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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一直到第二年的六月末,艾略特来到伦敦,我才和他又见了面。我问他拉里到巴黎去了没有,他说去了。他对拉里窝了一肚子的火,这叫我听了暗自发笑。

“我对这孩子素有恻隐之心,他想来巴黎待上两年,我毫不怪他,而且还准备帮助他一把。我告诉他,一到巴黎就通知我。后来路易莎写信告诉我,说他在巴黎时,我才知道他已经来了。我让美国运通公司转给他一封信(地址是路易莎给我的),请他来吃饭,让他认识几位我觉得有必要认识的人。我一厢情愿地想让他先结交一些法裔美国人,其中有爱米丽·德·蒙塔杜尔和格拉西·德·夏托加亚尔等。你猜他是怎么回复的?他说很抱歉不能来,因为他来法国时没带晚礼服。”

艾略特眼睛盯着我,以为他的一席话会叫我的脸上出现惊讶的神情,却发现我声色不动,于是便一抬眉毛,露出了不悦。

“他的回信写在一张劣质信纸上,上面印有拉丁区一家咖啡馆的名字。我又写了封信给他,要他把住址告诉我。我觉得,看在伊莎贝尔的分上,我也得帮他一把。我当时以为他不愿来是怕见生人——我简直无法相信一个头脑正常的年轻人来巴黎怎么能不带晚礼服;而且不管怎样说,巴黎的裁缝铺也还是不错的。这次我说明是请他吃午饭,客人也不多。可是,你恐怕不会相信,他无视我的请求,没有把住址告诉我,仍托美国运通公司转来回信;这还不够,他竟然说自己从不吃午饭。这一下,叫我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了。”

“不知道他现在在干些什么。”

“鬼才知道。实话说,他干什么我才不管呢。恐怕这个小青年是个极不成器的人。伊莎贝尔嫁给他,肯定是个大错误。如果他是个正儿八经的人,就应该出入于里茨酒吧间或者富凯饭店等场所,而非拉丁区的咖啡馆。”

这些时尚的高级场所,有时候我自己也出入,但不时尚的地方我也去。那年的初秋时分,我到马赛去,准备乘法邮公司的船前往新加坡,途中路过巴黎时在那儿住了几天。一天傍晚,我和几个朋友在蒙巴纳斯街区吃过晚饭,一同去多姆咖啡店喝杯啤酒。我四周瞧瞧,一眼看见拉里在人满为患的露台上,独自坐在一张大理石面的小桌旁。他悠闲地望着街上来往的行人——闷热的白天刚过,人们在享受晚间的凉爽。我丢下同伴朝着他走了过去。他看见我,脸上顿时放出亮光,抛给我一个迷人的微笑。他请我坐下,可我说是跟朋友们一起来的,不便多待。

“我来只是想向你问声好。”我说道。

“你住在巴黎吗?”他问。

“只住几天。”

“明天跟我一起吃午饭好吗?”

“我还以为你从不吃午饭呢?”

他哧哧地笑了。

“看来你见过艾略特了。我一般是不吃的,没有时间吃,只喝杯牛奶、吃块蛋糕对付一下。不过,我倒是想跟你一起吃顿午饭。”

“那好吧。”

我们约好次日来多姆咖啡店见,先喝杯开胃酒,然后去林荫大道找个馆子吃饭。商定之后,我便回到那几个朋友身旁谈天说地。待我转过头再去看拉里,发现他已经走了。

第二天上午,我度过了一段惬意的时光。先是到卢森堡博物馆去,用去一个小时观赏自己喜欢的画作,随后我就悠然散步于花园中,追忆已经逝去的青春年华。这儿一点变化都没有。但见青年学子成双成对漫步在沙砾小径上,兴奋地谈论着叫他们热血沸腾的作家;孩子们在保姆的照看下滚铁环玩耍;老人们一边晒太阳一边读晨报;几个正在服丧的中年妇女坐在公共长凳上唠嗑,议论食品的价格和用人的不端行为。眼前的人和景依稀宛如当年。后来我去了奥德昂大剧院,在剧院的长廊里浏览陈列在那儿的新书。我看见几个少年跟我三十年前一样,顶着身穿长罩衫的书亭老板那恼怒的目光,如饥似渴地阅读自己所买不起的书。出了大剧院,我迈着四方步走在那亲切、幽暗的偏街小巷,到了蒙巴纳斯街区,再走到多姆咖啡馆。拉里已在那儿等候。喝了杯酒,我们就慢慢悠悠去找吃饭的地方了,想找一家可以在室外进餐的馆子。

与上次见他时相比,他的脸色也许苍白了些,这倒让他那双深陷在眼窝里的乌黑的眸子更加炯炯有神。他还是那样矜持自重,这对一个小青年来说是很少见的;他的笑容依然坦率真诚。他点饭菜时,我留意到他说一口流利的法语,语音纯正。为此,我向他表示祝贺。

“要知道,我以前懂得一点法语。”他解释说,“路易莎伯母给伊莎贝尔请了个法国家庭女教师。在马文的时候,那位教师让我们跟她讲法语,始终坚持这么做。”

我问他喜欢不喜欢巴黎。

“非常喜欢。”

“你在蒙巴纳斯街区住吗?”

“是的。”他迟疑了一下才回答道。我猜想他这是不愿说出自己确切的住址。

“你给艾略特只留了美国运通公司业务点的地址,叫他十分生气。”

拉里笑笑,什么也没说。

“你成天干些什么呢?”

“逛大街。”

“还看书吗?”

“是的,还看。”

“跟伊莎贝尔通信吗?”

“有时候通通信。我俩都不擅于写信。她在芝加哥过得很开心。明年她们要来法国,在艾略特这儿待待。”

“这对你们俩是件好事。”

“据我所知,伊莎贝尔没来过巴黎。领着她四处走走,一定会很有趣的。”

对于我的中国之行,他充满了好奇之心,很想听我讲一讲。当我开始讲述时,他听得非常专注。可是我想让他谈谈他自己的情况时,他却三缄其口。他的沉默使我只能有一个结论——他约我吃饭仅仅是想和我一起坐坐。我虽然感到高兴,心里却百般困惑。喝完咖啡,他就叫结账,付了钱,然后站起了身子。

“哦,我得走了。”他说。

我们分了手。对于他的人生目标,我仍然知之甚少。那以后,我再没有见过他。

直至来年春天,我才又回到了巴黎。布雷德利夫人和伊莎贝尔将计划提前,已经抵达巴黎,在艾略特家里住了下来。这中间隔了有好几个星期,因此,我又得运用想象力,凑合着叙述母女俩这段时间的经历……她们在瑟堡上的岸,历来善于体贴人的艾略特前往迎接。过了海关之后,三个人上了火车。火车启动时,艾略特扬扬得意地宣称给她们请了个相当棒的女仆伺候她们。布雷德利夫人说完全没有这个必要,她们不需要女仆。艾略特听了,顿时变得声色俱厉起来。

“不要一来就惹人生气,路易莎。没有女仆是见不了人的。我请安托瓦内特来,不仅是为了你和伊莎贝尔,也是为了给我争面子。你们的穿戴不体面,会叫我无地自容的。”

说着,他瞥了一眼母女俩身上的衣服,一脸的瞧不起。

“当然,你们要购置点新衣服。我想来想去,认为只有沙诺尔式女装[30]店最合适。”

“我以前一直都是去沃思服装店。”布雷德利夫人说。

她这话说了也是白说,因为艾略特根本不予理睬。

“我跟沙诺尔式女装店说过了,约你们明天下午三点去那儿。另外还需要买帽子——当然是要莱伯克斯牌子的喽。”

“我不想多花钱,艾略特。”

“我知道。所有的一切花销都由我出就是了。我只想让你给我争点面子。好啦,路易莎,我特意为你安排了几场宴会。我告诉我的法国朋友,说迈伦曾经是位大使——他要是活的时间再长一些,这是板上钉钉的事情。这样说,给人的印象好一些。这件事不会有人问起的,但我觉得还是先给你打个招呼好。”

“你真是荒唐可笑,艾略特。”

“哪里的话。我懂得人情世故,深知一个大使的遗孀比一个部长的遗孀更有身份。”

火车喷着蒸汽驶进了巴黎北站。站在车窗前的伊莎贝尔叫了起来:

“拉里来了。”

没等火车停稳,她便跳下了车,迎着拉里跑去。拉里张开双臂将她搂在怀中。

“他怎么知道你们来?”艾略特酸溜溜地问姐姐。

“伊莎贝尔在船上给他发了封电报。”

布雷德利夫人疼爱地吻了吻拉里,艾略特无精打采地跟他握了握手。寒暄间,已经是晚上十点钟了。

“舅舅,拉里明天能不能来吃午饭?”伊莎贝尔高声问道。她挽着拉里的胳膊,脸上一副恳切的神情,眼睛里闪着光芒。

“这是我的荣幸。不过,我似乎听拉里说过他从不吃午饭。”

“明天他会吃的,是不是,拉里?”

“是的。”拉里莞尔一笑说。

“那么,明天一点钟恭候你大驾光临。”

艾略特又伸出手来,想把他打发走,可是拉里咧着嘴笑,厚着脸皮不肯离去。

“我要帮着搬行李,再给你们叫辆汽车。”

“我的车在等着呢,我的用人会照管行李的。”艾略特盛气凌人地说。

“那好呀。那咱们就走吧。如果汽车里有我坐的位子,我就送你们到家门口。”

“有你坐的地方。一起走,拉里。”伊莎贝尔说。

两个年轻人沿着站台走了,布雷德利夫人和艾略特跟在后面。艾略特黑着脸,一副不情愿的样子。

“没素质。[31]”他在嘴里咕哝了一句。在某种情况下,他觉得讲法语能够更有力地表达自己的情绪。

翌日上午十一点钟,艾略特起了床(他平素总睡懒觉),洗漱完毕,写了个便条,由男仆约瑟夫和女佣安托瓦内特转两道手交给他的姐姐,约她到书房来谈话。布雷德利夫人来了之后,他谨慎地关上门,把一支香烟装在一根非常长的玛瑙烟嘴上点着,然后坐下来。

“是不是可以说,伊莎贝尔和拉里还有着订婚的约定吧?”他启口问道。

“恐怕是这样的。”

“对这个小青年,我恐怕没什么好话可说的。”他冲着布雷德利夫人大倒苦水,说他怎样煞费苦心想将拉里引入上流社会,说他怎样针对拉里量体裁衣,制订了整套的计划。“我甚至还为他瞧上了一套低层的住房[32],非常适合他住。那房子属于德·勒泰勒小侯爵,他被派驻马德里的大使馆任职,所以想把房子租出去。”

可是,拉里把他的好心当成了驴肝肺,谢绝了他的邀请,显然是不愿意接受他的帮助。

“假如你不愿利用巴黎得天独厚的条件,那你为什么要到巴黎来?实在叫人百思不得其解。不知道他在捣鼓些什么。他在这儿好像无亲无友的。你知道他的住址吗?”

“他只给了我们一个地址,那就是美国运通公司。”

“看他就像个云游四方的推销员或者来度假的教师,居无定所。他要是在蒙马特高地[33]的一间画室里跟一个下流女人同居,那我一点也不感到惊奇。”

“别胡说,艾略特!”

“他把自己的住处搞得神秘兮兮,又拒绝跟自己同阶层的人来往,除此之外,难道还会有别的解释吗?”

“拉里不像是那号子人。昨天晚上你不是也看到了,他和从前一样深爱着伊莎贝尔吗?那样的假他可是作不出来的。”

艾略特耸耸肩膀,意思是告诉他姐姐,男人们逢场作戏的手腕是极其高明的。

“格雷·马图林怎样?还在追吗?”

“只要伊莎贝尔肯答应,他恨不得马上就跟她结婚。”

接着,布雷德利夫人告诉了艾略特她们比原定计划提早来到欧洲的原因。她发现自己的健康状况不好,医生说她患上了糖尿病。病情并不严重,只要注意饮食,适当地服用胰岛素,完全能够活上好多年。可是,她在知道自己得了这种不治之症之后,急切想看见伊莎贝尔有一个好的归宿。母女俩谈过这件事。伊莎贝尔很明智,说如果拉里在巴黎住了两年之后,不遵照原议回到芝加哥,并且找个工作做,那就只有一条路可走——跟他一刀两断。可是,布雷德利夫人觉得要等到约定的时间,然后去巴黎把拉里像个逃犯一样抓回美国,有损个人的尊严。她觉得伊莎贝尔那样做很失面子。不过,母女俩来欧洲消夏却是很正常的——伊莎贝尔自从长大之后,再也没到欧洲来过。她们打算在巴黎待过之后,去一个海滨度假地让布雷德利夫人养养病,再从那里前往奥地利的蒂罗尔山区住住,然后慢慢悠悠穿过意大利。布雷德利夫人有意约拉里同行。路上,让拉里和伊莎贝尔相互了解了解,看他们在久别之后感情是否仍一如既往。至于拉里在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恣意放纵的生活之后,是不是愿意承担起责任来,到时候自会明白。

“拉里拒绝了亨利·马图林提供给他的工作,叫对方觉得很不痛快,多亏格雷打圆场,才算让父亲消了气。拉里只要回芝加哥,立刻就可以有工作干。”

“格雷是个大好人。”

“一点没说的。”布雷德利夫人叹了口气说,“伊莎贝尔嫁给他,一定会幸福的。”

接下来,艾略特介绍了给她们母女安排了几场什么样的宴会。明天下午他要举办的是场大型午宴,周末安排的则是一个气势恢宏的晚宴。他还要带她们去参加查迪乌·加拉兹家的招待会,而且还给她们弄到两张舞会请帖,届时将去罗慈吉尔兹府上跳舞。

“拉里你也要请吧?”

“他告诉我,说他没有晚礼服。”艾略特哼了声鼻子说。

“哎,反正你请他一下就是了。说到底,他是个挺不错的小伙子。冷冰冰地对待他没有什么用处,只会叫伊莎贝尔更加执拗。”

“当然,你要我请我就请吧。”

拉里在约定的时间赶来赴午宴。但见艾略特热情洋溢、礼貌周到,对拉里更是和蔼可亲。对拉里待之以礼并不难,因为他满面春风、兴致勃勃的,艾略特又不是一个天性恶毒的人,哪能不产生好感。午宴上,大家以芝加哥为话题,大谈彼此都认识的朋友,把艾略特给晾在了一旁,他只好做出和和气气的样子,摆一副屈尊俯就的架势,好像很关心这些在他眼里毫无社会地位的人似的,关心他们的痛痒。听客人们海阔天空地说话,他并不排斥。其实,听到某一对年轻男女订婚了,某一对年轻男女结婚了,某一对年轻男女离婚了,他觉得怪惹人同情的。听到这样的事情,哪能不动情呢?据他所知,年轻美丽的德·科林尚特女爵曾为情试图服毒自杀——她的情人德·科龙贝亲王抛弃她,娶了个南美洲百万富翁的千金。这样的话题说起来的确津津有味。看看拉里,他不得不承认他有种异常吸引人的地方。拉里那深陷的、乌黑乌黑的眼睛,那高颧骨、苍白的皮肤和灵巧的嘴,让他联想起波提切利[34]的一幅画像,觉得如果叫拉里穿上那个时代的服装,看上去一定充满浪漫气息。他记起自己曾经打算把拉里介绍给一位显赫的法国女人,同时想到星期六晚宴邀请了玛丽·路易丝·德·弗洛里蒙,禁不住偷偷笑了。这个女人交游甚广,道德上却臭名昭著,两点兼而有之。她四十岁的年龄,看上去却要年轻十岁。纳蒂埃[35]曾经为她的一个女祖先画过像,这张像通过艾略特亲自努力,现挂在美国的一个大画廊里。玛丽生得就和她这个女祖先同样千娇百媚,而她在性生活方面欲壑难填,好像永远不能满足似的。艾略特决定让拉里坐在她身边。他知道玛丽会不失时机地叫拉里懂得她的欲望。他还请了英国大使馆的一位年轻的侍从武官,认为伊莎贝尔说不定会喜欢上的。伊莎贝尔脸蛋长得漂亮,那个英国人家境阔绰,虽然伊莎贝尔没有财产,也是没有关系的。一开始吃饭,大伙儿便觥筹交错,先喝上等蒙哈榭白葡萄酒,继而喝味道纯正的波尔多酒,喝得艾略特轻飘飘的,心里乐悠悠地遐想着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如果事态的发展如他估计的那般,亲爱的路易莎就没有什么可焦虑的了。路易莎总是有点把他的话不当回事,可怜的人儿,怪都怪她见的世面太少。不过,他喜欢自己的这个姐姐。利用自己走南闯北积累下的经验为她把一切安排得停停当当,也是一件称心的事情。

为了不浪费时间,艾略特安排好一吃完午饭就带路易莎母女去看衣服。所以,客人们才从餐桌旁站起身,他便用自己最擅长的辞令暗示拉里可以离开了,同时又以诚恳、亲切的语气邀请他来参加自己安排的两场盛大宴会。其实他没必要多虑,因为拉里一听很痛快就答应了下来。

可是,艾略特的计划落空了。话说拉里来参加晚宴时,穿了一套很像样的晚礼服,艾略特看见后松了一口气。起初他还有点担心,怕拉里穿上次午宴时的那身蓝西装呢。晚饭后,艾略特把玛丽·德·弗洛里蒙拉到角落里,问她觉得他的这位年轻美国朋友怎么样。

“他有一双漂亮的眼睛和一口好看的牙齿。”

“仅此而已吗?我让他坐在你身边,是觉得他合你的口味。”

她疑惑地看了看他。

“他告诉我,说已经跟你漂亮的外甥女订婚了。”

“得了吧,亲爱的。[36]一个男子属于一个女子,只要你办得到,这可不会妨碍你横刀夺爱的。”

“你想让我夺人之爱?可怜的艾略特,我绝不会替你干这种卑鄙勾当的。”

艾略特嘿嘿一笑。

“听你的话音,我觉得你好像已经试过水了,只是没有进展罢了。”

“艾略特,我喜欢的就是你的这种妓院老板般的品性。你不愿意让他娶你的外甥女。为什么?他有教养,而且很讨人喜欢。不过,他未免太单纯了些,可能丝毫没有怀疑我的动机。”

“你应该把意图表现得更明确些,亲爱的朋友。”

“你是情场老手,明知这是白费气力。他的眼睛里只有你家的小伊莎贝尔。咱俩之间说说——她的优势在于她比我年轻二十岁。而且,她甜美可人。”

“你喜欢她的衣服吗?我亲自给她挑的。”

“样式漂亮,也很合身。只可惜她没有高雅的风度。”

艾略特认定后半句话是冲着他来的,觉得不能轻易放过她,非得戳一下她的痛处不可。于是他满脸堆起亲切的笑容,款款说道:

“一个人非得活到你这样成熟的年龄,才会有高雅的风度,亲爱的。”

德·弗洛里蒙夫人手里挥动的是一根大棒,而非烧火棍,杀伤力很大。她的反唇相讥让艾略特身上的弗吉尼亚血液沸腾了起来。

“我可以肯定,在你们那个土匪横行的美丽国家里(votre beau pays dapaches[37]),如此微妙、如此独特的东西,人们是不会有所欠缺的。”

虽则德·弗洛里蒙夫人横挑鼻子竖挑眼,艾略特其他的朋友对伊莎贝尔和拉里他们俩,都还是挺喜欢的。他们喜欢伊莎贝尔的青春美,喜欢她充溢的健康和蓬勃的活力;他们喜欢拉里生动的外表,喜欢他儒雅的谈吐以及他那含蓄、带有讽刺意味的幽默。二人讲一口标准、流利的法语,这也是他们的一大优点。布雷德利夫人在外交界生活多年,法语说得还算标准,只是夹带着一点美国腔调,她却不以为然。艾略特对待她们母女极为慷慨。伊莎贝尔喜欢自己的新衣新帽,也喜欢艾略特安排的各种叫人心花怒放的活动。还有,和拉里在一起,她感到很幸福。她觉得自己从来都没有如此快活过。

艾略特认为,只有接待生客才陪着吃早饭,那也是万不得已的事情。布雷德利夫人和伊莎贝尔只好在各自的寝室用早点了,布雷德利夫人很不情愿,伊莎贝尔却丝毫不在意。不过,有时候伊莎贝尔醒来后,会叫艾略特给她们雇的那个高贵女佣安托瓦内特把她的一份咖啡牛奶送到她母亲的寝室,母女俩好在吃早点时聊聊天。她整天忙得滴溜溜转,一天当中只有这点时间能陪母亲坐坐。她们来巴黎快一个月后的一个这样的早晨,伊莎贝尔先把昨天晚上做的事情叙述了一遍,无非是说她和拉里随一群朋友逛夜总会什么的;接着,布雷德利夫人提出了一个问题——这个问题自打来巴黎后一直压在她的心头。

“他打算什么时候回芝加哥?”

“不知道。他提都没提过。”

“你没有问过吗?”

“没有。”

“你是不是怕问?”

“不是,当然不是。”

布雷德利夫人斜倚在长靠椅上修指甲,身上穿一件正流行的晨衣——一件拉里执意要送给她的礼物。

“你俩在一起都说些什么?”

“我们一般不说话。两人在一起坐坐就很好了。你知道拉里总是沉默寡言的。交谈起来,差不多都是我一人在讲话。”

“他平时干些什么?”

“我也弄不清楚,只觉得没有干什么大事。我想他过得挺开心的。”

“他住在哪里?”

“这我也不知道。”

“他好像城府很深呀,对不对?”

伊莎贝尔点起一支香烟,从鼻孔里喷出一缕烟,静静地望着自己的母亲。

“你这话究竟是什么意思,妈妈?”

“你舅舅认为他租了一套公寓,跟一个女人同居。”

伊莎贝尔不听则已,一听笑破了肚皮。

“这话你相信吗,妈妈?”

“不相信,老实说我不相信。”布雷德利夫人望着自己的指甲,沉吟良久,“你可曾跟他谈过回芝加哥的事?”

“谈过,谈过不知多少次了。”

“他是否有所表示,说他打算回去呢?”

“恐怕没有什么表示。”

“十月份他离开家乡就满两年了。”

“这我知道。”

“这是你的事情,亲爱的,你觉得该怎么做就怎么做吧。不过,久拖不决也不是个事呀。”布雷德利夫人盯着女儿,但伊莎贝尔将目光躲开了。布雷德利夫人疼爱地冲她一笑。“去吧,去洗个澡准备准备,吃午饭可别迟了。”

“我要跟拉里去吃午饭。在拉丁区的一个什么地方。”

“好好玩去吧。”

一小时后,拉里来接她。二人叫了辆出租车去了圣米歇尔桥,然后沿着人头攒动的林荫大道转悠,最后相中了一家咖啡店。他们在这家店的露台上落座,叫了两杯杜本内开胃酒[38]。出了咖啡店,他们又叫车去了一家饭馆。伊莎贝尔胃口很好,拉里点的那些可口的饭菜她都吃得津津有味。饭馆里顾客盈门,吃客们你挨着我、我靠着你坐在一起进餐,这场面叫伊莎贝尔看了挺开心的。瞧见人们狼吞虎咽的吃相,她会禁不住笑出声来。不过,她最为开心的是能够和拉里单独在一起,卿卿我我地坐在一张小桌旁。她兴高采烈地说这说那,拉里听着眼里闪出欢快的光芒,这让她看在眼中喜在心头。跟拉里无拘无束坐在一起,让她感到陶然若醉。但她的内心深处隐隐约约有一丝不安——拉里虽然也无拘无束的,她却觉得真正给他以轻松感的与其说是她,倒不如说是周围的环境。母亲早上说的话对她有所触动。于是,她叽叽喳喳说着话,似乎一点心思也没有,实际却在观察他的每一细小表情。拉里和最初离开芝加哥时相比略有不同,但她说不清他究竟发生了什么变化。他看上去跟以前别无二致,还是那么年轻,那么坦率,只是神情却有了变化。这种神情并不是比以前更严肃(他脸上总有一副严肃的表情),而是多了一份从前所没有的安宁。他好像解决了一道人生的难题,如今寻找到了心灵的安宁——这是前所未有的现象。

吃完饭,拉里建议去逛卢森堡博物馆。

“不,我不想去看画。”

“好吧,那就去花园里坐坐。”

“不,我也不想去那里。我要去看看你住的地方。”

“没什么可看的,我住在旅馆的一个很寒酸的斗室里。”

“艾略特舅舅说你有一套公寓,跟一个画家的模特儿同居。”

“无稽之谈。那你亲眼去看看好啦。”他大笑道,“从这里去只有几步路。咱们可以步行过去。”

他带着她穿过几条狭窄的、弯弯曲曲的街道——这些街道夹在高房子中间,可以望见一抹青天,显得肮脏暗淡。走了一会儿,二人来到了一家门面寒碜的小旅馆。

“咱们到了。”

伊莎贝尔随着他走进一间狭窄的厅堂,厅堂的一侧有一张桌子,桌旁坐着个男子,穿一件衬衣和一个细黑黄条子相间的背心,系一条围裙,正在那里看报。拉里问他要房间的钥匙,那人从身后格子架里把钥匙取出交给了他,同时好奇地瞥了伊莎贝尔一眼,又转为会意的傻笑。显然他认为伊莎贝尔去拉里的房间不是干规矩事情的。

他们爬上两段楼梯,楼梯上铺着破旧的红地毯。拉里用钥匙打开房间的门。伊莎贝尔走进一间有两扇窗户的小房间。从窗口望去,街对面是一幢灰颜色的公寓楼,公寓楼的底层开着一家文具店。小房间里有一张单人床,配一个床头柜,另外还有一口镶着大镜子的笨重的衣柜,一把装了垫子但是椅背笔直的扶手椅,两扇窗子之间放一张桌子,桌子上有架打字机、一些纸张和几本书。壁炉板上堆放了些平装书。

“你坐扶手椅吧,虽然不太舒服,却是这里最好的了。”

他另外拉过来一把椅子,自己也坐下了。

“你就住在这地方?”伊莎贝尔问。

他看见她脸上的神情,扑哧一声笑了。

“可不是么。来巴黎后,我一直住在这里。”

“为什么?”

“图个方便呗。这儿靠近国家图书馆和巴黎大学。”他指指她没有注意到的一扇门说,“这里有洗澡的地方,有早餐吃。晚饭一般就在咱们吃午饭的那家饭馆解决。”

“这地方太寒酸了。”

“哦,还好吧,有这地方住就不错了。”

“这儿住的都是些什么人呢?”

“哦,不太清楚。上面阁楼里住了几个学生。其他的还有两三个在政府机关里做事的老光棍和一个奥德昂大剧院的退休女演员。另有一个房间也是带浴室的,住着一个被包了身的女人,她的男朋友每隔一个星期四来看她。除此之外,恐怕还有些暂住的客人。这地方很安静,适于居住。”

伊莎贝尔听了有点窘迫,被拉里瞧在了眼里并感到好笑,这一来就叫她有些气恼了。

“桌子上那本大厚书是什么书?”她问。

“哪本?噢,那是我的希腊字典。”

“你的什么来着?”她提高了嗓门问。

“你看看也没有关系,它不会咬你的。”

“你在学希腊语吗?”

“是的。”

“为什么?”

“可能是个人爱好吧。”

他说话时望着她,眼睛里带着微笑,她也冲他笑了笑。

“你能不能告诉我,来巴黎后这么长时间你都做了些什么?”

“我花大量时间看书,每天用去八至十个小时吧。另外还到巴黎大学听讲座。法国文学中重要的作品,我想自己都读遍了。现在我能看得懂拉丁文了,至少能看懂拉丁散文了,如今看拉丁文几乎跟看法文一样轻松了。当然,学希腊语是比较难的。不过,我有个非常好的老师。你来之前,我每周去他那儿学三个晚上。”

“这样做的目的何在?”

“掌握知识呗。”他笑了笑说。

“这好像不太实际。”

“也许不太实际,另一方面,也许却又是实际的。追求知识本身就是极大的乐趣。你想象不来,阅读原文版的《奥德赛》该是多么令人激动。你有一种感觉,好像一踮脚尖,伸出手就能够着星星似的。”

他起身离开椅子,像是兴奋得不能自已,在小房间里来来回回踱起了步。

“这一两个月我在看斯宾诺莎[39]的书。我不敢说自己理解得十分透彻,然而心里却充满了欢乐。就好像是乘飞机来到了高山之巅的一处辽阔的平原上,周围空无一人,空气清新得犹如芬芳的美酒,沁人心脾。你觉得自己就像是个极其富有的人。”

“你什么时候回芝加哥呢?”

“芝加哥?不知道。我没有想过这件事。”

“你不是说过,如果你两年之后还找不到你要找的东西,就改弦更张吗?”

“反正我现在是不能回去的。我刚刚迈过了一道门槛,看见一望无际的精神王国展现在我的面前,它在向我招手,我急切地要到那儿去瞧瞧。”

“你想到那里寻找什么呢?”

“寻找问题的答案。”他说完瞅了她一眼,眼神中带几分戏谑。她如若不是对他知根知底,也许会觉得他在开玩笑呢。“我想弄清楚到底有没有上帝,弄清楚为什么会有邪恶。我想知道灵魂是不朽的,还是人一死,灵魂也跟着消亡。”

伊莎贝尔倒抽了一口气。听见拉里这般说话,她觉得怪不舒服,幸亏他语调轻轻松松,跟平时说话别无二致,她这才没有将内心的窘迫表露出来。

“可是,拉里,”她微笑说,“这样的问题人类已经提出来几千年了,如果能够解答的话,肯定早已有答案了。”

拉里笑了一声。

“请别这么笑,弄得好像我在说蠢话似的。”她沉下脸说。

“恰恰相反,我认为你说得在理。但从另一方面看,假如人类提出这样的问题达数千年之久,那就证明这样的问题是很有必要提出的,以后还会继续提出来。至于说无人能解答这种问题,那是不对的。人类寻找到的答案已经超出了问题本身。许多人给出的答案十分完美。鲁斯布鲁克老人就是一例。”

“鲁斯布鲁克是谁?”

“哦,是大学里的,一个我不认识的人。”拉里轻描淡写地说。

伊莎贝尔不懂他是什么意思,但他继续往下说着。

“有些话听上去挺幼稚的。大学的莘莘学子为这种知识兴奋不已,可是一走出校门就将其抛在了脑后,因为他们不得不挣钱养家。”

“这也无可厚非。你知道,我幸亏还有点钱可以过活。如若不然,我也得跟其他人一样去挣钱了。”

“难道钱对你一点都不重要吗?”

“是的。”他微微一笑说。

“你这样读书学习,还要多长时间?”

“说不准。大概要五年十年吧。”

“以后呢?你准备把学到的知识怎么运用?”

“如果掌握了知识,就有了智慧,到时候一定会知道如何运用的。”

伊莎贝尔情绪激动地把两只纤手绞在一起,坐在椅子上的身子朝前一探。

“你完全错了,拉里。你是个美国人,这儿不是你安身立命的地方。你安身立命的地方是美国。”

“等我学成了,我会回去的。”

“可是,你会错过很多机会。美国正在经历着一个世界从来没有经历过的伟大时代,你怎么能忍心坐在这死气沉沉的地方一动不动呢?欧洲已到了穷途末路。美利坚民族是世界上最伟大、最强盛的民族。我们正在一日千里地前进。在美国,一切条件都已具备。人人有义务投身于祖国的建设之中。你忘记了自己的义务,不知道如今在美国生活是多么激动人心。你不愿回国,是不是就是说你缺乏勇气去面对摆在每一个美国人面前的重任呢?哎,我知道你也在从事着某种工作,但这是否就是逃避责任的一种方式呢?这恐怕不仅仅是貌似勤奋的偷懒吧?如果人人都像你这样逃避责任,美国会弄成什么样子呢?”

“你很尖酸刻薄,小心肝。”他笑着说,“我的回答是,并不是每个人都和我有同样的感受。大多数人都准备按部就班地过日子,这对他们而言也许是幸运的。你忘记了一点,我的求知欲跟格雷挣大钱的欲望同样强烈。难道我想花几年时间进行深造,真的就是背叛祖国吗?也许我学成以后,会有自己的贡献,国人会感到高兴呢。当然,这只是一种假设。万一我功败垂成,也不见得就比经商失败的人差到哪里去。”

“那么我呢?难道我对你一点不重要?”

“你对我非常重要。我要娶你做新娘呢。”

“什么时候?十年之内吗?”

“不,现在。越快越好。”

“用什么结婚?妈妈是无法给我嫁妆的。即便她有这个能力,她也不会给的。她觉得纵容你游手好闲是错误的。”

“我并不想接受你母亲的任何帮助。”拉里说道,“我每年有三千块的进项,在巴黎生活绰绰有余。咱们可以租一小套公寓房,雇一个用人[40],日子会过得很滋润的,小宝贝。”

“可是,拉里,一年三千块过日子是不够用的。”

“够用肯定是够用的。很多人钱比这还少,也能过日子。”

“可是,我不愿意靠一年三千块钱过日子。我没必要这样做。”

“我在这儿生活,只用这一半的花销。”

“可这叫什么日子!”

她看了看眼前寒碜的斗室,不屑地耸了耸肩。

“过这日子,我积攒了一些钱。咱们可以上卡普里岛[41]去度蜜月,秋天再去希腊。我渴望去看看希腊。还记得吗,咱们经常说要一起周游世界的?”

“旅游我当然是愿意去的,但并非这样的游法。乘轮船,我不愿住二等舱;住宿,我不愿下榻于三等旅馆,那儿连个浴室都没有;吃饭,我不愿进廉价饭馆。”

“去年十月,我游历意大利,恰恰就是这样去的,不是玩得也挺开心么。靠每年三千块的进项,咱们完全可以把世界跑个遍。”

“可是,我还想生孩子呢,拉里。”

“这没有关系。有了孩子,咱们带他们一起去旅游。”

“你真傻。”她大笑着说,“你知道有个孩子要花多少钱吗?维奥莱特·汤姆林森去年生了个孩子,尽量省着花,还花掉了两千五百块。你知道请个保姆需要多少钱吗?”她心里想到一连串的事情,越想越情绪激动,“你一点不实际,不知道你要求我过什么样的日子。我年轻,需要过快乐的生活。我想跟其他人一样寻求欢乐,去赴宴、跳舞,去打高尔夫球和骑马。我想穿漂亮的衣服。你能想象得来,一个女孩子家穿戴不如自己的同伴,心里该是什么样的滋味?把你朋友穿厌了的旧衣服买来穿,或者别人可怜你,把一件新衣服送给你,而你千恩万谢,拉里呀,你可知道这会叫你心里是什么滋味?那时我甚至于连去一家像样的理发店做做头发也做不起。我出行可不愿乘坐电车和公共汽车,而是想开自己的汽车。你在图书馆里看书,那你让我干什么以度过漫长的一天?难道让我逛马路、看橱窗,还是坐在卢森堡博物馆的花园里留心自己的孩子不要闯祸?那样生活,咱们连个朋友都不会有的。”

“请别这样,伊莎贝尔!”他打断她的话头说道。

“不会有我以前的那类朋友。哦,不错,艾略特舅舅的朋友有时候会看他的面子请请咱们,但咱们去不成,一是因为没有体面的衣服,二是由于咱们回请不起。至于交朋友,我可不愿意认识一大群穷了吧唧、衣衫不整的人。我跟他们无共同语言,他们也跟我无话可说。我需要的是真正的生活,拉里。”说到这里,她突然感到他眼睛里有种神情,虽一如既往地温情脉脉,却微微含有一丝嘲笑的成分,“你觉得我愚蠢,是不是?你一定觉得我鼠目寸光、蛮不讲理。”

“不,并非如此。我觉得你说这些话都是很自然的。”

此时,他背对着壁炉站着。她立起身,走到他跟前,和他面对着面。

“拉里,如果你身无分文,却有一个年收入三千块的工作,我会毫不迟疑地嫁给你。我会替你烧饭、收拾床铺,不在乎自己穿什么样的衣服,什么都不会在乎,就是苦也是苦中有乐,因为我知道这只是一个时间问题,你总会有出头之日的。可是,现在这样结婚,就意味着我一辈子要过这种肮脏的猪狗不如的日子,连个盼头都没有。这就是说,我要苦熬日月,至死方休。意义何在?而你成年累月为那种连你自己都说无法解答的问题苦苦寻找答案。这真是大错特错。一个男子汉,应该去工作。人生的意义就在于此。工作才能够造福于社会。”

“依你之见,我有责任立足于芝加哥,进入亨利·马图林的公司。你是不是认为,动员我的朋友买亨利·马图林所关心的股票,就是造福于社会呢?”

“经纪人的工作是社会所必需的,是一种十分体面、光彩的谋生方式。”

“你把巴黎普通收入人群的生活形容得一塌糊涂。人们用不着上沙诺尔式女装店,仍旧可以穿得体体面面。并非所有风趣的人都住在凯旋门附近和福煦大街。事实上,住在那儿的风趣的人少之又少,因为风趣的人一般都没有多少钱。我在这儿认识许多人,有画家、作家、大学生,有法国人、英国人、美国人,形形色色的。我敢肯定,见了面,你会觉得他们比艾略特的那些乏味的侯爵夫人和傲慢的公爵夫人有意思得多。你思想敏锐,而且富于幽默感。和他们共进晚餐,虽然喝的只是普通的葡萄酒[42],又没有一个管家和几个侍从在跟前伺候,但听他们指点江山,你会感到是一种享受。”

“别东拉西扯的,拉里。我当然会喜欢的。你也知道我并不是个势利小人。我是愿意结交风趣的人的。”

“是呀。如果你穿一身沙诺尔式女装,他们会不会觉得你气势凌人,好像是来视察贫民窟的呢?他们不自在,你恐怕也会如坐针毡的。过后,你可以告诉你的闺密爱米丽·德·蒙塔杜尔和格拉茜·德·夏托加亚尔,说你在拉丁区结识了一群放荡不羁的文人,十分好玩,除此之外你将一无所获。”

伊莎贝尔听了微微耸了耸肩。

“我敢说你讲得对。他们不是我自小所熟悉的那种人。我跟他们毫无相同之处。”

“此话从何说起?”

“还是咱们开头讲的。自从记事起,我就一直住在芝加哥。我的朋友以及我所关心的一切全在那儿。在那儿,我感到心情舒坦。那儿就是我的根,也是你的根。妈妈患病在身,永无康复之日。我即便想离开她的身边,也是做不到的。”

“这是不是说除非我回到芝加哥去,否则你就不愿嫁给我了?”

伊莎贝尔犹豫了一下。她爱拉里,真心实意想嫁给他。她对他的爱是发自于肺腑之爱。她很清楚,拉里也爱她。她坚信,一旦摊牌,拉里会软下来的。她虽然心里也有担忧,但这个险是必须要冒的。

“是的,拉里,事情就是这样。”

他取出一根火柴——一根老式的法国造硫黄火柴,划着之后会叫你的鼻孔里充满呛人的味道。他把火柴在壁板上划亮,用它点着了烟斗。随即,他从她的身旁走过,来到了一扇窗户跟前,将目光投向外边。他沉默着,没完没了地沉默着。伊莎贝尔站在原地没动,仍站在刚才面对拉里的地方,眼睛望着壁炉板上的镜子,对镜中的自己却视而不见。她的心狂跳不已,焦虑得都快透不过气来了。最后,拉里终于转过了身来。

“真希望你能明白,我提供给你的生活要比你想象的充实得多。真希望能让你知道,精神生活是多么地激动人心,那会是多么丰富的人生经历。精神追求是永无止境的,是一种无比幸福的人生道路。只有一种体验能与之相比——你乘飞机飞上蓝天,越飞越高,越飞越高,周围什么都没有,只有无边无际的太空。无涯的空间让你为之陶醉。你会产生极度的欢乐——这种欢乐,哪怕把全世界所有的权力和荣誉都给你,你也不肯交换的。前几天我读笛卡儿的书,就有这种感觉。他写得是那样流畅、优美、明晰,叫人不忍释卷!”

“可是,拉里,”伊莎贝尔不顾一切地插话说,“难道你不知道,让我干自己不感兴趣也不想感兴趣的事情是强人所难?真不知我对你说过多少遍了,我仅仅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女孩,今年二十岁,再过十年就变老了,我要抓紧时间及时行乐。拉里呀拉里,我是非常爱你的。可你现在的生活意义不大,不会使你有什么前途的。为了你的前途,我也要恳求你放弃眼前的生活。拉里,活着就应该像个男子汉,应该有所担当。别人都在只争朝夕地干事业,而你却在糟蹋宝贵的年华。拉里,你要是爱我的话,就不会为了一个梦想而置我于不顾。你已经按自己的意愿生活过一段时间了,求你跟我们一起回美国吧。”

“恕我不能,亲爱的。那会叫我生不如死,等于出卖我的灵魂。”

“哎,拉里,何必用那样的口吻讲话呢?只有歇斯底里、卖弄嘴皮子的文人才说如此慷慨激昂的话。这有什么意思呢?一点意思都没有,只是一派空言。”

“它反映的恰恰是我内心的感受。”他回话时,眨巴了几下眼睛。

“你怎么可以笑呢?你可曾意识到,这是一个极其严肃的问题?咱们正站在十字路口,何去何从将会影响你我的一生。”

“这我清楚。请相信我,我是十分认真的。”

伊莎贝尔不由叹了口气。

“假如你不听我讲道理,我也就无话可说了。”

“可我并不认为你在讲道理,而是一派荒谬绝伦的胡言乱语。”

“你在说我?”如果不是心境凄凉,她一定会哈哈大笑起来的。

“可怜的拉里呀,你简直太愚蠢了,蠢得百窍不通。”

她慢慢把订婚戒指从手指上摘下来,放在掌心,用眼睛盯着它看。戒指细细的,用白金打造,上面镶一粒四四方方的红宝石,她一直视若珍宝。

“你假如爱我,就不应当使我这样不快活。”

“我的确爱你。不幸的是,有时候一个人想要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却免不了要使别人不快活。”

她把放着红宝石戒指的手伸出来,颤抖着嘴唇挤出了一个微笑。

“给,还给你吧,拉里。”

“我用不着。你留下它做个纪念,以纪念你我的友谊,好吗?你可以把它戴在小拇指上。咱们的友谊没必要因此而中断,是不是?”

“我会永远想着你的,拉里。”

“那你就留着它。我对你的感情永不会改变。”

她迟疑了一下,然后把戒指套在了右手的小拇指上。

“太大了。”

“你可以调整一下。走,咱们去里茨酒吧喝杯酒。”

“好的。”

她感到有点意外,没想到她和拉里的关系就这么轻轻松松结束了。她没有为之伤心落泪。除了她将来不会嫁给拉里之外,其他的什么都没有改变。她简直不敢相信他们的关系已结束,已画上了句号。二人没有吵得脸红脖子粗,这反倒叫她遗憾。他们心平气和地把他们的关系做了个了断,差不多就像谈论租房子那样声色不变。她虽然觉得有些失望,同时却也掺杂着一丝半点满意的心情,因为他们表现得都十分文明。她真想知道拉里究竟是一种什么心态。可是,要想猜透拉里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历来都是很难的。他那张淡定的脸以及那双乌黑的眼就是一副面具,即便她这么一个认识他多年的人也难看得穿。她本来把帽子已经摘掉,放在了床上;现在站在镜子前面,将帽子重新戴上。

“只是感到好奇,”她一边说话,一边用手理了理头发,“你是不是早就想解除婚约了?”

“没有。”

“我觉得这对你也许会是一种解脱。”见他没有回应,她嘴角带着一丝做作的微笑转过了身去,“我准备好了。”

拉里出门后将门锁上。他把钥匙交给桌子旁坐的那个人时,那人瞅了他们几眼,目光狡狯,显得心领神会。伊莎贝尔不可能猜不到他把他们看成了什么货色。

“我敢说那家伙对我的贞操存有满肚子的怀疑。”她说。

他们乘出租车去里茨喝了杯酒,谈些无关痛痒的事,表面上看无拘无束的,就像两个天天见面的老朋友。尽管拉里天生沉默寡言,伊莎贝尔却很健谈,叽叽喳喳把话说了一大篓子。她决心不让他们中间出现沉默的局面,弄得双方无话可说。她不想使拉里觉察出她恨他。自尊心使然,她必须强作欢颜,叫对方看不出她受伤、难过的心情。过了一会儿,她提出要他送她回去。当汽车把她送到门前,下车时,她以轻快的语气对他说:

“别忘了明天跟我们一起吃午饭。”

“就是天塌下来也不会忘的。”

她侧过脸,叫他吻了一下,然后就走进了旅馆的大门[43]。

伊莎贝尔走进客厅,看见有几个客人在那儿喝茶。有两个是住在巴黎的美国女子,穿着非常考究,脖子上挂着珍珠项链,手上戴着钻石手镯,手指上套着价值昂贵的戒指。虽然有一个的头发染成了深红褐色,另一个的头发呈金黄色,颜色很不自然,二者看上去却出奇地相像。她们的眼睫毛都重重地涂了眉毛油,嘴唇都搽得红艳艳,脸蛋上都抹了胭脂,都有着由于刻苦修行而保持着的苗条身段,均是五官清爽、有棱有角,眼睛一刻不停地滴溜溜乱转。你不由得会想到,她们在拼命地挣扎,竭力想挽留住正在逝去的风韵。她们嗓门大、声音尖,说话一点内涵都没有,如连珠炮一般不停顿,仿佛生怕一停下来体内的机器就会发生故障,而她们也会像房屋一样轰然倒塌。在场的还有一个美国大使馆的秘书,彬彬有礼、八面玲珑,一直没有开口,因为他压根就插不进去话。再有就是一个皮肤黝黑的小个子罗马尼亚王子,点头哈腰,一副殷勤相,一双黑黑的老鼠眼善于察言观色,黑不溜秋的脸刮得净光。他时不时会跳起身为他人奉茶、点烟、端点心,厚颜无耻地献媚,甜言蜜语,极尽阿谀奉承之能事。他如此小心翼翼地恭维,是为了报答对方请他赴宴的恩情,并希望今后能获得更多的邀请。

布雷德利夫人坐在茶桌旁。为了让艾略特高兴,她违背自己的心愿特意打扮了一番,此时履行着女主人的义务,神情似平时那般平静、礼貌、淡然。至于她如何看待弟弟的客人,我就不得而知了。我和她不太熟悉,而她是个不显山不露水的人。她并不缺心眼,在外国的首都生活了那么多年,形形色色的人见了不计其数,想来能够根据生她养她的那座弗吉尼亚小镇的标准对来客做出明智的判断。看见几位来客丑态百出,恐怕她心里一定觉得相当可笑。对于客人们的风情万种也罢,忸怩作态也罢,她全然不当回事,就跟对待小说里的人物一样——书中人的悲伤和痛苦引不起她的共鸣,因为她一开始就知道小说的结局是圆满的(否则她就不会去读它了)。巴黎、罗马、北京对她的美国味没有产生什么影响,这情形就跟艾略特虔诚的天主教信仰没有影响到她坚定不移地信仰长老会宗教一样。

伊莎贝尔以她的青春、活力和活泼可爱的形象给客厅里庸俗的环境带来了一股清新的气息。她姗姗而至,犹如一个下凡的仙女。罗马尼亚王子慌不迭地站起来替她拉过一把椅子,手忙脚乱地向她献殷勤。两个美国女人尖着嗓子说了些亲热的话,把她从头到脚打量一番,观察着她穿戴的细微之处,面对她那生气勃勃的青春,心中也许产生了几分落寞。美国外交官看见伊莎贝尔的出现叫这两个女人显得姿态做作和面容憔悴,不由暗中一笑。可是,伊莎贝尔却觉得她们雍容华贵;她喜欢她们的华装丽服和昂贵的珍珠,而且还对她们的矫揉造作感到了一丝妒意。她不知道自己将来是不是也能够拥有如此仪态万方的风度。当然,那位小个子罗马尼亚人相当可笑,不过待人倒是挺殷勤的,就算他讲的那些好听的话言不由衷,听听也叫人高兴。她进来时打断的谈话现在又恢复了,而且说话人都是那么兴致勃勃,那样的自信笃定,好像她们谈的事情都是有价值的,让你会以为她们的谈吐富于理性。其谈话内容无非是她们参加过什么宴会,以及预备参加什么宴会。对于近来出现的花边新闻,她们津津乐道。她们把自己的朋友说得一无是处。谈到那些名人大姓,她们如数家珍。她们好像无人不晓,谁家的秘密都逃不过她们的眼睛。她们几乎可以一口气讲出一大堆爆料,有最时新的剧目、刚走红的服装设计师、最近才火起来的肖像画家、刚上台的首相才勾搭上的情妇。你会觉得天下没有她们不知道的事情。听得伊莎贝尔如痴如醉。她觉得,一切都是那样美妙和文明。这才是真正的生活,置身于其中给她一种心旷神怡的感觉。眼前的情景是真实的存在,眼前的环境完美无缺——房间宽敞,脚下铺着萨冯内里埃地毯,华美的镶板墙上挂着漂亮的画作,一把把座椅都是精雕细镂的作品,小柜子和茶几均为价钱不菲的镶嵌细工活,每一样东西都是精品,简直可以放在博物馆里展览。布置这个房间,一定花钱不少,但这笔钱花得值得。她以前从未注意到这儿竟如此美丽,品味如此高——拉里自称没有什么不好的旅馆里的那个寒碜的小房间,那儿的铁床和拉里坐的那把硬邦邦、别别扭扭的椅子,都还活跃在她的脑海里,形象是那样鲜明。拉里的房间空空如也,没有欢乐,只有悲哀,想起来就叫她不寒而栗。

客人散了,只剩下了伊莎贝尔、她母亲以及艾略特三个人。

“真是叫人着迷的女人。”艾略特把那两个涂脂抹粉的可怜蛋送到大门外之后,返回来说了这么一句,“她们刚来巴黎时,我就认识她们了。做梦也想不到她们竟有这般脱胎换骨的变化。咱们国家的女人之适应能力实在叫人惊叹。你简直看不出她们是美国人,而且是中西部来的。”

布雷德利夫人抬起眼,什么话也没说,只是瞅了瞅弟弟。对方善于察言观色,哪能不晓得姐姐的意思。

“可怜的路易莎,这你恐怕是做不到的。”他半讥讽半亲热地说,“不过,老天爷知道,你在过去完全有这个能力。”

布雷德利夫人听后噘了噘嘴。

“恐怕我让你觉得又失望又丢人,艾略特。不过,实话告诉你,我对自己现在的样子十分满意。”

“悉听尊便。”艾略特叽里咕噜来了一句法语。

“我跟拉里解除婚约了,我觉得应该告诉你们一声。”伊莎贝尔说道。

“啊?”艾略特叫出了声,“这给我明天请的午宴出了个难题。这么短的时间,你叫我去哪儿找人补他的缺?”

“哦,午宴他还是要来的。”

“解除了婚约他还来?这好像跟一般人的做法不太相同。”

伊莎贝尔咯咯笑了。她把目光聚焦在艾略特舅舅身上,因为她知道母亲在盯着她看,而她不想去直视母亲。

“我们没有吵架。今天下午我们俩谈了谈心,最后都觉得我们的婚约是个错误。他不想回美国,而是想留在巴黎,还说要到希腊去。”

“这是为什么?雅典可不是从事社交活动的好地方。事实上,我对希腊艺术从来就不大看在眼里。有些古希腊的艺术品倒是有那么一点颓废的魅力,还是可以吸引人眼球的。然而要说菲狄亚斯[44]的作品——看不得,看不得。”

“你看着我,伊莎贝尔!”布雷德利夫人说。

伊莎贝尔转过头来,唇边挂着淡淡的微笑,把脸朝向母亲。布雷德利夫人将她打量一番,最后什么也没说,只是哼了一声。布雷德利夫人看得出她没有哭过,神态安然、宁静。

“我觉得你解除婚约算是做对了,伊莎贝尔。”艾略特说,“我原本觉得也就凑合着吧,可心里总认为不是一桩美满的婚配。老实讲,他配不上你。看他在巴黎的所作所为就已经很清楚,他绝对不会有大的出息。凭你的容貌和社会关系,完全可以找一个比他强的对象。我认为这件事你处理得很有分寸。”

布雷德利夫人看了一眼女儿,眼神里有几分担忧。

“你不是为了我才这么做的吧,伊莎贝尔?”

伊莎贝尔断然摇了摇头。

“不,亲爱的妈妈,我这样做完全是出于我自己的原因。”

此时,我已从东方返回伦敦,准备在伦敦住一住。上述事件发生后大概有两个星期吧,一天上午艾略特打来了电话。听见他的声音,我并不感到奇怪,因为他有个习惯,总爱在交际季节落幕时来英国游一趟。他告诉我,布雷德利夫人和伊莎贝尔与他一起来了,说如果我傍晚六点钟能去他那儿喝杯酒,她们见到我一定会很高兴的。他们一家当然住的是克拉里奇酒店了。我下榻的地方离那儿不远,于是我便以步代车朝那儿走,先是漫步于公园巷,然后穿过梅菲尔区[45]那一条条静谧、高贵的街道,一直走到克拉里奇酒店。艾略特住的还是平时住过的那套房间,墙上镶着褐色壁板,壁板的材质跟雪茄盒的一样,陈设既典雅又豪华。服务生把我领进去时,房间里只有他一个人,布雷德利夫人和伊莎贝尔出去购物了,但是也快回来了。他把伊莎贝尔和拉里解除婚约的事情告诉了我。

对于如何行为、如何处世,艾略特自有一套看法,一套既浪漫又十分传统的看法。这俩年轻人的做法叫他颇为不安。解除婚约后的第二天,拉里不但照样来赴午宴,还没事人似的,就好像他的地位并没有改变。他仍像往常那样和颜悦色、彬彬有礼,还是那样安静和快活。对待伊莎贝尔,他也是一如既往,仍是那般遗情缱绻。他似乎没有感到落魄,没有情绪低落,也没有哀伤。伊莎贝尔亦没有精神低迷的迹象,而是一脸的快活,笑声朗朗,高高兴兴地插科打诨,仿佛并不曾刚刚做出了一项有关自己一生的重大、痛切的决定。艾略特如坠五里雾中,一下子摸不着头脑了。那俩年轻人说话的只言片语传进了他的耳朵,于是他得知他们无意取消以前商量好的约会。他瞅了个机会,把此事和姐姐谈了谈。

“这不成体统。”他说,“他们不能够仍旧像订婚一样,一块儿到处跑,拉里真的应该懂得一点进退。再说,这样会毁掉伊莎贝尔的机会。福瑟林厄姆,就是英国大使馆的那个小伙子很明显看上了伊莎贝尔,他可是既有钱又有社会地位。假如他知道伊莎贝尔解除了婚约,并向她伸出橄榄枝,那我一点都不会感到奇怪。依我看,你应该跟伊莎贝尔好好谈谈。”

“亲爱的,伊莎贝尔是二十岁的人了,她有套办法能够委婉地告诉你不要管她的事情。这使我一直很难对付。”

“那么,就都怪你管教太不得当了,路易莎。话又说回来,她的终身大事也是你分内的事。”

“在这一点上,你和她有着明显的分歧。”

“你简直叫我无法容忍,路易莎。”

“我可怜的艾略特,假如你有个已经长大成人的女儿,你会发现她比一匹乱尥蹶子的小马还难管。你还想知道她心里是怎么想的……算了吧,还是装糊涂的好,装作一个头脑简单、什么都不懂的老糊涂虫——你在她眼里八成就是这么个样子。”

“可你不是跟她谈过这件事了么?”

“我打算谈来着。她却冲我哈哈大笑,说实在没有什么可谈的。”

“她难过吗?”

“我也不知道,只知道她吃饭吃得香,睡觉也睡得香,睡起觉就像个小孩子一样。”

“哼,你记住我的话,如果你听任他们这样继续下去,总有一天他们会溜掉,招呼也不打就结婚的。”

布雷德利夫人忍不住笑了。

“你尽管可以放心——他们现在在这么一个国家里呢,不正常的男女关系有着种种方便,结婚却会遇到重重障碍。”

“这没什么不好的。结婚是严肃的事情,关乎家庭的安全和国家的稳定。婚外情不仅要容忍,还应该得到认可,唯有如此,才能保障婚姻的威严。嫖娼卖淫嘛,我可怜的路易莎……”

“够啦,艾略特!”布雷德利夫人打断了他的话,“你对不正常男女关系的社会价值和道德价值所发表的奇谈怪论我不感兴趣。”

就在这时,艾略特提出了一项计划,可以切断伊莎贝尔和拉里藕断丝连的关系——这种关系叫他厌恶,不符合他的人生观。巴黎的社交季节已接近尾声。上流社会的人们都在准备到海滨度假地去,或者到多维尔[46]去,然后各自回祖传的城堡消夏——那些城堡分布于都兰、安茹或者布列塔尼。艾略特通常都是在六月底去伦敦的,可是由于他的家庭观念很强,对姐姐以及伊莎贝尔的感情又是那么诚挚,所以他准备牺牲自己的利益,就是在有头有脸的人都走光的情况下,只要姐姐她们俩想留在巴黎,他也会留下相陪。不过,他发现了一种两全其美的途径,既能够为他人考虑,又方便了自己。他向布雷德利夫人建议,他们三人应该立刻启程到伦敦去。那儿的社交季节正处在高潮,可以参加新的有趣的活动,结交新的朋友,这会转移伊莎贝尔的注意力,使她不再去想她那不幸的遭遇。根据报纸上的报道,专治布雷德利夫人这种病的那位出了名的医生恰好正在英国的首都,找他治病可以成为他们匆匆离开巴黎的一种合理的说法,即便伊莎贝尔不情愿,也会说不出口的。布雷德利夫人同意了这个计划。伊莎贝尔的表现叫她感到困惑。她实在弄不清自己的女儿,不知女儿是不是真的像表面那样一点不在乎,还是心里痛苦、气愤或者伤心,却装出一副英雄相,把打掉的牙往肚子里咽。她只能同意艾略特的说法——结识新的人,游历新的地方,对伊莎贝尔自有好处。

接下来,艾略特打了一通电话。此时的伊莎贝尔正和拉里一同逛凡尔赛宫。等到她回来,艾略特把情况告诉了她,说他已经约好带她的母亲去那位名医处看病,约定的时间是三天后,还说在克拉里奇酒店已订好了房间,他们一家后天便要启程到伦敦去。当艾略特颇有得色地给伊莎贝尔讲述出行计划时,布雷德利夫人留意观察女儿的反应,却见她神色不动。

“啊,亲爱的妈妈,很高兴你能够去找那个医生看病。”伊莎贝尔说道,语调仍像往常那样急火火的,像喘不过气似的,“这个机会当然是不容错过的。到伦敦去一定是段非凡的经历。在那儿待多长时间呢?”

“急着返回巴黎是毫无意义的,”艾略特说,“因为一个星期之内,这里的人都要走光了。我要你们跟我在克拉里奇酒店住完这个社交季节。七月份总会有些别开生面的舞会的,当然还有温布尔登网球公开赛喽。之后,还有古德伍德公园附近举行的赛马会和考斯的赛船。我敢说,埃林厄姆家一定会欢迎咱们坐他们的游艇去考斯看赛船的,而班托克家历来都会在古德伍德赛马时举办一场规模宏大的宴会。”

伊莎贝尔看上去很高兴,布雷德利夫人这才松了口气。伊莎贝尔好像根本没有把拉里往心里放。

艾略特刚给我把情况介绍完,那一对母女就回来了。没见她们的面,已经有超过一年半的时间了。布雷德利夫人比以前瘦了些,脸色也比以前苍白了,倦容满面,气色极差。而伊莎贝尔却容光焕发,脸蛋红扑扑的,一头深褐色的头发,淡褐色的眼睛神采奕奕,肤如凝脂,给人以青春荡漾的印象,乐乐呵呵的,好像活着就是一种幸福。看到她,你心里会不由得充满喜悦,笑出声来。我甚至产生了一个十分荒唐的想法,觉得她就像一枚金黄的熟透了的梨子,香甜可口,只等你来吃呢。她身上散发出阵阵暖意,让你觉得只要伸出手就能感受到温馨。与上次见到她时相比,她看上去高了些,不知道是因为穿了高跟鞋的缘故,还是因为那个聪明的裁缝把她的衣服裁剪得好,遮住了她年轻丰满的躯体,使她的个头显高了些。她的一举一动都显示出自小便习惯于户外运动的女孩子的那种潇洒自如。总之,从性的角度看,她已经出落成了一个非常诱人的年轻女子。我要是她母亲的话,会认为她已经到嫁人的时候了。

我很高兴现在有了机会,总算可以稍稍报答一下布雷德利夫人对我的招待了。我邀请他们三个晚上一块儿去看戏,还为他们三人安排了一次午宴。

“干得好,你约的正是时候,亲爱的老伙计。”艾略特说,“我已经通知了一些朋友,说我们到了伦敦。一两天之内,这个季节我们的日程恐怕就会被排得满满的了。”

听他的话音,像是说他们没有时间陪我这样的人。我只好付之一笑。艾略特看了我一眼,眼神里带着几分傲慢。

“不过,我们每天下午六点钟左右一般都在酒店里,你来我们会很高兴的。”他说话的语气很委婉,意思却很明确——我只不过是个小作家,地位低下。

殊不知兔子急了也会咬人的。

“你应该和圣奥尔弗德家联系一下,”我话中有话地说,“听说他们想卖掉家中的那幅康斯特布尔[47]画的《索尔兹伯里大教堂[48]》。”

“我眼下不想买什么画。”

“这我知道,但我觉得你可以帮他们处理掉嘛。”

艾略特的眼睛里透出了一丝冷冷的光。

“亲爱的老伙计,英国人是一个伟大的民族,可是他们没有绘画的天赋,永远也不会有的。我对英国画派不感兴趣。”

这以后的四个星期中,我很少见到艾略特和布雷德利夫人母女。他带着她们四处亮相,去苏塞克斯郡的一个大户人家度一个周末,再到威尔特郡一户更气派的人家过上一个周末。他还带她们坐在皇家包厢作为温莎王室一个年轻公主的客人看歌剧;带她们和大人物们一起共进午餐和晚餐。伊莎贝尔参加了好几次舞会。他在克拉里奇酒店款待了一批批的客人,那些人的名字次日便出现在了报纸上显眼的位置。他还在吉罗酒店和使馆大设晚宴招待四方贵宾。事实上,他为了让伊莎贝尔高兴,该做的都做了——如果是一个涉世不太深的女孩,见了这纸醉金迷、高贵典雅的场面,免不了要感到眼花缭乱的。他可以自诩说他没有一点私心,费尽千辛万苦全都是为了伊莎贝尔,想让她忘掉爱情上的不幸。可我觉得他恐怕别有一番用意,是想让姐姐亲眼看看他跟那些地位高贵的人以及炙手可热的人关系是多么熟稔,从中获得巨大的满足感。他在待人接客方面可称可赞,热衷于展现自己的交际手腕。

他举办的宴会我去参加过一两次,也时常在下午六点钟的时候去克拉里奇酒店他们的房间里坐坐。我发现伊莎贝尔身边老围着一群小伙子,有身材魁梧、衣着漂亮的御林军军官,也有文质彬彬、衣着不太漂亮的外交部官员。一次这样的场合,伊莎贝尔把我拉到了一边。

“我想问你点事。”她说,“你可记得那天傍晚咱们俩去药店喝冰淇淋苏打水的事吗?”

“记得清清楚楚。”

“那次你对我很好,对我很有帮助。能不能再帮我一次呢?”

“愿意效力。”

“我想和你说点事。咱们哪天一起吃顿午饭好吗?”

“你说哪一天都行。”

“找个清静一点的地方。”

“乘车到汉普顿宫,在那儿吃午饭怎么样?花园里正是花开得盛的时候,还可以参观一下伊丽莎白女王的寝室。”

我的建议很合乎她的心意,于是我们约定了日期。可是到了那一天,本来晴暖的天气突然变了脸,空中阴云密布,淅淅沥沥下起了小雨。我打电话给她,问她愿意不愿意在城里吃饭。

“这下子,咱们没法坐在花园里聊天了,室内也黑乎乎的,那些画是看不清的。”我说道。

“花园我去得多了,大师的名画我也看腻烦了。还是按计划去吧。”

“那好吧。”

我去接她,然后我们就乘汽车走了。我知道一家小旅馆,里边提供的饭菜还可以,于是我们便直接去了那里。路上,伊莎贝尔跟平时一样健谈,讲述着她所参加过的宴会以及所遇到的人。她玩得很开心。可是,她对自己所结交的形形色色的人却缺乏好评,认为他们荒唐可笑,这让我觉得她有主见、眼光独到。下雨天,餐厅里没人,只有我们两个吃客。这家旅馆以家常的英国菜最拿手,所以我们点了一块好羊腿,配菜是绿豌豆和新马铃薯,还有用深盘子烘焙的苹果馅饼,上面抹一些德文郡奶油。我们还喝了一大杯啤酒,叫这顿午餐颇显丰盛。饭后,我建议去空咖啡室坐坐,那儿有扶手椅,比较舒服。咖啡室里寒气袭人,不过壁炉里有煤和木柴,于是我擦一根火柴将其点着。火焰让这个阴冷的房间有了宜人的生气。

“言归正传吧,”我说,“把你想对我说的话讲一讲吧。”

“要说的跟上次一样,”她笑嘻嘻地说,“还是拉里。”

“我猜就是这样的。”

“你一定也知道我们解除了婚约。”

“艾略特跟我讲了。”

“妈妈松了口气,而舅舅十分开心。”

说到这里,她犹豫了一下,然后就切入正题,把她和拉里的那场谈话讲述了一遍。关于那场谈话,我已向读者进行了如实的陈述。读者也许会感到奇怪:她为什么会向一个自己了解不深的人倾吐心事呢?我见她也只不过有十来次,除了药店的那次接触,我们从未单独交谈过。其实,我对此并不感到意外。就这一点而论,恐怕所有的作家都有体会——人们不愿随便吐露心事,却愿意向作家敞开心扉。原因不得而知。也许是他们看了某个作家的一两本书,便觉得跟他亲密无间了,要不就是他们将自己戏剧化了,自认为是小说里的主人公,因此愿意像他杜撰的那些人物一样对他推心置腹。还有,我觉得伊莎贝尔认为我喜欢拉里和她,认为他们的青春令我动了恻隐之心,同情他们不幸的境况。她不能指望艾略特有耐心听她倾诉。拉里有过步入社会的绝佳机会,却被他白白放弃了——对于这样的一个年轻人,艾略特是不愿浪费自己的时间的。她母亲也帮助不了她。布雷德利夫人有着自己的处世原则和做事标准。根据她的做事标准,一个人要想在这个世界站住脚跟,就应该按常规行事,而非拒绝听别人的劝告,去做一些不牢靠的事情。她的处世原则使她坚信:一个男人有责任去一家公司工作,靠自身的聪明才智积累一笔财富,按照符合自己地位的生活标准养家糊口,使儿子们受到适当教育,让他们长大后能体面地生活,自己死后能叫妻子过上衣食无忧的日子。

伊莎贝尔记性好,把那次长谈中的许多细节都记得一清二楚。我默默地听她娓娓道来,一直听到最后。中间,她仅仅中断了一次,问了我一个问题。

“勒伊斯达尔是什么人?”

“勒伊斯达尔?他是荷兰的一个风景画家。怎么啦?”

她说拉里在谈话中提到了此人。根据拉里的说法,勒伊斯达尔至少对他关心的问题找到了一个答案。当时,伊莎贝尔曾问此人是谁,拉里的回答却轻描淡写。伊莎贝尔把拉里的回答对我重复了一遍。

“你觉得他是什么意思呢?”

我忽然若有所悟。

“你看他会不会说的是鲁斯布鲁克?”

“也许是吧。他是什么人?”

“是一个生活在十四世纪的佛兰芒神秘主义者。”

“噢,原来如此。”伊莎贝尔有点失望地说。

这一细节对伊莎贝尔倒没有什么,对我却有所启示。我总算找到了一点线索,有益于把握拉里的思想脉络。我一边注意听她讲述,一边琢磨着拉里提及此人究竟意味着什么。我不愿过度解读此事,因为拉里当时提到那位狂热的精神导师,很可能仅仅是借他以引证自己的观点。也许其中自有深意,伊莎贝尔没听出来罢了。拉里回答她的提问时,说鲁斯布鲁克是学校里的一个人,他并不认识,这显然是不想叫伊莎贝尔再追问下去。

“此事你怎么看?”伊莎贝尔讲述完之后问我。

我想了想,然后才说道:

“你还记得他说过自己要逛大街吗?假如告诉你的那些话属实,那么,这种‘逛大街’就是漫长而艰苦的过程了。”

“我敢肯定他说的是实话。但你不觉得他如果把这么大的精力都花在有意义的工作上,就能有可观的收入吗?”

“有些人生性就是那样古怪。一些罪犯苦心经营,机关算尽,结果锒铛入狱,可一出来他们又故态复萌,到头来还是吃牢饭。以他们的勤奋、聪明、意志和耐心,如果干正当的营生,完全可以招财进宝,在社会上占据重要的位置。可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他们就喜欢作奸犯科。”

“可怜的拉里。”她咯咯笑了起来,“你不是在说他学习希腊语,目的是为了抢银行吧?”

我也笑了。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想说有些人做事像走火入魔,不能够自已,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为了满足内心的渴望,他们什么都可以牺牲。”

“连爱他们的人都可以拿来作为牺牲品?”

“哦,是这么回事。”

“这不明明是自私的表现嘛。除此之外,还会是什么呢?”

“我也弄不清。”我笑笑说。

“拉里学习僵死的语言能有什么用处?”

“有些人追求知识没有功利目的。说来这种欲望也没什么可指责的。”

“学了知识却不打算利用,那有什么意义呢?”

“他的情况也许就是这样的。学习知识也许仅仅是为了心理上的满足,就跟艺术家能创造一件艺术品而感到心里充实一样。或者将其视为阶梯,以后谋求长足的发展。”

“如果他渴望追求知识,那他从战场归来时,为什么不上大学呢?纳尔逊医生和我妈妈就是这样劝他的。”

“我在芝加哥时跟他谈过。学位对他没有用处。我有一种感觉,认为他对自己的目标是胸有成竹的,他觉得上大学实现不了自己的目标。要知道,在求知的道路上,有独行者,也有结伴而行的人。我认为拉里这种人宁愿走自己的独木桥,也不愿走别人的阳光道。”

“记得有一次我问他想不想写作。他付之一笑,说他没有素材可写。”

“若论不情愿写作,那是我所听到过的最站不住脚的理由。”我笑了笑说。

伊莎贝尔动了动身子,显得有点不耐烦。她没心听我说笑,哪怕是最轻松的调侃也不愿听。

“他成了今天这种样子,实在叫人费解。战争爆发前,他跟别的人是没有什么两样的。说出来你也不会相信——他网球打得很好,打高尔夫球也是一把好手。大家干什么,他也干什么,完全是个很正常的孩子。那样的孩子将来不可能不成长为一个正正常常的男子汉。你是个小说家嘛,应该能够解释得清楚。”

“人性极其复杂,我才疏学浅,怎么能解释得清呢?”

“今天我约你来,就是想听听你的见解。”她没理会我的话,自顾自地说道。

“你是不是感到不开心?”

“不,不能说是不开心。拉里不在跟前,我也挺好的。和他在一起,我老觉得自己很软弱。现在我只感到有些不舒服,就好像数月没骑马,这次却骑马跑了很远的路,浑身发硬。这不是那种疼痛感,也并非忍受不了,但是却在折磨着你。我终究会挺过去的。我所无法容忍的是,拉里把他的生活搞得一团糟。”

“也许并非如此。他踏上了一条漫长、艰辛的道路,踽踽而行,但最终他会找到自己所追求的东西的。”

“那是什么呢?”

“你难道没有想到过?从他告诉你的那些话看来,他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他要找的是上帝。”

“上帝!”她叫出了声。可是,她这一句是惊叹语,表达的是意外和难以相信的心情。我们用了同一字眼,但是,意义却完全两样,因此而产生了一种喜剧效果,使得我们都笑了起来。但是,伊莎贝尔立刻又严肃起来。我觉得她的整个表情里带有一种恐惧。“你怎么会想到这个?”

“我只是猜想罢了。你不是要我谈谈自己作为一个小说家的看法嘛。可惜你并不了解,在战争中究竟是什么样的经历深深触动了他。我认为他是突然经受了某种打击,一种出乎他意料之外的打击。依我看,不管他发生了什么事情,反正他因此而感到人生无常,也因此而感到痛苦。他相信总会有一种救世良方,使这个世界摆脱罪恶和痛苦。”

我看得出伊莎贝尔不喜欢我把话头转到这上面,这使得她忐忑不安。

“这恐怕有点太不正常了吧?应该以现实的眼光看待问题才对。既然来到这个世上,就应该想着把日子过好。”

“也许你是对的。”

“老实说,我只是一个普通女孩,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女孩。我只想把日子过得开心一些。”

“看来你们俩在性情上完全不般配。在结婚之前能发现这一点是非常好的。”

“我想结婚生孩子,生活得……”

“仁慈的上帝很高兴为你安排这样的生活。”我打断她的话,笑着说道。

“哦,这样的生活没有什么不好的,是不是?这是一种愉快的生活,叫我心满意足。”

“你们就像两个朋友要一起去度假期,可是,一个要爬格陵兰的雪山,另一个要到印度的珊瑚礁上去钓鱼。这显然是行不通的。”

“不管怎么说,我去格陵兰爬雪山,说不定能获得一件海豹皮大衣,至于在印度的珊瑚礁上能不能钓到鱼,恐怕就很值得怀疑了。”

“那得等着看了。”

“你为什么这样说呢?”她微微皱了皱眉头问道,“一直以来,你好像说话喜欢留半句。我当然心里有数,知道自己并非唱主角的。唱主角的是拉里。他是个理想主义者,怀揣最美丽的梦想,即便是空梦一场,也会叫追梦人心旷神怡。我的角色是个唯利是图、庸俗不堪的小人。人们一般是不会同情这种人的,对不对?但请别忘了,吃亏的是我。拉里会昂首前行,梦游彩云间,让我跟在后边苦熬岁月。我所需要的是正常的生活。”

“我哪能忘了呢。多年前,当我还年轻的时候,我认识一个医生,医术不错,但他并不开业行医,却经年泡在大英博物馆的图书馆里,隔上一段时间就写出一本厚书来,既不像科学书也不像哲学书,由于没人看,只好自费印刷。离开人世之前,他写了四五本这样的书,没有任何价值。他有个儿子想进军界,可他没有钱送儿子进桑赫斯特军事学院学习,那孩子只好报名入伍,后来战死于疆场。他还有个女儿,长得很漂亮,叫我很是着迷。她是个演戏的,却没有演戏的天赋,只好跟着二流剧团跑江湖,在戏里边演演配角,挣的钱少得可怜。他的妻子操劳多年,干的是牛马活,身体完全崩溃了,女儿只好回家照料她,代替她做她已无力支撑的繁重的家务活。这样的日子苦难接连不断,浪费了大好光阴,最后一无所得。当你决定偏离众人所走的道路,另辟蹊径时,就等于是一场赌博。标新立异者为数不少,成功者寥寥无几。”

“我的决定,妈妈和艾略特舅舅是赞成的。你呢?”

“亲爱的,我怎么看对你有什么关系呢?我对你几乎可以说是个陌生的人。”

“我把你看作是一个不偏不倚的观察者。”她嫣然一笑说,“我还是想得到你的认可的。你觉得我这样做对不对?”

“为了你自己,你算是做对了。”我回答时,深信她不会听出我话中有话。

“那我为什么总觉得良心不安呢?”

“是吗?”

她点点头。她嘴边仍挂着微笑,但那微笑中含着几分悲伤。

“我知道这是合乎常理的。任何有理性的人,都会认为这是我唯一可行的路。不管是从实际情况的角度看,从人情世故的角度看,从道德规范的角度看,抑或是以是非的标准衡量,我的决定都是理所应当的。然而,在我的内心深处,我却有一种惴惴不安的感觉,觉得我如果对拉里好一些,少几分斤斤计较,少几分自私,多一些高尚,我就会和他结婚,过他的那种生活。如果我真的爱他,就会淡视世俗利益。”

“也可以把话倒过来说——如果他真的爱你,他就会毫不犹豫地按你的意思行事了。”

“我也这么想过。可这是行不通的。我觉得与男性相比,女性天生更富于自我牺牲的精神。”她说完嘻嘻一笑,“就像路得到异乡谋生时那样[49]。”

“那你为什么不试一下呢?”

我们的谈话一直是在很轻松的气氛中进行的,语气随随便便的,仿佛在谈论一个双方都认识的熟人,却对那个熟人并不是特别关心在意。伊莎贝尔甚至在向我陈述她跟拉里的那次谈话时,也显得乐呵呵的,时不时还加一些幽默的话语进去,就好像并不想让我把她的话太当真似的。可是现在听我这么一问,她的脸色变了。

“我怕呀。”

我们俩沉默了一会儿,谁都没有吱声。我的脊梁骨起了一阵凉意——每当遇到深刻、真实的感情问题时,我都会有这种奇怪的反应。我觉得这是一个可怕的时刻,一个震撼灵魂的时刻。

“你非常爱他吗?”末了,我问了她这么一句。

“我不知道。我对他很不耐烦,生他的气,但是却渴望和他在一起。”

说到这里,我们又沉默了下来。我真不知道再说什么好。

我们坐的咖啡室面积很小,厚厚的花边窗帘遮住了外面的光线。墙上糊着黄颜色的大理石花纹壁纸,挂着几幅陈旧的游猎图。再加上几件红木家具、寒碜的皮椅和一股霉味,会叫人莫名其妙地联想到狄更斯小说里的咖啡室。我用拨火棍拨了拨壁炉里的火,又添了些煤。这时,伊莎贝尔突然开了口。

“当时,我以为向他摊了牌,他就会服输,因为我知道他是很软弱的。”

“软弱?”我叫出了声,“你怎么会有这种想法?他这种人一旦决定走自己的路,就会义无反顾,根本不理会亲友的反对之声。”

“过去只要我叫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我能够轻而易举地指挥他。不管干什么事情,他都屈居别人之下,跟在别人的后边转。”

我点着一根烟,吐了个烟圈,看着那烟圈越变越大,最后消失在空气里。

“妈妈和艾略特舅舅认为我绝对不该在解除婚约后还跟着他到处乱跑,像没事人似的。而我觉得这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我一直心怀希望,指望着拉里最终会服输。我不相信,当他那死脑袋瓜意识到我讲的话算数时,他会不让步。”说到此处,她停顿了一下,然后冲我一笑,样子又顽皮又狡黠,“我告诉你一件事情,你不会感到吃惊吧?”

“我想不会的。”

“在我们决定来伦敦之后,我去见了拉里,请他和我一道度过在巴黎的最后一个晚上。当我把此事告诉家里人时,艾略特舅舅说这非常不得体,妈妈则说没这个必要,意思就是她完全不赞成。艾略特舅舅问我究竟想干什么,我说只不过和拉里在一起吃顿饭,然后去夜总会看看。他建议妈妈禁止我去。于是妈妈对我说:‘如果我禁止你去,你会听吗?’我回答说:‘亲爱的妈妈,我不会听的。’她接下来说:‘我猜着你就不会听。既然如此,我禁止你去,好像意义就不大了。’”

“你母亲像是个很有头脑的人。”

“我敢说很少有事情能逃过她的眼睛。拉里来接我时,我到她房间里跟她说再见。当时,我稍微打扮了一下。你知道,在巴黎非得如此不可,不然的话看上去就像光着身子。她看见我身上穿的那身衣服时,把我从头到脚扫了几眼,弄得我局促不安。我怀疑她有一双慧眼,看穿了我的心思。不过,她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吻了我一下,说她希望我玩得开心。”

“你有什么心思?”

伊莎贝尔迟疑地望着我,好像决定不了是不是对我应该再坦诚一些。

“我当时感到自己看上去还是挺不错的,觉得那是我的最后一次机会了。拉里在马克西姆饭店预订了一张桌子。我们大快朵颐,吃了很多美味,都是我特别喜欢吃的,还喝了香槟酒。我们海阔天空地谈着——至少我是这样的,引得拉里哈哈大笑。我就喜欢他这一点——一听我说话,他就开心得不得了。然后,我们俩就跳舞,跳够了便跑到马德里堡玩。在那儿碰见几个熟人,大家一起碰杯把盏,喝了些香槟酒。后来,我们又去了金合欢歌舞厅。拉里的舞跳得很棒,我们俩配合默契。大厅里很热,再加上音乐声和酒劲,我感到晕晕乎乎的,心里有些躁动不安。跳舞时,我和拉里脸贴着脸。我知道他想得到我。老天爷清楚,我也想得到他。我心生一计。其实那种想法早就藏在我的心里了。我觉得应该带他回酒店。到了那里,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插曲。”

“我敢肯定,你这样说是很含蓄的了。”

“我的房间距离艾略特舅舅的房间以及妈妈的房间都隔着一段路,因此我认为没有危险。等我们回到美国之后,我想我可以写信告诉拉里,就说我怀孕了。那时他就只好回去和我结婚了。我敢说把他留在美国并不难,特别是有妈妈患病在身这个理由。我当时心里嘀咕:‘我真蠢,怎么以前没想到这一计。这样一来,所有的问题都会迎刃而解的。’在歌舞厅里,音乐停下来时,我仍依偎在他的怀里。后来我说时间晚了,明天中午我们还要赶火车呢,最好回去吧。我们坐进了一辆出租车。我紧靠在他身上,他用胳膊搂紧我,吻了吻我。他吻了又吻,吻了又吻——啊,那感觉真好。好像没多大一会儿,出租车就停在了酒店门前。拉里付了车费。这时只听他说:‘等会儿我走路回去。’汽车绝尘而去,我伸出胳膊搂紧他的脖子说:‘进去再喝一杯怎么样?’他回答说:‘恭敬不如从命。’他揿了门铃,大门打开了。待我们进了大厅,他把电灯扭亮。我看看他的眼睛——那双眼睛充满了信任,那样诚实,那样天真无邪。显而易见,他丝毫没有觉察到我为他设了个圈套。我觉得自己不能对他玩如此卑鄙的花招,这就像用糖果欺骗一个小孩一样。你猜我后来是怎么处理的?我对他说:‘哦,也许你还是别上去了的好。妈妈今晚不太舒服。如果她睡着了,我不愿把她吵醒。晚安!’我仰起脸让他吻了吻,然后把他推出了门。这就是结局。”

“你感到遗憾吗?”我问。

“既不高兴,也不遗憾。我只是身不由己罢了。我那样做,并非出自我的意愿,而是有一种力量左右了我,驱使着我行事。”她莞尔一笑,“也许你会称之为良心发现吧。”

“我想你可以这样说。”

“那么,我的良心就只好自食其果了。我相信,它以后会倍加小心的。”

我们的谈话实际上就这样结束了。能敞开心扉跟人交谈,这对伊莎贝尔多少是一种安慰。而我帮不上忙,只能听她讲讲而已。我觉得自己有愧于她的信任,想找几句话安慰安慰她。

“要知道,一旦坠入爱河,”我说道,“你会觉得不可自拔,陷入深深的苦恼之中,好像永无摆脱之日。可是,看看大海,你就会心有所悟的。”

“此话怎讲?”她笑着问。

“哦,爱情就像一个很差劲的水手,一旦航行,它便痛苦不堪。可是,如果你抵达大西洋彼岸,跟拉里隔海相望,你会意外地发现启航前那种无法忍受的痛苦突然变得微不足道了。”

“这是你的经验之谈吗?”

“这是一个历尽沧桑的人的经验之谈。一旦情场失意,陷入痛苦之中时,我就立刻乘船远航。”

雨仍在淅淅沥沥下个不停。我们觉得就是不去参观汉普顿宫的那些皇家宫殿,甚至不去看伊丽莎白女王的寝室,伊莎贝尔照样能够活下去,于是我们乘车返回了伦敦城。这以后,我又见过伊莎贝尔两三次面,但都有他人在场。等到在伦敦住了一段时间后,我便启程到蒂罗尔[50]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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