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沈重武换了一身新衣服,整个人看起来更精神了。央着杨雪和媒人一起,三人拎着大包小包往王家走去。
王家住在城西,三间房子,院子很小,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厨房直接是在院子里搭了一个茅草棚,院子里整齐的两块菜地各种蔬菜生机勃勃,不同种类的菜被竹栅栏分开,看上去井井有条,一些需要攀爬的菜也可以通过竹栏往上长。人家说以小见大,从这个小菜园就可以看出这户人家是真的过日子的人。三间正屋,中间堂屋,一左一右各两间房,连着后院还有两间偏房,带一个小院子,围墙用墙砖砌起来的,比较安全,一间养了十几只鸡,另一间两头猪,这是生活的气息。
“大姐,我给你道喜来了,这位是沈公子,这是沈公子的嫂子,我们来是给令千金提亲的,这位沈公子爱慕贵千金,相求取为他沈家妇,这是沈公子的生辰。”一进堂屋坐下,媒人就迫不及待的开口说话,说着把一张红色的纸递给了王家婶子。
王家婶子不接庚贴,也不说话,虽然自家闺女昨天已经透过气自己,仍然用眼神不断地扫视着重武,从头到脚,从前到后,来来回回看了几遍。重武此时紧张得不行,感觉腿都在抖,但是他能认输,得绷着,硬生生地死撑着。要想取人家姑娘,就得有接受刁难的准备,毕竟人家姑娘在家也是宝贝着长大的,挑臭男人的刺很正常啊,很正常啊,腿别抖,钢住。
“沈公子今年贵庚?我家姑娘不做妾的。”王婶子眼神尖锐地盯着重武,好像重武只要回答不满意,就能随时把这一群人打出去一样。
“婶子,在下今年二十又三,以前没有过婚约,也没有妾室通房之类的,之前一直在边塞戍边,打了三年仗,刚回来一个多月。我家里就剩了我一个人,如果婶子能把令千金嫁给我,我保证一定好好待她,家里大小事都听她的,爱护她,不让她吃亏,我也会把婶子当自己亲娘对待,把弟弟当自己亲弟弟待的。”重武一股脑的把自己的心里话全说出来了,说出来了以后松了一口气,也不紧张了,腿也不抖了,死就死吧,大不了明天又来,我天天来,总能打动你。
“你现在嘴上说的好听,万一以后对我闺女不好怎么办?”王婶子提出自己的疑问。
“不会的,我一定对她好,如果我对他不好随便您处置。”表态要快,态度要坚定。
回答她的还是王家婶子的怀疑的眼神。
“婶子,可否容我说句话?”杨雪在此时突然发言,得到王婶子的点头同意以后继续说道,“我这个二弟比较死心眼,认定一件事认定一个人就是一辈子的事,我知道婶子的顾虑,我们都是女人我明白的,你看这样可行,我们可以先约定,然后我和媒人当见证人,如果二弟对令千金不好,到时候任凭你们处置,或者您把您的要求提出来,我们白纸黑字写成契约。”
“不用了,我还信得过你们,不过我丑话说在前面,如果你对我女儿不好,到时候我是要去找你们要说法的。我就这一个女儿,她跟着我吃了太多苦,我不想逼她,等我去问问她意见再给各位答复。
进去到里间,王婶子就在那一笼小鸡旁边看到了靠在墙上的女儿,走过去摸了摸女儿的脑袋,“你觉得沈公子怎么样,你昨天见过他,他行事怎样,你喜欢不?你喜欢,娘亲就答应她们,你不喜欢,娘亲就去拒绝她们。沈家孩子也是我看着长大的,她娘也是可怜人,也算是知根知底的。”
王春兰把头靠在母亲肩膀上,“可是我舍不得你和弟弟,我嫁人了,你怎么办,弟弟怎么办?要不你们跟着我一起去行不行。”
“傻孩子,哪有嫁人还带着娘和弟弟的,你又没有出蜀州府,你想娘随时可以回来看看,沈家就他一个人,你过去就当家做主,也不用你去处婆媳关系,姑嫂关系,从这里看确实是个不错的人选。”还有她没有说出来的是,能够让杨娘子作保的人,应该不会太差。
只听到小鸡“叽叽叽叽叽叽”的声音,听不见女儿的声音,王婶子一下又一下轻轻拍着女儿的背。
“娘,我想先同沈公子谈一下,再做决定。”春兰拉着她娘的袖子可怜兮兮地。
“我去叫他进来,你放心,我就在门外,有什么不对的,你大声叫我就听到了。”
婶子刚走,一个小脑袋就出现在门边上,“姐,你要嫁人了吗?你放心,我长大了,是男人了,我会对娘亲好的,我是你的靠山,以后她欺负你,我就揍他。”说着举起自己的小拳头,作打人状,听见有人朝这边走来,赶紧一下子就溜走了。
“王家妹子可是有什么话要问我的,我一定实话实说,不敢欺瞒。”说着一揖作到底。
“你喜欢我吗?只是喜欢我这个人,而不是同情我的遭遇。”
“我当然是喜欢你这个人了,为什么要同情你,你们孤儿寡母的通过自己的双手,把日子过的这么好,需要同情什么。”说着憨憨地抓后脑勺。
“……你昨天第一次见我,就确定我了?我哪里得了你的看重?”这是王春兰一直疑惑的地方,一见钟情吗,感觉不怎么可能啊,但是心还是有一点酸酸的,软软的,怎么回事。
“我说了你别生气啊,”的到春兰肯定的点头以后继续道,“我会关注你是因为我之前就在找媒人给我介绍,媒婆找了好久才找到最合适的你,各个方面条件都和我最配,我相信她的眼光。还有就是我开门的时候,你笑起来的酒窝很看好,看的我想去摸它,还有,昨天我进书房给你们送零嘴的时候,你认真画绣样的样子我很喜欢,我也喜欢你对生活的热爱,并没有因为生活暂时的苦难就移了性子,反而把生活过得有模有样……”
……
“我恐怕没有你想的那么好,我这个人比较小心眼,不喜欢我的男人看别的女人,如果他有了其他女人,我会和离,带着孩子走的远远的,从此再也不见他,我也比较护短,我娘和我弟弟我要管着的,我弟弟还那么小,这样你也不嫌弃?”春兰倔强地说。
“你就是最好的,在我眼里。”重武慌乱地打断了春兰妄自菲薄的话,“真的,我以前很苦,我觉得很值得,因为那些苦是为了以后的甜,我如果娶了你,不会让你受委屈的,你的家人就是我的家人,她们可以去我们家常住,我们也可以回家常住,世界上只有一个妻子的男人那么多,我相信以后老了,我们也会是其中的一对,我们会告诉儿孙,爹娘情比金坚,他们的小世界只有彼此,这样的日子,想想都很美。”
一刻钟以后,两个人才一前一后的从后面出来,众人看见两个人脸上的表情,就知道事情成了。
“恭喜恭喜,姻缘天成,今天沈王两家定下鸳盟,可喜可贺。”媒人适时挑明关系,再一次把男方的庚贴递过去,这次王婶子接过了媒人递过去的红纸,然后把自家闺女的生辰八字递了过去,这婚约就正式成了。
接下来两家忙的不可开交,因为两个人年龄摆在那里,所以商量过了找人算了一个最近的好日子,七月初七,也就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所以两家人忙着嫁妆聘礼的。两个小儿女确定了日期以后,按习俗是不能再见面的,尽管两人正是情浓的时候,也必须分开一段时间。
七月初七,乞巧节,这天蜀州府城非常热闹,官府取消了这天的宵禁,一部分人早就约好一起去看灯会,吃巧果,去葡萄架下听牛郎和织女说悄悄话,另外一部分人就是沈王两家的亲戚,今天是沈重武和王春兰大喜的日子。本来不准备大办,谁知一起参军的小伙子们,听说重武要成亲,都提着礼物来贺喜。喜宴同样还是卖面的杨大叔操持,宴席的事情交给他,大家都放心,几十年的老邻居了,知根知底的嘛。
一大早新娘就起床了,洁面化妆,穿喜服,梳头。梳头的事找的是十里八乡最有名的全福太太,老太太一生先苦后甜,夫妻恩爱,子孙满堂,其乐融融,所以找她梳头,是想让新娘子能有她的好福气,让她给新娘子赐福,人们总是会愿意接受美好的事情,或者美好的愿望。新娘子的喜服上绣着石榴花,褂子外绣着孔雀开屏的图案,镶金色边线,盖头上绣的鸳鸯戏水图,寓意美好。准备就绪以后,就有新娘交好的人过来送祝福,陪着新娘子,一时间小院里响起快乐的笑声,大家都真诚的祝福春兰,春兰也对未来的生活产生了无限的向往。
“新郎来啦,新郎来啦。”一阵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响起,提醒人们新郎来接新娘子了。新郎一身红色喜服,上面绣着祥云图案,外面黄色褂子上绣着麒麟瑞兽。整个人看上去喜气洋洋的,配上他露出一口大白牙的笑容,看上去很傻,但他的笑容很感染人,是发自内心的高兴。
新娘子听着周边人不断地跑来八卦外面的情况,内心也开始紧张起来,十指把绣帕抓了又抓,手指关节都捏白了,后来消息越来越多,新郎撒了很多铜板,大家蜂拥而上,结果新郎被兄弟们掩护着就进门了,新郎念了催妆诗,新郎高兴得像二傻子,新郎给岳母磕头了,岳母眼含热泪啊,小舅子刁难新郎,新郎老实听着……慢慢就不紧张了,甚至还有一丝丝的期待,期待什么呢,期待和那个成熟的大男孩喜结连理,期待和那个大男孩的小日子能够过的越来越好,期待能够和那个大男孩绵延后代,儿孙满堂……
全福太太把鸳鸯戏水的盖头盖在了新娘子的头上,牵着新娘子出门拜别高堂,看着新娘子的母亲把自己孩子的手交到了新郎手里,看着新郎牵着新娘子上花轿,花轿越走越远,走向他们的未来……
新郎把新娘子接回到自家以后,拜过堂,行过礼,敬过酒以后,就被带进了新房。入目全是喜气的红,红烛高燃着跳动着,就像她的心一样,忐忑着,高兴着,期待着。
七夕,牛郎织女相会互述衷情,重武春兰并蒂开花,喜接连理枝,藤缠藤绕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