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表现为自推行公田法以后,和籴数量虽然减少,军粮供应却得到满足,楮币也得以减造。据《咸淳临安志》卷九《丰储仓》条载,景定四年(1263),“以公田租浩瀚,诸仓不足以受”,乃创建此仓。着作佐郎林应炎作《仓记》云:景定壬戌(按即四年),太傅、大丞相、枢使、魏国公为先皇帝言:“图救楮,莫如免籴;图免籴,莫如买公田。公田蹔费,永宁之图也。”诏行之浙右。年为屡丰,租入益裕,江淮之大军,转般陈陈相因,如京师之端平、淳佑、平籴等仓无所于容,向蓄才三月,今不啻三年耕之蓄矣。越明年,增创丰储仓,命领庾事陈公昉、军计赵嗣嚞、农丞吴益董其役又据同书同卷《咸淳仓》条戴,咸淳四年(1268),“朝廷议建廪,増贮公田岁入之米,乃捐钱”筑成此仓,“凡为厫百,为间五百有二,为米六百万石”。吏部侍郎兼直学士院冯梦得作《仓记》云:昔在先帝……深念异时岁下,郡国籴官办于楮,与吏并缘为奸,日载其怨。每与魏公共论兹事,以为泉源之浑浑,丘山之暴暴也,是惟仿佛《周官》法度之遗焉其可。由是买浙水西六州公田,蠲和籴,停造楮。
时人始而愕,中而疑,久而厌然以服。呜呼!难与虑始者民也,不能什利者法也。今岁不籴,楮不造,民不加赋,皆得以自有其有,而粟之积于毂下者已六百万斛,隶外司农者不与焉。
再如景定四年七月,都省奏言:“中外支用粗足,已行减造会子。今置公田,免籴本,又合减造。”理宗随即下诏:“每日更减五万。”以上记载,虽不乏对贾似道阿谀奉承之辞,但推行公田法后,国家粮仓丰盈,和籴得以减少,楮币得以减造却是事实,这对缓和国家财政危机,保证军粮供应,作用可谓巨大。
应该说,公田法因为吸取了以往的各种经验和教训,所以条法比较周密,它选择了盛产粮食的浙西六个州郡作为试点,而不是一哄而上。回买公田的起点比较高,即使后来降到百亩,仍限于中、小地主以上,对广大贫苦农民和下等主户基本上没有影响。公田有一整套管理办法和奖惩制度,不仅租额较私田为轻,而且还有减免措施,使租田农民的利益得到一定的照顾。
公田法对国家的好处,更是有目共睹。
可是,为什么在当时就遭到强烈的反对和责难?南宋灭亡以后,为什么许多人将公田法作为当时的一大弊政、贾似道的一大罪行而载入史册?我们认为,究其原因,当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它严重地损害了官僚、地主的切身利益。
回买公田,使官僚地主的部分良田落入国家之手,他们从心底里就表示强烈的不满,所以一推行就遭到这些人的强烈反对和百般诋毁。景定五年七月初二日,彗星出现,理宗下诏要中外臣僚言朝政阙失,许多官员就趁机上疏要求废除公田法,以应天变。秘书郎文及肩首先指责公田法“奉行太过,限田之名,一变而为并户,又变而为换田,耕夫失业以流离,田主无辜而拘系,此妖彗之所以示变也”。三学和临安府学生也纷纷上书,其中唐棣、杨坦等学生说:“公田法强买民田,贻祸浙右,自今天下无稔岁,浙路无富家矣。”反对最为激烈的是奉祠在家的秘书监高斯得,他认为公田法是“白夺民田,流毒数郡,告、牒弃物,不售一钱。遂使大家破碎,小民无依,米价大翔,饥死相望”,并恐吓说:“识者谓异日浙西有乱,必自公田始。”虽然反对者给公田法安上了许多条罪状,但最重要的一条是将“田主”、“富家”、“大家”的土地强买走。以上言论,虽然不乏夸大公田法在执行过程中弊病的倾向,但对浙西六州郡的地主、官僚在经济上打击之沉重,使他们损失之惨重却可以想见。
反对者的矛头表面上指向主持推行公田法的刘良贵等人,实际上是指向贾似道。针对应诏者“同然一辞”地反对公田法,贾似道采取了以退为进的策略,力辞相位,并向理宗提出:将公田法拿给公卿大臣进行讨论,如果有“足军饷、免和籴、住造楮之策”,他愿意“委心以听,奉身以退,徐请谴责”。
在理宗的再三挽留下,贾似道当然没有辞去相位,反对者确实也提不出能代替公田法的更好办法。贾似道乘机展开反击,许多在京学生以“不合谤讪生事”,被送往临安府治罪。一场大规模反对公田法的浪潮虽被暂时镇压了下去,但却预示贾似道一旦垮台,公田法必然会遭到彻底否定。
第二,吏治腐败,执行中百弊丛生。
南宋吏治腐败,朝廷所颁布的任何措施、办法,经过这些官吏之手,纵是“良法美意”,也不可能得到正确贯彻,最终难免变成弊法害民。公田法的推行也不例外。
首先是回买公田的不均。由于南宋户籍、簿书混乱,一些大官僚、大地主凭借手中的权势,勾结地方官吏,大量隐瞒土地,造成回买不足。于是主管官吏就采取两种手法来增加公田数量:一种是将普通民户的田亩数故意夸大计算,强迫他们多卖土地,一些百姓因为卖不出这么多土地,往往倾家荡产甚至自杀;另一种是主管官员为迎合朝廷以获取奖励,务求多报买田数,凡六七斗租的田,皆作一石租的田上报,待收租时,原额有亏,又要原来的田主补上,土地瘠薄或田租收不上来的,还要田主换成良田,终于成为“无穷之害”。次是残酷榨取公田田租。其榨取的手段也有多种。按公田法规定,凡收一石租的公田仅收租八斗,二斗作为“预防他日交收之弊,先为减除元数”,其考虑不能不说周到。可是实行时却不问土地的肥瘠和原租的多少,一律亩收八斗,许多地方因土地瘠薄,原租只五六斗,甚至三四斗,“乃例拘八斗”。名为减租,实际反增。公田法虽规定严禁多收斛面,遇水旱灾害时减免田租,但实际上并不执行。因此,当时担任镇江、常州、江阴分司官之一的黄震不无感叹地说:“(公田)收买既不靠实,旱歉又不受诉,而反增抬虚数以取之。催而至扰,夫亦何怪!”这样也损害到了租种公田的佃农的利益。
第三,回买田价过低,且多不兑现。
南宋政府财政困难,不可能用市价回买公田,初议租一石者支价二百贯,对于浙西良田来说,已不到市价的一半。即使这样的低价,政府也仅支给无人购买的度牒、告身和贬值得十分厉害的楮币,这几乎等于将土地没收归国家。心有不甘的官僚和地主,对公田法势必要进行疯狂的抵制和破坏。
贾似道推行公田法的结果,虽然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上述种种原因,“不惟鬻田者被其害,佃田者被其扰,虽与公田了无相关者亦不得以安居,民怨至此而极”,反而加剧了社会矛盾尤其是统治阶级的内部矛盾。
元军南下,江南的官僚、地主纷纷向元军投降,与此不无关系。对贾似道本人来说,他所以受到后人唾骂,固然由于他的腐朽统治,促使了南宋的灭亡,但也与他推行公田法,得罪了江南的地主、官僚有一定关系。南宋灭亡以后,公田全部为元政府所接管,成为元朝军饷的重要来源,佃种公田的农民仍旧“一向重困”,其流毒一直到元末。
四、实行推排法
南宋政府自绍兴十二年(1142)至二十八年在全国范围内(除漳、泉、汀三州外)实行过经界法以后,由于豪民大姓的竭力反对,加之经界手续复杂,费时费力,以后就长期没有实行。从宁宗朝起,又有一些地方实行了经界,如嘉定年间知婺州赵夫、赵师岩、魏豹文三人相继在当地实行经界,取得较大成果,“于是向之上户折为贫下之户,实田隐为逃绝之田者,粲然可考。
凡结甲册、户产簿、丁口簿、鱼鳞图、类姓簿二十万九千有奇,创库匮以藏之”。理宗宝庆、绍定年间,林棐在丽水(浙江丽水)实行经界。淳佑十一年(1251),南宋政府又在信州(在江西上饶西北)、饶州(江西波阳)和嘉兴府实行经界。实行过经界的地方肯定不止这一些,只是史籍阙载而已。
为了配合公田法的实施,咸淳元年(1265)应监察御史赵顺天奏请,南宋政府在江南再次推行经界法。不过,这次实行的经界与以往有所不同,据咸淳三年司农卿兼户部侍郎季镛奏称:“盖经界之法,必多差官吏,必悉集都保,必遍走阡陌,必尽量步亩,必审定等色,必纽折计等,奸弊转生,久不迄事。乃若推排之法,不过以县统都,以都统保,选任才富公平者,订田亩税色,载之图册,使民有定产,产有定税,税有定籍而已。”可见这次经界只是以原有经界、田产簿书资料为基础,由都保根据当前田产变化情况,挨户推算、清查土地而已,所以此法又被称为“推排法”。实行推排法的手续固然要简单得多,但它不丈量田亩,不踏逐地头,其准确性自然不及经界,豪民奸吏的舞弊也比经界容易一些。
这次推排因为手续简单,所以进度很快,到咸淳三年(1267),平江、绍兴等府和荆湖南路都已完成,“东南诸郡,皆奉行惟谨”。推排的结果,从客观上来说,可使赋役稍稍均平一些,国家赋税也得到了增加。
实行推排法的目的,不仅是为了查清隐田,增加赋税收入,而且还与公田法的推行有着直接的关系,因为只有查清了土地占有状况,才能依其田亩多少回买公田。因而推排法的推行从本质上来说,是封建国家与土地所有者特别是大土地所有者分割土地和劳动成果的斗争,这就势必要遭到官僚、地主的猛烈反对,当时传诵着一首讽刺诗道:“三分天下二分亡,犹把山川寸寸量。纵使一丘添一亩,也应不似旧封疆。”它反映了地主阶级对南宋政权的不满和在贾似道的高压下无可奈何的心情。在这里,贾似道再一次得罪了广大的地主和官僚。
第三节 度宗朝的政治和内外形势
一、度宗之立
理宗早年生有二子,一名缉,一名绎,皆早逝。此后,再也没有生过儿子。淳佑六年(1246),理宗已四十二岁,从稳定统治秩序、延续赵宋王朝国祚出发,不得不考虑立嗣的问题。当时宗子虽然不少,但理宗的选择对象首先是自己的胞弟嗣荣王赵与芮之子。
赵与芮妻妾甚多,安康夫人钱氏为正室,又娶妾柔懿夫人李氏等。李氏于嘉熙四年(1240)四月生一子,生后即夭折。次日,李氏的陪嫁女黄氏,也生一子,取名德孙,此后赵与芮再也没有生过儿子。赵德孙出生后,“手足皆软弱,至七岁始能言”,是一个发育不全,体质很差的人。淳佑四年十月,理宗给这位皇侄赐名孟启,授贵州刺史,并送入内小学读书。七年正月,授宜州观察使,送回荣王府训习。九年正月,授庆远军节度使,封益国公。十一年正月,改赐名孜,晋封建安郡王。宝佑元年(1253)正月,理宗年近五十,眼看生子无望,不得不下诏建储,将建安郡王立为皇子,改名禥,接着又晋封为忠王。五年,再授镇南、遂安军节度使。
理宗在立赵禥为皇子时,曾对身边的大臣说:“朕注意于此久矣。”说明他完全了解赵禥的健康状况,只是为了防止今后有人会对其当年登上帝位提出非议,甚至为济王翻案,才始终将目光盯住自己惟一的亲侄儿不放,不惜将社稷江山托付给这样一个有生理缺陷的人。高宗与理宗同样立宗室为皇储,但前者兼顾了个人和国家的利益,而后者则完全置国家利益于不顾,因而后果也颇不相同。理宗的昏聩、自私,在立储问题上也表现得淋漓尽致。
景定元年(1260)春,理宗向左相吴潜提出要立赵禥为皇太子,但遭到吴潜的反对,他所说的“忠王无陛下之福”,实际上就是针对赵禥的资质而言。
吴潜不仅反对立赵禥为皇太子,而且还有“欲别立汗邸”的打算,这就极大地触犯了理宗。为了扫除赵禥在立储道路上的障碍,理宗很快罢去了吴潜的相位,并对吴潜和他的亲信大肆迫害。当年六月,在贾似道等人的竭力支持下,理宗正式将赵禥立为皇太子,入居东宫。
为了弥补赵禥先天的不足,理宗煞费苦心地加强对他后天的教育。史言理宗对赵禥的家教非常严格,鸡叫头遍问安,鸡叫二遍回宫,鸡叫三遍则与群臣一起参决庶事,然后在太子詹事杨栋、叶梦鼎等人的教导和督促下,整天攻习经史,理宗还经常进行考问、检查。怎奈赵禥资质笨拙,虽然讲官“反复剖析”讲解,仍然不知所云,故常常惹得理宗发怒。景定五年(1264)十月二十六日,理宗病死,皇太子赵禥即皇帝位,是为度宗。次年三月,以右相贾似道为山陵使,护送理宗灵柩葬于绍兴府会稽县攒宫,陵名永穆陵。理宗在位期间,由于其独特的出身和昏庸,造成了史弥远、丁大全和贾似道的相继擅权。在其亲政之初,虽然尚想有所作为,但不久即陷入腐败无能的深渊,正如元代史臣所说:“由其中年嗜欲既多,怠于政事,权移奸臣,经筵性命之讲,徒致虚谈,固无益也。”他留给度宗的南宋是国土日蹙,财力日困,阶级矛盾十分尖锐,民族危机空前严重的一副烂摊子。
二、度宗的腐朽统治
度宗登上帝位时已经二十五岁,在此之前他在宫中读书、习事十余年,按照常例,应该具备了基本的统治能力,但由于身体上的先天不足和对理宗腐朽生活的耳濡目染,使他无力控制也懒得去控制朝政。所以理宗死后,有人提出请谢太后垂帘听政,因遭到权参知政事叶梦鼎等人的反对而没有实现。这样,度宗只得放手将朝廷大权交给有“定策功”的贾似道,从而为贾似道继续控制朝政铺平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