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星楼是金陵城最大的酒楼,也是金陵城数一数二的高楼,也只有高官制使到此,或是少数富贵之人,装修极其奢华,门外两个石狮子分立左右,站着门外仰视一眼望去也望不到顶,走进来,左右卷帘人也是一身绫罗绸缎,卷帘俯身,进来之后
一眼望去大厅之内,更是富丽堂皇,一扇屏风将大厅与楼梯分了开,屏风上画的是李太白对月饮酒,更有太白诗一首,“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屏风另一侧则是各种珍贵瓷器,名画古董,就连楼阶,也是红木所制,越往上走,视野也愈来愈宽阔,金陵的景象一览无余,远眺也能隐约的望见远处起伏的山峰。
夜晚的摘星楼更是别一番风情,就如这晚,月亮格外的圆,好像一伸手就能触碰到一般。虽然没有星点,但这金陵的万家灯火也足以点亮这夜。
在顶楼的某个房间中,一袭紫衣,一把折扇,一副英俊的面容,一抹邪魅而又自信的笑,腰间的和田美玉足以证明他的身份,他望着窗外,就好比整个金陵都在他的脚下。他的身后,站着一个人,俯首低耳。
“你看着金陵城,美不美?”他没有回头,他也不用回头,因为那是他的手下,忠心耿耿的手下,即便是他要亲手杀了他,他也不会皱眉
“龙首,昨日接到祁连山的弟兄来信,事情进展的很顺利,除了留守的弟兄,其他人已经日夜兼程赶往这里了,算日子,也快到了。”,身后之人附身说道。
“好。”那紫衣人脸上又多了一种满足的笑。“我在等一个人,你可知道,我在等谁?”
“属下不知。”
“你自然是不知的,若你知,这龙首不是由你来做了。”
“属下不敢。”
一阵风袭来,那下属直觉背脊发凉,秋天的夜,还是有些凉的。而他知道,他等的人来了。
“贵客到此,有失远迎。”他的眼神依旧望着窗外,就好像他知道这一切本该发生。
白衣若雪,瘦弱的身躯,轮廓却十分俊朗,眼神也是十分坚定,一柄长剑束于腰间,剑鞘也是白的,衣衫背后精密的针脚绣着一只白狐,显然他与这夜色显得格格不入。
“我来了”白衣人说道
“虽是迟了些,但总比不来的好。”紫衣人回过头,瞧着刚刚走进来的白衣人。“久闻灵狐门门主大名,今日一见果然非寻常之人。”
白衣人默不作声,他默认了这一切,他就是灵狐门门主,刚刚为前任门主守丧结束,继任门主不久的,莫白。
“难道你就不好奇我是谁么?”紫衣人笑了笑,走了过来,离莫白更近了些。
“我不需要知道你是谁。”
“不需要?”
“死人是不会拥有姓名的。”
“灵狐门主,好大的威风。不过能死在灵狐剑下,倒也不失为一件幸事。”紫衣人一副有恃无恐的样子,即便是如此英俊的脸,倒也着实让人有些作呕。
“你觉得我不会杀你?”莫白问道。
“至少现在不会,因为我邀你前来,是想跟你做一笔生意。”
“生意?”
“一笔你绝对不会亏的生意。”紫衣人再次面相窗外,继续说道:“灵狐门上一任门主莫行云也就是令尊,是当时江湖上唯一一个能与花如风匹敌的人。相传他们三十年前,他们二人关外一战震惊江湖,满天黄沙,风云色变。”
“不错,家父与花前辈确有此一战。只不过知道这场战斗的人,只怕都以年过半百了。”莫白看了看那紫衣人,不过是二十出头的样子。不过江湖上关于此事也一直有流传,此时他能娓娓道来,倒也不觉为奇。
“这一战没有赢家,也没有输家,两人苦战三天三夜,最后的结果是,二人把酒言欢,倒成了金兰兄弟。”
“英雄之间,往往都会惺惺相惜,这个结果也是自然。”莫白坐了下来,倒了一杯酒,他自然不担心酒里有毒,一个生意人,是不可能加害他的伙伴的。
“那一战之后,江湖上便以花如风的飞花谱,与令尊的灵狐剑法为首。这两种武功,真叫天下人垂涎三尺啊。”
“灵狐剑法本就没有什么,你若想学,我现在便可教予你。更何况江湖上会灵狐剑法的人实在太多。”
“灵狐剑法确实没有什么,令尊早在多年前,就将剑谱公之于众,但奇就奇在,这剑谱本身并无特殊之处,整套剑谱学完也用不了三两个时辰,但其威力却差之千里。若遇上一个不会武功的人,尚能周旋,但若遇上习武之人,使此剑法,非死即伤。起初我也不懂,但是走访了那些曾与莫行云交手的人。到也有些发现,这套剑法,本就是一个破绽百出的剑法,但是正因为这些破绽,才使得用剑法的人对对手的行动了如指掌。剑法本身是死的,但用剑的人是活的,灵狐剑法的妙处就在于他的变化,在于对对手的掌控,你明知他有破绽,而他也明知你会攻向那个破绽,如果我在暗而敌在明,妙哉妙哉。但是可惜,能有此境界的人,近几十年间也就只有令尊一人。三年前令尊病逝,灵狐门也早已不是当年的灵狐门了。”
莫白沉默不语,此刻眼前的这个人,才是身在暗处的人,而他却被人一览无余。
“而关于飞花谱的传闻,在下也略知一二。”那紫衣人继续说着。“灵狐剑法在令尊成名之时就以流传江湖,而飞花谱,则一直被花如风视如珍宝,甚至在他死之前,都要将飞花谱粉碎。一代武痴,为一本秘籍落得如此下场,实在可惜。但据我所知,真正的飞花谱并未被毁。只有花家的人才知道,飞花谱被藏在了何处。”
“这就是你要说的交易?”
“不错,你帮我拿到飞花谱,我帮你让灵狐门重掌江湖。”
“看来我不该来。”莫白起身。
“但你却来了。既然来了,不妨再喝几杯。”
“酒是好酒,但喝得多了,总会醉的。”
“醉了有何不好。”紫衣人又将两个杯盏斟满了酒。
“醉了自然好,若是好酒,便是不饮上几杯,我也会醉。”
“这酒不好?”
“不好,苦了些,涩了些。”
“可我觉得,这是好酒。”紫衣人一饮而尽,痛快淋漓。“许是这酒的回甘还未上来,让你觉得有些苦罢了。”
“时候不早了,山路不好走。先走一步了。”
“你为何不问问我是何人?”
“死人是不需要有姓名的。”莫白依旧是那句话,
“但至少我现在还活着。”
“或许你明天就会死。”
紫衣人哈哈大笑道,“那时我自然是不需要姓名的,但至少我此刻是有姓名的。我叫欧阳琼,做生意不管成与不成,总该知道对方是谁。”
莫白走了,很快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欧阳琼依旧望着窗外,脸上依旧带着那一抹邪魅而又自信的笑。或许今天江湖上没有他的一席之地,但他知道,很快,他的名字会让人听了闻风丧胆。
时间过得很快,就这样不知不觉中,过去了五日。
花府又走了些下人,是被花恩遣散了去的。偌大的府院,也仅剩下丁莹莹,福禄寿,花恩夫妇以及尚在襁褓的花月明。庭院中的落叶也未有人打扫,荒芜了许多。
未时,起了风。天色阴沉了许多。街道上的行人步履匆匆的赶回家中,他们都知道雨要来了。再下过几场雨,天气也会越来越凉。街上行人越来越少,待到傍晚时分,已经鲜有行人。
又是一个傍晚,一队人马停在了一个客栈,一个不起眼的客栈,十二个人,十二柄剑,十二匹马,头戴斗笠,一身青衣。跑堂的立马出来相迎,江湖上走南闯北的侠客他多多少少还是有见过的,大多都是独来独往,少有的三五成双。可是如此这般阵仗,倒也着实是让他吓一跳,丝毫不敢怠慢。
“几位客官,从哪过来,到哪过可啊?(从哪里来,到哪里去)”跑堂的伙计憨笑的问到。
为首的人是一个肤色黝黑的大胡子。可即便是那浓密的胡须,也遮盖不住脸上带着刀疤。“伙计,可还有客房?”
“阿有的。别看我们店面小,客房却是宜当(舒服),几位客官,里头请,我去找些上好的草料,给几位客官喂喂马”
众人默许,随即走进客栈内,找了几张桌子,坐了下来。
“店家,上些好酒好菜,酒来三坛,快些上,菜要四凉四热。再来三斤酱牛肉。”大胡子说道。
不出片刻,三张桌子摆满了酒菜。此时,楼阁之上,一白衣女子也正倚窗观望。正是秦舞清,刚准备休息的她,却听得外面聒噪的厉害,便起身来看。
“把子,总瓢把子叫咱并肩子淌进这儿哈,可有点子?(黑话:大哥,总舵主叫咱们潜进金陵,可是有什么目标?)”,与大胡子同桌的一个人问道。
“船头还没亮盘,线上有并肩子去踩盘子,咱们等风就好了。(还没跟上头碰面,这里的兄弟已经有过去踩点的了,我们等上头给信就好了。)”,大胡子回道。
“......”几个人有七嘴八舌的说了一通,正热闹着。
大胡子看了看四周,“念短吧。(别说了)”众人听后便不再多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