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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埃利亚斯·史密斯来了……又走了

很久以前,或者说不那么久以前,航海还处于夜半时分最黑暗的时刻,大海之上有一个非常强壮的人。这个人是许多大海的巫师。他的记忆力被专以偷盗为能事的海怪偷去。那些海怪嘶嘶嘶地喷吐着浪花和泡沫,越过比大树还高的浪涛。

这位水手,被剥夺了在大海施展才能的可能性,剥夺了他与生俱来的航海的权利和判断力。但是,他没有责问神,而是用家乡最恶毒的语言诅咒愤怒的大海。大海没有听到他的叫骂,名叫勒达的、非常严厉的飓风却夹带着百年不遇的暴雨横扫茫茫大海。水手追赶着黑色的飓风,想要夺回他的记忆。海天相接,巨浪和乌云一起翻滚。他像着了魔一样,在万顷波涛间奔腾跳跃。在那可怕的、动荡不安的大海的梦魇中,难以计数的巨浪张开大口咆哮,发出震耳欲聋的怒吼。可怜的埃利亚斯·史密斯在波峰浪谷间上下颠簸,被大海的巨掌抛来抛去。他也大张着嘴巴,但沙哑的喉咙发不出声音,只是在永远失去记忆之前,拼命追赶黑色的飓风。

就在埃利亚斯·史密斯为拯救自己而拼死抗争、并且看起来注定要失败的时候,在世界的这个角落,发生了另一件非同寻常的事情。这件事情和任何其他事情都相差十万八千里。一道分叉的闪电从大海升起。这道闪电从海底一个神圣之地的出口喷发而出,沿一条直线向南朝海岸线穿行许多公里,直到那耀眼的金色闪电最后一个枝杈从那一带流传甚广的梦幻故事中的闪电之树的树干抽出新枝。这株大树矗立在卡彭塔利亚湾的海边小城德斯珀伦斯。这件事情对有些人是幸运的,对另外一些人却是不幸的。

现在活着的人没有一个敢说见过这奇异的一幕,但是历史总是不断地重复。古老的传说中,伫立于小城中央的那棵大树也经历过雷电的洗礼。巨雷曾经在这棵大树上炸响!据说,万钧雷霆穿过巨蟒般翻腾的乌云,从天而降。后来消息渐渐传开,人们又说,那雷电来自更远、更远的地方。他们听到滚滚惊雷,一路回响,一直回到大海。最后,等到雷声终于在远方消失,狂风拔地而起,在海面旋卷着,呼啸着,夹带着漫天黄沙,向海岸扑来。与之相伴的是无法想象的豪雨。那以后,时间仿佛停顿了。

时间停顿,因为空气中湿度太大,钟表的齿轮、发条都锈成铁疙瘩,最后只能扔到垃圾堆。

那天早晨,德斯珀伦斯小镇睡眼蒙眬的人们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因为勒达没有给他们带来太大的灾难。可他们第一次觉得家里寂然无声,那种怪诞的感觉让他们陡然清醒,镇子里那些该死的公鸡还没有打鸣,他们就一骨碌从床上爬起。发现钟表不再嘀嗒作响,镇子里的人只好打开收音机。他们默默地听天气预报。预报说,具有毁灭性的勒达已经席卷海岸线,它像一个发疯的女人,对这一地区——方圆一百公里海面——的船只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尽管镇上人庆幸他们逃脱了时速高达二百二十五公里的飓风的袭击,焦虑不安却仍在扩散。一种莫可名状的东西重重地压在心头,他们突然有一种预感,用不了多久,厄运就会降临到自己头上。因为祸不单行。先是狂风暴雨、钟表失灵,接下去肯定会再发生什么祸事。我们很难描述这种奇妙的感觉生成之后,焦虑如何迅速传遍全身。反正大伙儿都觉得浑身瘫软,骨头疼痛,昏昏欲睡。第二天,那种感觉便演变成流行性感冒。

静电还在空中飘荡。早晨,城里的人们睡眼惺忪、声音重浊地睁开眼睛,万分惊讶地发现,他们每触摸一样东西,都会被电流击打一下。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们到处转悠,一会儿摸摸这儿,一会儿摸摸那儿——比方哼哼唧唧的狗或者受惊的家猫带电的皮毛,看看会发生什么事情。结果,整个地区,无论白人还是黑人,无论络腮胡子还是连鬓胡子,都像豪猪身上的刺竖了起来。不知不觉之中,他们都成了“猫王”埃尔维斯·普莱斯利那副模样。

静电的怪事儿发生的时候,这块平原所有潮湿的厨房里,炉子上煤烟熏黑的水壶还没有发出哨声。行将就木的一家之主们坐在那儿纳闷,到头来,在他们身上到底会发生什么事情。就在平平安安住在城里的人们张开嘴唇干裂的嘴巴,从玫瑰花图案的瓷杯,或者从边上刻着主人名字的马口铁杯,或者从塑料杯,或者从分量很重的、浅黄褐色陶瓷杯里喝第一口茶,让生命的活力和循规蹈矩之感重新出现在阴郁的脸上之前,谁都知道,这个世界出差错了。

对于任何一个城镇而言,倘若那些信仰《圣经》的人一直认为自己沐浴着上帝的恩泽,而现在突然被最低级、最原始的不安全之感所困扰,做出什么怪诞之举,实在不足为奇。更让人不寒而栗的是,大家意识到,像德斯珀伦斯这样一个小镇,倘若碰到什么灾难,根本没有力量与之抗衡。清晨,没有一只小鸟歌唱。最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谁都亲眼看到,整个世界变得一片通红。看到自己白皙的皮肤也变成红色时,他们愈发惊讶得目瞪口呆。

生来就在当地居住的人也都硬着头皮走出家门。他们想弄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因为目光所及,山水树木,就连碧波万顷的大海也都染上一层红色。谁也没有看见过这样奇异的日出。德斯珀伦斯南边很远的地方,燃起丛林大火。太阳挣扎着,从密布的浓云与烟雾中升起。实在是非同寻常的一天。云翻水怒,海天一色,辽远的天空把奔涌的潮水带到内陆几公里远。海水拍打着城边儿,波浪吞噬着平展展的田地。人们相互比对破损的钟表。不知道为什么,所有的钟表都在午夜过后十一分钟停下。城里的智者说:“这件事情实在太蹊跷了!”

一具具腐败的尸体从海底冲到家门口,可是谁也没有明言空气中散发的那股略带咸味的腐臭。人们只是兴致勃勃地谈论,镇子里那些和基督教有关的装饰安然无恙,一点儿也没有损坏。而镇公所免费放在各家各户前院的《耶稣诞生图》居然没有被勒达的狂风刮走,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奇迹!它那魔鬼般的啸叫让整个镇子里的人神经紧张,烦躁不安。但是令人庆幸的是,勒达没有选中它作为摧毁的对象。

清理工作完成之后,大家看到,他们这个镇子的损失最小。虽然至少十二个塑料驯鹿被大风吹倒,一路向南,上了天堂,那位色彩鲜艳的塑料圣诞老人还端坐在雪橇上。究竟是什么原因,不得而知。那些睡眼惺忪的人还万分惊讶地看到,经历了一夜风雨,镇子里每一根篱笆柱子上当积雪装饰的棉花绒还软绵绵地、可怜巴巴地挂在那儿。第一眼看上去,就好像小镇遭遇了暴风雪的袭击。大家——镇子里宣称自己笃信基督教的居民——都心怀卑微之感,觉得这场飓风没有摧毁小镇和他们的家园实在是万幸。除了别的馈赠,他们把这次好运气看作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全能的上帝迟到的圣诞礼物。他们都说,他一定听到这一夜人们压低嗓门儿真诚、急切的祈祷。

但是,感谢上帝使他们幸免于难的祈祷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危险的信号就又在眼前出现。小孩子们兴奋地叫喊着,在泥泞的大街上跑来跑去,关于另外一个奇迹的传言就像野火蔓延开来。“怎么了?怎么了?”那些还没有听到这个消息的人焦急不安地问。听着,求求你,那些小孩儿!那些在德斯珀伦斯备受父母呵护娇惯的孩子大声叫喊,圣诞老人的雪橇从狂风暴雨中的云朵里掉下来了。父母们叫喊:“孩子们,快回来!”

有一个孩子停下脚步,说:“他来了!你们最好都去看圣诞老人。他从大海出来,一直向德斯珀伦斯走来!”圣诞节早该过完了,怎么没完没了?当爹妈的简直要发疯。紧接着,一群人张开双臂,在泥泞的大街上奔跑。他们像表演哑剧一样,相互追赶着,把那些淘气的孩子往家里撵。

真实情况是,镇子里的人们成群结队地向海边涌来,看那个在海里行走的陌生人。这个人长须齐胸,白发飘飘。因为大家都站在海岸上,所以谁也说不清楚这位水手最初是从哪个锚地起锚,扬帆远航的。在镇子里人的心目中,这事儿本身不足挂齿。但是这个小小的细节可以扩展成为完全不同的另外一个故事。这个镇子里的人和别的地方的人不同,只要有时间闲聊,绝对不会让事实妨碍一个好故事的“创作”与流传。

流言像一阵强劲的风吹遍整个海岸。镇子里的人们聊啊,聊啊,只要有人听,两只猫头鹰在旁边打架也不在乎。确实有人在听。普瑞克尔布什的老人们保存着开天辟地以来这一带的编年史。他们用“暗语”说,注意到一群群“苍蝇”聚集在海滩。这些老人说,瞧瞧城里人那副装模作样的样子,把这些离奇事儿和德斯珀伦斯港原住民的信仰相提并论,简直可笑极了。只需看一眼,你自己就能发现,大多数白人——大约二三十个大人、五六十个小孩站在比海平面高出半英尺的高地,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就像七拼八凑的一堆原始混合物。哦,庆幸那小小的幸运吧。你可以指望城里有人甚至到过大海。

那些人派不上什么用场。他们不信上帝,老人们解释道。他们熟悉大海,甚至远到“南大陆”那面的情况也有所了解。所以把航海的人看作英国神的后代。

他们甚至不记得自己的宗教。

城里的白人都站在离水边很远的地方。如果你能看到他们心之所想,就会发现他们对大海很惧怕。因为海水会跳上岸,一个回头浪把人卷走,接下去便是可怕的死亡。所以他们聚集在一起,站在高处,一个个点头哈腰,指手画脚,自以为是。宣称自己一眼就能看出某某人在海边长大。你能听见他们的声音随风朝西边海滩飘来,说的全是老水手才说的话,比如:“海港长大的人,就连小孩儿也能一眼看出走过来的人是不是海员。”

在这个漫长的上午,他们看出这位水手粗糙的皮肤和他们一样,都是金黄色。看到只要有阳光从乌云的缝隙射出来,落到他身上,他的皮肤便像火炬一样亮光闪闪,一个、两个、三个,也许更多女人叫了起来:“啊!啊!”“噢,啦——啦!”有人描绘这种皮肤时说,“他的皮肤真漂亮,只有水手才能这样”。因为有一点显而易见,他不是有色人。比方说,既不是黑人,也不是黄种人。

他那宛如南极白雪的长发编在一起。很久以前,在辽阔的大海航行时,淡黄色的头发便被狂风和含盐的海水,“漂染”成白色。有些人像合唱似的齐声赞美,仿佛他是神父。“他马上就到了。这个老人真是我们的楷模,是大海最典型的精英。”德斯珀伦斯一带已经有人宣称,在海里看到巨蛇,所以这位水手神奇的出现和那个故事相比并没有引起轩然大波。还有的人说,这位不为人知的水手在他纠结不清的装饰物里,宛如一粒完美无瑕的珍珠。他像约拿[17]一样,在雪浪花上和海扇壳、绿色的海草、海星纠缠在一起。他们注意到,他一双眼睛炯炯有神,闪烁着迷惑不解而又极具穿透力的海蓝色的光芒。哦!这位哲人“引吭高歌”:“我再说一遍,在南大陆,陌生人也没有什么可怕。”他们齐声赞美。“让他自在一点。”人们都叫喊着。在普瑞克尔布什,“在他们的梦中”,人们喃喃着。

你一定要相信德斯珀伦斯人家里的真实情况。一个古老的民间故事珍藏在这些人的思想宝库里。像他们这样来自远方而又迷失方向的“海员”们,永远把大海装在心里。那是他们的故事。

普瑞克尔布什的年轻人视力好,可以看到很远的地方。他们说,他的手皮肤粗粝,布满伤痕而又十分敏捷,和那些习惯于撒网捕鱼的人的巧手没有两样。站在高高的海岸线上,人们很容易想到,这个后来被大伙儿称之为埃利亚斯·史密斯的人来自这个星球某个遥远而又神秘的地方。在那里,痛失亲人、身穿黑色羊毛衣的人们向饱经风霜的圣母玛利亚的雕像祈祷,为葬身大海的亲人一遍遍吟诵玫瑰经[18]。

你可以看出这个人的经历堪与梦幻时期[19]发生的那些事情相比。因为,他的记忆被偷走之后,漫天翻滚的乌云和飓风便化作闪电,销声匿迹。老人们说,他们知道埃利亚斯·史密斯失去记忆的确切时间,因为他们彻夜未眠,眺望大海,亲眼看到乌云、巨浪和狂风集结而成的灾难向另外一个方向滚滚而去。埃利亚斯面朝下漂浮在卡彭塔利亚湾狭窄的入海口。他很走运,抓住了一个塑料箱子。箱子里还有一点水果可以吃。“他朝我们这个方向漂来了。”

老人们拒绝去海岸围观,因为白人在那儿。他们说,谁也不应该把一个从大海里走出来的可怜人当热闹看。哪怕他是在雨季高峰,在翻滚着泥水的滩涂走了二十五公里的路。没错儿,可这是城里,城里的水壶也不一样!普瑞克尔布什人气愤地抱怨,也想去看看。

普瑞克尔布什人在家里待着的时候,城里人蜂拥而至,好像那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情。我们可以把它称之为生怕古老传说消逝的恐惧症。也可以把它称之为想象力的迸发,驱使着每一个男人、女人和儿童跑到潮水最高水位的吃水线,站在没过脚踝的泥泞中,耐心地等待。他们完全抛开日常工作,只是为了复活一个关于他们起源的古老的传说。与此同时,海岸线那边,离小镇很远的海滩上,老人们眺望白人在做什么。西普瑞克尔布什的土著人也开始行动起来。

听到阵阵喧闹,老人们从飓风袭来时睡了一夜的潮湿的地铺上爬起来,想看看喧闹的人声从哪儿传来。“今天有人很激动,”他们都说。一边说一边又在高高的草丛中安顿下来,极目远眺。他们总是以一种有节制的兴趣看镇子里正在发生的事情,然后,时隔不久,就开始修正自己的记忆。这就是老人们为了大家的切身利益,津津有味地做的日常工作——口述关于小镇“有争议财产的暂行保管人”的历史。他们不时把严厉的目光投向通往小镇的公路。这天,那个年老的猫头鹰脸女人和别人一起凝望海滩。天知道她看见了什么,反正她代表她的人用充满讽刺意味的声音,大声说:“哈?哈!瞧瞧我们。我们是老人。你们不知道自己打哪儿来的时候,我们就已经知道你们了。”她说的“我们”是指她的亲戚——城西面的黑人。他们属于诺姆·凡特姆家族,从历史上看,是这一地区合法的所有者。

城东的营地属于老约瑟夫·迈德纳特家族的地盘儿。他们是从西边流落到这儿的。因为他们想说,他们是现在德斯珀伦斯镇那片土地真正的主人。这个想法源于约瑟夫·迈德纳特的父亲“老旋风”。他们甚至给自己取了个名字——万嘉比亚。他们都说,早在诺姆·凡特姆家族来卡彭塔利亚湾之前,他们就已经在这里繁衍生息。他们管这个部落叫“新来的家伙”。啊,即使这个世界压根儿就没有一个叫万嘉比亚的部落,你也会发现周围的人都管他们自己叫万嘉比亚人。早已湮没无闻的万嘉比亚人突然从许多地方聚集到卡彭塔利亚湾:布里斯班、悉尼,有一个人甚至从洛杉矶来。此人自称万嘉比亚人,还会说早已失传的万嘉比亚语。其实是风传这一带发现了大矿藏才吸引这些人不期而至。说来可悲,城东老约瑟夫·迈德纳特家族那些人真是些令人讨厌的家伙,简直就是一堆垃圾。

他们和野猪一起生活在一百零一只猫之中。城西的老人们这样指责城东的人。他们说,那些家伙只要继承了约瑟夫·迈德纳特的“垃圾基因”,就对文化一无所知。他们看到他的“垃圾血”在那些号称万嘉比亚人的身上流淌。即使你看到他们院子里躺满了野猪,也不能开枪去打。他们管这些猪叫姑姑和叔叔。“哦,你不能打这只猪,他是叔叔。”他们睡在破汽车以及诸如此类的破玩意儿里。这是非法的,但也是约瑟夫·迈德纳特和政府达成交易的一部分内容。他同意交出矿山,政府给了他一大笔钱——一千块,还说:“去买真空吸尘器,胡佛牌电动吸尘器和别的家用电器吧!还有那些野猪。”有钱能使鬼推磨。他获得了原住民的权利。他可以去打所有那些野猪。他似乎应该把卡彭塔利亚湾的野猪永远消灭,可是他从来不去做这件事情。他让他那些派不上半点用场的亲戚把小猪仔拿回家当宠物养。每家养了十头。

城东所谓万嘉比亚人还负责消灭蔗蟾蜍[20]。到现在为止,几百万只蔗蟾蜍在这个地区跳来跳去。听说政府每消灭一只蔗蟾蜍就给你五角钱之后,你就听吧,城西的人们议论纷纷,巴不得蔗蟾蜍都跑到他们这边来。“哦,那些家伙有那么多癞蛤蟆可真走运!”呸!你知道这些癞蛤蟆是怎么跑到我们这个从来没有受过污染的地方吗?是约瑟夫·迈德纳特从汤斯维尔[21]偷偷运过来的。根本就没有人管他。现在,晚上你打个火把出去看吧,到处都是癞蛤蟆。他们就是这种人:无所不为,寡廉鲜耻。他们连个招呼都不打,就想把土地都偷走。

最让城西那些长者生气的是,这些游手好闲的家伙居然厚着脸皮开口要别人的土地。“他们忘记,这一千年他们连一寸土地也没有。”如果你看到我们这一带连一个小动物也没有,那是因为都被他们吃光了。他们什么都吃。他们靠别人的土地生活,就像真空吸尘器,把这儿的野生动物“吸”了个精光。你或许认为我们这个地区没有这些人骚扰,一片宁静是一件好事儿。你可以这样认为,可是那些信口开河的家伙,压根儿就不知道“宁静”这个词儿是什么意思。

城东,那些“贼”一天到晚什么话也不说。这就足可以把人吓跑了。有些人那么爱说话,喋喋不休,也能把人逼疯。有的人倘若落入城东人之手,也逃不脱,因为没钱买票离开那个地方。于是不得不搭乘坐飞机出诊的医生的飞机,向南飞去,任由人家把他们送到哪个精神病医院。

许多人都想知道,城东人难道真的一句话也不说?如果说,到底说点什么?哦,他们真的很少说话。脑子里冒出什么就说什么。冒出一个词,就说这个词。冒出一匹马,整整一天就说这匹马。冒出一个买东西的念头,可以从天黑说到天亮。说起打架,吃完饭拔腿就走,非得把什么人打个半死不可。城西的老人们指责这些人一脑子糨糊,都说他们辱没了这块根本不属于他们的土地,无论如何要受到神灵的惩罚。

就这样,处在边缘地区的营地把德斯珀伦斯镇夹在中间。营地里的人无所事事,只有坐在那儿,看城里的白人做自己的事情。有些习惯之根深蒂固很难想象,宛如地毯上一滴墨水,无法擦掉。也像血迹。确实如此。

就这样,“边缘人”——生活在垃圾场周围破烂棚屋里的黑人,多刺的灌木丛里探头探脑的长者,小镇周围蜘蛛网似的交织的泥土小路上行走着的人们——都停下手里的活计,看那个“雪人”走上海滩。这是大海与风暴的神灵那天共同编写的故事的开头。他们有充足的理由把埃利亚斯从遗忘中解救出来,送到德斯珀伦斯。这就是关于埃利亚斯·史密斯的故事。这个故事日后将由律法的监管者放到“梦幻时期”的神话和传说中,解释为什么干涸的黏土湖静静地躺在那里展示在世人面前?为什么人们看了之后,会奇怪世界都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们或许会满心喜悦地认识到,这是人间天堂。可是既然是天堂,为什么人们还要到别的地方生活?

坦率地说,埃利亚斯这样两手空空从大海里来,实在有点说不过去。而且像他这样,脑子里空空如也,连记忆也所剩无几的人,无论到哪儿也派不上用场。如果你把一个空贝壳放到城里,或者像生活在带刺的灌木林里的人们说的那样,放到“居住区”里,就会有一大堆坏事儿发生。他的情况糟糕到了极点。哪怕他是树叶下面一只小蚂蚁,只要还有点儿什么,也比现在强。可惜他把什么都忘了个精光,连耍点小手艺的本事也没有留下。

属于白人的小镇都是这样。你能听到镇子挣扎着,要生存下去,要让自己成功。他们叫喊着:“救救我!救救我!”可是谁听呢?这是一个古老的、无法回答的问题:怎么样才能避开海水?毋庸讳言,作为权宜之计,像德斯珀伦斯这样的小镇唯一可以做的正确之事就是,和别的镇子分享他们发展过程中的相似之处。你知道,他也在探寻自己传奇中的荣耀之事。一个世纪,或者两个世纪中口头流传下来的传奇故事:

神用符咒镇住那些人,

无法从陆地或者海洋到达。

他们像岩石伫立在那里,

永恒的爱,

让他们觉得太难离开。

啊,时髦的城里人!喜欢嘈杂的南方人说,像德斯珀伦斯这样位于摩羯座[22]北面热带地区的小镇静得出奇。可是,如果你侧耳静听,就会听到,那“宁静”呼喊着要让你听到。到处都是嘈杂声。如果这儿原先就有一个和白人一起到来的上帝,他一定为他们创造了一切,这个地方便成了他制作音乐的地方。世界上不会有比这儿风更大的地方。就像一个交响乐团,随着岁月的流逝,它的声音越来越大。他们从来不知道,或者说从来没有意识到,这音乐简直要把镇子里的人们逼疯。你应该看看那风之音乐,因为它是人终日辛劳的一剂“解药”。

啊,风!风从世界别的地方吹过黏土湖,毫不感谢这座正好建在它的通道之上的小城。渐渐地,当地不停旋卷的风谱写出新的、现代乐章。风钻过每一个缝隙和窟窿,松动了瓦楞铁皮屋顶,让空气中的盐锈蚀露了头的钉子,直到破旧的铁皮在风中发出阵阵哨声和啸吟。再往后,便发出叮叮咣咣的响声。每一天,有时候不分白天黑夜,镇子里都充斥着松动了的铁皮拍打粘着泥巴的菲帛罗[23]墙壁顶部的喧闹。爬满白蚁、蜂窝结构的木头框架已经完全腐朽,只有一层油漆“支撑”着那一幢幢破房子的“门面”。

这难以描绘的各种节奏与韵律的混合飘逸到空中,迅速越过大陆,来到比德斯珀伦斯更充满现代色彩的地方。在那里,宛如星尘团[24]的光,飘到当代作曲家的脑海之中,激发他们的灵感,创作出神秘的、高深莫测的交响乐。老人们打开收音机,从这乐曲中听出难以掩饰的德斯珀伦斯风情,他们大吃一惊,关上收音机。

埃利亚斯·史密斯的到来开始了一个自我剖析的新纪元。这种情况在卡彭塔利亚湾已经好久没有过了。事实是,你要更认真地想想住在城里那些白人的事情,才能得出一个正确的结论。因为关于他们怎样来到这个地方,怎样得到这片土地,有不止一种说法。城里那些白人几乎都声称,他们来历不明。通常在大街上见了面,他们都这样打招呼:“嗨,陌生人,你是哪儿的人?”他们说,他们不是陌生人,因为压根儿就不知道自己从哪儿来,所以谈不到陌生不陌生。这也正是他们为什么把等待埃利亚斯登陆演变成是对祖先到来的尊敬。他们通过表现一个人非同寻常的登陆,抒发他们这样一些同样不知道来自何方的人的情怀。

真正的德斯珀伦斯人都是那些金发碧眼、傲慢无礼、瘦骨伶仃、满脸雀斑的家伙。他们属于古老的家族,根就在小镇,可以上溯到好几代人之前。不是那些新来的人。不是。这些早期居民的后代会应你的要求,从现在还活着的长辈到公墓里已经长眠于六英尺泥土之下的先人,如数家珍、一个不落地告诉你。这些人可以在一张纸上画出他们的家谱,或者拿根小树枝在地上“追根溯源”,只是为了证明他们可以寻觅到无限之远。“跟你说吧!”他们经常这样说。他们的祖先是一个幽灵似的白人男人或者女人,有一天,就像埃利亚斯那样,突然从大海走来。如果按比例衡量的话,他们的历史只是把事情真相的开关打开一半——比两代人生命期限中留下的记忆多不了多少。

关于小镇,还有一些小秘密。没有一张地图标过它的名字。镇子里的人生性固执。经过许多年的艰苦努力,他们渐渐适应,并且可以抵御热带地区的潮湿和夏天的滚滚热浪。白皙的皮肤像水龙头一样渗出水来。他们很坦诚地表示,惊讶于培养教育出一代代坚忍不拔、不以苦乐为意的人。而正是这一点,使他们卷入那个闹得满城风雨的事件。普瑞克尔布什的土著人自视甚高。老人们交给每天到城里念书的孩子们一个任务。“去,”他们对那些小学生说,“把白人的历史教科书从头到尾、字里行间都琢磨个透。”

小男孩儿、小女孩儿们翻遍潮湿的课本,寻找白人的秘密。他们报告说,连一个关于城里白人英雄业绩的字儿也没有找到。老人们责备这些孩子撒谎,或者懒惰,或者兼而有之。“怎么能什么也没发现呢?”“小学者”们坚持说,他们没有撒谎。“那么,好吧,他们的书里都写什么来着?”祈祷文和宗教课本里提到的那些宗教圣地以及崇高得不能在上面行走的土地,都不属于城里那些白人。“他们没有奉献给神的地方?”确实没有。

啊,虽然这是不可能的事,但又千真万确。环顾四周,你就发现,德斯珀伦斯没有一座青铜或镀金纪念碑,没有任何显示文化与艺术内涵的东西。没有莫扎特、贝多芬,什么也没有!那些厚脸皮的小家伙对所有这些东西都嗤之以鼻。“好啦,好啦!”他们在地上铺平从课本上撕下来的图画。结果,普瑞克尔布什人错误地认为,他们接受了教育的孩子,满脑子都是关于白人的知识,并且开始相信城里人也没有什么了不起。他们没有文化,没有歌曲,没有敬奉神灵的地方。然而,不要再天马行空胡思乱想了。勒住你的马。为什么?他们错了!错了!这座小镇之所以看起来不无蒙昧,仅仅因为他们把大多数“南方人”拒之门外,因为他们远离自己真正的同胞的政府。而这个政府对他们的漠不关心,达到令人难以置信的地步。哦,必须生活在南方的水母怎么能习惯一年四季三百六十五天天天赤日炎炎的北方呢?

真正的德斯珀伦斯人对普瑞克尔布什人说,他们是当地一切的一切的“始祖”。住在边缘地区的人说,他们不信。普瑞克尔布什的小学生继续他们的学业。有一天,他们从城里跑回家,信心十足地站在老人们面前,大声说,城里的白人可以是他们自己梦幻的主人。是的,就像一群石匠,夜半时分传递一块块石头,在环绕小城的无形的边界线,筑起一堵高墙。这堵墙那么结实,宛如中世纪一座要塞的城墙。“但是在黏土湖上哪儿去找石头呢?”那时候,人们认为,梦幻的局外人,如果从远古时期别的什么地方形成对世界万物的看法,就永远看不到德斯珀伦斯的石头。这些“局外人”只能看到辽远的天空和无垠的平原。

普瑞克尔布什人看到老祖宗创造的硕大无朋、孔武有力的神灵占据了陆地和海洋,跨越了每一条江河,每一座山林,甚至走进那些不同民族的人的家门。他们建起石头围墙、紧紧地锁上大门、在窗户上装了铁栏杆,院墙上又拉了一道带刺的铁丝网,希望以此抵御黑魔鬼的威胁。但是这种幼稚的梦想有百害而无一利。普瑞克尔布什人认为,城里人划定的边界简直是无稽之谈。城里的白人却说,这条边界古而有之。他们在纸上勾画着给普瑞克尔布什人看。为了证明他们说得没错儿,还特别指出,这是按照古老的测量方法在大地表面测定的。那些测量员是最早来这里开拓、建设这座小镇的“先驱”。他们和他们的测量方法早已“入土为安”了。

后来,一届臭名昭著的州政府把德斯珀伦斯改成马斯特顿。这个新名字印在所有新出版的地图上,但是经纬度和按照原先的测量方法测出来的度数完全相反。城里人用两根手指比画了一个V字。他们为了保留那些制作精良的德斯珀伦斯城的标志,和公路局公正不阿的“产业工人们”展开激烈的斗争。这些人带着安装标牌的全套设备和政府统一制作的标志,住在“银弹”牌活动房车里,一待就是好几天,竖立更多马斯特顿的标志。

愤怒的居民集结到一起,全力保护小镇的“署名权”。他们气得满脸通红,就像一群发了疯的魔鬼,侮辱、谩骂无所不用其极。政府派来的工人却漠然视之。他们坐等开拔离去的那天,只是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记住,星期五是发工资的日子。”德斯珀伦斯人推倒工人们设法竖立起来的马斯特顿新标牌。在把他们这种坚定的集体主义精神和骄傲之情付诸行动的过程中,他们又在通往小镇的公路两侧竖起许多标牌,确保人们知道,德斯珀伦斯就是某个想青史留名的南方政客强行命名的那个地方。普瑞克尔布什人也说,他们一听见马斯特顿这个名字就恶心。这话城里的白人倒觉得很顺耳。

当地人都把官方印在地图上的马斯特顿看作和他们完全无关的另外一个地方。陌生人倘若来到这一带,就只有迷路的份儿了。“不对,不对,伙计!你的地图错了。”只卖“壳牌”汽油的加油站工作人员对一瘸一拐走过来问路的人说。城里的白人从来就不愿意和陌生人多说话,而小镇和政府之间的僵局使得这条偏远地区亏本经营的公路上,车祸死亡率居高不下。

普瑞克尔布什人本来可以把这个地方的变迁史告诉来旅行的人,而不该一味指责那些特意来普瑞克尔布什讨教的旅游者:“见鬼去吧!”而城里那些执掌大权的人,给南方什么人写信的时候,从来也没有提到过,他们的小镇还叫德斯珀伦斯。这个名字是以小镇的缔造者马修·德斯珀伦斯·弗林德斯船长的名字命名的。毋庸讳言,城里的白人谁也不会接受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弗林德斯是个头号大傻瓜。他到处宣扬,说他发现了一个深水港。可是河水一改道,难得的良港就成了一个小水塘。不等蛇神再开辟一条新的河道,一个世纪已经过去了。

城里的白人说,人生来都没有土地,也没有带什么行李来到德斯珀伦斯的新世界。知道了他们这种观念就不难理解,为什么那么多人冒雨聚集到海滩上,看埃利亚斯·史密斯从大海走向陆地的壮丽景观。泪水和雨水混合到一起,从他们的面颊潸潸流下。人们心里满满的,珍藏着往日美好的记忆,即使那记忆早已偏离了宛如公路那边的墓地一样古老的历史。

可是,哎呀,对于埃利亚斯,虽然他在浊浪滔天、被暴风雨撕碎的水草和陆地上的杂草纠缠在一起,汹涌翻滚的大海拣了一条命,但这一天绝对不是天使展翅飞翔的好日子。他本来可能沉入很深很深的海底,和古老的失事船只残骸待在一起,永远淹没在成千上万破烂瓷器的碎片发出的音乐声中。那是沉船货物里棕色的熊、黄色的鸡、带斑点的狗和粉红色的娃娃在超脱尘俗的深渊,在怪石嶙峋的暗礁周围相互碰撞发出的响声。

可怜的埃利亚斯暂时什么也看不见。整整一夜,他的一双眼睛被海水浸泡、抽打。现在,走出大海,从南面刮过来的风扑面而来,那风中还弥漫着丛林大火呛人的浓烟。人们只能寄希望于梦幻,但愿那是完全不同的另外一副景象。如果他希望自己运气好,就应该更仔细地看看海岸上,蒙蒙细雨中挤在一起、目瞪口呆的人们。他们站在那儿,没有一个人哪怕伸出一个手指头帮助他。他要是自我感觉没有那么良好,也许更好一点;他要是把逃脱变成一具披挂着海藻的骷髅,小鱼在骷髅四周游来游去的命运看作奇迹,也许更聪明一些。

如果上帝赐福于他,埃利亚斯应该看到藏在高高的草丛中的普瑞克尔布什人。也会像海滩边巡游的巨大的槌头双髻鲨[25],立刻分辨出挤在海滩上的人们目光中的恐惧。槌头双髻鲨能看出这些人看陌生人时的模样。埃利亚斯虽然淹得半死,也不该是他对这一切目无所视的借口。你应该看到,这些人头顶就笼罩着这样一种氛围。这样的小镇,如果上帝答应每天满足人们三个心愿,不管那心愿是什么,他们都会立即照办。你刚说了一句“鲍勃是你的叔父”,就相互举刀向后背刺去,包括向鲍勃叔父刺去——如果他就在旁边的话。

一个更聪明的人会再潜入浑黄的水里,和退去的潮水一起,游过二十五公里泥滩,消失在大海之中。他应该像住在边缘地区的土著人那样,看待这事儿。因为他们最清楚。埃利亚斯应该说:“嗨!这只不过是那些患陌生人恐惧症的家伙‘闭关自守’的怪异之举罢了。正如沿黏土湖地平线看到的所有那些孤零零的景物。”

因为这个地区有史以来,谁也没有真的见过有什么人从大海直接走到城里,所以聚集在海滩观看的人们都被这奇观迷住了。老人们担心城里的白人没有能力应对出现在他们生活中的这种无法把握的“新事物”。对于他们而言,在快乐与痛苦中沉浮已经习以为常。时至今日,苦乐更没有什么区别。这个人会是个什么人物呢?是他们称之为全能的上帝派来送信的天使,还是凶神、恶魔,或者海怪?或者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埃利亚斯离他们越近,那一群像云朵一样的人越往后面的高坡上退。这当儿,连城西和城东营地里的土著人,从高高的茅草丛探出黑脑袋张望的时候,也能听到那些城里的白人在相互议论,这情景简直奇异得宛如可怕的“外星人”踏上他们的土地。

太阳越来越高,老人们眼见得城里那团“云”,无意之中聚集成宛如澳大利亚地图的形状。他们越发兴致勃勃地用那些可怕的词语谈起鬼怪、幽灵的出现。是的,他们确实在说自己心之所想,他们甚至用“现实主义”的语汇描述这可怕的现象。孩子们身上涂着泥巴,看起来好像是某种宗教仪式的一部分。他们的耳朵像雷达一样转动,听到大人们说,光环升起,他们正在见证上帝派来的水上天使的时候,那耳朵立刻支棱起来。

真不要脸!哦,那些已经结婚的女人也不是什么好鸟!让人惊讶的消息沿着茅草丛生的小路迅速传来——那些傻女人居然说:“看他的大腿!”哦,哦!快看!那两条金黄色的大腿真棒,涉水走过几公里长满杂草的浅滩,在膝盖后面留下宛如羽毛的水痕。只有天知道,看到他那不无讥诮的斯拉夫人目光朦胧的眼睛,她们的脑海里会萌生出多少堕落的念头。老人们羞愧难当,连忙低下头,把目光移开,只是透过高高的茅草,偷偷瞥那些女人一眼。他们在茅草丛中相互打着口哨,看大地蒸腾起的热气在头顶形成的“海市蜃楼”——仿佛一座矿山和一个大工厂的烟囱喷吐出团团烟雾,直入云霄。老人们在茅草之上打着手势,“告诉大伙儿,她们男人的眼睛都瞎了”。如果黑人能脸红就好了,只要……可是,那些水做的女人,那些品行端正、值得尊敬的城里的女人,逃不脱那位水手的“符咒”,只是直盯盯地看着他那两条赤裸的大腿,看他涉水走过浅滩。

哦,老人的心当然被这一幕刺痛。他们不得不眼巴巴看着这些悲伤的女人。她们一定又想起充满童年时代美好想象的闷热的夜晚。那时候,父母给她们读欧洲的民间故事。故事里,嘚嘚的马蹄声穿过层层云雾和异国他乡渐渐远去的风景,化作催眠曲。浓雾里出现一个独自溜冰的小伙子。他毫不费力地滑过冰雪覆盖的湖。湖的四周长满了枯黄的芦苇。大榆树呻吟着,被披着白雪斗篷的精灵压弯了腰。

海边这一切都是在尼克莱·芬上尉说他发现有个人从大海走来之后发生的。这位上尉是住在城里的白人。他也声称不知道自己是从哪儿来到德斯珀伦斯的。芬是个老人,在海滩这道靓丽的风景线,他也是个人物。城里人都不叫他的名字,而是把他当成一个物件儿,管他叫“那个癫狂的玩意儿”。发现埃利亚斯那天,他像平常一样,监测海岸线。由于潮水猛涨,现在大海已经与小镇相邻。而这一天发生的事情完全改变了芬的生活。

芬穿着打扮稀奇古怪。无论睡觉还是干活儿,他总是穿一套过冬穿的斜纹哔叽布衣服——澳大利亚军队橄榄绿军装。人们普遍认为,这是一个公共卫生问题。他那油腻腻的灰色长发上扣着一顶军帽。他的后背特别招苍蝇,爱出汗的人们在他背后不无沮丧地说:“瞧瞧他!”可是,许多时候,特别是大热天儿,人们尽量不去看他,似乎这样就可以免得自己也染上严重的皮疹。

芬把许多事情都忘到脑后,他从来没有注意到潮气把他身上那套破旧的、散发着霉味的制服变成雨天之后来德斯珀伦斯造访的蛀虫的家。这些入侵的小虫子在他的制服上留下许多小洞,然后继续前进,咬碎他身上别的衣服。那时,他已经像花儿传播花粉一样,把孵化出来的幼虫“播撒到整个小镇”,直到有一天,大家为芬把困扰他们一辈子的蛀虫带到小镇,而正式表示“感谢”。

芬从事“秘密工作”的生涯——他说,他是作为未登记在册的士兵,为澳大利亚军队工作的——在埃利亚斯从大海走向陆地那天之前,一直没有发生过什么值得一提的事情。每天他都按照固定程序工作。开始“军事行动”之后,他便早早地出发,到海边执行“秘密”命令,不管从城里到海边当时的距离有多远。通常,他看起来就像一个黑色的斑点,在清晨笼罩大地的雾霭中移动。那雾霭弥漫在海天之间,把水平线隐藏起来。他低着头,撇着嘴,满脸严肃,在海滩上走来走去,寻找可疑的迹象,准备向军队情报部门报告。为了满足“秘密工作”的要求,他煞费苦心,装扮成一个穿军装的疯子。不过,也许正是此举,让人们对他究竟干什么活儿,产生疑惑。你很难说清楚,他是个骗子,还是真的为军队服务。他用从海滩上捡来的空瓶子,在海边创造了一道别具一格的风景线——费了好大气力,在渔人酒店后面筑起一道琥珀色的玻璃高墙。高墙前面摆了一张塑料桌子,他就坐在桌子旁边一把椅子上,吃旅馆免费给他吃的放在柜台里的饭菜。

埃利亚斯到来、事情发生变化之前,芬那副样子很容易招来人们的嘲讽。在城里,无论走到哪儿,人家都躲着他。女人们讨厌他,见了他都嗤之以鼻。那些曾经像丘比特娃娃[26]的已婚妇女,现在为了保持那么多美好的记忆,打扮得格外性感。她们隔着一条马路,在他背后压低嗓门儿说:“那个浪费生命的老疯子又来了,真是个大傻瓜!别看他,假装没看见。”你能感觉到嫉妒之火在德斯珀伦斯大街上烧过来,烧过去,让你好几天喘不过气来。

芬对这些闲言碎语从不计较,只是继续走自己的路。不,不是走,而是拖着一双脚在主街人行道上画出一个又一个“之”字。他弯腰曲背,肩膀上背着在海滩上打的老鹰。打老鹰本来是一件毫无意义的事情,可是芬花了好多时间,对着天空放枪。那些穿着被太阳晒得褪色的裙子的女人一想到要从他身边走过,就面无血色,宛如晒干了的珍珠。和芬擦肩而过的时候,她们下巴颤抖着,愤怒的眼睛直视前方。

但是,那天早晨,当浓雾初开,空气中还蒸腾着红色水汽的时候,脚蹬沾满泥巴的军用皮靴、站在海滩上的芬的生活开始向好的方向发展。就在这个红光满天的奇异的早晨,当他开始射击,像平常一样,对着一群在大海上盘旋的老鹰浪费军用步枪的子弹时,他第一个看到埃利亚斯上岸的奇迹。鸟儿在芬发现这个奇迹的过程中,功不可没。芬的手有点颤抖,为了端稳枪,不停地左右晃动,而那群老鹰俯瞰着他,不时飞出射程范围。那是老鹰和这位上尉做游戏。它们上下翻飞,时远时近,偶然会有一只被他打中,从半空中掉下来,但是许多年来,它们都知道,他根本就瞄不中,碰运气而已。就在他这样发疯似的跳来跳去追赶那群鸟,朝它们大声叫喊着,让它们停下不动,一会儿高举起枪正对天空,一会儿平举着枪朝大海瞄准的时候,他发现了远处的人影。

好长时间,他眼巴巴地看着那个人走过涨潮时芦苇飘摇的浑黄的海水,走过泥滩。芬对这一带的地形了如指掌,他知道埃利亚斯绕过已经在泥水中浸泡了好几十年的破汽车——有“赫尔顿”、“福特”和挂在汽车后面的拖车。车里积满淤泥,成了螃蟹和贪吃的人们喜欢吃的水产动物的家。芬不明白为什么这个人似乎不知道现在正是海蜇伸出长长的、刺人的触须在水面游动的季节。那个人走过平静的海面,在芬眼里几乎就是个幽灵。芬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仿佛泥塑的一般。可怜的芬!鳄鱼、鲨鱼、鳕鱼、黄貂鱼、石鱼……几百种侵入他童年梦境的鱼,现在都在他脑海里盘旋。他听见他的太阳穴扑扑跳动的声音,想起城里白人到大海捕鱼或者在海滩野餐时发生的一个个悲剧。那声音仿佛在说,他们记得那一切,仿佛就发生在昨天。住在海边,看着那一场场悲剧。他注视着那个人,觉得随时都会有巨大的海洋食肉动物吃掉他,然后,海面卷起血的漩涡。可是突然之间,宛如晴天一声霹雳,从他的记忆深处传来一个铿锵有力的军人的声音:“方圆几英里只有你一个澳大利亚边防部队的工作人员,害怕是不对的,也是不允许的。”想到这儿,芬爬上周围扔着的一个空柴油桶,举起步枪,从瞄准器观察,这样可以看得更清楚一点。万一需要开枪,不至于措手不及。

后来,他指天发誓,那一刻,他清清楚楚听见从海水里升起风琴弹奏的声音。他说,那是上帝的音乐。他还轻轻地哼哼了几个残存在记忆里的乐句。谁都听出那是亨德尔《弥赛亚》里的片断。比阿特丽斯·史密斯轻松自在、无忧无虑的时候,经常一个人在家里的风琴上弹这个曲子。

上尉无法抑制自己内心的激动,决定要把这个消息和全城人分享。他忘了自己腿瘸,穿过一片泥泞,一口气跑到城里,累得精疲力竭、上气不接下气。不过,他还有足够的力气,未经允许就抓起镇子里新铸的那口钟的绳子。大钟骤然间发出刺耳的响声。这口钟已经运来好几个月,吊在新建的镇公所前面草地上那座塔楼里,由于潮湿的空气里盐分很重,已经锈迹斑斑。

第一个作出反响的是镇公所五大三粗的职员利比·万伦斯。遇有紧急情况敲钟,正是他的职责。当然了,因为年纪大了,再加上湿气太重,严重影响了他的身体,他很希望有人接他这个班儿。

“你干吗敲我的钟,芬?”利比·万伦斯一边大步走过草地,一边大声叫喊着,不让芬敲钟。

芬停下来,看了利比一眼,又拔腿向大海跑去。他说不出话,只是朝利比·万伦斯挥舞着胳膊,让他跟上来。

不一会儿,随着孩子们“圣诞老人来了,圣诞老人来了!”的叫喊声,城里的人们都踏着枯黄的草向海滩跑去。这些小孩儿从穿开裆裤的时候起就接受听见叮当叮当的钟声就要应对紧急情况的训练,都从家里冲出来,跌跌撞撞,边跑边问:“怎么了?怎么了?”

孩子们站在水边看那个陌生人走过和他身后的深水相连接的几公里长的浅滩。他们叫喊着:“他的发卷上怎么都是泥!”一直出神地凝视他那两条光溜溜的大腿的女人们闷声闷气地说:“那是因为他是个奇人。”这是镇子里的人第一次看见留“骇人”长发绺的人。

人群中比较务实的人们说,要找条船去救那个人。他们不顾别人说什么,只是发表自己的意见:“他显然需要救助。”他们走了,年轻人心里痒痒,也想做点海上救援之类的事儿。年纪大一点的人在泥泞中吃力地走着,心里明白,十有八九找不到可以出海的船。

大家遇到的麻烦是,刮季风期间,谁也不出去打鱼,除了诺姆·凡特姆。他是真正熟悉这一带水域的人,可是已经到港湾什么地方捕鱼去了。现在是雨季,城里人的船都在大修。小镇周围修船的工棚里,发动机拆卸下来,油腻腻的零部件放在旧报纸上。

站在海边观望的人们想起应该祈祷,于是有人跪下来,大声祈祷:我们的天父,万福玛利亚。等到那个人安全上岸,海滩上人们的议论已经变成阵阵惊叹。太不可思议了!大家都认为,以前谁都没有见过这样的奇观。总算发生了一件好事儿。不管谁的愿望都会实现。真是不同寻常的一天!城里人站在那儿,围成一圈儿,凝视着那个仰面朝天躺在沙滩上的人,都说:“让开,让开!快给他腾个地方!”你可以从那些人没有神采的眼睛里看出,他们已经把希望寄托在这个人身上。这也合乎逻辑。表面上看,确实发生了一件好事儿,但是在感谢与赞赏的背后,他们脑子里还有一些担心和忧虑。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了。利比·瓦伦斯代表城里人打着手势对那个人说:“看在上帝的分儿上,你总得告诉我们你是谁呀?”他想劝说那个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人开口说话。那个人没吱声。他绞尽脑汁,想方设法,让那个人给出一个理由。可还是一无所获。突然,几个人忍不住叫了起来。他们回答了利比·瓦伦斯的问题,说他是救世主。镇公所秘书回转头看着他们,不相信。利比很为自己受过教育而骄傲,此刻,血从他那张红得不正常的脸颊退去。妻子玛丽·索菲娅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他咬了咬舌头,什么也没说。

利比·瓦伦斯不肯罢休。他对背后那些人愚蠢的议论嗤之以鼻,笨手笨脚、摇摇晃晃在那个仰面朝天躺在海岸的人身边蹲下,大肚皮耷拉到膝盖上。他想使自己成为可以给那人以安慰的人。好长时间过去了,阳光直射在沙滩上。利比觉得仿佛是上帝从芸芸众生中把他挑选出来担此重任一样。太阳怎么会单单照射到他的身上?他下定决心一定要把这件事情弄个水落石出。那个浑身湿透了的人说不出话来,只是重重地喘着粗气。但是看起来精神完全错乱了。

“喂,你到底是谁?”城里人都没了耐心,生气地说。他们都想回家。沙滩上躺在他们面前的这个人——利比·瓦伦斯黑色的外套浸透汗水,在他旁边转来转去——对于大伙儿来说太让人困惑不解了,所以谁也不想费心劳神多想。他们让利比追问下去,因为谁都想现在就知道个所以然。

因为利比派不上用场,人们的目光开始四处搜寻,想找一个能和这个陌生人搭上话的人。这时候,响起一个声音:“让那个该死的、号称执行法律、维护秩序的家伙来。”大伙儿都把目光投到警察埃·斯特瑞恩吉身上。他还有个诨名——楚斯福尔。人们早就把这个家伙从记忆里一笔勾销了,觉得他比没用还没用。这位警察站在后面,非常镇定地观察周围的人和正在发生的事。他喜欢这样一个事实:生活在德斯珀伦斯,对自己的坏名声却浑然不知。嘘,瞧这个倒霉蛋儿!高高的茅草中,一个黑人朝海滩指了指。“快来看!”孩子们都把食指拢成一个圈儿,放在耳朵上。

雷达!雷达!所有这些讽刺、挖苦都是冲可怜的楚斯福尔来的。一个没有当地人作耳目的警察,也许听不到人们在你背后叽叽喳喳、说三道四才好。这位警察是几年前来德斯珀伦斯的。但是,事实上,这个小镇似乎根本就用不着什么警察。于是,谢天谢地,在警察局安顿下来的埃·斯特瑞恩吉舒服得简直无人能比。闲来无事,这位生性温和的“执法者”就在警察局那幢灰颜色的砖房子周围,开辟了一座漂亮的玫瑰园。现在,那儿便成了女人们散步、赏花的好去处。他花好长时间学会如何讨城里那些面颊肌肉松弛的家庭主妇们的好,拿几枝已经蔫儿了的花草树木的插条,换她们珍爱的“奇花异草”。镇子里的人甚至大白天走进警察局,帮他把装了铁丝网的牢房改造成种无花果和蓬莱蕉的温室。渐渐地,花开花落,枝繁叶茂,警察局变成一个大花园。楚斯福尔压根儿就没有想到,如果有朝一日需要他抓什么人的话,该把那个人关到哪儿。

就是现在,楚斯福尔也认识不到,城里人对他意见还不少。他只把自己看作人群的一分子,全然忘记自己对抓捕犯人之类的事曾经情有独钟。“哦,别招惹他。”有的女人不无尖刻地、干巴巴地说。这是北方女人在这种情况下说话时典型的语气。城里没有人给他说好话。人们都压低嗓门儿,悄悄地说,他干自己的事儿时间太长了,对仰面朝天躺在海滩上的埃利亚斯显然不感兴趣。这个陌生人到现在为止也没说一句话,更没有做出令人满意的什么举动,谁也不知道他究竟是朋友还是敌人。

楚斯福尔不停地看他那只破旧的劳力士金表,估摸时间。他急着回办公室,参加可以免税的函授减肥课程。这个课程承诺三十六个月百分之百减肥成功,需要自己掏腰包的钱却很少。有时候,他会突然出现在刺人的灌木丛边土著人的营地,想和他们交朋友。他向老人们剖白自己的心迹。“我要重做新人。”他解释道。他谈起所谓“精神之旅”,包括自我催眠,祛邪用的咒语,自我心理分析。“这个家伙要是再来跟我胡说八道,我就杀了他!”他走了之后,老人说。更重要的是,普瑞克尔布什的人们害怕,要是被楚斯福尔逮捕了,他会拿他们怎么办?可是,听着!这个专门派来处理麻烦事儿的家伙说,他原来是布里斯班峡谷和暴徒、强盗打交道的刑警,后来一步步升迁,才熬到这个位置。他说,住在灌木林里的人们应该把他当作朋友,当作一位乡绅似的警察。他还说,他甚至想像城里人一样,把自己的绰号改成史密斯。

从表面上看,德斯珀伦斯的社会秩序不怎么好。实际上,这儿的治安并没有因为老警长杰伊·史密斯去世后,接替他的这位来自南昆士兰峡谷的警察不称职而变得一塌糊涂。杰伊是个好人。他献身于警察事业六十一年零一个月,没有耽误过一天工作,直到有一天,说了一声“对不起”之后,颓然倒下。现在,史密斯家族一代又一代人对小镇的罪恶都缄口不谈。小镇有办法对付小酒馆的斗殴、强奸、抢劫、欺诈、性骚扰、家庭暴力。所以,直到此刻,虽然大家都清清楚楚地看出,利比根本干不了这活儿,身为警察的“楚斯福尔”居然想不到自己应该做点什么,而是和普通老百姓一样,围在沙滩上躺着的那个人旁边袖手旁观。

你可以看出,当人们怒目而视、交头接耳、窃窃私语的时候,他是何等的无动于衷。哦,太多的焦虑!太糟糕的命运!没有一个合格的警察,就没有快乐可言。这个浑身沾满海藻的人还躺在海滩上。炽热的阳光把人们照得思维迟钝。现在,站在高高的茅草中朝海滩张望的普瑞克尔布什人,听得出城里人的紧张和焦虑。

这个家伙如果很危险,身患传染病,或者得了不治之症,怎么办?他如果是个有暴力倾向的、拒绝遵守规定、与群体疏远的人,怎么办?

他如果是个杀人犯,或者想非法入境的外国人,那该怎么办?他如果是个疯子或者别的什么危险分子,又该怎么办?

他如果是个间谍,来刺探情报怎么办?

他如果是个外星人怎么办?

城里人还在继续吹牛,说空话。因为地球上任何别的地方都是一片芬芳。他们在白金汉宫还天天换岗,可是世界上没有一个人关心德斯珀伦斯发生了什么事情。谁也不会嘲笑他们这些想法,因为外星人是他们经过深思熟虑做出的判断。镇子里流传着不少关于外星人的故事,让人听来毛骨悚然。有的人会亲口对你说,他们曾经被外星人劫持。那一刻,天上划过一道红光,他们坐在圆盘形金属飞行器上,在太空漫游了好几个星期。回来后,逢人便说,天知道这些外星人会不会入侵他们这个偏远的乡村。海湾地区到处都是空阔之地,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呢?那些被劫持的人讲他们的历险记的时候,神智健全,活像条疯狗。

当什么东西都能在平坦的黏土湖登陆的时候,你确实很难把思想理出个头绪。是啊,什么事情不可能发生呢?遇到红光满天的日子,整个世界都上下颠倒了,一切都崩溃了。一船船非法偷渡的人,海上天使,不幸的亡灵,臭气冲天的死鲸鱼,甚至一卡车一卡车被污染的鱼,都出现在德斯珀伦斯海滩。现在,一个人从大海走上岸。

沙滩上躺着的这个人宛如超现实的梦幻。太阳晒干了他身上的泥巴,卷起一个个牛奶巧克力色的薄片,粘在身上的海藻和水草在微风中轻轻拂动。海里的小螨虫爬过砂砾,钻进他身上的水疱,吸食伤口里的血。支棱着耳朵听大人们讲外星人故事的孩子们都被往学校赶。“拿水袋去!”家长告诉他们。“哪个水袋?”孩子们一边磨蹭,一边不高兴地叫喊着,一副自作聪明的样子。“挂在学校门廊下的水袋!”大人们撸胳膊挽袖子,吓唬那几个小孩儿,让他们赶快去取。“再给这个人带几个三明治来!”

“你们自己去取!”小家伙们朝父母嚷嚷着。家长似乎忘记今天是学校放假的日子。他们不愿意走,生怕错过什么热闹。“快滚!”父亲们厉声喝道。孩子们知道再磨蹭下去就会遭到一顿暴打,撒腿就跑。他们在回小镇的路上你追我赶,拿水的拿水,拿食物的拿食物,不一会儿就又回到海滩。

那个半睡半醒的人皮肤上布满水疱和已经溃烂的伤口,发出难闻的气味。围观的人们不由得向后退了几步。他的嘴唇肿得老高,有多处溃疡。因为一直在大海里浸泡,再加上山火送来阵阵烟雾,他总是眯着一双眼睛。芬因为在大家眼里是个傻瓜,甚至被孩子们挤到了后面。他气得要命,觉得大家居然都不把他放在眼里,特别生气。他下定决心不能让自己在别人眼里像只患疥癣的狗,只能躲在后面。这算什么事?他是守卫海岸线的人,为什么现在连瞥一眼都这么难?普瑞克尔布什的黑人看着芬,都活跃起来。“嗯,嗯……要打起来了。”他们开玩笑地说,一边咧开嘴笑,一边用胳膊肘子你捅捅我,我捅捅你,谁都想喊他的名字:“芬!芬!”喊那个身穿制服的家伙快往前面挤,可是都没有喊出声音来。人贵有自知之明嘛。

芬环顾四周,朝闹哄哄的人群瞥了一眼。其实这群人里只有他知道如何应付突发事件——难民,船民,想非法入境的外国人。也只有他知道,如何嘴对嘴地给受伤的“外星人”做人工呼吸,让他再活过来。他是唯一在秘密训练营里接受急救伤员训练,并且获得证书的人。他使劲挤到前面,从一个小孩手里夺过水袋。“好,好!”普瑞克尔布什的黑人们打心里为芬叫好。他在地上坐下,把只装了一半的水袋送到那人肿得像棉花团似的嘴唇跟前,非常缓慢地把水一滴一滴倒在他的舌头上。估计那人已经喝够之后,他从三明治里取出一小点已经碎了的鸡蛋,放在那人嘴里。大伙儿都看着,等待着,不时瞅一眼腕上的破表。芬从眼角看到利比·瓦伦斯把“楚斯福尔”拉到一边,和他商量如何讯问这个可能成为他的囚犯的人。

楚斯福尔显得很激动,毕竟他是警察。可是又有点不大情愿。因为他正在想,如何把摆满花草的牢房腾出来,关这个陌生人。他站在那儿,身影落在那个人的脸上,开始漫不经心地问诸如“你是怎么弃船潜逃的,先生?”之类的问题。

楚斯福尔居然提出这样一个问题,芬听了非常惊讶,他看着他那张脸,一字一顿地大声说:“你是怎么弃船潜逃的!”他嘴里嘟嘟囔囔,不停地唠叨什么“弃船潜逃”,唠叨这种毫无意义的“现实主义”,唠叨上帝要提升傻瓜思想境界的时候,傻瓜总是要抓同样的“救命稻草”。他再也忍受不了“楚斯福尔”的愚蠢,朝他大声叫喊着,想挤到前面。“老百姓们,躲开!”围观的人们似乎都同意他的意见,往后退了退,让芬去负责处理这件事情。

芬轻轻地问那个人,他是谁。他等待着,然后万分惊喜地看到那个人嘴角露出一丝微笑。他又悄声说,他不知道他是谁。那个人有气无力地朝南边的森林大火指了指,又朝北边大海之上的朵朵乌云指了指——人们都希望一场豪雨能浇灭大火。“我!”那个人挣扎着对俯身在他头边的芬的耳朵只说出这样一个字。听见这个字的人面面相觑,压低嗓门儿说,他被引诱到了亚洲鱼类市场早已失传的浪漫故事里了。“听口音就能听得出,”芬面带微笑说,“当然。”他不停地说。因为他觉得已经和那个人沟通,思想的洪流倾泻而出,有一把火炬,照亮了他们的心。芬完全理解那个人灵魂深处闪烁的朵朵火花。他突然想起遥远的童年时代、已然忘记的故土的圣埃利亚斯山[27],高兴地大声说:“他的名字是埃利亚斯·史密斯!”

哦,天地之光!能成为被涂油[28]的人,成为保护神,哪怕德斯珀伦斯这座偏远、凄凉的海滨小城的保护神,也是件好事。埃利亚斯·史密斯从沙滩上站起来,他又活了下来。就像一座气候炎热的城市,冷库里满满地储藏着那么多的事儿。这些发生在当地的事儿就像真理,永远珍藏在人们心里,重压在他们散发着鱼腥味儿的背上。星期五夜晚,在潮气很重的家里,他们一边吃炸鱼,一边谈论记忆中的往事。那是暴风雨中遇到的不幸。幸存下来的渔民们经历的苦难让这些不幸重现。在阴雨连绵的日子里,他们不停地叹息,而不谙航海的人为洪水中损失的牲畜或者明年的干旱,心情沮丧。他们像比较不无悲伤之感的战利品那样,比较测量雨水用的仪器。那是无可奈何面对风雨剥蚀的建筑物时,唯一分散他们注意力的东西。要不然就是白蚁,潮湿造成的腐败,或者鼠疫,蝗虫。姐妹们!兄弟们!对于城里人,那是一次又一次的灾难。在尚未走进孤独的坟墓之前短暂的时日,一个人还能指望什么呢?来自天堂的吗哪[29]?明虾和澳洲肺鱼从来都不在它们应该在的地方。对于几十年来笃信宗教的人们虔诚的祈祷,难道不能给予更好的回报?冥冥之中,上帝那双大手总是以一种当地人难以理解的方式摆弄着人们的生活。那么,这为什么不会是上帝送来的一件礼物呢?

是的,就好像上帝把埃利亚斯送给了这个小镇。确实如此,因为他们都说:“我们早就向上帝祈祷,希望他帮助我们。”

现在,如愿以偿。

“上帝把埃利亚斯送给了我们。”

埃利亚斯在德斯珀伦斯生活的日子里,将讲述许多关于他自己的故事。这些故事和城里人对作为“上帝馈赠”的这样一个人的经历的解释不谋而合。“还能怎么样呢?”将他的传奇——像一封信,从天堂飘落到暴风雨中,经历了地狱中种种苦难,苟活于世——极力“理智化”之后,他问道。但是,这样慷慨激昂一番之后,埃利亚斯·史密斯又像普通人那样,无法相信在他身上会发生什么特别的事情。

“不,不,别傻了。”有时候,他生气地说。因为人们像做奶油蛋糕一样,把“一层层”敬意加到他的头上。一个人只能承受这么多。埃利亚斯在无人知晓的地方发泄心中的怨气。他叫喊着,请求上帝的怜悯,让他保持常态,他觉得他简直要发疯了!普瑞克尔布什人说,夜深人静之时,他们看见过埃利亚斯站在黏土湖,扯开嗓门儿大声叫喊。这话没错儿。老人们踏着皎洁的月光漫步回来,说他们看见埃利亚斯也在狂野里凝望冬夜的星空,也没错儿。大家都说:“他是个非常古怪的白人。”他们又为他确定了他已经失却的身份。人们都说,他是一个以古老的方式安排从德斯珀伦斯逃跑计划的人。他对普瑞斯布什的老人们说,绝对不是。

人们问他:“既然这样,你为什么行动那么古怪,看起来像个疯子?”他说,他为他收集的银河新星和南极光寻找新的星星。他们还跟他坐在一起,数天上的星星。普瑞克尔布什人屏声敛息,谁也没有对城里人提过埃利亚斯在黏土湖到底做什么事儿。倘若人家告诉你:“哦!是呀!猪也会长翅膀!”你可别当真。对于城里人来说,凡是看不到的事情,从根本上讲,没有任何意义。作为澳大利亚人,他们自有随机应变之道。许多年前,当他们第一次听普瑞斯布什人说这话的时候,就把他们赶出城,而且好长时间拒之门外。城里人说:“如果你们像疯子似的说这种鬼话,就不能再到这里。”老人们头脑简单,也没有什么圆滑、老练的办法去报复,只能恶毒地诅咒了好长时间。最后,黑人和白人达成和解。双方都说,他们都是小小老百姓,没有必要这样争论不休。老人们说:“我们只能把它当秘密保守了。”

这就是为什么普瑞克尔布什人闭口不谈对埃利亚斯夜间让自己的想象自由驰骋的原因。他们看见他站在那儿,举起瘦骨嶙峋的双臂,伸开手掌,和地平线保持平行,左右摇晃,模仿鸟儿飞翔或者鱼儿扇动鳍。普瑞克尔布什人只是内部悄悄地流传,说他看起来就像月光下的一个十字架。如果有人问起他,他就耸耸肩,仿佛他也觉得这个关于他的故事难以置信。

当埃利亚斯对自己失去信仰的时候,时日就变得格外艰难。他失去往事的记忆,悲凉之感油然而生。比如说,他的童年是个什么样子,在哪儿度过的,他全然不知。知道自己和普通人不一样之后,埃利亚斯十分沮丧。每逢纪念他来德斯珀伦斯多少周年的日子,城里的白人就十分焦急,不知道该如何表达他们的敬意。这时候,埃利亚斯会像一只满腹狐疑、扇动着一双翅膀的鸟儿,到处游走,说他不存在,甚至说这样的话:“为什么会是我?”在城里,人们觉得这简直怪异透顶,一个人居然对自己天神的地位提出疑问。他们对他说:“你也许是,也许不是,但你是。”

怀疑自己的同时,他也营造出一种疑云重重的氛围,让人们觉得这个城市和整个国家其他地方相比,别具一格。它不但和所有大都市不同,而且和所有拥有广播电台以及电视台的城镇不同。那里,所谓幸运的人们控制着这个国家品质更好的商品和服务。“世界上没有一个地方像德斯珀伦斯一样,得天独厚,能拥有一个天使!”利比·瓦伦斯每次开始讲话都有这样提醒大家。“没有一个地方,得到上帝这样的恩典。”他为“这个地方”大唱赞歌。

芬现在在城里颇受尊敬,名声大振。大家都说他对预测和评估夏季的湿度很有一套。他也成了了解埃利亚斯到底有多么烦躁不安的专家。芬抽抽鼻子,发觉空气中有什么异样,就径直跑到镇公所利比·瓦伦斯的办公室,跟他嘀咕几句。不一会儿,利比就把镇子里那些好事的人召集到他那间干净的、刷成乳白色的办公室里发号施令。于是,城里每一户人家都厨房飘香。同时烹调的炖肉、炸鱼、烤牛肉、咸牛肉和布丁的香味儿,让你食欲旺盛,一天到晚都觉得肚子饿。平常总是满目萧瑟的镇子摆脱浓重的湿气,其乐融融。人们不分昼夜地聊天、宴饮,和穿着纱笼跳草裙舞的女人们一起唱歌。诸如《绑只袋鼠来运动》这样的老歌又飘然而起。还创造出一种名为“解决难题”的游戏,比方说,四个人出海,只回来三个,剩下那个怎么办?他们乐呵呵地背诵古老的祈祷文,还在权且充作小教堂的工棚里编出新的祈祷文。

还有的人在小酒店后面荒草萋萋的空地就着煤油灯光赌博。他们赌什么呢?赌埃利亚斯为什么想法总是不对的原因。聊呀,聊呀,聊呀。也就是这个时候,不忠的城东人占了优势。城西人看到他们“入侵”那些空地的样子就觉得恶心。老约瑟夫·迈德纳特走在前面,掺和到那些白人永无休止的谈话之中。“欢迎!欢迎!”城里人请这些马屁精、懒汉过来。狗、猫、上百万的苍蝇都聚集到这块空地聊天儿。就这样,埃利亚斯·史密斯在人们心中造成的恐慌慢慢地、一点一点地成为过去。这个人说一桩关于他的小事,那个人仿佛捡起一小块色泽黯淡的宝石,在家里琢磨,直到晨曦微露,终于找到答案,加到关于埃利亚斯真实情况的无穷无尽的长卷之中。

埃利亚斯是个白发老人,或者夜间出没的天使,或者是个浑身覆盖着浅绿色甲壳的妖精的传说已经变得久远。现在,人们只记得他从淡蓝色的大海那边来,像他们大家一样,不得不自己动手开拓生存之地,没有别的什么不同凡响之处。当地流传的故事比你从收音机里听到的广播更可靠。南方的政客大谈他们自己和他们正做的事情,而这些事情和德斯珀伦斯的小小老百姓没有任何关系。城里人从来不说那些家伙的好话。

尽管埃利亚斯不记得自己的来龙去脉,他却能从别人的记忆中找到点什么。他们把自己的想象告诉他。他把他们的童年记忆当作自己的过去,从而填补了已经忘记的那段历史。他只记得,他是被一声惊雷、一道闪电抛进夜幕笼罩的大海。他能十分生动地描绘出他倏然之间被闪电带到空中的情景。因为记忆跟不上闪电的速度,先前的事情就都忘了。他的故事很有说服力,对于别的细节,人们也没有提出什么疑问或者相反的意见,或许大家觉得他神经不正常。他对聚集在茅屋周围听他谈论这件事情的人们说,如果在大海上听到惊雷滚滚,一定要当心。

他说,因为一个天使不能关照城里所有“罪人”,要再派一些天使和恶人斗争。“你们听到的滚滚惊雷实际上是上帝和魔鬼为这件事情争论。”人们都认为,是他把风暴从大海带到德斯珀伦斯。暴风雨来临时,黑压压的乌云布满黏土湖上空的奇观让人们相信,埃利亚斯说的是真话。他已经变得几乎像芬一样癫狂。

每逢电闪雷鸣,埃利亚斯就跑到雨水浸泡的大街,大声叫喊:“当心!当心!”普瑞克尔布什的老人们看到瓢泼大雨中奔跑的他都说,他说被跳蚤咬了。他那嘹亮的“天籁之音”让城里人听了害怕。他高举手里那根神圣的手杖,直指满天翻滚的乌云,说:“更多的天使来了!”他说的没错儿。乌云漫过长长的地平线,向小城压过来,仿佛天空就要在这里裂开。在德斯珀伦斯,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好的,我们一定去看看有没有什么情况发生!”镇公所的工人们说。他们开着公家那辆卡车冒雨到小镇每个角落,粗略地看了一下,撒下鲁恩莱发明的那张无形的网。鲁恩莱是个误称,其实鲁恩莱一点儿也不鲁恩莱(孤独)。[30]他只是城里另外一个无赖,用白人的话说,是个“跳篱笆墙的人”,意思是白人男人和当地黑人女人结婚生下的孩子。鲁恩莱和他的妻子总共生下十二个孩子,一家人闹哄哄地挤在普瑞克尔布什一个瓦楞铁皮做屋顶的小茅屋里。孩子们一天到晚这个喊那个叫,这个哭那个笑,和我们大家一样,好日子也好,坏日子也罢,反正都熬了过来。人们倘若仅仅因为他过得不是白人的生活就认为他孤独,实在太愚蠢了。当然,日子十分艰难倒是真的。可怜的老鲁恩莱一天到晚在海湾捕鱼,养活一家老小。

这个家伙的真名叫A.D.史密斯,不知道是从哪儿来的。死的时候家里人都围在床头。他的坟墓已经没有了,因为他死的那年龙卷风席卷海湾地区,公墓已经荡然无存。浑黄的水旋卷着,撕裂层层泥土,寻找所有老渔民和他们的妻子的躯体。当紧贴那些木头盒子的泥土不再抗争的时候,棺材便漂浮起来,漂向大海。直到现在,还常常看得见德斯珀伦斯的棺材在海湾的环流中漂来漂去。谁也没想着再把那些棺材弄回来,哪怕那里面装的是他的姑姑或者舅舅。你只能朝他们招招手,别的什么事情也不能做。如果你触摸一下死人的“家”就会给你带来坏运气,连一条鱼也抓不到。可是如果你敲敲棺木,又会怎么样呢?不会带来好运吗?

人们拿这块到处都是洞穴的墓地一点儿办法也没有,除了用压路机把它压平,在上面再建一座新的公墓。属于城里人的这座灾难性的墓地把人们逼得像被狗咬了的水手。大伙儿提出,一个家庭有权利在大海埋葬他们刚刚死去的亲人。尽管镇公所根据“地方法”禁止水葬。死人对海水能否造成污染的讨论在人们心里造成很大的恐慌。到底谁对谁错?当亡灵来到镇公所,乞求允许葬身大海的时候,人们提出,什么是基本人权?什么是家庭的权利,什么是镇子的权利?关于这些无法解决的生与死的问题,没有人知道答案,也没有人同意改变这项“地方法”。因为底线是:如果改变意味着更坏的运气该怎么办?没错儿!其实,在人们思想深处,真正担心的是,那些住在破烂的赫尔顿牌客货两用车里的坏透了的家伙会干出怎样伤天害理的事情——在他们死后,拽着死尸的脖子一直拖到海湾的浅水滩。

A.D.史密斯临死前做了一个活灵活现的梦。在这个梦里,他想象出一个保护小镇的“防卫系统”——一张用祈祷文和敬畏上帝者的虔诚编织的大网。这张大网犹如一个巨大的盾牌,阻挡龙卷风袭击小镇。这个梦犹如一份精神遗产,每年十一月,雨季袭击海湾的时候,便会“发扬光大”——镇公所负责人秘密聚集在一起,商量对策。你知道,大网已经收紧,因为高高的茅草丛中燃起点点火把的亮光。在普瑞克尔布什,丛林里所有动物都屏声敛息,人们都停下手头的活计,侧耳静听。蟋蟀和青蛙是一代代普瑞克尔布什人夜间的“保护人”。老人们说:“别着急。”他们解释说,人们在查看篱笆柱子上有魔力的钉子,防备有贼人来偷东西。三月初,雨季过后,镇公所的工人又受命开车出来收“网”——让小镇更美好。他们收回“大网”,雨后新鲜的空气扑面而来。

是的,鼻翼张开,呼吸那清新的空气。美丽的芒果花芳香四溢,飘到宽阔的大街,飘过一块块空地,飘进宽敞的院落。屋子里,孤零零地坐着未婚女人,用钩针织地毯,或者织补渔网上面被海鸥弄破的窟窿。就这样,冬天她们彻夜辛劳,一边小心翼翼地织补,一边想着为不幸婚姻所累的女伴们,直到渔网重新补好,恢复原状。那时,旱季也过去了。

有一天,镇子里做了一个决定,让埃利亚斯守卫“城池”。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埃利亚斯高高兴兴地接受了这件了不起的工作。德斯珀伦斯急于有个人“看家护院”,完全在预料之中。因为每个人都发了疯似的想保持心灵的宁静。萨利亚尼·史密斯,镇公所的抄写员,前前后后到郡政府跑了好多趟,提醒那些议员,他们的镇子一直就有警卫。于是他们决定让埃利亚斯干这个差事。

那以后不久,老约瑟夫·迈德纳特想偷偷地在萨利亚尼小姐身上做点文章。他说,这是对埃利亚斯当警卫的报复。就连他的妻子也开玩笑地问他:“什么?莫非你想当警卫或者别的什么玩意儿?”他说,如果别人像他一样精明,也会这样做。他还说,即使大家都劝她不要浪费时间,他也不会停止想要偷她一把的想法。但是,要跑到城里偷东西也非易事。他得偷偷溜进那个白人女人拉了铁丝网的后院,然后用石头砸开棚屋上的挂锁,才能偷到“书中之书”。约瑟夫·迈德纳特知道,如果他能把她的书弄到手,他就会成为一个非常有用的人。那是史密斯家族传奇的全集。一卷卷书就那样白白地放在尘封已久的纸箱子里,扔在锈渍斑斑的棚屋里。

那些发黄的、虫子蛀了的纸张上,蓝墨水留下成千上万的字迹,描述了郡议会召集的会议上,人们就想象出来的侵略威胁展开的争论。那无数龙飞凤舞般的字迹描绘出许多“重大事件”。比如,无人防守的、鳄鱼出没的海岸和沿北部边境泥滩上生长的红树林经常看到有人用小望远镜向这边窥视。“当然,地球上谁都渴望得到这块土地。”她写道。一群群亚洲人跨过太平洋蜂拥而至。他们叫喊着:“我们要这块土地!我们要这块土地!”国家的军队哪儿去了?在别的国家,在南方各州,没有人会像普瑞克尔布什人这样,满脑子胡思乱想。

每天,埃利亚斯隔四个小时,就会准时到小镇周围纤毛狼尾草、三齿稃和刺人的灌木丛溜达,不管手头正干什么活儿。他最好的渔友诺姆·凡特姆没有他的陪伴也到海边。现在带他坐船出海打鱼已经不可能了。因为即使没有表,他也能判断出时间,到点儿就到城边干他的事儿,哪怕踏平万顷波涛他也得走。

“真实的情况隐藏在哪里?”埃利亚斯问普瑞克尔布什的人。可是在这个国家最顶端普普通通的海边小镇,谁能说清楚这事儿呢?谁知道埃利亚斯想象中的战争是什么样的战争?什么战争,哪一场战争,谁心目中的战争?或许有人会说:“埃利亚斯,这里没有战争。”战争在别的地方,在美国,或者欧洲、中东、亚洲那些地区的国家。是的,所有这一切都发生在很远很远的地方,和德斯珀伦斯人们关心、谈论的事情相去甚远。

几年之后,就在埃利亚斯在海边巡逻,寻找引起他警惕的任何蛛丝马迹的时候,发生了一连串非常蹊跷的事情:城里莫名其妙地发生几起火灾——草垛起火,女王的画像被烧,后院起火。紧接着,他家的棚屋屋顶被炸飞,萨利亚尼·史密斯的“书中之书”付之一炬。同一天晚上,又发生了一起爆炸案。郡议会办公室被炸开个口子,直面远方淡蓝色的大海。那口大钟从正在燃烧的“炼狱”咣当一声,平展展地落在地上。谁能想到有人要焚烧这座小城的历史?非常感谢你说过,要撒下一张保卫安全的大网。“纵火”成了德斯珀伦斯人每天都要面对的新词。

那天夜里很晚的时候,埃利亚斯·史密斯的命运被城里的成年人锁定。这些人挤在渔人饭店散发着啤酒味儿的布拉蒙第酒吧。虽然不是周末,人们不得不对新发现的生活的含义妥协。谁也别想幸免。城里每一个华而不实的俗人都不无懊恼地穿上塑料雨衣、雨鞋,呱唧呱唧地蹚过挺深的泥水,来到主街唯一的酒馆。“生态系统”难以计数的、呱呱叫的青蛙都被他们的脚步声惊动,安静下来。没有别的地方可去,没有一个热热闹闹的社区服务中心。尽管这里号称“所罗门宝库”——一座富矿的入口,可以蜿蜒而下,直通海湾下面的地下宝藏。

人们穿着工作服走进酒馆。这几天湿气一直很重,他们身上的衣服就没有干透过,腐臭味又平添了一股汗味儿。酒馆地板上踩满了泥巴,都得酒吧老板劳埃德过后打扫。为了吸一口新鲜空气,人们“死而无憾”。城里的女人们平常很少光顾酒馆,每隔几分钟就会往自个儿身上喷洒一点散发着熏衣草味儿的香水。许多直接受到火灾影响的人都说,他们应该优先发言。他们一致声讨埃利亚斯,因为这是他们的基本人权。他们的生活被毁了。他们表达了共同的心愿:把他赶出去,枪毙这个狗杂种!人们的声音在墙壁间回响。“枪毙他!用步枪……枪毙这个杂种也太便宜他了。”人们都大声叫喊着,生怕别人听不见。埃利亚斯到处乱走,给城里造成那么大的损害。酒吧里乱作一团,有一个住在城外的土著人好奇心大发,趴在窗外,想看个究竟。他看见人影绰绰,谴责埃利亚斯的人们哄笑着,几乎要掀掉屋顶。“哦,天哪!”他自言自语着,拔腿就跑。

酒馆外面,一湾湾泥水像一个个浅浅的小湖。孩子们在水里尽情嬉戏,全然不顾已经是夜半时分,而且大雨如注。他们就这样,在本来应该睡觉的时候,冒着大雨,在大街上跑来跑去。在车轮碾过的、比较深的水洼,他们借着路灯洒下的光,互相踢着水玩。被雨水浇透的衣服贴在身上,闪着幽幽的光。只有绕着街灯在雨中飞翔的海鸥瞥他们一眼。父母亲们只顾在酒馆里开会,没有注意到夜幕早已降临,甚至没有注意到暴风雨正在酝酿之中。不过,话说回来,谁能注意到呢?在德斯珀伦斯,暴风雨似乎已经成为这里人的第二天性[31],融入他们的心灵之中。

当地生气蓬勃的小伙子和他们身穿紧身衣的女朋友,围在铺了绿呢子的台球桌旁边,紧张不安地观看一周一次的台球比赛。另外一个角落里,一帮年纪比较大的男人,挺着大肚子,一边朝挂在墙上的轮盘扔飞镖,一边看着各自的分数打口哨。

与此同时,酒馆那边,普瑞克尔布什人坐在这一片混乱之中,透过一扇小门,伸长脖子,向布拉蒙第酒吧张望,看埃利亚斯如何为自己辩解。他们一边张望,一边对身后站着的人们喃喃:“可怜的家伙,可怜的家伙!”

满头白发的埃利亚斯独自一人站在大伙面前,满脸傲气,一身铁骨。谁都在指责他。他连插话的机会都没有。面对城里这样一群有头有脸的人物的攻击,他能为自己做怎样的辩解呢?整整一天,他到处游说,直说得口干舌燥,也没有人给他一口水喝。“嗯,嗯,真可耻!这个过时的家伙,再做什么也于事无补!”那些人挤到埃利亚斯跟前,一张张自鸣得意的脸在他眼前晃动。那些家伙的叫喊声越来越高,他得扯开嗓门儿,才能回答他们不知道已经重复了多少次的指控。

可是,听!听!宁静,后面一片宁静。听。也许你不会相信,可是老埃利亚斯确实在直抒胸臆。好了,你就听吧!谁都不信。酒吧安静下来,他说,人类历史上,恐怕还找不到这样全然的愚蠢和无知,居然把一个城镇的命运和他们挑选出来的某一个人联系起来。难道不是这样吗?以前从来没有听到过他这样慷慨激昂。他对他们说,作为世界上最可笑的地方,这个小镇一定在上帝的“天书”上“榜上有名”。哦,他的话真是掷地有声。德斯珀伦斯有它自己的标准。埃利亚斯真是有胆有识。

他说完这番话之后,人们都冲到他跟前。“你在指责我们,是吗?埃利亚斯。”他们都大喊大叫起来,谁都认为他是在谴责自己,都伸出一根手指对他指指点点,样子十分滑稽。“天哪,难道他不知道他们是主流?如果有谁不这样想,那么问题一定出在他们身上。”但是,一个社区面临的问题、采取的行动不是孤立的,也不是德斯珀伦斯所特有的。无论走到哪儿,都一样,都一样!

如果这些城里人能够看到说出去的话能起到什么作用,如果他们能够想象出——哪怕只有那么一刹——随便说出去的话就像乱弹的琴弦,制造出一片混乱,连意大利面条也能在碗里跳起舞来,事情就好办了。可惜他们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现在,面对一片责难,埃利亚斯·史密斯宛如被德斯珀伦斯所有史密斯家族泼出去的洗碗水。然而,难道他真的有时间、有精力去制造最近城里出现的所有这些灾难吗?比方说,昨天Y·潘代格瑞家那条狗在大街上乱跑,结果光天化日之下,被车轧死,这能怪埃利亚斯吗?要怪只能怪它生下来就是个没脑子的家伙。你知道我们是在说谁呢!或者,I·达梅吉的丈夫在炎热的夏夜,跑到公用电话亭,压低嗓门儿和一个没人感兴趣的妓女大谈云雨之事,而I·达梅吉却不知道该如何谴责这种不贞的行为,这难道也怪埃利亚斯吗?还有,A·科伦一家——你知道我们是在说谁呢——餐桌上连一粒米也没有,只因为发救济金那天,就把“社保”给的那点儿钱输了个精光。还有昨天夜里,加油站的助手、保守的U·特伦特和同样保守的B·伊塞之间发生的那些风流韵事!哦,你知道我们是在说谁呢!你当然知道。可是谁会站出来替埃利亚斯说句公道话呢?

C·考克斯太太是那家卖炸鱼和土豆片的小店——“火热的鱼”的迪娃[32]。她眨巴着眼睛,撇着嘴唇,说出一番话来。此话一出,别人再也用不着啰里啰唆地指责埃利亚斯了。“你们知道应该负责的是谁吗?”她大声说,就像啪的一声把一包报纸包的土豆片扔到柜台上你的面前。然后,和缓了一下口气,“我的好乡亲,如果你们能明白我的意思,如果我能给你们提供点来自上面的线索,你们就知道,我们应该责怪高层决策人,而不是他,埃利亚斯!”

可是谁能承认自己对这场大火负责呢?这场火把郡议会办公室那些记录了百年不遇的洪水、大火以及这一带别的自然灾害的文件烧了个精光。那些宝贵的资料化为灰烬。还有萨利亚尼·史密斯那本“书中之书”?纵火犯!预告洪水的占卜者!没有人打过电话,没有人留下什么信息,或者来承认应该对这件事情负责。没有。结果就都推到埃利亚斯头上了。也许随着时间的流逝,人们会同意德斯珀伦斯的看法。他们这个夜晚的决定是,让这个世界别的地方收留埃利亚斯·史密斯吧。天一亮,他就得离开小镇。

毫无疑问,那天上帝又在埃利亚斯身上创造了一个奇迹。早晨醒来,他没有一丝焦虑,轻松得仿佛没有一根羽毛压在心上。

轻轻的羽毛确实落在埃利亚斯住处的外面。在这个让人惬意的黎明,他醒来的时候,看见一群群阔嘴鹬从泥滩飞起,尖叫着在他的铁皮棚屋上空盘旋。

“这种浑身斑点的棕黄色小鸟是阔嘴鹬。”那天早晨,上第一节课的时候,新来的老师说。他解释说,这些鸟是因为“遭遇了从南向北和从北向南而来的气旋的碰撞,才飞到这个地方的”。他把这件事情记到当天的教学日志上。鉴于城里所有的档案都在那场大火中化为灰烬,他的这一举动还是很有意义的。这将是小镇新史建立在事实基础上书写的第一页。遗憾的是,这件事并没有在课堂上引起大家都注意。一是,大多数孩子压根儿就没有来上课;二是,来上课的那几个孩子也都趴在桌子上,脑袋搁在胳膊上,很快就进入梦乡。这些可怜的孩子!他们心里害怕,不敢上学。硬着头皮来的这几个孩子昨天夜里也没有睡好。再加上,满天飞翔的鸟儿在他们这个地方不是稀罕之物,除了丹尼·瑞尔,谁也没有注意今天突然到来的阔嘴鹬意味着什么。这位年轻教师对这个地方的自然风光还满怀热情。他今年年初才到德斯珀伦斯,现在还是雨季。

丹尼从布里斯班来。对于这个消瘦的、一头硬发的年轻人,这里的一切都那么新鲜。他早睡早起。在课堂上,他听到过关于埃利亚斯的那些传闻。但是他觉得,那只是一场闹剧,所以没有深究。他是受过教育的人。酒吧里私设的“袋鼠法庭”[33]越发让他认识到,这些乡下人太土、也太愚蠢了。他能知道什么呢?丹尼是局外人。这位年轻教师继续讲那些鸟如何在从南往北吹向大海的、不同寻常的微风中滑翔,在银色的云朵中飞翔。作为小镇唯一早起的另外一个居民,他只是在讲述这一天的所见所闻。他是到草地里找鸟窝的。他“新来乍到”,所以没有注意到,在这块平展展的草地那边,还有别的“思想”在这一带漂浮。

现在,雨季即将过去,陆地只高出海平面一米。在这个寂静的早晨,当黎明的曙色照亮平展展的草地时,仿佛有一个声音在埃利亚斯耳边回荡:“每一朵云彩都会有银色的‘衬里’吗?”他一直在思索:有,有!他在那儿站了一会儿,向四周眺望那连一棵树也没有的风景。在德斯珀伦斯住了这么长时间,他经常纳闷,城里别的那些人每天早晨醒来,心里想的是不是也是头天晚上想的事情?这倒不是因为他真的希望别人和他有同样的想法。尽管这种想法现在看来并非全无道理。不管怎么说,早晨醒来想头天晚上想过的事情,想头天晚上之前的事情,埃利亚斯还是觉得很有趣。他纳闷,是不是仿佛有人按了两次电钮,向镇子里的人们发出这一天的指令。首先,告诉他,在他已经生活了若干年的这个单调的世界,他是何许人也;第二,告诉他,今天是个好天儿。

短暂的记忆有时候比悠长的记忆,或者干脆没有记忆更好。这就是埃利亚斯永远离开德斯珀伦斯那天心之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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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笑倾城,一见自难忘,心心念念了三年,终于盼到了重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