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行驶了将近一天,终于到达目的地。已是黄昏,霓虹灯将黑暗撕破,喧闹将沉寂淹没。这是称为城市的地方,是属于现代人的新世界。又继续坐了两个小时的车,沿途看了许许多多的房子,花花绿绿的人群。
终于,我到了以后的新家。
这是一座三层楼的房子,优雅地挺立在远离闹区却又不显落寞的一片土地上,房子是西方风格,巍巍然让人侧目。周围的环境可以说得上优美,整座房子被绿树环绕。还有一个宽大的院子,院子中央有喷泉,灯火通明。
没想到我这个“抛妻弃子”的老爸竟然如此辉煌腾达,不知道我那个躺在地底下的妈妈见到此情此景会作何感想。
这么一副气派相,我却不知所措,一股无法言说的落寞从心底深处涌出!
老爸看到我迟疑的脚步,以为我拘谨,又再次和我说了一些贴心话。
我只好跟随他的脚步。
“先生回来了!”一个容貌娇美,穿着白色套装的女妇赶忙迎上前,接过老爸手中的大包小包。
她身材高挑,婀娜曼妙,脸上擦着极浓的妆,衬上原本有些黝黑的皮肤。我那时感觉她很有当花旦的潜质,实在应该在京剧里露一脸才是。她有一种勾人心魄的美。这是真的,尽管那时我还是一个小孩。
正当我诧异她很长很整齐的睫毛是不是用胶水贴上去的时候,她的视线终于转移到了我身上:“哎呦,这个可爱机灵的小孩是谁啊,以前怎么没见过?”
她在说假话,我其实一点都不可爱,更谈不上机灵,可她还笑得那么开心。我有点不喜欢她。
“他是我儿子,之前一直住在乡下,这次我把他接过来了。以后他就住在这里。”老爸很高兴地回答了她的问题。
“什么?”说完这两个字,她的嘴巴就张大了好一会儿,惊讶过后,她还是努力地“哦”了一下。
“金娃,这是李阿姨,以后她会好好关照你。”老爸转过头,向我介绍身旁这位可敬可爱的阿姨。
那时候我可真没礼貌,连一声基本的“李阿姨”都没喊。老实说,我当时以为,漂亮的她便是那位传说中的二妈,但是老爸却告诉我她只是以后和我一起生活的李阿姨。我很惊讶。
可是李阿姨却是一个很有素养的人。她轻轻迈开脚步,来到我的身旁,身体微微前倾,稍稍低下头,然后用酥到我快要融化的语调说道:“是挺像您的,我刚看到他就觉得这孩子不同寻常呢。”
她的脸快要贴到我的头发。我没有抬头,害怕她嘴唇上的口红在我额头上留下一个耀眼的红斑。
我继续跟着老爸朝里面走,我知道,我很快就要与我的二妈,还有弟弟见面了。
进了大厅。
炫目多彩的水晶吊灯骄傲地悬挂在可望不可即的天花顶上。我抬头仰望他们,他们俯视嘲笑我。里面的家具一应俱全。就说那个沙发吧,坐上去一定舒服至极。
此刻沙发上坐的人臀部凹陷在沙发里,女的优美的身材曲线展现无遗,男的就像是躺在温柔窝里舒适快活。
上天作证,我没有胡思乱想。
沙发上坐的是一个端庄优雅的妇人,和一个长相俊俏的的男孩。他们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可是他们的心思都不在其上。妇人总想找机会与男孩说话,男孩却不理不睬,无所事事地拨弄自己的指甲。
“我回来了。”老爸对这沙发上的人不冷不热地喊了一声。
妇人和男孩不约而同转过身,望向说话的人。
妇人倒安静,点点头,算是示意知道了。
男孩猛地站起身,兴奋喊了一声:“爸,你回来啦!”
老爸面无表情地嗯了一声,然后把我拉到了他们的身旁:“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金娃,我儿子。以后他就住这里了。”
然后又笑着对我说:“这是你二妈,这是你弟弟,叫冰焱。”
果不其然。
这位贵妇人便是我的二妈。我绝没有对二妈有半分不敬。就相貌而言,她绝算不上美人,她面庞上最为显著的标志就是她有点塌陷的鼻子下大得稍微有些出奇的鼻孔,好似两尊蓄势以待的大炮时不时就会冒火。
然而毋庸置疑的是她是一个货真价实的贵妇人,举止谈笑间凸显高贵。我正琢磨着要不要礼貌地对眼前涂着浓妆,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她道一声二妈。
未料,她细细端详了我好一阵子后突然大笑:“你从哪里弄来的野孩子啊,说是你儿子。原来这就是你这一个月多的时间里出差的收获,真是笑死我了!”
“你不要乱说,他是我和前妻子生的孩子,现在他妈不在了,我自然要把他带到我身边。老实告诉你吧,我这个月并不是到外地出差,而是回了一次我的老家,就是要把他给带回来的。”老爸生气时的脸上没有半点表情,倒是像冷面狮子般威风。
“你说他是你的儿子,可他哪里有一点像你。我就知道你在我面前没有一句真话。”二妈坚持。她甚至不曾正眼看我一眼,脸也偏向一边。
是的,我不像眼前的这个男人。一点都不像。
“总之一句话,他是我的儿子,从此也是这个家的一份子。你只要知道这点就好了。”老爸背对着二妈,语气冰冷得让这个房间都显得有些压抑,像是下最后通牒。
“好,你干脆把所有没人要的孩子都接到家里来,让他们都做你的干儿子好了。”二妈愤愤地表达了自己的不满。然后,话也不说就离开了大厅。
我真是一个多余的人,破坏人家夫妻感情。
“哥,你好,欢迎来到新家,我是你的弟弟冰焱。”这时一个好听的声音传入我的耳朵。
我抬头,看到一张笑脸对着我。
刚进大厅的时候,我没有仔细看我这个弟弟长得如何,只是瞧见他一副冷漠,倔强的表情,现在近距离站在他面前,觉得他真的是一个漂亮极了的男孩。
他有长长的睫毛,还有两只双眼皮的大眼睛,鼻子高挺,嘴唇娇小,还留着一头挺长的黑发。像一个小娘们。如果不是知道眼前这个“媚人心魄”的家伙是我的弟弟,我还真会把他当做一个千千少女。此刻,这个漂亮的弟弟表情温暖,没有进门前的半点冷漠,还很有礼貌地想与我握手。
我有点被他的热情打动了。老爸似乎也很惊讶,出神地盯着冰焱看了好一会。
“冰焱,以后金娃就是你的哥哥了!”
“放心吧,爸,我保证让哥哥在我们这个新家过得舒舒服服。”
我没有插嘴。
不管怎么说,我就这样住进了这个新家,可能以后还要在这里待上好长一段时间。
冰焱把我领到了我今后要住的地方,是一个很大的房间。因为是只为我一人安排的,所以称之为单人卧室。我不再惊叹于脚踩在地板上发出的响声有多清脆优美,也没有被悬挂在墙壁和天花板上各式色样炫目的灯盏吓到,我实在搞不懂为什么要浪费这么大的空间,我是说一个人住的地方,里面只放一张床不就可以解决所有问题了吗?我心忧遇到冷天,我会受冻,感冒,但是冰焱告诉我不要担心,有空调呢。然后,我看到房间里还有一台我从未见过的电脑,和电视。
“嗯,很好。”观摩完后我的新住所后,我对着冰焱向前摊摊手,表示道:“不过,我觉得我无福消受。”这是实话。
但是我还是很有礼貌地向他表示了谢意,并说我很努力适应新环境的。
“哥哥你会喜欢上这里的。”冰焱爽朗地笑了笑。我们才刚认识,他就一口“哥哥”叫个不停,太有礼貌了。
他把我带到了他的房间参观。他的住处小了很多,和我的不是一个模式,房间也不够我的气派,甚至天花板上也无丝毫装饰,只有一盏普普通通的日光灯,桌上还放着一盏台灯。
我好奇为什么我的和他的不一般。他解释说原本我那个房间是他住的,不过他不喜欢,因为它让他感觉很不舒服,所以他就搬到了这么一个小房间,乐得逍遥自在。
我笑称寡人今后一人独守空房,不是要寂寞死。
我好好地参观了他的房间。他这个富家少爷的房间果然和电视上所说的一样,凌乱得很。鞋子,脏袜子,随地摆放。床上被子没叠,衣服也被随便地丢在上面,也不知道是不是要换洗的,就这样慵懒地占着这张大床的空间。房间里面有很多好玩的东西,墙上挂着一把吉他。
“你很喜欢音乐?”我问他。“还好。”他轻笑道。墙壁上贴了许多海报,有篮球明星的,有摇滚歌手的。床的正上方有一张很显眼的海报,上面伫立着一个胡子拉扎,眼神迷离的卷发男子。名字叫做约翰·列侬。是一个外国人。
靠床的正上方的墙壁上用红色彩笔写着几个歪歪斜斜的字,应该是字母:Fuck? the? world。这是英语,我知道。不过我不懂是什么意思。
“去他妈的生活。”他随口说道。
好一个偏激的孩子!
接下来冰焱殷勤地带我在这个陌生的城市观光。
大街上人很多,女人,男人,开车的,走路的,面目和善的,凶神恶煞的,比比皆是。
交通也很糟糕,走到繁华路段,那些刚刚还在路上疾驰的亮堂堂的小轿车就都像遇到严厉的老师,只能乖乖地蹲在红灯下,不敢乱跑了。
我看到一个大腹便便的秃顶胖子急得直骂爹,也不知道咒谁孙子,反正就大大咧咧的样子。我捂着嘴笑,心想这个家伙一定是赶着去谈一笔大生意,被这个该死的红灯耽误了时间。
我还发现,街上年轻貌美的女人多如牛毛,一个个花枝招展,红妆艳抹,更有甚者,不穿胸罩,光明正大地扭着细腰。
冰焱说,这些女人心中都怀有一个远大的梦想。嫁入豪门。我衷心祝愿她们的理想早日实现,这样他们就可以呆在家里相夫教子,不用整天往外乱跑,惹得我们这些黄毛小子刚长胸毛就性冲动。这是她们最大的过错。
接着我们进了一家衣服专卖店。我觉得导购员挺漂亮,就毫不犹豫地跟着他进去了。里面买衣服的都是男男女女,成双成对,我们两个看起来倒是另类了。
冰焱直唉声叹气:“早知道,我就该把我女朋友带过来了。”
那时他才上初一,我还不太相信他会有女孩,就打趣地说:“你还有女朋友啊,我还有老婆呢。”
冰焱听了更叹气:“我可真是好心没好报,为了你改头换面,还把我女朋友撂在一边了,没想到,你还讽刺我。”
说是这样说,我的衣服和鞋都是冰焱陪着精挑细选的,他还耐着性子忍受导购员的循循善诱,认真给我提意见,不见有腻烦的样子。这点让我很是感动。
经过半个多小时的挑选,我总算是摆脱了那些店员唧唧喳喳的声音。
“我感觉把我卖了都赔不起这些衣服!”我拎着衣服袋子,就像是拎着这个世界。
“那你可要抱紧点,别被人抢了!”冰焱哈哈笑个不停,过了一会儿,他又像想起什么:“有一次,我到耐克专卖店买了一双绝版的新鞋,刚买好,穿出去,就碰到一个坐在马路旁边矮我半截的男孩。”
“怎么?”
“他看到我脚下的鞋,竟情不自已地流出了口水。这着实吓我一跳。他清澈的眼神定格在我的大脚上,那时候我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一回事,只是以为他觉得我我脚大才感到好奇。我就想对他说,小屁孩,莫要羡慕我。可是他的眼里喷薄出一种渴望,强烈得如同饿狼遇见肥羊。我很不自在,本来即将从嘴里弹出的一句‘嗨,小兄弟,看什么呢?’也被我强行咽了回去。小男孩古怪的眼神让我发觉自己像是一只待宰的肥羊。然后,他嘀咕道:‘绝版啊!’原来这个小屁孩才摆脱打赤脚的日子,就打上了aj的主意。吓得我以后再也不敢穿aj了。”
“你不会告诉我,你给我买的鞋就是你所谓的神物吧?”我被他的话给吓到了。不,应该说,我被他所说的玩意给吓到了。
他莞尔一笑:“我哪里舍得让你糟蹋。再说也没那么神乎。我只是觉得这件事很有趣,跟你说说罢了。”
尔后他又和我讲了城市的美好。小小年纪的他说出的话饱含哲理。
“老哥,我知道,你生在农村,长在农村,童年过的是一种与世无争的生活。可能你现在会觉得你不属于这个城市。
但是你要相信我,这个城市不止有物欲横流。还有很多美好的东西等你去发现,去追逐。”
我们看了一场电影。电影有一个极好听的名字:《阳光灿烂的日子》。讲述的是一个小屁孩的单相思故事。电影是一部好电影,里面有不少金子般的好创意。
男主人公马猴意图对扮演万绿丛中一点红的米兰做所有春心动漾的男人都想做的事时,我从大屏幕里好似听到一声巨响。有人说那是屁声。真是太不和谐了。我为开奔驰的马猴哀叹,为逝去的青春默哀。
去了一次KTV。你知道,我不会唱歌,唱起歌来像是鸭叫,可我还是自告奋勇地唱了一首《让我们荡起双桨》。冰焱小子就笑了,说我干脆叫他哥哥好了,怎么唱小孩子唱的歌。他为我展现了什么叫为歌疯狂。他唱得声嘶力竭,抓胸晃脑的模样活脱脱的像一个遇到天上馅饼的傻子。他说,音乐是一剂良药,无论你开心还是难过,都能让你重获能量。
玩了一会儿台球。台球厅坐落在市中心,很大很宽敞,崭新的台球桌看起来质地很好,每一张台球桌旁都配备了两张精致的椅子。人也非常多。花花绿绿,男男女女,极其热闹。台球厅名字叫飞天王国。我以前没有玩过这玩意,我按冰焱的指导,猫下腰,撅起屁股,上身趴在台球桌上,用杆子敲打桌上的圆球。姿势丑死了,像蛤蟆一样。
冰焱是一个很有天分的孩子。说他比我聪明十倍还算是抬高了我自己。无论是头脑,还是相貌,他像极了我那个事业有成的老爸,我甚至觉得只要假以时日,必将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对此我只能深深地哀叹一声。不是怪自己技不如人,而是我发现冰焱这小子没有珍惜他的天分。他是老爸口口声声宣称的败家子。
他极度不爱学习。我来到这里时他不过是一个小学五年级的学生而已,过了这个学期便升为初中。学习,如果只是以试卷上那两个阿拉伯数字做依据的话,对他来说,就是一个副业,不值一提。他是这样对我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二妈倾尽全力为了他的学习,也只是徒劳。
他抽烟。十一岁的孩子叼着一根红塔山,实在是不成样子。以往他很少在家里抽。有一次躲在房子外面偷偷摸摸抽,还是被老爸发现了。老爸没有如同众人预料的那般暴跳如雷,只是轻蔑地瞥了瞥一旁木然的冰焱,就转身迈开脚步,头也不回地离开了,留下一句冰冷的“真是无可救药了,败家子一个”。
最终,老爸的话没有让冰焱丢掉手中的香烟。以后他越来越大胆,甚至堂而皇之地在家里吞云吐雾。二妈管不了他,老爸也置若罔闻。他的行为表现倒真是像一个败家子了!
他喜欢追女孩。他在三年级时就有了第一个女朋友,这两年来已经有了几个女孩被他骗得团团转。我问他,年纪轻轻的你是不是情圣投胎转世?他浅浅一笑,说,不,我是情圣的师傅。
他打架斗殴也是好手,结交了一大堆朋友,日日吃喝,潇洒快活。老爸深恶痛绝地斥责他们为狐朋狗友。
冰焱每日就是和老爸眼中的那些狐朋狗友混在一起,飘忽在外,时常不在家里,老爸说他无所事事,二妈则是不停地叮嘱他要在外面多吃点,多花钱。除此之外,再不能对他有何种办法了。
家庭环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或许正是因为少了一个温暖的家庭,冰焱才成为了老爸口中的败家子,老师眼中的坏学生。
如果老爸温和一点,如果二妈稍减溺爱,或许冰焱又是另一番境地了。有时候我是这样认为的。
冰焱小时候是一个听话的孩子,学习成绩也特别好,得到的的奖状都贴满了他小小的房间。可是后来,不知为什么,他慢慢走向了另一条生命轨迹。
这其中的原因,也许……
也许,老爸一生中犯的最大错误就是亲手葬送了一个好儿子的远大前程。
老爸和二妈的关系并不好。他们更像同事关系,而不像恩爱的夫妻。
老爸很少回家,经常出差。当时还有人风传老爸在外面养了一个女人,所以不肯回家。更有甚者,隔壁家的一个小男孩曾私下对我说,在我家工作的李阿姨是一个骚货,与老爸也有一腿。二妈则几乎天天待在家里。就算是老爸待在家的时候,他们两个也都是各自板着一副脸孔,话也不多说,好像他们之间有什么深海大仇似的。
但是他们有一座共同居住的漂亮的房子,有一个聪明秀气的儿子,他们是名符其实的夫妻。
像我老爸和二妈一样,很多夫妻生活在一起不需要爱情维系。比如在古代双方可能连面都没见过,仅凭媒妁之言就男婚女嫁。王麻子也好,顾大嫂也罢,两人举案齐眉,相守一生。没有爱情,也不需要爱情。他们大多数都能够携手度过一辈子的时光。维系他们婚姻的是传统,是无数前人验证过的生生不息的真谛。
亦有不少夫妻没有风花雪月的浪漫,没有白头到老的誓言,有的只是茶米油盐的生活。他们在一起只是要生活下去。他们明白,身旁的老伴能够在自己跌倒时扶自己一把,自己年老时有一个伴。
他们还有共同的骨肉。在中国的传统里,无论你是否承认,血缘的因素在夫妻生活中占据了很大的一部分。
在许多人心中,人生最大的悲哀不是年老被子女抛弃,而是老来丧子。老实说吧,他们宁愿自己的儿子是一个背负不孝之名的混蛋,也不愿他做一个为国殉身的大英雄。
当然,维系夫妻婚姻的还有物质,财富,地位。
过了一段时日,老爸对我说起我的上学问题。
本来我在乡下已念初二,中途被我老爸强行退学,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
老爸担心我一下子适应不过来,就挥挥手说你重新从初一开始读起吧。
我没意见。
老爸又说,去市最好的重点中学读吧,我把你弄进去。
我默然。
老爸满意地笑了笑,习惯性地用手轻拍我长满“杂草”的脑袋。
我抬头看向老爸,他的眼神溢满了温柔,还闪烁着希望的光彩。
我就这样步入了城市的生活轨道。生命中崭新的一页就此翻开。
我每日清晨在不可谓不动听的吉他声中醒来。太阳刚冒头,被闻鸡起舞的祖逖上身的冰焱就从床上爬起,背上他那把大吉他,奔向离家不远的公园。然后坐在被露水沾湿的草坪上,面带微笑,迎着太阳从东边升起。
他一股脑使劲拨打自己的吉他,并且发出声嘶力竭的吼声,把旁边正在悠闲自在打太极的大爷大妈们吓个半死。自己则好一副自我陶醉的状态!
吃过一顿丰盛的的早餐,老爸和二妈各自开着自己的小轿车,奔赴同一个目的地。
我走在拥挤的马路上,觉得眼前浮现出一幅熟悉的场景。如果把眼前这条人潮拥挤的马路比作老家那条小河,河里流淌的人群则像是鲜活的小鱼。每天一大早这个时候,那条清澈的小河旁总有一些春光满面的大妈们在那里洗衣服。她们一面用一根轻木棍敲打衣服,一面和同伴谈天说地。说的都是一些老生常谈的东西。但是却永远也说不完。
清晨的阳光慵懒舒适,老牛甩甩尾,鸟儿喳喳叫。川流不息,我接着又顺理成章地想到这个词语。
走了一会儿,我的胃有点受不了了,翻江倒海一般,我就像是一个吃惯米饭的南方人来到北方后水土不服,在吃这方面,还没适应过来。我的早餐很丰盛,有牛奶,有鸡蛋,有大片大片的面包。面包总会有的,我一想到这点,就苦笑不已。
我和冰焱都读初一。他在城北的一所普通中学,我在城南最好的市一中,我们仿佛相隔千里,身处不同世界。我们每天早上挥手告别,骑上自己的自行车,朝着不同的方向驶去。就像去接受不一样的命运审判一样,感觉分外奇怪。
老爸回家的次数开始增多,他经常关切地问我生活是否习惯,学习是否适应,二妈是否为难我。好像他每次回来都是为了我而已。
他给我买很多好吃的东西、好看的衣服,还给我足够多的零花钱。他的回来并没有缓和他与二妈冷淡的关系,他们依旧像打冷战般,各自给对方难看的脸色。
如果父母长时间不说贴心话,这个家庭的氛围就会压抑到让人发疯,或者让人失望透顶。我不知道冰焱是怎么忍受过来的。无论如何,他都走过来了,走着走着,就步入了一条所有父母最不乐见的歧路。这能怪谁呢?
老爸在家时,二妈除了摆出一副倨傲的脸孔,对我这个突然冒出的野儿子不理不睬外,也干不出什么更有威慑力的行径。老爸不在家时,她终于有机会展现她十分出色的口才了。
她笑呵呵地拉着我的手说城市生活如何让艰难困苦,我一个乡下瓜娃子如何难以适应。比如我现在连电脑开机关机都不会,这怎么能行呢。以后的时代是信息时代,待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城市,跟不上时代的脚步会被无情淘汰。回家种田就不一样了,民以食为天,扛锄头的农民永远是最让人崇敬的人,他们的工作是永远不会被淘汰的。听得我心潮澎湃,恨不得立马跑回老家种田去。
冰焱这时不识趣地站出来了,他宛若一个冷面王子,不留情面地驳了一回自己威严的母后。那您怎么不种田去啊,老妈,您不是就想把哥哥赶出这个家吗,别痴心妄想了,这是不可能的。
二妈猛然被他噎得说不出话来,五脏六腑的气也一下子涌上来。
其实,二妈这样做都是为了冰焱,却没有换来这个她疼爱至极的儿子的理解。这也很让人伤心。要是二妈哪一天突发心脏病,那一定是冰焱气的。真的,我并不是诅咒二妈。
所以,我不会怪二妈,正所谓可怜天下父母心,这个道理我自然懂。
再者,二妈的话句句在理,我理应向她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