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兰花选择自己一个人扛起生活的重担,王大姐似乎不怎么理解刘兰花的心思。这个坚强的柔弱的女人,背负着沉重的枷锁生活在自己的男人亮亮的屈辱里。
钱二叔做好午饭,就急促的离开小屋,向军区医院赶去。今天候二哥要教会他写字,也是钱二叔逐渐理解什么样的人能称之为“文化人”。
而文化,文化这个词汇对于钱二叔来说,是相对陌生的,就好比说是刘姥姥初进大观园那会,一切都是新鲜,一切都是新奇。在钱二叔的心里,文化人的精神世界一定会是神秘的;文化人的精神家园一定会是高尚的;这是钱二叔眼里文化人的样子。然而,钱二叔能真正读懂什么叫“文化人”,距离他的成长似乎还需要很长的一段距离。
候二哥说钱二叔要先学习写自己的名字。
钱二叔拧巴一句:“那就先写自己的名字……字。”过年回家他就可以和自己的闺女说,爹爹也会写字了,爹爹还要学会写闺女和他娃儿的名字,关键是闺女和娃儿现如今还没个大名,这马上就要到上学的年纪,没有名字到了学校怎么办?钱二叔想了想,还是得让候二哥给闺女和娃儿取个名字靠谱。候二哥是文化人,候二哥有学问,学问大了去了,准能给闺女和娃儿取个好名,钱二叔想想就激动不已。
至于刘兰花对他的态度,钱二叔认为候二哥说的话真的很对,候二哥真了不起,他就知道刘兰花不稀罕他的担心和怜悯。既然不稀罕,那就不稀罕吧,总不能拿着自己热脸贴着人家的冷屁股。这么一想,钱二叔的心又少许的安稳了一点。
钱二叔一路小跑着赶到军区医院,今天医院里的人特别多,钱二叔有点儿纳闷儿,这城里人吃饭吃的都是精粮,喝的都是用漂白粉漂过的自来水,为什么还会生病呢?他就很少生病,基本上是不生病的。他每天都要在土疙瘩地里辛勤劳作,夏日里,在烈日下暴晒,脸上身上晒脱了一层皮,过了一季,又好过来了。钱二叔觉得还是城里人矫情,这城里人是见不得太阳光,见不得风吹雨淋的。
钱二叔眼瞅着军区医院里这些个病怏怏的身子骨就有点儿揪心,没办法,既然帮不了他们,那就算了呗,还是让他们自个折腾吧。
对面走来好看的护士姐姐,钱二叔刚想低头扭向一边,却明明又听见好看的护士姐姐的说话声:
“来给你候二哥送饭了,做了什么好吃的呢?看你扭头跑向一边,是不是怕我吃了你给候二哥做的饭菜呢?”
钱二叔吓得呆愣住了,他以为自己的耳朵有了毛病,这耳朵要是生病了可咋办?刚才还好好的,还说城市人矫情,现世报应的特快了吧。
一旁好看的护士姐姐见钱二叔像个傻子似的愣在那里,不敢拿正眼瞅她,她就纳闷儿了。她每次去候二哥病房里换药,这人都是把头埋进脖子里,是不是真的傻啊!可是,前一秒她还看见他那个精气神别提有多精神,怎么一见到她就像霜打的茄子,蔫了。好看的护士姐姐正准备离开,紧接着又听见钱二叔拧巴一句:
“我耳朵是病……病了?”
好看的护士姐姐走到钱二叔的跟前,刚想试探一下和钱二叔说说话,哪知钱二叔把头摇的像个拨浪鼓似的说:“没,我没发烧……烧,我好着呢……呢!”
“那我和你说话你怎么不答应,我每次去给候二换药,你见到我都躲着我,为什么?我有那么可怕吗?”
“不是……是,我……我……”
钱二叔就想解释一下,自己为什么会不喜欢好看的护士姐姐。在他第一次来医院时,有个好看的护士姐姐拿他真的当个傻子一样,那个好看的护士姐姐曾经鄙视他的眼神,在他的心里扎下了根,他无法抹去,也抹不了。可是,今天这个好看的护士姐姐主动和他打招呼,这让钱二叔一时有点不知所措了。
“我去给候二哥……哥送饭了……了。”
钱二叔还是觉得自己说这句话比较合适,他不会说一些体面的话,因为他的拧巴,通常都是越说越拧巴的。
“好,你去吧,以后再见到我,就不用这么远远的躲着我。”
好看的护士姐姐调侃钱二叔。
“不,不呢!”
钱二叔离开好看的护士姐姐的视线,向候二哥的病房走去。
到了候二哥的病房,候二哥正和华夏沉浸在诗的海洋里:
所有的日子,所有的日子都来吧,
让我编织你们,用青春的金线,
和幸福的璎珞,编织你们。
有那小船上的欢笑,月下校园的欢舞,
细雨蒙蒙里踏青,初雪的早晨行军,
还有热烈的争论,跃动的,温暖的心……
是转眼过去的日子,也是充满遐想的日子
纷纷的心愿迷离,像春天的雨
我们有时间,有力量,有燃烧的信念
我们渴望生活,渴望在天上飞。
是单纯的日子,也是多变的日子
浩大的世界,样样叫我们好惊奇
从来都兴高采烈,从来不淡漠
眼泪,欢笑,沉思,全是第一次
……
候二哥沉浸在王蒙的《青春万岁》激情飞扬里,候二哥对诗歌的狂热心似奔腾的海洋,穿过激流漩涡,一泻千里,融入诗的灵魂。
华夏也沉醉在候二哥诗的语言里,而华夏的青春是沉醉在砖头和混淋土,以及砖瓦缝隙之间,和着他的口琴曲,度过了一天又一天琐碎的时光。
钱二叔忘情的靠在一零二病房的门口,他看着眼前被激情燃烧着的候二哥,就像是雨后的彩虹,绚烂而明亮,那样的画面感太美。太朦胧的心跳在钱二叔的心里荡漾开来,这是钱二叔第一次审视自己,他那来自灵魂深处那种谈谈的幸福,原来是这么的和谐与美好。
一零二病房的其它病床上的人,此刻就像是着了魔一样瞅着眼前灿烂的画面,太维和了,太出彩了。有文化的城市人当然懂得这首王蒙的《青春万岁》带给他们青春的激扬,喧嚣,以及迷茫之中的清醒。只不过从这个来自农村的打工仔口里听到,还是一个刚刚被截肢的打工仔嘴里蹦哒出来的精彩,真的让他们折服了。他们也投入到王蒙的青春万岁里,不大的病房里此刻就像是诗的海洋,不大的舞台上演绎一场盛大的诗歌经典。
就连路过一零二病房的人们,也驻足停留,这是因为什么呢,这是“青春万岁”带给他们的理想希望,这是知识带给他们生活的力量,这是知识带给他们对于苦难命运的抗争。未来生活,无论多苦多累,他们也一定能够扛过去。
陈大夫欣慰极了,他觉得自己看人的眼光还是不错的。他爱自己的工作,他更爱和有点儿思想的人交朋友。眼前的候二哥,虽然普通的不能再普通,可是,他能读懂候二哥沉淀在内心深处的光芒。假如有那么一天,这一束光一定会照亮他的美。
陈大夫走进病房,候二哥不好意思的嘣住嘴,停止诗的语言。
“候二,不错嘛!这么快就投入到诗的境界里了,比我优秀,我读懂他,还花了很长一段时间呢!”
“陈大夫,您谦虚了,我以前就喜欢读书,因为家里贫穷,读了几年级就不能再读了。可是我爱看书,在工地上捡个破报纸,旧书,我都会翻起来读读,不瞒你说,我有时候还喜欢大声朗读报纸,我觉得朗读报纸是一种幸福,也是练习普通话很好的方式。”
“候二,你是一个有思想的人,要再努力一点,用精准的语言表达自己的思想,丰富自己的想象力,再积累文字,能揣摩,并把它揣摩透彻,然后再试着写作,写出自己的文字。”
“好,谢谢陈医生的鼓励。”
陈大夫说完,离开了一零二病房。
候二哥的一颗心不停的颤抖着,不!不是颤抖,是他的心在狂跳着,从这一刻开始,他觉得自己的生命从此就充满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