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的怒火迅速淹没了我的理智,长这么大的确还没人敢打过我的脸,于是冲上去一巴掌把她掀倒在地,打完之后还觉得不够解气,觉得刚来这个学校就颜面扫地以后再也没法混了,上去就要踹她一脚,但是被我当时的前女友张开手臂临危不惧大义凛然的护住了,我想起小学课本上描写的母麻雀挡在老鹰面前保护自己的小麻雀的情节,然后像漏气的皮球一样收回脚。
郗璨从地上站起来,就站在女孩身后,后来我问她当时是不是吓坏了,她也没说,只是那会很勇敢的样子并没有退缩,很鄙视的瞪着我。
后来我很惭愧的想过,也许我当时就算知道她是女的可能都会打她吧。
过了一阵子去教室上《经济法》,一进教室就看见郗璨跟几个女生坐在第一排,并且满脸鄙夷的盯着我,那是多么凶狠的眼神啊,现在想起来还后怕,我被盯的赶紧把身旁的格子抓过来挡在前面,还问了格子,那个剃着短寸的女孩是咱的同学吗?
格子答非所问的回答一句:“不仅漂亮而且很有个性吧?谁叫你天天不来上课的。”
但我还是确定了她就是我的同学,殴打自己的同学,并且还是个女生,传出去的话我的名声就彻底毁了,那节课我没听进一个字更没做一句笔记却上的汗流浃背。课间的时候我就走到她面前向她赔礼道歉,她二话没说又赏我一个耳光。那个耳光像狭长幽静的胡同里一声细长高亢的口哨,两个班的同学都目睹了那精彩的一刻。
我默默的转身离开教室,准备去院长室申请退学。
刚好那天院长出差了,过了很漫长的一段日子,我天天不肯去上课,就缩在寝室里睡觉要么就躲在篮球场打球。退学的念头虽然不再那么强烈却一直没有放弃过。
郗璨在一个没有太阳的下午神出鬼没的出现在我的面前,就像现在这样,一手拿着毛巾一手拿着一瓶纯净水站在篮球场边朝我挥手,那个寸头在没有阳光的午后依旧刺眼异常,我扔下球就跑,心想:“你千万别再招惹我了。”
她冲到我面前拦住我说:“徐昂同学,我找你好几天了都,前两次是我太冲动了,让你在众多同学面前丢脸,很对不起。”
说完就把水递给我,脸上的红霞把整片篮球场映的红彤彤的。
我这个人就是这个脾气,来硬的谁我都不买帐,一见柔的立刻就慌了,伸手接过水结结巴巴的说,“都是我不好,都是我不好。”
后来我跟她说那天你的脸红了,像猴儿腚。她说你的脸才红呢,像猴屁股。
不过那天之后我们就成好朋友了。
想到郗璨的寸头就特揪心,是心有余悸吧。我忍不住伸手揉揉她此刻的柔顺乌黑的长发说:“你还是留长发好看。”
郗璨没有说话心有灵犀的笑了。
于是,在郗璨的威逼利诱下,我第三次成了她的“男朋友”,听说她这次用我做挡箭牌是要用来欺骗一个复旦的男同学,想想那个同胞明天大清早将从杨浦转三班车赶到浦东,结果会垂头丧气的孤零零的走那么远的回头路就余心不忍。
所以你看,我就说了,秋末是多么的悲壮,让人促不及防。
有人被逼上梁山。
有人像飞蛾扑火那样扑向伤害……
很快的,冬天就要席卷而来,那是场漫卷的海潮,所有细枝末梢的疼痛都会凛冽而汹涌起来,滚烫的泪水被尖锐的北风割的支离破碎,冷却成炙热的伤痕漫天飞扬的飘落在幸福曾经牵手走过的街道上,整整齐齐的梧桐树悲恸的天昏地暗。
我是个好奇心超强的人,总是情不自禁的猜测郗璨说的那个复旦男,想像出了各种样子,直到我自己意识到很无聊了才停止,所幸时间过的很快,转眼就到了周末。
一到周末,破旧朽烂的阳光便颓废而懒散的倦缩在光秃秃的梧桐树冠上,一地细碎的光斑就像岩洞里的水滴从歪歪斜斜的树逢中湿嗒嗒的滴下来,绵软无力的怠慢着这个刚刚被冷空气蹂躏过的午后,以及陆陆续续出现在这个午后校园里的每张蔫倦面孔。
郗璨站在我的右边,
而我的右边是爿忧伤的深潭,
我的人生即将沉溺在那片闷闷不乐深邃无底的深潭。
我最近总是会莫名的伤感,联想到自己一直以来所有的照片都只是停留在孤单的底色中抹茶味的强颜欢笑;一直以来所有的强颜欢笑都只是复制了笑逐颜开的惺惺作态。
所以渐渐开始无法忍受郗璨的笑容,我开始否认自己曾经在朋友面前夸奖过那是天真无邪阳光灿烂熠熠生辉的笑容,也不愿意再承认她笑嫣如花的时候倾泻的倒影像是孱弱的青春在熊熊燃烧。
“你傻笑个什么啊?”
“没笑什么,你今天挺精神的啊,我寻思着词典里的衣冠楚楚衣冠禽兽啊是不是就用来专门形容你们这些外表好看内心阴暗的小青年。”
“成,那我走人。”我简单明了的转身就走。
“站住!徐昂你这回要当逃兵这辈子我都不要再跟你说话。”
“做你这男朋友太不厚道了,这不是为虎作伥嘛。”我抱怨。
“呵呵,我那么喜欢你,你喜欢我一下会死啊?”郗璨细长的眼角挂着一段丰腴的笑容,伸出两根又长又细的手指调戏我。
“你有那么喜欢我吗?你喜欢我哪一点呢?”我笑的很委琐。
“哈哈,我喜欢你离我远一点。”这么有难度的问题郗璨想都没有想,脱口而出,太伤我自尊了。
头顶的高空有飞机匆促经过,留下一道逶迤的轰鸣声,我的脚步在那片轰鸣中戛然而止。
“好啦,好啦,其实我真的觉得你穿这件衣服蛮帅的,英俊的像越老越有味道的华仔。”都说处女座的人,性格比较古板,郗璨人生中的崇拜以及追星的经历尤其狭窄,在她眼里只有貌似或者神似那个当年被称为无线五虎现今早已年老色衰的华仔才能算是帅。
“不过你别误会,我说的是《旺角卡门》里的华仔。”
“哎,你直接说我像小混混就是了。”
“哈哈。”她的笑声像喧闹的音乐喷泉,哗哗的回荡在空旷的校门口,回荡在我的思绪中,纠结着。
我懒得跟她计较,靠在身后的电线杆上,抬起头看见六根交错而过的电线,笨拙的分割着一块铅灰色的云,一只白色的塑料袋轻飘飘的挂在了电线的接头处,风一吹虚弱的小身体膨胀成一个饱满的蚕茧。
“他来了。”郗璨的声音像离开了弦的箭,“嗖”地一声射中她口中的“他”。
但是,她口中的他,跟我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
并不是出现在站台上的英俊少年,神情腼腆,风吹起他的花衬衣,像鼓起的帆、张翅的鸟。
映入我眼帘的是辆眩目耀眼的劳斯莱斯幻影,一个比我衣冠楚楚若干倍的男孩打开车门,微笑着走过来。
“跟我想像的情形误差太大了,我以为他会选择公交车做为交通工具,或者顶多是出租车。”我跟郗璨说出了心里的感叹。
“噢……有区别吗?”郗璨小鸟依人的挽起我的胳膊,跟平时在我面前大大咧咧的样子判若两人,看着她伪装在脸上的甜蜜笑容,我很想笑,但是我不敢,于是我强忍着笑却忍不住打了个喷嚏,然后猛然发现已经是深秋了。
“年纪轻轻就能开这种车的人肚子里一定是没有文化。”
“哈哈,是吗?说这种话的人口袋里一定没有钱。”郗璨竟然反驳的如此有道理。
“跟他比起来我肯定得算‘特困生’,‘特困’其实有两种,一种是缺钱而特困,一种是缺觉而特困。我是两者兼具,简直困得一塌糊涂。没有钱跟没有文化的差距太让人绝望了,我这心碎的……捧出来跟肉包子陷似的。我看他不仅年少多金,风流倜傥也亚于我啊,跟你倒是挺门当户对的,我说,你确定还要我装你男朋友吗?我还是撤了?”我试图把她推开我的臂弯做出拔腿欲跑的姿势。
她连忙紧紧的拽着我的胳臂,从她瞪圆的眼睛里,我猜想她很想一板砖拍死我,但是想到我还有利用的价值,所以只好忍声吞气把那一板砖记在了心里,仍然强颜欢笑的依偎着我。
我挺直脊梁,努力的睁大眼睛,面朝迎面走来的劳斯莱斯男微笑起来,只是眼睛里的光线逐渐暗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