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确切地说,从北伐军打进城里的那一刻起,武昌城的大街小巷就陆续高挂起“欢迎革命军”的彩旗。上午八时起,一百○八响的礼炮就开始发出喜庆的轰响。到了中午,街面上,所有的店铺都开门营业,张灯结彩。各机关团体和民众纷纷走出家门,到武昌最文艺的艺术街——昙华林开会庆祝。会毕,立刻分三路出发游行,合计有三百多个机及民间团体,参加游行的人数达到廿万人以上。一时间旗帜飘扬,鞭炮齐放,欢呼声、掌声风起雷动,暗鸦已久的九省通衢,顿时河山生色,日月重光。
到了晚上,革命军总政治部借用新市场空地上演新编的“双十节”文明戏和歌舞,各界民众再次欢欣鼓舞地举行提灯大会。于是,歆生路、后城马路一带,灯光辉耀,鼓乐喧天,又是人山人海,简直是举市若狂。
参加游行的群众虽然成千上万,却秩序井然,毫不紊乱,这样的盛典空前未有!最奇妙的是湖北被压抑已久的民气,竟然在这个十月十日陡然勃发起来,犹如冰冻之后忽然刮来的春风,久旱已久终于降下的甘霖,市民们脸上都带着欢乐和兴奋,那舒畅,那解脱、那新生,都必须尽情地喊出来,痛快地舞出来!
几十年以后,当李蕤君为了解太奶奶杜心舟的革命经历去研究那一段历史时,觉得非常惊讶。
北伐军攻克武昌城,活捉刘玉春的时间是1926年10月10日,而辛亥革命武昌首义推翻清王朝的时间,是1911年10月10日,两个10月10日,是偶然,还是巧合?纪念辛亥双十节庆之日,同时也成了拿下武昌城彻底打败大军阀吴佩孚的节庆之日,此乃千载一时的佳会,让李蕤君感慨万千,不由得猜想,这一切,难道是上苍预先安排好的么?
话说一个人留在文华学院大礼堂里的刘玉春,独自静静地坐着等死。一个小时以后,北伐军第4军12师缪陪南部的士兵找到了他,上前就要来绑,刘玉春呵斥道:“吾为国家大将,尔辈亦是军人,绑我有失军人大体!”旁边一个军官立刻制止了士兵的做法,刘玉春没有被上绑,而是被请进了位于后城马路的总司令部城。
刘玉春进屋即见到了攻城副司令陈玉珏,当即抗声曰:“我就是刘玉春,是守城司令,此处所有兵士都是遵我的命令守城,他们不用负责任。请即刻释放他们回家,由我一人承担一切责任。战败者死,我无话可说。只是军人可死不可辱耳。我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请求速死!”
刘玉春的大义凛然,令北伐军众将领心生敬意,当即表示:“刘将军是英雄,我辈早已知之,请您珍重,保您绝无生命危险。”
随后,刘玉春和陈家谟都被北伐军软禁起来。
四个月之后的1927年2月7日,武汉国民政府司法部制订了一个《反革命罪条例》。这是中国历史上首次正式立法将“反革命”定为一种刑事罪名。
2月10日,湖北人民审判委员会运用该条例审讯刘玉春和陈嘉谟,控告他们犯有“残害人民”、“占据城池”及“反革命”等罪状。这一案件还未开庭,就已经被直接定名为“陈、刘反革命案”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一起反革命案由此诞生。
当经过四个月关押的刘玉春和陈嘉谟出现在公众面前时,刘玉春“面貌如昔时”、“衣冠完整”、“强悍如前。”唯陈嘉谟“略现惊恐状耳”。
审判委员会主席徐谦先据两论告代表所指控的犯罪事实,质问刘玉春:
“你为什么将武昌城附近的人民击毙,房屋焚毁?”
刘玉春回答:“两军交战,枪炮互发,不能归咎一方。”
法官又问:“你为何不早降?”
刘回答:“我为国家大将,有守土之责。如果革命军中大将投降,各位以为如何?”
法官说:“你是反革命!”
刘玉春回答:“我连革命党都不是,怎么反革命?”
由于审判被全世界瞩目,报道此新闻的记者众多,纷纷采访刘玉春。老刘本色不改,屡次坚定地表示,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自己守武昌城没什么错。但对于战争造成的对百姓的伤亡感到忏悔。表示愿意接受千刀万剐以谢罪。
刘玉春的忠诚和视死如归的精神一时为人们所称颂。认为他是中国军人的楷模,当被后世效仿。
陈嘉谟与刘玉春不同,他的策略是总体认罪,但又通过具体说明一一加以否认。
但徐谦讯问陈嘉谟有何感想,知罪否?
陈嘉谟答道:
“我现在读革命书,非常觉悟,甚佩服孙总理,并甚信三民主义,深知此前之非,实为惭愧。”
陈嘉谟回答完毕,时间已过午后两点,大家早已饥肠辘辘。徐谦遂下令将刘玉春和陈嘉谟带下,宣布退庭休息。
经过第一次开庭之后,时隔不久,刘玉春、陈嘉谟两人重获自由。当此时,宁汉交恶,刘玉春拒绝了两方面的拉拢,北返归家,于1932年逝于天津。
陈嘉谟被北伐军释放后,一直在天津日本租界区住闲。在此期间,蒋介石曾以每月三百元的许诺,让其出山,被拒绝。1937年七七事变后,日寇又请其出山,也未答应。陈在津期间,没有经济收入,一切开支都靠家中供给。1930年曾回老家一趟,将房屋拆卖一处,1950年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