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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一号房子

诺姆·凡特姆从窗口望出去,目光越过狂风暴雨吹积而来的一堆堆可以用作烧柴的漂木,越过一直延伸到海边的、一块块散发着刺鼻气味的平地,看他的朋友埃利亚斯·史密斯。埃利亚斯身穿他那件深橄榄绿色军用雨衣,向大海走去。诺姆看到他之后,第一个念头是,他看起来更加怪异,仿佛另外一个世界的逃亡者,仿佛他是在冰封雪盖的大海捕鱼,而不是投入热带海洋的怀抱。

埃利亚斯身后拉着一条绿色铁皮小船。这条勉强可以漂在水上的小船,叫“选择”。“谁会驾驶一条叫‘选择’的船呢?”诺姆·凡特姆一边眺望埃利亚斯的背影,一边一本正经地喃喃着。每次看到埃利亚斯拖着他的“选择”,他都会这样说。有时候,看着他这样全然不计后果,勇敢地向大海走去,他真是百思不得其解。可是大多数时候,他是怀着一种对朋友的钟爱之情,心里想,听天由命吧。他把这一幕看作天堂宁静安谧最好的象征。诺姆·凡特姆,你是谁呀,有什么资格对别人指手画脚?人家怎样出海,关你什么事呀!

现在,诺姆第一次想到这个破旧的灰绿色的玩意儿像一口飘浮在海面的棺材,而不是埃利亚斯喜欢的、可以在万顷碧波上航行的小船。他倾听对埃利亚斯呢喃细语的大海:哗啦啦,哗啦啦。就连一群群白凤头鹦鹉也像拍打着翅膀的天使,在海滩上空飞舞,用沙哑的声音向他叫喊。那叫喊声吓跑了一群群沙丁鱼,而被埃利亚斯抛弃的伯劳[34]落在诺姆家的窗台上,为它想吃的鱼歌唱。它的歌声像悠扬的笛声,从一堆堆灰色的木头上飘过。

埃利亚斯还没有开始他的旅程,诺姆就知道,他将拖着小船慢慢走过一公里长泥泞的浅滩,走进深蓝色的大海。在那里,水天相接,朵朵乌云从约克角低气压槽飘来,密布在海湾盆地上空。黑压压的大海之上,伊地梅尔星从早晨低垂的天幕、从埃利亚斯眼前升起,俯瞰小镇。诺姆看那颗星,就像看一个给他们家带来麻烦的女人。他吐了一口唾沫。诺姆知道的关于这颗星的故事能让你像豪猪一样毛发倒竖。在海上,他和埃利亚斯曾经长时间地讨论天象。“她是维纳斯。”埃利亚斯说。大海恢复了他对于星星的记忆,他面带微笑,为自己的天文知识骄傲。他兴致勃勃地对诺姆说:“她也是诞生在大海之上美丽的阿芙罗狄忒[35]。”在大海之上,她用美色引诱伤心的水手和捕鱼人投入她的怀抱。结果,那些人一去不返。“照这么说,她是个妓女了?”诺姆哈哈哈地笑着说。埃利亚斯报之以沉默。

回到陆地之后,他们俩好长时间都不再提星星的事儿,也不再提鱼的事儿。在海上的时候,第二天,或者别的任何一天,他们也不再提这事儿。两个人只是一声不响,埋头捕鱼,宛若一对儿幽灵,连鱼也吓得远远地躲着他们。困扰海湾的真正的神灵不知道这两个人就在附近。那条小铁船仿佛变成一艘油轮。从大海回来之后,两个人便默默地分手。

一年之后,他们在大海捕鱼的时候,在深蓝色的鳕鱼洞相遇。有一天晚上,他们再次捡起这个话题。诺姆淡淡地问:“你的呢?”两个人都行单影孤,鱼没有咬钩。这个世界仿佛只留下真诚,让你觉得,仿佛银河系所有的星星从你的头顶划过。“你的呢?”他记得埃利亚斯心不在焉地回答道,只顾看着鱼线。

“埃利亚斯总是相信他自己的故事。”诺姆自言自语地说,咬紧牙关,一副听之任之的样子,继续向窗外望去,看见蓝的、红的、绿的蜻蜓围绕着埃利亚斯的船飞舞。诺姆了解埃利亚斯。他知道,埃利亚斯会看到那颗偷走他的心的星星,挂在天幕上等他。他充满信心,准备跟着她的信号前行。诺姆还站在窗口,呆呆地看着,完全理解朋友的心愿,但是心里想的和埃利亚斯全然不同——她只为死亡而来。

在这个国家,传说和鬼怪并存。在普瑞克尔布什,当晨星在渔船上方闪烁、等待的时候,没有一个男人——无论是被爱遗忘的还是不曾被爱遗忘的——会出海打鱼。你是不是认为他也许已经死了?诺姆很为自己这种想法惊讶。是的,当他眺望埃利亚斯的时候,其实他并不能确定他还活在人世。他在想象,也许他看到的只是埃利亚斯的鬼魂。晨光熹微中,诺姆从窗口望出去,看得见晨雾中,死人的灵魂推着自己的棺材。麻鹬[36]鸣叫的时候,听见那些人和他们道别。诺姆丢开这些可怕的想法,尽管他还坚持认为,一旦他的朋友跟上某颗星星,她就会把他永远带走。这恐怕千真万确。

“我想,我应该去跟他道个别。”诺姆喃喃着。他告诉自己,对朋友,这样做才是体面的。啊,只有这样做才是正确的:不管他是装死,还是真死。可是,他动弹不得。腿上的肌肉像下巴的肌肉一样,紧紧地绷着,仿佛拉船的是他自己。他知道,他不能去。几近瘫痪的小镇有它自己的法律。城里人也从窗口眺望,他们要确保这项法律在执行过程中不受干扰。

什么是好法律,什么是坏法律?没有人,特别是普瑞克尔布什人,走过去对埃利亚斯说一句类似“不要走了!”的话。普瑞克尔布什人知道,一个人的权利是多么不足挂齿。人,就连诺姆·凡特姆这样的人,也很难介入别人的命运。诺姆,你难道想被人家说成是“麻烦制造者”吗?每一个人都心甘情愿地接受自己的命运——受白人统治者的法律左右的命运。谁认为自己好得了不得,可以在黑人中间说三道四。你知道人家会得到装满珠宝的百宝箱,还是一个空盒子?诺姆觉得他是从窗口对埃利亚斯说这番话的,但是又觉得,他正和埃利亚斯一起,肩并肩拉着那条船走过泥泞的滩涂,就像许多年来那样。他突然生出一个古怪的想法:“你知道,我是像平常一样和他聊天儿。”他看着埃利亚斯。看见他回过头看他那条小船的时候,汗水顺着金色的面颊流下。于是诺姆意识到,他们之间不可能再促膝谈心。他还清楚地看到他早就认识到的那个事实——埃利亚斯属于另外一个世界。想到这里,心不由得打了个沉。

关于捕鱼,海湾人有话要说。他们的诺姆·凡特姆是海上的大人物。尽管乡下人比较封闭,但是人们的谈话不胫而走,而且总能抓住人们的心,各种人也都会走进渔人酒店,目光落在卡彭塔利亚湾的“海洋之子”身上。在“海洋人”这个圈子里,关于德斯珀伦斯的诺姆·凡特姆的故事远比真实情况丰富多彩。这是他们知道的唯一一个生活在壮丽的海洋世界里的人。他可以在全能的上帝创造的大海自由驰骋,战胜一次又一次龙卷风。他能跟着一条大鱼穿过万顷碧波,直到终于将它捕获,而别的为了同样目的出海的渔人早已葬身于波峰浪谷!他隔一段时间回家看看,第二天早晨天不亮就又向大海走去。他是怎样一个人呀!他是这个镇子的宝,是他那个民族的宝!

然而,人总会被痛苦煎熬。哦,全能的上帝,无奈有时候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此刻,诺姆就像被胶水粘在窗口,站在那儿一动不动。他无法想象,他失去了卡彭塔利亚湾唯一可以在航海技艺上与他匹敌的朋友。他只能这样呆呆地站着,眼巴巴地看着埃利亚斯渐行渐远。

后来,一种莫可名状的东西攫住诺姆·凡特姆的那颗卑微的心。那也许是伯劳鸟的歌声、蜻蜓、一种突然涌上心头的危机之感混杂在一起的感情,或者因为看见到处拉屎的燕子从他家的屋檐下飞出。因为他没有出去阻止埃利亚斯,而是做了远比他失去这样一个朋友荒谬得多的事情。对于那些再也不想看见埃利亚斯的人、那些想把他从记忆中彻底铲除的人,他将是一个会让他们持续不断地想起他们的法律的人——好的法律和坏的法律。一个忘记那些法律的人看到诺姆,就会有一种被猛击一掌的感觉。他们希望生活一如往常,平平淡淡,希望不靠运气就能传颂那些值得记忆的故事。遗憾的是,往事再也不会重新复制。因为,想到诺姆·凡特姆,想到大海,他们就会想起埃利亚斯。就是这样!所以,诺姆·凡特姆不要再捕鱼了!那会是怎样一个故事呢?就这样,诺姆决定毁了他自己的“传奇”。他很高兴。这是一种牺牲和奉献。是这个小镇应得的报偿。跨越了这条界限,实现了这个承诺,诺姆知道,他将结束自己的生命给予别人的希望。抹掉往事的记忆!对于那些无心将埃利亚斯呼唤回来的人,这是无条件的回应。

可是,为什么不喊埃利亚斯?只要愿意,诺姆有足够大的嗓门儿去呼唤整个世界。他的声音那么洪亮,高音在脊柱震颤,能损坏你的中枢神经系统,然后一直颤动着,向通往小镇的公路蜿蜒而去,猛烈地撞击那口大钟,发出刺耳的响声。就像诺姆·凡特姆说“能把黄油递给我吗?”之类的话时,他的声音所及之范围内人们作出的反响。听到的人立刻跳起来,侧耳静听,惊讶地说:“什么?谁?什么?他在喊我吗?”诺姆·凡特姆本可以这样扯开嗓门儿大声叫喊,让埃利亚斯回来。他本来可以对整个小镇呐喊。他本来可以说:“哦,不!你不能这样做。”甚至在埃利亚斯要离开的时候,对他说:“总有一天,你会听到的!你知道凡事都有个限度。不能再让那些白人不得安宁了。”这也是一种礼仪,埃利亚斯!这样一条重要的信息,埃利亚斯,为了和谐的生活。

诺姆许多次扯开嗓门儿,站在同一个窗口对着难以把握的海岸线大声叫喊,让他七个孩子中的某一个或者某几个赶快回家。“真是傻瓜,快回家!你们看不见暴风雨就要来了吗?”他说的话总没错儿。海洋女神谦恭地朝他鞠一躬,让他的叫喊声暂时盖过她的歌声。如果孩子们没有马上听到他的喊声,她就突然刮起一股狂风,掀起一阵巨浪,作为对小家伙们的惩罚。孩子们吓了一跳,浪涛拍打着他们的胳膊和腿。她拦腰抱住他们棕黄色的身体,让他们在波峰浪谷颠簸,然后把他们面朝下扔到沙滩上。“你们干什么呢?”当这种事情发生的时候,你就能听到诺姆对大海和孩子们的咆哮。

没关系!为什么要为诺姆·凡特姆大声叫喊呢?这位住在“一号”房子里的、个头很大、鼻子也很大的“城西人”已经合上那本书。他对城里的“好人”们做的决定没有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城西人”总说:“我们是普通而又普通的土著人,生来皮肤就不白,而且为这个事实骄傲。”诺姆总爱说:“我们不是当地的黑手党。”埃利亚斯听了哈哈一笑。他不可能卷入这种事情,不可能仅仅因为诺姆·凡特姆说出这样的话,就跳过任何一堵无形的墙壁,用斧头把它砍倒。

一切都在变化。小镇和埃利亚斯宛如一个巨大的贝壳扑通一声落到海滩那个时候已经有很大不同。

德斯珀伦斯已经变成一个繁荣的小镇,看起来更加“纷繁复杂”。因为它已经完全属于那家大矿。那时候,矿业公司运来它所有的大型设备,还有他们的宏伟蓝图和从银行借来的大笔贷款。哦,为什么不呢?城里人趋之若鹜。矿业公司收买了他们所有的东西,包括城东跑来跑去的狗。城西的人们对那些跑到矿山摇尾乞怜,讨份工作的“叛徒”们说,他们迟早会得到报应。他们都在做交易。

诺姆记得,他曾经对埃利亚斯说过,没有必要卷到这种事情里。可是埃利亚斯为了几个臭钱也卖了自己。埃利亚斯说,只是守卫这个镇子。诺姆问:防备谁呢?以后会发生什么事呢?诺姆还不止一次告诉他,一旦你被别人掌控,会发生什么事情。可是埃利亚斯,可怜的、失去记忆的埃利亚斯,全然忘记在海上捕鱼的美好时光。他觉得自己简直幸福到了极点。“没有时间捕鱼了。”他对诺姆说。诺姆听说埃利亚斯同意接受守卫小镇的活儿之后,大为震惊。他出海捕鱼的时候,埃利亚斯只能远远地看着他的背影发呆。除了诺姆,谁也没有试图警告他这个差事会给他带来怎样的后果。诺姆说,许多事情他心里都明白,只是因为矿业公司对他家族的所作所为,没法儿说罢了。埃利亚斯,记住谁是你的朋友。关于给小镇当警卫的事儿,诺姆对他说的已经够多了。当然他也多了个心眼儿,知道在德斯珀伦斯说话要留神。天知道他的话会传到谁的耳朵里,过后给自己带来什么麻烦。

普瑞克尔布什的老人们抱怨,他们说过的话都被坏人“偷走”了——矿业公司的奸细在丛林里转悠。矿山巨大的黄颜色的挖掘机,像可怕的魔鬼,在满眼碧绿的土地上挖出一个个巨大的窟窿。大家都说,亲眼看见那些“特务”在丛林里转来转去、写写画画。目击者还声称,在河边也看到过那些陌生人。他们简直随处可见。头上都戴着细细的金属线,在泥泞的车辙上开着车,目不斜视。人们问,这些陌生人来他们的丛林里想干什么?你想知道吗?他们是在偷听,想弄清楚我们这儿的人都知道些什么,老人们解释说。

为了让老人们明白那些白人为什么头上都戴着细细的金属线,孩子们开始研究故事书。这是老人们接触科学、也变得满嘴技术名词的开始。老人们解释说:“你们的话现在很重要了。你们的话可以传到几千英里之上的人造卫星,通过看不见的电波辐射全世界。不要费心劳神琢磨电波是个什么玩意儿。他们的故事书就是这么说的。电波是你做梦都不会想到的东西。那玩意儿能把你说的话都带走,变成一种更好的语言,这样一来,人们就能更清楚地明白你的意思。然后,电波绕着地球在太空旋转,把你的话送到荷兰、德国、美国,甚至‘老母亲’英格兰,或者天知道什么地方的跨国矿业公司董事会会议室。你话音儿未落,他们就听到你说的话了。所以,说话时当心点儿!”他们说,“这就是为什么,人们要老老实实待着,就像老鼠在有钱人家偷奶酪时那样,小心翼翼,处处留神。”城里人,哼,哼!他们已经属于矿业公司。那公司拥有速度,还拥有空间轨道。

海浪轻轻地拍打着海岸线,把诺姆的思绪带到正涉水向大海深处走去的埃利亚斯身边。诺姆感觉到每前进一步,从一米深的泥水中拔出腿时承受的压力。海水在他身后留下一条条“尾迹”,宛如银色的缎带。“往前走,”诺姆给埃利亚斯鼓劲儿,“不要停,老伙计。”很快,两个人就感觉到彼此的存在。他们一起把水淋淋的绳子搭上肩头,拉着“选择号”,走过齐大腿深的海水,浓重的鱼腥味儿在鼻翼间缭绕。海鸥在头顶盘旋,就像人们出海时,这些红眼睛的鸟儿总是不离左右一样。

埃利亚斯停下脚步,爬到船上,拿起桨。诺姆等待着,可是埃利亚斯连头也没回,只是朝前划着,好像无法跨越他们之间那条思想上的鸿沟。突然,他们永远分道扬镳、各奔东西了。

就这样,诺姆眼巴巴地看着埃利亚斯变成一个小黑点儿,永远从他的生活中消失了。他叹了一口气,一切如前,除了与之相称的寂静不复存在。因为城里已经不再宁静。镇公所前面草坪上临时挂起的那口钟又当当当地敲响,让人觉得今天是星期日。镇子里的汽车齐声鸣笛。镇政府的卡车驶向每一个角落,扯起那张大网。发了疯似的女人扯开嗓门儿,高唱亨德尔的神曲《弥赛亚》。那刺耳的声音足足延续了十分钟。这是德斯珀伦斯人庆贺埃利亚斯从他们的生活中永远消失。

“耶稣基督,让我告诉你,”诺姆大声叫喊着,“没完没了的怨恨会在你的世界做出多少蠢事呀!”

埃利亚斯走了之后,诺姆觉得,他应该再去镇公所问一问,他们打算什么时候把网拉到他住的地方。普瑞克尔布什那些城西人说,为什么安全网到他们家门口就停了?这毫无道理呀!仅仅因为那块半英里长的荒地——被称之为“容许量”——环绕小镇,黑人又被允许住在荒地那边,就可以这样做吗?普瑞克尔布什人狍怨说,他们和别人一样,也有权享受城里的种种设施、商品和服务。“去给他们找点儿麻烦!”老人们站在诺姆家的前门大声喊道。他们说,如果他能像他的父亲一样,有点正义感,就应该到镇子里找那些白人,把这个道理告诉他们。

诺姆走出大门,跟那些老人们说话。他说,找麻烦,可不是什么好事儿,就像燎毛一样,“气味难闻”。他父亲还是个小男孩儿的时候,风吹日晒变白了的头发整个冬天都像团干草。有一次,他在河边一棵桉树下待着,突然雷电击中大树,他的头发也像三齿稃一样燃烧起来。诺姆又讲了一遍父亲的故事。他讲得一字不差,就连语气也和老父亲当年给他讲的时候一模一样。那几位老人和他的家人似乎因此而得到慰藉,都站在前院儿,侧耳静听。

“你听我说。那棵大树被雷电击中之后,燃起大火,几百条火舌向四面八方喷吐。有几条像漩涡一样向他扑来,点着了他的头发。幸运的是,他被雷电的冲击波抛到河岸的沙滩上,才没有搭上性命。遗憾的是,天没有下雨,万物没能复苏。他身上一股头发烧焦的煳味儿,跑回到满目荒凉的山野,藏在石头山里,连一口水也喝不上。他躲开那些骑马的人,鼻翼大张,嗅着空气里怪怪的气味。马呼哧呼哧地喷着鼻息,狗边跑边伸长鼻子,嗅着地面。人的气味让它们心惊。”

“暮色中走来一群披着生牛皮的、非常健壮的人。他从巨石间一个针鼻儿大的小孔向外偷偷地看,仿佛看见一幅活动的图画。图画里,那些皮肤像皮革一样粗糙的人穿着紧身裤和夹克,骑着马在‘画框’出出进进。马儿在通往山脚的、炽热的海市蜃楼里尥蹶子,仿佛寻找什么。他看见那些人非常悠闲地坐在皮革做的马鞍子上,紧身皮裤下面是高腰皮靴,手枪装在皮套子里,手里提着皮鞭。他们翻身下马。马张开鼻翼,朝四周嗅来嗅去。那几个男人卷着烟丝。有一个人一边静静地抽烟,一边查看弹药,转动着枪筒,朝什么方向点了点头,从挂在马脖子上的水壶里喝水,啪的一声甩了一下鞭子。他们向山上走去的时候,一直这样不停地甩着鞭子。”

“他吓瘫了,口干舌燥。一动不动,眼睛还贴在巨石上。”“针鼻儿”里看到的景象,犹如万花筒里不断坍塌的世界。他看见父母赤裸的身体在“镜头”里晃动,喷溅着鲜血,裤腿裤脚卷边也滴着血水。阳光照在刀锋上闪闪烁烁。母亲的声音是死神的呼喊。枪声大作:咣!咣!咣!皮鞭也发出清脆的响声。他浑身冒汗,微风吹在皮肤上有一种凉爽的感觉,还送来头发烧焦的煳味。他大为震惊,像一只蜥蜴,从沙砾层滑到泥土之中,然后抱成一个球,像一个压根儿就没有生命的东西,从一块巨石下面的缝隙滚过去,一直滚到一个野狗[37]的巢穴前面。他的思想和颤抖的身体斗争,直到一动不动,像岩石,像泥土,像远古时代,像黑暗,直到他呼吸停止,变得无影无踪。

诺姆激情满怀的叙述、对父母记忆的颂歌已经接近尾声。“这就是麻烦的‘味道’。最幸运的是,”他压低嗓门儿,对他的“听众”说,“不要让别人嗅到你麻烦的气味。”诺姆神情恍惚地说,仿佛处于一种催眠状态。他的眼睛像一道符咒,镇住了所有的人;他记忆的闸门大开,好像洪水泛滥的江河流入大海。他让人们生出一种愿望——但愿那一切发生的时候,他们就在现场。他让他们觉得,活在他的老祖宗那个时代比现在更好。诺姆可以把这些故事变成美术品,并且镶嵌在幸存的历史遗迹,就像上苍要在城西人的记忆之中平添幽灵般的桉树。在那里,牧场主鞭打着土著人,巨石上有一个可以窥视的小孔,透过这个小孔,看得见对当地部落居民大屠杀的子弹像石子儿一样,散落在大地之上。

在一号房子,这种关于“麻烦”的故事从来不乏光彩。诺姆经常对他的“听众”——一只硕大无朋的白凤头鹦鹉讲那些悲伤的往事。他管这只鹦鹉叫“海盗”。每天早晨喝茶的时候,它就翩然而至。他宣称,黑人在他自己的土地上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从这漫长的历史任意选取一段,讲给别人听是他与生俱来的权利,就像劈木柴一样。“没错儿!”鸟儿咯咯咯地说,像一个巫师煽动他继续说下去。这个家伙看起来简直让人难以置信。诺姆两手叉腰,花白的头发下面,一双眼睛闪闪发光,故事讲得生动活泼。那个油光水滑的鹦鹉,像一只满脸严肃的猫头鹰,若有所思地蹲在那儿,黑眼睛盯着诺姆嘴唇的每一个动作。有时候却跳来跳去,像一个女人似的大喊:“停下,停下,诺姆!”害得人们都跑过来看个究竟,以为出了人命。

这只令人讨厌的鸟儿平常总是落在餐桌前面那张椅子的椅背上,这样就可以非常容易地吃到桌子上它想吃的东西。城西营地里的人们从来不说这只羽毛油腻腻的鸟儿的坏话。特别是八十年代,它和朝圣的人们去了一趟阿利斯斯普林斯[38],并且得到教皇的祝福之后,人们对它越发刮目相看,简直奉若神明。在凡特姆家,它比“神明”还神明。城西的人们都说,“海盗”与众不同。为什么呢?有一天夜里,这只鸟儿出现在所有人的梦里,而且坚持说它会通灵术。于是,老人们宣布它是个预言家。

城西的人们都来找“海盗”算命。他们把空杯子举到鹦鹉脑袋跟前,让它看留在杯底的茶叶的形状。有时候,如果鸟儿高兴了,就会说:“是,不是。”或者“也许”。还能从它不太少的“词汇量”里,找出几个词回答诸如“我会死吗?”或者“有人爱我吗?”之类的问题。大伙儿对它的优点不加评说,但都认为它是一只诚实的鸟儿,哪怕它说的话不中听。这只鸟天才独具的证据,来源于一群长住于此的凤头鹦鹉。那成千上万只鸟儿在镇子上空飞翔,齐声歌唱,虽然杂乱,但蔚为壮观。“干什么呢?你们这些杂种!”大家认为,英语真是神奇,连头脑这么简单的鸟儿居然也能像人一样学会。看见这群鹦鹉在小镇上空盘旋、魔力的火花四射的时候,人们纷纷跑出家门,仰望天空,等待鸟儿问他们问题。然后,大伙儿就回答:“没有,我们什么也没有做!”这就让人们认为,对于接下去要发生的事情,他们一点儿把握也没有。

“嘘!嘘!”那只对眼前的景象无法忍受的鸟儿对正在睡觉的狗——达拉斯不停地叫喊。达拉斯是因一首西部乡村歌曲得名的。但它不像那首歌的主人公吉米·戴尔·盖尔默那样,在夜里乘坐DC9去过达拉斯。这条狗对西部乡村音乐那么着迷,根本就没有心思听诺姆的故事。它躺在肮脏的地板上,黑白相间的肚子朝天,看得见跳蚤跳来跳去。诺姆一停下话头,鸟儿就叫起来,要他一遍一遍地讲同一个故事。它渴望了解他们这个家族的历史,比他自己的家人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一点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他在大庭广众赞扬“海盗”,夸耀说,这只已经二十五岁的鸟对于他们家族的历史知道得远比他那六个孩子多。所以他对它格外信任,而他那几个儿女——他经常说——除了让他失望,一无所长。实际上,他总共有七个孩子。可是他不想认曾经最受他宠爱的三儿子威尔。另外几个儿子也都错看了人,娶了不该娶的老婆,远走高飞,把他孤零零留在这里,让他伤心、难过。当然还有三个女儿,婚姻破裂后又拖儿带女回到娘家。现在家里还有最小的儿子凯文,已经十六岁了。

“凯文本来应该是这个家庭的头脑。”乡亲们对诺姆说。自从矿山出了事故之后,大伙儿都来看望诺姆,就像“例行公事”。

“对于一个变得智力迟钝的聪明小伙儿,这算什么安慰呀?”诺姆知道怎样结束关于凯文如何聪明的谈话。

“哦,我不想谈这事儿,别烦我。”那些以为能给他一点同情的人一个个灰溜溜地走了。

“没有人再比你们家的凯文更聪明了。”提起凯文,白人经常这样说。以前,学校里的老师隔一天就来凡特姆家一趟,几乎跑断腿,就是想看看他是不是一切都好。“凡特姆先生,你必须鼓励凯文好好学习,好吗?”他们总是这样说。他说,他弄不明白学校里都教了些什么。“哦,如果我教他,要你们干什么呢?”他说,他们家已经知道凯文有多聪明了,所以才送他上学。“他总得成才呀!”老师们叹了口气,不再说话了,似乎想让他们明白,土著人需要成功,而要想成功,就得接受教育。

诺姆·凡特姆重申,他已经为凯文非常骄傲了,别人没有必要拿他当“战利品”。“你尽你的心,我尽我的力。”老师似乎也同意他的说法。于是,他想让他们确信,他们是在帮他的忙。因为没有人比诺姆更希望凯文能走出德斯珀伦斯这个鬼地方,能离开这个家。“凯文认为,他太聪明了,没有必要非得关在学校里念书。”诺姆解释道。他纳闷,这些老师怎么那么缺乏想象力,捕捉不到他的思路,只会说,他也会有许多钱,跟他们一样过好日子。

“我觉得,我已经不再属于这个地方。”凯文说。他抱怨,自己为什么要坐在这儿写关于那些书的文章。书上说的都是他们白人的事儿。厨房餐桌上扔着铅笔、纸、书。他坐在桌子旁边,向窗外眺望,看见他最好的朋友们都在尽情享受生活。他们站在阳光下,准备下海捕鱼,和也要去捕鱼的老师们闲聊。过了一会儿,他又从眼前那堆提姆·温顿的小说上抬起头来,最后瞥了一眼在浪涛间颠簸、向水平线驶去的小船。那时候,已经听不见他们的欢声笑语,看不见他们在舷外发动机旁边忙忙碌碌的身影。他成了一个寂然无声的“未参与者”,一次又一次错过令人神往的海洋之旅,只能听人家给他讲那史诗般的故事。他最不可能成为一位斗士。“只能在梦里过过瘾,凯文。”他们给他讲远征的故事,讲传说中的鲨鱼如何在夜间被他们捕获。到后来,凯文只有听的份儿。关于提姆·温顿的论文得了个“A+”,但是,你说,那有什么用呢?

学校生活结束了。他和朋友们一起,在镇子里转悠了好几个月,想找点事干。在家里,凯文成了无人可以匹敌的“智囊”。他和诺姆坐在一起谈论电视新闻,时事政治、羊毛工业的发展为何受阻,哪个国家爆发了战争,谁和谁打,一谈就是好几个小时。而家里别的成员对这些事情毫无兴趣,更不知道世界上还有那样一些国家存在。因为一播新闻,他们就从电视机旁边走开,打开冰箱找吃的东西去了。

不过,这也很正常。没有人,包括诺姆,指望凯文真的找到什么工作。“找不到,瞧瞧凯文就知道了。”哥哥们取笑道。诺姆的目光从他消瘦的儿子身上掠过。他瘦得皮包骨。“他难道不是你见过的最奇异的孩子吗?”虽然凯文一次又一次地求爸爸带他出海打鱼,诺姆就是不让他上船。因为他太笨手笨脚了。家里人都知道,如果谁摔了盆儿打了碗儿,准是凯文干的。

渐渐地,他的同学们都当了养路工,养护那一条条黄色的泥土公路。雨季过后,他们就去修补那条变得坑坑洼洼的道路,一走就是好几个星期。他们开着压路机和大卡车为镇公所干活儿,印度杂种牛和他们相伴。他们坐在停在路边的笨重的机器上,朝过往车辆招招手,等待工头到来。活儿有的是,太多了。总有干不完的活儿。洪水冲刷过的道路又被来来往往的大卡车压得“惨不忍睹”,全靠他们修补。那些卡车装载着笨重的机械设备开往矿山,再把满车矿石运送到海岸,倾倒到船里,运送到海外的炼钢厂。

“凯文?你不是开玩笑吧!”监工是个心直口快的家伙,和凯文几个年长的哥哥、叔叔一起长大。“镇公所没有让凯文来。”从城里到普瑞克尔布什,谁都知道,凯文这个总是烦躁不安的小伙子根本就不是当养路工的料。在城西,凯文那双手已经损坏了价值几千块钱的喷灯、电器、汽车。他脑子里一定有个小鬼,让他拆卸别人家的宝贝玩意儿。即使全世界的人都认为,桌子必须有四条腿,你要是让凯文一个人待着,他也非得把它弄成三条不可。“凯文!凯文!你为什么要这样呢?”没人看护的机器、仪表,任何靠燃料、电力或者电池作动力运转的机械设备,都逃不脱凯文那双手。他这样胡闹会死或者受伤。可是凯文不在意,为了赚钱,他跑到矿山。老板对他的情况一无所知,就收留了他。对从普瑞克尔布什来找工作的人,他们从来二话不说。

银叟和多尼是凡特姆家年纪最大的儿子。城里人都说,这两个小伙子除了为钱,不会帮任何人干活儿。他们从一开始就在矿山打工。这两个家伙都人高马大、虎背熊腰,喜欢拳击,梦想有朝一日当职业拳击运动员。有一次,酒馆里的人们想筹钱送他们参加州锦标赛。银叟和多尼在盐场沙滩上用绳子围个圈儿,训练当地的孩子拳击,一打就是六个回合。他们指责城东人偷了他们的土地,所以一看到他们的人过来,就叫骂:“我看到你了!”“你没有!你根本就不在那儿!”“我在!我连你的声音都听到了。”

几年前发表过种族主义言论的白人小伙子倘若被他们指认出来,也绝不放过。拳击比赛对谁都是个威胁。城东、城西和城里的小伙子们都组织起自己的拳击队,而且都有自己的“武器库”。从酒馆回家的时候,他们开着汽车,叫喊着、哄笑着穿街而过。马路上一片泥泞,但他们全然不顾,只是有人挡了他们的路,或者压根儿就没有谁挡路,只是想寻衅滋事的时候,才停下车来。哦,够了,够了!城里人不需要赚他们的钱。诺姆出海的时候,老人们对他们毫不留情。“滚!再也不要让我们看见!”他们用棍棒和别的武器对付这些喝醉酒的年轻人,经常把诺姆住的地方搞得一塌糊涂。

不过,不管怎么说,这个家还有凯文——继承了整个家族聪明才智的、最小的儿子。诺姆认为,他很难在他出生的这个世界活下去。“上帝为什么要送给我们这个孩子呢?”诺姆看着凯文一天天长大,心里不由得生出一种失落之感。“如果有个知道如何教凯文这样的孩子的好老师,他一定会变得更聪明。”发生事故之后,诺姆这样指责学校。

“他到矿井里面干什么去了?”银叟和多尼责怪诺姆。不管什么时候,回家看到凯文,他们都毫不隐讳地说,无法理解那些人为什么会让凯文到矿山干活儿。但是,问诺姆这样的问题没用。关于凯文的话题总会引起争论。“你们来找茬儿打架还是干什么?”诺姆向银叟和多尼发起挑战。“我们可不是回家找茬儿打架的!”“你们总是在找茬儿!”“要是有人找茬的话,那个人就是你!”银叟和多尼一摔门,冲出一号,钻进汽车,一路呼啸,向渔人酒店驶去。天哪,天哪!真是奇怪,冷啤酒会怎样穿肠而过。发热的头脑渐渐冷静下来。他们看了一下手腕上的金表,想弄明白这次回家是不是只待了五分钟,或者五分钟还不到。

所以,谁来也不会提起凯文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们只是说,他以前多么有头脑。人们都会提出这样的疑问:谁这么不长脑袋,居然让这样一个瘦得皮包骨的小伙子下矿井?其实他只干了一天。他找上工作那天就下井,出来的时候,烧得像个烤肉串儿。当一声爆炸带着燃烧的岩石从四面八方向他袭来的时候,他仿佛听到老祖宗的声音。人们都说,这个被从一片废墟中拖出来的男孩儿是个白痴。一切清楚得不能再清楚——对于这场劫难,谁祈祷也于事无补。

最后一块伤结痂之后,他脑子里的火还没有熄灭。你可以管它叫上帝的旨意;或者说是和老祖宗面对面走到一起;或者说像凯文这样的人精通织补,这里有个窟窿需要他来补,结果不问青红皂白,他就来了。也可以说,和你面对面走到一起,问:你是谁?还可以说,这是一场麻烦。城里人都说,这是一场不应该发生的悲剧。诺姆·凡特姆把儿子带回家,指责镇公所没有把安全网覆盖到他的住处。

想起麻烦事,诺姆·凡特姆就一定会想起凯文。想起凯文,就想起恐惧。想起恐惧,就想起爷爷给鸟儿讲的那些故事。凯文属于那种你用不着再费心劳神向他讲家史的人。再说点!再说点!鸟儿说的都是真心话,好像它能读懂诺姆·凡特姆的心思,已经听到“麻烦”正步步紧逼。诺姆听见凯文沿着弯弯曲曲的走廊走过来,不但心烦意乱,而且喝得醉醺醺。现在才早晨七点钟。

诺姆听见从通往厨房的弯弯曲曲的走廊传来凯文的脚步声。他手里似乎拿着什么东西碰撞在瓦楞铁皮做的墙壁上,发出咔嗒咔嗒的响声。后来,他看见凯文径直向他跑来,手里挥舞着一把寒光闪闪的刀子,像一头受伤的野兽。他身穿撕破了的T恤衫,上面用血写着好几个万十字章[39]。诺姆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这个T恤衫。没有什么东西比这玩意儿更让他吃惊,就连他刚刚目送而去的埃利亚斯也不曾在他的心海激起这样的狂澜。

“把那玩意儿脱掉!”诺姆叫喊着,“别等我去撕!”诺姆觉得他可以慢慢习惯凯文那个陌生世界任何新鲜玩意儿,可是这件T恤衫实在太过分了。因为如果说诺姆这辈子痛恨过什么的话,他最痛恨的就是纳粹对犹太人的屠杀。他一直这么说,凯文对这事再清楚不过了。凯文停下脚步,但手里那把刀还是直指父亲那张脸。可是看起来好像受了致命的伤。“怎么了?你见过在德国或者欧洲发生的那些事情?你怎么知道的?”

“天哪,你就穿了这么件血迹斑斑的T恤,”诺姆说,“快脱掉!我警告你!”

诺姆对家里人叫喊着。那叫喊声你从大街上就能听见,甚至城里也听得见。他喊着女儿们的名字。“嗨,格里亚,女孩子们!都到这儿来!”

诺姆从桌子旁边走过来。他一直和他的鸟儿在那儿坐着。他想让全家人都来看看凯文,看看这个年代,这一天,就在他的家里,发生了什么事情。

“过来看看你们的兄弟。你们以前见过有人穿这样的衣服吗?像个该死的纳粹!”

“你!你!”凯文唾沫星子乱溅,直盯盯地看着诺姆,想用自己瘦弱的身躯挡住父亲,不让他回屋里找姐姐。

“在我看来,你狗屁不是。”他痛恨被怜悯,因为只有弱者才被怜悯。他觉得自己被家人出卖了,他们的荣誉只有他有勇气保护。那天夜里真倒霉,他们和“敌人”干了一晚上。事情发生在黏土湖,起源于一瓶洒了的酒。有人拣起一块破玻璃,刺破另外一个人的手。于是“战争”爆发,他们从黏土湖一直打到灌木丛。探照灯晃来晃去,划破夜空。追赶的人像追踪猎物一样追踪他们。他像一只逃脱罗网的小动物,直到凌晨三点才回到家门口。

为什么在德斯珀伦斯,一个家族的荣誉要靠别人评判?诺姆让家人回答这个问题。任何一个过路人都可以站在大马路上,仅凭外表就说这家,或者那家不错,而对墙壁后面发生的事情全然不知。他们也可以说,隔壁那家人净找麻烦,马路对过那家都是些不可救药的家伙,难怪他们只是盯着那地方不放。可是诺姆知道,每家人有每家人自己的生活,不管那四壁之内住着的是怎样一家人。为什么会是这样呢?自从他们家成了这一带的“眼中钉”之后,这个地方似乎就已经做好准备,要成为战场。

即使那天晚上,白人试图把当地“魔鬼”们的行为“理智化”,并且把责任都推到埃利亚斯身上,纳闷他是不是一条无害的太阳鱼[40],或者城里人吃的那种水虎鱼[41],普瑞克尔布什人还是设法对付他们的命运,密切关注族间血仇。你都知道什么?那些人家似乎从来不睡觉。凡特姆家的人还没有支棱起耳朵,大声问:“什么声音?”城西挤在一起睡觉的母亲和孩子们就已经从梦中惊醒,听出来人是谁,并且立刻又进入梦乡。只有凡特姆家的人继续侧耳静听,听见凯文叫喊着,沿着大路拼命奔跑。追赶他的人是城那边自称“强硬帮”的家伙。现在,他们已经到城西的领地,从溅满泥浆的丰田牌汽车探出身子,紧追“猎物”不放,嘲笑着,叫骂着。

“往左!往左!”

“往右!往右——别让那个该死的家伙跑了,你这个白痴!”车灯的光柱在坑坑洼洼的田野跳动,时而照到凯文身上,时而陷入一片黑暗,然后又变成慢动作。

“小伙子们,我们该拿这个家伙怎么办?”他们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这个问题。

好几次他们差点儿抓住他,可是聪明的头脑还是足以让这个瘦小的家伙逃脱他们的追踪。

后来,突然有人喊道:“拿他喂艾比利尼!”

车上的人似乎思索着什么,谁也没有吱声,后来他们忽然齐声叫喊起来:

“对!把这个小瘦猴喂艾比利尼!”

他们刚到诺姆·凡特姆家人能听到的地方,就开始相互打口哨,大喊大叫:“诺——姆!让凯文和艾比利尼做个好梦!呼噜噜!呼噜噜!老猪打呼噜!”他们为相互间愚蠢的玩笑话哄堂大笑。

凯文吓得够呛——他怕听到艾比利尼的名字。他们知道,他知道,一号院儿所有人都知道艾比利尼。艾比利尼比噩梦还可怕。它出没在河水冲刷的岸边吃鲱鱼。那条河从那儿流入大海。艾比利尼是一头巨大的野猪,浑身长满黑色的长毛,满嘴棕黄色锯齿獠牙,在卡彭塔利亚湾游来游去。

艾比利尼是个无情的杀手,经常袭击在河边捕鱼的当地人。老奶奶们为了让小男孩儿规矩点儿,经常给他们讲艾比利尼的故事。她们说,这个怪物无处不在。每逢漆黑的夜晚,就像猪一样,发出呼噜噜的响声,跟踪晚归的人们。

故事继续流传。或者说那只是不胫而走的谣言。但是,现实生活中也有人确确实实见过和它有关的证据:荒凉的、被踩平的草地上经常发现牲口的尸体,流淌的河水中浸泡着牛羊。附近的网围栏也被毁坏。你什么时候看到过铁丝网的柱子连根儿拔起,一排排横在路边?

人们说,诺姆·凡特姆是唯一亲眼看到过艾比利尼的人,尽管他自个儿从来没有承认过。可是,为什么会是他呢?城东人造谣说,诺姆专门训练这头野猪吃人。约瑟夫·迈德纳特说,诺姆·凡特姆用这头猪袭击他不喜欢的人。喜欢?诺姆从来没有喜欢过拥有这辆海拉克斯牌汽车的叔叔。现在,那几个年轻人正开着这辆车追赶凯文。他死了之后,人们在灌木丛里发现了这辆丰田车。那时候,车里的收音机还在播放西部乡村音乐。周围一片狼藉,可怜的叔叔的遗骸被撕扯得到处都是,如果你看到的话一定直反胃。约瑟夫开始散布谣言,尽管他和诺姆以及叔叔的关系都很好。“没有人能够证明,但是迟早有一天·诺姆·凡特姆,人们会看清你的真面目。你是魔鬼的化身,一个很坏的家伙。你就等着瞧吧!”这话是叔叔的老婆说的。她成了寡妇之后,心痛欲绝,一路哭喊着跑到城西,当着诺姆·凡特姆的面,说出这样一番话来。

那辆丰田车在约瑟夫·迈德纳特家的后院停留了好几个月,谁也不去碰它。好长时间,人们甚至连看都不想看它一眼。现在,这些小伙子们开着它到处乱跑,“族间血仇,族间血仇”这样一个陌生的字眼儿在海湾回荡。

周围一片混乱,这是那些寻衅滋事的家伙的叫喊声、他们模仿猪的尖叫声以及丰田车发动机的怒吼声混杂在一起的声音。这声音在诺姆家一面面瓦楞铁墙壁之间回荡、震颤,一直传到宛如耳蜗的弯弯曲曲的走廊里。

在这个“耳蜗”里,声音越来越大。听得见有人跳过水洼的响声。那水是从铁皮屋顶渗下来的。在这幢房子不断扩展的年月里,诺姆把它设计成“自动报警系统”。现在,这个“系统”就排上了用场。他曾经向妻子摆出不下一千条理由,说明这个“安全装置”的合理性。她嘲笑他这个没有任何实用价值的玩意儿充其量不过是给耗子身上爬的跳蚤挖了个陷阱。它们的卵和灰尘一起从天花板上掉下来。沿着这条有的地方有顶篷、有的地方没有顶篷的走廊,诺姆盖起一间间房子,也拆过几间房子。是盖还是拆,都是根据家里人口增加还是减少决定的。

弟弟的叫喊声越来越大,就像被感染了的耳朵越来越疼。凡特姆家的女儿们就像女巫喷吐的烟雾,在一片漆黑中从各自的房间冲出来。她们和六条或者八条狗一起跑到前院儿。那几条狗,包括诺姆那条名叫达拉斯的老白狗狂吠着,向四面八方跑去。决战的时刻到来了。其他人家都把自己的家人召集在一起,躲在房子里,支棱着耳朵听外面的动静。

“你先开枪。”

“不!你先开,狗娘养的!”

“不,我让你先开!快呀!你先开第一枪,然后我就打死你!”说话的是格里亚,诺姆三个女儿中最小的一个。她比凯文只大三岁,瘦得像块咸熏肉。她身穿棉布睡衣,头发染成黄色,满头戴着卷发筒,和她妈妈一样,很注重穿衣打扮。此刻,半夜三更,格里亚站在路当中,举起步枪瞄准。她想挡住那辆丰田车。车上坐着那儿个身穿牛仔裤,上面印着鲍勃·马利[42]头像的T恤衫的家伙。他们都从城东多刺的灌木丛里的聚居地来,都用铁棍和步枪武装着。当心呀,大伙儿可都沾亲带故!有一两支步枪已经瞄准了她。

另外两个姐姐都很壮实。她们是总在怀孕的贾尼斯和总挨鞭子的帕特茜。她们俩都站在格里亚身后。大伙儿都说这两个女孩儿和银叟、多尼一样,属于那种打起架来不要命的主。她们身穿耐克派儿短运动裤,艾德·辛普森牌儿T恤衫,手里都紧紧地握着铁棍。

“来呀,癞皮狗。连癞皮狗也不如!听见我说的话了吗?你连浑身疥癣的癞皮狗也不如!只会两条腿中间夹根臭鸡巴整夜追发情的母狗。开枪呀!只会操死女人的醉鬼。你先开枪,然后我就打死你。等到天亮,我就能看到乌鸦吃你们身上的臭肉了!”

格里亚大声叫骂、要决一死战的这个人是她的前男友、色鬼诺里。这家伙其实也是她的表兄。最近,她发誓要和他永远断绝往来,彻底结束他们今天香明天臭、今天好明天坏的关系。只有天知道,他们俩怎么会在迄今为止的十年里生下四个规规矩矩的好孩子。那辆从叔叔那儿继承来的丰田车承载了婶婶太多的流言,车轴都快挨到地上了。

诺里个子很高,奇丑无比,因为过度饮酒越发不堪入目,但此人非常自负。他愤怒地盯着手拿步枪瞄准他太阳穴的格里亚。“你拿谁逗着玩儿呀,格里亚。”他朝公路那边大声叫喊,还不能断定他的格里亚到底是想让他死还是想让他活。不过,这没有关系。茫茫大海,格里亚不是唯一上钩的鱼。“你为什么不抽空来看看你那几个该死的孩子?你这个没用的女流氓!”他讽刺道。他强忍着没有骂她现在只迷恋米老鼠,心思完全不在他的身上。整天说的就是米老鼠那点事儿。他也强忍着没有讽剌她现在正自学那些没用的小学不曾给予她的恰当的教育。

格里亚没有回答。分手时,他坚持要孩子。她别无选择,只好把孩子留给他,但她并没有放弃自己的权利。她回到城里这个垃圾场。诺姆收留了她,让她远离他称之为“那边那些下流胚”的基因库。“你犯的错误比大多数人都严重,格里亚。从现在起,把那些事情都丢到脑后。”

“别在这儿浪费时间,别在我爹爹的地盘儿晃你那个黑屁股!回家看孩子去吧!”

诺里已经把凯文丢到脑后。凯文趁机跌跌撞撞跑进大院,消失在黑暗中。过了一会儿,诺里觉得以格里亚现在的心情,不会“速战速决”。他现在拥有那辆丰田牌汽车,她对他的态度本来应该好一点。在他和他这几个伙伴头脑很冷静的情况下,她不应该和她那两个像相扑运动员似的姐姐站在一起跟他作对。不过,他还是挺喜欢格里亚那副样子,而且心里清楚,要让她脱下裤子干那事儿,也费不了多大劲儿。不过得再找个晚上。他自个儿来,带上一箱子格洛格酒[43]。先给她留个好印象。“你赢了。”他边说边往回走,还朝那几个人招了招手,直到他们都连滚带爬钻进汽车。

那辆丰田车来了个后轮平衡特技,溅起一股泥水,落到女人们身上。“操你妈!”格里亚尖叫着,朝汽车开了一枪,子弹擦着车身飞过。贾尼斯和帕特茜看着被泥水弄脏了的衣服,怒火中烧,决定跟他们拼个你死我活。她们发了疯似的向正在泥泞的小路上拐弯儿的汽车冲过去,几条恶狗也汪汪汪地叫着奔跑在车轮两边。两个五大三粗的女人挥舞铁棍向那辆油漆成深蓝色的丰田车砸去,直到汽车加大油门,朝通往城里的公路仓惶逃去。

“你为什么在这儿坐着不动?你为什么不去跟他们打拼,为保卫家园而战?”凯文已经逃回家,正指责诺姆。诺姆不想参与这种事情。他老了。他一直坐在黑暗中欣赏夜色。头顶的云朵分开,露出一轮明月。皎洁的月光下看得见自己的手。

现在是观察天象预测未来的绝佳的时刻。他知道,如果他能一直在这儿坐到天亮,观察星座划过苍穹的路线,看到游荡的灵魂在黎明前到达精神世界,就能破译那些信息的奥秘。但是他无法集中精力。不是因为从前面传来阵阵叫骂声,而是另外一些全然不同的东西,迫使他停下正在做的事情。他无法忍受丰田车与众不同的马达声。那仿佛是别人痛苦的呼喊,尖叫着让他过去看个究竟。可是他只是铁青着脸坐在那儿,什么也没有听见。

格里亚听见弟弟在屋子后面大声吵吵,和父亲纠缠不休。刚才在路边和诺里“激战”,此刻她依然热血沸腾。她掉转枪口,想杀死凯文。就她而言,打击诺里其实也是给凯文当头一棒。她在屋子后面脚步重重地走来走去,说真希望那场事故结束他的狗命。“你狗屁不是,凯文,你只是家里一只寄生虫。”她用枪戳着凯文瘦骨嶙峋的脊背。“你要是想打我,就打呀!你这个没用的杂种!”

疯狂的表情使得他的脸无法控制地扭曲起来。现在距离他浑身抽搐、脑子一片空白、完全进入一个失去自我的世界已经不远了。倘若进入这种癫狂的状态,他就连一点点意识,甚至救他自己的意识也没有了。她知道,只要再使劲戳一下,他就会瘫倒在地。她向浑身僵直的凯文扑过去,贾尼斯和帕特茜抓住他的胳膊,一直把他拖回到他的房间,把他按在床上。他挣扎着想起来的时候,她们就把他打倒在床上,直到他终于失去知觉。

“好了,他不是睡了,就是死了。”帕特茜说。三个人都点了点头,似乎因为生活秩序再度恢复而松了一口气。“幸亏我们在家。”格里亚说。贾尼斯像平常一样嘟囔了几句,没有再长篇大论说什么。大家都疲倦难当,回到各自的房间照料没有被吵醒的孩子去了。夜又恢复了宁静,只有卡彭塔利亚湾绵延几百公里的堤岸上,每隔五十厘米远的土堆上就会传来一阵青蛙呱呱呱的叫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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