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江红
千嶂长城,千更雪,征帆星烁。
策马望,汉陵唐庙,山河冷落。
玄甲枭戈江淬火,黄泉浣枪昆仑破。
箜篌引,将酒画惊涛,钱塘墨。
北邙塔,云野阔,
沧海涧,狼烟漠,
风裂霜晨月,未央宫厝。
千古江山长安语,公侯将相谁天祚。
归去来,尘土帝王阙,天涯客。
中元841年,二月初二,龙抬头。乌云密布,曙光乍现——这是一个最好的世界,也是一个最坏的世界。
一支八千多人的残兵沿着森林与草甸的边缘俯冲狂奔,身后的追兵越来越近,三万人的重骑兵若嗜血的猛兽一般脱笼而出,紧紧咬住前方的猎物不放,似乎要把百年尘封的冰原撕开一个血肉模糊的口子。
几只等待吃人的姑获鸟在高空盘旋,它们总是会找准时机将濒死之人叼到空中,然后一口吞掉。
黑云炸裂,一对硕大的翅膀掠过刺眼的雪空,俯冲而下,两只狼牙箭借着风势,逆时针旋转着,直插后背。
前方奔逃的骑兵化整为零,逐渐消失在苍茫的针叶林里,为首的一个男人纵马提枪,向着夕阳策马狂奔。肋下一支箭从袖间穿过划伤了战马的右腿,令一支箭擦过寒风的脊梁,重重的刺进了男人牵引缰绳的左臂,战马随即打了个趔趄,男人重重的摔下马来……
长城,衔龙阙以南七十里。
赤铎河畔,姑墨湖边,炊烟渐起。风从西岸飘过,恍惚能听见飘渺的驼铃声……
几只姑获鸟,像闪电一样,劈开了皲裂的天空。有人说这种鸟白天化为温柔的少女,夜晚则变成姑获鸟,出来吃人——其实它们不论何时何地,都以吃人为乐。
一把剑斜插在战象的尸身上,通身乌黑,剑柄上拴着一枚铜钱,这把剑叫“夜知”,夕阳斜照,悠悠地闪过一丝冥蓝,如同裹挟着地狱的鬼火。
这把剑的主人注定会深深怀念,这样一个霁暖还寒日月交辉的傍晚——生命中最重要的一场大战即将来临……
“夜知”的主人叫韩策,字舍吾,一个戎装曳马的将军,一个统领四国联军的长城之王——身穿一领皂罗团花战袍;文武鸦青系在腰间;足蹬鹰爪皮四缝干黄靴;身披降雪翻云氅;八尺长短身材,四十七八年纪,有千丈凌云之志,万夫难敌之威,即便是人间值年太岁,也不过如此——如果是话本小说的话,一定会以这样的笔墨描写眼前这个男人,刀刻的鱼尾纹执拗的护着坚毅的眸子。
韩策走上前来,猛的拔出剑来,用身后的翻云氅温柔地擦拭着剑身,就像一个女人坐在窗前细细端详,轻捻胭脂点着绛唇。
本来已经凌乱沾满污渍的披风,现在又多了几道血痕,殷红的血瞬间就融入了白色的披风,
一滴血沿着鼹鼠皮做成的护腕,滴在了雪地上,殷红如酒,一种从西域传过来的葡萄美酿,明艳而令人迷离。
这把剑既锋且钝,韧骨而嗜血,是父亲当年特意从“鹤啼”带回来的,陪着他冲锋陷阵30年,战焉耆,收车迟,破鹤兰煌,拒五国合纵,现在又陪着他在长城饱尝了九年风霜。
身边树影幢幢,仿佛一个个狰狞的鬼怪。冷冽的风让人丝毫感觉不到初春的气息,这里是季风带和非季风带的分界线,跨过长城就是坚硬而寒冷的冻土,绵延千里,毫无生气,韩策经常思索着,在那样一块土地上怎么会居住着那样强大的敌人。
河边几个饮马的卫兵说笑着,一个坦胸露乳的汉子迎着太阳,跪在地上,双手指头交叉放在胸前,嘴里念念有词,像是某种仪式。片刻之后,莽汉站起身来,指着北边天空道:“大哥,听说北边的狼胥山上有不死神药,到时候咱们打过去,弄点尝尝”。
这位急不可耐的将军是韩策身边的一员虎将,名叫元昆,夕阳折射出他金色的轮廓。阵仗厮杀二十年,早已在他身上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胸前、肩膀,背脊大大小小有十几处伤疤。
“多活个两三百年,大哥说不定还能做称帝呢!”说罢,这个粗汉子呵呵地笑了起来。
童牧坐在篝火边,欠了个身,把上衣丢给元昆,“管住你的嘴,迟早给君侯惹事”。他过分凝重的神色凸显出他僵硬枯槁的面容,他用手端着一碗热乎乎的茶羮,里边有他喜爱的家乡的碧螺春,加上本地的野菜煮制而成,他习惯了这种家国异乡的味道。
你在这人世间披荆斩棘,总有人为你料理后事,韩策常说童牧就是他命中的那个人。
作为韩策的军师,这个军事集团头脑型的人物,他跟随韩策的时间并不长,当年因为在科举作弊被黥了面,在夏国与汉国做边境贸易的时候,被当做搭头,被韩策带到了军营里来了,他的价值仅相当于三把铁剑,渐渐地,童牧就用“三剑”自嘲,后来索性,就干脆自称“三剑居士”,人家的“居”是居有定所,他的“居”是在马背上,帐篷里。
韩策待他十几年来视如上宾,他心里明白自己却和元昆、莫金图是不一样的,十几年来他一直谨小慎微的严守着这个边界。
记得初见时,那时候河西之地还在夏人手里。而韩策当年还只是一个右中郎将,奉命值守离石,以据夏,唐两国。
一个边境的人口,牲畜市场,其实就是军需市场,因为不论是人还是牲口,在边境上,都属于军需品。
一脸白,混在一群奴隶中间,一群奴隶只有他梳着高高的发髻,衣衫简陋却不肮脏,趾高气扬时而身形怯懦,这个身材不高的男人自诩是个文人,却跻身于一众蓬头垢面的下等人里。
元昆一把接过衣服,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一样,不再讲话,慢慢地坐在篝火一侧冲着韩策使了个眼色,微微一笑。
童牧探过身来递给韩策一个酒囊:“君侯,丹书的事情暂且放下,今晚的战事可耽误不得。”
韩策“嗯!”地一声,像呜咽一般。左手接住酒囊,用嘴将塞子拔掉,把酒慢慢地浇在自己右臂的伤口上。酒是家乡的酒,名叫“狮驼醉”,性烈味甘,一次意外的机会,他发现蒸馏以后的“狮驼醉”对外伤的清污消毒很有好处,从此就命手下军士多酿造一些,以备战时之用。
他自己也记不清这是第几个伤口了,自从11岁开始就跟随父亲征战沙场,身上早已是伤痕累累,每个疤痕都是有故事的。
登时间,身边的小儿子韩恪却眉头抽搐了两下:“阿爷,义父都劝您不要只身犯险了,您却不听。”
韩恪想从军医官手中接过棉布,亲自为父亲包扎起来。
韩策听出来儿子的话语里有责备又有心疼,忍痛,笑了两声:“小伤,箭上没有淬毒。”
“来时阿娘将你托付给我,你受了伤,让我回家怎么交代。”
“来时,你娘还让你读书习武,如今你整日坐在墙垛子上画山画鸟,你让我怎么交代!”韩策略带苛责的说。
韩家有这样的传统,男丁到了七八岁年纪就会追随长辈于军营帐前,一边锻炼胆量一边积累经验,韩策少年时期也是这么过来的。
韩恪听出父亲怪自己这几日不学无术,似要责备自己,便转头向身边的那个叫做“六蛟”的小仆役低语了几句。
“大哥,你也知道,韩恪从小就不喜欢刀枪剑戟这些玩意,天天让嫂子宠得和千金小姐一样,生怕磕着碰着。要我说啊,过几年,给他举个孝廉,以后做个文官,许个闲职,安安稳稳的过一辈子。”莫进图一边拿着麋鹿皮擦拭着自己的西纳干胡琴,一边笑呵呵地说道。
作为左路军的统帅,也就是韩策的义父,随着韩策南征北战有二十年了,彼此之间以兄弟相称。当年,灭焉耆一战,左腿落下了残疾,走起路来,一跛一跛的,从此以后,不论干什么都骑着马。
柔和浑厚,有一种草原的味道。
一场仗结束以后,莫进图
“随他去吧,不惑之年得一犬子,也算老天带我不薄,我也不希望他像咱们一样,朝不保夕,在这苦寒的边塞整日里摸着剑把睡觉。”
篝火忽明忽暗,映衬着落日的余晖,众人不语,四周也寂静下来,能听见身后军士们起灶做饭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