌打药水命令道:“快点脱衣服,让我看看你的伤。你是为了我受伤的,你要是和我客气就是不把我当朋友。”
余庸忙叫道:“我脱就是了,你别生气,我当然把你当朋友啊,。”
罗丝忽然停住了,咬了咬下唇,声音低了下来,认真地说:“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我要是不把你当朋友,刚才怎么会保护你呢?”余庸忙回头说,忽然楞住了,罗丝美丽得令人惊心动魄的小脸就在离他不到十公分的距离,比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还要近,罗丝特有的兰花气息不住地喷在他的脸上,余庸心脏忽然剧烈地跳了起来,砰砰响得厉害,他忍着心里的悸动,勇敢而坚定地直视这罗丝的眼睛。
罗丝率先败下阵来,扭捏地把身子扭了过去,用只有两人能听见的细小声音问:“在你心里……只是把我当成普通朋友吗?”
余庸咽了一口口水,犹豫着用什么词语才能准确形容自己对罗丝的感情,可脑海空白一片,平时贯熟的词汇这会都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半晌才张口结舌回答:“当……当然不止普通朋友。”
“……那是哪一种朋友啊。”
“在我心里,你比任何人都亲近,是非常非常好的朋友。”余庸猛喘气,胸膛急剧起伏,觉得“非常非常好的朋友”还不足以表达自己的感情,又鼓起了勇气大声道:“我喜欢你,罗丝,做我的女朋友吧!”
罗丝“嘤”地一声双手捂着脸不敢看余庸,既没有答应也没反对,余庸豁出去了,坚定地拉开罗丝的手,闭着眼睛猛地朝罗丝吻去。罗丝被余庸吻住了樱唇,手里的药水啪嗒一声掉在了河滩上,瞪大了眼睛半晌才回过神来,终于认命地闭上了眼睛。余庸见罗丝没有拒绝,喜得几乎要灵魂出窍,紧紧搂着罗丝的纤腰,好像要把罗丝全部揉进自己身体里似的。余庸双臂一用力,顿时拉动了背后的伤,不禁“唉哟”一声叫了出来,罗丝睁开眼睛赶忙问:“怎么了?”随即明白了过来,忙从地上摸索着找到跌打药水,晕着脸娇嗔:“就知道使坏,还不转过来,我帮你涂药。”
余庸嘿嘿地傻笑,乖乖地把身子转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