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老三,大多数人会想不起他的脸。
老三出生在一个穷人家,很小就被卖过来,他生性寡言、不爱吵闹,总爱自个儿琢磨点什么:有时候对着戏服在纸上描花纹,有时候借着师兄弟的戏词自己研究。老三会识字,而且不仅会汉字,还会外语,他陆陆续续读了许多书。没人知道他上哪学的这些玩意。有人说他聪明,也有人说他愚笨。但他总比问些小伙多一份沉着和细心。他最爱背戏词,一遍遍眉飞色舞地模仿,老三心里清楚,他没有大哥的好嗓门,也没二哥的好皮囊,只得逼自己在唱法和技巧上更胜一筹。因此后来的每一场演出都少不了他。他爱唱青衣,但从不哗众取宠,只是默默衣衬托大哥二哥的小惊艳之处。但倘若是没他这片叶,再好的花也红不起来。于是他就好似白开水一样,无色无味,但又不可或缺。
分家以后,大哥二哥各奔东西,只有他最后走。走之前,他把戏园好好打扫了一遍,仔细地看遍每了角落:。他坐在戏台上,回忆起师兄弟们练习的场景,想起一人犯错集体挨打的场面,想起师父临终前眼睛里溢出来的泪水。他郑重地把戏服放进箱底。
他就一个人坐着,不吃不喝。沙子刮进他的眼睛,风灌进他的领口。太阳从天上掉下去,只剩月亮陪着他。他守在这,像大门上贴的门神。笔直地坐到第二天天亮。
老三没离开北平,他找了个胡同,开了个小学堂。北平的胡同就像个迷宫,没人知道老三从哪里来,以前是做什么的。只知道现在这个小伙子是个教书先生,绰号老三,不怎么爱笑。
起初只有几个邻居,图便宜,把孩子送到他这来上学。但几个孩子听了几节课以后像是着了魔,回了家就抱着书本读个不停。即使是以前最调皮捣蛋的孩子,也能坐下来安心做功课。
于是小学堂吸引了很多好奇的人们,人们趴在窗户上看他上课——他朗诵诗词声情并茂,令人为之动容;讲演课文生动活泼,神采飞扬……他只有在讲课的时候,眼睛是亮着的,嘴角是带笑的。他将枯燥讲出生动,化腐朽为神奇,这哪里是在讲课?分明……分明,就像在看一场扣人心弦的大戏,难怪孩子们听着入迷——大人们也难以自拔。小学堂的名气大了起来,人们争先恐后地把孩子送来。老三看着满教室的孩子们,就像看到了当年的师兄弟们。因此只有在课堂上,他才会放松地笑,他爱孩子们,孩子们也爱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