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鹤年(1335-1424),字友鹤山人。曾祖阿老丁、叔祖乌马尔都是西域巨商,后归顺元世祖忽必烈,随蒙古大军西征有功,叔祖乌马尔官至宣慰使。至丁鹤年十六七岁时,正值元末战乱,他颠沛流离,直到明永乐年间,才在杭州定居。元末文学家戴良在《鹤年吟稿序》中评价说“(鹤年)为文章有气节”,其诗歌“一篇之作,一语之出皆所以寓夫忧国爱君之心,愍乱思治之意,读之使人感愤激烈,不知涕泗之横流也。”尤其是,丁鹤年历经种种磨难,不忘为父母遗骨合葬,并守护终身,这种孝义行为也成就了一段“百善孝为先”的佳话。
清官海瑞也是明人杂集中记载比较多的。如梁云龙的《海瑞集》、王弘海的《海瑞集》、沈德符的《万历野茯编》、朱国桢的《涌幢小品》等都对海瑞的事迹作了详细的记录。尤其周辉在《金陵琐事》中非常形象生动地描述了清官海瑞去世后,他的同僚们在收拾他的官包时的情景,“都御史刚峰海公,卒于官舍,同乡宦南京者惟户部苏民怀一人。苏检点其宦囊,竹笼中俸金八两,葛布一端,旧衣数件而已。如此都御史那可多得。王司寇风洲评之云:‘不怕死,不爱钱,不立党。’此九字断尽海公生平,即千万言谀之,能加于此评乎!”海瑞的清廉、刚正不阿不仅得到官宦、文人阶层的普遍赞誉,在广大的民间社会中,清官海瑞的传说也是回汉民众口头最愿意讲述、最受民众喜爱的故事。
三、回族民间文学自觉的创作---经堂歌谣、《回回原来》和《马氏日抄》
明代是回回民族共同体形成的时期,也是回族民间文学进入自觉创作的时代。自唐宋以来,入居中国境内的回回人非常复杂,有唐宋时期的“番客”、蒙元时期的“色目人”、明代的“西域回回”等等,其民族成分有阿拉伯人、波斯人、突厥人、犹太人以及来自南亚、东南亚的黑回回、南亚回回、占城回回等等。尽管,回回人的民族构成十分复杂,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宗教信仰——伊斯兰教。正是由于共同的宗教信仰,才使众多的穆斯林群体凝聚在一起,并通过民族间的通婚与融合,才为回回民族的形成奠定基础。
1368年,明朝建立之初,对外实施比较宽松、开明的统治政策,吸引了大批西域回回迁居到内陆和西部地区。据史书记载,整个明代,迁居到内陆的西域回回人多达十五六万人。这部分西域回回人又通过与内地的汉、蒙等民族的通婚,使其人口数量进一步扩大。再加上,唐宋时期入居中国的“番客”、元代时期定居中国境内的“色目人”,回回人口的数量猛增。与元代“色目人”相比,明代内附的西域回回人已没有了元代“色目人”的相对优越社会地位。在明政府实施的“同化”少数民族的政策压力,回回人深感生存的艰辛。加之,回回人的民族来源十分复杂,各民族间的语言、风俗习惯都存在很大的差异。特别是语言各不相通,既不利于回回人之间的交流与融合,也不利于回回人与周边民族的交往与沟通。因此,在共同遵循伊斯兰教教义的基础上,弥合民族间的差异,统一语言也就成了回回人最为迫切的问题。而明朝政府也严令,禁止各少数民族使用胡语、胡姓、胡服、胡饰,禁止民族内部通婚。在内外压力下,回回人愈加觉得只有强化民族内部的凝聚力,形成紧密的民族共同体,才能生存与发展。至明代中叶,以伊斯兰教为核心,汇集、融合了来自中亚、西亚和西域等地的不同民族的群体,又与中国境内的汉、蒙等民族的女子通婚,以汉语为民族共同的语言,一个具有独立民族意识的新兴民族——回族开始形成。回族的形成为回族民间文学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前提与基础。因为,回族既是其口头文学的创作主体,也是传承主体。回族的形成与发展与回族民间文学的形成与发展息息相关,这一点,通过回族经堂歌谣的创作与流传就可以验证。
随着回族普遍使用汉语,并普遍接受儒家经典教育,使得“(中国的伊斯兰教)远处东极,经文匮乏,学人寥落,既传译之不明,复阐扬之无自”。因此,明中期,胡登洲在清真寺内首先实施“经堂教育”。经堂教育既向回族民众普及伊斯兰教知识,同时又使回族人的世俗生活与清真寺的连结更为密切,最后,形成了以清真寺为中心的教坊。教坊是管理回族穆斯林的宗教活动和世俗生活、教育活动的场所。教坊也成为凝聚回族民族意识的场所,也是回族下层民众精神世界的寓所。经堂歌谣是在回族经堂教育的过程中,由回族的宗教人士、知识分子和下层民众共同参与创作出来,广泛地流传在回族民众之间。著名回族经学家刘智(1660——约1730)将《古兰经》故事编成民间歌谣体《五更月》(又名《五更月偈》)。歌谣运用古代诗歌比兴的手法,采用民间“五更”歌谣的形式,通过月亮在“五更”过程中的生、新、娇、圆、辉、清、朗、端、偏、西、盈、缺、淹、落的动态,宣讲伊斯兰教教义,劝导人要弃恶扬善,清修真行。至清代,经堂歌谣已成为向回族民众宣讲伊斯兰教教义、凝聚民族精神的一种载体。其内容也越来越丰富,宣讲形式也越来越多样花,甚至“有的在演唱时伴以传统的曲调或民间小调,有的经堂歌有独白有吟唱,更易于记忆和流传”。经堂歌的内容多以宣讲伊斯兰教义、普及回族历史文化知识为主;其流传方式主要是口传心授,口耳相传,而且语言通俗易懂,接受起来也比较快,也便于记忆;其体裁形式多采用回族民众喜闻乐见的三言诗体、四言诗体等的形式,加之配以民间小调进行吟诵与歌唱,因此,深受民众的喜爱。在一些回族的重大宗教活动和节日活动中演唱经堂歌也成为最重要的内容之一。还有一部分伊斯兰教教职人员也积极参与到经堂歌的创作之中。如清朝末的马启荣编写了《认礼蒙引教科书》就是采用民间歌谣的形式,依照《古兰经》大义,编写了四字歌谣。歌谣讲述了阿丹与好娃相聚;易卜拉欣在烈火中停留40天而毫发无损;约拿优素福在鱼腹中40天安然无恙,以及尔萨、穆萨的传说故事。由于,马启荣采用民间歌谣的形式,传说故事通俗易懂,回族群众也喜闻乐见,流传很广。总之,经堂歌“是民间的一种‘文化自觉’,它借用经堂歌这种形式,展现了对本民族文化的一种认识”它是回族民族意识产生后的一种有意识的、自觉地运用文学的形式进行的创造。
随着回族民间歌谣内容和形式的成熟,回族口头叙事文学已进入到自觉地、有意识地、独立的创作阶段。至明代,回族民间传说《回回原来》被人记录下来,并在回族内部广为流传。《回回原来》全书4.5万字,著者佚名,成书于明代。现存文本是清光绪甲午鲍闲庭的《回回原来》抄录本。全书以追溯回族起源为宗旨,以民间传说为内容,讲述了伊斯兰教传入中国的缘由。全书分12段:由唐王夜梦妖怪入宫;召集群臣商议铲除妖怪;大臣建议召西域缠头回回来镇压妖怪;唐王选三千唐兵留止西域,选换三千兵来中国;西域兵留居中国,生育无穷;明代燕王朱棣扫北,定都北京;北京出现妖怪,搅乱朝纲;朝廷从南京选400户回族,镇守北京等。清代,马启荣创作了《西来宗谱》,大致内容与《回回原来》相仿。此外,一些明清时期的清真寺碑刻铭文中,也零星记录了这一传说,如《河北定州“重建礼拜寺记”(元至正八年,1348年)》、《浙江杭州“清真寺碑记”(清康熙九年,1670年)》、《山东济南府历城县礼拜寺重修记(明弘治八年,1495年)》等等,其中湖南隆回县山界清真寺碑文(清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重新刻印)的内容与《回回原来》大致相同:
“唐贞观二年,哈辛人诸入贡,帝屡与言终日,凡纲常名教之大与夫日用饮食之微,无不克当夫礼。帝心欣悦,留住长安。哈辛曰茕茕孤立,不敢久居。帝因命请回民三千,住长安城仓口门,各配一汉女,随作礼拜大寺七座,准免差徭。”
《回回原来》所讲述的唐王用三千唐兵换回三千西域兵,确有其事吗?据《旧唐书·肃宗纪》记载:“至德二载九月丁亥,元帅广平王,统朔方、安西、回纥、南蛮、大食之众二十万,东向讨贼。壬寅与贼将安守忠、李归仁等,战于香积寺西北,贼军大败。癸卯,广平王收西京。十月壬戌,广平王人东京。”唐玄宗天宝十四年十一月(755年),安史之乱爆发。安禄山的叛军长驱直入,逼近都城长安。唐玄宗不得已撤离长安,入蜀避难。至德元年(756年),李亨在今宁夏灵武宣布登基,史称肃宗。唐肃宗即位后,为了尽快平定叛乱,向回纥、大食、南诏等国借兵,由郭子仪统领,收复了西京。在收复失地的战斗中,大食、回纥等国的士兵表现神勇,深得中国百姓的称赞。著名书法家颜真卿也赞道:“故得回纥、奚香、契丹、大食、盾蛮之属,扶服万里,决命而争先。朔方、河东、平卢、阿西、陇右、安西、黔中、岭南、河南之师,搋阚五年,椎锋而效死,摧元恶如拉朽,举两京若拾遗。”既然,大食兵帮助唐王朝平定安史之乱是史实,当然它也就成了回回先民们最值得记忆、称颂的史事。但是,大食兵助唐平定叛乱的史实在中国的史籍记载中,都与回纥、南蛮等其他民族混杂在一起,没有进行刻意的描述。而唐代时期,回回先民是以“番客”的身份入居中国,还没有在取得合法的政治身份和地位。这也说明,回族先民们对这一段史实的认知度还很模糊。但到元明时期,随着回回人社会身份的转变,作为一个新兴的民族共同体,他们在与周边民族的交往过程中,尤其与汉族交流的过程中,愈加强烈感受到:要想得到其他民族的认同与接受,必须要强调本民族的历史与文化。因此,“回回中感奋兴起,颇有人事,事迹昭垂前史。”于是,大食兵助唐平叛的史实流传到回族民间社会,被回族民众演化成民间传说,再由回族知识分子的改造,《回回原来》、《西来宗谱》以及清真寺碑文就成为回族民族内部宣扬民族起源、追溯民族历史的“教材”。这些“史事”被一代代地传承下来,经久不衰。
明清时期是回族民间文学形成与发展的最重要的时期。这一时期,回族的口头创作越来越活跃,内容也越来越丰富。尽管这一时期,留下的文献资料很少,但通过考古发现的回族碑刻,也可以探寻、复原一些神话、传说、故事等。清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北京牛街礼拜寺“古教西来历代建寺源流碑文总序略”记载了一段回族民间故事,“宋真宗至道二年有筛海革哇默定者,西域辅喇台人氏,入觐中国。当感异梦而生三子。长子曰筛海塞德鲁定,能识死者墓穴中之善恶,去而莫知所之;次曰筛海那速鲁定,能知人不言之心事;又次曰筛海撒阿都定,能通白鸟之语音。之二君者性近幽处,不干仕进,上赐官爵,坚辞弗受,是以授为清真寺长教,留居东土。”西域辅喇台人筛海革哇默定有三个儿子,老大能辨善恶,老二能知人的心事,老三能听懂鸟的语言。这一故事与现代回族民间故事《琴师哈桑》、《马尤乎教子》属于同一类型。都是讲述某人有三个,或四个,或七个儿子(一般情况下,都有三个儿子)。长大后都学会了一门本领。或者,父亲教育自己的儿子,学会手艺才是人生活的根本。这一类型的民间故事至今还在回族民众中广为流传。
民歌也是回族民众抒发主观情感的重要载体,尤其是回族花儿深受回族民众的喜爱。花儿是流传在我国西北地区的一种古老的民间歌谣。因其粗俗,狂放不羁,历来被贬为“野曲”、“淫词俚语”。所以,在我国的各种文献中,有关花儿的记载很少。最早描写花儿演唱情景的是明代文人高洪。他在明万历年间曾在河州(今甘肃临夏)任职,在《古鄯行吟》(二)一诗中,他写道“青柳垂丝夹野塘,农夫村女锄田忙,轻鞭一挥芳径去,漫闻花儿断续长。”古鄯,即今天青海省乐都县。至今,每年农历的六月六,乐都的瞿昙寺都会举行“花儿会”,届时,有数万人参加,规模很大,在当地很有影响。花儿始于何时?目前,也是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但根据高洪的诗,可以推断,明代中期,花儿就已经被青海乐都的民众所传唱。当然,在这些传唱花儿的群体中,回族应该是积极地参与者和推动者。因此,至少在明代时,回族花儿就已形成。
明清时期,还有一些回族文人以笔记的形式创作,或记录一些奇闻异事。其中,马愈的《马氏日抄》是一部比较有影响的笔记类文集。该书只有一卷,但所记内容较多,有传奇小说,还有异域的奇闻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