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等会儿,怎么又冒出来一个,你到底招惹了几个?”
骨小力打断了格里菲斯的讲述。
“就俩。”
格里菲斯翻了个白眼。
“还就俩,你还想要几个,he~tui,渣男!”
骨小力竖了个中指。
“这话我就不乐意听了,怎么就渣男了,血族寿命这么漫长,不可能一直和一个人从始至终的好吧?”
格里菲斯反驳道。
骨小力震惊回头:“那你的父母……”
“我爸妈是例外,我妈本来是人类来的,后来跟我爸结婚后被我爸变成了血侍,当然谁侍奉谁还不好说。”
格里菲斯解释道。
“我看那些流传下来的爱情故事不都说你们血族专情的很么,喜欢一个人就会从始至终千年不改。”
“呵呵,你看的那些书都是人族写的女主角都是人类吧,你仔细想想有几本描写了男女主婚后的日常生活的,就算有也写不了多久就完结了,人类短暂的寿命让他们根本无法理解持续数百年甚至千年的每天面对同一个人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
“刚开始几十年还好,但随着时光的流逝你会越来越受不了日复一日的面对同一个人,起床是她,吃饭是她,旅行是她,睡觉也是她。她要做的每一个动作、要说的每一句话,在她行动前你的脑子里就已经有了答案,而她对你也是如此。”
“到了那个时候,连啪啪啪都是例行公事,彼此都知道怎样能最快让对方完事儿,你说说这日子还有什么可过的?”
格里菲斯大倒苦水。
“听起来不错的样子。”
骨小力想象了一下。
“那是你没经历过,你个万年单身的老骨头棒子懂个屁的爱情。反正我们氏族的人独来独往惯了,几乎都是大龄单身贵族,这也是我们氏族人丁稀少的主要原因。”
“人身攻击过分了啊。”骨小力继续追问,“那其他氏族的人呢,也都不结婚?”
“人类、兽人、翼人、萝莉啊不是矮人都可以啊,这世上多的是可以用来繁殖后代的种族,不过和人类结合时产下的子嗣外貌和血族最相近,血统传承也最稳定,所以血族一般都是哄骗一个漂亮女人结婚,然后和她过个几十年生个孩子,这种情况在我们血族内部很常见的。”
格里菲斯科普道。
“……‘哄骗’这个词用的妙啊。”
骨小力点点头。
“害,愿意和血族结婚的女人智商都不高,聪明人怎么会和一个比自己长寿几十倍的物种结婚啊,这种贵族小姐都是看爱情小说看多了。”
格里菲斯毫不留情的吐槽。
“告诉你个秘密,那些流传于世的人鬼爱情故事有一大半都出自我们血族自己人手里,就为了在人族的地盘上拐带个老婆回来的时候容易一点。”
骨小力:奇怪的知识增加了!.jpg
“所以你拱的第二个白菜是个人类喽?”
骨小力问道。
格里菲斯把吸尽的烟头在旁边的草地上捻灭,又点燃一根吸了一口,缓缓道:“嗯……在我看来,她原来的确是人类。”
“遇到罗兰时是我第一次孤身旅行,自那之后的两百年,我前后又旅行了二十多次,时间有长有短,旅行时也没有具体目的地,就是想到处走走,艾德大陆、蓬莱岛、亚特兰蒂斯、碧蓝海域、甚至是亚斯兰大陆上都遍布我的足迹。”
“我去过每一处名胜古迹,曾亲眼见证了许多在历史上留下印记的事件;我吃过每一个地方的特色小吃,记录了很多已经失传的美食秘方。在我276岁生日那天,我久违的想吃‘蒂芬妮的烘焙小屋’的巧克力蛋糕,于是搭车从晨曦帝国的边境前往麦田联邦。”
“在一座小石桥旁,我们相遇了。”
……
温暖的阳光从空中倾洒而下,绿色的农田间延伸着一条蜿蜒曲折的小路,虽然位居两国之间的交通要道,但这里却并没有沾染蒸汽时代文明的颜色,仍旧维持着原有的乡土气息。
在鸡犬相闻的田间小路上,一头上了岁数的老驴正拖着一辆板车不慌不忙地向北而去,板车上那身材佝偻的乡下车夫并没有伸手拽着老驴的缰绳,而是拿着手中的小酒壶有一口没一口的喝着口感极差的麦酒,惬意的欣赏着四处的农田。常年在这条路上行走的老驴也没惹出岔子,慢悠悠的朝着目的地的方向走着。
格里菲斯躺在装满干草的车斗里,嚼着嘴中的狗尾巴草,把兜里仅剩的四个银币数了三遍,最终也没能多变出一个来,不由得愁道:“我记得那家店里最便宜的蛋糕是五个银币吧,这可怎么整。”
“小伙子,我看你这一身穿着也不像是有钱人家,怎么想起来吃蒂芬妮家的蛋糕了?那可是王室贵族吃的东西,咱们这小老百姓可吃不起啊。”
车夫咽下口中的酒说道,嘴角的黄色酒液顺着下巴淌到他已看不出本来颜色的粗布衣上,留下一块逐渐扩大的污渍。
“想吃蛋糕和我没钱是两码事好吧?”
格里菲斯反驳道,自从上次家庭聚会后,他已经出来旅行了将近八年的时间,如今一身乡下小子穿的粗布衣裳,任谁看都是一个祖上穷三代的穷小子。
“唉,现在的年轻人啊,一个个的都心比天高,非要做力所不及的事,你说说,这一个蛋糕有什么可吃的,把这钱留着攒起来将来盖个房子娶个婆娘他不香吗?”
车夫理解不了格里菲斯的执着。
“我不买房子,也不娶婆娘。”格里菲斯漫不经心的说道,在心里补了一句:“而且老子比你爷爷的爷爷都大。”
“嘿,你这孩子。”
车夫摇摇头不在管他,坐起身来拽了一下驴的缰绳,让它转向出境必须经过的小石桥。
格里菲斯低头盘算着从哪能弄到一枚银币,不经意间的一瞥,目光忽然被前方一个身影牢牢吸引。
那是一个穿着浅蓝色田园风裙装的少女,她那亚麻色秀发编成的麻花辫从一侧肩上顺下来,在她高高耸起的胸前,伴随着她的脚步,忽悠忽悠地摆动着辫梢。
在这个瞬间,他对这个女孩一见钟情。
活了快三百年,他头一次真切的体会到心跳的感觉,仿佛要不顾一切的从胸腔中跳出来,全身的血液都在血管中欢呼着高速奔流,让他的手控制不住的微微颤抖,也让他时隔189年再一次在女生面前红了脸。
“得到她——”
一个声音在他心里说道。
他知道那是他自己的声音,他迫切的想要得到眼前的女孩,无论是生理上还是心理上,他想从所有层面上征服她,拥有她,让她成为只属于他一个人的红蔷薇,让她的名字响彻整片雷伏诺族,不,是整片魔宴同盟的领土。
他几乎可以看见女孩甜美的血液在身体内流动,随着他灼热的眼神流速逐渐加快,然后聚集在肺部——
“看够了吗!”
女孩羞怒的呵斥让他清醒过来,他才发现不知何时自己已经跳下车直勾勾的走到了女孩面前,咫尺之间,他甚至能嗅到女孩身上淡淡的奶香。
嗯?奶香?
为了避免本书被和谐,强烈的求生欲促使他低头看去,发现原来女孩身边有一个装满了鲜牛奶的大木桶,阵阵奶香是从木桶中飘出来的。
“你要买牛奶吗?我家的奶牛身强体壮,挤出来的牛奶很好喝的。”
女孩眼神不善的看着格里菲斯,让他觉得如果自己说出“不买”的话一定会被面前这个看起来很瘦弱的女孩子一拳抡翻。
“买买买,你这一桶我都要了。”
反应过来的格里菲斯说道。
“这么多你喝的完吗?”
女孩怀疑的问道。
“喝不完我就倒了呗,给。”
格里菲斯掏出一个银币。
女孩生气的拒绝:“不卖了,你走开!”
“怎么,不够啊,那再加一个。”
格里菲斯眼都没眨又掏出一个。
“多少钱都不卖给你!有钱了不起啊!”女孩怒道,“你再不走我喊非礼了。”
“哎别介啊小姐姐,何至于此,我就是开个玩笑。”
格里菲斯见女孩真的生气了,赶紧道歉。
“玩笑也不行,今天这奶我就是不卖你了!”
“好吧。”
格里菲斯耸耸肩干脆地转身离开,虽然他的确对面前这个女孩一见钟情,但也不至于刚一见面就死缠烂打,漫长的寿命也提高了他的耐性,他有大把的时间追求这个女孩,不急于一时。
……
“哈哈哈哈,这就是你和她的第一次见面?我要是那个女孩就直接把那桶牛奶扣在你的狗头上。”
骨小力幸灾乐祸的笑道。
“她要是真的扣了就没有以后那么多事了。”
格里菲斯惆怅的笑了笑,身边是一地燃尽的烟头。
“后来呢,你用了什么阴损的招数把人家追到手的,不会是强上了吧?”
骨小力看着格里菲斯,觉得这个货真干得出来。
“我在你心中到底是什么形象啊……”
“渣男,怂包,绝世憨批?”
“我特么就不该问……”
格里菲斯捂脸。
“继续说,我看看你还能水几章。”
骨小力催促道。
格里菲斯掏出最后一根烟,犹豫了一下还是点燃后叼在嘴里。
“我要讲的故事,还很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