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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纽约说愿意

二月,纽约下雪。我独自一人在广场饭店22层的爱德华套房里俯瞰第五大道。眼前是被白雪覆盖了的普利策喷泉。对面是无处不在的苹果店,亮着巨大的白色苹果。

纽约是黑的,雪是白的。它们这样龃龉不依地拥抱在一起。无数灯火照亮。

森森的黑色背景,雪光炫目。我叹口气,从窗边退了回来。

趿着鞋在房里走,入眼是壁柱上的洛可可式精致浮雕,繁复的花纹像藤蔓一样,静静攀援在壁纸、柱灯、沙发椅,一直攀行向洗浴间的法式拉门。浴间有Sherle Wagner的镀金水龙头。大理石瓷砖上的马塞克拼绘成中央公园的树叶。

控制室内温度、湿度、窗帘、灯光的,是架在宽屏液晶电视旁的iPad。它不厌其烦地向你描述这个房间,小巧的法式pied-à-terre,路易十五时代的华美装饰,巴黎Beaux Arts的装潢风格。这里有的就是奢侈。怕置身其中的宾客不记得,还要一遍遍提醒。

我等得有些焦躁。发短信给F。没有回音。也许已上了飞机。午夜以前不会到,我想。就下了楼,想透透气。撑着伞往北面的中央公园走。路上雨雪泥泞,怕会湿了靴子。于是掉转身往58街。

58街与第五大道的交岔口是Bergdorf Goodman百货店,汇集着巴黎纽约顶级设计师的当期时装。那时我身上穿着纯白色A&F卫衣,简单的牛仔裤。忽然记起F曾经乜斜着眼睛跟我说:“A&F的衣服,家里穿穿就好了。”又指着我那只早几年买的红色漆皮的驴牌包:“这个,实在很过气。我给你买个新的吧。”

他给的,我不想要;自己买,又实在肉疼。可我要是穿着这身见他,他必又要奚落。我想着,进了Bergdorf。我要买一条足够昂贵、体面、漂亮的裙子,把标签藏掖起来穿;等见完F,我再过来把它退回去。

我看中了Marni的一款墨绿森林图案的高腰裙。单裙815美元,配绿底横纹羊毛上衣则是1630。我只要单裙,加税九百多。这勉强在我能承受的范围内。万一退不成,也不算损失太多。

拎着裙子往楼上礼服区走。看惯了国内五六位数的价签,这里的四位数,反倒让人觉得便宜。但便宜不是对我的便宜。我只是无所事事。怀着猎奇心,瞧瞧那些前卫到无法接受的色彩和剪裁。连试的心情都没有。

晚上十点回来。对着窗,发呆到凌晨。还是没有短信来。我想我是不是该去肯尼迪机场看看。我又迁就自己说,外面风雪大,还是不去了吧。拉开窗帘。外面通亮一片,不知是雪是灯,还是在天亮。

真正天亮的时候接到短信说:“航班取消了。你先回去吧。”我很想问,就算航班取消,昨晚怎么没有告诉我?编辑好短信,又删掉。只回了一句:“不来了?”他回说:“过些天再说。”

来得突然。不来得也突然。简直像我的生理期。

我说:“我春假去阿姆斯特丹找你,好不好?”他说:“再说。”

异地恋,大概就是这么辛苦。明明有无数的话要说,最后也就变成两个字。“好的。”

我先去Bergdorf退了那条Marni的裙子;再去宾馆前台结帐。1300美元,加税1500。这一晚上的钱,几乎够买我那辆破破的二手铃木车,够往返纽约上海的机票。

广场饭店的宣传词里说:Nothingunim portanteverhap pensat The Plaza.没有不重要的事情在这里发生。现在我知道这是撒谎。不重要的事情,这里也一样发生。

我等的人没有来。

去中央车站,被告知大雪封路,火车暂停。我只好又打的,去唐人街找了家旅馆住下。曼哈顿的交通也不好,市政连夜在清扫。路两旁的积雪堆得比人还高。露天的停车位都被雪覆盖。许多车被深埋在雪里。无数车主在挖车。我看了只觉好笑,一面庆幸自己没有开车来。

何塞打电话来,问我在纽约怎样,是否见到了F。本来,他在这个时间打电话来,很不适宜;但反正F没来。我告诉他火车不通,我得呆在纽约过夜。他说,等高速公路通车,他就开车来接我。我说不用。

何塞是我在德语课上认识的拉丁裔男孩。但是真的成为朋友,还是因为我的室友露西。露西的男朋友斯蒂夫跟何塞是好朋友。某次聚餐,我们遇见。多聊了几句,就慢慢熟络。

德语课的期末考试包含一个DV短剧。大家自由组队,一组的人表演一个小故事,德语对白;要求去图书馆借DV机自己拍摄。我跟何塞于是在一个组,组里还有另两个女生。何塞出了个主意,说要表演The Bachelor。那是一档ABC的相亲交友节目。每一季都有一个男主角与二十五位女嘉宾到各地玩,慢慢将女嘉宾淘汰到只剩两个,然后在最后的玫瑰庆典上,男主角做出最终决定。因为女多男少,所以充满了女生之间的勾心斗角。简直就是中国相亲节目与宫斗戏的结合体。

我们的短剧没有那么复杂。何塞编了三五段台词,设计跟每个女生的对手戏;他决定最后收到玫瑰的那个女生是我。录制DV的那天阳光格外的好,在何塞稻草色的头发上跳跃反光。我们在老校园的青草地上反复录了几遍。到收尾的地方,何塞忽然单膝跪地,双手捧着玫瑰,向我递来:“Willst Dumichheiraten?”

那双深褐色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我。神情郑重而诚恳。阳光替那表情镀了金。

我想那一刻何塞是真的太入戏了。又或者,是我太入戏。眼睛一红,险些掉泪。人生第一次被求婚,不是被男友,倒是被一个不相干的陌生人。而且还是大庭广众。而且用的还是德语。而且还是演戏。而且还是假的。

事后我莞尔失笑。假的,这真的是假的。我跟自己说。

短剧的反响,却是出奇的好。也许是何塞那双长着过长睫毛的大眼睛真的很适合煽情,又或者是美国小孩就是爱看那样狗血的剧情。在德语课上放完,教室里的学生都忙不迭地鼓掌,起哄,吹口哨,大声叫好。

我想起中国的娱乐电视。也是这样。往往是没来由的,两个分明不可能走在一起的人站在台上,底下观众一面大笑,一面起哄,高喊“在一起”。原来跨越国界,我们想看的,一样都是在一起的结局。

是不是因为现实的人生,我们看了太多也经历了太多的不在一起,所以才会像高呼口号那样呼喊“在一起”。喊得那样没心没肺,喊得那样丧心病狂。

F曾来美国看我。他在普林斯顿念的本科,所以轻车熟路。我还是开车去肯尼迪机场接他。回来的路上是他开的车。在路上遇到疯狂的黑人司机,音响开得震天价响,车开得横冲直撞。F皱着眉头说:“西西,我补贴你些钱,赶紧换辆新车。日本车轻,壳又薄,如果被撞上了,总是自己吃亏。最好换一辆……嗯,类似路虎的越野车。谁撞上你谁吃亏。”

我讪讪一笑,没做声。忽然就自惭形秽起来。我所在的是所常青藤私立学校,本科学生不少富二代,上学开的都是奥迪宝马。每逢入学或毕业,还能见加长的黑色Limo,仆人帮着搬行李。明明是个小镇,街边的停车位总是满满。各种豪车。

我本来以为不会有人开比我还破的车,直到我遇见何塞。他开着06年产的福特车,Ford Freestar。那是一辆白色的迷你面包车。必须承认,它看起来没有坐起来那么糟糕。有一次我搭他的车去宜家买书架,回来时车抛锚在高速上。何塞丝毫不以为意,下车从后备箱里掏了工具出来,娴熟地钻到车里。我也下了车,蹲在地上,看着他在车底下摆弄。我说:“如果你不介意,我可不可以问你买车花了多少钱?”

他说:“四百。”我当时就惊呆了。这个价格,相当于拿着2500元人民币去买了一辆汽车。我结结巴巴地问:“你确定,这辆车是通过正常途径买来的么?”他从车底下钻出来,满脸油灰,轻声笑说:“哦是。你知道美国交警经常把违章乱停的汽车从路上拖走么?许多被拖走的车长久无人认领,他们就拿来拍卖。我就是拍卖会上捡的便宜。”他说着摸摸他的破车,说:“它可是个好孩子!……唯一不好的是,它一激动就抛锚。”转向我,扬了扬手里的扳手,笑说:“总是热情地帮助你锻炼修车本领。”

然而何塞还要飙车。他开着400元买来的福特车,耀武扬威地奔跑在高速上,肆无忌惮地超越一路的奥迪奔驰宝马。我看得心惊肉跳,忙说:“慢点!慢点!这肯定超速了!”他全不放在心上。结果一辆警车真的追了上来,一路警笛高鸣。我想完了,这回交的罚金只怕够买他这辆破车了。何塞特淡定地靠边停车。等警察来了,他就解释说:“对不起,警官,我着急上厕所。”那警官回答说:“唔,这倒是可以理解。”居然就让我们这么走了。

之后出去玩,何塞主动邀请我坐他的车,我都笑眯眯地谢绝。坐那辆车,实在很需要勇气。

后来何塞向我表示,好像对我有意思。他跟我的暧昧,我不是不知道,只是在装傻。接受,不能够;回绝,毕竟还想当朋友。我向来不是个果决有担当的人,在选择面前总是拖泥带水,在时间面前,总是一路的不情愿。别人在向前走,我总在向后望。

在何塞的事情上,最正确和彻底的做法,是从此不再来往,省得任何一方牵肠挂肚。可是我总还存了那么一点“还可以当朋友”的心思,因为自私地想,这个世界上对我好的,实在不多。于是想说服他,做普通朋友会比继续暧昧更好。我跟他说:“我有男朋友的,你知道的,是不是?”

他说:“哦,你是说那个有大半年没见面、正在南极探险的小男生?”

我纠正说:“——是荷兰。”

他说:“跟南极也没什么区别。”

我说:“……好吧。但这不是问题的关键。问题的关键在于,我有男朋友。我也不想背叛他。”

他说:“你不用背叛。你可以先去跟他分手,然后再来向我表白。”

他理直气壮到我哭笑不得。

我摇头,坚定地说:“我要证明异地恋可以。”

他说:“——真不可以,如果你们大半个月都说不上一句话。”

何塞说得对。就算距离不能消磨感情,时间能够。我想到我跟F是有许久没联系。我上了Q,说想要跟他视频。隔了两天他终于有空。我们对着各自的摄像头。他说:“你脸上长痘了。”我说唔。他说:“你别用你那些劣质的韩国化妆品了。还是得用法国的——可是超市里的那种也别用。应该去百货店,找大牌子。”我说好。

他最后说:“暑假我去看你。”我说:“暑假我要回国。”他说:“那么再说。”

再说,真是一句万金油的话,用在哪里都可以,用在哪里都适宜。不会承诺你,却也不会伤害你。不给你希望,却也不让你死心。

斯蒂夫向露西求婚,是在2013年时代广场跨年演唱会上。那漫长的十多个小时,凛冽寒风中的等待,现在想来,当真像噩梦一样。却不是没有回味。去之前就知道要排好久的队,且进场后连上厕所都不可能。所以备了水、巧克力,带了小椅子,还垫了尿布。

我们一行四个人,下午两点到了第七大道,自以为很早,其实已然很晚,因为三点停止入场。许多人,更是大清早就赶来排队。从48街开始,一路的摩肩继踵,人山人海,各种语言,各种肤色。排队几费周折,临近三点时,终于过安检入场。

入场后发现,整个广场都已被路障分隔成各个区块,观众都被限制在路障之后。大块头的警察随处可见,巡逻着阻止不安分的观众从护栏后面翻出来。我们离舞台实在远,看表演也只能通过大屏幕。倒是离新年倒计时的水晶球很近。露西一边蹦跳着搓手,一边说:“为什么我不在家里温暖的床上看呢!”斯蒂夫就拥抱她,说:“因为你想要跟我度过这个美妙的夜晚。”

露西并不知道斯蒂夫要向她求婚,可是我知道。他订求婚戒指的时候,还问我的意见。那不是一枚很大很漂亮的戒指。斯蒂夫自己也知道。可是花了他半学期的奖学金。我看到他不停地吹气,搓手,紧张地踮起脚尖,又落下,因为没有多余的空间可以乱走。

我们在冷风中瑟瑟发抖,等待天黑。每每沉默,何塞就拿出一根巧克力棒说:“吃吗?它会让你暖和。”

入夜,广场灯火绚丽,流光四溢,鼓乐声作,群情激荡。人群的感染,觉得好像是可以暖和起来。我对摇滚本无兴趣;可是置身那人群中,感受着整个地面随着音波的晃动,心也不由得摇摆起来。Justin Bieber出场,露西抱着斯蒂夫又是叫又是笑,连护栏外一直板着脸的警察大叔也不由得笑起来——可实际上,舞台离我们太远,只隐约看见灯光之中人影绰绰,哪里看得清Justin Bieber?也只能看屏幕而已。但是女孩们照样大声尖叫。

鸟叔上台时又起一阵骚动。他的韩语歌词到底都唱了些什么,这群来自世界落的观众只怕没几人听得懂,却并不影响欢乐情绪的传达。连那警察大叔,竟然也摇摆起身体,想要跳起骑马舞。他的女上司向这边目光严厉地一扫,警察大叔登时将高高举起的甩马鞭的手缩了回去。

Taylor Swift出场,唱I Knew You Were Trouble(《我知道你是个麻烦》)。露西和身周的女孩们,手舞足蹈,嘴里跟着哼那歌词。这时大约是11点40,我跟斯蒂夫说:“你要想着预备了。”斯蒂夫说:“这首歌不合适,要不然等下一首歌吧!”这时旋律一变,Taylor Swift开始唱We Are Never Ever Getting Back Together(《我们永远永远没可能》)。斯蒂夫苦着脸说:“这一首更加不行了!”

“可是眼看要12点了呀!”我催道,“你还想要等到什么时候?”

就这样一直延捱到倒计时。大屏幕的镜头转向我们所对的水晶球。烟花开始预备绽放。头顶有直升机在盘旋,等着往下撒花。所有人的目光都转向那夜空中温柔变幻光线的水晶球,屏息等待Ball Drop的一刻。主持人开始倒计时,所有人跟着一起倒数:“12、11……”

我急着说:“现在!现在!”斯蒂夫手忙脚乱地伸手进包,找他那枚戒指。我急着说:“别找了!说!”

“9、8……”

斯蒂夫从地上捡起一条红色纸屑,在人群中艰难地单膝跪地,握住露西的手,将那条红纸缠上她的无名指,一面说:“你愿意嫁给我吗?”

“6、5……”

露西正在跟着人群倒计时,被半跪的斯蒂夫吓了一跳,大声问:“你说什么?”

“4、3……”

“你愿意——嫁给我吗?”

“你说——啥——?”

“2、1……”

一阵疯狂的欢呼声淹没了所有问答。水晶球黑了下去,代之以无数焰火,瞬间照得苍穹有如白昼,漫天遍洒彩纸银花。

没有人来得及说话,因为大家都忙着接吻。斯蒂夫从地上蹦起来,抱住露西一顿猛亲。冷不防何塞猛地凑过来,一把拽住我的胳膊,微有髭须的长长下巴贴了上来。我高声喊叫着No,一面用力推开他。何塞大声说:“除了你我没有别人可以亲啊!”

那天回来,看到网上有人发日志《时代广场跨年演唱会简明攻略》,点进去只有五个字:“千万不要去。”不禁失笑。

何塞也是一副后悔不迭的样子,跟我说:“你知道我的纸尿裤里已经冻结成冰了吗?……”

露西则一脸沮丧地跟我说:“这是世界上最糟糕的求婚!真的!最糟糕的!”我问她:“难道你不想要他求婚吗?”露西说:“我想,当然想。可不该是这样!”

她然后跟我描述她所设想的求婚场景:在Justin Bieber的情歌里,在亲友的环绕簇拥之中,在红毯铺就、玫瑰装点的水晶宫殿,她的白马王子一身洁白礼服(而不是裹着棉袄),单膝跪地,将一枚熠熠闪耀着的钻石戒指(而不是随地捡的纸条),戴在她的无名指上。众人撒花,鼓掌(而不是忙着各自接吻)。

看见我揶揄的表情,露西说:“好吧,我也知道这种浪漫的幻想很不实际。但是至少应该挑一个更温暖、更合适的场合,而不是华氏38度的冰天雪地,是不是?至少应该挑一枚合适的戒指,而不是一条红纸,是不是?”

梦想有多丰满,现实就有多骨感。那晚纽约的夜空那样美那样绚烂,可是真的只有在夜空之下站过等过的人,才知道那晚的风有多冷,那样的等待有多艰辛。

但我还是看见露西把那条红纸小心翼翼地收好,跟真正的戒指放在一起。那枚戒指,露西也不满意:“好吧,我知道要一枚指甲盖大小的钻石戒指很不现实——鼻孔大小总是可以的吧?可是,可是他送我的这一粒……我简直能把它从我的耳洞里穿过去,你信不信?”

她说是这么说,但我知道,她心里还是欢喜。

露西是混血儿。她的父亲原本是韩国人,曾经拥有首尔市中心的两幢楼;90年代,当那幢楼的价格涨到能让他和家人一辈子衣食无忧的时候,他就卖了楼,移民去了新西兰,跟一个金发女人结了婚。露西从小过的是典型的中产阶级的日子,然而是在种族和文化的夹缝里。斯蒂夫则不然。他出生在德克萨斯某座小城的犹太人家庭,单纯,节俭,小心。

我跟F说起时代广场的跨年会。F说:“真是难为你了,在冷风里等那么久。”我说:“那时真的很冷,站得很累,事后想想,好像也值得。”F说:“纽约的聪明人可没有像你们那样在冷风里傻等的吧?你们为什么不去水晶球的对面订一个Suite?”

毕业季,所有人都各自奔忙。找工作的在找工作,申研的在焦急等待结果。作为外国人,在美国找工作并不一件容易的事。雇用外国人,意味着要向联邦政府缴纳更多税,并且还要向政府证明为什么这个职位非外国人不可。于中国人而言,最容易找工作的专业是IT,此外是极少数对口性极强的理工科专业;对于其它专业的中国学生,唯一的可能是咨询行业。而大多数咨询公司,即使在录用中国学生后,经常还把他们派回亚太去。

几乎所有外国人都想在这里留下来。来自亚洲的,来自中东的,来自拉美的。他们有的背负着债务,有的拖家带口,有的根本就没有合法身份。目的都只是留下来,为着所谓的美国梦,或者仅仅是为了挣生活。

何塞跟我说,想留下来的最后都能留下来。可是我并不知道自己留下来的理由。

麻木地投简历,写自我陈述。描着浓黑的眼影,学着白人女生穿有曲线的西装裙,从一个招聘会到另一个招聘会。我不是一个有事业心的人。好像更多时候,都是人生迎面朝我走来,或者劈头盖脸地向我砸下来。我从来无意去争什么,于是最后也确实一无所有。在各大招聘公司为招聘而开的酒会上,面对眼神犀利而目光冷漠的招聘官,我只会木讷地站着。头顶着一个巨大的Loser的招牌,不说话,只是看他们。他们并不真正喜欢彼此,然而也还试图维持社交性的微笑;他们并不关心彼此的人生,却还怀着目的、小心翼翼地进行着对话。

我从招聘场退了回来,想,大概我还是适合做一个小妻子。外面的世界太残酷,也许我该做的。就只是找个男人,然后将自己埋没在他背后的阴影里,不让人看见。

何塞问我,为什么没有继续找工作?我说,我想回国。何塞问为什么。我说,因为在美国,太难了。说完我自己哑然,难道在中国就很容易么?

何塞就问:“太难?什么太难?”我说,难,什么都难,在哪儿都难。好像人生越来越难。

何塞摆着很夸张的表情,说:“难?哦,不,不,姑娘你不知道什么是难。30年前,我的父母穿越沙漠,丛林,河流,翻山跃岭,从墨西哥到亚利桑那。他们举目无亲,没有可以寄宿的房子,没有合法的身份,完全不会英语,就只能靠洗盘子和捡垃圾过活。就这样把我和我的两个哥哥拉扯大,供我们上学读书。美国的私立学校多贵,你知道,可是他们还是鼓励我们兄弟申请私校,一被录取就千方百计供我们上学。到现在,我的学费还是借助贷款,可是我一点儿也不担心。我同时上着五门课,有三门每周要提交报告;我每周做十小时的助教,十小时在附近的超市打工;我常常工作到凌晨,总是睡不醒。有时我的确觉得辛苦,可是我很快乐。而你,你衣食无忧,没有债务的负担;你年轻,漂亮,有骄人的学历,有双语的背景,有年轻的资本,有各种学校提供的资源——校友人脉,招聘会,就业咨询。你有什么资格说难?”

我很少听何塞这样认真地跟我说话。是那种于他而言不太有的,郑重而诚恳的表情。还微微有些激动。我习惯了他玩世不恭的样子,他突然这样认真,几乎把我吓住。我想了一会儿,说:“你今天真的很奇怪……不过,好像也有道理。”

何塞说:“好吧,我这样劝你,有一点私心。我想要你留下来。在纽约。你看怎么样?”

“纽约……夜景是很好看。可是找工作,会很难吧?”

“难,当然难。在哪儿都难。可难并不是放弃的理由吧?”

何塞说得对。难不是放弃的理由。

跟F视频。我说:“我决定了,我要留在美国。我要找一份在纽约的工作。”

F说:“你知道,我还是更喜欢欧洲。天气也更温和。”

我说:“你太远了。我追不上。”

F说:“不,是你太远。你太快。我追不上。”

一段恋情的结束,总是这样,慢慢的,拖延的,一路埋着伏笔。可到头,那结局总是要来的。

而我还冀望着他会挽留一下。至少表现一丝舍不得。只要他说:“或者……我们结婚吧?”我一定会说,好的。可是这个年龄,谁也还不愿安定下来。好像前头还可以有好多故事,还可以峰回百转,花明柳暗。

但其实已渐近结局。

我跟何塞说同F分手的事,我说:“我想过了。跟你在一起,我愿意。”何塞先是愣住,然后是欣喜,最后又露出为难的表情。他说:“我以前是半开玩笑的。”我说:“如果是半开玩笑,那么对你那一半的认真的心意,我说愿意。”

何塞说:“跟我在一起,我不能给你更好的生活。”我说:“更好的生活,不用你给。这是我自己的生活。我自己会争取。”何塞笑了,他说:“让它变成我们。我们的生活。更好的生活。一起争取。”

何塞又笑说:“看来明年还可以去时代广场看焰火呢。”我说:“好看是好看,可是要排队等上老半天。”何塞说:“如果不是等得那么艰难,哪里知道焰火有那么好看。”

我终于被何塞说服。我申请了OPT,工作实习签证,可以让自己在美国多一年的合法身份。继续投简历。从一场面试到另一场,学会不动声色地把自己伪装在职业的外表之下,用更深色号的眼影将自己的真实表情隐藏起来。学会面带微笑,与每个人目光对接,平和态度,平静叙述。学会观察面试官的细微表情,从他们一闪而过的眼神里找到他们想要的答案。

我知道我要找的一定能找到。因为在找到之前,我不会停止。可以哭,却不可以放弃。可以慢,却不可以停止。可以告别,为新的开始。因为知道等待的艰难,所以更加期待焰火的绚烂。我想要一点点积聚力量,倾我所有去经营梦想。守持骄傲,到死为止。

作于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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