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鲁迅致力于改造民族根性的决心却不可动摇。他悲叹手头只有笔墨这类“不得要领”的东西,“但我总还想对于根深蒂固的所谓旧文明,施行袭击,令其动摇,冀于将来有万一之希望”。这种“纠缠如毒蛇,执著如冤鬼”的精神,既体现着鲁迅本人的道德意志与艺术良知,又有着伦理学上的科学依据。就人性结构而言,有“体”与“用”、“质”与“量”、“内容”与“形式”之分。“从质上看,亦即从质的有无来说,人性确实完全是生而固有、一成不变的,是普遍的、必然的、不能自由选择的。但是,从量上看,亦即从量的多少来说,在一定限度内,人性却是后天习得的,是不断变化的,是特殊的、偶然的、可以自由选择的。”由此可见,人性的质遵守恒有恒无定律,人性的量在一定限度内却是不守恒的,“人性是质与量、体与用、不变与变化、普通与特殊、必然与偶然的统一体”。
伦理科学对于人性结构的研究,其意义在于:“一方面,如果知道人性的哪些因素是必然的、不可改变的,便不会要求人们改变这些不可改变的人性,便不会制定违背人性的恶劣道德,而能够制定符合人性的优良道德;另一方面,如果知道哪些人性因素是偶然的、可以改变的,便可以减少,禁止其与道德相违者,而增进发扬其与道德相合者,从而使优良道德规范得到实现。”在鲁迅看来,“中国国民性的堕落”,虽说“是历久养成的,一时不容易去掉”,“Le Bon先生说,死人之力比生人大,诚然也有理的,然而人类究竟在进化着”。相信人性是向善发展的,虽然进化是缓慢的,切实有用的方法是进行风俗习惯的改革。鲁迅赞同乌略诺夫先生将“风俗”和“习惯”都包括在“文化”之内的观点。因为一个民族的文化积淀往往通过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风俗习惯表现出来,并为千百万人所认同、接受并践行,表现出浓厚的民族意识和文化心理。因此,鲁迅十分重视对风俗习惯的改革,以为“倘不将这些改革,则这革命即等于无成,如沙上建塔,顷刻倒坏”。他不赞同仅有少数几个文人雅士在书斋里作“高文密议”,“互相叹赏,得些自己满足”。相反,他建议有志于改革之士深入民众之心,设法利导改进。在鲁迅看来,“倘不深入民众的大层中,于他们的风俗习惯,加以研究,解剖,分别好坏,立存废的标准,而于存于废,都慎选施行的方法,则无论怎样的改革,都将为习惯的岩石所压碎,或者只在表面上浮游一些时”。所谓风俗习惯也就是构成人生活其中的环境的东西,鲁迅把中国这种环境比喻成“一只黑色的染缸,无论加进什么新东西去,都变成漆黑”。与人类文化史上所有哲学家一样,鲁迅也认识到“人是环境的产物”,并致力于环境的改造和优良教育的施行,他后来写的许多篇文章都论及了对此类问题的思考。正如在第一部分里,我们认为致力于“中国人的生存,温饱,发展”的思想贯穿于鲁迅终生一样,鲁迅对民风乡俗、文化心理、人文教育等诸多问题的观察与分析,都集中体现着他对人性尤其是对改造国民性的思考,“人”始终是鲁迅终其一生研究的一个重大主题。
在结束本部分论述的时刻,鲁迅提出的问题又在耳边回响:“怎样才是最理想的人性?中国国民性中最缺乏的是什么?它的病根何在?”当我们重新回到鲁迅的思考模式时,鲁迅作为思想家的深邃理性与超前意识令我们惊叹:在鲁迅的思考模式中,包含着为现代西方思想家所致力于追求的从“认识你自己”到“成为你自己”的哲学思辨;在鲁迅的思考模式中,体现着人作为社会主体的对象意识、自我意识和价值意识。人之所以要认识对象和自我,是因为人具有一种价值追求。“人要对所认识的对象作价值判断,分析它对自己的生活是有益的还是有害的。人们追求真善美的过程,也就是人们追求价值的过程。”反过来说,即人因为确定了追求有价值的美好的生活目标,并努力地去实现它,因此,首先要认识对象和自我。有价值目标的实现是建立在人对客观对象和人对人自身认识的基础之上的。
鲁迅将目标设定在“最理想人性”上,除了对这个人类自我的“斯芬克斯之谜”的不断猜想与求证,或是说对通向人类伊甸园之路的不断探寻之外,首先必须认识他生活其中的民族的人性和人心,而当这个民族有着历经沧桑、遍体伤痕的千年历史时,包括鲁迅在内的那个特定时代的思想家肩头的负荷就显得格外沉重了。鲁迅“生平所最努力追求阐扬者,在‘最理想的人性’”。他确知自己“对于攻打这些病根的工作,倘有可为,现在还不想放手。但即使有效,也恐很迟,我自己看不见了”。“最理想的人性”,也即人类自我追求的人格模式,这是一个历经古今中外数代哲人冥思苦想仍不见最后定论的难题。但成为在道德上“至善的完人”,主体独立自由并最终达到“自我实现”,成为自在自为的人,是人类始终孜孜以求、奋斗不息的高远目标。如马斯洛所言,“自我实现”是“人性发展能够达到的境界”。“就狭义的“人道”来说,“人道”乃是视人本身的完善为最高价值而使人成为可能成为的完善的人的行为。”如赫尔达所言,人道主义“尽一切可能以培育人类,并使它完美化。这是人道者的理想实质”。而最高层次的人道主义,或者说,人道主义的根本意义,如吕大吉所言,“是实现的本质,使人在社会中按照人的本质生活,成为一个真正的人”。鲁迅毕生致力于中国国民性中恶德的批判与改造,促使人心向善,提升人的尊严与文明程度,实现人的解放。由此我们是否可以这么定论:“鲁迅的思想,其本质是人道主义,其方法是战斗的现实主义。”这个观点也可以用另一种更为精辟严密的方式来表述:假如把个性主义、人道主义及进化论看作鲁迅前期思想的各个主要组成部分,其深刻性表现在“这些组成部分之间的联系及联系方式上”。
鲁迅不是把个性主义和人道主义二者混为一谈从而削弱各自的尖锐性,“他同时把握着两个极端,同时宣扬着大憎与大爱”,“他的社会思想、社会伦理道德的进化发展观作用于他的个性主义、人道主义思想,使其与中国当时及其后的绝大多数的静止、绝对的道德伦理观不同”,即更注重从当时的历史需要出发表现人的精神发展。这个观点是极有深度和见地的。当我们肯定精神升华是人类的永恒追求时,我们断言:鲁迅的思想将照亮人类通往文明之境的漫漫旅程。
三、现代生命哲学:“贵生”而迈步向“坟”
“贵生”是现代伦理学善待自己的根本原则,与将“幸福”作为善待自己的普遍原则相对而言。“贵生”的理念与我国传统的道教文化有内在关联。
隋唐时期的道士、道教学家和医学家孙思邈在《千金要方·养性序》中,曾引用了魏武帝时皇甫隆的话来表述他对养生的认识:“天地之性,惟人为贵,人之所贵,莫贵于生。”“贵生”作为善待自己的根本原则,其真谛是每个人应将自己的生命视作最宝贵的东西,善加保护。分清生命本身与外在于生命的物的价值高低,做到贵生贱物,重生轻物,而不是本末倒置,与之相反。在将生命视作第一性的最有价值、最可宝贵的东西的理念上,人类的认识跨越了地域沟壑,达到了完全一致。其根本依据是因为人的生命能满足他“最重要最根本最大的需要、欲望和目的——求生欲”。人首先要活着才能言及其他,反之不然。因此费尔巴哈说:“生命是一切福利的总和。”或许应该再加上一句:生命为一切之本。与“人”是鲁迅终生研究的根本问题一样,生命也是鲁迅研究的重要命题。据相关资料统计,《鲁迅全集》中与“生命”相关的词语竟出现数千次之多。鲁迅主张“贵生”,吸取了本民族传统文化的神髓,认同现代伦理学“贵生利己”的基本原则,但他突破了生命思考个体性范畴的局限,将个体生命与民族种群及人类的整体发展优化结合起来思考,体现出一种超越的现代理性与前瞻意识。
(一)“更强,更健康,更聪明高尚,——更幸福”
现代医学科学的学习经历以及人道主义精神,使鲁迅确信生命是人作为生物存在的第一依据:“生命的价值和生命的高下,现在可以不论。单照常识判断,便知道既是生物,第一要紧的自然是生命。因为生物之所以为生物,全在有这生命,否则失了生物的意义。”从达尔文生物进化论的观点出发,他认为生命的过程体现了新陈代谢的规律。但总的来说,“生命的路是进步的,总是沿着无限的精神三角形的斜面向上走,什么都阻止他不得”。后者胜过前者,幼者胜过长者,这个令人充满了乐观和喜悦的人类发展规律,使他由此得出不同生命个体在整个种族、整个人类发展过程中所处的地位以及应该承担的使命。这就是:“老的让开道,催促着,奖励着,让他们走去。路上有深渊,便用那个死填平了,让他们走去。少的感谢他们填了深渊,给自己走去;老的也感谢他们从我填平的深渊上走去。”在这个不断行走的过程中,人类看到了自己前行的漫漫长路和历史进步的踪迹:“远了远了。”老幼的扶携,生死的传递,开辟着人类从愚昧黑暗而走向智慧光明的前行路径:“这是生物界正常开阔的路。”正是从科学与进步的现代理念出发,他反对并主张革新本民族在对生命价值认识上的旧见解,认为“后起的生命,总比以前的更有意义,更近完全,因此也更有价值,更可宝贵;前者的生命,应该牺牲于他”,主张改“长者本位”为“幼者本位”。
由于“贵生”是人善待自己的根本原则。因此它体现着“贵生利己”的价值观。这从表面上看似乎有自私自利之嫌,但由于人类社会不过是每个人之和,人与人组成了整个人类社会,因此每个人对于每个人有最高价值。
人是社会的目的,道德的直接目的是为了保障人类社会的存在与发展,但其根本目的最终是为了满足每个人的个人需要。从这个原理出发,“贵生利己”无疑对促进整个人类社会的存在与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只有每个人的健康才能组成一个民族或人类的健康整体。基于生命质量以及民族整体素质之关系的考虑,鲁迅从现代医学科学的生物观出发,十分强调人的欲望释放与身心健康,以及父母体质与遗传基因对后代的影响。反对旧道德,提倡新道德。鲁迅的观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主张“乐生之道”,“达欲快乐”。既反对父权社会的性等级文化下形成的旧道德对女性强加的“节烈”之类的性禁锢,也反对与此相对的男性享有“三妻四妾”、“多妻主义”的性特权,主张“现在的社会,一夫一妻制最为合理,而多妻主义,实能使人群堕落。堕落近于退化,与继续生命的目的,恰恰完全相反。无后只是灭绝了自己,退化状态的有后,便会毁到他人”。即应该“满足有利生命的欲望,追求有利生命的快乐”。同时,鲁迅认同本能之力对人的牵制,也看到欲望压抑对人的身心带来的恶果。他曾批评“寡妇主义”对女性身心带来的危害:“爱情虽说是天赋的东西,但倘没有相当的刺戟和运用,就不发达。……在女子,是从有了丈夫,有了情人,有了儿女,而后真的爱情才觉醒的;否则,便潜藏着,或者竟会萎落,甚且至于变态。……至于因为不得已而过着独身生活者,则无论男女,精神上常不免发生变化,有着执拗猜疑阴险的性质者居多。……生活既不合自然,心状也就大变,觉得世事都无味,人物都可憎,看见有些天真欢乐的人,便生恨恶。尤其是因为压抑性欲之故,所以于别人的性底事件就敏感,多疑;欣羡,因而妒嫉。”心理变态不但是个人身心健康问题,还是一个社会问题。因而,鲁迅认为尤其应该加以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