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都有很多人从全世界赶到拉斯维加斯,他们称这里为梦幻之都。
这是一个从沙漠之上凭空出现的世外桃源,它是美国的精神心脏,是被浇筑24K金再镶满钻石的信仰,似乎一切不可能的在这里都会变为可能。上一代梦想家们在这片贫瘠的土地上创造出世界上最奢华的酒店、最大的喷泉、最昂贵的酒、最闪耀的霓虹灯和最美的脱衣舞女郎,以及所有人梦寐以求的一切。
每一位初来乍到的游客都会被这里的声色犬马击中心脏最脆弱的地方,沉浸在欲望中无法自拔,最终忘了自己是谁。没人能拒绝赌场的诱惑,就像没有人能拒绝贪婪的本性一样。这里没有窗户,没有钟表,只有二十四小时的恒温制冷和灯光系统让你永远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只有角子机的音乐和硬币的碰撞声,兔女郎笑着把扑克牌发在你手上,轮盘上不停变换的数字,巨大LED屏幕上闪动的钞票,这一切都在暗示你,梦是真的,你就是天选之子,是下一个一夜暴富的赢家。
于是,一堆又一堆的人从全世界赶来,献出自己的金钱、时间甚至性命,没人知道他们到底是否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拉斯维加斯最大的魔力在于,无论赌桌上如何瞬息万变,赌局一旦开始,就永不停歇。
“你身上还剩下多少钱?”达尔文一边问迪克,一边穿过一面又一面的霓虹灯牌。
“呃——”迪克摸了摸干瘪的钱包,“也许使劲凑一凑,还能凑出四十美元。”
“够了。”
“老兄,你不会想用四十美元就赢出一万美元吧?”迪克跟在达尔文身后,心神不宁地问。
“嗯。”
迪克咽了口口水:“我不想打击你,但我们不是在拍电影,这比例也太悬殊了,简直是痴人说梦……抢银行还现实点。”
达尔文没再说话,他们俩又往前走了好一会儿,逐渐远离了最繁华的拉斯维加斯大道,把绚丽夺目的霓虹灯抛在了身后。
“这是去哪儿?”迪克忍不住问。
“费蒙特街,老城区。”
一般的游客并不会去老城区,尽管那里曾是拉斯维加斯的发源地,但它代表的是这座城市并不光彩的另一面:狭窄肮脏的街道、夹杂着毒品和尿液味的老式舞厅、倒闭的色情电影院和应召女郎的广告都在提醒着一件事情,这座梦幻之都在过去还拥有另一个名字——罪恶之城。
“新城区安装的都是联网的监控镜头,赌场里还要查证件,对我们很不友好,”达尔文一边说一边按着手机,“老城区赌场招待的都是些只能活在暗处的赌客。”
迪克环顾四周,街角的报纸堆里坐着目光呆滞的乞丐,其中一个胸口挂着脏兮兮的纸牌,上面写着:我已倾家荡产,如今只想回家。
想到过不了几个小时,自己也许会成为他们中的一员,迪克就情不自禁地抹了抹鼻头上的汗。
“你以前赌过钱吗?”迪克小声嘀咕着,“你要赌什么?21点?百家乐?该不会是老虎机吧,这也太扯了。”
“我们不赌钱,”达尔文忽然停了下来,在他面前是一个看起来很有年头的小赌场,和这条街上的其他赌场一样,发黄的广告牌岌岌可危地悬挂在木制推拉门上面,字体还保留着20世纪四五十年代的风格,门外镶嵌着的彩色玻璃勉强能分辨出北欧神话里海妖的图案。
“啊?”迪克一下没反应过来。
“除了庄家,没人能在赌桌上一直赢钱,利用赌局赢钱只是赌客一厢情愿,自欺欺人而已。”
“你怎么知道?”
“如果上两个学期你学好统计学,你也会知道。”
“既然我们不赌钱,那来赌场做什么?”迪克吃了瘪,有些结巴地问道。
“我们要去找一个能一直赢钱的人。”
迪克被绕得晕头转向,翻了个白眼,“你刚才不是说,赌场里除了庄家没人能一直赢钱吗?”
没等他说完,达尔文已经推开了赌场的门,这里和他预料的一样,别说查身份证了,连安保人员都没几个。大厅里不设禁烟牌,博彩区坐着一些吞云吐雾的赌客。他们之间有文着花臂的墨西哥人,也有操着浓重口音的本地居民,他们身上没有照相机和旅游包,赌桌上压的也大多是现金而非筹码。无论是新城区的观光客还是这里的本地人,赌徒从本质上来说都一样,他们在赌桌上的眼睛都一样红。
达尔文让迪克从水吧买了两瓶啤酒,然后就看似漫无目的地在赌场里转着圈。达尔文不爱喝酒,买酒除了让自己看起来有事可做,更重要的是表示他俩都消费了——赌场永远不会赶走花了钱的客人。
随后,达尔文在整晚的时间里换了几个类似的赌场,啤酒喝了一瓶又一瓶,但从不下注,只在赌桌不远处静静看着。迪克猜不透他想干什么,直到快天亮的时候,达尔文忽然扬了扬下巴:“就是他了。”
那是一个看起来四五十岁的中年男人,略微有些秃顶,其貌不扬,顶着一个啤酒肚,穿了一身灰褐色毛呢西装。这套西装应该穿了很多年,已经洗得起球了,看上去十分寒酸。
迪克有点不解地盯着这个中年人看了半天:“你不会是想抢劫他吧?先不说打不打得过,这哥们儿看起来也不像是有一万美元的人啊!”
“他已经在那张桌子上赢了五万美元了。”
“不可能吧,我刚刚看到他输给了庄家呀!”迪克张大嘴巴。
“那都是障眼法,”达尔文沉声道,“他输赢的比例一般是4比1,虽然表面上看输得多,但输的时候他下的注都相当小,最多也就是几十美元,可他下注三五百美元的每一轮都赢了,不但把输的钱赢回来,而且还赚了好几番,这可不是巧合。”
“你是说,他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赢?”
达尔文点点头,转过身对迪克说:“你的隐身术现在还管用吗?”
“时灵时不灵吧,你知道的,我必须在高度紧张的时候才能成功。”迪克看了看手里的啤酒,他已经有点喝醉了。
“想想汪旺旺和M,”达尔文压低了帽檐,“她俩有可能正危在旦夕。”
“你需要我做什么?”
“你看到他的口袋没,”达尔文沉吟道,“碰碰运气吧。”
“Blackjack(黑杰克,玩家拿到21点扑克牌的称呼),”负责发牌的荷官是个涂着深红色口红的白人美女,她撩了撩耳边的头发,看着中年男人的牌面,“恭喜。”
中年人笑着随手扔出一枚一百美元面值的筹码:“你的小费。”
女郎娇笑一声,一边收下筹码,一边把扑克牌放进洗牌机。
“天快要亮了,魔法只能在夜里实现,晚安,女士。”
“早安,祝您有愉快的一天。”
中年人向荷官点了点头,揣好筹码站起身。他没用多长时间就在筹码兑换台拿到了几捆现金,离开赌场时天已经蒙蒙亮了。中年人打了个哈欠,哼着歌走进路边一家通宵营业的老式酒吧。他没有坐进卡座,而是在吧台找了个座位,点了一杯龙舌兰独自喝了起来。
“先生,您看起来真高兴,想必一定是遇到了什么好事情。”中年人转过头,看到一个背着旅行包、戴着鸭舌帽的亚裔少年在自己身边坐下来。
“还行吧,”中年人笑了笑,“手气不错。”
在拉斯维加斯,每个人都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那您一定赢了不少吧,您能请我喝一杯吗?”
中年人愣了一下,随即哈哈一笑,豪迈地跟酒保招了招手:“无论这孩子要什么,给他来一杯,算我的!”
“谢谢您,”达尔文对酒保做了个手势,让他先别过来,“但我想喝的这杯酒有点贵,不知道您是否请得起。”
“哦?”中年人扬了扬眉毛,“小子,得寸进尺的结果也可能是一无所有,但我今天心情很好,有兴趣听你说下去,你想要多少?”
达尔文伸出五根手指。
“五百?”中年人冷笑一声,“我挺佩服你的胆量。”
“不,是五万。”达尔文更正道。
“小子,趁我没站起来给你一拳之前,你最好自己离开这里。”中年人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凶光。
“为什么你不先看看这个呢,丹尼尔,”达尔文边说边把一个东西推到中年人手边,“或许看完之后,你就会求我不要走了。”
那是一部新款的彩屏手机,中年人的脸色一下子变了,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西装口袋,里面空空如也。
“你在赌桌上出老千,”达尔文缓缓地说,“输五次赢一次,但你总能在赢的那次一掷千金下注——因为你知道赌场监控的是输赢比率而不是压注大小——你这一招骗过了赌桌上的记录仪,但没骗过我。这部手机里有你和那个美女荷官的照片,你们很早就认识,你买通了她,利用她发牌的便利暗示你庄家拿到的牌,这部手机里的照片我已经拷贝了。”
“你是怎么做到的?”
“破解一部手机并不太难,”达尔文耸耸肩,“而我刚好是黑客。”
“不,我是问你怎么拿到我的手机的,我一直很谨慎,从来没察觉有人接近过我。”
“我没有接近过你,但我有帮手,”达尔文用开玩笑的语气淡淡地说,“一个会隐形的神偷、超能力者,你信吗?”
“看来你没打算告诉我真话,”中年人压低声音,“五万块买几张照片,你胃口不小。”
“那要看你觉得自己值多少钱了,”达尔文凑近他,“五万块买一条命不算贵。你知道在拉斯维加斯的赌场出老千意味着什么!如果这事情发生在凯撒宫或是美高梅,他们或许会报警,你会被带走关个几年。但你现在是在费蒙特街的三不管地带,这里没有人依靠警察解决问题——运气好的话,赌场老板只会要你的一只手;运气不好的话,什么都有可能。”
中年人用他棕褐色的眼睛紧紧盯着达尔文,半晌道:“好吧,小子,你赢了。”
说完,他不再看达尔文,而是拿起手边的那只牛皮包,推到达尔文旁边的凳子上。
“我确认我安全离开后自然会把证据都删掉,谢谢你的酒。”达尔文拿起牛皮包,头也不回地快步走出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