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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章 交易

“他们说他是黎明之子。他出生之前,铁岩正沉溺于五十年的长夜,即使在古堡顶上,巨兽所能望见的远方,也找不见一线光明。但他降生之日,却有一道长虹横贯天际,暴风骤起,吹开满眼的黑云。刹那间,寰宇一片通明。南来的野兽们嚎叫着捂住双眼,北地的勇士们趁机割开他们的喉咙,痛饮鲜血。”

“他们说他天赋异禀,无所不能。他目光如炬,直透人心。他是为成为北地最伟大的骑士而生。十三岁时,他就成了铁岩王最信任的战友。十五岁时,他已经将长剑刺入白凰之主的口中。他摘下伪皇黄金的战盔,扯断盔顶插缀的羽毛,让血染的羽毛飘落满谷。白凰人跌落马背,泣不成声。”

“白雪皑皑,积满冰封的河谷。北风呼号,卷起乌云无数。他站在凛河的源头,以剑气舞风,以长歌挥雪。天顶的诸神见了,也为之击节。他啊,就是北地最伟大的骑士,但他却是个必败的煞星。他学成百艺之时,他所爱的女子已经嫁为人妇;他纵横南郡之时,兽人已杀光了城中的妇孺;他杀死伪皇之时,主君也跌落悬崖,被尖石刺个千疮百孔。”

“必败的骑士啊!他所要争夺的必将遁失,所要守护的必将死去。父神带他飞临苍穹,俯瞰碧野,他要赐予他最大的光荣,但他断然拒绝。‘毋宁死,也不要你的怜悯!’”

“必败的骑士啊,必败的骑士!剑气舞风,长歌挥雪!”

“必败的骑士啊,必败的骑士!剑气舞风,长歌挥雪!”

那个没有双手的吟游诗人背着一把巨大的弓,在人群中走来走去。那吟游诗人唱得苍凉、雄壮,比千雨听过的所有人都要好,简直让她大吃一惊,可是那家伙的眼神里却流露出漫不经心的神色,比起唱歌,似乎对人家手里的几个硬币关注更多。爷爷常说,不能用心的歌者,唱不出歌的灵魂,但眼前这家伙却是个例外。难道只因为他是个残疾人?

“唱得真好!这是什么歌,我怎么没有听过?”千雨喃喃自语道。

回答的是鹿角小弟弟:“哦,那家伙呀。他自称是‘飞将军’,其实就是个卖艺的乞丐。他唱的歌都是自己编的,也说不上叫什么名字。”

一旁的癞头抢着说:“我知道!这首歌叫‘必败的骑士’!讲的是挥雪骑士的事!”

鹿角和癞头,算是篝火家话比较多、口齿伶俐的孩子,若非如此,摆摊卖杂货的活也轮不到他们头上。比起画家那种冷言冷语的家伙,鹿角和癞头要可爱得多啦。谁喜欢跟画家那种闷人呆一起?千雨心里这样想着,问道:“咦?挥雪骑士?说的是不是那个瘸子?”

“你也知道呀。他在国王大街可有名呢。他,还是爸爸的贵客!”鹿角得意洋洋的,好像他自己也成了歌中的传奇人物,“不过,要叫挥雪骑士这么文绉绉的名字,可就太不合适啦。他是个大老粗!骂起人来比面包房的那些小杂种还脏呢!”

千雨有点生气,因为这位挥雪骑士是爷爷在铁岩最尊崇的人,在家中每每提及他时,都不敢直呼其名,而称为“那位大人”,这些流浪儿却说他是大老粗!

癞头附和鹿角说:“对呀!我看,也不用叫他什么‘必败的骑士’,直接叫倒霉骑士得啦。我敢说,如果换个别的什么骑士去救那位罂粟小公主,小公主就不会被活活烧死,他也不必白白搭上一条老命咯。”

千雨惊道:“什么?!你说挥雪大人已经死了吗?”

“是呀。胖子姐,你怎么连这件事也不知道?几个星期前──那时蝶族的主母还没到城里呢,铁岩家族代理城主一职,他们说城堡的大祭司被四公主罂粟给毒死啦,所以要烧死她。嘿,这个罂粟小公主,就是大名鼎鼎的百合的女儿,她是个野种,这倒是跟咱们差不多!”

千雨摇摇头。她刚从北方的温泉乡回到铁岩不久。想不到城里竟出了这么大的事。

“去你的!你才是野种!我可是有爸爸的!”癞头推了鹿角一把。“我爸爸是水手!”

“你爸爸?这都几年了?你爸爸早就淹死在不知哪个酒缸里啦!”

“你们别闹啦,我还想听故事呢!哦,我好饿……”

鹿角悄悄塞给千雨一小块面团:“回家可不许说啊。我不是爱子,不能把食物随便给人。”

癞头也赶紧从口袋里弄出一点面包屑:“这是我的,我的!胖子姐!你多吃点!”

千雨感激的收下,本想忍忍再吃,可是她已经饿了两天啦,立刻把面包屑都倒进嘴里,险些呛到。

鹿角看着她,有点心疼食物:“你慢点吃啊,胖子姐。──那倒霉骑士跑到铁岩堡方场劫法场,想要把铁岩的四公主救出来。当时他混在和尚队中,想要拿大和尚做人质,制造混乱,抢了小公主就跑。不过,像他这么倒霉的人,计划总是不能成!那天刚好赶上兽人可汗参加仪式,阻碍了他一下。然后他就给西斩缠住啦。对了,胖子姐,你知不知道西斩是谁?”

“知道。西斩是铁岩大人和一个女仆的私生子,寄养在分家那。”千雨六岁时曾和西斩有过一面之缘,那时爷爷就指着西斩告诉她说,那小男孩,是铁岩家最好的剑手。已经没人能做他老师啦。

“对,就是私生子西斩。他的剑术是倒霉骑士亲传的。说到这,你大概知道这个倒霉骑士究竟有多倒霉了:那天劫法场,倒霉骑士和西斩大战一百个回合,最后被西斩一剑捅进了肚皮,当场死啦。更倒霉的是,那天土行兽崩塌,把整个广场砸个稀巴烂,倒霉骑士的尸体被砸成了肉泥,找不到啦!而那可怜的罂粟小公主也被烧成了灰!你说他倒霉不倒霉!”

“唉!想不到那位大人竟然是这种下场!”

癞头把头挤进来,表情神神秘秘的说:“不过,这事可能别有内情!火刑的那天,也是血滴哥哥考试的日子。你还记不记得那天爸爸是怎么说的?爸爸说,私塾的瘸子教授向我证明,血滴通过了考试!瘸子教授就是倒霉骑士啊!如果他死了,又怎么能向爸爸证明什么?”

“那天晚上我还在牢里关着呢。真有这样的事?”

千雨立刻叫道:“等等!你怎么会坐牢的?我们摆摊不会有什么危险吧?”

鹿角耸耸肩:“没什么。在南市摆摊,要交税。我们自然是没有啦。如果给码头兄弟逮到,就要挨打。要是给宪兵逮到,就要吃几天牢饭啦。嘿,不瞒你说,我觉得牢里吃的很好呢……”

千雨的表情顿时阴了下来。看来,篝火家真的是没什么好活儿呀……

三个人慢慢来到南市的中心处。这儿本来是南市最繁华、最热闹的所在,可是不久前,码头兄弟和鬃狗一家为了争夺南市的控制权,在这来了一场血腥械斗,不知怎地,连古城区的叹息之墙也给弄倒了,闹得人心惶惶,人气就再没聚拢。如今这里只有几个零星的摊子,一家古董店。而且据说那店主也正在联络新的店面。这也难怪,古董店墙上还留着褐色的血痕呢,千雨看了都觉得恶心。

鹿角停下来,把扛着的一卷席子杵在地上:“到了,我们就在这摆摊。”

“请等等。”千雨四下观望,来回踱了几步,皱眉说:“我们还是换个地方。”

“哎?为什么,胖子姐?我看这里挺好的呀。你一定没走过南市吧?这儿可是中心地带,人来人往的,摆摊再合适也不过!”

千雨摇摇头,说:“我家……我原来打工的人家是经商的,常听主人说些商道的事。人家说,三岔路口不留人,人走财走。你们看看,这儿不正是一个三岔路口?”

“真的呢……”癞头抓了抓光秃秃的头皮,“难怪我们卖不到钱!鹿角你这个笨蛋,你看这里摆摊的多少啊!”

“去你的!最早是谁说要在这摆摊来着?胖子姐,那你说,我们到哪儿摆摊呢?”

“那,要看我们卖的是什么东西。最好是能在买主的身边开店,比如水手爱买醉,你看,码头里街不是开满了酒馆?如果不能选址呢,就最好扎堆,给买主挑选的余地,商人之间虽有竞争,可慕名而来的人流大了,自然人人出得货,人人有钱分。”千雨年纪虽小,可毕竟是在贾人家长大的,家里往来的尽是些顶级商客,耳濡目染,学了不少东西。唠叨婆安排千雨摆摊卖东西可真是歪打正着了。

鹿角和癞头竖起大拇指:“嘿!真有你的,胖子姐,说得头头是道那,不愧是给有钱人家当过仆人!”说着把背着的包袱撂在地上,打开来给千雨看。嘿,里头装的还真是千奇百怪!龙角梳子、南蛮匕首、碧落的鼻烟壶、古铜戒指……尽是些人们随身带着的小物件。

“这么杂?可怎么卖?”千雨脱口而出。

鹿角和癞头嘿嘿傻笑,都不说话啦。一番交流之后,千雨俨然已经变做了篝火家销赃组组长,鹿角和癞头却成了小组员。

“唉,也罢。我看,我们就到那边摆个摊好了。”千雨指向古董店边上一条隐蔽的小道,说。

鹿角立刻把头摇得像拨浪鼓,风从他头上角中间的孔洞钻进钻出,竟发出了嗖嗖的声响。“不行!胖子姐!那边是古城,根本没什么人走。去那种地方能卖什么?”

“那边至少有个古董店。人从店里出来,就会注意到我们的摊子。我看呀,我们这儿的东西杂七杂八的,倒有不少能在古董店里卖掉。只要是进了古董店的客,也多半是我们的客。这家店的生意不会坏到完全没有吧?”其实千雨心里还有一个小算盘,那地方隐蔽,在那里摆摊不容易被码头兄弟会的流氓和铁岩宪兵发现。千雨可不想第一次摆摊就挨打、坐牢!

“可是,当古董卖的话,我们不知道这些东西哪个是古董,也不知道该卖多少钱!”鹿角面有难色。

“管它!能卖一件是一件!我们已经很久没做成生意了。今天再不行,等爸爸回来了,恐怕都要挨打!”说着,癞头就背起包裹,带头走向小巷。

话虽如此,几个人还是要给商品定价。他们把破席子铺在地上,又把东西一件一件摆在上面。鹿角提议说,凡是比鼻烟壶大的,就卖两个铜板,小的就卖一个。而鼻烟壶和龙角梳子卖三个。千雨和癞头都表示赞同。运气不错,几个人刚商量好,古董店的门就开了,从里面走出一个手足奇长、全身皮肤呈湛绿色的怪人来,却是一个绿人族。这家伙一身北地装束,却在腰上挂着十来个大大小小的袋子,不知装着什么。

绿人族的老家在碧落城南方兽人领地和南蛮人地界之间,那儿也是凛河与红河的交汇处。有人说绿人族是兽人和南蛮人的混血,但这无疑是一种胡编乱造,绿人的外貌跟那两个完全不像。他们遍身生着像剥了鳞片的鱼皮似的绿色皮肤,面相丑怪异常,眼睛和鼻孔都包在一种粘糊糊的半透膜里,在北地人看来,活脱脱是半人半鱼的怪物。

父神有五种原力,金木水火土,世间万物莫不以其为宗。大凡世上的智慧生物,总会选择一位或两位主神作为守护神,但却有两个例外。绿人族便是其中之一。

传说绿人族最初信奉江河之神,是水行神的信徒,因为河运能给他们带来财源。可惜,在三千年前,自从一位聪明的绿人族长老带领他的族人离开了凛河流域,到中部的沙漠地带走了一遭之后,他们就不再那么热爱河运了。那位绿人长老宣称他找到了财富的秘密,和河流无关。钱来自交易,或是长途贩运,或是囤积居奇,河运只不过是贩运获利的一种方式而已。所有的绿人幡然醒悟,他们所信奉的不是神灵,而是金钱啊。从此,绿人族就离开了他们的故乡,足迹遍布大陆各地,过着一种只为了追逐金钱财富而奔波的生活。

绿人族是最聪明的商人,为了赚到世上所有的钱,他们自修成了大陆上的语言学家,无论北地话,兽语,还是最生僻的南蛮话,总有一些绿人精通。有些南蛮部落彼此之间言语不通,会雇佣绿人族做他们的翻译,因此绿人在南蛮人那很受欢迎,个别绿人还在部落里担任要职。兽人蛮不讲理、脾气暴躁,但绿人族却也有办法叫他们安静下来,乖乖的做些以物换物的交易。只有北地人憎恶绿人没有信仰、形象丑怪,不准他们踏上北方的领土。但随着蝶族崛起,北地的城池一座座沦陷,领主老爷们一个个没了实权,对绿人的禁令也名存实亡。这不,铁岩城投降不到一年,绿人族的脚步就紧跟着兽人先头部队进入铁岩啦。只不过,北地人对绿人族的厌恶没法一下子扭转,对他们的态度比对待兽人还坏呢。

绿人族出了古董店的门,就在石板路中间站定,回身对古董店喊道:“老板!何必如此呢!你店里有那么多好东西,我口袋里也不缺金钱,咱们何不坐下了,心平气和的谈谈生意?”

这几句北方话讲得干净利落,居然还带着浓重的铁岩乡下口音,千雨、鹿角和癞头大吃一惊,不禁面面相觑。

绿人话音未落,店里立刻丢出一只瓦罐,在绿人脚边啪的摔成三片,古董店老板肥得流油的大脑袋从门缝里探出来,向绿人远远的吐了一口口水:“呸!你这丑东西,滚回南蛮的臭水沟去吧!铁岩城没你的地儿!”

绿人一点也不生气,一摆手,不知从哪里拿出一枚金币来:“老板!我人是丑了点,可是,这跟生意没关系呀。你瞧瞧,这可是你们前代铁岩王铸造的金币,你不爱看我的脸,大可以不看,只看钱神的薄面,跟我谈谈生意,如何?”

绿人微微转动金币,把反光照在古董店的破木门上。那老板只犹豫了一秒钟,又丢出一只瓦罐来,绿人一闪,瓦罐在他身后的土墙上摔得粉碎。就在旁边的千雨顿时闻到一股臊臭味。恶!这肯定是古董店老板的尿壶吧!

绿人立在原地,沉默了片刻,轻叹了一口气,把金币收起来,转身要走。千雨急忙给癞头和鹿角使了个眼色,两个小男孩心领神会,立刻高叫起来:“快来看啦!上好的古董!难得的真货!白凰王的鼻烟壶,碧落女爵的梳子!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绿人歪着头看了看他们,一言不发,走到地摊前。嘿,生意来了!篝火家的三个小销赃犯顿时喜上眉梢。

绿人在地摊前蹲下,用他细长的手指捻起了一个戒指,仔仔细细的查看起来。他眼球表面还黏着一层脏东西,千雨看了,又是一阵恶心。

癞头赶紧施展推销术:“哎呀,这位大人,你的眼光可真好,这可是铁岩大人家里祖传的戒指,当年百合公主的随身之物。要不是出了那桩事,这东西早已随美人嫁到白凰城去了……”

绿人皱了皱光秃秃的“眼眉”:“这个卖多少钱?”

“一个铜板。”鹿角抢着说。绿人还没表态,千雨可一听就后悔了。癞头这家伙,前面把破戒指吹得那么好,却只卖一个铜板,谁会相信?哎呀,早知如此,就该详细定好价格和推销策略。不过,谁又能料到生意来得如此快呢?

绿人把戒指放下了,几个小孩都很失望。绿人瞅了一会儿,又拿起一件用油布包着的小东西。

“这是什么?”

“哦、哦!这是……”癞头抓耳挠腮,“这是碧落城出产的上等香料,非常珍贵……传说……”

绿人把那小东西丢在席子上:“这是南蛮茶砖。品次倒还可以,可不是什么古董喔。”

“是、是。”鹿角擦了一下额头的虚汗,“您再看看,我们这还有好多古董呢!您看这只龙角梳子,这可不是一般的东西,它可是有大来历的!”

绿人扫了一眼,嗤之以鼻的说:“这是用亚种爬行龙的背鳍做的!根本不是什么值钱玩意。我家里用它来编凉席。”

“啊?!”鹿角结结巴巴的辩解:“它的用料虽然一般,可它是碧落女爵用过的梳子。”

“对呀!古董的价值,是不能靠用料简单衡量的!”一旁的癞头帮腔道,“得看用过它的是什么人!这可是王家的东西呢。”

绿人冷笑,整个腮帮像青蛙那样鼓了起来,他从腰间的一堆袋子里取下一只,撂在地上,从里面掏出一把角质的木梳。

“看,这才是碧落王家使用的梳子。这梳子从千手灵部落定做的,代理人正好就是我们旺财家族。”绿人得意的把木梳翻了过来,指给癞头看:“请看,这里有一个特别的莲花纹理,也是碧落王家的族徽,我们卖给他们的每一把梳子都带这个标记。”

“我可以看一下吗?”千雨问道。

“请便。”绿人潇洒的把梳子递给千雨。

“喔!这个纹理!”千雨可是识货的人,梳子一到手,就看出了它的不凡之处:“这纹理是天然的角纹!这怎么可能?怎么才能造出这样的东西?”

绿人“咕咕”的笑了起来:“这是千手灵的不传之密,我们外人是不可能知道啦。”

“那,这把梳子要卖多少钱呢?”鹿角问道。

“不多、不多。一百二十个金币而已。”绿人摇头晃脑,接过千雨恋恋不舍的还回来的梳子,又塞进口袋。

鹿角和癞头对视一眼:这绿人是个大财主,要赶快联系附近的金手指,别让他跑了!

绿人得意洋洋的站起身来,一副要走的模样,可不知为什么,又蹲了下来:“我说呀,你们几个小孩子,在这里摆地摊也蛮辛苦的。我初来乍到,不如就做做好事,买你们点东西,赚一点福德。你们这里的小物件,都是多少钱呀?报个实价,我买上几件。”

说着,绿人拿起了癞头最先推荐给他的那枚铜戒指,“一个铜板。”

又随手捡起了旁边的一把用鱼骨做的手工匕首:“这个要多少钱?”

鹿角回答:“三个铜板。哎呀!干吗掐我!”

癞头瞪了鹿角两眼,没作声。这么个大财主,只说三个铜板不是太少了吗?

绿人把匕首和戒指放在一起,又漫不经心的拿起了旁边的鼻烟壶:“这个看起来不错,多少钱?”

“五个铜板。”癞头抢着说。

“五个?四个铜板吧。这几件东西,一共八个铜板,给我包起来吧。”绿人乐呵呵的站起身来,丢下了一张小包袱皮。癞头和鹿角喜不自胜,七手八脚的帮绿人装东西。要知道,八个铜板可是他俩这辈子做过的最大一单生意啦。回去一定会受到爸爸大大的表扬,说不定还能赏他们一块杏仁糕点呢。

千雨却隐隐感到有什么不对。她默默的看着绿人的脸,那家伙可真丑,比千雨在画册上见到的丑得多,难怪古董店老板不跟他做生意。刹那之间,在癞头拿起鼻烟壶往口袋里装的时候,千雨从绿人的眼睛里读到了一道不同的闪光。那是一种……渴望。

千雨突然把鼻烟壶从癞头手里抢了下来。

“喂!你干什么,胖子姐?”癞头和鹿角都楞住了,绿人的脸也扭了一下,不知算是哪种表情。

“这个东西,我们不卖。”

“这是什么意思?嫌我出的价低吗?”绿人恼火的看着千雨。千雨更加确定自己做对了。绿人想买的只是这个鼻烟壶,其它两个是障眼法罢了。无论如何,不能让他用这么低的价钱得手。

“不,绿人先生,不是这个意思。这件东西真的不能卖。”

癞头急得抓住了千雨的袖子:“胖子姐,他出的价钱可以了呀。爸爸会高兴的。”鹿角也一股劲的点头。但千雨只是摇头,一个字都不讲。

绿人生气的抖开了包袱皮,把铜戒指和匕首倒在地上:“好吧!你这个不知好歹的小孩。我不买了。真不知道今天这么背运!买古董人家不卖,做好人都做不了!”

看到绿人要走,鹿角急忙过去拉住他。癞头一边叫:“绿人大人,你别走呀,这是个小误会!”一边狂给千雨使眼色。

千雨也担心起来。绿人的确想要这个鼻烟壶,但,他的渴望有多大?如果他就这样一走了之,岂不就全亏了吗?

眨眼间,千雨的小脑袋里已经闪过了千个念头。爷爷说过,买卖买卖,就是一种对赌。会妥协的一方一定会输。这个鼻烟壶价值多少?绿人愿意出的价钱是多少?

不……那都不重要。我并不需要把鼻烟壶卖个天价。这只是第一天,是我融入篝火家的开始。一个好的开始,不是比什么都重要吗?

“请等一下,绿人先生!”千雨大声喊道,拿起鼻烟壶,灵巧的跳过了地摊,走向绿人。那绿人回过头来,脸上怒意未消,但千雨又看见他眼里的闪光,这次是贪婪,还有喜悦。

“一个金币。这个鼻烟壶就是你的了。”千雨举起了那个鼻烟壶。

“一个金、金币!吓!”癞头呆呆的叫出声。那是多少钱啊?除了猴子,还有谁带过给家里金子吗?鹿角也傻在当场。

“真敢叫价啊,小姑娘。”绿人突然又笑了。他可能觉得很好玩吧。“你在想什么?这只是一个破烂的小鼻烟壶。”

“这是我爸爸心爱的鼻烟壶。如果我把它卖掉了,他会生我们的气。”千雨眨了眨蓝色的大眼睛,露出一个千雨式的狡黠的微笑:“不过我觉得,一个金币足以抵消他的怒气了。绿人先生,你可愿意帮我这一个小忙?”

“成交。”

夜色降临。对千雨来说,这真是一个愉快的夜晚,心情放松得简直有点“奇妙”。坐在篝火前,让火光温暖了眼睛。劈柴发出噼噼啪啪的声音,火苗跳跃着,好像千雨那颗兴奋、不安定的心。小孩子们从城市各个地方回到篝火边同千雨一起烤火。在坐定之前,每个人都被癞头和鹿角拉着,听上一段添油加醋的故事:“嘿,你猜猜我们今天赚了多少钱?”

“两个铜板?”经常得到这样的回答,可见癞头和鹿角以往的赢利能力实在很差。

“叮!一个金币!嘿,怎么样,没见过吧?!”

“好像是挺亮的呢!喂喂!你们不会是做了金手指吧?”

“别不信啊。这是胖子姐的功劳。你还不认识她吧?呶,就在那边,坐在唠叨婆身边的胖孩子。”

“这……还真是很胖呀。她是哪个离家出走的大小姐吧?普通人家,哪能吃的那么胖!脸蛋上都是肉呢!好想捏捏!”

“是有点胖。所以才叫胖子姐。她可是大有来头的,之前在码头那边的商人家里打工来着,学了一肚子坏水儿!今天我们第一次跟胖子姐摆摊,来了个绿人,有钱,好像也挺识货的,我们两个都让他说傻啦。可是你猜胖子姐怎么着?”

“怎么着?我饿了……咕噜!”听话的小孩有点不耐烦。

“胖子姐用一个金币的价钱把破鼻烟壶强卖给那个绿人族!金币呀!怎么样,吃惊了吧?”

“是啊,这金币肯定值好几个铜板吧。”

“那是,至少十个!怎么样,我们胖子姐厉害吧?”

“是啊。我一看到她脸那么胖,就知道不是凡人!我们篝火家又多了一个好姐妹啦!”

这样的对话发生了几十次,起初千雨还挺得意,可是每次都要听到小孩们用各种形容词讲她胖子,千雨的小脸终于变得气鼓鼓的了。哼,等我再赚几个铜板就去市集买把磅秤,每天控制体重,变成铁岩城最苗条的少女,看谁敢再叫我胖子!

突然有人在千雨的脸蛋上戳了一下,回头一看,原来是画家这个家伙,死皮赖脸的在千雨身旁坐着呢。

“哟,真会赚钱呀。不愧是商人家里培养出来的大小姐。”

千雨怒目而视:“什么大小姐!不许你乱说!”

这时,篝火另一边忽然热闹起来,很多小孩子起身往那边跑。千雨以为是他们的“爸爸”回来了,但不是,领头出现在火光中的是一个头发又长又乱的男孩,走路八字脚,表情十分嚣张,千雨似乎在哪里见过他。

“猴子回来了,那,他也该回来了吧?”身边唠叨婆轻声说着,忍不住直起腰向那边张望,一副焦急的模样,却又不肯站起身,在千雨看来怪怪的。

“猴子哥哥,你回来了!血滴哥和大熊呢?”癞头也迎上去,问那个长头发的男孩,原来这家伙就是他们常常说的猴子。仔细一看,嘿,五官还真是猴模猴样的呢。

“都在后面呢。你猜我们带什么回来了?”

猴子还没卖完关子,后面就远远的传来欢呼声,一个小女孩从远处飞快的跑了出来,一蹦一跳的大叫:“大蜥蜴!哥哥们打了一只大蜥蜴回来!今晚有肉吃咯!厨子姐姐呢?厨子姐姐!”

那一群小孩立刻欢叫起来,蜂拥着迎接蜥蜴去了。

猴子在千雨对面的位置坐下,唠叨婆立刻埋怨他:“猴子!你们打的是人家骑的蜥蜴吧?要是被主人知道了可怎么得了,又要报复我们了。”

猴子是个一刻也闲不下来的家伙,说话时都一直在摇头晃脑:“唠叨婆,你大可以放心,这蜥蜴是人的坐骑不假,不过呢,它是码头兄弟的。”

“啊?抢码头兄弟的蜥蜴不好吧?我倒宁愿你们到城门口去打劫!”唠叨婆的脸上多了几分忧色。

“吃他们的牲口,总比打他们人好。”猴子耸耸肩,“谁让他们不把鬃狗一家的下落讲出来。”

“鬃狗一家?是城里的盗贼团伙?”千雨问身边的画家。

“对。去年的时候,我们的一个弟弟被鬃狗残忍的杀死了。他叫口哨,是篝火边的音乐家,很多女孩子都喜欢他呢。”画家的脸色也难得的阴沉了一下,“我们想替口哨报仇,可是爸爸不准,他说怕我们再受到伤害。”

千雨点了点头。她虽然没过过流浪儿的生活,但却知道鬃狗一伙是什么东西。鬃狗一家是和码头兄弟会齐名的盗贼团伙,人数不如码头兄弟会多,可是个个都是穷凶极恶的匪徒。在鬃狗一家的地盘做生意,交的保护费比别家多不说,一旦得罪了他们,就会被砍掉手指,那是鬃狗的“规矩”。据说这伙盗贼不仅仅在铁岩城内活动,他们还是一伙海贼、河匪,深无海以及凛河流域在北地的大小码头都有他们的踪迹。从来都是鬃狗欺负别人,哪见有人惹鬃狗。胆敢向鬃狗一家寻仇?那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啦!

这时,一个肩扛着大蜥蜴的巨人出现在视野里。只见他身高超过两米,虎背熊腰、体壮如牛,皮肤又黑黝黝的,远远看去活像一头成年棕熊。千雨判断,这人一定就是篝火家的大熊了。

大熊几大步就来到篝火前,把肩上的大蜥蜴咚的一声扔在地上。借着火光再看,别看大熊壮得吓人,面相却只是一个大孩子而已,下巴上只有短短的茸毛呢。那蜥蜴只有一米五左右,全身是疙疙瘩瘩的土褐色,看来只是最下等的骑乘土蜥。不过,这种土蜥负重能力虽差,肉却是白嫩白嫩的,极其鲜美,又颇具滋补功效,有些小贵族家里常把土蜥肉汤给生小孩的妇女补身子。

吃这种东西,该不会长胖吧?千雨不无担心的舔了舔嘴唇。

画家吞了几口口水,接着讲道:“血滴决心替口哨报仇。大家也都支持他,可是这件事不能让爸爸知道。一直以来,都是由血滴、猴子和大熊他们几个秘密在做。他们都是爱子,爸爸也不好太管着他们,只要没出事情,知道也装作不知道啦。”

唠叨婆插嘴道:“爸爸还不知道呢。我没有告诉他。”

千雨问唠叨婆:“血滴是不是那个‘有点小帅’的弟弟呀?”

“谁说他有点小帅了?!分明就是丑鬼,红眼病!还不如猴子呢!”唠叨婆的白脸都气得泛起了绯红。

猴子吹了一声口哨,怪叫道:“有点小帅!大家都听到啦,唠叨婆说血滴帅呢!”

一个身材很高的女孩子走过来,毫不客气的踹了猴子一脚,“血滴弟弟本来就生得好看,眼睛也格外漂亮。快让开,你这笨猴子,别碍手碍脚,我要做蜥蜴汤!”

猴子的脸皮不是一般厚:“那是,血滴小弟是还可以。不过唠叨婆刚刚说的很清楚,她更欣赏我猴子的样貌。厨子,你做香一点哦,这可是来之不易的食材。”

唠叨婆朝猴子的脑壳扔了一块石头,猴子看也不看,只凭风声就判断出石块的走向,微微一扭脖子就躲过啦。

鹿角突然跑了过来,对唠叨婆说:“爸爸回来了。”

篝火旁暖融融的气氛顿时变得有点僵。画家和唠叨婆都低下了头不说话,而猴子则显得有点忧心忡忡,大概在思考怎么解释蜥蜴肉的来历呢。

千雨微微坐起身子,向篝火四处张望,孩子们都没有刚刚那么高兴了,反而显得有些紧张。这是怎么回事?照理说,爸爸是他们的监护人来着,爸爸会带着食物回来吧?

不多时,一个提着大布袋的中年男子出现在视野里。那人满脸深深的皱纹,皮肤又粗又僵,活像铁岩外城牧人家用来砌墙的页岩,或许只是因为皱纹太深,使得他脸上的表情显得凄苦,又用一层自嘲的苦笑调节气氛。千雨看不出他真实的年纪,只是猜测这人大概四十多岁的样子。她完全没见过那样的一张脸,也完全没法判断出他是一个怎样的人。这个人,不用说就是篝火家的石头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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