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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谢谢

飞机渐渐下降。透过沾了尘灰的舷窗,可以看到沿着海岸线铺展开的大片红砖白墙的平房。从高处俯瞰,那一排排黄白小屋参差错落,有如孩童嬉戏后遗忘的积木,无序地堆叠成片,由眼底漫漫延伸向远处低缓的丘陵。

一侧是苍黄而尘土弥漫的城,一侧是日光下湛蓝得叫人心悸的海。像极了我此时的心境。以为是枯萎了,却还怀着一丝忐忑的希冀。

利马,我终于来了。

脑海中响着陈奕迅的歌:我来到你的城市,走过你来时的路。

波音747,你也许坐过的飞机。巨大的广告牌,在你路过的停机坪。阳光下的利马城郊,该是你看过的风景。我一路走,一路假想这是你走过的路径。一路走一路心跳。好像转过一个拐角,我就会遇见你。你穿着干净的白衬衫。连你脸上的痘都跟着你笑。

我猜张爱玲孤身去找胡兰成,大约也是这样滑稽的心情。期盼有之,痴想有之,犹疑有之。她说:“我从诸暨丽水来,路上想着这里是你走过的。及在船上望得见温州城了,想你就在着那里,这温州城就像含有宝珠在放光。”

含有宝珠在放光。我望向地平线上的利马,真的在放光。

我拖着行李走出接机大厅。燠热而潮湿的空气扑面。三月,成都还是料峭春寒,这里却是热而腥湿的酷暑。下午五点,北京时间该是凌晨三点。相反的纬度,相反的季节,相反的时间。这一年,原来你在这样一个颠倒的世界。

找到一辆计程车,却不能交流。司机不会英语,我不会西语。来之前我临时抱佛脚,胡乱记了一些礼貌用语,当着真正的秘鲁人,却一句完整的话也说不出来。拿出一张纸,上面是预订旅馆的地址,只能傻傻地指着说:“这里,这里!”肤色黝黑的司机笑着咧嘴,白牙齿在日光下熠熠生光。他学着我的傻气说:“OK!OK!”你看了一定要笑了。

司机替我将行李放进后备箱。我坐上副驾驶的位置。座椅肮脏破旧,窗玻璃上有划痕。司机发动了几次,那发动机才突突响起。我开始担心这辆车的车况,忽然极度后悔坐上来。但是后悔无益。司机已然飙起车来,风驰电掣一般地往前。我在座椅上摇摆不定,胆颤心惊地检查安全带。

我用英语对司机说:“太快!太快!”司机冲我笑笑,一手松了方向盘,摆出一个OK的手势说:“OK!OK!”我永远都不会明白英文词里的“太快”跟西语里的“听歌”有没有哪怕一毛钱的关系,但是司机毅然决然地伸手打开了音响。车里立即响起吵闹而热辣的重金属乐,一个沙哑略带磁性的男声语速极快念起RAP。司机一面开车,一面跟随音乐节奏摆动身体。

我放弃了跟司机的交流,专心地看窗外。很快我开始庆幸,我选的车大概车况算是相当不错的了。路上尽是横冲直撞的飞车。偶尔有一辆尚可的德国跑车,但是更多的是国内已被淘汰的旧车型。有的像拖拉机那样突突有声,有的一路噗噗放着黑烟,还有一辆前方挡板上糊着厚厚的透明胶带。一股身为中国人的自豪感油然而生。对比之下,中国真是好呀。

约摸二十分钟,车子驶进一条宽阔而干净的街道。路中央的绿化带栽有高大的棕榈,还有奎宁树,开着细小的白花。路两旁是高低不整的低矮民宅。面向道路的一面五颜六色,其它三面却多未粉刷,露出红砖来;又或是潦草地糊了一层混凝土。

车在一辆粉蓝色的小屋跟前停下。我订的旅店不贵。虽然也预料到条件不会太好,可也没想到原来它竟是一处私宅。下车敲门。一个棕色皮肤、有着明亮大眼的女孩迎我进门。她穿着一条裸肩裹胸的碎花裙子,脚下趿着一双开着艳色蝴蝶花的凉拖。她的笑明媚如她脚上的花,热艳的,夺目的。罗莎,她叫。也是花的名字。她用口音浓重的英语欢迎我。我刷了卡。她叫来一个男孩,将我的行李送去房间。

二楼有个简单却宽敞的厨房,好像也充当客厅。有一个小个子黑头发的女生在那里,面前摆着满满一桌稀奇古怪的水果。她用刀轻轻切开一只深青色的、形状如苹果的果子,露出黄色的果肉,中心是好大一颗深红色的果核。她拿起一半,咬了一口,满足地“唔”了一声;又拿起另一半,一条挂满镯子的白手臂伸向我,问:“你想吃吗?”

我下意识地伸手接过,放在嘴边闻到一股类似枫叶的清香。我咬了一口。是一种我不曾尝过的味道,怪而好。有一点像甜薯,软软的,糯糯的。女孩看到我的表情,轻轻地笑了:“很奇怪,是不是?旁边有个水果市场,尽是奇奇怪怪的果子。”我问她这个果子叫什么。女孩摇头。罗莎说:“这叫Lucuma,人们管它叫‘印加人最后的黄金’。用它做冰淇淋、布丁、蛋糕,可好吃了!”听到“好吃”这个词,黑头发女孩眼睛一亮,兴致勃勃地说:“我现在就想吃!”

我然后知道那个女孩名叫爱玛,德国人。称她女孩也许不当。她的眼角有细细的鱼尾纹,皮肤有褐色的斑点。她一定三十多了,却还像一个小姑娘似的笑。她这时切开另一只澄黄的果子,它像拉长得离谱的芒果。切开后像两瓣香蕉船,装满令人作呕的、蝌蚪卵一般的果瓤。爱玛用指尖挑了一粒送进嘴里,咂咂嘴说:“唔,好奇怪。但是味道不错。”然后看我:“你要吗?”

我想起蝌蚪卵,就觉得有些恶心。她坚持道:“试试!”盛情难却。于是学着她的样子,挑了一粒送进嘴里。不像意料的那样难吃。有点酸。在嘴里,凉凉的,滑滑的。我后来知道它叫香蕉西番莲。

我想像你的初来乍到。你是不是也像我一样,战战兢兢地搭上这里快得疯狂的计程车。你是不是也像我一样,遇见一个女孩,面前摆着满满的稀奇水果。

一年前我离职。我有多狼狈,你知道的。也像现在这样,我拖着一只塞得满满的行李箱,车轮轱轱辘辘。身后该是一条拉长的剪不断的影子,像剪不断的回忆。

离开北京时,我偷偷地跑回公司去看你。不想打扰你。只想远远地、偷偷地瞧上你一眼。可是你不在。同事说,你自己申请的,已经去了公司设在秘鲁的办公室。你真快。走得比我都快。

我们狗血的办公室恋情,你大概是没有一点留恋的。

还是,因为你怕自己留恋,所以走得比谁都快?

我然后回了成都。不是没有留恋的。成都大概没有北京热闹,没有那么多演出,那么多展览。可是成都有地道的麻婆豆腐,有满城的芙蓉花,有看起来不那么灰的天空。我重新找了一份工作,在成都安定下来。日复一日的重复劳动,忽然生出一点意义,那就是可以忘记你。那时我想,我的人生不是必须有你的,而你的人生也不必有我。那么从此分两地,各自有生活。

离开有一年了。到现在,我都没有勇气去北京。有一次公司安排我去北京出差,我毫不犹豫地推辞。不想去。不能去。因为回忆见缝插针地遍布京城的每个角落。连地铁里的一幅广告,好像都隐约有你的剪影。

我到底还是太年轻,不争气地还会想你。不断提醒自己说记得要忘记,结果提醒的时候又不自主地越发要想你。也许是因为你送我的那只熊。它不容许我忘记。我把它带回家来。妈妈笑我,说:“你多大的人,还抱着熊玩。”我自己也笑了。是啊,你不在了,我为什么还抱着熊玩。我以为自己不小了,却还像个孩子。守着回忆一点点温暖像守着心爱的玩具,死死不肯松手。

我不曾弃了它。不仅不弃,我还时不时去床头看它,看它在不在。我怕有一天早上醒来,它会像故事里郑交甫的汉皋佩,像那一点点对于幸福的憧憬,像你,说不见,就不见了。

好在它在,一直在。我将它装进行李,拖着它一直找你到秘鲁。

你见了我,一定会笑我。不仅笑,你还会吃惊,大概还会有一点点的生气,一点点的难过。我能想象你一脸吃惊的表情。你大概会夸张地拉下下巴,脚跟跳离地面。你一定会瞪大眼睛看我,说:“你怎么来了?”你一定还会说:“什么?你一个人来的?利马很乱你懂不懂?不可以一个人乱跑你懂不懂?”

我能想象你会说什么话,可却不能想象自己会有什么回答。真的见了面,我应该怎样回答你。

一夜无眠。明明很累的。不知是因为时差,还是因为心事。

阳光把我叫醒。起床洗漱,在公用的卫生间里遇见爱玛。爱玛问我愿不愿意一起去利马市中心。我说好呀。

我核对了一遍公司在利马的办公地址,上网确认了路线。是在离市中心不远的一条街上。也许我该打个电话,至少告诉你们,我来了。可是真的问罗莎借来了电话,我又犹豫起来。我不该来的。公司不会欢迎我。你也不会欢迎我。罗莎见我迟疑,便问:“怎么?号码不对么?”我终于放下话筒,说:“嗯,号码不对。”

爱玛找我一起出门。出发前,我将大熊装进背包。它能给我你不能给我的勇气。我想,如果我站在你面前,你却假装不认识我,那我就把大熊抱出来跟你说:“看!大熊!你就算不认得我,可是一定还记得大熊。”

爱玛同我一样是初来乍到。我们身上的索尔都不多了,于是央求罗莎领着我们去换钱。那时是清晨,日光非常好,可还不炽热。我们从棕榈树荫中走过。路边有比人还高的大颗仙人掌,顶上盛开着绚烂的花。毛羽好看的小小蜂鸟飞旋于花间。一位黧黑的农夫赶着牛群从马路正中走过,在马路中央留下一堆堆牛粪。来往的车辆小心翼翼地绕过路中央整整齐齐、绵绵长长延伸开去的牛粪,绕过路上突破水泥地拔地而起的形状古怪的树木。

我像个孩子似的笑起来。许久没有这样笑了。我想起小时候,也是这样乡间没有机心的早晨,这样寻常巷陌里的天意安然,古诗里的桃叶映红花。我还是那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女孩。日光下坑坑洼洼的乡间小道。有风有鸟,有花有草,一蹦一跳的小女孩提着裙角。

那个时候还没有遇见你。我几乎忘了,没有你的时候,原来我也曾活得很好。

在邻街的小破店里,光着膀子、戴着老花镜的老大爷接过我手中粉红色的人民币。他高高举起人民币,凑近灯光,仔细观察毛主席。又低下头,从眼镜上方翻着白眼看我。他从没见过毛主席,当然也没见过我。他嘴里咕哝着我听不懂的语言。是西班牙语,还是他们本地的土语,我完全不知道,只好傻傻地指着我的人民币说:“这是钱!真的钱!”老爷爷一脸呆滞地看我。我只得用求助的眼神望向罗莎。

后来店里出来另一个年轻姑娘。她聪明能干,将人民币折算成美元,然后按美元对索尔的汇率给了我五颜六色一堆纸币。她对我这个异乡客充满好奇。可是她不会英语。最后我们要走了,她笑着跟我用英语说:“欢迎!”

然后我们搭上去利马市中心的小车。路上我惊喜地看到,有不少中国的国产车——长城,还有红旗,耀武扬武地亮着自己的标识。我激动握着爱玛的手说:“看呀!看呀!那是我们中国生产的汽车!”话说完我猛然意识到,爱玛是个德国人。中国的街上,可满是德国的跑车吧。这该叫班门弄斧,德门炫车了。

市中心的武装广场,在日光下眩目的白。一样有高大的棕榈,鲜花,还有喷泉。广场四周是殖民地时的古老建筑,有高大的立柱和拱门,有亮黄的明媚颜色。兀自带着殖民者的余威,却因岁月的涤练失了棱角,反让人觉得可以亲近。

我想到,这大概是你每每下班时会来散步的所在。这样的想让我心一揪。你会不会忽然地出现,在街角的咖啡店。

鸽翅从塔尖上掠过。远远传来教堂中的布道与祈祷。爱玛拉着我沿着广场一侧的长廊走,游走过贩卖便宜冷饮和劣质衣服的一排小店。因为便宜,因为劣质,而有一种平易近人的亲切。那是走在西单或王府井的商场里所不能有的轻心与欢悦。在这里,没有你买不起的东西,没有你到不了的地方。

广场北侧是政府宫殿,据说是秘鲁政府的总部了。门前有不大的空地,正在进行马队表演。衣冠笔挺的护卫士兵骑着高头大马,口中高喊口号,在指挥下或前进或列队。日光炙人,士兵们汗流浃背。看台上不多的游客在懒懒地叫好。有一匹马口吐白沫。倒不是它热得要晕去,只是因为在反刍,咀嚼不停,结果唾沫四溅,口水飞到旁边士兵的腿上。大家都在笑。

在广场旁边的步行街吃了中饭。饭后,我提出要去我原来的公司看看。爱玛好奇,说要跟我一道去。她说:“我不会进去你们的公司。就在外面等你。”我想到自己未必就能找到纸上的地址,正好让爱玛帮忙,于是说好。

一离开中心城区,街道就变得破败而冷清,路两旁多是八九十年代低矮的楼房。偶有商店,橱窗蒙尘。有光着膀子的汉子在街上懒洋洋地游荡。我们沿着地图的指示走,终于走到一片看上去不那么寒碜的区域。大约是这里的商业区。虽说有像模像样的高楼,可是跟北京的CBD差距甚远。最后我们停在一幢目测有五六层的楼房跟前。我说:“就是这儿了。”

爱玛高高兴兴地去了旁边的水果店,说坐那儿等我。我独自进门。没有门禁。连门也没有。电梯门开启时,我的心突的一跳,只怕会遇见熟人。可是没人。我进去,按了五层。电梯门关上。许久,没动。我哑然失笑。原来电梯不能用。

走去楼梯,一路上心突突的跳。跳得那么剧烈,担心你是不是都听到了。没有遇见人。周围安静得让人发毛。上到三层。看到公司的标识,仿佛天顶上有一个雷劈在脑门上,呆若木鸡。我竟然还是怕的。

不是通常写字楼里的玻璃门。是结结实实的防盗门。我嘴唇发干,手脚颤抖。飞跃整个太平洋来到这里。站在你门前,我竟没有叩门的勇气。

那一晚我们在世贸天街。北京没什么风景。在北京,奢侈就是风景。古代,皇帝用鎏金的瓦和殷红的墙砌成风景。现在,有钱人用钱堆砌出一个亮丽的北京。

北京不像歌里唱的那样会欢迎你。北京会欢迎政要,欢迎领导,欢迎跨国银行与企业,但如果你无亲无故,孤身漂泊,北京不会欢迎你。没人会欢迎你。找工作,你要自己跟冷眼俯视你的人力推销自己。租房子,你要自己跟刁钻的中介打交道。买衣服,你要自己跟为着蝇头小利拼命似的商贩讨价还价。谋生存,你要自己拼,自己闯,自己在并不欢迎你的坚实干硬的泥土里扎出一条根。

因为什么都要靠自己,所以一个人,真的很艰辛。

是在那样的时间,我毫无防备地遇见你。我想刚开始我并不喜欢你。你的玫瑰,我不动心。你的承诺,我不关心。你的真心,我不真心。

可是一个人是真的。孤单是真的。我从来没有像那时一样需要玫瑰,需要承诺,需要真心。这些,你都给我了。

然后是沦陷。习惯了你的温暖,再也放不开的温暖。

当朋友变成情人,情人变成亲人,那样的情谊,一生就在心里扎了根。往后要割舍,又谈何容易。

那晚我生日,在世贸天街。天顶的天花板是无数液晶屏幕拼接成的巨大显示屏。我们坐在台阶上。你让我抬头。我抬头,看见宽大的屏幕上有绚烂的花和五彩的字。石头石头我爱你。

对一个女人,真是没有哪句话比说爱你更让人感动的了。那一刻我不说话,只是抬头,死死盯着那行字看。我不许它消失。不许它消失。

它闪耀了一会儿,还是消失了。我懒懒在你怀里不肯举步。你轻轻在我耳边叫:“石头石头。”我像接到讯号一样轻声回应:“木头木头。”木头和石头,蒲苇与磐石。好像轻轻的呼唤也足够作成私订终身。那是我们的现世安稳,岁月静好。

脑海中忽然浮现孟郊的两句诗来:心心复心心,结爱务在深。一度欲离别,千回结衣襟。我倚着你,一手拾起自己的裙角,一手抓过你的衬衣,打了个结。

你笑说:“我要一起身,你的裙子就该掀起来了。”我娇笑说:“那就不起身吧。”

孟郊那首乐府后面的两句是:始知结衣裳,不如结心肠。坐结行亦结,结尽百年月。

百年月,哪有那么容易的。人生,又哪有几个百年月给你结心肠。那时真是年轻,真的相信一结就是百年月了。

我应该是不喜欢太奢华亮丽的街景。那晚的天街,却是出乎意料的好。大概因为相信。

我说北京没什么风景。可是两个人,无论在哪里都是风景。

你给的风景。

我终于咬牙按了门铃。“叮咚”声过。没人来开门。我又按了两次,依然没有人声。

分明你是这个故事的主角。可是你却没有出场。你忍心看我一个人的独角戏。在天涯,在海角,在有我没有你的地方。

四周寥落,真的只有我一个。

难道这座楼已被废弃?不该的。明明还有公司的标识。可是为什么没有人?就算公司的人出去开会,难道不该有一两个留守本部的?

心跳平复,我才开始费劲地思考起来。然后我低头看了一眼手机。哑然失笑。这是个周六。当然没人在公司的。

我舒了一口气,回身走下楼。不知为什么,心底竟略觉轻松了。脚也是轻飘飘的。浑不似方才举步上楼时如灌铅般的沉重。

见到爱玛,几乎是笑着把刚刚的狼狈告诉她。爱玛疑惑地问:“那是你男朋友?”我说不是,是ex。爱玛挑着眉毛问:“既然分手了,为什么还要找他?”那理由,也只是放不下而已。

回到住处,爱玛问,愿不愿意次日一起去印加帝国的古都库斯科(Cuzco),再从那里去马丘比丘。我犹豫着。爱玛做个夸张的表情,说:“Comeon!”一脸热切,几乎让我以为她是美国人。我看出她只是需要一个旅伴。而我,我大概也是需要一个旅伴的。可我还是摇头,我说我要等周一再去公司看看。爱玛叹了口气说:“你那么远从中国来到秘鲁,难道只是为了见这个整整一年没联系你的男人?”我说是。爱玛恨铁不成钢,几乎是痛心疾首的模样,说:“不!不!不!南美洲除了这个男人,还有许多男人!很帅的男人!还有女人!美丽的女人!”她摆出一副耐心的姿态,像一个絮絮叨叨、不厌其烦的小学老师,形象完全违悖了我对于德国人的想象。她睁着黑而亮的眼睛说:“南美洲除了这个男人,还有风景,雨林,瀑布,长河,城堡,山岭;还有野兽,美洲虎,蟒蛇,蜥蜴,长着大嘴巴的鳄鱼,和神奇的独角兽!好吧,可能没有独角兽——可是你明白我的意思了。”

她然后说:“Auseinem Steinistschwer ?lpressen.”她解释那句德文谚语的意思。意思是说,你从石头里挤不出啤酒。所以我的爱情只是块毫无生气的石头。她最后总结道:“你所能拥有的不只是爱情。”

你所能拥有的不只是爱情。我想是的。其实我连爱情都没有。我又想,我这样远地来到这里。现实地讲也该对得起价值不菲的机票。甚至或许,这会是我此生唯一一次来到这里。这是怎样的机缘。我不该辜负。

我们于是成行。去库斯科坐的是飞机。在飞机上俯瞰,起先是安地斯山脉千褶百皱的土黄山岭,然后忽然绿意盈眼。最后你看见是在一个山坳里,漫山坡都是童话一般的小房子,神秘的印加帝国的圣地。依山铺开的都是故事,魂牵梦萦的都是传说。

我跟爱玛拖着行李,气喘吁吁地走在路上。有一点晕晕的,高原反应。从主干道拐进山坡上的小道。那些路都诡异得很;中央嵌着一道排水沟;反倒是两旁的人行道,是干净齐整的台阶,没有沟坎的。路两旁的店里堆满了毛绒绒的羊驼和大眼睛的娃娃,几乎是喜气洋洋。还有民间的画师,掮着厚厚一叠画儿,跟过往的游人叫卖。

我们的旅舍坐落在一处高坡。有花草葱茏的庭院,黄木婉曲的走廊,几乎是古中国的意味了。那样的精致人家,倒不像是这个时代所能有。可知古朴民风,周世所同。在异国他乡,我倒似回去了。

我们的窗,对着漫山铺开的库斯科城。天色渐晏,灯光漫漫亮起。我想到这里曾为西班牙人的铁蹄践踏,然而现在,也只是这样漫好的闪耀着的满山灯辉,平康安乐的清平世界,无关乎兴亡。我望向来时的路,虽掩没于房舍,却也知它的欹曲与不平坦。这样辽阔的古都,这样迷象的景致,只恨自己笔拙,不能尽述。那也只好照搬来胡兰成的话。不是嗟叹兴亡,不是嗟叹人生,倒只是反省,看见了自己的本相清真。如那浣纱路旁的杨柳,如三潭印月的照水栏杆,如我仍是昔年那不知事的,陌上牵着裙角的小女孩。

从库斯科前往马丘比丘,要坐约摸两小时的火车。那大概是我所走过的最美的铁轨。一路是宋词里的景致,青青草,迷路陌,满地芸香。叶下斜阳照水,轻风卷细浪。碧玉山水无间,杂花生树,鸟语啁啾,好似江南的莺飞草长。有一对璧人对坐在绿茵之上。多褶的纯白婚纱像千瓣莲花,盈盈开在水边,叫人艳羡。

火车的终点是热水镇(Aguas Calientes)。我们抵达时是在向晚。漫步于窄巷,两侧是别有风情的酒吧,让人想起丽江。以为是在世外,却也还有尘世的风景。有西语歌者在路边卖唱,吉他的盒子放在脚底,盒中有零散的索尔。空气中飘着似有若无的歌声,潮潮的像水汽。因为听不清歌词,反倒以为是熟悉的唱词。街灯柔美,令人迷醉的夜色。那样的遇见,明明是第一次,却有Déjàvu之感,以为是曾经见过,以为是再逢。

次日清早,我们搭上去马丘比丘的班车。初入景区是一块嵌在山体里的石碑,纪念耶鲁教授希拉姆·宾甘姆(Hiram Bingham)发现马丘比丘。说发现也许是夸张。马丘比丘一直存在于周边原著民的视线之中,只是宾甘姆的出现,将它带到了世界的眼光中。1911年6月24日,宾甘姆跟着他的向导转过一个拐角,骤然发现一整座的山被巨石切割成梯状。我能想象他的背后立时起了满满的鸡皮疙瘩,从后脚跟一直升起到脖颈。因我也是一样。他一定要感激他的那场遇见。千山万水多少跋涉以后的遇见。我知他感激,因我也是一样。

我终于抵达了失落的印加古城,你照片里的神迹。我记得那时你在微博上晒秘鲁的照片。有一张是你在马丘比丘山顶上展开双臂,背景里一片红光,不知是旭日还是夕阳。看照片时我就有一种惊叹。然而此时放下照片看到实景,我还要惊叹。

爱玛也是那样带着震惊的表情。她说:“我一个人游历世界。我到过罗马的万神庙,我到过埃及的金字塔,我看过中国的长城与兵马俑,但是我从未见过这样的东西……它是独一无二的。”

马丘比丘的存在,就是为了叫人惊叹。那一层一层叠向天顶的青苍,只以为是造物的鬼斧神工,又怎能想象它会是人工所为。我们沉默着向上行走,心中竟是朝圣的虔敬。空气中有细小的雨丝。我们的脚下是漫山的迷雾。天梯似的马丘比丘被囊裹在白雾之中。世界退却,只剩人和山,在向天的路上。

向导示意让我们看对面的山。那山好似一个巨大的人脸浮雕,朝上看天。是那样仰视的姿态。一仰望,就仰望了千万年。

在山顶,我们看到尚未完成的石墙。仿佛在昨天,还有人在这里打磨石料,铁锤击石,叮叮当当。我们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开始,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就这样结束。马丘比丘是一座未完成的神庙。那巨石砌就的黑墙忽然生出一种西绪弗斯的悲壮。他从未将巨石推到山顶。以前没有,以后也不会。可是这样的绝望,却也还不足够成为停下来的理由。

我忽然明白,我飞跃整个太平洋,原来不是为了来看你。是为了这场遇见。我无声地走在通往山顶的石道。山风拂面。我看见一张又一张或年轻或苍老的面孔,或者是肤色黝黑的奴隶,或者是华冠贵服的祭司。我遇见一代又一代的印加古民,他们活着的时候背负着沉沉的巨石往山上行走,死了以后还化为日光和雨雾,执著守护着这片仰头看天的土地。是自愿也好,是无奈也好,是苦是痛,是笑是泪,是生是死,他们的灵魂,都与这片土地融为一体了。

我又回头看我向上攀登时的路。山脚已被遮没在云里雾里,像再也看不清楚的往昔。也只有时间,忍心把每一个现在进行时改成过去时。把每一个承诺,都埋进永无。把每一个相信,都变成放手。

可是因为有过,也不后悔了。可是因为遇见,也不负此生了。

是这样一些人,这样一些书,这样一些风景,遇上了你要欢呼雀跃,你要相逢恨晚。我们的人生这么短这么短,能走的路有限,能看的书有限,能遇见的人有限。可是遇见了,那就是机缘,叫人不能不动容的缘。路上多少人,各自有身事,不相知姓名,然而千万人中你就遇见了那一个。世上多少路,浮云蔽日是路,陌上芳华亦是路,然而千万条路,也只那一条,逶迤着成了你的人生。

我紧紧握住爱玛的手。怎样的缘份让我来到这里。怎样的缘份让我遇见你。

除了感慨,除了感激,除了最后一声谢谢,确也无话可说了。

那一天你跟我说抱歉。我没有想出回答你的话。那时我还不肯接受现实。我还不肯信,同住同修,同缘同相,同见同知,最后竟然只是分道扬镳而已。

我还不肯信,我们的木石前盟,最后怎么就成了你们的终成正果。

我还信我还爱你。我还信你也还爱我。我还信我是那个石头,你是那个木头。我还信我扎紧的衣襟,那一头尚系着你的心。一度欲离别,千回结衣襟。结妾独守志,结君早归意。整整一年,我抱着你给熊,你给的承诺,你给的过往,安心躲在我自己精心编就的童话里。我还信,你有一天会回来。

可是今天,站在异国他乡的山顶,我忽然明白你的抱歉意味着什么。我忽然明白,旅途的尽头,不是你回来,该是我离开。我开始明白我的前面还有向上的路。当巨石第一千次从山顶滚下来,必须第一千零一次去推动它。

我从背包里拿出你给的熊。大熊真的谢谢你,陪我走了那么久。可是,前面还有很多路是我一个人要走,还有很多风景,还有很多人。我不能再带你上路了。

你哭着跟我说抱歉。我应该笑着说声谢谢。原来千山万水走来,不是为了和你的重逢。只为了隔着山水,最后跟你说句谢谢。

最后的最后,那也只好说谢谢了。

谢谢你。

谢谢你给的遇见。谢谢你说的你好。

谢谢你送的玫瑰。谢谢你给的拥抱。

谢谢你为我掉的眼泪。谢谢你给的一抹笑。

谢谢有你的那一个开始。谢谢没你的这一个句号。

谢谢追过我、爱过我、想过我、念过我、亲过我、抱过我、上过我、伤过我、最后离开我的你。

谢谢我等过、我爱过、我想过、我念过、我亲过、我抱过、我怨过、我恨过、最后再不见的你。

谢谢了。

作于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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