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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凶夜厄榭无面家仆禁脔烈欲记

有天夜里,有个地方,有人写书。

女孩掠过夹道树,不要命地往前跑,踩得脚下砂砾咯咯直响。心跳很急,肺叶不住吞吐夜间冰冷的空气,仿佛要爆炸。她紧盯前方的屋子。顶楼那一星灯火呼唤着她,好似诱惑飞蛾的烛焰。她前方,大屋后幽深的森林里,暗夜生灵粗声喘息,嘶哑咆哮。她身后,什么东西发出短促的哀啼。她心中暗想,许是某只小动物刚成了猛兽的消夜,不过也未可知……

她头也不回,跑得飞快,一直冲到门廊里,仿佛地狱群魔倾巢出动,在身后紧追不舍。月光苍白清冷,映得廊柱仿佛森森白骨,恍然一副巨兽遗骸。她抓着木头门框,喘着气,回头张望来路,若有所盼。接下来,她开始敲门,起初小心翼翼,后来力度渐增。敲门声在屋中回荡。她恍惚觉得,有人远远地在敲另一扇门,声音低回,沉闷如死。

“求求你!”她喊道,“要是屋里有人——要是有人——请让我进去吧。发发慈悲!开开恩吧!”她觉得自己的声音听来十分古怪。

顶楼的光闪烁了一下,消失了,然后又出现在下方的窗户里。看来,那是一人一烛。烛光渐渐隐没。她匀着气。仿佛过了整整百年,脚步声才在门后响起。歪斜的门框上有道木缝,缝隙中漏出一点昏光。

“有人吗?”她问。

门后的声音如枯骨般干涩,仿佛即将归于尘土,散发着羊皮残页和墓上帷帐似的霉味。“啊,来者何人?”那声音道,“竟于这万夜之夜前来唤门。”

听了这话,她的心依旧悬着。大屋仿佛黑暗中的孤岛。她看着夜色,站直身子,掠了掠鸦翅般乌黑的卷发,开口说道:“小女阿米莉娅·恩萧,近日家中不幸,身成遗孤,此行原是要为法肯莫爵士一双子女执教。在伦敦寓所小会期间,爵士无情的目光让我不安,却又令我向往。他那鹰隼般的容貌始终萦绕我梦中,挥之不去。”

“既是如此,您于这万夜之夜拜访本处,又欲求何事?法肯莫堡离此二十里有余,隔着一片荒沼。”

“车夫要么是个坏心眼的东西,要么就是害了或真或假的哑病。一路上他沉默无言,只知哼哼唧唧,做些怪声响。离这里还有一里来地,他就停了车,摆手表示再不前进,还催我下车。我决意不动,那坏东西便将我推在冷冰冰的地上,径自打着可怜的马儿,循原路狂奔而去。我的包裹行李全被他一并带走。可怜我百般呼唤,也没能叫他回头。我身后,深邃的黑暗在阴森丛莽中蠢蠢欲动。我见贵处有光亮,就……就……”话到此处,她再也无力逞强,终于呜咽起来。

“令尊莫非是……”门那边的声音说道,“……休伯特·恩萧大人?”

阿米莉娅连忙止住眼泪。“是,是,正是家父。”

“您……您说令尊已经过世?”

女孩又想起父亲来。她还记得遭遇漩涡那天,他身穿一件软呢夹克。父亲被大浪抛在礁石上,永远离她而去。

“母亲遇难,家父搭救不成,两人不幸双双溺死。”

她听见钥匙在锁眼里沉闷地转动。铁闩抽去时,门后传出两声隆隆巨响。“欢迎回来,恩萧小姐。您已是这无名大宅的新主。啊——您竟于这万夜之夜归来。”

门开了。

门后之人手持一炷牛油黑烛。烛光从下方照上去,那张脸在一明一暗中十分怪诞可怖。该不会是南瓜灯成精吧,阿米莉娅暗想,老年版巨斧杀人狂也不是毫无可能。老人招手叫她进屋。

“你为什么老这么说?”她问。

“老怎么说?”

“‘万夜之夜’呗,你都说了三遍啦。”

那人盯了她一会儿,什么也没说,又探出根色如枯骨的手指,让她进门。女孩一踏进屋子,老人就将烛火举到她脸旁,直勾勾地打量。那眼神并非全然疯狂,可也沾不上半点理性之光。他仿佛掂量了一会儿,随即咕哝一声,点点头,只道:“这边。”

她随着他,走过长长的走廊。烛火在两人身边投下古怪的影子。无论老爷钟,旋梯,还是桌子,都在昏光中舞蹈跳跃。老人摸出钥匙串,在楼梯下打开一扇门。黑暗中,一股气息扑面而来,那是霉烂,是尘斑,是长年弃置的冷寂。

“这是要去哪儿?”她问。

老人没听懂问话般点点头,说:“有真实者,也有不可以表象论者,更有以表象为表象者。记住我的话——牢牢记住,休伯特·恩萧之女啊,你懂了吗?”

她摇摇头,可老人已经头也不回地走去。

女孩跟着他走下楼梯。

遥远的另一时空中,年轻人将鹅毛笔狠狠掷在稿纸上。黑墨染了整整一令纸,又溅在整洁的桌上。

“不行啊。”他一边沮丧地说,一边用纤细的食指涂着新墨迹。棕柚桌面显得更暗了。他心不在焉地抬起手指,揉了揉鼻梁,在脸上留下黑黝黝的一抹。

“不行吗,少爷?”管家已经悄没声息地走进屋里。

“又是这样……图伯[27]。趣笔总想露头,自我谐拟[28]在事物背后低语。我忍不住打趣自己,打趣写作——这涂涂抹抹的勾当!”

管家目不转睛地看着小少爷:“我想吧,有些圈子里是很看好幽默感的。”

年轻人托着脑袋,焦躁地用指尖揉额头。“话不是这么说,图伯。我想再现生活,还原世界本相,反映人类境遇。可是,一旦下笔,不知怎么就放肆起来,像个恶作剧的小学生,只知道玩些小花招,拿同行那些穷讲究寻开心。”说话间手上的墨已经沾了一脸,“都是上不了台面的小把戏。”

阁楼上,从禁室里传来一阵哀号,声音怪诞悠长,在屋中久久回荡。年轻人叹了口气:“该去给阿加莎婶婶送饭啦,图伯。”

“好的,少爷。”

年轻人拈起羽毛笔,心不在焉地用笔尖挠了挠耳朵。

在他身后昏光中悬着的,是曾曾祖父的画像。很久以前,油彩涂就的双目就被细细挖去。眼下,一双货真价实的眼睛泛着琥珀流金,从画布空洞中望出来,打量着作家。若年轻人回身看去,一定会觉得那要么是个大猫,要么是只畸形猛禽,绝非人类的双眸。可是,他没有回头,只拿过纸,用笔蘸了新墨,又写起来。

“啊……”老人将黑烛放在一架沉默的小风琴上,“他是我们这群奴隶的老爷——虽然大家都愿意自欺欺人,忘记身为仆役,可每到他有所希求之时,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他浑身一抖,深吸一口气,简单说道,“满足他所需。”

风暴渐渐逼近,风从空窗框中灌进来,吹得窗帘猎猎作响,仿佛蝠翼。阿米莉娅在胸前握紧一方蕾丝手帕。那手帕正面绣的,正是她父亲的名号。

“那扇门怎样了?”她轻声问道。

“早在您先祖时就已封了。他留下永不开启此门的命令,然后再没人见过他。不过,相传地窖与墓地间仍有秘道相连。”

“那么,第一位费德列克爵士夫人……”

老人黯然摇头:“疯疯癫癫,无药可救。顺便说,那女人大键琴弹得可真烂。爵士一直说她早死了,这话也许有人信。”

女孩低声重复一遍最后几字。再抬头时,眼中已满是决然之色:“我自己呢?现在,我已明白自己为何在此,依你看,我该怎么办?”

老人环视空旷的大厅,急切地说:“走吧,恩萧小姐。趁现在还有时间,离开此地,为了活命快些逃吧,为了你永生不……呃啊。”

“我永生什么?”问话的音节还未从女孩朱唇上滑落,老人已经颓然倒地,只见半支银矢兀然没入他脑后。

“他死了。”她惊道。

“是了。”大厅那头,一个无情的声音遥遥应道,“姑娘,他早就死了。说真的,我看他很久很久之前就不活了。”

女孩讶异着,眼看尸体开始腐败,肌肉溃烂,化成脓汁,骨骼碎裂,转为粉末。很快,老人的身形就变成一摊恶臭的秽物。

阿米莉娅蹲下身来,用手指蘸着那堆恶心东西舔了舔。她做了个鬼脸:“无论阁下是谁,这话说得不假。要我说,他已经死了百八十年啦。”

“我想写个现实故事,忠实反映当代生活。”年轻人对女仆说,“可是每次动笔,只能写出恶心吧唧的烂小品。怎么办呢?埃瑟……我该怎么办?”

“您问我,我问谁去啊,少爷。”年轻貌美的女仆说道。几周前,她刚在神秘机缘作用之下来到大屋。她又拉了几下风箱。炉火燃成温暖的橙白色。“可以了吗?”

“当然,不了,当然。”年轻人说道,“你可以走了,埃瑟。”

女孩提起空空的煤桶,不急不缓地走出休息室。

年轻人却站在壁炉旁沉思起来,完全没有回到书桌边的意思。炉架上有枚头骨,头骨上方悬着一双十字挂剑。

煤条断了,炉火噼啪一响。

脚步声。

就在身后。

年轻人转身面对来者:“是你?”

来人年纪约莫是他两倍。褐发间那一绺霜色无比有力地证明两人血缘相通。这陌生人双眼深黯狂野,一张嘴生得既显狂躁,又透着种古怪的坚毅。

“不错!是我。亏你还记得我这兄长。这些年来,你一直以为我死了。可我没死,或者说,我又活过来了。是了,我经过旁人唯恐避之不及的险路,终于回到这里,讨要属于我的东西。”

年轻人一扬眉毛:“不错,我知道了,这一切都是你的。可你要拿出证据,表明你确是家兄。”

“证据?我不需要证据!我的权利与生俱来,与血俱来,与死俱在!”说话间,他从壁炉上取下双剑,将其中一柄倒提,递向兄弟,“自卫吧,我的弟弟。愿强者得胜。”

火光中,剑身精光闪烁。黏,击,黏。戳刺与闪避连成精妙的对舞。有时两人仿佛踩着雅致的碎步,有时像在互相配合,演习宫廷礼仪,有时却又散发着纯粹的兽性气息,叫人目不暇接。两人在屋里来回,一圈,又一圈,斗下楼梯,斗上夹道,斗到大厅里。他们时而攫住窗帘,时而攀上吊灯,在桌间跳上跳下。

哥哥显然更为老练,或许剑术也更为娴熟。可是年轻人有股初生牛犊的蛮劲,出起招来好似着魔,逼得对手一退再退。咆哮的炉火燎着兄长后背,他探出左手,抓起火钳,没头没脑地向弟弟挥去。年轻人矮身一挫,手向前一递。这一剑轻巧漂亮,竟将兄长刺了个对穿。

“啊,我完了,我死了。”

年轻的兄弟脸带墨迹,点了点头:“或许这样便是最好。真的,我不想要宅子,也不想要土地。我但求安宁。”

哥哥躺在地上,灰石地面被鲜血染得殷红。“弟弟?握着我的手。”

年轻人早已跪下,拉住将死者的手。他觉得,那只手已经开始变冷。

“我就要去往夜之国度,无人能跟随我的脚步。可是,启程之前,有些话一定要与你说。首先,我相信,我死之后,我族诅咒自会解消。第二……”他喘息起来,口中冒着血沫,但仍艰难地继续,“第二……那……那……渊中之物……小心地窖……小心老鼠……小……它来了!”话音未落,他的头垂到地上,双眼一翻,什么也看不见了。

屋外,渡鸦叫了三回。屋里,尖锐怪诞的乐声从地下室飘起来。有东西已开始为死者守灵。

年轻的弟弟又一次暗自确认,家族衔位已名正言顺地落在了自己头上。他拿起铃,晃了晃。铃声还在回荡时,管家图伯已来到门口。

“把这里打扫一下。”年轻人说,“好生去办。他这一死,不只是为救自己,或许也是为救你我。”

图伯一言不发,只点点头,表示得令。

年轻人走出休息室,进入镜厅。厅中所有镜子都已移出,只在木板墙上留下各式痕迹。见四下无人,他大声自语道:

“看,我不是说吗?这样的事儿是多么寻常啊。可是,若让我自己写来,一定又免不了奚落调侃。”

他一拳打在墙上,恰恰砸在一块六角形痕迹里:“我怎么了?我到底是出了什么毛病?”

有东西窸窸窣窣地动。厅那头的幕帘里,高高的黑木椽子上,四墙板壁后……充满了它们叽叽喳喳的聒噪。不过没有一个字是在回答小少爷。

他本来也没想得到答案。

年轻人走上旋梯,走过昏暗的大厅,走进书房。他发现,他的稿纸被人动过。也许今天晚些时候,大会之后,他就能知道是谁干的了。

他坐在桌前,蘸了蘸羽毛笔,又写起来。

屋外,食尸鬼王恼羞成怒,饥饿地咆哮。贪婪更助长了暴怒。他们一次次合身撞上大门。幸而门锁牢靠,阿米莉娅倒也全不担心。

伐木人对她说了什么?在这节骨眼上,他的话从脑海中浮出来,仿佛他本人此刻仍在身旁,对她附耳低语。那时,她柔美的曲线咫尺之外就是伐木男子魁伟的身躯。汗水的味道包围着她,像种刺鼻的香水。“小姑娘,我以前可不是你眼前这副模样。我有过其他名字,有过和砍柴伐木全不沾边的日子。可后来……我跟你说,我叔叔灌多了黄汤松了口,提起书桌里有个夹层……”

书桌!就是它!

女孩冲向颇有年头的书桌。一开始,她看不出夹层的痕迹,只得逐一拉开抽屉。一只抽屉比其他的短些。她将抽屉拖出来,探入白生生的柔荑摸索,终于在后壁上发现一个按钮。她马上不顾一切地按下去。什么东西弹开了,女孩触到一幅紧缚的卷轴。

阿米莉娅抽出手。只见卷轴之上又束有黑色丝带。她解开丝结,展开纸卷,手指不住颤抖。卷轴用古语书就,字迹已经暗淡。读着读着,女孩一张俏脸渐渐苍白如死,紫罗兰色的双眸也笼上一层迷雾。

屋外,敲击声越来越响,抓挠声愈来愈大。她毫不怀疑,不用多久,它们就能破门而入,而她也会落入魔掌。在这些东西面前,没有久攻不破之门。

除非,除非……

“住手!”她颤声高叫,“我给你们自由!——每一位,所有人!尤其是你,朽坏之主。你我族人间曾有约为凭,我就以这契约之名,给你们自由!”

外面骤然静下来。女孩觉得,那是震惊后的缄默。

一个嘶哑的声音打破了寂静。

“契约?”

许多苍白缥缈的声音随之附和,交汇成不自然的沙沙声:“契约?”

“正是!”阿米莉娅·恩萧说道,她的声音已不再颤抖,“就是那契约。”

那幅长久不见天日的卷轴原是大屋主人与地窖居民所立之约,年代已经久远。契约中详述了一连串噩梦般恐怖的祭礼。祭礼环环相扣,数百年来坚不可摧,由血、盐,以及其他莫可名状之物共同铸就。

“休伯特·恩萧之女啊,你既读了契约,便该明白我们所需。”门外,一个低沉的声音说。

“新娘。”女孩的回答非常简洁。

先是一个声音在低语,继而更多声音加入进来,附和着,回响着。最后,整幢房子都像得了生命一般,随两个音节战栗,悸动:“新娘!”短短两字中,饱蘸着希求、爱,以及贪婪的渴求。

阿米莉娅咬了咬嘴唇:“不错,我将为汝等带来新娘——人人有份。”

她声音很低,但它们无疑听见了。门外安静下来。深邃安宁的寂静,天鹅绒般轻柔。

突然,一只小鬼嘶嘶嘀咕道:“好啊,大伙儿,你们觉着,除了这个,能不能再让她给咱搞点小菜,配人肉花卷吃?”

年轻人双眼盈满热泪。他扫开面前的稿纸,远远地把笔扔出去。可怜的鹅毛笔飞过房间,将墨溅在曾曾曾祖父半身像上。墨迹衬着淡淡的白色大理石,分外显眼。那尊像上本有只阴沉的大渡鸦,这时骤然一惊,忙拼命扑了几下翅膀,才没失足摔下去。它笨拙地蹦跶着,转过身来,用黑豆似的眼睛盯着小少爷。

“啊,真受不了!”年轻人脸色苍白,浑身发抖,“我没救了,永远也写不好啦!我要诅咒我自己,以……”他顿了顿,脑中回顾着整个家史,琢磨怎么把祖宗名号填进恶咒。

渡鸦完全不为所动:“先别急着赌咒。打扰列祖列宗安眠之前,你不妨回答我一个问题。”

黑鸟歪过小脑袋:“你喜欢写这种东西吗?”

“什么东西?”

“‘反映生活’的东西呗。我有时候从你肩后瞟上几眼,间或也读过几段。你自己写起来高兴吗?”

年轻人低头看着鸟。

“这就是文学了。”他像教小孩似的辩解道,“正统文学要再现真实的生活、真实的世界。艺术家好像镜子。我们的责任就是展示现实。”

屋外,霹雳将天空一分为二。年轻人眺望窗外:闪电曲折刺眼,无论嶙峋的枝丫还是山顶那废弃的小修道院,统统叫炫光映成狰狞不祥的剪影。

渡鸦清了清喉咙:“听清了,我是问,你自己喜不喜欢?”

年轻人看看鸟,看看窗。他一言不发,只摇了摇头。

“所以你才总给自己捣乱。”鸟儿说,“你并不是在讽刺生活单调,不过实事求是让你无聊罢了。懂吗?”它说着,顿了顿,闲下嘴来理顺一羽翅翎,这才把目光移回年轻人脸上,“你想过改写幻想小说吗?”

小少爷哈哈大笑:“幻想小说?你看,我是写文学作品的。幻想小说太脱离生活了——怪力乱神,小众文学,一百人写一百人看的东西,那是——”

“若你还明白好歹,就知道那才最适合你。”

“我向往经典。”年轻人伸手抚着一架大部头——《奥多芙》《奥特朗托城堡》《萨拉戈萨手稿》《修道士》,诸如此类,“这才是文学。”

“莫再复焉。”这就是黑鸟留给年轻人的最后忠告。它从半身像上跃入空中,展开双翼,飞出书房,投入静谧的黑暗。

年轻人打了个寒噤。无数幻想题材在他脑中闪过:汽车,操盘手,上班族,家庭主妇,警察,报刊专栏,肥皂广告,所得税,廉价馆子,杂志,信用卡,路灯,电脑……

“没错,这的确是逃避现实,”他大声说,“可是,人类的至高追求,不正包含在‘自由’与‘解脱’四字中吗?”

年轻人回到桌边,收起没写完的小说,随手丢进最下层抽屉。那里有发黄的地图,神秘的遗嘱,用血订立的文书。他又一次拿起了笔。

阿米莉娅·恩萧把全麦面包片放进面包机,推下按钮。她按照乔治的口味,将定时器设在“深焦”位置上。其实,要是她自己,烤得略黄就够了。比起全麦制品,她也更喜欢白面包些,有没有维他命根本无所谓。她已经有十年没吃上白面包了。

乔治在早餐桌边看报纸,头也不抬一下。他从来不抬头。

我恨他,她想。感觉一旦形成文字,连她自己也吓了一跳,干脆又在心里默念了一遍。我恨他。这念头简直像首歌。我因为面包的事恨他,因为他的秃顶恨他,因为他给美女同事献殷勤恨他(那些刚出校门的小姑娘都背地里笑他),因为每次他不愿被我叨扰时都无视我而恨他,我讨厌每次问点事他都说“怎么了,亲爱的”,跟想不起我叫什么一样,他都忘了我还有名字。

“炒蛋还是煮蛋?”她大声问。

“怎么了,亲爱的?”乔治·恩萧还是挺喜欢妻子的。要是发现她这么恨自己,他估计要大吃一惊。这屋里有很多东西都陪了他十年,并且依旧运转良好,比如电视,比如割草机。在乔治看来,妻子和这些东西没什么不同,他像喜欢这些东西一样喜欢她。他觉得,这就是爱。“知道吗,我们也该去参加次游行,算是表明立场。”他点着社论版说,“对不对,亲爱的?”

面包烤好了,面包机砰地一响,只吐出一片焦黑色面包。阿米莉娅拿出刀,把另一片卡在机器里的面包挑出来。面包机是约翰叔叔送的结婚礼物。过几天她要去买台新的,要么就得像妈妈以前那样,亲手在烤架上烘面包。

“乔治,你想吃炒蛋还是煮蛋?”她非常平静地问。这句话里有什么引起了丈夫的注意。他抬起头来。

“爱怎么弄就怎么弄,亲爱的。”他温和地说。

这天晚些时候,乔治在办公室里逢人就说,他永远不会明白(事实的确如此),为什么妻子听了这话,手拿面包站在原地,失声痛哭起来。

羽毛笔沙沙地摩擦纸面,年轻人全神贯注地写着,脸上漾着奇妙的满足,眉梢眼角都挂着笑意。

此刻,他心无旁骛。

板壁后,有东西抓抓挠挠,跑来跑去,他也充耳不闻。

阁楼上,阿加莎婶婶怪叫着,号哭着,弄得锁链锵锵直响。废修道院里飞出一串怪笑,在夜色中盘旋回荡,撒下一片癫狂的欢乐。大屋远处的森林里,幢幢怪影蹒跚而行,吓得卷发女孩落荒而逃。

“我要你发誓!”备餐室里,管家图伯对乔装成女仆的勇敢姑娘说,“埃瑟,我今天说的事,绝不许对活人露半点口风……”

窗边有无数面孔窥伺,鲜血书就的字句宛然犹在。地窖里,一只孤独的厉鬼咯吱咯吱地啃着什么死物。分叉的闪电掠过檀木般漆黑的夜空。无面者四下逡巡,世界安宁如常。

(张秋早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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