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汉献帝建安十六年(211)底进入益州,到汉献帝建安十九年(214)夏天将成都攻破,历时近3年,刘备终于如愿以偿地得到了益州。
刘备的大军进了城,有人欢喜有人忧。欢喜的如许靖,投诚被发现,虽然暂时保住了一条命,但谁知道后面的结局呢,现在好了,刘备来了,自己的性命算是无忧了。那些本来就亲刘备的人,或者与法正、孟达等人一向交好的,也都盼着刘备早点进城。
还有一部分人抱着无所谓的心态,老板随时换,干活还得他们这些人,谁来掌管益州,对他们来说其实无所谓。也有吓得要命的,比如那些说过刘备坏话的,或者在与刘备交战中比较卖力的,都担心刘备会秋后算账,这其中,刘巴就是最紧张的一个。
之前说过,刘巴曾经是刘备赏识的人,也被诸葛亮所看好,但他一次次拒绝了刘备、诸葛亮的盛情,又在刘璋面前再三说刘备的坏话,现在刘备来了,刘巴很紧张。据《零陵先贤传》记载,刘备大军进城,刘巴对外宣称自己有病,闭门不出(闭门称疾)。但诸葛亮没有忘记这个老朋友,在诸葛亮的建议下,刘备专门向军中下达命令,谁都不得找刘巴的麻烦,有违抗的诛其三族(有害巴者,诛及三族)。
诸葛亮仍然希望刘巴能为刘备效力,所以再次向刘备积极推荐,在诸葛亮的安排下,刘巴最后还是见到了刘备,交谈之后,刘备十分高兴,也认为刘巴是难得的人才。
此时,对于已经53岁的刘备而言,现在迎来了他人生中的另一个高峰。起兵近30年来,刘备几乎年年都在打仗,过着刀尖上行走的日子,其间历经坎坷和挫折,几次濒临绝境。
自从7年前在隆中与诸葛亮一番晤谈后,竟神奇般地改变了刘备的一生,先是与孙权联手战胜了曹操,继而又占据了荆州大部,第一次拥有了亲手打下的一块地盘,之后发展势头不减,与曹操、孙权有了平起平坐的权利。夺取益州虽然中间历经波折,但目的最终还是达到了,而且过程也基本满意,不仅掠了地,而收了心,凭着耐心的等待,一点点分化和瓦解敌人,初步树立了自己的威信,为下一步治理益州奠定了一个好基础。
刘备认为,这一切的成功都得益于诸葛亮当初为自己制定的那套清晰可行的战略方案,所有的事都是在这个方案指导下进行,当初的预言,都一个一个地兑现了,对于下一步更加宏伟的目标,刘备也充满了信心。在进入成都城的那一刻,刘备望着一旁与自己策马同行的诸葛亮,对于这个30多岁的军师中郎将,他心里充满的一定是信任、敬佩和爱惜。
根据史书的记载,刘备大军进入成都的那一刻,却是一片混乱不堪的景象。本来城里的人已放下了武器,下面要干的就是做好接收工作,军队、府库、官衙、房产、档案,这些都是重要部门和物资,所谓百废待兴,一切从头开始。
但是,刘备发现正需要大家各司其职做好这些工作的时候,大部分人却找不到了,上街一看,气坏了,原来不少人一进城就急着跑到府库去抢那里的财物,结果乱了套。刘备很生气,但左右提醒他,这怪不得大家,因为这是他自己曾下过的一道命令。刘备怎么会下这种奇怪的命令呢?据《零陵先贤传》记载,在围攻成都时,刘备与众人约定,如果成都攻破,府库里面的东西都归大家,他自己不要(若事定,府库百物,孤无预焉)。
刘备鼓励大家好好攻城,只要成都攻克,所有东西该拿就拿,能拿多少就拿多少,有了这样的命令,谁还关心正事?有时候真怀疑这条记载有误,以刘邦那样的匪气和流氓习性,攻破咸阳之际尚知道约法三章,以不失民心,刘备向来以仁义自许,怎么可能下达这么缺心眼儿的命令?
但仔细一想也并非不可能。都知道刘备的性格特点是有韧力,能忍耐,喜怒不形于色,十分成熟和沉稳。但这样性格的人往往也容易有轻浮和任意的一面,因为性格中的忍耐意味着克制和压抑,有某种特定情况下,比如喝多了,或者特别高兴、特别愤怒的时候,往往有意想不到的言行发生。看刘备的一生,这种状况出现得还真不少。
成都近在眼前,梦想即将实现,为了确保走好这最后的一步,某次喝完酒后刘备一兴奋,顺口下达了那样的命令,不是不可能。刘备虽然出身小商贩之家,但他公认的长处是豪爽。豪爽之人,视钱财如粪土,有福共享,有难同当,是他们吸引众人拼死追随的地方。
对于这样的命令,诸葛亮也不好阻拦,因为反对它不仅有损刘备的威望,也是和大多数人过不去,未来事业的路还很长,益州的情况也很复杂,还需要大家团结一心,所以恐怕想了想也就算了。只是,这造成了刚入成都时的短暂混乱。据《零陵先贤传》记载,将士们都放下武器,奔向各个官府仓库,自行拿取那里的财物(士众皆舍干戈,赴诸藏,竞取宝物)。好在抢占的是官府财物,而不是老百姓,这总算让刘备手下的这支队伍与真正的土匪保持了距离。
稍稍安定下来后,刘备在成都举行了盛大的庆祝活动。据《华阳国志》记载,当时蜀中十分富有,刘备命令置酒大会,犒劳三军将士。刘备下令,拿城中百姓的金银颁赐给将士,把谷物布帛还给百姓(取蜀城中民金银颁赐将士,还其谷帛)。这条记载很奇怪,从老百姓那里把金银弄来赏赐给将士,难道连老百姓也抢了吗?又把谷物布帛还给百姓,更把人弄糊涂了,到底是抢还是给呢?
对照一下《三国志》这个问题就明白了,《三国志》记载,刘备置酒大飨将士,取蜀城中的金银分赐给将士,把谷物布帛还给老百姓(取蜀城中金银分赐将士,还其谷帛)。在原文中,《华阳国志》是“取蜀城中民金银”,《三国志》是“取蜀城中金银”,《三国志》少了一个关键的“民”字,这一少就好理解了,刘备颁赐给将士的是官府里的金银,而非老百姓的。与之前《零陵先贤传》的记载相对照,可见刘备入城后,不仅将士们自行拿取了原刘璋官府中的财物,刘备也拿了一部分,并把它们分赏给了有功将士。
为什么又还其谷帛呢?之前提到,成都城破之时,粮草尚够吃一年,大概刘璋为保城,实行了“战时经济政策”,把城里老百姓家的谷物、布帛这些重要物资都集中起来,由官府统一调配,刘备进城后,把这些东西分别还给了百姓。用城里官家的金银赏赐将士,把本属于老百姓的谷物布帛还给大家,这符合当时的情况,也符合刘备既豪爽仁义又不侵害百姓的一贯性格,在对史料的分析上,关键要看有没有那个“民”字。
但是并非所有的历史学家都这样理解,元人胡三省在注《资治通鉴》时说道:“凡是城里所有公家、私人的金银,都全部拿来分别赏赐给将士,至于谷物布帛,则各自归还其原来的主人(凡城中公私所有金银,悉取以分赐将士,至于谷帛,则各还其主也)。”按照胡三省的理解,刘备不是一般的差劲了,简直就有点混账了。公家的金银好办,都在金库银库仓库里,有封条有登记,用多少拿多少。老百姓家里的金银呢?挨家挨户去征、去抢吗?
有人认为,这与谷物布帛一样,不是刘备下令征抢的,是刘璋原来命人从百姓那里集中起来的。这种说法的可能性较小,一来缺乏史料支持,二来刘璋没必要那么做,围城守城,粮食、布帛是命根子,金银再多也没用,要集合城中官民的士气,到人家家里拿金子银子,既没有那样的道理,更没有这样的必要。
刘备这次大赏群下,出手极为阔绰。据《三国志》记载,刘备赏赐按功劳大小分成不同等级,享受到最高一档的有4个人,分别是诸葛亮、法正、张飞和关羽,赏赐的标准是黄金500斤,白银1000斤,钱5000万,锦缎1000匹。
这是一大笔财富,用巨款来形容都嫌不够,它大抵相当于多少钱呢?两汉法定货币是所谓的“钱”,也就是那种铜铸的“孔方兄”,多少钱就是多少枚铜钱,曹操的父亲曹嵩曾花1亿钱买了个太尉当,就是用了1亿枚铜钱。在汉代,黄金是比较珍贵的,也可作为货币流通,秦汉初年1斤黄金值15000钱左右,王莽时期1斤黄金约值1万钱,以后金价虽有起伏,但大体保持在1万钱至15000钱之间的水平。500斤黄金,相当于500万至700万钱。至于银的价格,目前国际市场上约是黄金的五十分之一的水平,但中国古代普遍缺银,汉代金银比价约为5倍,即5斤银相当于1斤黄金,1000斤白银,相当于200斤黄金,折合200万至300万钱。
通过以上折算,刘备赏赐给诸葛亮等4个人的东西,不算锦缎,大约折合6000万钱,从购买力的角度,这些钱又合现在大约多少钱呢?据东汉《食货志》记载,汉桓帝时1石米价格是50钱。《汉书》中明确,汉代1石为4钧,30斤为1钧,1石即120斤。根据对汉代出土的各种“权”也就是秤砣进行考证,汉代的1斤相当于如今的半市斤,1石即相当于现在的60斤。现在1斤普通的米约2.5元人民币,按照平价理论推算,汉末的50钱相当于如今150元人民币的购买力,汉末每1钱与现在人民币之间的“汇率”约为1∶3。也就是说,6000万钱相当于如今1.8亿元人民币。诸葛亮等人转眼成为“亿万富翁”,其他众人受到的赏赐虽然没这么多,想来也不会很低(其余颁赐各有差)。
从刘备制定的赏赐标准看,他没有按照职务高低、资历大小或跟随自己的时间长短来排定,在享受最高标准的4个人里,法正虽不是旧部,但他是谋取益州的功臣,不用多说;诸葛亮的职务虽然不是最高,但他和张飞、赵云一道出了大力,也不用说;关羽没来益州,但他镇守荆州有功,也应该。
如果张松还活着,受到最高标准赏赐的将不只是4个人,而是5个,下面的赵云、黄忠、魏延、孟达以及所有为平定益州出过力的人,也都按照一定标准领到赏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