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上前去,身后背着沉重的书包,吃力地蹲下去,尽力稳住身体的平衡。
我看到孩子的脸蛋上以及指尖粘着的泥泞,想必感觉一定很讨厌吧,那寒冷以及无人问津的孤独。
我俯下身躯,轻轻拍拍他的肩膀,尽量不想惊吓到他。
“喂,小朋友,你没事吧?为什么一个人在这里睡?”
我的话语尽量温柔一些,只是为了达到顺利交谈这个目的而使用的一种手段,说是表面功夫也毫不为过。
轻拍加上和蔼语言的询问,应该会使对方放下警惕。
黑暗中,我的视力也很吃力,但能隐隐感受到对方的反应。趁着可怜的光芒,我隐隐看到他把眼睛缓缓睁开。睁开的眼睛先是呆呆地盯着自己眼前的地面看了看,看起来好似没有睡醒。察觉到什么之后,他的意识变得清醒起来,他看了看我,看起来有点迷茫。
“小朋友,你需要帮助吗?”我问道,尽量把语气放的平和些,把强迫之意收敛,避免被以为是人贩子或是校园欺凌,若是被人抓走又要解释一番,浪费我的时间。
我就是这么一个将表面的温柔玩弄与手掌之间的人,一切只是为了达到我的目的。
那个男孩缓缓起身,想用右手揉眼睛,却发现右手上的泥比较多,于是换用左手揉了揉眼睛。
一番清醒的工作做后,我以为他要说话了,可是很久都没有,我有点不解。
但之后我就明白了。
我看见男孩张开了嘴,却没有声音。男孩也意识到了这一点,瞬间惊慌了起来,用泥泞较少的左手去摸自己的脖子。但不管他再怎么惊慌,喉咙还是无法发出声音。
估计是得了失语症什么奇怪的病。
最后他貌似放弃了用说话这个方式跟我交流,于是用手比划,想通过书写的方式跟我交流。只是他的比划有点特别。趁着微弱的光芒,我看到他比划的是毛笔的拿笔姿势,但我可没有毛笔,只有圆珠笔。不管什么笔,只要能交流就行。
我“脱”下书包,将其放在湿润的草地上,从里面掏出笔和我的练习本递给他。
他接过笔和本,才意识到这里的光线较暗,于是我们起身转移到了光线较亮的路灯下盘腿坐在路边。
到了明亮的地方,我才能看到他的整个样貌。如果我是衣冠不整,那么他也许算得上是衣衫褴褛,算是找到知音了吗?
他的衣服又薄又破,上面的洞可以戳进四根手指。头发也粘在了一起,一缕一缕的,并且能看出好久都没有理发,显得稍长。
他将我的练习本放在自己的腿上,看起来想写字,但在那之前他的手指还在本子上轻轻地摸了两下,好似对手中的事物有点好奇。
他开始写,拿笔的姿势让我很在意,那不是传统的拿笔姿势,那是书法界专用的拿笔姿势,本应来写毛笔字。他的笔悬在空中,将要接触纸面的时候却又停了下来,眼神有点空洞?
“提笔忘字?”我轻轻地说道。
这可麻烦了,既不会说话,又不会写字,人类强大的原因离不开交流,如果这样的话他可就无法融入社会,他也迟早会在人类的社会中消逝。
“嘁!”我的口中轻轻地发出了不雅之语。
本来做这闲事就已经够烦了,还不能够顺顺利利地做完,更加让人讨厌了!
我现在有两个选择,或是继续多管闲事,或是离开图个清净,我倒是想选第二个,可是人在绝望中会拼命地抓住身边的救命稻草,而我现在就是那根稻草,如果我离开,说不定会在大街上演绎出什么样的苦情戏呢,更何况如果被小区中的邻居看到,估计会被天天骚扰,也不利于人的生存和持续发展。
我就是这么令人讨厌的,理性的人。我只会选择利益较大的一种方式来解决问题,达到利益的最大化。
没办法,显然前者是最好的选择。
我从地上站起来,那孩子回过神,也赶紧站了起来。我指了指远处高楼家的方向,他看去。我又指了指他与我,示意他和我一起去我家。没想到这拙劣的表达方式竟然能被他听懂。他点了点头,看起来是同意了。之后我背起书包,拉着他的手,和他一起朝我的家走去。
他的衣服破烂,我脱下校服盖在他的头上,他穿好了我的校服,明显较大,可也比露一身破洞强得多。
我的上身还剩毛衣,这样看起来两人的衣服就平衡一点了。
这一路我们绝对是最吸引人的组合,不光是我邋遢的外表和他身上的“大衣”,还有他那好奇的眼神,一路上东张西望。最令人无奈的还属与他人擦肩而过时他那跟看外星人一般的表情。别人总会在我们经过他们时议论两句,好听的不好听的,我只是闭上眼睛,麻木地屏蔽罢了,如同看电影时闭上眼睛,十分随意。
路人的兴奋大多靠自己的嘴,说可怜我们的人不也走过了吗,那些赞美我们坚苦的人不也只是和我们擦肩了吗。坏人当的不彻底就放弃,好人当的不成功就远离,做到一半算个什么东西!或是在通向“高尚”的泥泞道路上挣扎,或是在走向高尚的对立面,却依然扭头不忘看一眼身后的“高尚”,显得自己还为其留有一点余地,多么丑态啊。
到了家门前,拿出钥匙打开门。
也不知道母亲看了会怎么想,允许还是不允许?如果被母亲拒绝的话我也不会为身边的这个孩子进行任何辩护,到那时候只要说一句自己也没办法就可以推卸责任。当然这是可能性较低的办法,更大的可能性是母亲会收留他,但究竟会收留多少天就不知道了,应该找到自己家长后就会被送走吧。但如果没人认领怎么办?之后的事就是打开这扇门之后的事了。
我拉开门,柔和的光芒照进幽暗的走廊,我示意男孩先进去,自己紧随其后,顺便带上门。
但是一进门,我就被眼前的一幕弄懵了。
只见母亲趴在座子上用右手拍打着桌子,笑的不成体统,看起来失去了大人的那种稳重。而在母亲对面坐着一个女孩。那女孩看起来和我同龄,一个粉红的蝴蝶结戴在她的左侧,黑色的长发披在肩上。她的右手拿着一杯可乐,笑的乐开了怀。
那笑容发自内心的放荡。
但就是那笑容,却成了我见过最灿烂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