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顼正站在树下发愣,突然听到茅草屋方向,一个人正在呼唤自己,仔细一看,是在草堂前喝茶的老人,他穿着齐膝短衣,扎着裤脚,粗布麻底鞋,笑意盈盈的站在那里,眼里带着嗔怪。
他不由自主的朝老人奔去,草地很软,带着午后的暖意,他无意中低头看了一下,不由大吃一惊,原来他发现自己的脚,是两只鸡脚;转头一看,身上铺满了雪白锃亮的羽毛,尾巴上的翎毛高高翘起;路过小溪,他朝水里看了看,自己长着一簇鲜红的鸡冠,尖尖的嘴巴。
不知什么时候,他变成了一只大公鸡。
“他”迅速跑到老人身边,想问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记得自己正想摘洞冥兰芝,怎么突然自己变成了大公鸡,这里又是哪里呢?“他”怀疑这是一场梦,怎么能证明这是梦呢?如果是人类,掐自己一下,就能醒过来;现在自己没有手,那就啄这个老人一下,如果他一生气,打自己一下,就可以证明了;
想到这,“他”跳起来,朝着老人的胳膊,狠狠的啄了一下,本以为老人行动缓慢,肯定能啄上,出乎“他”的意料,老人的手向外轻轻一拂,“他”就感觉一股劲风吹向自己,在空中歪着就飞了出去,“他”赶紧震动翅膀,落地时还是打了个趔趄。
他朝着老人说了一句话,但自己听到的,只是“咯咯咯”的鸡叫声。
看到大公鸡朝着自己不断的叫,老人哈哈大笑,带着“他”去了草屋后面的小院,那里有早就给“他”准备好的食物。
小院是黄泥做成的篱笆墙,只有一米多高,放了很多农具,角落里铺着厚厚的稻草,旁边放着给鸡喂食的木头槽子;
任顼低头一看,槽子里放着给“他”的食物,十几只一寸长小虫,形状似鳖,有三足,口长横纹,见到公鸡后,后退一蹬,口中射出黄色毒液,喷到一丈开外,“他”立刻跳起来躲避,未等小虫落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啄了一下,一只小虫进了肚子;
任顼意识到,自己不是公鸡,不应该吃这么恶心的食物,但是他会不由自主的去吃,好像这是世间最好的玉盘珍羞,转眼,十几个小虫落入肚中,“他”感觉自己饱了。
看到“他”吃饱了,老人非常高兴,哼着小曲回屋了。
任顼想起来,他吃的这种三足小虫,应该是一种叫蜮的虫子,是上古时代的剧毒生物,如果自己不是大公鸡,可能吃第一只的时候就已经毒死了,现在自己不由自主的都吃了,不知道会不会有问题。
半夜,安静的趴在稻草上,“他”感觉自己的听力和视力增加了好几倍,附近树上虫子爬行的“窸窸窣窣”声,墙外老鼠的打洞声,清晰可辨;眼睛也可以在月光下看清楚地上的蚂蚁在搬家。
草房只有一个后窗,极小,木头窗框,任顼走过去,想看看主人在做什么,“他”飞起来,借着墙边的方砖飞上窗台,朝里望去,屋里已熄灯,隐约可见一铺大炕,一个老人躺在上面,辗转反侧。
刚从窗户跳下来,“他”发现在木门后面,有一只碧绿色的眼睛在看着自己,红红的脑袋露了一半在外面,“他”想看清楚,刚走过去,这个“人”就消失不见了,“他”飞上墙头,环顾四周,发现远处一只动物隐身树上,它身似蜥蜴,有两尺长,背部甲板从脑后长到尾巴,尾巴上有长刺,全身赤红,;对视了一会,这只动物消失不见了。
第二天一早,大公鸡还没等吃自己的食物,主人家来了客人,一个中年男人,身材削瘦,身披白色大氅,身后跟了一条狗,白毛细腰,大耳低垂,脖戴皮项圈,额头有“一”字形肉瘤。
客人进了茅草房后,白狗绕到房后,进了了篱笆院,公鸡看到白狗进来,警惕的盯着它,现在“他”只是一直大公鸡,如果白狗欺负“他”,“他”不见得能赢;意外的是,这只白狗非常温顺,进来以后低眉顺眼,趴在了稻草旁边,在暖暖的太阳底下,不一会就发出了轻轻的鼾声,真是一只懒狗。
任顼看着它,白狗脖颈上的皮项圈,上面隐约有字,凹刻篆字,侧过头来看了半天,能看清两个字:天枢;或许是这只狗的名字吧。
中午,“他”和白狗跑出去玩水,灿烂的阳光下,清新湿润的空气,淙淙的流水声,狗和鸡都撒起了欢,踏起的水花打湿了它们的身体,白狗甚至在里面打起了滚。
客人要离开了,跟来时一样步履匆匆,白狗跟在身后,回头看了公鸡一眼。
晚上,主人家又来了一个人,远远的,大公鸡看出,是当初帮助过他和飞琼的中年大叔,他当然没有认出任顼,直接进了茅草屋;
一两个时辰以后,不知道他们谈了什么,主人和中年大叔一起走了出来,进了后院,主人来到稻草旁边,拍着大公鸡,嘱咐道:这一次辛苦你和罗什大叔走一趟,回来我好好的奖励你,路上不要惹什么麻烦。
语气有些依依不舍,大公鸡朝着老人“咯咯咯咯”叫了一阵,他回头跟罗什大叔说,你把它带走吧,做完事就让它自己回来,我已经嘱咐过了。
大叔的打扮,跟上次见面的时候一样,腋下还是夹着那把镰刀,每次见他,他都忙忙碌碌的,好像随时要到哪里去割麦子。
大叔急匆匆的在前面走,边走边自言自语,公鸡紧紧的跟在后面,俩人翻山越岭,路上都是古木奇树,千奇百怪,树木的枝梢交错着,伸展开来繁盛的树枝如碧绿的云,把蓝天遮了个严严实实,他们走的路,好像一条巨蟒爬过草地后留下的痕迹一样,蜿蜒曲折。
七八天后,俩人来到了一个镇子,进了镇口,任顼一眼认出,这是舅舅家所在的镇子;
找到站点,一辆破旧的客车开来,他们上了车,任顼看到,飞琼和“自己”就坐在车的前端,它“咯咯咯咯”的叫了几声,引来车里一个大妈反感的眼神。
车子到到了终点站:太平镇,任顼好像明白了点什么。
下了车,飞琼和“自己”打听了一下路,就直接朝着辟支洞的方向走去,大叔跟了上去,慢慢开始拉扯闲话,最后聊的火热,任顼听着他详细的讲解辟支洞的由来和历史,眼睛观察着那个“自己”和飞琼。
长这么大,他从来没有从这样的一个角度看自己,这或许就是角色的偏差,人真的很难知道从另一个人的视角看自己是什么感觉,在公鸡眼里,现在的任顼就是一个陌生人,他认真的和罗什大叔打听着辟支洞的细节,而飞琼呢,默默的走在前面,完全没有注意到他们说话得内容,客观的说,他真的没有飞琼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