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嫁给他三年,有过激情,只在床上才有的激情
已经是这个礼拜的第三天,她失眠。
床头时针指向两点,凌晨两点,床边空无一人,鹅羽枕头蓬松无痕,他还没有回来。对这一点孙萌萌早就见怪不怪,相反早在嫁他第一天起孙萌萌就学会了忍耐,只可惜习惯是一回事,奢望是另一回事,今天是她的生日,二十三岁生日,嫁给彭宇森第三年的纪念日。
他忘了,她最后一点期盼也因安静了一整夜的手机彻底熄灭。微信界面一整排都是她发出去的讯息,他偶尔会看,经常清空,从不回复,她非常清楚,抱有的那点奢望只可能让她看起来更像一条可怜虫。
她嫁给他三年,有过激情,只在床上才有的激情,等宋玲玲从美国回来他就很少再对她的身体表露过一点点兴趣。孙萌萌见过那个女人,妖精一样的尤物,翘臀蜂腰,看人的眼神都是从下往上看,撩拨谁一样。那天她和哥哥孙志协去彭宇森公司楼下的餐厅吃饭,远远看到一群人站在门口话别,就有他和宋玲玲,也不知道当中谁说了句什么俏皮话,惹得宋玲玲一直笑,笑得整个人花枝乱颤,手搭在他小臂上,整个人快要站不住似地往他身上倒,彭宇森绅士一样扶着她,风度翩翩,一脸的受用。
这种笑法,孙萌萌对着镜子模仿过无数次,一点笑不出那个女人独有的性感妩媚,她的五官并不出众,胜在皮肤白净,顶多只是耐看,清秀有余,妖艳不足。
网上有人形容像孙萌萌这样的人,除了有个有钱的爹,她根本什么都不是。况且钱也不是她的,她的父亲是个暴发富,富得很早,从小拿她当公主一样养,要什么给什么,一点苦没吃过,物质上的应用尽有导致她从小到大没有什么野心,是个毫无思想的洋娃娃。
面对彭宇森的大部分时间她是自残形愧的。他野心勃勃,充满胜负欲,目标明确,头脑灵光,对一切势在必得,比起她,他才更像父亲的儿子,连哥哥都比不上他。除了出身不如她,他的任何特质都足以让他娶一个更拿得出手的妻子,就因为她的父亲将她强行塞给了这个男人,包括他今天的地位。
他讨厌她,关于这一点直到老人家过世后她才有所惊觉。
一行人说说笑笑,宋玲玲攀着他的肩踮起脚,倾身靠近来在他耳旁说悄悄话,他顺势回搂住她的腰,配合地低下头,嘴角带点笑意,用耳去贴她的唇。她边说边笑,不时轻轻捶他胸口。
彭宇森有很多体现亲密关系的小动作,对很多女人使过,却从来没用在孙萌萌身上,他比谁都清楚没这个必要。
偶然瞥见的一幕刺得孙萌萌心口发闷,她别过头,拨弄着碟子上的鸡脯肉,等孙志协看去时人已散近,他贴心地问怎么回事。
孙萌萌低下头,声音轻轻的:“菜不好吃。”
街边早就空无一人。
宋玲玲坐上了彭宇森的车,招摇过市,之后有段时间一坐彭宇森的车就让萌萌觉得反胃,车里那女人的香味若有似无,怎么也散不去。她的那些委屈理所当然被当成了任性和大小姐脾气,对她彭宇森从来欠奉耐心,冷冷骂她一句神经病就摔门而去,只等孙萌萌伏低做小上门道歉。
他很少叫她小名,通常都是连名带姓叫孙萌萌,有时候她惹到他了就不冷不热喊她一声孙小姐。可能在彭宇森眼中,孙萌萌就是那种无事呻吟,尽瞎折腾的千金大小姐。偶尔耐心耗尽还会骂她一句神经病。
事出有因,有次彭宇森的装修公司搞年会,他难得起意把她也带了去。孙萌萌自嫁他之后深居简出,鲜少和他一起应酬过这类场合,开心了一整天,又是做头发又是挑衣服,力求以最好面貌去见他公司的下属。席间有公司高管端着杯子来敬酒,大约是喝高了,走得跌跌撞撞,失手把酒泼在孙萌萌的礼服上,她一言不发当即起身去卫生间换衣服,底下的人面面相觑,吓得够呛,都以为惹得老板娘不开心,气氛旋即转至低迷,最后还是靠宋玲玲出来把场圆了回来,宾主才得以尽欢。
彭宇森当时也喝多了,可能觉得丢脸,认定是这个千金大小姐给他难堪,气咻咻拽着她把她从更衣间拖了出来,人来人往的走廊里骂她神经病。萌萌满脸通红,躲闪别人窥视的目光,都快哭出来,从此以后她再没去见过他的下属。
他身上有种草莽的气质,她试图解释那些彭宇森给的难堪的原因,但事实上,他也会风度翩翩照顾其他同行的女士,比如宋玲玲。彭宇森虽说出身不好,十五六岁就辍学去工地打工养家,只是后来娶了孙萌萌接管孙家企业后专门请了老师来教这方面的东西。唯一可能的解释就是彭宇森他根本不爱孙萌萌。
可事情并不是一开始就是这样。
结婚洞房的那个晚上,也有过让孙萌萌觉得幸福的一小会儿时光。彭宇森从车上抱她下来,抱她回家,把她抱到床上,那个晚上他喝了很多酒,一直在笑,笑得很开心,不停地亲她,从头发到眼睛到鼻梁,像个小狗一样,这个小狗有几乎完美的身材,壁垒分明的胸腔,身材挺拔高大。手很粗糙,跟她的哥哥或者父亲完全两样,但是搂着她的时候异常坚定,让人感觉温暖。她胆怯地缩成一小团,蝴蝶式的睫毛一直颤,被困在他制造的围城里,看他像拆礼物一样将自己从繁复的婚纱中取出来,吻遍她肌肤每个角落……她在几乎眩晕和几度恐惧的状态中承受这个男人的吻和赞美,有过狂热的欢愉,有过让身体都颤栗的高潮,可醒来后他却明白清楚地告诉孙萌萌:我不会爱你。
是的,一个字都没有错,彭宇森在婚礼第二天告诉昨晚还交颈而缠的妻子:我不会爱你,我也不会离婚。
这是孙父的要求,找到一个优秀的男人,照顾他疼爱的毫无主见的女儿。孙协志不可以,他迟早会组建自己的家庭;他自己更不可以,他迟早会死。
他就死在孙萌萌婚礼的第二个星期。
与此同时孙氏转归彭宇森和孙协志名下,股权转让书已签妥,理当惊天动地的大变革在悄无声息的氛围下动作,孙协志是大股东,掌控公司百分之五十一的股权,彭宇森被授权管理孙氏,持有其二的股份。
从那时候开始彭宇森变得越来越忙,家里变得越来越安静,孙萌萌害怕听见老宅一楼古董钟撞击的那种声音,时间在这里竟能变得如此毫无意义。她经常一个房间一个房间逛过去,无事可做只能等他的电话,他从不会主动打她的手机,只会用座机让管家交代他晚上是否回来。孙萌萌感觉自己都快被逼疯了,终于有天在他早起离家之前鼓起勇气问他:“能不能搬出去,我们找个离你公司近点,小一点的房子。”
彭宇森二话没说,坐上车就走了。还是后来他的助理小张主动来找她,给她看附近几处楼盘的房子。售楼处的经理亲自接待的她,看她的眼神就像看那种被金主随意安置的妾室,意味深长。孙萌萌根本没心思好好挑,只想快点逃,逃到没人知道的地方,能跟彭宇森说上几句话也好,付了订金后小心翼翼拨通他办公室的号码,小心翼翼告诉他他们的新家在哪儿,彭宇森漠然回了一句:“知道了。”然后收线挂断。
连小张都觉得过意不去,见孙萌萌脸色惨白神情凄惶地坐在售楼大厅沙发上,找各种理由试图安慰她:“彭总最近忙。”
他们都听到了电话那段娇媚的女声,娇滴滴地叫:“阿森。”
孙萌萌从来都不敢这么称呼他,她连当着他朋友叫他老公都不敢,因为他会不高兴,她经常惹不高兴,孙萌萌甚至不知道哪里惹到他,他已经翻脸摔门离开。
这就是她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