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宗一朝十五年,其政治大致可以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期为元佑年间(1086-1093),高太后掌权,以司马光为首的保守派控制了朝政,他们废除了极大部分新法,并对变法派进行了排斥和打击。但“更化”不久,保守派内部立即发生分裂,形成蜀党、洛党和朔党,互相展开激烈的争权夺利的斗争。
后期自绍圣元年(1094)起,哲宗亲政,新党重新控制了朝政,他们在“绍述”的旗号下,从形式上恢复了以前实行过的所有新法,并对旧党分子进行残酷的打击和迫害。哲宗去世前后,环绕追查所谓废立阴谋和皇位继承问题,统治集团内部又开始了新的更加尖锐而复杂的斗争。在这样的政治形势下,无论哪一派都没有关注改善国计民生,维持安定局面,以挽救社会危机,使得北宋进一步衰落。
第一节 高太后摄政时期的政治
一、“元佑更化”
元丰八年(1085)三月,宋神宗去世,在左相王珪和右相蔡确的拥戴下,皇太子赵煦(1077-1100)继位,是为哲宗。是年哲宗只有九岁,遗诏由英宗皇后、神宗生母、宣仁圣烈皇太后高氏权同处分军国事。哲宗立,尊宣仁为太皇太后,从而开始了高太后掌权的时代。神宗皇后向氏无子,哲宗母朱氏,生帝时为婕妤。哲宗立,向氏、朱氏分别被尊为皇太后和皇太妃。十月,葬神宗于巩县皇陵,陵名永裕陵。
高太后摄政后,首先大封自己和向后两家曾祖以下亲,并绕过变法派宰相王珪和蔡确,频频向外发号施令,透露出废除新法之意。五月,王珪病卒,以蔡确为左相,韩缜为右相,章惇为知枢密院事。时新除知陈州司马光至京师,高太后立即将他留任为门下侍郎。此时的司马光虽然已经患病,但对废除新法仍不遗余力,他一面借口广开言路,奏请下诏“百官言朝政阙失”,以制造废除新法的舆论,一面奏请高太后,首先废除了免行、保甲、方田均税等新法。
次年,改元元佑(1086-1093),寓太皇太后保佑之意。为了剪除变法派在朝廷中的势力,当年闰二月,蔡确罢相知陈州,另一变法派首领、知枢密院事章惇被罢知汝州,同时除司马光为左相,以另一保守派首领吕公着为右相,以李清臣为尚书左丞、吕大防为尚书右丞。李清臣因反对废除新法,不久即被罢知河阳。四月,韩缜罢相知颍州。五月,吕公着进位右相,同时特授既老又病的文彦博为太师、平章军国重事。为了壮大保守派的势力,司马光陆续召回被变法派排斥在外的刘挚、苏辙、范纯仁、王岩叟、吕陶、陈次升等官员,“并居言路”。至此,保守派开始控制朝政。这时,司马光的病情更加严重,他叹道:“四患(指青苗、免役、将兵三法和元丰年间对西夏战争所造成的后果)未除,吾死不瞑目矣。”因而不顾朝廷中尚存在着不同意见,又废除青苗、免役、将兵等法,恢复了科举中的诗赋考试。惟农田水利法、太学三舍法未罢,但也徒具虚名而已。新法虽然多被罢去,但许多官员尚心存疑惧,正如殿中侍御史吕陶所说:“推原其情,盖有三说:一曰先帝之法岂可遽改,他日嗣皇亲决万机,则吾属皆有罪;二曰国家用度至广,非取于民何以足,今一切蠲放余利,则遂见阙乏;三曰司马光老且疾,将不能终其事。萌此心者,蔡确、韩缜、章惇、张璪是也。安焘、李清臣则依阿其间,俯仰徘徊以伺势之所在而归之尔。”三者中最要害的问题是“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一说。
司马光对此辩解道:“先帝之法,其善者虽百世不可变也。若安石、惠卿所建,为天下害者,改之当如救焚拯溺。况太皇太后以母改子,非子改父。”在这里,司马光为废除新法找到了冠冕堂皇的理由。至此,“众议甫定”。以蔡卞之兄蔡京为首的一些变法派中的投机分子,也纷纷倒向保守派,如司马光要求各地在五天内废除免役法,恢复差役法,官员们以时间太仓促感到为难,惟有知开封府蔡京如期完成,司马光赞扬他说:“使人人奉法如君,何不可行。”后来,人们将元佑年间废除新法,起用保守派,罢黜变法派的一切举措,统称之谓“元佑更化”。
九月,司马光去世,史言他“为政逾年而病居其半,每欲以身徇社稷,躬亲庶务,不舍昼夜。宾客见其体羸,曰:‘诸葛孔明二十罚以上皆亲之,以此致疾,公不可以不戒。’光曰:‘死生,命也。’为之益力。病革,谆谆不复自觉,如梦中语,然皆朝廷天下事也。既没,其家得遗奏八纸上之,皆手札论当世要务。”从这里人们可以看到,不管司马光对新法的认识是否正确,但他那凛然无私的杰出政治家风范,为国家鞠躬尽瘁的牺牲精神,值得后人敬仰。
在“元佑更化”中,司马光所反对的不仅是新法,也反对神宗对西夏的政策。元佑元年二月,他一反宋廷长期以来对西夏的敌视态度,上疏提出改善与西夏的关系,“返其侵疆”,也就是放弃在煕宁、元丰年间从西夏手中夺取的米脂、义合、浮图、葭芦、吴堡、安疆等寨。其理由有二:一是这些土地“皆孤僻单外,难于应援,田非肥良,不可以耕垦;地非险要,不足以守御”,反而使宋朝背上了沉重的包袱。二是西夏失去这些土地后,必然心有不甘,万一“积怨愤之气,逞凶悖之心”,“长驱深入,覆军杀将,兵连祸结”,后果就很难设想。同时,司马光又提出“禁其私市”,“且给岁币”的建议,以为只有这样才能削弱西夏的社会经济力量,迫使它主动改善与北宋关系,最后实现“华夷两安”。
但是,司马光在世时宋廷只同意“禁其私市”的建议,归还“侵地”则未被采纳。此后,经过环庆路经略使范纯粹、左司谏王岩叟等官员的一再奏请,元佑五年(1090)二月,在西夏归还永乐城陷落时所俘北宋吏卒一百四十九人以后,高太后才下诏将米脂、葭芦、浮屠、安疆四寨归还给了西夏。归还四寨当是“元佑更化”中一件有意义的事,无论在政治上或军事上都使北宋取得了主动。此后,西夏虽然没有停止对北宋边境的侵扰,由于北宋已无“深在贼疆,于汉界地利形势略无所利”之地,才有效地粉碎了夏军的进攻,保持了西边的安宁。
二、元佑党争
元佑年间,因司马光、吕公着荐,高太后大批召回曾经被变法派排斥在外的官员至京师,除了上面提到的刘挚等人以外,还有范镇、韩维、吕大防、苏轼、程颢、朱光庭、范纯粹、梁焘、范祖禹、傅尧俞、刘安世等多人。这些人由于出身地域、交友、亲情、政治主张和政治利益不同,结成了不同的派别。
尤其在司马光和吕公着相继病故以后,他们在继续共同打击变法派的同时,相互间展开了一场没有是非,只有个人恩怨和私利的斗争,史称“元佑党争”。
司马光在世时,保守派官员虽然支持废除新法,但在程度上和具体做法上却有所不同,如已除为中书舍人的苏轼告诉司马光:“差役法弊当改,但不当于雇役实费之外,多取民钱。若量出为入,无多取民钱,则亦足以利民。”
司马光听后大不悦,台谏官立即弹劾苏轼的主张是“愚暗无状”。同知枢密院事范纯仁也以为差役一事,“当熟讲而缓行,不然,滋为民病”。在废除青苗法后,他又因“国用不足”,“建请复散青苖钱”,此举更加激怒了司马光,他在高太后面前指斥范纯仁是“奸邪”之人,吓得“纯仁失色,却立不敢言”。
负责详定役法的韩维提醒司马光,许多赞成差役法之人是“希意迎合,不可不察”,并针对宰执中有人全盘否定王安石《三经新义》的论调,提议“当与先儒之说并行论”。但是,这些意见都不为司马光所接受。
在如何处置变法派官员的问题上,保守派中也有不同意见。章惇、吕惠卿、吕嘉问、邓绾、李定等人虽然已经被贬黜在外,刘挚、苏辙、上官均、王觌等官员仍然不依不饶,多次上疏要求对他们作进一步惩处。范纯仁以为,“录人之过太深,有亏德政”,反对这样做。高太后接受范纯仁建议,特下诏对以前拥护变法之人,“一切示以宽恩,更不行遣,当各安职业,改过自新”。
此诏一下,范纯仁立即成了其他保守派官员的攻击目标。由于文彦博和吕公着既老且病,已无力处理政事,元佑三年四月,高太后除吕大防为左相,范纯仁为右相。次年四月,知汉阳军吴处厚告蔡确游安州(湖北安陆)车盖亭时,所作十首诗中有五首“公肆讥谤,形于篇什”,指其用唐上元年间(674-675)郝处俊谏高宗传位于武后事影射高太后。对于这种莫须有的罪名,左谏议大夫梁焘、右正言刘安世积极赞成此说,屡次上表弹劾,必欲置蔡确于死地,中书舍人彭汝砺却以为这是“揣度”之言,不可相信。其他官员一时没有表态。高太后对众多官员不置可否的态度大为不满,她对执政说:“确党多在朝。”范纯仁回答道:“确无党。”吕大防则言:“确诚有党在朝,纯仁所言非是。”刘挚亦助吕大防,说:“确诚有党在朝。”于是观望之臣纷纷上疏要求严惩蔡确,以表明自己非蔡确之党,范纯仁更是成了反对者的众矢之的。于是,蔡确被流放岭南新州(广东新兴)安置,凡是以前与他关系比较密切或在“车盖亭诗案”中没有表态的官员,皆遭到贬黜。当年六月,范纯仁也以“党确”罪被罢去相位,出知颍昌府。
早在元佑元年春天,程颐因司马光、吕公着荐,以处士之身,擢为崇政殿说书,他在给哲宗讲课时多用古礼,翰林学士兼侍读苏轼同在经筵,认为这是不近人情,两人始有隙。当年十月,群臣在贺明堂赦后,要去祭奠司马光,程颐以孔子说过“哭则不歌”,反对在这天前往吊丧。在场有官员以为孔子只说“哭则不歌”,没有说“歌则不哭”,今已贺赦完毕,前往吊丧,于礼无害。
苏轼在旁遂讥笑程颐道:“此乃枉死市,叔孙通所制礼也。”众人皆大笑,程颐不堪,两人“结怨之端,盖自此始”。
此时的保守派已经分裂成三派,即蜀党、洛党和朔党。蜀党以苏轼、苏辙为首,吕陶为辅;洛党以程颐为首,赵君锡、朱光庭、贾易为辅;朔党以刘挚、梁焘、王岩叟、王觌、刘安世为首,其下党羽更多。三党互相攻讦,展开了一系列争权夺利的斗争。
元佑二年,程颐门人右司谏贾易、左正言朱光庭弹劾苏轼在试馆职人策问中有“谤讪”之语。王岩叟也上奏,要求“正轼罪,以解中外之惑”。殿中侍御史吕陶上疏替苏轼辩解,他说:“今士大夫皆曰程颐与朱光庭有亲,而苏轼尝戏薄程颐,所以光庭为程颐报怨而屡攻苏轼。”事遂置而不问。但是贾易心有不甘,他指责吕陶党苏轼兄弟,背后还有文彦博、范纯仁为之撑腰,高太后替苏轼辩解,并将贾易出知怀州,程颐也被罢去崇政殿说书,出任权同管勾西京国子监。此后,洛党对苏轼仍动辄弹奏,高太后一时难加庇护,于元佑四年三月将他出知杭州。元佑六年春,苏辙出任尚书右丞,苏轼也被召至京城,任吏部尚书,进而除为翰林学士承旨。这时贾易已重新出任殿中侍御史之职,他与御史中丞赵君锡联手,相继上疏弹劾苏轼兄弟在神宗死时作诗,“相与诽怨,无人臣礼”。高太后大怒,以为这是贾、赵在意气用事,罢贾易知宣州、赵君锡知郑州,吕大防、刘挚趁机提出“两罢”的建议,于是苏轼也被出知扬州。元佑七年(1092)三月,三省拟除程颐馆职,因苏辙的反对而没有成功,改为管勾崇福宫。当年九月,苏轼再次自扬州召回,出任兵部尚书兼侍读,进而除吏部尚书兼侍读。监察御史董敦逸、殿中侍御史黄庆基同奏道:“苏轼昔为中书舍人,制诰中指斥先帝事,其弟辙相为表里,以紊朝政。”
宰相吕大防知道高太后一定会庇护两苏,上奏道:后朝纠正前朝政事缺失,“盖事理当然尔”,“言事官用此以中伤士人,兼欲动摇朝廷,意极不善”。苏辙也上疏为自己辩解。于是董敦逸、黄庆基分别被罢为湖北、福建路转运判官。
洛党利用司马光的影响,总想将蜀党势力驱逐出朝廷;蜀党人数虽然不多,却因有高太后的支持,始终没有被攻倒;朔党人多势广,他们一面攻击范纯仁,一面在洛、蜀两党相攻中趁机左掠右取,扩大势力,其首领刘挚于元佑六年(1091)二月除为右相,王岩叟除为签书枢密院事,赵君锡也恢复了御史中丞之职,梁焘则早已升任为翰林学士。朔党在朝廷里势力的膨胀,引起左相吕大防的不安,也为其他各党所侧目。
高太后对蔡确一直怀恨在心,必欲置他于死地而后快。一次,她明确告诉近臣:“蔡确不为渠吟诗谤讟,只为此人于社稷不利。若社稷之福,确当便死,此事公辈亦须与留意。”元佑六年八月,蔡确母明氏根据“元佑四年明堂赦文,及吕惠卿移宣州安置二年,例与量移”的前例,请求高太后将蔡确量移近地安置,高太后不但加以拒绝,还命开封府将蔡确一家人“发遣”到外地居住。刘挚认为这样做有点过分,吕大防抓住机会,立即将此话奏上。善于察言观色的台谏官,连上十八章弹劾刘挚,言其“徇私坏法,收恩立党”,还揭发他“尝馆章惇之子于府第”。在洛、蜀两党的合攻下,刘挚以“交通匪人,为后日地”的罪名,于当年十一月被罢去相位,出知郓州,其党王岩叟、刘安世等人也相继被赶出朝廷,朔党受此打击,元气大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