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欲撰写《利考克的幽默特色》一文所想起
因为自己近年来在翻译利考克的幽默作品,于是很自然地,一直想写一篇关于他的幽默及其特色的文章,以冠诸此译作的篇首,但却不得成功。原来这东西极不好写。为什么会是这样?自己也不曾深想过。当然自己的水平不高是个重要原因。但我看也不全由于这个。直到最近,我才终于悟出,利考克的特色所以不好写,其原因并不出于利考克,而是很可能来自更深远的(但也更简单的)原因。什么原因呢?——这即是,我们对幽默这一现象的理解仍然还欠深透,我们还不真明白什么叫幽默。这个认识,说来平常,其实代表了思想上的一个进步,甚至飞跃,并从而引发和产生了下面一系列的“学说”。哪些学说呢?——其说有七:
一曰感官说——这是从幽默的生理与心理的机制来讲的。幽默的产生来源于外界事物对人的上述机制的作用,其道理(接受刺激的情况)与人的视、听、嗅、味、触觉的情况相同。人们说到官觉,通常只记得上述五种,而不及幽默,这是不完全的。理应再加一项——笑觉(risibility)。(在这方面其实还应再加一项——美觉或美感。)提出这点主要想说明,幽默感即是笑觉,而幽默感或笑觉乃是一切有意识的人的共同官觉之一,乃是具有共同基础的一种官觉。
二曰直觉说——这是从幽默的感受方式的角度讲的。对于会 有幽默意味的东西,人在其接受方式上是直觉的,不是推理的;是带先验性的,不是靠传授的。这一提法的一个直接的意义即是,幽默的感知与领会一般都不必多靠说明、讲解与诠释。这样,任何对幽默的赏析也就都是多余的;不仅多余,甚至令人生厌。
三曰相似说——这是从幽默所采用的手法说的。一条几乎自明和难以争辩的事实便是:天下的幽默几乎全都一样。古今中外的幽默,就其表现手法而言,从来便差别不多;雅俗高下的幽默也是这种情形。而正是在这一基本点上,幽默与其他艺术不尽相同,甚至大为不同;其原因是,幽默依赖或凭借文化和教养者少,而直接导源于和能诉诸人的天性者多。这一认识的直接结论之一便是,一名幽默作者(更不必说一般的这类故事的讲述人)在方法的选择考虑上大可不必独出心裁。人家使用了什么手法,你也就可以使用这种手法——这就够了,足够了。说实在,你很可能也就再发明不出什么新的手法。而这一学说也就必将导致下一学说——
四曰同源说——这是从幽默与其邻近的一些带诙谐性的东西之间的关系这一角度说的。幽默也好,滑稽也好,讽刺、反语、嘲弄、调侃、戏谑、讥讪、耍弄,等等也好,总之,一切不管外形如何,其本性本质都多少与“笑”有着某种关联的东西,无一不是可以笑为来源并在笑这一更本质的基础上得到了一定的统一,而其间各自的区别更多的是产生于其不同的实际用途或功利目的。可以这么说一句:其间的这类成分(功利成分)愈小,其诉诸力便愈大,其感染的程度愈多,其普遍性愈广泛,而其品味也就愈上乘。这许多东西都不是互不相干的。
五曰共生说——这主要是从幽默的构成的角度说的。此说所主张的是坚持幽默的混合性而反对在这上面的排斥性或对所谓的纯净性的不适当的强调,仿佛幽默可以排除掉一切其他东西(比如滑稽等)而做到自给自足,无待于外或超然独立。这不符合事实。幽默很少是纯的;它总会是和这和那沾边。古今中外的幽默历来就是带混合性的。这是一。其次,幽默,真正的幽默,也历来都是雅俗共赏的。它也爱高雅,但却绝不能排斥通俗。正相反,通俗性因为更能和更多地代表着反映着人的共同笑感,才是幽默所赖以生存与成长的最深厚的基础,否则其笑感将不强,其生命力也必有限,它会因十分孱弱而不成其为幽默。
六曰借体说(或依附说)——这是针对幽默的存在方式说的。幽默是一种品性,而非什么载体。因此,它不能单独存在;要存在,它只能凭借或依附于其他某种载体——比如民谣、牧歌、小曲、诗词、文章、小说、故事、戏曲,等等,也即是说,幽默必需借体。马克·吐温就曾说过,光凭幽默不能成为小说家(大意为此),他这话是对的。当然幽默也并非不可以作为一项独立的文学制作,但这并不等于说它可以脱离上述各种文体而单独存在。事实上,不单以幽默相标榜但却仍具有丰富的幽默因素的写作或许是更为普遍的作品形式。
七曰重形说——这是从内容与形式在幽默中的关系的角度提出来的。在许多甚至绝大多数的情形下,内容对形式都是更主要的,是占第一位的,但这事在幽默上却远非简单是如此。一首曲子,如果写得不好,唱得再好或演奏得再好,听起来也不会太好。一篇文章内容不好,写得再好,表现得再好,读起来还是不会好。当然幽默也是同样,内容再有意思,可表述上的不佳也会毁了它。在这点上,幽默与其他一切似乎并无任何不同。但不可忘记,也还有这样一种情况,就是单以内容而论,它本来无所谓幽默不幽默,但最后它变得幽默不幽默并不在它的内容,而更多地取决于它的表达形式,这时形式便无疑居于更主导的地位。再有,内容本无太明显的幽默之处,但却由于形式(表达手法)上的特殊而使之产生了幽默。甚至还有时候,其本身便干脆不含幽默成分,而是它的讲述者(凭借其高明手法)把它们弄得幽默了。马克·吐温的《修彧记》就是一个著例。一只表,被人越修越坏,结果造成了许多不便。请问,这里又谈何幽默之有?利考克的作品里也颇有类似的情形。以上几种情况都表明,形式居于更主要的地位。一件事幽默不幽默,主要在人的一写。凭借这个,我们几乎可以解开世上大量幽默作品背后的奥秘。
明乎此,我便益发感到,利考克的幽默的特色一文的写与不写便不一定那么重要了,而刻意去区分他与其他众多幽默家的不同其意义就更为有限。不同当然还是会有的:有的幽默的分量、比重、程度、色彩更重一些,有的则稍次,有的更含蓄,有的则更直截了当,有的更为热烈,有的便较平淡,如此等等。但其主要品质则可说大体不变,手段上既会大量雷同,写法也常大同小异。在一个其共性如此之强而其差异性又这么有限的事物上过多地去做区分,我一时还看不出有太大的实际必要性——如果单从领会和欣赏的角度去看问题。
当然以上所谈仅是一个提纲,其深入细致的发挥,不知将俟诸何日!
200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