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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一片痴情,两瓣真心

那是个夏天的闷热城市,我正告别了一次莫名刻骨的长情。和一条叫卡卡的金毛生活在一起,没有大悲不曾大喜,喜欢坐在午夜的露台凭空夜眺,观望夜深下的霓虹,感受来自黑夜的晚风。

后来我遇见了一个女孩,她叫晚晚。

晚晚的出现,就像我在很久很久以前看过的一场老电影,她醉倒在小区楼道,我们小区是六层楼的房子,没有可以提供上下方便的电梯。夜深人静的凌晨,我结束了一天长冗的工作,因为小区楼道的电灯常年处于失明状态,我被晚晚绊了一下,惊恐地我毛骨悚然。我打开手机照明,她就那样歪在第一级楼梯的侧旁,面容间带着醉态的伤感。那场老电影很快浮现在我眼前,我依稀还记得那个电影的名字,叫做,寂寞的爱人。

如果不曾遇见,我愿真心从此长眠。

如果缘分仅是过往,谁让痴情碎成两瓣。

那天,我收留了晚晚。

翌日我在厨房准备早餐,晚晚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出来,看着背对她忙碌的我,她立在厨房入口的地方,依靠着门框,对我实施好奇的打量。

她的无声无息让毫无防备转过身的我着实吓到,面包机弹出热好的全麦吐司,我对清醒状态下的晚晚的初次见面报以微笑,以此来缓解尴尬。

这是你家?她问。

嗯。我答。

晚晚诡异地环视了一圈,你一个人住?

对啊。我说。

她就坐,喝了一口牛奶,一点也不像独居的男人。

我愣,指哪方面?

太干净。她很直接。而且太整洁。

噢……我比较喜欢收拾。

喜欢家务的男人。

嗯,也并不是喜欢,我喜欢以此来思考。

晚晚用发现新大陆的眸光盯了我数秒。

做家务,来思考?

差不多是那样的。我说。

你干什么工作的呀?她问。

装逼的说法是自由撰稿人。我答。

作家?她再次投以新大陆式目光。

我挠挠头,那个对于我,还太高端。

我定期远行,认识了这个叫晚晚的邻居,我们家住在楼上楼下,她时常过来蹭饭,然后很快跟卡卡混熟了,这只不要脸的金毛,看见长相不赖的姑娘就喜欢主动往上蹭,可是如果卡卡立身泡妞界,我必须叫它一声前辈,俘获姑娘的欢心貌似是卡卡的专长。好像以前我不知在哪个段子里看过,说是想要出门吸引姑娘搭讪,就养一条宠物犬,估计是事实验证,大发姑娘都有一颗母爱的心。而卡卡是前女友出国之前留下的唯一没有被我扔进垃圾桶的东西,对于共同生活了多年的卡卡,我做不来那种残忍。

卡卡养了多久了?晚晚问。

两年多。我答。

她摸着卡卡的脑袋,卡卡半闭着眼睛享受着姑娘的关怀。

这次外出多久?

两周。我说。

嗯。

那么卡卡就交给你了。

没问题。

多数的时候,晚晚过来替我做饭,她的厨艺尽管算不上精湛,但基本还算不赖。我们分享烹饪心得,因为我常年研究烹饪,在我的概念里,做饭只是为了填饱肚子从生物学角度来说就是获得能量的填充让生命延续下去,但是烹饪和简单的做饭不一样,面对食材需要虔诚和感怀,这样情感才能渗入食物,让它们成为有灵性的美食。

晚晚说,这说明了一个问题啊。

我说,什么?

你肯定是闲得蛋疼。

我被呛得不知如何反击。想想也对,自从前女友坚决离别,我顿时陷入恐慌,而恐慌多半是因为骤然多出来的大把时间,不知如何去填充那些已经习惯了与另一人分享时光的空白。后来发现,只有走在路上,才能减轻多余时间的负担。

是在和晚晚相识了很久之后,我才提起第一次遇见她醉倒在楼道的事。

有故事的姑娘,多半经历过情殇。

有错过的喜欢,多半痛苦难当。

晚晚说,她喜欢的男孩,被她的任性所伤。

我说,这世间有了男女之间的爱慕喜欢,不知是幸事,还是劫难。

晚晚喜欢的那个男孩,她叫他东东,我们未曾谋面,却心生几分嫉妒。

晚晚说她和东东在大学毕业那年相识,很幸运地共同生活在了一个城市,从这座城市的最南到极北,寄寓了二人的相思。晚晚每天下班后坐两小时的地铁过去,春来暑往风雨无阻,她最热切的只不过是为了看到一出地铁口就能遇见东东那张一脸着急却又充满暖意的模样。他会在酷暑的仲夏之夜,递上保存完整的冰淇淋,就像神奇的戏法那样,至今晚晚无法得知,东东会把冰淇淋存放在地铁出口的报亭大爷的袖珍冰箱里,算上差不多的时间,他把冰淇淋取回,给晚晚神秘莫测的惊喜;这座城市的冬天尽管不太下雪,但是凛冽的严寒弥漫过整个惆怅的冬季,晚晚走出地铁口看见东东被冻得发红的鼻翼,心里有说不出的心疼,而他毫无顾及,一把拉过晚晚的手塞进自己暖了很久的衣兜,现在想起来,晚晚说,那些寒冷的天气里,东东全身上下应该只有手掌是温暖的,他想尽了各种办法,希望让晚晚出现的时候,不至于手掌冰凉。诸如此类的种种,我想,东东是个不错的男孩吧,至少他所付出的一切真心,回应了一个姑娘馈赠的痴情。

晚晚说她讲得有些口渴,我起身去厨房拿了两罐啤酒,在这样的盛夏之夜,拉开环盖时冒出的嗤然,她喝一口啤酒是为了压制思念之伤,我喝一口啤酒是为了掩饰心疼眼前的姑娘。

卡卡安静卧在我们中间,晚风很好,轻柔拂面。

我的脑中闪过这样的对白:我有故事,你有酒吗……有。

晚晚说,在感情的世界里,一个人是寂寞,两个人是孤单,三个人已太满。

是吧,对于喜欢这样的小事,我们都看得太重,两个人喜欢的频道不对,就会造成另一方的负担。但是怎么办呢,我们大都这样,一旦真心涌向,就会用力过猛,甚至让对方感觉窒息,而窒息引发的恐惧让本来就脆弱的我们选择背向彼此逃离。

所以呢,爱情也有保质期吧?我说。

晚晚苦涩地笑,是吧?

没有爱我们就活不下去了吗?我问。

其实我们并非为爱活下去,我们只是不想放弃彼此相遇时的那刻善意。

我想也对,一切都是为了善意的支撑,尽管心里明白,过去了,就算找回来也只是相聚,而不是继续;而我们却依旧执着,戴着掩饰的面具,勾画曾经的过去。

你的那个她会回来吗?晚晚问。

会吧。我不确定地回答。

喝光了啤酒,我已经昏昏沉沉,地上洒满空罐。

我微醺,说,如果我们一开始就遇见该多好啊,晚晚。

她笑,我倒宁愿现在遇见,因为现在才能知道,这样的我们才不会最后告别。

是吧,我说,如果我喜欢你了怎么办呢?

她愣了一下,笑容可掬,那就喜欢吧。

我说,晚晚……

嗯。她疑惑地看着我。

我说,去找他吧,晚晚,就算喜欢最后只是痴情一场,不如彻底去捅破来的大快朵颐。

晚晚说,希望吧,但现在已经太晚。

我看看远方的天色,已经露出晨曦的微光。墙上的电子时钟响起了四点的报时。

旭阳冉光,我们告别天亮,道着晚安。

晚晚起身离开,你这次出门多久?

我心悸了半刻,应该,很久……

晚晚离开后,酒精过境,我变得越发清醒。

是吧,我们喜欢着告别,喜欢着习惯,喜欢着所有相聚又分离的悲伤。

我们所喜欢的曾经喜欢的你,纵使来时相聚也不会继续的你,尽管清楚已经远足甚远,却依旧等待痴缠。

最后的最后,我们终会明白,如果只是喜欢,何必爱至成伤。

留给那段美好的足够记忆,只不过是这样的念想:

一片痴情,两瓣真心。

所以呀,你也好好地吧,最亲爱的姑娘——

晚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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