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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这以后,有十年的时间我再也没有见过伊莎贝尔和拉里。艾略特我倒是经常见,而且由于某种原因(容我以后向诸位交代)见的次数更多了。从他的嘴里,时不时会听到一些伊莎贝尔的情况。可是关于拉里,他不能提供任何信息。

“根据我了解的情况,他仍住在巴黎,只是不太可能碰上他的面。我们的社交圈子是不一样的。”后边的一句说出来时,他的语气里透出一股自豪感,“他沉沦到今天这种样子,叫人不胜伤感。论出身,他是相当不错的。假如他听我的话,我敢说我可以让他有所作为的。不管怎么说,伊莎贝尔摆脱他,算是吉星高照了。”

我跟艾略特有所不同,并非只跟一定圈子里的人打交道。在巴黎,我有一些熟人,在艾略特看来登不了大雅之堂。我虽然时常经过巴黎,但是待的时间都不太长。我曾经问过一两位熟人是否见过拉里,有没有他的消息。有几个熟人跟拉里是认识的,但没有一个和他是深交,于是无人了解他的近况。我去他常吃晚饭的那家餐馆打听消息,却发现他已经好久不去了,餐馆里的人说他可能搬走了。在附近居民常去的蒙巴纳斯林荫道上的那些咖啡馆,我也没有发现他的踪迹。

在伊莎贝尔离开巴黎之后,他原打算去希腊,后来放弃了。当时的实际情况,他多年以后才亲口告诉了我。不过,为了把事情尽量按照时间顺序排列,读起来方便些,我还是在此处对诸位讲一讲吧。他整个夏天都住在巴黎,苦读不休,直至深秋。

“那时我觉得需要放下书本,休息休息。”他说道,“我每天看八至十个小时的书,已有两年的时间了。于是,我就去了一座煤矿找活干。”

“你去哪里啦?”我失声叫道。

他见我一脸的惊讶,不由哈哈笑了。

“我认为干几个月的体力活对我有好处。我有一种感觉,干体力活能叫我理清思绪,使心情恢复平静。”

我没有吱声。我真不清楚,这是他迈出这出乎人意料之外的一步的唯一原因,还是与伊莎贝尔拒绝嫁给他也有关系。实际上,我也不知道他爱伊莎贝尔究竟有多深。大多数人在恋爱的时候会想出各种理由说服自己,认为按自己的心愿做事是合情合理的。天下婚姻多悲剧,恐怕这就是症结了。这情况就像有些人将自己的事情交给一个骗子去做一样——他们明明知道此人是骗子,却跟他关系很好,于是就不愿意相信他行骗会对朋友下手;他们坚信,他虽然对别人居心叵测,对自己决不会如此。拉里不肯为了伊莎贝尔牺牲自己心仪的生活,其意志相当坚定,可是失掉伊莎贝尔却又给他带来了痛苦,想不到竟如此难以忍受。这可能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哦,你继续讲。”我说道。

“我把书和衣服放在两只箱子里,交给美国运通公司保管。然后把一套替换的衣服和一些内衣打了个包,就动身了。我的希腊语教师有个妹妹嫁给了兰斯附近一座煤矿的经理,便写了一封信介绍我去见他。你知道兰斯吧?”

“不知道。”

“在法国北部,离比利时边界不远。我下榻于车站旅馆,在兰斯只待了一个晚上,次日就乘坐当地的火车去了煤矿。你去过矿区吗?”

“在英国去过。”

反正都差不多吧。那儿有煤矿,有经理的房子,还有两层高的矿工小屋,一排一排的,千篇一律,完全是一种模样,单调得让你的心直朝下沉。教堂是新建的,样子很难看。另外,街上还有几家酒吧间。我到达矿区时,天气阴冷,空中飘着毛毛细雨。我找到经理的办公室,把信交给了他。经理是个矮胖子,两颊红红的,看上去像是个贪嘴的人。矿上正缺工人,因为许多矿工都死在了战场上。有不少波兰人在此处打工,大概有两三百人吧。经理问了我一两个问题。他一听我是个美国人,好像觉得来头有些蹊跷。不过,他的小舅子把我夸成了一朵花,他也就乐于雇用我了。他要给我一个地面上的工作,可我说自己想下井。他说如果不习惯,在井下会吃不消的。我说自己已有心理准备。末了,他叫我给一个矿工当帮手。其实,那是童工干的活,只是眼下童工太少,不够用罢了。这位经理是个挺不错的人。他问我找到住处了没有,我说还没有找到。他便拿过一张纸写了个地址,说按这个地址找去,会有一位家庭主妇给我安排睡觉的地方的。那是个寡妇,丈夫是矿工,死于战火之中,她有两个儿子在矿上工作。

我拿起包袱,就告辞了。找到那户人家后,开门的是一个瘦高个女人,头发花白,有一双乌黑的大眼睛。她五官端正,年轻时一定颇有姿色。如果不是因为少了两颗门牙,就是现在也不一定会难看,会如此憔悴。她告诉我,说没有空房间了,但一个波兰人租下的房间里有两张床,我可以睡那张空床。楼上有两个房间,她的两个儿子住一间,她住另一间。她领我看的那个房间在楼下,可能以前是做客厅用的。我倒是想单独住一个房间,但又觉得还是别多事得好。外边毛毛细雨下个不停,雨势有所加大,而我已全身湿透。我不愿再到别处找房子,把自己浇成个落汤鸡。所以我说挺合适的,便住了下来。他们把厨房当作客厅使用,里边放着两把摇摇晃晃的扶手椅。院子里有个贮煤室,也兼作浴室用。她的两个儿子和那个波兰人把午饭带到上班的地方吃,她要我中午跟她一道吃饭。吃过饭,我坐在厨房里抽烟,她则忙家务,一边给我讲述她以及她家的情况。到了下班时间,那几个上班族便回来了。波兰人先回,那两个小伙子接踵而至。波兰人穿过厨房时,房东太太告诉他,说我要和他睡一个房间,而他仅仅冲我点了点头,什么话也没说。随后,他从炉子的铁架上拎起一只大水壶,到浴室里洗脸去了。两个小伙子都身材高挑,尽管脸上有煤污,看上去仍一表人才。他们似乎对我很友好。当得知我是个美国人时,便把我视为怪物。他们俩一个十九岁,退伍还乡才几个月,另一个十八岁。

波兰人洗完回来,两个小伙子就去浴室了。波兰人的名字属于很难叫出口的那一类,大伙儿都简单地叫他考斯迪。他是个大块头,比我要高出两三英寸,虎背熊腰,脸上苍白、多肉,鼻子短而宽,大嘴巴。他的眼睛是蓝颜色的,由于没有能把眉毛和睫毛上面的煤灰洗掉,看上去就像描了眉一样。由于睫毛特别黑,就把他的眼睛衬托得蓝得惊人。这家伙长相丑陋,为人有点粗野。那两个小伙子洗完,换了身衣服就出去了。波兰人坐在厨房里一边抽烟斗一边看报。我口袋里有本书,于是拿出来,也开始看起来。我留意到,他瞥过我一两眼。过了没多久,他放下了手中的报纸。

‘你在看什么书?’他问。

我把书递给他,让他自己看。那是一本《克里夫斯公主》,我在巴黎火车站买的,小版本的,可以放在口袋里。他看看书,又看看我,一副诧异的样子,随后把书还给了我。我注意到他的嘴角浮现出一丝嘲讽的微笑。

‘有意思吗?’

‘我觉得非常有意思,甚至可以说是引人入胜。’

‘我在华沙上中学时读过此书。我觉得味如嚼蜡。’他的法语讲得很好,一点波兰口音也没有,‘现在我除了报纸和侦探小说外,什么都不看。’

勒克莱尔太太(这是我们房东太太的名字)一边留意着炉子上为晚饭煮的汤,一边坐在桌旁补袜子。她告诉考斯迪,说我是煤矿经理介绍来的,把我对她讲过的一席话重复了一遍。波兰人听着,抽着烟斗,用湛蓝湛蓝的眼睛打量着我。那双眼严苛、精明。他问了我几个问题。当我告诉他,说我从来没有在煤矿上干过时,他的嘴角又浮现出了嘲讽的微笑。

‘你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只要有别的路可走,谁都不愿当矿工的。不过,这是你的事情,你肯定有自己的原因。你在巴黎住在哪里?’

我如实做了回答。

‘有一个时期,我每年都要去巴黎走一走,不过,都是在大街上逛悠。你去拉鲁埃餐馆吃过饭吗?那是我最喜欢去的馆子。’

“我听了觉得有点奇怪,因为那家餐馆的饭菜并不便宜。”

“一点都不便宜。”

他可能看明白了我的心思,因为他的嘴角又浮现出了那种嘲讽的微笑。不过,他显然觉得没必要做进一步的解释。我们东一搭西一搭地扯些咸淡话,直至两个小伙子回来。随后,大家在一起吃晚饭。饭毕,考斯迪问我愿不愿到小酒馆[51]喝一杯。小酒馆设在一个非常大的房间里,有个吧台在房间的一端,屋里摆着几张大理石面桌子,每张桌子旁放几把木椅。酒馆里配有一架自动钢琴,有人往投币孔里塞了一枚硬币,此时钢琴正在弹奏一首舞曲。除掉我们坐的那张桌子外,只有三张桌子旁坐有人。考斯迪问我会不会玩勃洛特牌戏[52]。我曾经跟我的同学学过这种游戏,于是便说自己会玩。他建议我们赌一把,以啤酒为赌注。我同意后,他叫人把纸牌拿了来。我连着输了两局。这时,他提议我们赌钱。他拿的牌好,而我的运气很糟。我们赌的是小钱,但最终我还是输掉了好几法郎。赢了钱,再加上啤酒助兴,他心情很好,打开了话匣子。不一会儿工夫,我就从他的谈吐和行为方式看出他是个受过教育的人。当他重又谈到巴黎时,他就问我认不认识某某人和某某人。他说的是几个美国女人,路易莎伯母和伊莎贝尔住在艾略特家里时,我曾在那儿碰见过。他好像比我跟那些人熟悉得多。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落到了今天这个地步。此时天色并不算晚,但我们次日天一破晓就得起床呢。

‘走之前,咱们再喝一杯吧。’考斯迪说。

他一面呷着啤酒,一面用他那精明的小眼睛瞅着我。他那样子使我联想到了肥猪,一头脾气暴躁的肥猪。

‘你为什么跑到这个烂煤矿受苦?’他问我。

‘为了体验生活。’

‘你是昏了头了,小伙子。’[53]他说。

‘那你为什么来呢?’

他耸了耸他那厚实、笨拙的肩膀。

‘我小的时候便进了少年军事学校。我父亲是沙皇麾下的一个将军。在上次大战中,我是一名骑兵军官。我无法忍受皮尔苏茨基[54],我们策划杀死他,却被人出卖了。凡是被捕的,都叫他枪决了。我侥幸逃过了边境。当时摆在我面前的只有两条路:加入法国的外籍军团或者下井挖煤。我选择了后一种罪恶感比较轻的出路。’

之前,我已经告诉过考斯迪我预备在煤矿上做什么工作,他当时没有说什么,这时却见他将胳膊肘在大理石桌面上一架,说道:‘来,试试把我的手掰下去。’

我懂得这是一种老式的角力,于是摊开手,跟他的手握在了一起。他哈哈一笑说:‘用不了几个星期,你的手就不会这么柔软了。’我使出吃奶的气力把他的手朝下扳,可抵不住他的神力。渐渐地,他将我的手朝下压,最终压到了桌面上。

‘你真有劲。’承蒙他这么夸奖我,‘能坚持这么长时间的人是不多的。你听我说,我的助手屁用都不顶,是个三寸丁的法国人,手无缚鸡之力。不如你明天跟我走,我跟工头说叫你做我的助手。’

‘我愿意跟你去。’我说,‘你看工头会同意吗?’

‘这得有见面礼。你拿得出五十个法郎吗?’

“他说完把手伸出来,我从钱包里掏出一张五十法郎的钞票递给他。之后我们便回去睡觉。那一天真够累的,我一躺下便睡得像死猪。”

“你是不是发现挖煤的活十分艰辛?”我问拉里。

“起初,累得人腰酸背痛。”他咧开嘴笑了笑说,“考斯迪打通了工头的关系,让我当上了他的助手。那时,他在一块旅馆浴室那么大的空间里干活,进去时得手脚并用爬过一条非常低的隧道。里面热得像火炉,干活时浑身脱得精光,只穿一条裤子。考斯迪的身子又白又胖,活像一条巨无霸鼻涕虫,看了叫人心生厌恶。在那巴掌大的地方,气动挖煤机发出的声音震耳欲聋。我的任务是把他切下来的煤块装进一个筐子,再拖着筐子爬过隧道,将其拖到隧道口。隔一段时间就有一辆运煤车开过来,煤块便被装进车斗,然后运往电梯那儿。这是我平生第一次下井,不知道这流程是否规范,只觉得不太专业化,简直是牛马干的活。中途,我们停下手休息——吃午饭和抽烟。一天干下来,我的感觉并不糟糕,再洗个澡,舒服极了。我当时觉得自己的脚恐怕永远也别想洗干净了——那双脚黑得像煤炭。我的手磨出了水泡,疼得像刀割,但后来都长好了。渐渐地,挖煤的活我就干惯了。”

“你坚持了多长时间?”

当助手的活我只干了几个星期。话说那些往电梯口运煤的车,它们是靠一辆拖拉机拖拽的。拖拉机驾驶员只会开,不懂机械,而拖拉机的引擎经常出毛病。有一次出毛病,他修理不好,一时不知所措。我可是个呱呱叫的机修工,帮他瞧了瞧,没过半个小时便排除了故障。工头将此事告诉了经理,经理把我找了去,问我懂不懂汽车。结果呢,他给了我一份机修工的工作。当然,那工作单调乏味,可我干起来得心应手。由于汽车一有故障就被排除,他们对我很是满意。

我离开了考斯迪,这叫他窝了一肚子的火。我们俩配合默契,已彼此适应。成天跟他一起干活,晚饭后一起下酒馆,睡觉时分享一个房间,我把他已摸得透透的。他是个古怪的人,叫你一见就会留下印象。他不跟波兰人来往,波兰人去的咖啡馆我们就不去。他总忘记不了自己是贵族,而且当过骑兵军官,所以,他把那些波兰人都看得粪土不如。那些波兰人当然气得不得了,可又奈何不了他——他壮得像头牛,打起架来,不管用不用刀子,五六个人近不了他的身。尽管如此,我还是结识了几个波兰人。他们告诉我,说他在一个很棒的骑兵分队里当过军官是真的,但至于说他是出于政治原因被迫离开了波兰,那是一派胡言——他是被华沙军官俱乐部开除了,并解除了他的军职,理由是他打牌时抽老千,叫人抓了个正着。他们警告我不要跟他打牌,说他老躲着他们是因为他们知道他的底细,不愿跟他在一起待。

我和他打牌老输,但每次输得不多,只不过区区几个法郎,而且他总是争着付酒钱,所以实际上也就算不了什么。我以为自己仅仅是手气不好罢了,或者说自己的牌技不如他。可是,了解了内幕后,我就擦亮眼睛注意观察,百分之百地肯定他在抽老千。可是,即便要了我的命,我也看不出他是怎么捣的鬼。啊,他可真是聪明到家了。我明明知道他不可能老拿到最好的牌,却苦于抓不着把柄。我像猞猁一样紧盯着他不放,而他似狐狸一般狡猾。他可能发现我在提防着他了。一天晚上,我们玩了一会儿牌之后,他看着我,脸上浮现出那种无情、嘲讽的微笑(他只会这种笑法),款款说道:‘想不想让我给你变几个戏法看?’

他把纸牌拿过去,让我说一张牌,然后洗了牌,叫我随便取一张。我取出一张看了看,发现正是我方才说的那张。他又变了两个戏法,然后问我会不会玩扑克游戏,我说会玩。于是他就给我发了几张牌。我看了看,发现手里拿的是四张A和一张老K。

‘愿意不愿意给你手里的牌下一笔大赌注?’

‘我愿意把所有的钱都押上。’我回答说。

‘那你就傻了。’他说完把手里的牌摊在了桌子上——原来是一把同花顺。这叫我一头雾水。他见我一脸的诧异,不由哈哈大笑起来,说道:‘假如我不是个规矩人,我会叫你把身上的衣服都输掉的。’

‘现在你把我赢得也够惨的了。’我笑着说。

‘一点小钱,连去拉鲁埃餐馆打打牙祭都不够。’

我们每晚仍继续打牌,而且兴致很高。我得出的结论是,他抽老千与其说是为了赢钱,还不如说是为了寻乐子。他对自己能够愚弄我而感到一种异样的满足。也许最叫他感到高兴的是:我明明知道他在捣鬼,却弄不清他是怎么捣的。

不过,这只是他的一个方面,而使我最感兴趣的却是他的另一方面。我简直无法把这两方面调和起来。虽则他自夸除掉报纸和侦探小说以外,什么都不看,但其实他是个有学问的人。他很健谈,语言犀利、刻薄,夹枪带棒的,然而却让听者兴奋不已。他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床头挂一个十字架,每逢星期天就去做弥撒。星期六的晚上则以酒为伴。我们去的那个酒馆[55]一到星期六便顾客盈门,屋里空气混浊,烟雾缭绕。客人中有携家人而至的沉默寡言的中年矿工,有结伙而来的喧闹不已的年轻人;一些酒客围在桌旁玩勃洛特牌戏[56],脸上淌着汗,嘴里大声吆喝着,他们的贤内助则坐在他们身后观战。人群和喧闹声对考斯迪会产生奇特的影响,使他变得深沉。这时的他会谈一些你想不到的话题,会谈神秘主义。至于神秘主义,我在巴黎时仅仅读过梅特林克[57]写的一篇关于鲁斯布鲁克的文章,其他便一无所知了。而考斯迪却大谈普罗提诺[58]、古希腊雅典最高法院的法官丹尼斯、鞋匠雅各布·贝姆[59]以及迈斯特·埃克纳特[60]。听这样一个被自己的社会圈子驱逐出来的大块头游民,一个愤世嫉俗、牢骚满腹、穷困潦倒的人,大谈什么万物的本质以及和上帝合为一体的极乐境界,简直是匪夷所思。这些情况我闻所未闻,让我感到迷茫,也感到激动。我就像一个躺在黑屋子里的人,窗帘的缝隙透进一线光亮,心里知道只要拉开窗帘,眼前就会出现一片沐浴在灿烂曙光里的原野。不过,在没有喝醉酒的情况下,你再跟他扯这个话题,他会生气的,眼睛露出恶狠狠的光。

‘我都不知道自己说了些啥,怎么能给你讲呢?’他会板着脸说。

“可我知道他在睁着眼说瞎话。他完全清楚自己说的是什么。他的知识非常渊博。他当时喝醉了酒固然不错,但他的眼神以及那张丑脸上激昂的表情,就不能仅仅用一句喝醉了的话搪塞过去的。情况并非如此简单。他第一次跟我那般说话,其话语我一直都没有忘掉,因为我当时都惊呆了。他竟然说这个世界并非上帝所创造,说无中不能生有,而是一种永恒的存在。这还罢了,他竟然又说恶和善一样,都直接反映着上天的意志。酒馆里肮脏不堪、人声喧哗,再加上那架自动钢琴弹奏着舞曲,他的话在这种环境中听上去怪兮兮的。”

此处我另起一节,好让读者有片刻喘气的机会。这样做,完全是为了读者考虑。拉里的叙述并没有因此而中止。趁此机会,我想说,他叙述时不慌不忙,斟词酌句的。虽然不敢说我能把他的话原封不动再现给诸位,但我做出了努力,不仅努力复述出事情的经过,还努力再现他说话的方式。他的声音圆润,犹如天籁之音,十分悦耳。他说着,一口一口抽着烟斗,时不时会停下来把熄灭了的烟斗再点着,只是说,不加任何手势。他直直望着我,乌黑的眼睛里有一种令人愉快的,并且让人捉摸不透的表情。

后来,春天姗姗而至。在那片平坦而荒凉的乡间,春天来得晚,天气依然寒冷,细雨绵绵。不过,有时会出现一个晴暖天,惹得矿工们都不愿离开地面,坐着摇摇晃晃的电梯(电梯里会挤满身穿肮脏工作服的矿工),钻到数百英尺以下的地球深处去了。春天已经露面,但羞羞答答不敢跨入这片阴冷、肮脏的矿区,好像害怕不受欢迎似的。它宛若一朵鲜花(水仙或百合),开在贫民区住房窗台上的一个花盆里,叫你弄不懂它在那儿干什么。星期天的早晨,我们总是赖在床上不起来。在这样的一个早晨,我正躺在床上看书,考斯迪望着外面的蓝天,对我说道:‘我要离开这儿了。你愿意跟我一起走吗?’

我知道有许多波兰人一到夏天就回他们国家割麦子,而现在还不到收割的季节。再说,考斯迪现在是有国不能回。

‘你要到哪儿去?’我问道。

‘浪迹天涯——穿过比利时到德国,再沿莱茵河朝前走。夏天,就到农场去打打零工。’

我听后,当下便做出了决定,于是说道:‘这主意挺不错的。’

次日,我们告诉工头,说我们不干了。我找到一个人愿意拿旅行背包换我的提包。我把不想要的,或者说不便路上带的衣服,全都给了勒克莱尔太太的小儿子——他跟我的身材差不多。到了第二天,老太婆供我们喝了咖啡,我们就出发了。

一路上我们不慌不忙,因为我们知道起码得等到麦收季节才能在农场找到活干。我们就这样慢慢悠悠从那慕尔和列日穿过法国及比利时,再经由亚琛进入德国境内。我们每天顶多走十英里或十二英里路,遇见中意的村子便歇脚。车到山前必有路——总能找到住宿的客栈和吃肉喝酒的酒馆。总体而言,天气还是不错的。在矿上熬煎了那么多的日月,现在来到开阔的野外,感觉真好。以前真是没有想到绿茵地竟是那么美不胜收;树木尚未长出树叶,而树枝上蒙了一层薄雾般的新绿,竟会那么赏心悦目。后来,考斯迪开始教我学习德语——他的德语和法语讲得一样棒。走在路上,遇见形形色色的景物(或牛或马,或人及其他),他都会把相应的德语告诉我,还会叫我重复简单的德语句子。时间就这样悄然逝去。进入德国境内时,我至少可以用德语问路了。

科隆稍微偏离了一点我们的路线,可是考斯迪硬要到那儿去一趟,说是为了那一万一千名殉道修女[61]。等我们到了科隆时,他便恣意酗酒,一连三天不见人影。我们下榻的地方有点像工人宿舍。待他回到住处,一脸的愠色。原来,他跟人打了一架,眼睛都被打青了,嘴唇有一道血口子,可以说样子很惨。他倒头睡了两天两夜。然后,我们沿着莱茵河的河谷向达姆施塔特进发。他说那儿风光旖旎,而且我们极有可能找到工作。

我从来都没有如此开心过。天气持续晴好。我们走过一个个小镇、一座座村庄。遇见美丽的景色,我们就驻足欣赏。找见住宿的地方,我们便停下来过夜,有一两次睡在稻草堆上。路边有客栈,我们就进去饱餐一顿。进入盛产葡萄酒的地区时,我们就不喝啤酒,以葡萄酒取而代之了。在酒馆里,我们结交了一些朋友。考斯迪粗犷而快活,赢得了酒友们的信任,于是大家一起打司卡特(一种德国的牌戏)。他谈笑风生,一团和气,暗中却抽老千。他满嘴粗俗的玩笑,很得酒友们的喜欢,所以也就不太在意输钱给他了。我则借机练习说德语。在科隆的时候,我买了一本袖珍英德会话手册,学习德语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一到晚上,两大盅白葡萄酒落肚,考斯迪便以一种病态的口吻大谈什么从孤独逃离,最后还是孤独,谈灵魂的暗夜,谈生灵与造物主合为一体的极乐境界。可是次日清早,走在明媚的乡野间,青草上露水滴滴,我想让他继续讲下去的时候,他却勃然大怒,差点没动手打我。

‘住口,笨蛋!’他说道,‘乱七八糟的东西,讲那些有什么意思!好啦,还是学德语顶用。’

你是不能跟他犟嘴的——他那汽锤一般的拳头可不是吃素的,说打你就会打你。他发火的样子我可是领教过。他可以一拳把我打昏,将我丢在臭水沟里。趁着我昏迷不醒,他会掏光我的口袋。他这个人真是叫人捉摸不透。当葡萄酒打开他的话匣子,他谈到至高无上的主宰时,他会避开平时讲的那些粗野下流话,就像脱掉下井穿的肮脏的工作服一样,换上一种很文雅的语言,滔滔不绝,口若悬河。要说他缺乏虔诚之意,我是不相信的。可不知怎么我突发奇想,认为他下井干那种艰辛、非人的活儿,只是想折磨自己的肉体。他仿佛憎恨自己那个丑陋、庞大的身躯,渴望叫它受点罪。他抽老千也罢,发脾气也罢,抑或行为残暴,都是他的意志(噢,不知怎么命名这种概念才好)对根深蒂固的神之本性的反抗,是对自己内心欲望的反抗——他渴望见到既让自己害怕又让自己迷茫的上帝。

我们徐徐而行。已到了春末,树上长满了绿叶。葡萄园里的果实越来越丰满。我们一直走的都是土路,路上尘土飞扬。进入达姆施塔特一带时,考斯迪建议找个活儿干,因为身上带的钱都快花光了。我口袋里倒还有六七张旅行支票,但我拿定主意不到万不得已时不取出来使用。后来,我们看见一所农舍样子挺气派,便停下来问他们要不要帮手。当时,敢说我们看上去不太讨人喜欢——风尘仆仆,汗和尘土把我们都弄成了大花脸。考斯迪样子像个土匪,我的样子恐怕也强不到哪儿去。于是,我们屡屡吃闭门羹。有一户农家愿意雇用考斯迪,却不愿用我。考斯迪说我们是好朋友,是不能分开的。我叫他留下干,可他硬是不肯。这叫我感到有点意外。他喜欢我,我是清楚的,其中的原因我想象不来,因为我并不是对他有用处的那种人。可是,至于说因为喜欢我,为了我而放弃一个工作,就是我始料未及的了。离开那户农家后,我感到良心大受谴责,因为实际上我并不喜欢他,甚至很讨厌他。但是,当我想要说几句话,表示我对他这样做感到高兴时,他把我臭骂了一顿。

最后,我们终于时来运转了。话说我们刚刚走出一个山谷里的村庄,便瞧见了一所独门独户的农舍,外表看上去还不错。敲了敲门,开门的是个女人。我们照例介绍了来意,声称不要工钱,只管吃住就行了。想不到的是,她没有当着我们的面砰的一声把门关上,而是叫我们稍候。她冲屋里叫人,很快有一个男子走了出来。此人把我们细细打量一番,问我们从何处来,叫我们出示证件。他发现我是个美国人,便把我多看了一眼,似乎不太乐意用我。不过,他还是请我们进屋先喝杯酒再说。他领我们进了厨房,大家一起坐下。那女人端来一壶酒和几个杯子。男子告诉我们,说他家的雇工被公牛抵伤了,现在医院里,要等到庄稼收割之后才能康复。当地人有许多都战死于疆场,活着的却进了那些在莱茵河畔拔地而起的工厂里做工,于是便使得找个雇工十分艰难。这种情况我们是知道的,并且对此加以利用。长话短说,他最终决定雇用我们。他家的房间倒是不少,但他可能不愿让我们住在他家,于是告诉我们说干草棚里有两张床,我们可以宿在那里。

农场上的活不重,无非就是放牛牧猪什么的。机械坏了,就帮着修修。空闲时间还是有的。我喜欢那些芳香的草地,傍晚时分经常四处游荡,做一做空梦。那是一种十分惬意的生活。

这户人家的家庭成员有贝克尔老夫妇,以及他们那带着几个孩子守寡的儿媳。贝克尔年近五旬,五大三粗,头发花白。他打过仗,腿上负过伤,至今走路仍一瘸一拐的。腿伤叫他疼痛难忍,只好以酒消痛,常在睡觉前喝得酩酊大醉。考斯迪和他相处得很好,晚饭后时常一起去酒馆,打打司卡特牌戏[62],灌灌黄汤。贝克尔太太原来是家里的女佣,是他们从孤儿院里领来的,贝克尔在妻子死后不久便续娶了她。她比贝克尔小好多岁,也还有点姿色,丰胸肥臀,红红的脸蛋,一头金发,妖妖娆娆的。考斯迪不久便断言那女人是有些风情的。我警告他不要做傻事,说我们有份好工作,不能因此而丢掉。他仅仅只是嘲笑了我几句,说贝克尔满足不了她,是她自己想来一手的。我情知劝他守规矩也是白费口舌,但我还是告诫他三思而后行。贝克尔也许看不出他心怀鬼胎,可是他的儿媳却是个明眼人,任什么都逃不过她的眼睛。

他的儿媳名叫埃莉,是个又高又壮的少妇,年龄不足三十岁,黑眼睛,黑头发,一张蜡黄的方脸老是郁郁不乐的。丈夫阵亡于凡尔登战役,她仍在服丧期。她是个虔诚的教徒,每逢星期天早晨,都要到村子里去做早弥撒,下午又会跑去做晚祷。她有三个孩子,其中一个是遗腹子,是丈夫死后出生的。一家人吃饭时,她除了骂孩子,否则从不开口说话。她很少下地干农活,大部分时间都用来看孩子。一到晚上,她就独自一人坐在客厅里看小说,让客厅的门敞开着,便于听到孩子的哭声。两个女人势同水火。埃莉瞧不起贝克尔太太,嫌她是个弃儿,做过用人。而今,贝克尔太太是一家之主妇,有权发号施令,这叫她气不打一处来。

埃莉是一户富裕农家的千金,嫁过来时带了一笔不菲的嫁妆。她没有在村里上学,而是去邻近的茨温根贝格城,上的是女子高级学校[63],受过良好的教育。可怜的贝克尔太太十四岁就来到了农场当用人,能够看得懂书、写得了字,对她而言就很不错了。两个女人之间有裂痕,这也是其中的一个原因。埃莉一有机会就卖弄她的学问,会把贝克尔太太气得满脸通红,就问要学问对于一个农夫的妻子有什么用。这时,埃莉会看看自己用钢链套在手腕上的亡夫的身份牌,阴沉的脸上浮现出凶狠的表情,说道:‘不是农夫的妻子,而是农夫的寡妇——只不过,这个农夫是个为国捐躯的英雄。’

“可怜的贝克尔老头放着农活干不成,在她们之间当起了和事佬。”

“插一句,他们是怎么看你的呢?”我打断拉里的话问道。

哦,他们把我当成了美军的逃兵,不敢回到美国去,一回去就要被关进大牢。我不愿意跟贝克尔和考斯迪去酒馆喝酒,他们认为就是因为这个缘故。他们觉得我是不想引起人们注意,不想招来村警盘问我。当埃莉得知我在学德语,便把她用过的旧课本拿了来,说要教我。于是,吃过晚饭后我们俩就会到客厅里去学习,把贝克尔太太一个人丢在厨房里。我大声朗读,埃莉为我纠音。遇到不懂的词,她就给我解释。我猜想她这样做与其说是帮助我,还不如说是在向贝克尔太太传达某种隐晦的意思。

“考斯迪一直都在挖空心思勾引贝克尔太太,但是没有进展。贝克尔太太高高兴兴、乐乐呵呵,跟他插科打诨、谈笑风生,而他是个风月老手,自有一套手段。我猜她知道考斯迪的用心,敢说她为此而感到得意。可是,当考斯迪对她动手动脚时,她呵斥他放规矩些,还扇了他一记耳光。我敢说,那一耳光打得可真是不轻。”

说到这里,拉里犹豫了一下,难为情地笑了笑。

我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有女人缘的人。可是我依稀感到……感到贝克尔太太看上了我。这叫我很不舒服。一是因为她比我大得多,二是由于贝克尔老先生对我们一直都很不错。吃饭时,贝克尔太太管分菜,我暗中注意到她给我的菜总会比别人的多。她好像在找机会同我单独在一起。她冲着我微笑——那种笑容可以说是具有挑逗性的。她问我有没有女朋友,说我这样的小伙子到这种地方来,身边没个女人一定会很痛苦的。她话里边的含意你应该是清楚的。我只带了三件衬衫,而且都穿得很破了。有一次,她说我破衣烂衫的怪丢人,叫我把衬衫交给她补一补。这话让埃莉听去了。一次,她趁旁边没人的时候说,如果我有缝缝补补的活儿,可以交给她做。我胡乱支吾了几句。可是,一两天后,我发觉自己袜子上的洞全补好了,衬衫也打了补丁,放回到了干草棚里的长凳上(我们的物件都摆放在这条凳子上)。这是她们俩哪一个的善举,我不得而知。当然喽,我并没有将贝克尔太太当回事。她心眼好,可我觉得她的情感仅是母性的一种表现。可是有一天考斯迪对我说:

‘告诉你吧,她想要的不是我,而是你。我算是没有戏了。’

‘别胡扯!’我正色道,‘她年龄大得都可以当我的妈妈。’

‘这有什么关系?你只管追她就是了,老弟,我不会碍你事的。她也许不那么年轻了,但身体还是挺有女人味的。’

‘天呀,请你别说了。’

“为什么要优柔寡断呢?但愿不是为了我。我可是个达观者,懂得”天涯何处无芳草的道理。我不怪她,因为你年轻么。我年轻时也风光过。应该趁年轻及时行乐。[64]

“考斯迪那样捕风捉影,样子那般深信不疑,叫我心中有点不悦。出现这种情况,我真不知该怎么对付才好。此时,我想起了一些以前没有重视过的现象,想起了以前从未往心上放的埃莉的一些言语。我大有恍然大悟之感,坚信埃莉是知情的。贝克尔太太和我单独在厨房里时,她会突然闯进来。我觉得她好像在监视我们,这叫我很不高兴。她可能是想捉奸哩。我知道她恨贝克尔太太,有点机会就恨不得生出些事端来。当然,若说捉奸,那是不可能的。可是,这个女人可不是个善茬,谁知道会编出什么谎话来灌进贝克尔老先生的耳朵里呢。我没有脱身良策,只好装痴装傻,假装不知道她们在演什么戏。在这个农场,我日子过得开心,也喜欢这儿的农活,绝不愿意在收麦之前就离开。”

听着听着,我不禁哑然失笑。可以想象得来拉里当时的模样——身穿缀着补丁的衬衣、短裤,脸和脖子被莱茵河的太阳晒得发紫,身体敏捷、苗条,黑黑的眼深嵌在眼窝里。我坚信,这种模样一定会让贝克尔太太这样丰胸肥乳的金发主妇欲火中烧。

“后来怎么样呢?”我问道。

夏日的时光在流淌。我们像牛马般干着活,收割完小麦,将麦秆堆成干草垛。后来樱桃熟了。我和考斯迪就爬上梯子摘樱桃,由两个女人把摘下来的樱桃装进大箩筐,再由贝克尔老先生送到茨温根贝格城里去卖掉。再接下来就是收割黑麦了。这期间,我们始终没忘了放牛牧猪。我们天不亮就起来干活,天黑时才收工。我心想贝克尔太太可能觉得我是个不开窍的榆木疙瘩,不再理会我了。在尽量不得罪她的情况下,我跟她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一到晚上,我便困得不行,看不了几眼德文书了,吃完晚饭就回到我们住的干草棚里,倒头便睡。贝克尔和考斯迪晚上一般都要去村里泡酒馆。等到考斯迪从酒馆回来,我早已进入了梦乡。干草棚里很热,我睡觉时脱得精光。

一天夜里,我被弄醒了。开头,我搞不清是怎么回事。就在我半睡半醒之际,只感到一只热乎乎的手捂住了我的嘴,这才发觉有人和我睡在一起。我将捂在我嘴上的那只手推开,接着就有一张嘴贴在了我的嘴上,两条胳膊把我搂紧。我感觉到那是贝克尔太太——她那丰满的胸脯紧紧偎在我身上。

‘别出声![65]别出声!’她低声说。

“她身体紧紧抵住我,用滚烫、丰满的嘴唇吻我,两只手抚摸我的全身,两条大腿夹在我的大腿中间。”

拉里停了下来。我哧哧笑了几声。

“你是怎么反应的呢?”

他冲我难为情地一笑,甚至脸都有点红了。

“我有什么办法呢?旁边的床上睡着考斯迪,他沉重的呼吸声清晰可闻。约瑟夫[66]的故事我一直都觉得有点可笑。我只有二十三岁呀。反正我觉得不便闹起来将她赶下床。我不愿意刺伤她的感情,于是就依顺了她。”

“完事后,她溜下床,蹑手蹑脚走掉了。可以说,我轻轻舒了口气。要知道,我都快吓死啦。‘老天呀,真是险啊!’我对自己说。我想着贝克尔很可能吃得大醉回来,昏昏沉沉睡着了。可是,两口子睡一张床,他一觉醒来不见了妻子,那该如何是好?另外,还有埃莉。她老说自己睡觉睡不踏实。万一她醒着,听见贝克尔太太下楼走出屋子,那该怎么办呢?就在这时,我突然想起了一个细节——贝克尔太太和我睡在一起时,我觉得有个金属片抵在了我身上。你也知道,在干那种事的时候,这种细节是注意不到的。我也一直没有细想过那究竟是何物。突然,我若有所悟。当时我坐在床沿上,正愁肠百结,担心此事会产生严重后果呢,一个念头闪过我的脑际,惊得我跳了起来。那个金属片其实是埃莉丈夫的身份牌,她历来都是套在手腕上的。原来,和我同眠共枕的不是贝克尔太太,而是埃莉!”

我听了笑得肚子疼,想停也停不下来。

“你可能觉得好笑,”拉里说,“而我并不觉得。”

“你现在回想一下当时的情景,你不觉得其中有几分幽默吗?”

拉里嘴边勉强地露出了一丝微笑。

“也许吧。不过,当时的处境很是尴尬。真不知事情会怎么收场呢。我不喜欢埃莉,觉得她是个非常讨人嫌的女人。”

“问题在于,你怎么会认错人呢?”

当时屋子里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她除了叫我不要作声外,一句话也没说。她们两个身材都高大、壮实。我认为只是贝克尔太太看上了我,怎么也想不到埃莉也对我起了念头。她一贯心里只有亡夫的呀。我点起一根烟,边抽烟边权衡自己的处境,越想越觉得不妙。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平时我老怪考斯迪睡觉太死,叫都叫不醒。下井的那段时间,我常常为了让他按时起床,上班不迟到,非得狠劲摇他不行。而此时他睡觉睡得死,我倒要感谢他了。点亮提灯,穿好衣服,我将自己的用品塞进背包里——东西不多,这一过程很快就完成了。然后,将背包背上肩,穿着袜子走过去,下了楼梯后才把鞋穿上,并吹熄了灯。夜晚漆黑一片,一点月光也没有。好在我认得路,上了大道后便向村子那个方向走去。我走得很快,想趁着人们还未起床赶紧穿过村子。此处距离茨温根贝格城只有十二英里的路程。抵达那儿时,街上刚开始有人走动。那段路程我终生难忘。路上,万籁俱寂,只能听得见脚下沙沙的脚步声,还能听见时不时传来农户人家的公鸡打鸣的声音。后来,天空半明半暗,出现了鱼肚白,再接下来就是曙光初露,太阳冉冉升起。只见百鸟啁啾,那绿油油的田野、草地和树林以及田间的小麦都沐浴在静谧的晨光里,像是披着金裹着银。到了茨温根贝格城里,我喝了杯咖啡,吃了块面包,然后去邮局给美国运通公司发电报,叫他们把我的衣服和书寄到波恩去。”

“为什么要到波恩去?”我打断他的话问。

“我们俩沿着莱茵河畔旅行时,曾在那儿歇过脚,我当时就喜欢上了那座城市。我喜欢看阳光照在千家万户的屋顶上以及河面上,喜欢那古老的窄街、别墅、花园和一排排的栗子树,喜欢高等学府那洛可可式建筑。我觉得那是个挺不错的地方,在那儿住上一段时间是很惬意的。不过,我认为到那儿去,最好先把自己收拾得像个样。我看上去像个流浪汉,到哪户人家找住处的时候,都可能得不到对方的信任。于是,我乘坐火车去了法兰克福,买了个皮包和几件衣服。在波恩,我断断续续住了有一年的光景。”

“你下井挖过煤,在农场干过农活,那样的人生经历你有收获吗?”

“有。”拉里点头笑着说。

不过,他没有说出究竟是什么样的收获。此时的我对他已非常了解,知道他愿意说,就一定会说的,如果不愿意说,那他会开个玩笑将话题引开,你再怎么问也是白搭。在此,我必须提醒读者,这一切都是在事情发生十年之后他才告诉我的。在这以前,也就是我和他重又碰面之前,我不知他身在何方,也不知他在干些什么,亦不知他是生是死。要不是跟艾略特有点交情,从他那儿了解到一些伊莎贝尔的情况,从而回忆起拉里,我肯定早已忘掉有这个人了。

跟拉里解除婚约后第二年的六月初,伊莎贝尔就嫁给了格雷·马图林。此时,巴黎的社交季节正在高潮,艾略特要参加许多场规模宏大的宴会,所以他一百个不愿意离开巴黎,但由于他的家族感情异常强烈,容不得他忽略掉在他看来是自己分内的职责。伊莎贝尔的兄长们远在天边,无法抛下那儿的工作回家参加婚礼,于是他只好踏上恼人的旅途,前往芝加哥为外甥女主婚了。他想起那些法国贵族都是穿着盛装上断头台的,所以特地上伦敦购置了一套新晨礼服、一件青灰色双排纽扣的大衣和一顶丝绸礼帽。一返回巴黎,他就把我请去看他试装。他选了一条浅灰色的领带,自认为适合于婚礼上佩戴,可是再用平时的那枚珍珠别针,便不伦不类了,这叫他很恼火。我建议他改用他那枚镶着翡翠和钻石的别针。

“如果我只是个宾客嘛……这也就罢了,”他说,“而我担任主婚人的特殊责任,便感觉到珍珠有一种象征意义。”

他对这门亲事非常满意,认为从各方面看,双方都是门当户对的。一说起来,他便眉飞色舞,就像个孀居的公爵夫人在议论拉罗什富科家族的公子跟蒙特默伦西家族的千金结下的天设地造的良缘。为了明确表示自己满意的心情,他不惜重金买了一幅纳蒂埃为法兰西王室的一个公主画的精美的肖像,准备带去作为结婚礼物。

亨利·马图林好像给小两口在阿斯特街买了一幢房子,靠近布雷德利夫人住的地方,离他自己在湖滨道的那座富丽堂皇的府邸也不太远。说来也巧,购置这幢房子时,格雷戈里·布拉巴宗恰好在芝加哥,房子的内部装饰就交给了他,而我怀疑艾略特和布拉巴宗在这件事上是串通好了的。艾略特返回欧洲时,舍弃了巴黎的社交盛宴,直接取道前往伦敦,给格雷戈里·布拉巴宗带去一些室内装饰的照片作为样本。后者放手大干了一场。客厅的装饰完全是乔治二世时期的风格,显得金碧辉煌。至于书房——格雷将来的小天地,格雷戈里是靠慕尼黑的阿玛利堡宫里一间屋子给他的启发来进行装饰的,除了没有地方放书外,可以说无懈可击。格雷戈里为这对年轻的美国夫妇把寝室装饰得十分舒适(那张双人床不算在内),就是法王路易十五在这里幽会蓬帕杜夫人,也会觉得舒心安逸,而伊莎贝尔的浴室则会叫路易十五大开眼界——那儿完全是玻璃世界,有玻璃墙壁、玻璃天花板、玻璃浴缸;墙根的玻璃鱼缸里有银色的小鱼在金色的水草中游来游去。

“当然,房子是很小的。”艾略特说道,“可是亨利告诉我,说室内装修花了他十万块。对普通人来说,这可是数目很大的一笔钱。”

婚礼很气派,在圣公会教会允许的范围内极尽奢华。

“跟巴黎圣母院里举行的那种婚礼有所不同,”艾略特带着几分自豪告诉我说,“但就新教的婚礼来说,却是别具一格。”

报纸对婚礼高调进行了报道,艾略特剪下几条,做出一副漫不经意的样子丢给我看。他还让我看了新人的结婚照——伊莎贝尔穿着新娘服装,有些胖,然而很漂亮;格雷是个大块头,但身材不错,穿一身结婚的礼服,显得有点不自在。还有一张新婚夫妇和伴娘们的合影,一张小两口跟布雷德利夫人、艾略特一起拍的照片——布雷德利夫人穿一件华贵的衣服;艾略特把他的新帽子拿在手里,风度翩翩,那种高雅的劲儿简直无法比拟。我问他布雷德利夫人的身体状况怎样。

“瘦了许多,脸色不尽如人意,但身体状况还是挺好的。当然,婚事叫她操尽了心,好在现已办完,她总算能彻底休息休息了。”

一年后,伊莎贝尔生了一个女儿,根据当时流行的名字,取名叫琼;隔了两年,她又生了一个女儿,还是根据当时流行的名字,取名叫普里西拉。

亨利·马图林的一个合伙人死了,另外两个合伙人在重压之下不久也退休了。公司原来就由着他独断专行,而今更成了他一人的天下。多年的抱负一朝实现。他让儿子和他一道经营,公司出现了空前繁荣的景象。

“他们赚钱易如反掌,老伙计。”艾略特对我说道,“呵,格雷才二十五岁,一年就能赚五万块。而且,这还只是开了个头。美国的财富是永不枯竭的。这种繁荣并非昙花一现,而是一个伟大国家的常态。”

他的胸中泛起了少见的爱国主义热情。

“亨利·马图林不可能永远活下去。要知道,他患有高血压。格雷到了四十岁时,将坐拥两千万元的资产。那可是富比王侯,老伙计,富比王侯呀。”

艾略特和姐姐之间家书不断。一年一年的时光悄然流逝,他时不时会把姐姐告诉他的事情讲给我听。格雷和伊莎贝尔生活幸福,两个孩子活泼可爱。他们一家的生活方式叫艾略特赞不绝口,说完全合乎他们的社会地位——请客请得风风光光,别人请他们也排场阔气。艾略特非常满意地告诉我,说他们三个月里单独吃饭吃不上一次。后来,由于马图林夫人的离世,这种快活的日子戛然而止。亨利·马图林当初娶那位面无血色、高颧骨的女人,是想利用她的社会关系,好在芝加哥有一席之地,因为他父亲是农村来的乡巴佬,指望不上。为了纪念马图林夫人,小两口儿有一年的工夫,请客吃饭一次顶多只请六个人。

“我一直认为请客请八个人最为合适。”艾略特看问题看的是乐观的一面,于是这样说道,“八个人气氛融和,利于交谈,同时给人的印象是够得上宴会的规模。”

格雷对妻子慷慨得出奇,生第一胎时,送给她一枚四面都经过打磨的钻石戒指,生第二胎,赠给她的是一件紫貂皮大衣。由于太忙,他很少离开芝加哥。中间如果能休息几天,他们全家就会到亨利·马图林在马文的那幢豪宅里度假。亨利爱儿子,有求必应。一次过圣诞节的时候,他把在南卡罗来纳州买的一处农场送给了儿子——这样儿子可以在狩猎季节到那儿去打两个星期的野鸭子。

“当然,我们的商业巨头跟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靠商业发财的那些伟大的艺术赞助人很相似。就拿美第奇家族来说吧——甚至就连法国的两个国王也放下身段跟这个显赫家族的千金联姻。可以预见,总有一天,欧洲的君主会跑到美国来,向这个金元帝国的公主求婚的。正如诗人雪莱所说:‘世界的伟大时代重又降临,黄金的岁月回来了。’[67]”

多年来,布雷德利夫人和艾略特的投资都交给亨利·马图林打理,姐弟俩对他的眼光深信不疑。亨利从不冒风险搞投机,而是将他们的钱都放在可靠的股票上。由于股票的价值大涨,他们的投资也水涨船高,小小的几笔钱增加了许多,让他们又惊又喜。艾略特告诉我,说他连一根手指头都没有动,一九一八年投进去的钱,至一九二六年便几乎翻了一倍。他已经六十五岁,两鬓霜染,脸上有皱纹,眼睛下面出现了眼袋,但他没有向岁月屈服,仍保持着身材瘦削、腰杆笔挺。他历来都很注意自己的生活习惯,注意自己的外表。只要能够有伦敦最好的裁缝给他做衣服,有自己的特约理发师为他理发修面,有按摩师天天早晨上门按摩,使他的优美体形保持良好的状态,他就绝不会任由时光摆弄自己。他早已欣然淡忘自己已沦落于商贾之流,而倾向于暗示自己年轻时曾在外交界供职,不过他从不把话说得很明白,因为他并不愚蠢,不会就这一点撒谎,免得日后被人戳穿。我得承认,如果我有机会描写一位大使的话,我会毫不迟疑地选艾略特做我的模本。

但是,世道在变。当初对艾略特有提携之恩的显贵女性,有些仍活着,却年事已高。那些英国的贵族夫人,在她们的爵爷去世后,只得把府邸让给媳妇,自己住进切尔滕纳姆的别墅或者摄政公园里的普通房屋。斯塔福德府邸改造成了博物馆,柯曾宅院成了一个机构的办事处,德文郡的衙门如今在出售。艾略特在考斯时经常乘坐的那艘游艇已转手他人。眼下唱主角的那些弄潮儿觉得艾略特老儿已成了无用的废物,认为他是个荒唐可笑的老厌物。他们仍旧愿意参加他在克拉里奇酒店举办的盛大午宴,但艾略特眼光敏锐,看得出他们来赴宴,只是想彼此见见面,而非来看望他。过去,写字台上满是请帖,由着他挑选,而今那样的情形已不复存在。他常常独自一人在酒店房间里用餐,这种丢人的事情他可不愿叫外人知道。在英国,有地位的女人一旦出了丑闻,就会被社交界拒之门外,她们转而会对艺术产生兴趣,召集画家、作家和音乐家围绕于身边。艾略特心高气傲,绝不愿委屈自己,与之为伍。

“遗产税和战争投机商把英国社交界给毁掉了。”他对我说道,“人们好像对于和什么人来往全不在乎。按说,伦敦的裁缝和鞋帽匠还是不错的。我相信我死之前会一直如此。除了这一点好处之外,这座城市便一无是处了。老伙计,圣艾尔斯家要女佣伺候饭桌,这你知道吗?”

这话是他和我在卡尔顿府邸吃完午宴,离开时讲的。就在那天的午宴上,发生了一桩不幸事件。尊贵的东道主在藏画上小有名气,午宴上有个年轻的美国客人,名叫保罗·巴顿,此人提出想看看他的藏画。

“你是不是有幅提香[68]的画?”

“曾经有过。现在,这幅画在美国呢。一个犹太佬出一大笔钱买它,而我们家当时手头正拮据,所以老爷子就把它卖了。”

我注意到艾略特一边支棱起耳朵听,一边把谈笑风生的侯爵狠狠瞪了一眼,于是便猜到那个买画人就是艾略特。他这么个出身于弗吉尼亚,祖先曾在《独立宣言》上签过字的人,竟然听见自己遭到如此奚落,简直都快把肺气炸了。他有生以来从未受过这样的奇耻大辱。最叫他受不了的是,挑起事端的是他恨之入骨的保罗·巴顿。这个年轻人战后不久便来到了伦敦。他二十三岁的年纪,金发碧眼,一表人才,风度翩翩,跳舞跳得好,手里很有钱。他拿了一封信来见艾略特,艾略特素来有善心,就把他介绍给了自己的好多朋友。这还不够,他还为他指点迷津,给了他一些宝贵的忠告。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艾略特向他传授经验,说只要对年龄大的贵妇人献献殷勤,对显贵人物说的话,不管怎样腻味,都应该洗耳恭听,这样,即便是一个举目无亲的人也能跻身于社交界。

可是,保罗·巴顿步入的社交界和几十年前艾略特·邓普顿费尽千辛万苦才钻进去的社交界完全是两个世界。这个世界只追欢寻乐。保罗·巴顿豪情满怀、仪表堂堂、风度翩翩,没用几个星期便有了效果,其成就不亚于艾略特多年的苦心经营。很快,他便不需要艾略特的提携了,对此他也没有做出样子加以掩饰。两人见面时,保罗·巴顿仍然说些开心的话,但语气却漫不经心,深深刺伤了这位老者的自尊。艾略特请客,不是视自己是否喜欢,而是看对方能不能给宴会增辉,鉴于保罗·巴顿人缘不错,所以每星期设午宴仍旧请他。不过,这个成功的年轻人一般都有约会,有两次到了最后时刻才告知艾略特,给艾略特弄个措手不及。这种事艾略特本人过去也经常做,哪能不知底细——保罗·巴顿显然是刚刚收到了一份更具吸引力的邀请。

“我也不要求你相信我的话,”艾略特气哼哼地对我说,“但事实如此——他竟然想在我面前摆谱。我是谁呀!还谈什么提香不提香。”说到此处,艾略特一副气急败坏的样子,“就是把提香的画放在他面前,他也不见得能认出来。”

我从来没见过艾略特生这么大的气。据我猜想,他之所以动怒,是因为他觉得保罗·巴顿问起这张画是出于恶意;这个年轻人不知从哪儿获悉艾略特买了这幅画,于是就想利用那位贵族老爷的回答拿艾略特开涮。

“他是个厚颜无耻的市侩,天下我最痛恨、最瞧不起的就是这种势利小人。要不是我,他狗屁都不是。相信不相信,他的父亲是做办公家具的。办公家具!”说最后几个字的时候,他的语气十分轻蔑,“我告诫人们,说他在美国是个无名之辈,出身极其寒酸,可是他们好像并不在乎。请记住我的话,老伙计,英国的社交界算是完了,跟渡渡鸟[69]一个样。”

依艾略特看,法国的情形也好不到哪儿去。他年轻时结识的那些贵妇人,即便仍活着,也是沉迷于打桥牌(他最讨厌的一种牌戏)、做祈祷和照料孙辈。如今,工厂主们、阿根廷人、智利人以及那些和丈夫分居或者离了婚的美国妇女,却住进了贵族那富丽堂皇的府邸,请客吃饭,极尽奢华之能事。叫艾略特所不齿的是,在他们举办的宴会上,见到的都是些说起法语俗不可耐的政客、要吃相没吃相要坐相没坐相的记者,甚至还有戏子。侯门家的少爷娶个商店店主的小家碧玉,并不觉得丢人。诚然,巴黎是欢乐之都,但这种欢乐是何等缺乏品味!年轻人们追求的是纸醉金迷、灯红酒绿,认为最有趣的生活莫过于走进一家空间狭小、乌烟瘴气的夜总会,花一百法郎喝一瓶香槟酒,挤在不三不四的人群里跳舞,一直跳到次日凌晨五点钟。烟气、热气、嘈杂声,这些叫艾略特感到头痛。眼前的巴黎不再是他三十年前心目中的精神家园,不再是有品位的美国人渴望在死后升入的天堂。

艾略特是个有眼光的人。一位知情人告诉他,说里维埃拉就要重新成为贵族和上层人物的休闲之地了。过去由于在教廷供职,他从罗马回来,途中常要在蒙特卡洛的巴黎饭店住上几天,或者到戛纳去,在哪个朋友的别墅里待一待,所以对那一带海滨相当熟悉。不过,那都是在冬天。近来却听到传言,说那儿正在成为一个非常理想的消夏胜地。那些大旅馆夏天仍旧营业;夏季贵宾的名字登载进了巴黎《先锋报》的交际栏——那一个个熟悉的名字,艾略特看了满心喜悦。

“滚滚红尘,叫人不胜烦恼。”他说,“我已是一把岁数的人了,也该享受享受山水之乐了。”

这话说得没头没尾,有点言不由衷。他一直认为游乐山水是社交生活的一大障碍。有些人眼前明明放着一件摄政时代的古董或者华托的一幅名画不好好欣赏,却跑去游山玩水,这叫他无法容忍。当时,他手头有着一笔数额可观的现金。话说亨利·马图林一方面因儿子力劝,一方面看见那些做证券交易的朋友一夜暴富,不由红了眼,终于向潮流屈服,渐渐放弃了他那套陈旧的保守主义,觉得自己没有理由不搭上这趟顺风车。他写信给艾略特,说他仍旧和过去一样反对赌博,但证券交易并非赌博,而是对祖国坚定的信任,相信祖国有着永不枯竭的财源。他的乐观是有道理的。他认为任何力量都阻挡不住美国前进的步伐。在信的结尾处,他说他凭保证金额度为亲爱的路易莎·布雷德利买进了一些安全股票,而且很高兴告诉艾略特,她现在已经赚入两万块钱了。末了,他说艾略特如果想赚点零钱,让他根据自己的判断行事,保证不会叫艾略特失望。遇到这种事,艾略特总喜欢找些借口搪塞,说什么他抵挡不住眼前的诱惑。多年来,当《先锋报》随着早餐一道送入他的房间时,他都是先看社交界的消息,而自从读了亨利·马图林的来信之后,他首先注意的就是证券市场的报道了。亨利·马图林代表他做的那些交易非常成功,使他不费吹灰之力便拿到了五万块可观的收益。

他决定把这笔钱拿上,在里维埃拉买一幢房子。他选中昂第布作为一处避世的港湾。那地方位于戛纳和蒙特卡洛之间,可进可退,具有战略意义,方便游走于那两地。后来,昂第布没多久便成了上流社会的中心,他的选择不知是出于天意,还是受到内心本能的驱使,谁也说不清。住在一个带花园的乡村别墅里,脱不了城市近郊的那种庸俗气,让讲究品味的他觉得倒胃口,于是他跑到旧城区临海的地方买了两幢房子,再将两幢并为一幢,安装上中央暖气系统、浴室和卫生设备——这些都是顽固的欧洲大陆受到美国影响的产物。当时正流行酸洗,所以他把古老的普罗旺斯家具全都酸洗过,再用现代纺织品蒙上,摆放在屋里,在某种程度上也算赶了赶时髦。对于毕加索[70]、布拉克[71]这类现代派画家,他却仍然难以接受。“不成样子,老伙计,不成样子!”他会这样嗟叹。他觉得这些画家都是缺心眼的评论家制造舆论捧起来的。但是他对印象派画家却青睐有加,并认为自己眼光独到,于是他家的墙上便挂了一些花花绿绿的印象派画作。我记得其中有一张莫奈[72]的人们在河里划船的画;一张毕沙罗[73]画的塞纳河的码头和桥;一张高更的塔希提岛风景;一张雷诺阿[74]画的少女侧像,黄头发从背上披下来,很令人着迷。等到房子修整完毕,真是焕然一新,叫人赏心悦目,不同凡响而又朴素无华——那种朴素,是费尽心思才取得的效果。

自此,艾略特步入了自己一生中最辉煌的时期。他从巴黎把他那位厨艺超群的厨子带了来,不久大家便公认他家的饭菜在里维埃拉口味最好。艾府的管家和男仆全都是一身白装,肩上挂着金带。他请客讲究排场,但有一定的底线,从不庸俗。在地中海沿岸,欧洲各地来的王公贵族处处可见,有的是喜欢这儿的气候,有的是逃亡来的,有的是因为不堪丑闻的纠缠,有的是婚姻出现问题,觉得不如定居于这一片异国的土地。人群中有俄国的罗曼诺夫皇族、奥地利的哈布斯堡王族、西班牙的波旁王族、两个西西里贵族和一个帕尔马贵族,另外还有温莎王室的公主、布拉干萨王室的公主,有瑞典的王室和希腊的王公贵族。对于这些人,艾略特敞开大门欢迎。对于那些从奥地利、意大利、西班牙、俄罗斯、比利时来的没有王室血统的王子和公主,公爵和公爵夫人,侯爵和侯爵夫人,艾略特也都设宴款待。冬季,瑞典国王和丹麦国王来海滨小住,西班牙的阿方索国王也不时地来匆匆一游,艾略特对他们迎迓不及。他鞠躬迎接这些高贵人物不卑不亢的样子历来都叫我佩服有加,因为他既能表现得彬彬有礼,又能保持一个声称人人生来平等的国度里的公民所具有的独立人格。

游荡了几年之后,此时我在费拉角买了幢房屋定居了下来,于是和艾略特见面的机会就多了。我的地位在他眼中很荣幸已经升得很高,所以,他有时候也请我参加他举办的最为盛大的宴会。

“来吧,老伙计,算是帮我的忙了。”他会这样对我说,“当然,你我都清楚,王公贵族在宴会上只会叫人败兴。不过,有些人还是想会会他们的,我觉得自己有责任照顾照顾那些可怜人的面子。只有上天知道,他们是不配的,因为他们是世界上最忘恩负义的人。这些人是要利用你,而一旦你对他们没有用时,便会将你视若敝屣。你给予他们千百种恩惠,他们也不会感恩,哪怕是举手之劳的忙也不会帮你的。”

艾略特绞尽脑汁和当地的权贵搞好关系,因此,区长、教区主教以及主教代理就成了他家常来常往的座上宾。主教在进教会之前是个骑兵军官,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指挥过一个骑兵团。他脸色红润,身材胖大,讲话粗鲁、率直,一副军队里的腔调,这叫表情严肃、面容枯槁的主教代理总是如坐针毡,生怕他会说出有伤大雅的话来。主教很喜欢讲故事,这位代理在听的时候,脸上会堆起不以为然的微笑。不过,主教大人在管理教区方面能力过人。他布道时口若悬河、动人心扉,餐桌旁则妙语如珠,给大家带来了欢乐。艾略特对教会的虔诚以及慷慨布施令他很是欣赏,他喜欢艾略特的和蔼可亲以及艾略特提供的美味佳肴。二人成了好朋友。艾略特扬扬得意,说他在天地两世界都游刃有余,而按照我的说法是,他拜上帝和拜金两不误,取得了理想的平衡。

艾略特对自己的房子颇感自豪,急于向姐姐炫耀炫耀。他总觉得姐姐在赞扬他时,肚子里留了三分话。他想让她看看自己如今过得是多么风光,想让她见见自己新结交的朋友。姐姐来了一看,所有的疑惑都会消失的,会承认他干得不错。他写信给她,让她带着格雷和伊莎贝尔一同来——不是住在他的府上,因为府上没有空房间,而是以他的客人身份住进近旁的“海角旅馆”。布雷德利夫人写了回信,说她已经过了旅行的年龄,因为健康欠佳,想想还是待在家里养病好;格雷在芝加哥是怎么也脱不了身的,他生意兴隆,财源滚滚,忙得只好留在国内了。艾略特跟姐姐感情很深,这封信使他慌张起来。他又给伊莎贝尔写了封信。对方回了封电报,说母亲身体虽然很不好,每星期得卧床一天,但目前还没有危险,其实,如果当心一点,完全还能活很长时间;不过,格雷倒需要休息休息,国内的生意有他父亲照看着呢,他自己有理由度一段时间的假;今年夏天算是不行了,明年她和格雷一定来。

一九二九年十月二十三日,纽约证券市场崩溃了。

当时,我正在伦敦。我们身处英国,起初没有意识到情况是多么严重,后果会是多么叫人心灰意冷。就我自己而言,虽然对损失了相当大的一笔钱感到烦恼,但损失的大部分是票面利润,等到尘埃落定,我发现自己的现款并无缩水。我知道艾略特买股票下的赌注很大,担心他会受到沉重打击。可是,我一直没有和他见面。直到过圣诞节,我们重返里维埃拉,才得以相见。他告诉我,亨利·马图林死了,格雷破产了。

我对做生意一窍不通,艾略特给我讲述了事件的经过,听得我一头雾水。我只觉得之所以大难临头,一半要怪亨利·马图林一意孤行,一半要怪格雷急躁冒进。亨利·马图林开头不相信事情会那么严重,认为只不过是纽约股票经纪人玩的小把戏,无非是想从别的地方的同行身上榨点油出来,于是咬紧牙关拿出大笔的钱来支撑市场。芝加哥的经纪人们被纽约的那些无赖吓得屁滚尿流,这叫他十分生气。他的那些小客户——有固定进项的寡妇、退伍的军官等,过去听从他的建议,不曾损失过一分钱,他以此而感到自豪,现在为了不使他们受到损失,就自己掏腰包给他们的账户注入资金。他说大不了就是破产么,他还可以东山再起;但是,如果让信任他的小客户蒙受损失,他就永远也无法抬起头来做人了。他自以为有一副侠肝义胆,然而却挽不住狂澜,偌大的家产投进去,顷刻化为乌有。一天夜里,他的心脏病突然发作。他已是六十多岁的人了,平时劳累过度,暴饮暴食,经过几个小时痛苦的挣扎,最终因冠状动脉栓塞而溘然长逝。

只剩下格雷一人独立面对危局。这之前,他在投机生意上广泛涉入,父亲对此一无所知,而今他自己也深陷债务危机。他千方百计想摆脱困境,但最终归于失败。银行不肯贷款给他,交易所里老一辈的人告诉他,说仅有一条路可走了——低头认输。其余的情况我就不太清楚了。可能他无法履行还债的义务,于是便宣告破产了。他家的房子此前早已抵押了出去,这时便乖乖将房子交给了债权人。他父亲在湖滨道的房子以及马文的那套房子均折价卖了出去。伊莎贝尔把首饰也卖了个精光。南卡罗来纳州的那个农场成了他们仅有的财产(此农场过户在伊莎贝尔的名下),想卖也找不到买主。格雷成了一文不名的穷光蛋。

“你的情况怎么样,艾略特?”我问道。

“哦,我倒没什么可抱怨的。”他语气轻松地回答道,“承蒙老天垂怜。”

我没有打破砂锅问到底,因为他的经济情况与我无关。但不管怎样,他跟我们大家一样肯定也蒙受了损失。

经济大萧条的恶潮起初对里维埃拉的冲击还不算大。后来听说有两三户人家损失惨重,许多别墅冬季都关门闭户,有几家还挂出了牌子出售。旅馆冷冷清清,蒙特卡洛的赌场牢骚满腹,说生意惨淡。不过,一直到两年之后,里维埃拉才真正感受到了这场飓风的影响。一个地产商告诉我,说从土伦到意大利边界的地中海沿岸,大大小小有四万八千处房地产要出售。

赌场的股票跌到了谷底。大型旅馆压低价钱以吸引顾客,却无济于事。能看得见的外国游客,全都是些穷得不能再穷的人。他们分文不花,因为他们压根就没有钱可花。商铺的老板们个个都大失所望。而艾略特与别人不同,他既没有辞退自家的仆人,也没有减少他们的工资。他继续用好酒好菜招待那些王公贵族,还买了一辆崭新的大汽车,是从美国进口的,为此付了很大一笔关税。主教大人组织慈善活动,给失业家庭施舍义餐,他为之慷慨解囊。事实上,他一如既往,好像压根没发生经济危机似的,好像半个世界没有因此被冲击得摇摇晃晃似的。

后来,我无意中发现了其中的原因:艾略特此时除掉一年一度去伦敦两个星期购置衣服外,已经不去英国了,然而他仍旧每年秋天回巴黎在自己的公寓里住三个月,五月和六月也在巴黎度过,因为这几个月里他的朋友们是不去里维埃拉的;他喜欢里维埃拉的夏天,部分原因是能洗海水浴,而我觉得主要是因为炎热的天气使他有机会穿上五颜六色的衣服放松一下,平时,为了顾及体统,他是不能这样做的。这时候,他会穿上颜色鲜艳的裤子(红的、蓝的、绿的或者黄的),配上色调形成鲜明对比的汗衫(淡紫色的、蓝紫色的、深褐色的或者杂色的),接受人们对衣服的恭维,神情不以为然,谦虚得就像一个女演员听见人家说她扮演一个新角色演得非常成功一样。

那年春天,在返回费拉角的途中,我在巴黎待了一天,邀艾略特和我一同吃午饭。我们在里茨酒吧见了面。此处一片冷清,不见了从美国跑来寻乐子的大学生,就和一出戏剧初演之夜便砸了锅的情形一样人去屋空。我们喝了一杯鸡尾酒(此为美国人的习惯,艾略特最终还是无奈地接受了),然后点了饭菜。酒足饭饱,他建议一同去逛逛古玩店。我声称自己钱囊羞涩,但愿意舍命陪君子。我们步行穿过旺多姆广场,他问我愿意不愿意跟他到查维特服饰店去一趟——他在那家店里定做了几件衣服,想问问做好了没有。原来,他订的是几件内衣内裤,上面要用手工绣上他的姓名的缩写字母。内衣尚未做好,内裤已完工,店员问他要不要看一下。

“那就看看吧。”他说道。趁着店员去拿内裤的时候,他对我说道:“我让他们缝衣服时加上我的图案。”

内裤拿来了,和我平时在麦西服装店买的一个样子,只不过料子是丝绸罢了。但我注意到,在E.T.两个缩写字母的上方绣着一个伯爵的冠饰。我看了,却一句话也没说。

“非常漂亮,非常漂亮。”艾略特说,“等内衣做好,一同给我送去。”

出了衣服店,离开那儿时,艾略特笑盈盈地转过脸对我说:

“注意到那个冠饰了吗?实话说,我拉你来查维特服饰店的时候,把这个给忘了。我一直没机会告诉你:教皇陛下给我面子,仁慈地恢复了我家古老的头衔。”

“恢复了什么?”我诧异地问,完全忘掉了提问时应该委婉些。

艾略特不满地抬起了眉毛。

“你不知道吗?我母系那一方是劳里亚伯爵的后代,他是随从菲力普二世到英国来的,并且娶了玛丽王后的一个侍女。”

“就是那个血腥玛丽[75]吗?”

“我认为这是异教徒对她的称呼。”艾略特有点尴尬地说,“恐怕我没有告诉过你,一九二九年的九月我是在罗马度过的。我觉得去罗马是件很乏味的事情,因为那儿几乎成了空城。不过,幸亏我的责任感战胜了我追求世俗享乐的欲望。当时,梵蒂冈的朋友告诉我,说经济大崩溃就要来了,力劝我卖掉手头所有美国的股票。天主教会拥有两千年之久的智慧,所以我一刻也没有耽搁,马上拍电报给亨利·马图林,叫他把所有的股票全卖掉,购入黄金。我还发了封电报给路易莎,让她也如此办理。亨利·马图林回电问我是不是疯了,说除非我再发一封电报证实我的指示,否则他什么也不会做。我立刻又发了封电报,以极为强硬的语气,要他按我说的做,然后回电报把结果告诉我。可怜的路易莎没有听我的话,因此栽了跟头。”

“这么说,大崩溃降临时,你毛发未损?”

“这是美式用语,劝你还是别用的好。不过,用它来形容我那时的状况,倒是十分贴切的。我一分钱也没损失,实际上还捡了些便宜(你也许会称之为油水吧)。过了一段时期以后,我只花了很少一点钱就把原来卖掉的那些股票全买回来了。我认为只能把这种现象叫作上帝的直接干预,于是觉得应该做点事情来报答上帝,这样才合乎情理。”

“哦,那你是怎样报答的呢?”

“这个嘛,你知道教廷在蓬蒂内沼泽[76]开垦了大片的土地,他们告诉我,说教皇陛下对那边的居民缺少一个做礼拜的地方深感焦虑。简而言之,我出资在那儿建了一座罗马式教堂,和我在普罗旺斯看到的一座一模一样,每一个部分都异常完美,可以说是一枚灿烂的明珠。教堂是奉献给圣马丁[77]的。说来话长,一次,我有幸发现了一扇古香古色的反映圣马丁事迹的彩色玻璃窗,画面上的圣马丁将自己的长袍割成两半,一半给了一位光身子的乞丐让他遮体。我觉得这幅画很有象征意义,于是把玻璃窗买下,后来镶嵌在了主祭坛的上方。”我没有打断艾略特的话。但我不明白圣马丁的那种世人皆知的善举和艾略特的行为之间有什么联系——他只不过瞅准时机卖掉股票大捞了一把,从中取出一部分小钱贡献给上帝,就像是给代理人的回扣似的。不过,我这种人毕竟是俗胎凡眼,看不透其中的象征意义罢了。艾略特继续说道:

“一次受到教皇陛下的接见,我把教堂和彩色玻璃的照片拿给他看。他圣颜大悦,说他一眼就看出我是个很有品味的人,并且说在这个世风日下的时代能发现一个既忠于教会,又具有如此罕见艺术修养的人,让他感到很高兴。当时的情景叫人终生难忘,老伙计,终生难忘呀。但最让我感到意外的是,过后不久便有人通知我,说教皇陛下有心赐给我一个爵位。我是个美国公民,觉得还是谦虚些好,除非在梵蒂冈,在别的地方就不用这个头衔了。所以我禁止我的仆人约瑟夫称我为伯爵大人[78]。我相信你会尊重我的隐私的。我不想把此事张扬出去。可是,我又不愿让教皇陛下觉得我不珍重他赐给我的荣誉,所以我把冠饰绣在我个人的衬衣上,这完全是出于对他的尊敬。可以这样说:我把爵位的标记不显山不露水地缝在内衣上,既是谦虚的表现,又透露出自豪感。”

我们分手了。艾略特告诉我,说他将于六月底到里维埃拉来。可是他却没有如约而来。原因是这样的:当时他刚刚做好安排把仆人们从巴黎调往里维埃拉,而他本人准备开车过来,消消停停的,这样抵达里维埃拉时,便已万事俱备了;就在此时,伊莎贝尔来了封电报,说她的母亲病情突然加重。我在上文便说过,艾略特喜欢他的姐姐,家族感情非常强。他立刻从瑟堡乘船到了纽约,再从那儿返回芝加哥。他写信告诉我,说布雷德利夫人病得很厉害,瘦得不成人样,着实吓了他一跳。也许她还能活上几个星期,甚至几个月,可是不论怎样,他觉得自己有责任给她送终——不管这种责任是多么痛苦。他说芝加哥的高温比他预计的要容易忍受得多,然而却缺乏惬意的社交活动,不过这也没什么关系,因为这种时刻他反正没有心思与人交往。他说他的国人对经济萧条的反应令他感到失望,因为他原以为国人会以比较平静的心态对待这场灾难呢。看见别人遭难,以泰然的语气说些大话,这是再容易不过了。我觉得艾略特比他一生中任何时候都要富有,恐怕没资格对别人要求这样苛刻。最后,他请我把情况转告给他的几个朋友,并且请我务必记着向所有碰见的人解释,为什么他的府邸今年夏天没有开门迎客。

过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我又收到他的一封信,说布雷德利夫人过世了,词句写得悲痛,充满了深情。我早就认为尽管他为人势利,而且有许多荒唐做作的地方,但他仍不失为一个善良、多情和诚实的人,所以便觉得这样一封真诚、动情和单纯的信是出自于一片真心。他在信中告诉我,说在处理布雷德利夫人的丧事时乱事如麻。布雷德利夫人的长子是个外交官,由于驻日大使离任,他临时代理东京的外交事务[79],一时抽不出身奔丧。她的次子叫邓普顿,我最初认识布雷德利一家时,他在菲律宾群岛供职,后来调回华盛顿,并在国务院担任要职。母亲病危时,他带着妻子来到芝加哥,但母亲一下葬,便立刻返回了首都。遇到这种情况,艾略特觉得自己应该待在美国把后事料理完再说。布雷德利夫人把财产平均分成三份,给了她的三个孩子。不过,看上去,她在一九二九年经济大崩溃时遭受了重大损失。幸好马文的那个农场有了买主。艾略特在信中把农场说成是“亲爱的路易莎的乡间别墅”。

“一户人家最后落得变卖祖屋,难免令人唏嘘。”他在信中写到,“不过,近年来眼见得许多英国朋友都被迫出此下策,我也就觉得两个外甥和伊莎贝尔必须以同样的勇气以及听天由命的态度接受这种不可避免的后果了。有权利就有义务。[80]”

他们运气好,把布雷德利夫人在芝加哥的房子也处理掉了。其实,早有人计划着要把布雷德利夫人以及其他几户人家住的那排房屋拆掉,在原址上建一幢大型公寓楼,但是,布雷德利夫人非常顽固,坚持要死在自己住的房子里,所以这个计划始终没有实现。布雷德利夫人一断气,就有中间人跑来提出要买房子,布家立刻就接受了。可尽管有了这笔钱,伊莎贝尔还是觉得不够用。

经济大崩溃之后,格雷试图找份工作干,哪怕为那些挺过了灾难的经纪人效力,在办公室当个小职员也可以,但屡屡碰壁。他找老朋友帮忙,想弄个差事做,不管地位多么卑贱,薪水多么低都可以,仍无果而终。为了度过这场灾难,他拼命挣扎,再加上忧虑过度和内心蒙受的屈辱,导致他的神经最终崩溃。他有时头痛欲裂,昼夜不息,头痛症一旦过去,便浑身软绵绵的,像面条一样。伊莎贝尔无奈之中,觉得只好先带着孩子举家前往南卡罗来纳州的那个农场暂住,等格雷恢复了健康再作计较。农场有过兴盛期,一年靠出产大米亦有十万块钱的进项,后来撂荒,成了一片泽国和荒林,对喜欢打野鸭的猎手才能派上用场,想脱手也苦于找不到买主。大崩溃发生后,他们偶尔在那儿住住,现在打算回到农场去,待情况转好,格雷能找到工作再说。

“我不能叫他们过那样的日子,”艾略特在信中写到,“老伙计,那是牲口一样的日子——伊莎贝尔没有贴身女佣,孩子没有家庭教师,只有两个黑种女人料理家务。我提出把我在巴黎的那套公寓让给他们住,等到这个风雨飘摇的国家形势改观之后再说。我将会给他们雇几个用人。其实,我厨房里的女佣烧得一手好菜,可以留给他们用,我自己完全能够再找一个代替她。他们所有的开销都由我负担,伊莎贝尔的那一点点进项,就让她买些衣服以及给家里买点好吃好喝的。当然,这意味着我在里维埃拉的时间要比以前多得多了,希望能多见见你,老伙计。伦敦和巴黎现在成了这个样子,我觉得还是住在里维埃拉自在些。里维埃拉成了唯一的一块净土,在这儿,我可以会会和自己有共同语言的人。巴黎当然也还会去的,偶尔住上几天。不过,即便去了巴黎,我也不在乎在里茨饭店凑合凑合。我可以很高兴地告诉你,我总算不枉费口舌,让格雷和伊莎贝尔接受了我的要求。把必要的事宜安排妥当,我立刻就带他们过来。那些家具和油画非常差劲,老伙计,真伪难辨,再过上一个星期就卖掉它们。我怕他们住在家里伤心,已经把他们带了来,目前和我一道暂住在德雷克饭店。过后去巴黎,我把他们安顿好,就回到里维埃拉去。别忘记替我向你的皇家邻居问好。”

无可否认,艾略特虽然是天字号的势利眼,然而也是最善良、最体贴、最慷慨的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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