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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青丝在一夜间疯狂地生长,华胥宫里回响着的那一声声痛苦的叫喊震得那宫外的菩提哗哗地落了一晚上的叶子。

翌日起来,只见那百余株菩提树竟悉数已干枯。

几缕日光射进来,照着这冷寂空旷的华胥宫。

洛平川微微地睁开眼,昨夜的痛仍历历在目,又好像过去了五百年之久。

绛珠儿、蓝幺子……他想起来了,什么都想起来了,那些过去了的人还有事。

只是,那一宿,整头的发全白了。这一切本该不是这样的。

那一世里这一切也并不是这样的。

绛珠儿,她不过一介普通仕宦人家的女儿,却因爱习武时常去看招摇山的马赛。

那时节本该是一番生机盎然的景象,可绛珠儿却高兴不起来,只因她喜欢的那个选手输了那场马赛。

这一日,绛珠儿正恹恹地看着那荷塘里的池子发呆,却听见不远处的廊亭中一群男男女女正围聚在一起玩着什么,时不时发出阵阵哄笑声。若是换作以往,她会毫不犹豫地上前凑个热闹,可如今,却毫无兴致。

“珠儿,快来,一起来助个兴!”人群中有人招呼着,那个一身粉色衣裙的女子跑过来一把拉住了绛珠儿,将她直往里拽。

“好戏好戏,你若是再不来,这好戏可要错过了。”

“秋,秋儿……”等不及珠儿辩解半句,那林秋儿早已将她拽入人群中,里三层外三层地往里面挤。

原来是张三家的和孙月家的不知从哪儿弄来几只蛐蛐儿,今日天气好,一行人显得无聊便拿这几只蛐蛐儿玩,哪知这一玩便玩上了瘾,玩到此时还是分不出胜负。

“老三儿,挺住啊,咬它!”

“输赢就在这一时了,别倒下!”

“老三,老三,老三……”人群中齐声起哄起来。

绛珠儿看那张三家的那只白麻头看起来腿粗须直,力量大,要论输赢,本就有八成以上胜算,再看那只孙月家的梅花翅,体型略小一些,身手灵敏,出手凶悍,两者不相上下,这要再斗下去,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眼看着老三儿要被那梅花翅挤出陶罐,老三儿忽然振翅鸣叫起来,一下死咬住对方的颚部,那梅花翅哪里肯就此罢休,不停地旋转着身体,不时地用头顶,用脚踢,寻找有利的机会扑杀。几个回合下来,双方两败俱伤,最终,那梅花翅被白麻头摔了过去,梅花翅逃跑,那白麻头竟得意地昂起首,那模样傲娇极了。

珠儿不禁笑出了声。只是这斗蟋蟀的游戏并不能引起她的兴致,于是趁乱离开了。

走了不多远,听见有人喊她的名字,她转过身一看,原来是林秋儿的表哥——洛平川。

“等等,珠儿姑娘。”

洛平川追上来,手里好像拿着什么东西。

婉婷有些诧异,这素不相识的洛家大公子怎么突然叫住她,还称呼她“珠儿姑娘”,到底接下来又会发生什么事?要说这林家平日里与他们家也没多少往来,除了平日里在嵩山书院会与林家二小姐林秋儿有过交集之外,这林府的人她连见都没见过。如此,多少令她有些受宠若惊。

那洛大公子跑到她跟前,有些喘着粗气地说道:“珠儿姑娘,这蟋蟀……请收下。”说着便将那装着蟋蟀的竹笼子递到她跟前。

“这,公子,我不喜欢蟋蟀。”绛珠儿一时间找不出理由拒绝,只好快刀斩乱麻。

“哎呀,我哥给你的,你就收下吧。”林秋儿在一旁起哄道,顺道一把将蟋蟀笼子从那公子手里夺过来塞到绛珠儿手里,便又急急地推搡着、拉着那洛平川走开了。

绛珠儿手里拿着那个蟋蟀笼子,扔掉也不是,拿着也不是,无奈杵在原地。

她看着渐行渐远的兄妹俩,总觉得这里面有什么名堂。

可转念一想:不就一只蟋蟀嘛!得了,过几天去学堂时想个法子再还回去就好了。

这样的想着,绛珠儿心里顿时觉得轻松许多。

只是,话又说回来,这洛公子可是土府国有名的美男之一,素来都是以高冷傲慢自诩,也从未听说有哪个才貌双全的女子如愿博得他的好感,即便到了这谈婚论嫁的年纪,有上门说亲的人,这洛公子也对儿女之事毫无心思,一向清心寡欲,两袖清风,熟悉他的人以为,这世上唯独能令他感兴趣的,大概也只有那桌案上那堆积成册的书籍了。而如今,他竟然如此和颜悦色地不惜将自己重金买来了的蟋蟀送给自己,这多少有违他一贯的作风,而她不过是个普通仕宦人家的小姐,甚至要论才貌、家世,他都不及那些对他投怀送抱的女子……罢了,兴许是自己想多了,人家也许是看这蟋蟀在比赛中被咬得残肢断腿的,自个儿嫌弃了又觉得丢了实在可惜,所以才将这蟋蟀硬塞给她,何况她也说了自己并不喜欢蟋蟀这种东西,若是对方真的心仪于她,好歹也会送些她喜欢的东西。而这些,从他给她蟋蟀那一刻,他那飘忽不定的眼神中便出卖了他。

绛珠儿越想越不对劲,总觉得这里面有蹊跷。

“小姐,小姐!”

绛珠儿不知道侍女不知什么走了进来,直至喊她时她才从遐想中回过神来。

这才发觉,已是到了夜晚用膳时间。

“怎么进来也不吱一声,这么轻手轻脚的。”绛珠儿有些不满的说道。

“小姐,奴可是在门外敲了好久的门都不见有人答应,才……才擅自进来的。”侍女怯怯地解释道。

绛珠儿见状,也不好说什么,只是“哦”了一声,轻轻道:“我不饿,先放着吧。”

“怎么不吃呢?吃了病才好得快!”一个温柔的声音响起。

绛珠儿抬头一看,是阿姊来了。

阿姊走到她身旁坐下,道:“怎么了?是有什么心事?看你那天晚上回来就心事重重的样子,若有什么不快,可尽管告诉阿姊。你啊,从小就是个倔性子,有什么事儿都喜欢憋在心里,若是真说开了,你就会发现,这世上拿来那么多可以较真的事儿,不过大都是些过往云烟罢了。”

阿姊的一番话令她总算略略有些释然,于是,说道:“阿姊,从前我也觉得这话有道理,不过,这几日发生的事儿让婉婷觉得,这世上的事儿若是不较真的话还真就能稀里糊涂地过上一辈子,与世无争,平平安安地过,可若是较真了,便会发觉,很多事儿也许这不是眼见这般为实。”

“见着他了?”阿姊道。

“嗯。”绛珠儿朝一旁的侍女使了个眼色,那侍女知趣地走了出去。

“其实他长得一点儿也不好看。”绛珠儿道,“我是说真的,阿姊,我那日见着了他,他马赛的时候用面具半遮着脸,剑眉,鼻梁高挺,丹凤眼,神色就如冰块一般,眸子里好像都能灼出火星来,再配上他身上的铠甲和手里的那把剑,看起来极为凶残。倒不像我那几个哥哥们,就算没有武器也都个个身怀绝技,英雄了得。”

“你这小蹄子,什么时候学会口是心非了?”阿姊轻轻拍了一下她的头说道。

“我是说真的,阿姊。”

“讲真你几次去那招摇山看马赛便是为了一睹那人的芳容?”

不知怎的,听阿姊这么一问,绛珠儿瞬时觉得脸红心跳起来。虽说自己对那洛平川无感,可几次三番地闯入那招摇山禁地看马赛似乎确是为了看一眼阿姊眼中的如意郎君,自己好歹也是仕宦家的二小姐,行事如此轻浮若是被传扬出去岂不是师父也要被连着笑话。

绛珠儿点了点头说道:“

阿姊依旧不依不饶:“一个大家闺秀岂能干出这等事?你记着,从今往后就把这事给忘了,就当从未发生过。”

学堂过几日就要放春假了,夫子今日心情好,早早放了他们回去。

整理笔墨纸砚时,绛珠儿突然想起前些日子那洛平川送给她的蟋蟀还放在书院的草丛里,便胡乱收拾好东西,一下学便跑去草丛里看。

好在,那小家伙还在!

谢天谢地!今日是无论如何都要把这蟋蟀物归原主!

可转念一想又想起来,恰巧那林秋儿这几日告了假,可怎么办才好,若是不把蟋蟀还回去,岂不是默认了这礼物?

绛珠儿正愁着,忽然听见身后有人叫她,原来正是那洛平川。

“呃,洛公子,可巧。”

“近日反乡,家父便让我也搬来这嵩山书院同妹妹一块儿,日后我们可以时常碰面了。”他笑着道。

“吱吱吱”装在袋子里的蟋蟀早不叫晚不叫,偏在这时叫出了声。

洛平川脸上一阵尴尬:完了!本想着该把这蟋蟀物归原主,却不知为何,在此刻却又不知如何开口。

“那,那个,洛公子,这蟋蟀,我本不太喜欢,又不懂得豢养技巧,估摸着兴许将它物归原主于它而言会更好些。”

“这蟋蟀本不难养,若是你不懂我可教你。”洛公子道,“记得每日投食青饲料,除此之外,环境别太冷、太阴湿即可。”

“可,可我自小惧怕虫子之类的东西,更别说蟋蟀了。”

“区区一只蟋蟀罢了,白姑娘别太放在心上,再不然,若是养死了弃之便可,改日我可再送一只给你。”

洛公子说着又向婉婷靠近了些,绛珠儿不知所措地放慢脚步。

“这……”绛珠儿一时语塞,都不知该说什么好。

这林家人果然如她所意料的那样,骨子里难免有一丝贵族的傲气和自尊,如此是没办法把这蟋蟀还回去了。

不知这林家人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兴许真的是自己想多了,人家不过就是想把这蟋蟀转手罢了。可偏偏为何是她呢?

此事来得蹊跷,唯愿此事不会给自己惹祸上身!

三月的天,已渐渐褪去了冬日的阴寒,就连傍晚的日头照在身上都有一种和煦的暖。可惜春意有情人无情,心头那块石头尚在,绛珠儿便局促不安。今日,她回来得这样早,却无心看一看那园中景致,只管坐在湖中的亭子里发呆。

“二小姐这是怎么了?今日从学堂一回来就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一个丫鬟说道。

“兴许是那日的惊吓未定,也难怪她近来总是没精打采的。”阿姊道,“你快去通知二小姐,让她速速换身干净衣裳,速速来正厅,可别磨蹭了!”

此时的厅堂中,白老爷和夫人许氏正迎接远道而来的客人——许氏堂兄许哲渊,说起这许哲渊,倒与那林家有几分渊源,他祖父本是林家第三代嫡子,后因他出生后算卦的人说他命格与母亲相冲,需过继出才好,于是,他祖父便自作主张将他过继给他的姑姑,也就是当今林家老祖宗许恒玥,想当年他们许林二家的婚事可谓一段佳话,如今说起来也是为人所称颂的。

“堂兄难得回来江南一趟,这些日子可要好好叙叙旧。”

“洛某平日里只管打点生意,家中的事和父亲母亲大人那边还望妹妹和妹夫多劳心了。”

“哪儿的话,堂兄空闲之日总时时不忘去看望他们老人家,还不忘打理他们生活起居,我这个做妹妹的可要子愧难当了。”

“母亲大人近来身体可好?”

“好得很,胃口好,每日不忘让丫鬟们陪着在后花园走走,不至觉得乏闷,只是时常念叨起堂兄。”

“对了,珠儿呢?”

“这丫头,素日里被放任惯了,如今大了,也该管管,总是这样下去,哪还有个姑娘家模样。”母亲许氏笑着道,一面又命人去叫婉婷前来见见这许久未见的舅舅。

阿姊拉着绛珠儿前来,绛珠儿今日好容易被一群丫鬟簇拥着一番梳妆打扮,贴身丫鬟为她精心挑选了件半新的浅粉色襦裙,若是她安分守己地站在那儿不说话,倒还真有几分顾盼生姿的意味。

“快来见见你舅舅和你这位远房表哥。”母亲道。

“舅舅。”绛珠儿道。

一抬头竟看见舅舅身旁坐着洛少爷。这不,方才才见过,怎么这会子又出现在她家中?婉婷一时间真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别愣着了,还不见见洛公子。”

“洛公子。”绛珠儿道。

“妹妹妆安。”

他看着她,可绛珠儿眼睛并不敢看他。

他愈是镇定,她愈是不安。

她做梦都没想到,自己竟然会与这洛平川扯上关系。

“日后你们兄妹几个可要好好相处,多向你们这位哥哥学学,你们父亲自小对你们悉心栽培,虽不需你们日后做学问干出一番大事,可如今你们大了,为人处世总得有个淑女的样子,本本分分。”母亲笑着道,眼里尽是对这个洛公子的中意。

“过奖了,两位妹妹乖巧聪慧,洛某愧不敢当!”

许氏听了这话竟哈哈大笑起来,婉婷长这么大还是头一回见母亲如此爽朗地大笑,心中不免讶异。母亲于此并不在乎,又让两姊妹带着洛公子去自家院子里转转。

“我家大姑娘本性乖顺,我倒不担心她的将来,可这二姑娘自小放任了些,心性举止总像个男孩,明年就是她的及笄之年,咱们白家先前与林家上辈人就有过联姻,如今联姻大概也是祖辈积下的福德,所以,这娃娃亲,我打算再过些时日就告诉孩子们。”

许晴秋说着又命人沏了一壶茶上来。

话说,那许氏让两姊妹带着那林雪阳去自家院子里玩,刚出了那正厅大门,绛珠儿就二话不说将那个装有蟋蟀的竹笼子塞到洛平川怀中。

洛平川一时间被弄懵了,呆杵在原地。

“那,那个,小姐,这又是……”

“洛公子,你走吧,拿着你的蟋蟀走得远远的!”

绛珠儿一面说一面头也不回地跑了。

洛平川只摇着头叹息道:“还真是个倔丫头。”

当纷飞的柳絮再次纷纷落下,那荷塘里的莲花正欲含苞待放的时候,洛平川才恍然间悟道,他在华胥宫长修的日子又过去了一年光景。这一年的光景里,他随掌门游历四海,功力长进不少,却抬头一见庭院那株悬着蟋蟀笼子的娑罗树就会发呆好一阵。

起风了,那时节,三月的风,吹在脸上并未有过生疼的感觉,那长廊上被风拂动的曼陀铃声叮叮当当地响彻在华胥宫上方的天空,几只炫铃箜从没有云彩的天际嘶鸣着划过,不知为何,洛平川竟觉得此情此景有着一番物是人非之感。

当时他并不明白,红尘本是个劫数,若是他不贪恋,也就无从痛苦。

如今他却明白过来,若是当初早一些放下,就会自在。

如今他懂了,却有些晚了。

恍若隔世,他只记得那个时候,他还是那个单纯文雅的少年。

那一日的雨亦如五月十五那场雨那样滂沱,街头巷尾皆是朦胧一片,行在湖中的船只有些分辨不清方向。幸运的是船只已快要行至码头,待船只速速靠岸后,船上的人皆纷纷下了船只。三月的江南仍有些冷,一下雨,愈发阴寒,少年这才发觉自己这回出门竟忘了带伞,只好冒雨跑到一家附近的小酒馆避雨。

这阴寒的雨天,酒馆里挤满了人,却有人卖唱,有人弹弧弦的相和着,喑哑的声音伴着颤栗,曲调如这阴沉的天一般低沉。

台下有人不满:“这个唱的什么东西啊?”

“老子千里迢迢来这地,就给老子唱这个?还不快滚下去!”

人群中有一个壮汉骂骂咧咧地冲到台上,欲挥拳揍过去,却被那个弹孤弦的挡了回去。

洛平川是一个不爱管闲事之人,却唯独见不得恃强凌弱的局面。那日的雨甚大,眼见着愈发混乱的场面,洛平川有些坐立难安。

台上的少女发出一声惊呼,台上台下乱作一团,众人见此情状纷纷离去,唯恐避之不及。洛平川刚好吃完自己点的几盆小菜,正欲起身闯进雨帘预备豁出去一路淋着跑回府上时,却眼见那少女被那群壮汉强行掳着出了酒馆,那个一旁弹孤弦的已倒在血泊里奄奄一息。那一瞬,那少女无助的双眼正看向她,她娇小的躯体正无力地半悬在空中,一种求助的感觉,使他想起儿时随父狩猎时在山林中救助过的一只雏鹰,那样的眼神,令他怜悯。

“爹,爹……”那少女的声音亦是奄奄一息。

这趟闲事他还是决定管一管。洛平川一个跨步,凌空一跃,给了那为首的壮汉头上一脚,壮汉惨叫一声,即刻朝洛平川扑来。

“好小子,还想来个英雄救美!那就让你尝尝老子的厉害。”

说罢随拿出两个铁锤,狠甩过来。洛平川疾身一躲,那铁锤砸入墙面,深嵌进去,又飞身冲到那壮汉身后,一手把住那拿着铁锤链子的手,用力一拧,只听咔嚓一声,那个壮汉发出一声惨叫。洛平川抽出剑,抵住那壮汉的脖颈。

剑身上镌刻的那几个字明一晃一晃地在这阴雨天气灼着那壮汉的带血丝的眼。

“姑爷饶命,小的不知是太妃府上公子驾临,多有冒犯,多有冒犯。”

其余的几个壮汉见状也败下阵来。

洛平川厉声呵斥:“还不快滚!”肇事的壮汉听罢,连滚带爬地消失在雨帘中。

那少女大约是受了惊吓,半跪在雨中不曾起来。

洛平川将身上所有的银两递与那少女,说道:“给你父亲料理好后事。”

“多谢……公子相救。”少女怯怯的声音颤抖得厉害,抬起头来,双目瞬时惊诧。

洛平川险些叫出她的名字!

一番了解,才知,她的阿姊不肯嫁与一富家弟子,得罪了朝中权贵而被谋害,自此家道中落,无处可去,洛平川瞧着她可怜,遂将她带入华胥宫归隐招摇山,成为火神门下弟子。

倘或没有这一段,兴许也就没有后来的事了。洛平川还会是那个洛平川,绛珠儿也自会有一番造化。那一劫,就在洛平川将她带入火神门下成为弟子开始被打乱了。

这一段以后,他和她命盘里就扯不清了。

即使后来在一次天宫的宴会上,洛平川曾偷偷去了那无量梵境里看了他那一世的一切因缘,却仍是没有罢手把绛珠儿留在自己身边。这一错,就错了一千多年。

实则,他便是那只她物归原主的蟋蟀,不是么?

般若,般若。

这一时,洛平川才想起来,那只炫铃箜他已豢养了五百多年,凭他日前的修为,想要不修成人形都难,不过,且看他对自己肉身的厌恶便知他实则是并非想修炼成人,大概,这九天玄鸟一族皆以浴火自焚,终得涅槃成凤为荣。他们骨子里是高傲的。

这样的想着,洛平川似乎觉得大可以同他交换了肉身,如此,他可成佛,他可成凤,岂不是皆大欢喜?

当华胥宫外响起那只炫铃箜的嘶鸣声,他便知他仍是一只一心修炼的炫铃箜,最起码,现如今,他对于主人的召唤是没有二心的。

肉身的交换必是要历经炼狱之苦,然般若念及主人对他多年的豢养情分,加之在他同王妃一事上,主人无限宽慰,他便答应了此事。

于是,七七四十九日后,般若涅槃成凤,火神戒欲成佛,二者再无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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