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无数次想象过,与白雪杀手见面的情景。这些情景里有拔枪对峙,有激烈的追逐打斗,却唯独没有过像今天这样,在审讯室里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同他交谈。
他叫方舜瑾,三十二岁,职业是心理医师。他是一个相貌清秀,带书卷气息的青年男人,与犯罪心理学家提供的侧写画像相符,他气质柔弱,养尊处优,经济条件优渥,必定生长在以女性为主体地位的家庭中,才会以杀死女性的方式以证明自己的强力——资料显示,他的母亲是一位强势的女商人,去世后留给他一大笔遗产,而他父亲早年间便同他母亲离了婚不知去向,他在一位强势的单亲妈妈的荫庇下长大,性格受到压抑而扭曲。
或许他根本就不是一个性功能健全的男人。许多犯罪心理学的研究表明,性缺陷所导致的性冲动无力宣泄,是许多男性犯罪者实施犯罪的主要缘由。
他面部轮廓较深,天花板上日光灯当头照射下,他两片高耸的颧骨在脸颊上投下大片阴影,那使他整张脸看起来都显得阴沉。他气质中有女性化的阴郁,是那种回南天发霉的墙壁一样,使人不舒服的阴郁感。他整个人就像一片荒芜的沼泽地,活物与太阳光陷进去,只会翻上来湿漉漉的,腐臭的烂泥。
他向我打招呼:“冬芩,你好,我们又见面了。”
他态度熟络自然,仿佛我是他一位多年未见的友人。
直到他开口,我才恍然发觉,我对这个人有印象,我曾经见过他。
“想起来了?”他饶有兴趣地打量着我,笑着问道。
我想起他是谁了,十年前,他曾是我妹妹的家教老师。
那时候我在寄宿制中学读高中,偶尔周末回家,曾与他有过数面之缘,只记得他是个乖巧清秀的男孩子,在一所有名的大学里念心理学,给我妹妹教英文。妹妹跟我提起他,对他评价极高,甚至不乏溢美之词,夸他长的好看,夸他学识渊博,夸他待人接物有绅士风度,夸他性格温柔可亲,简直要将他捧到天上去。
那时候妹妹总对我说,方哥哥是除了爸爸妈妈跟姐姐以外,她在这世上最喜欢的人。
我以为那不过是小女孩做春梦,再加上高中课业繁多,根本没把妹妹与那位年轻家教老师的事放在心上。
妹妹是冬天生的,她刚过完生日不久,那年冬天第一场雪就来了。
“冬芩,你知道吗,在这世上我最喜欢的女孩,必定是你妹妹冬芦。”
他对我笑着,目光闪烁,似乎也沉浸在回忆里。
“她是我的生命之火,是我的梦开始的地方,天下所有词句,任何语言,都不足以形容她的美好。”
我的手放在膝盖上,手指紧紧攥着裙边,把自己捏得指节发痛。我死死盯住他,感觉目眦欲裂,热血涌上脑际。若非我时刻提醒自己,记得自己的职责,我一定会直接掐死对面那个混蛋。
“冬芩,你跟你妹妹长得很像,看见你,我就像看见她一样。”
“你屁话说完了吗?”我用拳头捶了一下桌面,忍不住爆了粗话。
他摊开被手铐锁住的双手,耸了耸肩表示无奈。
“难道你不想知道你妹妹生前最后一句话说的是什么吗?”他流露出遗憾的神情,“十年过去了,我依然记得,她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呼唤的人是你,是她最爱的姐姐。”
“她要你救她,她喊着,姐姐救我!”
他笑出声来,用促狭的眼睛看我,仿佛从围栏中观看被激怒的大猩猩,他搜寻着我的愤怒,欣赏着我的愤怒,并从中获得愉悦。
我一拍桌子,站起来,同时抓住他的衣领,也把他从椅子里拎了起来。我怒视着他,他却丝毫不在意,漫不经心地用一双笑眼看我。他一直在笑,那笑让人不爽极了,好似沾上爬行动物的黏液一般。
我的拳头最终没有砸在他脸上,我想起自己的身份与职责,闭上眼睛,慢慢松开手,任他滑坐回椅子里。
“你该从镜子里看看你刚才的表情!”
他拿手指着我,张开嘴肆无忌惮地发出恶毒的大笑。
“太好笑了。哈哈哈哈哈!”
我就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手指紧扣住桌面边缘,等他笑够了自己停下来。我知道我的面色一定不好,但我仍能保持镇定,不至于失去理智。
“为什么杀人?”我听见自己声音里的颤抖,“为什么,杀我妹妹?”
他立即停止了大笑,手肘撑在桌面上,抬头与我对视。他的眼中是一片光线与风都进不去,死气沉沉的深渊。
我在与深渊对视。
“愚蠢的问题。”他不屑地撇嘴,“人为什么要吃饭睡觉,为什么要结婚生子呢?”
“你把杀人当做吃饭睡觉,结婚生子吗?”
“我相信每个人来到这世上,都有其存在的意义,每个人都应当找到属于自己的使命。”他微笑起来,露出整八颗整齐洁白的牙齿。笑容在他脸上失去了灿烂的意义,只会让人感觉阴森可怖。
“做心理医师的这些年,我见过太多太多迷失了自己的人,包括你,你现在不也在人生的迷雾中,摸索前行的道路吗?”
“我自己也曾迷失方向,直到我遇见你妹妹,一个天使般的女孩,纯洁完美的造物,我才明白自己存在的意义。”
“如果有一个人,能让她们在最美好的年纪死去,不必为柴米油盐烦恼,不必为蝇头小利操劳,不必在日复一日的,平凡无趣,烂泥一般的生活里挣扎受苦最后变丑变老,不必生下她们不爱的子女,不必奉献一生扶养任何人长大——她们永远都是小小的,天真烂漫的,她们的美丽永远不会变质。”
他愈说神情愈亢奋,双目在眼镜片后面闪烁着奇异的亮光。
“冬芩,你该感谢那个人,帮助你妹妹结束她漫长而无趣的人生。”
我终于没能忍住,冲他那张欠揍的脸上挥出一记直拳,将他打趴在地上。
廖队与重案组的陈副组长立马冲了进来,一左一右架住了我。但此刻我已经冷静下来,我从没有这般冷静过,看着方舜瑾捂着淌血的鼻子蜷缩在地上,我只感觉我仿佛在向下坠去,直坠入无底的深渊。
“嘿。”
方舜瑾看着我,咧开嘴笑,鲜血染红了他的牙齿。
“你喜欢红色高跟鞋吗?”
就在我呆在审讯室,与方舜瑾共处的那半个钟头里,接线员接到了一个报警电话,说在城东老城区的一家情人旅馆发现了尸体。
报警那人并未留下姓名,电话再拨过去时,只有关机提示。
市局立即通知该街道派出所,火速赶往那家情趣旅馆,果然在127房间找到了一具赤裸的女尸。
她最多不过二十五岁,死后面容看起来仍年轻标致,脚上被人套了一双红色高跟鞋,裸身躺在铺红色床单的圆床上,犹如玫瑰花里一根纤细的蕊。
根据尸斑与尸体僵硬程度判断,死亡时间不超过三小时。死因初步诊断为窒息身亡,因为她脖颈上有明显的瘀痕,但却不是丝巾之类较细的绳状物所致。
她是被人掐死的,用手掌与手指。全身上下再找不到其他伤痕,连性侵的痕迹都没有。
她不是白雪杀手的猎物。她死亡时,方舜瑾已然投案自首。
我读完了廖队给的报告,一张张地翻看现场鉴证人员拍的照片,直到看见女尸脚上那双红色高跟鞋的特写,我才感觉到,有一滴冰水,自天花板上滴落,啪嗒,落在我的颈后,接着淌进我的衣领里,把凉意带到我的脊背上。
女尸脚上穿的那双红色高跟鞋,同方舜瑾自首,我被紧急召回警局那天,路上遇见的那个陌生男人送我的鞋子一模一样。
我耳边响起了方舜瑾刺耳的笑声:嘿,你喜欢红色高跟鞋吗?
我终于明白方舜瑾为何会自首,他在人间找到了一个接班人,那个接班人会帮他完成未完成的使命。
“你该感谢我,没有让我的律师起诉你。”
两天后,方舜瑾又要求见我,虽然我因为对犯罪嫌疑人动手而面临停职甚至拘役处分,廖队仍给我与方舜瑾见面的权利,算是带罪立功。他说的没错,我的确该感谢他不起诉我,但与此同时,我失去了发泄愤怒的任何机会,如果我再一次被激怒,可能要交出配枪与警察证了。
方舜瑾的鼻子上贴着纱布与医用胶带,我似乎打断了他的鼻子,那让他的声音听起来像闷在水缸里,滑稽极了。
“上次我问你的问题,你还没有回答我。”
他顶着脸中央那只烂鼻子,露出微笑。
“你喜欢红色高跟鞋吗?”
“我见过他,对吗?”我望着他深渊一般的眼睛,“是你让他给我送来红色高跟鞋?他是谁,你培养的接班人?还是你狂热的信徒,一个发了疯的模仿犯?这就是你来自首的原因?你找了个同伴为你在外面继续杀人,你自己留在这里继续愚弄警方?”
方舜瑾微笑着放松身体,轻轻叹出一口气。
“第一,你错了,我来自首,一方面是因为我生病了,警官,我得了癌症,胃癌晚期,我已经把我肚子里能切的东西都切掉了,但癌细胞还是扩散到了全身。另一方面,是因为我没几天好活了,我想在死前,为你做件特别的事,算是我对你的补偿。”
“因果循环,报应不爽。”我冷笑,“你杀了那么多人,早该料到有这么一天。”
他又发出一声叹息。
“第二,我的确认识他,但他所做之事并非我指使。我可以帮你阻止他,甚至帮你解决她,这是我唯一能为你做的事了。”
“我见过他,知道他的样貌。”
“他是一名专业化妆师,最精通变装,甚至于你所见的,根本就是他乔装之后的模样。”
“他是什么人?”我感觉自己的衬衫已被汗水濡湿,紧紧贴在后背上,“告诉我他的名字。”
方舜瑾静静看着我,我的愤怒与恐惧一定教他尽数看穿,不然他不会露出满意的微笑。
“他叫钟乾,曾是我的病人。他的精神状况一直令我担忧,我曾介绍他去精神病院,他拒绝了,从五年前开始,我就再未同他见过面。这五年间,他不断给我写信,每一封我都会认真回复。他是个有趣的年轻人,并且狂热地崇拜白雪杀手,他甚至能让我产生一些疯狂的灵感,与他交谈我感觉很愉快。”
“他是个聪明的孩子,只需要稍稍点拨,便能通透。”方舜瑾露出遗憾的神情,“可惜他不够细致,缺乏理性,太过疯狂,渐渐不受控制,已经派不上用场了,我原本已打算放弃他,但现在看来,他已经算不得一个废品,根本是一个危险品。”
“他在信件里提到了他所谓的宏伟计划,他说他将取代白雪杀手,成为人们心目中恐惧的化身,成为一个超越恐惧本身的存在。他已经失去了理智,不然也不会故意在你面前现身。他是为了让我看见,为了获得我的肯定,为了向我证明他有取代白雪杀手的能力。”
“他是疯了,可他没变蠢,至少红色高跟鞋这个主意我以为妙极。”
我忍不住打断他的废话:“告诉我怎么找到他?”
他瞪大眼看我,笑出了声:“你以为我是导航卫星?他现在蛰伏在这个城市中,只要他不出来,谁也没办法找到他。”
“不要急,等他有下一步动作。他每行动一次,留下破绽的几率便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