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之余,我细细看了看《七条规定》,逐字逐句地研读半天,觉得实在是受益匪浅。
《七条规定》既不是《三字经》《千字文》之类的启蒙教材,更不是《九阴真经》《葵花宝典》那样的武林秘籍,但从头到尾品读一遍,确实感到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纲领性指南。
《七条规定》的全称是《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是2013年1月24日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签发的。
一开始,我以为又是什么令人眼花缭乱的新鲜事物,或者大不了还是那些陈词滥调的老生常谈,再加上说的又是矿长的事,总认为这个离自己很遥远,也就没有太在意,晃了一眼便将其束之高阁。
随着集团公司、矿对《七条规定》的深入宣传贯彻,报纸、电视、广播、电子屏、网络等多种媒介的广泛报道,并在井口醒目位置专门制作了一面大型的牌板,在领导的办公桌上发放了印着“七条规定”内容的台签。渐渐地,潜移默化,看得多了,我多少也对《七条规定》有了一些了解。
《七条规定》虽只有短短的188个字,却是条条如铁,字字如金。从证照、采界、通风、瓦斯、水害、设备、人员的七个方面进行了高度概括,精度提炼,要求矿长把维护矿工的生命安全作为第一职责,满怀深厚的感情,把矿工当成亲人、当成兄弟,切实保障他们的生命健康。
国家安监总局的官网,还对《七条规定》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解释说明,“七条规定”其实就是“七个必须,七个严禁”,真正抓住了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其主要特点:一是以人为本,宗旨鲜明;二是依法依规,言之有据;三是突出重点,切中要害;四是简明扼要,耳熟能详。
可不管《七条规定》如何铁律如何高明,不积极落实也就只是摆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而已,也只是一场空。只有认真将七条规定的几个要素抓住,才可以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
我又想到,《七条规定》虽名为煤矿矿长之责,但若仅仅依靠几个矿长是怎么样也抓不好的,“矿山兴旺,匹夫有责”,《七条规定》的具体内容其实也是制定给各级管理部门、各级管理人员的,《七条规定》的落实实则更是一个传递压力、分解责任的过程。
从这个意义上看,《七条规定》又是和我们唇齿相依、息息相关的。《七条规定》涵盖了生产、通风、调度、地测、机电、电力、监测、教育以及安全等各个专业,只有大家万众一心,齐抓共管,《七条规定》才能落到实处,生根开花。
倘真能各司其职,实现安全生产,就让《七条规定》静悄悄地挂在墙上又有何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