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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

从微星城的中心城区到奥林需要一天的路程。沿途原来是有都市的,末日之后,就都荒凉了。

购物需要跋涉太过遥远的路,物资紧缺的情况下,进城一次不容易,是以虽然厌恶购物,弗兰科子龙还是尽可能买了好多东西,等付完款,发现已经装满了一辆厢货。

面粉,蔬菜,猪肉,油盐酱醋,保智素,以及七大桶柴油。他还买了把自动步枪,连射三十发的,枪膛撞击出的金属音非常动人。

路过末日纪念碑时,弗兰科子龙向它行深深的注目礼。阳光照进他的瞳孔,瞳仁瞬间凝成一条竖起的细细的线,那一线,血一样的红。

末日已经结束三年了。弗兰科子龙三年里没摸过枪。他在末日结束的那一天,得了枪支恐惧症。他扔掉了末日时期陪自己拼杀血战的大小手枪,冲锋枪,火箭炮,孑然一身在广袤大地上流浪,遇到未被肃清的丧尸,他直行而过,不打杀,也不举报。就这样一直在路上,直到他来到了奥林村庄。

这里有广阔的平原,背靠着巨大神秘的奥林山,房屋之间间隔很远,三两座房屋上冒着炊烟。

这里很像末日前他去过的一个地方。但具体是哪里,他想不起来了。只记得那个地方曾让他快乐。

他随便找了间空房住下,随便找了块荒芜的农田种起了玉米和油菜,随便地,就生活下来了。

三年,他习惯了一个人生活。如果不是因为买生活必需品而要进城的话,他就真的与世隔绝了。

他不需要朋友,也不需要枪。不交往,也无从提防,不杀戮,也无需武器助力。但是今天,在商场里看到枪支专柜时,他犹豫了一会儿……最终还是买了把枪。

他不是害怕什么,或者还要杀戮。他只是在保智素的作用下,他好像已经能克服自己的枪支恐惧症了,他买枪是想看看自己是否还在深深地恐惧着那末日的十年。

他在回奥林的中途停了一次车。他取枪,对着无边的旷野散漫地发射。子弹呼啸而去。他的心里无悲无喜。他放下举枪的手,在风里愣了好一会儿,原来,时间真的可以让人遗忘。

那些曾让这个世界无比悲痛的东西,让所有人都流下泪水的东西,终究都过去了。

岁月是什么呢?岁月是比残酷更残酷的东西呀。

他打空了枪里所有的子弹,然后,就又丢弃了那把枪。

……

弗兰科子龙回到家时天已经黑了。

他下了车,打开地下室的油料储藏罐,然后他回到厢货,将七个柴油桶叠在一起,知道他怎么叠吗?就是拎起来,扔上去,扔的很有准头,一桶一桶的正好摞在一起。很高,像一座小小的灯塔,但他抱起它们时并不太费力。

他把柴油桶运到油料库,脑袋里突然有根弦铮地一声响,他转过身,问道,是谁在那里?

风吹过不远处的玉米地,刷刷作响,如果不仔细听,是听不到枝叶碰撞间细微的脚步声的。

弗兰科子龙的眼眸立即竖起一道线。

他缓慢走向玉米地。

异样的声音越听越真了,呼哧呼哧的,是野兽的喘息。

弗兰利子龙挑了挑眉。他对这种声音,其实还算熟悉。

他有点意兴阑珊。微微叹了口气想离去。对那东西,他真的烦了。如果那东西识趣,自行离开无疑是最好的。反正他身上,不是太有血肉的气息。

但他只走了三步,身后的风响声停了一瞬。弗兰科子龙的眼睛一眯,乍然回头,头顶世大的阴影,有个东西从玉米地里蹿了出来,真在朝他扑下。

天,堂,有,路,你,不,走!!!

弗兰科子龙伸一只手,一卡……迅雷闪电。

那个东西叫了一声,吱。

……

是一只小丧尸。

头发板结,面孔污脏,恐怖外翻的眼睛,居然是双眼皮,大眼睛。

那玩意儿支离着一身几乎风干的骨肉,头过份地显大,看年纪也就十五六岁……不,准确点说,应该是丧尸潮爆发时,他十五六岁,如果还活着,怎么也该是个二十到三十之间的青年人了。

小丧尸的形态还算完整,没有缺胳膊少腿,如果能在末世存活下来,无论人也罢,丧尸也罢,都要有极大的运气或者极高的武力值,这只小丧尸一只手就能按住,明显不是丧尸成王的类型,看来是属于运气好的类型。

而且他的衣服,虽然很脏,但居然没有衣衫褴褛。末世十年,末世结束后又三年,他能保持这副模样,很不简单。

不知为什么这只小丧尸能闻到了弗兰科子龙身上的生肉气息,他馋血肉,伸出尖利的牙齿和爪子,还在试图撕咬,可惜喉咙被弗兰科子龙卡着,弗兰科一米八七的大个儿,手臂很长,肌肉蓬勃,小丧尸的利牙根本够不到他。至于爪子……他的确抓上了弗兰科子龙的手臂,撕开了他的衣服,但却无法抓烂他的骨肉。

——那里正在隆起,黑黑的爪子抓上去,居然是刮金属片的声音。

十年末世,能存活的人,都不简单人。

弗兰利子龙的另一只手摸上了小丧尸的头,他可以一掌捏碎他的头盖骨。但是片刻后,他放弃了。

他的手下滑,摸到了小丧尸的后颈,一把把他拎了起来。

就像拎一捆蔬菜般,毫不费力。

他把小丧尸拎出了玉米地,从车上翻出一条绳子,将那东西捆结实了,他打算将他送交丧尸管理局,他重新上了车,正准备打火,远处的公路,正有一辆车向他驶来。

……

是金。是奥林村庄唯三的住户之一。

他们见过,但不打交道。末日过后,人们对生活的本身失去了兴趣,他们颓然地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虽然有些人也努力地社交了,但总没有以前的心境,渐渐的,也就互不勉强,各行其道,各过各的。

金住的地方离弗兰科很远。在奥林山的半山腰上。他不种庄稼,也不养牛羊,弗兰科子龙一直不知道他是靠什么生活的。

现在金从车上下来,第一句话就问,你没有看见一只小丧尸?不是太有礼貌的样子。

弗兰科子龙用手电照了照自己厢货的后车斗。“他也得罪你了?都三年了,居然还有可以四处乱逛的丧尸,挺让人吃惊对吧?”

金看到了那个正在挣扎的小东西,立即笑了,露出缺了两颗门牙的黑黑的嘴洞:“太感激你了。他不是四处游荡的丧尸,他是我的。我还真怕他乱跑,这个,伤了人可怎么好。”

金居然承认了他对一只丧尸的所有权……弗兰科有些诧异,又追问了一句:“他是你的?”

金想了想:“我办了个丧尸养殖厂,这是我捕猎来的丧尸。你知道的,咱们平时控制情绪用的保智素,是从丧尸身上提炼的。现在这东西越来越不好找了,价钱也越来越高。以前都是抓到就杀,现在都是养起来,他们只要不物理上消亡,就能被反复提炼,所以,他们现在是资源了。”

弗兰科沉默了一会儿:“现在,为了活下去,居然要开始养丧尸了啊。”人类的生存真是一个笑话。

“是啊,很多人都又重新扛起枪,去深山老林里搜索丧尸去了,只要能养个三五只,就发大财了,比种地强。”金显然理解错了弗兰科的意思。

弗兰科不欲多说。他把小丧尸移交给了金。

金开车要走,弗兰科突然示意他摇下车窗,金探出头:“怎么了?”

弗兰科的眼眸很深:“他身上的衣服,是你给他换的?”

金迷茫了好半天,才摇着头道:“不是。我抓到他时,他就这样。”

……

半夜的时候,弗兰科被冻醒了。看看窗外,居然下雪了。透过窗户,可以看到远处的山野已经全白了,地上也有莹白的反光,这场雪倒是来势汹汹。

他后悔没把柴油炉打开。屋里像个冰窖。虽然百般不情愿,他还是出了屋子,到后院的地下室去开柴油罐。

一出门,北风往他身上直卷,雪正下得紧,天空撒盐一般。他裹紧了毛毯。就在呼吸间,他脑中的警报器又响了,危险!!!!

他猛地侧边一滚,同时他的后脑差点被一个东西抓到。

那个东西动作极其凶狠,落地后,只是在地上稍稍一点,又一个弹跳,尖利的牙齿冲着他的咽喉就来了。

弗兰科又是一滚。还好是他实战经验丰富,又在末世中几次变异,力量速度都不是普通人,不然肯定要被那东西抓到了。

那东西也是凶悍,紧紧贴着弗兰科的身体,他动他也动,牙齿追着弗兰科的喉咙,又快又狠。弗兰科吃了被偷袭的亏,慌了一下,但他很快镇定下来,看准那东西的来向,抬腿就是一个飞踹。

吱!

那东西被踢飞了出去。

弗兰科的手在地上一撑,飞速跃起,同时变手为刀,冲着那东西就是一个下砸。

那东西不动了。

弗兰科打开前廊的灯,居然又是那只小丧尸。

弗兰科疑惑了一会儿。

按说金既然要饲养丧尸,那防护措施应该做的妥妥的。金是怎么做到三番两次让这个小丧尸自己溜达出来的?

把整个奥林村当他家的后院?

一而再地上演袭人事件?

弗兰科第二次将那东西捆好。直接扔到了廊下。

但是却睡不着了。

他想到了一种可能性,这只丧尸是有智慧的。

……

末世后期,环境的变异导致许多人类开始进化,同是进化的还有丧尸。缠斗着的两个种群都进化出了各种各样的超能力,其中丧尸中进化出的最恐怖的种类,就是丧尸王。

丧尸王除了身体腐朽,吃人以外,其他方面与人类一般无二。有智慧,能控制丧尸群,甚至长相俊美。他们不见得在力气速度上占优势,但他们有智慧这一条就足以秒杀其他丧尸。

只是丧尸王百万里挑一,全地球也就进化出了那么几只。

这只小丧尸,看来是进化了。而且是极其罕见的智慧型进化。只可惜,进化的层次很低,没有达到全智的水平,只相当于二大爷村头的大傻子吧。

所以才能三番两次从金的看押下逃跑。但又逃不出个生天来,满脑子想的还是眼前那块生肉。

所以这种智慧型的丧尸,是该把他们当生命体看待,还是该把他们当物品看待?

……

弗兰科后半夜没睡,找了本书来看。六点一过,他就穿戴整齐,准备把小丧尸送还给金,同时他打算提醒一下金,这只丧尸进化了,应该送到丧尸管理局。

打开门,门廓上全是殷红的血迹。弗兰科吃了一惊,再往前看,看到那只小丧尸。

他嘴里叼里一只硕大的乌鸦,正在用嘴吸吮它的鲜血。

他的身周还有几只乌鸦的尸体。

他是怎么在被捆绑的情况下,猎到乌鸦的?

弗兰科沿着小丧尸走了一圈,看到乌鸦尸体旁边的小石子……

他明白了,乌鸦大概是闻着腐肉的气味来的,以为在寒冷的冬季找到了可以裹腹的食物。小丧尸以逸待劳,用嘴叼着石头,等乌鸦靠近,就弹出石头,用石头击杀了乌鸦。

已经会用工具,会设圈套了,他的智慧程度,似乎比他预想的要高。

能用嘴弹出石子,他的武力值,也不算太低。

……

望山跑死马,弗兰科在山间行驶了二十分钟,才将车开到金的住所。

他是来归还小丧尸的。

但是屋里没有人。

找了一圈,周围也没有。车子也不在。

应该是出去了。

弗兰科在院子里看到一个大仓库,想来是关丧尸的地方,但是门锁着。

弗兰科没有办法,只能又将小丧尸带了回来,依旧将他丢在前廊。他的捆绑很有技巧,是先绑拇指再绑手腕,这样可以防止他解开绳套,他还绑住了小丧尸的双腿。从腿上往上绕,最后缠住了丧尸的全身,现在这家伙看起来就像一只绳子缠出的蚕蛹,只有头露在外面。

其后的几天,金一直没有回来。弗兰科的生活多了一项活动,站在窗前看小丧尸在雪地里像只虫子一样拱来拱去。

小丧尸每天都在和想吃腐肉的乌鸦周旋。

乌鸦试图着靠近他,他装死,趴着不动,乌鸦大胆起来,扑棱着翅膀嘎嘎叫着,啄他一下,迅疾退开,他依旧装着死,一动不动。

经过试探,乌鸦知道这东西安全,于是放心飞到他的身上,小黑眼珠放射要饱餐一顿的幸福的光辉,伸出尖尖的喙,下力气地一叨……就是此时,小丧尸仰头,一颗石子飞射而出……

乌鸦惨叫一声,羽毛乱飞中,往前斜飞出几米,歪歪斜斜地栽倒,抽搐几下,不动了。

小丧尸腰上使劲,一拱一拱地爬过去,用嘴衔起乌鸦,脸上露出孩子般的笑容……

不不不,他没笑,弗兰科在眉心按了两下,是他臆想了。一只低智商的丧尸,是不会笑的。

……

抓乌鸦应该是小丧尸很乐意进行的运动。

有时侯他能拱出去很远。像一条吃了过多肌肉强力剂的大青虫。一个不注意,就已经从眼前消失。

因为相信自己捆缚有术,弗兰科并不怎么管他。

雪下下停停的,不管这东西拱到哪里,都会留下印迹,他只要寻着印迹,就能找到他。

有一次,小丧尸甚至拱到了鳞湖边。

那里离弗兰科的住所有一公里远。

沿途有不少他杀掉的乌鸦。黑的羽毛掉落在一滩滩的血里,被雪映衬着分外鲜红,刺人眼目。

弗兰科厌恶看到鲜血。黑暗时代的记忆全都涌上来,他头上青筋直蹦,恨不能一掌劈了这个嗜杀又丧气的东西。

但是最终都忍住了。弗兰科子龙突然发现数年的独身生活,虽然让他脱离了麻木与恐惧,但脱离的同时,他又没法完全地平静了,他有了情绪,渴望着暴躁。他好像越来越有人味了。人味儿让他不喜欢杀生,是以每次抓小丧尸回来的过程,都不怎么和谐。

他甚至在拖拉他的过程中,任他撞在石头上,导致那家伙的肋骨直接断掉。

但是又那又怎么样呢?这个长着人样的东西,的确已经不是人了。

……

这样过了五天,弗兰科每天带着小丧尸去一趟金的家,但是一直没有人。

从金家往回返的路上,他无意间看了看窗外。

一个想法让他在盘山路上猛地刹住了车。

山下,他的院落上,似乎有副画……

可是那又怎么可能?

他下了车,慢慢走到公路边上,向自己家的方向张望。凝视良久,因为角度的问题,他不太确定,但看起来似乎是凌乱的线条的确是很曼妙的结合在一起的。

他思忖一下,决定换个角度看看。

他倒了车,改向山上走。

到了没有路的尽头,他又开始步行,半个小时后,他终于站到了能观察自家小院的最佳地点。

整个奥林村在他的脚下一览无疑。

厚厚的雪地上,真的有一副巨大的画作。

将整个奥林村都囊括了进去。

他张着嘴,呆了很久。

他幻视吗?

不不不!

俗语说眼见为实。眼见即为客观存在,虽然理智一再叫嚣不可能,但眼睛还是告诉他,那就是一副画。

一副不知道是何意思的画。将整个奥林村庄包括在内。

所有线条都很整齐,以横平竖直的平行线居多,也有曲线,但曲线的曲率都不大,在一个方向螺旋转开,每一处乌鸦的死地,都恰是线条相汇之处。

如果硬要他说这幅画像什么,他会说,像电脑的主板,线条是电脑主板上的电路,乌鸦是电脑主板上的电器元件。

所有的线条都是小丧尸拿身体拱出来的。

这得有多大的宏观视角以及多么优秀的定位能力,才能构成这样一副巨大的图形?

这简直了,这只丧尸要成仙!

……

回去的路上,弗兰科一侧的太阳穴巨痛了起来。他觉得好像有些事情不对劲了。

但究竟怎么个不对劲儿法,他又说不上来。

回到家后,他没把小丧尸扔到廊下。而是将他带进了屋里。他解开了绑着他脚的绳子,只留下了上半身的。

那家伙口中嗬嗬有声的,在屋子里盲目乱转。弗兰科审慎地跟着他。看如果给他行走的自由,他会做什么事。

可他做的就是盯着弗兰科,只要弗兰科一转开眼睛,他就把尖牙对准他的咽喉咬下或者把暴出的白眼翻向他祼露出的手臂,口水滴嗒,弗兰科只好暴打了他一顿又一顿,并且不断怀疑,今天自己在山上看到的,只是偶然。这家伙,哪里像会作画?

被暴打了无数顿后,弗兰科终于累了,丢了丧尸去外面打扫了一下前廊,等他回来时,他发现那只丧尸停在了书房与卧室相连的走廊上。

那里挂着一副画。

……

画是这房子原主人的。

弗兰科来到奥林后,察看了这里所有空着的房屋,最终选这幛住下,是因为这幢房屋里有一个超大的书房,书房里上千册的书,历史地理心理音乐美术通俗哲学,应有尽有。

这里符合弗兰科想要安静地渡完余生的条件。

画本来就在走廊那里。是一副抽象画。左侧明蓝右侧漆黑,中间方方圆圆地框起一片地界,那方方圆圆的线条很乱,似乎是扇门,门里似乎是放了一只橘子,但也许并不是,而是一个通道,通道那头有一团火光,总之怎么解释都行。

弗兰科不懂画。但他入住三年,几乎没动过屋子里的摆设。他希望有一天这间房子的主人还会回来,然后这里还是他那个温暖又熟悉的家。

……

小丧尸停在画前,眼睛一直盯着画面,嘴里有快速而高昂的嗬嗬声。

弗兰科和丧尸打了十年交道,他知道这种声音代表的兴奋。

那么这副画,这小丧尸是看懂了的。

这下可以确定了,包围奥林山庄的,的确是一副画,而作画的,的确是这位丧尸少年。

有那一秒钟,弗兰科觉得这事儿挺好笑的。他一个正常人,都看不懂抽象画,更遑论画出那样一副画了,可到了丧尸这里,他却一本正经地在欣赏一副抽象画呢,而且还用身体拱出一副巨大的画作呢。

到底是他愚笨了,还是丧尸更有智慧了呢?

但也许,只是这只丧尸有艺术细胞吧。进化的方向,开天劈地的,是艺术方向呢。

……

弗兰科给小丧尸洗了个澡。

非常粗暴地,直接拿水管子往他身上冲。

然后他把他拉到暖气片上烤。

半天的时间后,他自己都没想到,他烤出一个美少年。

小丧尸生前长得很……清秀。

当把那副画摆在他的面前,让他安静下来后,他发现如果不总是呲牙咧嘴,他的五官线条其实很柔和,眼型唇型鼻型走势都缓慢而自然,协调而纯粹。尤其是眼尾,有些上挑。这让他很清净的眉目间有了些情致。他一定有一个极其美丽的母亲,这位母亲最突出的气质一定是恬静婉约。

弗兰科的心里可惜起来。一个末世毁掉了地球上所有的美好,美好的心灵,美好的少年。

……

弗兰科从冰窖里取了些肉,切了片,扔在小丧尸的身边。

那孩子两眼变得血红,飞快地把肉吃了。

弗兰科抱臂看着,心里对自己有点好笑——我这是在做什么?难道就是因为他会画画,长得不错,就可怜他了?就否认他是丧尸的事实了?他有些鄙夷地想。但转念,他又想,就当是一条小狗吧,这孩子的进化出的智商,似乎和小狗差不了多少,更何况他进化的方向也太防奇了些,居然是艺术类,这些给他的肉,就当,可怜路旁长着稀奇花纹的、引人注目的小狗了吧。

小丧尸吃肉如暴风卷落樱。三秒钟撕咬干净,最后还将地板舔了舔,舔完了,血红的眼睛转到了弗兰科的身上,嘴里发出缓慢而低沉的嗬嗬声。

弗兰科暗自了了个大艹,喂路边的小狗起码能换来小狗给他摇摇尾巴,但这家伙,明显还是想吃了他。

好心当驴肝肺呢。

他只好又把他暴打了一顿。

这一整天,他都在好笑,又或者好气的情绪里来回徘徊。

到了晚上,他明白,是枪的问题。他摆脱了枪支恐惧症后,就开始从末世里走出来了,他不再恐惧与怨天尤人,但同时,他似乎就害怕寂寞了。所以,他才会对一个丧尸上心。

……

弗兰科找到了安抚小丧尸的办法。

让他看画册。

原主人的书房里有数本画册,他悉数搬了来,只要小丧尸的眼睛一发红,他就翻开一页给他看。

他的眼光瞬间会被画作吸引走。

爬在地板上,长久地,关注那幅画,从暴躁不安的,变成一声不响的。他显然从那些画作里看出了东西,所以有时候,他还会围着画作来回转圈,不停地发出高昂地嗬嗬地声音。但更多的时候,他只是愣愣地盯着画面,纹丝不动,像是被吸了魂一般。

有东西陪伴,而且是安静地陪伴很难得。弗兰科也会抽本书来看。雪稍停,但天气依旧阴郁。客厅里的光晦暗不明。小丧尸低着头,过长的头发垂到画页上,在那里旋一个安然的弧度。你就看不到他的脸了,只能看到他的下巴,很矜持地收着。那时的弗兰科通常斜倚在沙发上,如果收起竖瞳,你会发现他的眼眸比一般人的要黑要冷,寒渊一般。他鼻梁很高,眉目深邃,变异后,他的面貌保持在三十岁上下,阴郁的日光与他恰是正好,他的脸上有了阴影,让他看起来成熟而稳重。

如是,一个上午过去了,如是,一个下午又过去了。

第三天,弗兰科发现小丧尸又做画了,他在雪地上画出了书房走廊墙上的那幅画。一个门框,一只小橘子。

在画的同时,他无数次抬头看弗兰科。

弗兰科来了兴致,突然问他:“你看我干什么?我不会欣赏这东西。”

没想到小丧尸竟然嗬嗬有声起来。似在回答他的问题。

弗兰科本来倚在柱子上的身体陡然直立。他觉得,虽然才过了三天,这小孩的智力,似乎又进化了。

他居然在跟他有问有答呢。

……

弗兰科开着车进城了,他要买画笔和颜料,他倒要看看,一个向艺术类进化的丧尸,能画出什么大作。

进城后他直扑城里最大的超市。但没想到一万多平方公里的硕大区域,却只有五万常住人口的微星城,居然发生了大堵车。

人们拥在路上,举着反对垄断的牌子。

弗兰科摇下车窗,问一个过路的示威者发生了什么。

示威者停下来,很耐心地向他解释道:“你是附近农庄的吧?想来消息还没传到你们那里,保智素涨价了。”

弗兰科没懂他的意思:“三年来,保智素的价格好像一直在调整。”

那人笑起来:“是的。一直在调整,但,这次调整的幅度太大了,足足涨了二十倍。”

弗兰科呆了一呆。

末世后,能存活下来普通人极少,现在这个世界的公民,几乎全是进化人。进化人什么都好,就是逆天改命才得以苟活下来这条不好,所以,进化人被老天诅咒了,他们都有个致命的缺点,会发疯。

一旦发疯就是不可逆的,会打会砸,会嗜杀无度,会不间歇地折腾,直到精疲力竭,死亡为止。

发病到死亡,一般持续七天时间。

保智素是保障进化人精神力水平的。只有按时服用保智素,他们才能保持精神稳定。

保智素只有一家公司能生产,这家公司末世前就是做生物科技和制药的,名字叫做超力公司,听说因为原研究方向不那么符合人类首先规范,而秘密建在了人烟稀少的地区,并且建在了地下,并且因为要跟当时的政府抗争,所以配备了大量的保安枪支和食物,也就是它的前身,其实是一家黑研究所。末世来临时,正是因为它的黑色身份,让它得以被完整保存——所有的研究人员,所有的设备,都没有被损坏。

在发现进化人会莫名发疯后,临时政府找到了这家研究所,要求他们研制药物。虽然是反社会道德伦理的黑研究所,但毕竟是人类,当然不希望世界被丧尸毁灭。末世里,大家都是一根绳上的蚱蜢,为存活计,研究所里所有人员齐心协心,通力配合,在末世的最后一年,拿出了保智素的配方。

正是因为保智素的生产和使用,使进化人终于有了稳定的精神水平以及稳定的战力源,在与丧尸的战斗中占据了上风,也最终使人类获得末日之战的胜利。

可以说这家公司在末日之战里,还是居功至伟的。

和平的三年,虽然该公司一再上调保智素的价格,但想到该公司的巨大贡献,进化人们也就将那些不合理的溢价默默接受了下来。

但这次真的离谱了,居然一下涨了二十倍。

现在保智素的价格,弗兰科勉强还能消费,如果涨二十倍,弗兰科也将吃不起这玩意儿了。

现在刚和平三年,百废待兴。大家生活水平差不多,弗兰科吃不起,也意味着几乎所有的人都吃不起。

那就难怪人们要走上街头,游行抗议了。

弗兰科子龙加入了游行队伍。

他想看看官方对此的态度是如何的。

没想到微星城政府大门紧闭,任人门再三请求抑或振臂高呼,就是没人出来安抚民众。难道,拿出解决办法需要时日?

弗兰科还是相信政府的。政府里也全是进化人。超力公司大规模提价,政府肯定不会不管。应该是暂时还没想到应对之策吧。

怀着疑惑的心情,弗兰科买了颜料画笔,又去卖药的地方转了转,果然药品柜台已经一瓶保智素也没有了。

还好弗兰科因为懒得进城,上次买的多。是以,还够他支撑一段时间的。

……

弗兰科把画笔给了小丧尸。但却没有解开他。他知道他的“嘴功”也相当了得,是以把笔塞进了他的嘴里:“画吧,你想画什么,就画什么,不用再去雪地上拱了。”

小丧尸只是望着他,叼着根笑,傻呼呼的。

看来是不知道弗兰科塞在他嘴里的这根“棍子”是做什么用的。

弗兰科只好亲自给他演示。为了生动形象,他也叼着笔,然后,开始在纸上做画。

哪怕用手也不会画画的弗兰科,遑论用嘴了,他当然画不出什么,想来想去,他在纸上画了个笑脸。

就是一个圆圈,以及弯弯的眉眼。

小丧尸的眼睛瞪得很大,然后,他做了一个弗兰科没想到的动作,他模仿了那张笑脸。

弯起眉眼以及唇角,冲着弗兰科,嗬~嗬~

傻是傻的,但也很纯正,不是人际交往里应酬的笑,不是素质教育出来的秩序性笑,不是包含感情的心绪之笑,就是没有任何想法的,为了笑而笑。

弗兰科愣愣的盯着那张脸,心弦颤了颤。

他突然觉得自己好像见过这种笑容。

纯净的像是黄河发源地的第一滴天川之水。但是,这是什么时候呢?

他想不起来。

……

终于出太阳了。雪光与阳光一齐照耀着奥林村庄。

在巨大落地玻璃前,弗兰科不知道自己盯着那个笑脸看了多久。这一切明媚的,雪艳艳的,让人慨叹的景象,像光分子跳跃不停。他的心里好像有了光。

……

天色全黑之时,弗兰科终于教会了小丧尸笔与颜料的用法。

小丧尸开始做画了。

第一幅图画出来,弗兰科发现,他画的依旧是像电路板一样的东西。

比起雪地上的电路板,这块板上的线种更清晰,弗兰科拿着图研究了很久,他决定明天再进一趟城,买一些原材料,按这张图的样子,组装一块电路板,他倒要看看,能组装个什么出来。

十一点一过,弗兰科准备睡觉。刚要去洗漱,门口响起咚咚的敲门声。

打开门,没想到是久未归家的金。

那家伙一脸风尘之色。

弗兰科把他让进屋内。

他脱了帽子,拿在手里折着,挑选了客厅里的单人沙发坐下。“我看到了你留我的便条。那只小丧尸,还在你这里吧?”

弗兰科给他倒了杯水:“还在。你好一段没有回来了,我还以为……”

金咬了咬嘴唇:“真是一言难尽啊。”

弗兰科只是盯着他,等他继续说下去。

金摊开手:“保智素涨价的事,不知道你是否听说了?”

弗兰科点头:“是的,我听说了。”

金叹口气:“这消息,我知道比你早些。那天我去超力公司卖从丧尸身上采集来的保智素原材料,恰好听到两个负责过秤的工人在说这件事。我虽然认为一下涨那么多不太可能,但还是想着如何是真的,我就发了。我把身上所有的钱都买了保智素,又开着车去临城抢货,谁知道我够狠,有人比我还狠,居然在道上抢劫我,还烧了我的卡车。我是走路回来的,所以才耽搁了这么久。那只丧尸,谢谢替我照顾他。”

弗兰科抬手,轻轻地摸了下眉尾。

那是他的习惯动作。表示他识破了什么或者他正在鄙视什么。

金在撒谎。

微星城与临城相距四百多公里,白天不断有往来的车辆,就算金被抢劫,他只要搭个顺风车就能回到微星城,这一段,顶多一天就能完成。剩下从微星城回奥林的路,算他没有顺风车可搭好了,步行也就是三天的量。都是末世过来的,关于脚程的问题,谁不比谁清楚。

但金在外面待了足足一个月!

他不是被抢劫了。但也的确不知道他用这一个月去做了什么,只知道应该是值得撒谎去保密的事件。是以,他也没必要戳穿或者追问。

弗兰科把小丧尸从地窖里牵了出来。是的,自从他把他洗干净后,他就没再让他睡过廊下,而是将地窖打扫干净,在那里用干爽的稻草,给这家伙铺了个窝。

虽然他也知道铺个窝是自欺欺人。小丧尸只会围着地窖打转,不眠不休,但他依旧希望他的进化方向可以多样化,不止在艺术上,还希望他进化出一些人类行为。

……

金看到小丧尸时吃了一惊:“您真是太客气了,还把他洗干净了。”

弗兰科觉得这话别扭。好像小丧尸不是人似的。

但转而一想,心里一哂,的确不是人啊。

金急着回去,拿到小丧尸后,就跟弗兰科告辞。

他开了另外一辆车来,是辆轿车。因为要和丧尸共处一个空间,为了保证自身安全,他向弗兰科借了绳索,将小丧尸从头到尾捆好,塞进了后座。

做完这一切,他坐进驾驶位,向弗兰科挥手告别。

弗兰科一直抿着嘴,抱着臂站在一旁。

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居然对小丧尸有些不舍。

但他也知道,小丧尸是金的,他必需,也只能,将他还给原主人。

……

金将车开走了。直以尾灯不见,弗兰科才向着寂静的大山挥了挥手。

没有人看见他的告别。但他就是想挥手了。

弗兰科回到屋中,总觉得好像忘记了什么事情。

他躺下来,熄掉灯,放松身心。

三分钟,他坐起身,他忘记了向金说明,小丧尸已经进化了,有部分智商,能看懂绘画,会画很复杂的线路图。

他拧亮灯,披衣下床,但却在伸出手去拿裤子时,笑了。

他真的不必对一只丧尸这么上心,天这么晚了,他这是在干什么。

他又躺了回去,但是却辗转反侧的,再也睡不着了。

第二天一早,他就去了金的house。

敲了门,居然没人应门。

但是车分明还在。

他转了一圈,看到仓库的门虚掩着。那就是,金会在那里吧。

他走过去,将仓库的门推开一条小缝。

进化之后,他的目力很好,达到了无星无月的暗夜也可视物的程度。

何况这间仓库不是全暗,最尽头还是点了一盏八瓦的小灯的。

弗兰乎的目光沿着仓库转了一圈。

他没想到里面是这样一副光景。

仓库里有很多牢靠的石柱,深深地埋进地下。每根柱子上都锁着一具丧尸。每一具丧尸的外面,都罩着一个铁笼子,每根栏杆都有小孩手臂粗细。这些丧尸,大部分看起来,都很有年头了,皮肉要全部风干,要么几乎掉光,只是一副人骨架挂着零落的残肉。

这种状况的丧尸符合弗兰科对末世的认识,毕竟距离丧尸潮暴发已经有十三年了,大部分丧尸已经很“陈旧”了。像小丧尸那样衣着还行,皮肉也与活人相差无几的丧尸,才是异类好吗?

……

只有仓库深处的一点灯光,那么金应该就在那里吧。

弗兰科小心地往前走,一边走一边呼唤:“金先生?”

金果然就在最里面,很快弗兰科听到了他的回答:“哎呀,你怎么来了?”他一边回答着一边转过身,露出了他身后的东西。

弗兰科的眼珠就在看清金身后的东西的同时,亮起了竖瞳。

那里也有一根柱子。柱子绑着的东西,正是小丧尸。

他的喉咙被一个古怪的器具撑着,一根管子伸了进去,正在来回旋转抽取。他的身上还有其他的管子,那些管子扎进了他的脏腑,柱子旁边有台电动的小泵,正在不断往他的脏腑里打气。

每打一次,他的喉咙都似乎涌上了一些东西,然后被管子吸了去。

小丧尸的眼睛暴涨着,里面是狰狞的血丝,他的身体在柱子上疯狂挣扎着,导致锁着他的锁链发出激烈的哗哗声。

他拼命扭着脖子,看来是想摆脱那台泵机和这些管子,但是他被锁得很牢,根本无法挣脱那些束缚。

哪怕弗兰科一向反对将丧尸人类化,但也不能否认,小丧尸的表情和肢体里透露出来的信息只有两个字,痛苦!

“这是……”弗兰科不知道为什么,手指竟然痉挛起来:“这是干什么?”

金看了看弗兰科,又看了看小丧尸:“不会吧?你这么震惊干吗?我这就是在提取丧尸毒素啊。你不要告诉我你不知道丧尸毒素怎么提取。”

弗兰科摇头:“我不知道。”

金拍拍他的肩膀:“放松放松,别看毒素的提取好像很残忍,但他们是没有知觉的。”

说到知觉二字,弗兰科再也忍不住了。他冲上去,关闭了泵机的电闸。

金吓了一跳:“你这是要干什么?”

弗兰科努力让自己保持冷静:“我来就是要告诉你这件事的,这个家伙……”他抬手指向小丧尸:“你就从来没想过他为什么能从你的仓库里逃跑?”

金眨巴了一会儿眼睛:“是啊,你不说我倒没注意,我这儿防范挺严的,他是怎么跑出去的?”但很快,他又满不在乎地笑了起来:“管他是怎么跑的,总之现在是人类的世界,他跑到哪儿,都得回到我这来,谁让我对他有所有权呢,我也懒得想那么多了。”

“你不用想,我来告诉你。”弗兰科的语气不怎么好:“他进化了。”

金又开始做扭头机了,看一下弗兰科,又看一下小丧尸,再看一下弗兰科,突然嗷一嗓子跳到了弗兰科的身后:“不是吧?我我我,我拉他回来,他一直没什么异常啊!他进化到哪一步了?不会挣脱锁链吧?要是那样,我只能除掉他了,这我损失可就大了。”

弗兰利摇摇头:“他不是武力进化型的。”

“什么意思?”金一脸迷惑不解。

“就是字面上的意思。”

“那他还有什么可进化的?”金切了一声,从弗兰科身后转出来:“不会吧,你是说他是智慧型进化?”他说着,仰头笑了起来,豁口的嘴巴特别是喜感:“你不要搞笑了,我亲爱的邻居。这根本不可能好吗?”

智慧型进化太少了,这概率就像路人告诉你你买彩票中了整个国库一样,就是个笑话。你所做的当然只能是哈哈一笑了事。

弗兰科没有笑,他只是拿冷冷的眼光看着他。

金感受到了那眼光,很快不笑了。“我操,不是吧?你说真的?”

弗兰科点了点头:“不过他进化的方向有点意思。”

金在信与不信之间犹豫,眼光转来转去:“进化方向?”

“他进化的方向是艺术类的,他会画画。啊,他也有一定的智商,他会用石子打乌鸦,还会笑。”

金的眉头拧了个疙瘩:“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老兄?你说他会画画?”

弗兰科从兜里将小丧尸画的那幅画掏了出来,递给金:“这就是他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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