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虚假”的名声让我有了去学拳击的想法。我一直对拳击这项运动充满热情,而且我一直都是一个爱动动拳脚的人。至于选择去离我家有一个小时火车车程的布鲁克林的一家俱乐部偷偷训练,那是因为在那里没人认识我,在那里我可以不那么完美。我去那里想要的是被比我强大的人击败的感觉,是可以在别人面前丢脸的权利。这是我唯一能够逃离那个由我自己创造出来的所谓“完美怪兽”的办法:在这家拳击俱乐部里面,“神奇小子”可以失败,他可以不那么优秀。而那个真正的马库斯由此可以重新走出来。因为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我追求第一的欲念就会一点点地超出想象的范围。我得到的越多,就会越怕失去。
到了我高中的第三年,由于学校财政紧缩,校长决定解散曲棍球队,这完全就是一支入不敷出的队伍。困境又重新降临到我的身上来了:球队的解散意味着我要重新选一门体育课。加入橄榄球队和篮球队听上去自然是不错的选择,但是我很清楚,加入其中的任何一支队伍都意味着我将遇到那些比我的曲棍球队兄弟们更有天赋、更加信心勃勃的队友。这样的话,我的光芒就有可能被掩盖,我就会重新变成一个默默无闻的小角色,或者更糟,直接“一落千丈”。当人们听说那个当年的曲棍球队队长,那个20多年来进球最多的纪录保持者只能在橄榄球队里面端茶倒水的时候,他们会作何感想?那两个星期,我一直烦闷不堪,一直到我听说学校里有一个极不为人知的竞走队时心情才好了起来。这是一支由两个需要趴着走路的矮胖子和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瘦猴”组成的队伍。这也是费乐顿高中唯一不参加高中联赛的项目。这样一支队伍让我可以完完全全不用担心遇到能与我相抗衡的人。于是带着轻松的心情,我毫不犹豫地加入了费乐顿竞走队。而就在入队之后的第一堂训练课,我就不费吹灰之力地打破了我那些平庸队友保持的纪录,而旁边果然也投来了我的粉丝和校长的爱慕眼光。
我的生活一直安好,直到我们的校长在看到我的可喜成绩之后,产生了那个荒诞的想法:他想组织一次地区内高中之间的竞走大赛,目的是为了让我为校争光,他十分确定他的学生“神奇小子”将夺取桂冠。在听到这个消息之后,我紧张万分,毫不松懈地练了整整一个月。然而,我很清楚在面对其他学校那些已经习惯了比赛的强手时,我什么都不是。我,只是一个绣花枕头、一块空心板:我马上就会让自己成为笑柄,而且还是在我自己的“领地”上。
比赛的那一天,整个费乐顿高中的学生以及一大半我所在社区的居民都前来给我加油助威。发令枪响,正如之前所担心的,我与其他参赛者的距离很快就被拉开。情势已经非常危急了,我的名誉也危在旦夕。这是六英里的长距离比赛,也就是说要围着体育场竞走25圈。这等于我要被羞辱25次。再这样下去,我肯定会最后一个完赛,被打败,名誉扫地,甚至还有可能被第一名套圈。我必须不惜一切代价挽救“神奇小子”的名声。于是,我铆足了全身的力气,积聚了我所有的能量,不顾一切地、疯了一般地冲了出去:在给我加油的欢呼声中,我冲到了领走的位置。这个时候,我开始执行我赛前精心安排的计划:在我暂时抢到第一位,并且觉得力气快要用光的时候,我就装作自己的脚被地面绊了一下,然后摔倒在地上,还虚张声势地转了几圈。一阵惊呼,一阵尖叫,最后,我的腿出人意料地摔断了。在付出了手术和两个星期在医院静养的代价之后,我的名誉才得以保全。在这场意外发生一个星期后,学校的日报上给我写下了以下一篇简报:
在这场史诗一般的比赛中,当“神奇小子”马库斯·戈德曼远远领先对手、胜利在望的时候,却成了赛道质量问题的牺牲品。他狠狠地摔在了地上,一条腿折了。
这成了我作为竞走运动员生涯的终结,也是我体育生涯的终结。因为受伤严重,我一直到高中结束时都不用再修体育课了。出于我坚韧不拔的精神和我做出的牺牲,学校在荣誉橱窗里增设了一块我的名牌,而那里已经放着我的曲棍球队队服了。我们的校长先生起劲地咒骂着费乐顿高中陈旧的硬件设施,他花费重金重新铺设了体育场的赛道。为了给施工筹钱,他削减了学校外出的预算,同时也禁止了下一年级学生所有的课外活动。
在我的高中结束时,由于我有优异的成绩,还有优秀毕业生证书和很多封推荐信,我需要做的就只是选一所好的大学。那一天下午,我躺在房间的床上,手里拿着三封录取通知书,一封是哈佛大学的,一封是耶鲁大学的,还有一封是马萨诸塞州无名学府巴若斯大学的。我要去的就是巴若斯。去一个好的大学,我可能会丢失我“神奇小子”的名号。哈佛、耶鲁,这样的大学起点实在太高。我完全没有兴趣去面对那些从全国四面八方来的精英,他们的名字肯定会写满学校的荣誉栏。而能让我的名字出现在巴若斯大学的荣誉栏上显然是一件更容易的事情。“神奇小子”可不愿意自折双翼。“神奇小子”想一直神奇下去。巴若斯大学对我来说再好不过了,在这所小学校里我肯定能发光发热。我完全不费力气就让我的父母相信,巴若斯大学的文学系在任何方面都比哈佛和耶鲁强。就这样,在那个1998年的秋天,我离开了纽瓦克,朝这个马萨诸塞州的小工业城市进发了。在那里,我认识了哈里·戈贝尔。
夜幕刚刚降临,我还一直坐在阳台上看着那些相册,重拾那些久远的记忆。就在这个时候,我接到了道格拉斯的来电,他好像刚刚经历了什么灾难似的。
“马库斯,我的上帝!我简直不敢相信你跑到新罕布什尔去了,你怎么不通知我呢!我接到记者的来电,他们问我你去那里干什么,而我完全还被蒙在鼓里。我是开了电视之后才知道的。趁现在还来得及,快回纽约来。这桩案件,你完全无法驾驭。你必须明天一大早就离开那个是非之地,马上给我回到纽约来。戈贝尔的律师很棒,你让他做好他的工作,你也应该好好想想你自己工作的事情了。15天以后,你就得给他们交稿了。”
“哈里现在需要一个朋友待在他身边。”我说。
他在电话那头静了一会儿,然后低声嘟囔起来,似乎他直到现在才搞清楚这几个月他一直受到困扰的事情。
“你还没写出来吧?现在离巴尔纳斯基给出的最后交稿时间还剩下两个星期了,你还不赶紧把稿给我赶出来!是这样的吗,马可?你到底是在帮你的朋友还是在逃离纽约?”
“别说了,道古。”
电话那头又安静了一会儿,他接着道:“马可,快跟我说你现在已经想好写什么了,快跟我说你已经有一个大概的脉络了,快跟我说你去新罕布什尔也是出于别的原因。”
“别的原因?出于友情,这个原因足够吗?”
“浑蛋东西,你到底欠了他什么东西,才让你跑到那边去?”
“所有,所有的一切。”
“什么意思,所有?”
“这说起来很复杂,道格拉斯。”
“马库斯,你到底在和我说些什么,小浑蛋!”
“道古,我有一段故事从没有向你提起过……在我高中毕业的时候,我很有可能就误入歧途了。然而我遇到了哈里……他在某种程度上救了我。他给了我现在拥有的一切……没有他,我永远也不可能成为一名作家。故事就开始于1998年马萨诸塞州的巴若斯大学。我的一切都是他给的。”
29.你会爱上一个15岁的小姑娘吗?
“我想教你如何写作,马库斯,不是要让你知道怎么写作,而是要让你成为一名作家。因为能写书,这可并不是什么微不足道的小事:所有人都会写作,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成为作家。”
“我们怎么才能知道自己是作家呢,哈里?”
“没有人会知道自己是不是作家。能不能成为一名作家是由其他人来决定的。”
所有记得诺拉的人都对她赞不绝口。说到她,人们都会想起她的温婉和体贴,她的多才多艺,光彩照人。她似乎总是乐呵呵的,就连最阴郁的下雨天也能被她的光彩照亮。她每星期六都会到“克拉克之家”当服务员,她灵巧地在餐桌之间穿梭,金黄色的头发像波浪一样在空气中舞动。她对每一位顾客都恭敬有加。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她的身上。诺拉,就是这样一个单纯的小姑娘。
她是大卫·凯尔甘和路易莎·凯尔甘的独生女。这一家是来自亚拉巴马州南部杰克逊市的福音教徒,诺拉是于1960年4月12日在那里出生的。当她的父亲成为欧若拉最大社区圣雅各教区的牧师之后,凯尔甘一家人就于1969年秋天迁居到了欧若拉。当年,到教堂来的人总是熙熙攘攘。位于城南入口处的圣雅各教堂是一座恢宏的木质建筑,但如今已经不复存在了,因为财政紧缩,欧若拉和蒙布里市合并,教徒也越来越少。如今,在教堂的旧址上新建了一家麦当劳快餐厅。当年,凯尔甘一家人来到这里之后,就住进了一幢只有一层的美丽宅子里,就在特雷斯大道245号,这个房子也属于教区。六年之后,诺拉很可能就是从她卧房的窗户爬出去,然后消失在森林里的,那一天是1975年8月30日。
我到欧若拉的第二天早上就去了“克拉克之家”,而上面所说的这些情况就是那家餐馆的常客为我讲述的关于诺拉的最初描述。那一天清晨,我就睡醒了,不知道自己在这里要做什么,一下子就觉得烦躁起来。在沙滩上晨跑之后,我喂了喂海鸥,我在心里问自己,来新罕布什尔的原因应该不会就是给这些海鸟喂食的吧?我和本杰明·洛特约好了十一点在康科德见面,然后一起去看哈里。在此之前,因为我不想一个人待着,就到“克拉克之家”去吃了点煎饼。当我还是学生的时候,每次来哈里家,他都习惯一大早对我进行训练:天不亮他就会把我叫醒,用力摇晃我,然后叫我赶快穿好运动服。之后,我们会沿着大海慢跑、打拳。当他累的时候,就会摆出教练的姿态,停下来纠正我的动作和姿势,而我也很清楚他这么做其实只是为了喘口气。在晨练和慢跑中,我们经过了鹅弯和欧若拉市之间隔着的那几英里沙滩,顺着大沙滩的岩石路一直上去,随后又穿过了还在沉睡中的城市。城市的主干道还被笼罩在黑暗中,而远处初升的红日一点点地在餐馆窗户映衬下的海湾上升起。它是唯一这么早开门的店。店里很安静,路过欧若拉在此短暂停留的匆匆过客以及一声不吭大口吃着早餐的服务员是店里为数不多的客人。我们能听到店里的电台在不停地播放着新闻,声音极小,根本听不到播音员播报的内容。即便是清晨也很炎热,悬在屋顶的风扇无力地转动着,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让顶灯周围的灰尘也跳动了起来。我们在17号桌旁边坐了下来,珍妮马上过来给我们送上了咖啡。她的笑容里总是带有母性的光辉。她对我说:“我可怜的马库斯,是他让你这么早起床的吧?自从我认识他以来,他就一直都是这个样子。”说完,我们都笑了。
2008年6月17日,虽然还是同样的早晨,但“克拉克之家”里面已是骚动不安。所有的人都在谈论这桩案件以及我的来访。那些我认识的老顾客都凑过来问我这件事是不是真的,哈里是不是和诺拉有一段恋情?他是不是真的杀了诺拉和德波拉·库佩?我回避了一切问题,径直走到17号桌的旁边坐了下来,这才发现那块原本钉在桌上的哈里的荣誉牌已经被摘走了。剩下的只有木桌上两个钉子被拔走之后留下的窟窿,还有变色的清漆上留下的金属牌印记。
珍妮过来给我上了杯咖啡,冲我礼貌地打了个招呼。她似乎有些忧伤。
“你要来哈里家里住吗?”她问我。
“是的,是你把那块牌子摘掉的吗?”
“是的。”
“为什么?”
“他是为那个小女孩写的这本书,马库斯。一个只有15岁的小女孩。我不能再把那块牌子留在那儿。这种关系真让人恶心。”
“我认为事情并非如此简单。”我说道。
“我个人认为,你不应该把自己卷到这桩案子里面来,马库斯。你应该赶快回纽约,远离这个地方。”
然后,我点了一些煎饼和香肠。一本沾了油的《欧若拉之星》被扔在了桌上,书的封面上方是一张哈里风华正茂时的大照片,带着令人尊重的神色,目光深邃,自信满满。下边是一张他准备进入康科德审判庭时的照片,铐着手铐,一副落寞的样子,头发散乱,疲惫不堪,面容十分憔悴。诺拉和德波拉·库佩的圆形肖像画也被放到了旁边。文章的标题是:《哈里·戈贝尔到底做了什么?》。
厄恩·平卡斯比我来得稍微晚一些,他要了杯咖啡,坐在了我的身旁。
“我昨晚在电视上看到你了。”他对我说,“你要搬到这里来住吗?”
“是的,可能吧。”
“为了什么呢?”
“我不知道,是为了哈里吧。”
“他是无辜的,是吧?我无法想象他能做出这种事情来……这真是荒谬至极。”
“我什么都不知道,厄恩。”
在我的要求下,平卡斯向我讲述了几天前,警察是如何在鹅弯地下一米深处挖出诺拉的骸骨的。就在那个星期四,整个地区警车遍布,高速路上,警方的巡逻小队频频检查各种可疑车辆,甚至还来了一辆警方技术刑侦队的专车。各种警车汽笛长鸣,把整个欧若拉所有的人都搞得紧张兮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